克拉玛依“十佳政法干警”事迹简介_十佳政法干警事迹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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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玛依“十佳政法干警”事迹简介
新疆平安网讯 7月30日,克拉玛依市、油党委政法委表彰第二届“十佳政法干警”。在市区两级政法部门充分酝酿、民主推荐的基础上,通过市委政法委认真考察、严格评选,并经政法工作例会审议通过,该是决定表彰尤力瓦斯·毛拉吐尔地等10位同志为第二届“十佳政法干警”。
尤力瓦斯·毛拉吐尔地,男,维吾尔族,1965年12月出生,1987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本科,二级警督,现任克拉玛依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副支队长,分管禁毒工作。
“我们与阴暗打交道,心中更要有光明;我们与邪恶作斗争,心中更要有正义”,这是尤力瓦斯从警21年来一直奉行的信念。他担任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副支队长分管禁毒工作后,与同事们奋战在禁毒缉毒工作的第一线,做出了突出贡献。仅2007年就破获涉毒案件7起,抓获吸贩毒人员19名,收缴海洛因155克、新型毒品K粉1875克、冰毒28克、摇头丸314粒、麻古片94片、大麻2公斤。他曾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荣立个人三等功3次,受嘉奖11次;曾荣获克拉玛依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称号,获得市公安局“破案能手称号”两次;连续3次被评为地市级“双文明先进个人”,连续6次被评为市公安局“双文明先进个人”。
尹彩虹,女,1977年7月出生,1999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本科,建审工程师,少校警衔,现任克拉玛依区公安分局消防科科长。
“少一处隐患、多一份安全”是尹彩虹的工作信条。多年来,她始终以“硬、钻、实”的三字工作方法踏实工作,在防控火灾上,她几乎走遍了所有的建筑工地和重点单位,成为全市火灾隐患的“活地图”,哪里有火灾隐患,如何整改,她都心中有数,被战友们誉为“活电脑”。她先后参与“一府两院”办公楼等重大工程项目方案的评审,被新疆时代石油工程有限公司科学技术委员会聘为建设工程专家库成员,先后撰写了8篇调研报告和论文,其中《新型灭火剂的分析研究》等论文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2007年,尹彩虹与全科同事在全疆消防部队率先制订并落实了《消防行政许可绿色通道办理程序》,此项制度被自治区消防总队遴选收录并在全疆推广。她先后3次被自治区消防总队评为“优秀共产党员”;曾荣立个人三等功两次。
刘雁,男,汉族,1959年9月出生,1975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专,二级警督,现任克拉玛依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区大队大队长,党支部副书记。
“油城卫士就是要为百姓服务,让大家平安出行,让群众满意”,这是刘雁的工作方向。自1988年从事公安工作以来,他始终以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为准则,辛勤工作,默默奉献,为克拉玛依市区的交通管理做出了突出贡献。克拉玛依市区交警大队管辖的辖区路况复杂,车流量大,管理难度大。刘雁带领大队全体民警直面困难,坚持以“三书两制四公开一检评”制度为基础,强化民警职业纪律,提高办案质量,事故处理准确率达到100%,受到自治区和市各类检查团的一致好评。他本人先后荣获“全疆优秀人民警察”、“双文明先进个人”、“人民满意民警”、“优秀共产党员”等多种荣誉称号。
地里夏提·努尔买买提,男,维吾尔族,1975年2月出生,1996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专,一级警司,现任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支队侦察大队副大队长。“只要是知道咱们克拉玛依人民有可能面对危险,我就着急,不早一天消灭掉这些不法分子,我就睡不着觉。”这是地里夏提·努尔买买提的心声,更是他工作动力的源泉。在市公安局国保支队,他有一个外号叫“拼命三郎”,在国保支队打击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战斗中,他是主力先锋。在13年的从警生涯里,他一直战斗在国保工作第一线。2005年以来,先后侦破了“2?15”、“7?30”等重特大刑事案件。他曾获得市公安局“破案能手称号”1次,荣立个人三等功两次,受嘉奖5次。
李大海,男,汉族,1976年10月出生,1995年12月入伍,中共党员,本科,上尉警衔,现任武警克拉玛依支队独山子区中队中队长。
身为武警官兵,当以保一方平安为先,当以为民排忧为重。”这是李大海的肺腑之言,也是他入伍以来工作和生活的标尺。几年来,李大海始终不忘党和群众的重托,带领中队全体官兵,数十次完成城市巡逻警戒任务,多次成功处置突发事件,圆满完成了上级赋予的各项战备执勤和内部保卫任务,为独山子地区社会安定和谐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同时,他带领中队干部战士积极主动为群众排难解忧,做了大量利民、便民的实事好事。他所在的中队连续四年争创了新疆总队先进达标单位,受团体嘉奖3次。他本人曾被新疆总队评为“爱兵模范”、“优秀党员”等荣誉称号;连续多次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双拥先进个人”、“民族团结先进个人”、“扶贫帮困先进个人”。
李海涛,男,汉族,1969年7月初生,1989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本科,二级警督,现任克拉玛依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大队长。
“百姓利益至关重要,人民警察就是要打击犯罪。”李海涛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自1989年参加工作以来,他凭着对公安事业的一片热爱和赤诚,在对敌斗争和打击犯罪的一线前沿,历经风雨、拼搏勇为。尤其是近两年来,李海涛指挥、参与破获各类重特大案件320余起,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421人,摧毁盗窃、强奸、诈骗等重特大犯罪团伙15个,追回被盗被抢汽车、摩托车近40辆,为国家和油城人民挽回经济损失250余万元,被领导和民警誉为侦察破案的排头兵,人民群众称他是油城人民的好卫士。他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两次,受嘉奖4次;两次被市公安局评为“十大优秀人民警察”和“劳动模范”,多次荣获“破案能手”荣誉称号;他所在的克拉玛依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连续5年荣获集体三等功。
周立新,男,1966年9月出生,1985年9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本科,三级警督,现任克拉玛依区公安分局昆仑路派出所南林社区警长。
2007年,克拉玛依市首个以民警个人名字命名的“周立新社区警务室”在南林社区成立,为克拉玛依市基层社区警务工作的发展带了个好头。作为一名社区民警,周立新做到了与老百姓心连着心、手牵着手、情系着情。从事社区民警多年来,周立新摸索出了具有南林社区特点的治安防范格局,创建了社区警务“12335”工作法,建立了一整套治安管理、安全防范和巡逻检查体系,维护了社区居民的正常生活秩序。他曾被评为“全疆优秀人民警察”、克拉玛依市首届“十佳政法干警”、市公安局“十大优秀人民警察”和克拉玛依区“十佳”社区民警等荣誉称号。
胡韶文,男,汉族,1973年11月出生,1995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本科,现任白碱滩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
“公正无私是法官的本分,社会肯定是人生的价值。”这是胡韶文始终奉行的做人做事原则。办案10多年来,胡韶文没有一个案件裁判不公,没有一个案件被投诉和举报。在办理的近800件执行案件中,年平均执结率都在90%以上,执行到位金额2000余万元。他所在的白碱滩区法院执行局连续3年执行案件结案率都超过90%,连续两年被评为“克拉玛依市法 院系统先进集体”并荣立集体三等功,2006年又被授予自治区级“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他本人也连续两年被评为“克拉玛依市法院系统先进个人”并荣立个人三等功。
顾秀伟,女,汉族,1966年11出生,1984年10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本科,现任克拉玛依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正科级审判员。
“认真审查事实,调查核实证据,努力把每个案件都办成铁案”是顾秀伟对自己的要求。20年来,顾秀伟一直从事刑事审判工作,她审理了大量重案、要案、难案。多年的刑庭工作,造就了她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做事严谨的工作作风。在审理案件中,她坚持以人为本,既保护被害人也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做到审理案件合法合情合理,通过公正、文明的司法活动体现人文关怀。她在金钱面前从不动摇,人情面前从不手软,以实际行动维护了法律的统一、尊严和权威。在工作中不断精进业务,2007年取得了高级法官资格。她曾连续三年在干部年度考核中被评定为优秀,她所承办案件的法律文书曾获自治区获二等奖。
魏红江,男,1973年10月生,1996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现任独山子区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检察员。
“忠于事实、忠于法律、勤政爱民、廉洁奉公”是魏红江的座右铭,“为群众服务,做忠诚的法律卫士”是他的信念和追求。多年来,魏红江始终秉公执法,忠实地履行了一名检察官的神圣职责,承办了大量的公诉案件、侦查案件,并受委派直接或参与办理了多起在社会上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工作中他坚持正确理解和运用刑事法律、政策,严格审查起诉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和定性关,确保案件质量,在办理和审查的全部案件中未发生一起错诉、漏捕、漏诉案件。他曾多次被授予市级“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优秀青年维权岗先进个人”,连续三年被评为区直“年度优秀公务员”及厂区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区直“优秀共产党员”、“办案能手”等荣誉称号。(完)(责任编辑:熊聪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