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常超优秀警官事迹材料_优秀警官事迹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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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常超优秀警官事迹材料
孙常超,男,汉族,1984年10月出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山东省招远市人。二〇〇三年十二月入伍,武警中尉警衔,现任靖宇县消防大队防火参谋。
孙常超同志深爱消防事业,在自己的岗位上求真务实、尽职尽责,以自己勤奋扎实、兢兢业业的工作作风,践行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用自己的青春和汗水赢得了骄人的成绩,也为大队赢得了多项荣誉,受到了大队官兵的一致好评和高度赞扬,现将主要事迹介绍如下:
爱岗敬业,刻苦钻研本职业务,注重个人素质能力提升。孙常超同志热爱消防部队,立志于警营建功立业。在2010年3月份从临江中队调到靖宇大队任防火参谋以来,在工作中,他以科学发展观和“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实际行动践行“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思想,努力提高业务素质,努力学习消防业务知识,运用业务理论知识指导实际工作。他时刻注重自身的建设,认真学习消防法、消防监督查规定、建筑消防设计规范等法律法规,不断加强自身防火业务学习,提高发现火灾隐患和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在支队举行的消防监督人员业务考试中取得第一名,并代表支队参加了全省消防监督人员业务考试。
端正执法态度,做到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相结合,提高自身执法水平
消防监督检查工作是一项行政执法工作,对于单位违法违章行为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在执法工作中,我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坚持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必须为人民所用的原则。同时也注重了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的有机结合,在执法活动中以人民的利益为中心,杜绝“吃、拿、卡、要、报”和“冷、横、硬、推”等现象的发生。在端正执法态度的同时,加强了对消防法律、法规的学习,能够注重执法程序,杜绝了执法随意性大,执人情法、关系法等问题,对自己负责承办的每份执法卷宗认真过目,不放过每一个细节,精益求精。2010年我执法监督检查90余次,发现火灾隐患68处,临时查封8家,三停2家,罚款6.55万元。
廉洁自律,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
我深知,手中的执法权力是党和国家赋予的,是用来为人民服务的,应该置身于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同时做为一名党员、一名消防警官,要经得起考验,守得住清贫。五年来的监督检查工作中,做到了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觉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考验和监督,在严于律己上下功夫,约束自身日常生活,从点滴做起,贯穿于始终。
成绩只能代表过去,不能证明未来。孙常超同志深知他肩上的责任重大,在消防部队这广阔的舞台上,他将一如既往地
2将全部的精力、满腔的热情都投入到对消防事业的执着追求当中,无怨无悔地履行忠诚誓言,用实践行动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一崇高的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