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学生事迹宣传通知_优秀学生主要事迹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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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文学发 „2011‟81号
关于开展“身边榜样,前行力量”
主题教育的通知
各系:
为认真贯彻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大力推进大学生思想教育工作,不断开拓和创建具有鲜明特色的学生思想教育活动新途经与新机制,经研究,决定在全院开展“身边榜样,前行力量”主题教育。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1.以身边榜样引领大学生成长成才。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标准,找准“身边榜样”身上所体现出来的 “热爱祖国”、“志存高远”、“勤奋好学”、“爱岗敬业”、“踏实上进”、“服务社会”、“乐于奉献”等优秀品质,推出令大学生信服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榜样可敬、可亲、可信、可学的优势,引导大学生自觉遵守“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等基本道德规范,使大学生明辨是非、善恶、美丑界限,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注重大学生身边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使选树典型的过程转变为大学生自觉学习、主动宣传、努力争做典型的过程,推动良好校风学风建设,形成和谐的人际关系和文明的校园风尚。
2.以榜样选树创新学生思想教育工作新的途经和机制。各系通过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探索大学生思想教育工作新的方法,总结新经验,形成新机制。通过各系主题教育的实践,进一步总结提炼,形成我院大学生主题教育的长效机制。
二、活动时间:2011年10月24日-11月15日
三、活动形式
(一)学院活动
1.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优秀事迹采集
2.在科文学院尚德网开辟优秀学生事迹宣传专栏
3.《科文之光》院报出版优秀学生事迹专刊
(二)各系活动
1.举办获奖学生优秀事迹展
2.举办优秀学生事迹报告会、优秀学生访谈
3.系宣传橱窗开辟优秀学生事迹宣传专栏
4.其他宣传形式
四、学院活动材料采集
(一)2010-2011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优秀事迹采集
1.个人简介:150字以内,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入学年月、学校、专业、大学期间所获重要奖项或重要荣誉。所获奖项奖学金、竞赛等顺序填写,同一奖项按级别由大到小排列。
2.事迹正文:2000字以内,以第一人称行文。
要求:题目概括准确、精炼,具有时代感和吸引力;事迹真实突出,主题积极向上,具有感染力和号召力;文笔流畅,生动描述个人学习成长过程中的亲身经历、感人事迹、生活故事、心灵感悟,具有一定的情感深度。国家奖学金材料要上报省教育厅,各系对学生的材料要严格审查,在文笔方面予以指导和把关。
3.师长点评:100字以内,由学生所在系学工办对获奖学生的德智体进行精辟评述(要写明身份和姓名)。
4.每人提供一张近期电子生活照。
(二)《科文之光》院报优秀学生事迹专刊
1.采集范围:2010-2011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代表(每系1人);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校三好学生标兵及优秀学生干部标兵(每系1人);在省级及以上科技、学科、文化、艺术、体育等活动中获奖的学生(有符合条件的系推荐1-2人)。
2.个人简介:150字以内,包括姓名、性别、民族、系别、专业、班级、大学期间所获重要奖项或重要荣誉。
3.事迹正文:1000字左右,以第一人称行文。要求同国家奖学金材料。
4.每人提供一张近期电子生活照。
五、系活动要求
(一)获奖学生优秀事迹展
1.宣传范围:2010-2011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代表;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校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在省级及以上科技、学科、文化、艺术、体育等活动中获奖的学生。
2.每人提供一张近期电子生活照,提供300字左右事迹材料(可参考模板,但事迹材料不得千篇1律),事迹材料可以用第一人称,也可以用第三人称。
3.每系制作2块展板(2.4米*1.2米,不要用KT板),标题“身边榜样,前行力量——科文学院优秀学生事迹展”,落款XX系(全称),10月30日前放于办公楼对面。
(二)每系要举办一场优秀学生事迹报告会或优秀学生访谈,认真编辑和整理“身边榜样”事迹材料,利用网络专栏、读书论坛、宣传橱窗等形式进行多角度多渠道深入宣传,引导广大学生以身边榜样为标准,认真查找自身不足,努力缩小与先进典型的差距,做到“学有目标,赶有对象”。
六、有关要求
1.各系要切实加强对主题教育的组织领导,精心策划、广泛部署,高标准选树身边榜样;科学规划,持续推进,全方位开展宣传报道;整合资源,扩大影响,充分发挥示范带动效应;明确职责、分工负责,抓紧制订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活动方案。各系要紧紧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努力把榜样选树与中心工作相结合、与人才培养相适应,真正选树一批时代内涵丰富、示范效应显著的学生典型。
2.请各系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审稿,确保材料质量。以上材料请分类每人存放一个文件夹(以系、学生姓名命名),照片单独存放,不要放在WORD里。文字打印稿请各系学工办主任认真把关签名后上交。材料电子稿10月31日前报学务部乔佳老师处。
附件:有关材料模版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