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志梅先进事迹(精选4篇)_马继东先进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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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学习林志梅先进事迹心得体会
学习林志梅先进事迹心得体会
岁月的长河悠悠流淌,榜样的精神代代相传,一位又一位的优秀干警,以其对政法事业的赤诚奉献,在老百姓的心中铸就了一座又一座不朽的丰碑。南京市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局长林志梅虽然没有可歌可泣的英雄事迹,也没有可圈可点的豪言壮语,但她用自己无私的言行,默默地诠释着“检察官”这一神圣的字眼。林志梅同志从检33年,为检察事业的不断发展奉献了青春,特别是在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岗位上,以积极进取的精神、争当第一的追求、勇于担当的勇气、锲而不舍的态度,在专业化、社会化预防上积极探索创新,形成了南京预防新模式,为南京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实现“全省领先、全国一流”做出了重要贡献。
“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林志梅同志是党员干部的一面镜子,以其为镜,可知荣辱、明职责、立言行,激励我们真抓实干,创先争优。作为一名基层检察干警,我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以林志梅同志为榜样,积极响应时代的召唤,去追求,去探索,去创造,去奉献,去完成时代赋予我们的光荣使命,做一名新时期的优秀检察官。
“物必自腐,而后虫生”。理想的淡化、信念的动摇、思想的迷失、道德的堕落,让一个个贪婪的人滑入了犯罪的深渊。这样的故事,我们见到得很多,教训更是十分深刻。因此,如何使用好手中的权力,对于我们检察官来说就显得尤为重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检察官不仅是一种职业,更重要的是代表公平正义、代表使命崇高。作为一名从事预防工作的检察官,林志梅深深认识到,自身正、自身硬是做好预防的前提。有人认为出去宣讲,在人家单位吃顿便饭是人之常情,她说“一路讲,一路吃,这支队伍就会烂掉。”各种预防评选,她坚持标准,没有丝毫通融,严格公正到不近人情。与上百个企业打交道,上了近千次的预防课,和很多上市公司老总是朋友,林志梅坚持不吃请、不收礼。作为一名老党员,她对自己的自律近乎“严苛”。这一切,她都做得自自然然,天经地义,她认为这是一名党员的本色。有人曾这样评价林志梅,“她站在那里,本身就是预防!”我以为,这句话是对林志梅所有品质的最好褒奖。
工作中,林志梅同志有一种勇争第一的精神,用她的话说,“我在预防处长这个位置上干一天,南京预防工作全省争第一的念头就一天不能丢”。林志梅干预防的16年,也是南京预防工作创新创优的16年。在具体的创新实践中,林志梅始终脚踏实地、锲而不舍,一旦目标确立,坚定执着,坚持不懈。正因为如此,林志梅同志在自己的平凡人生中,创造了不平凡,不断将自身工作推向了新的高度。
林志梅同志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她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许多不平凡的事。检察事业是个关系民心的重要工作,没有强烈的事业心的人,没有坚定信念的人,没有工作责任心的人,不可能踏踏实实的在这个岗位上工作下去,也无从谈起取得什么成绩。林志梅同志数十年如一日,几乎坚持每天上午七点上班,晚上七点下班,完成工作任务只有提前没有拖沓,始终踏踏实实、兢兢业业,为检察事业默默奉献,取得了一个有一个的良好业绩,获得了领导和同志们的一致认可。在实际工作中,她更是如此。在南京市院预防处工作的16年内,林志梅同志不断奔波于13个基层院与众多企业之间,她所组建的南京市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团,至今共组织宣讲300多场次,近4万人受教育。她以如此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投入到工作中来,值得我们尊敬,更值得我们学习。
其实,像林志梅同志这样长年耕耘在检察战线上的检察官还有很多、很多,我们应当以他们为榜样,脚踏实地、爱岗敬业,以一颗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
第2篇:学习林志梅先进事迹心得体会
学习林志梅先进事迹心得体会
学习林志梅先进事迹心得体会
林志梅同志是南京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局长,16年来,她怀着对预防事业的忠诚和热爱,以积极进取、争创一流的精神,以开拓创新、勇于担当的勇气,以求真务实、坚韧执着的态度,以廉洁自律、无私奉献的品格,创造了一系列预防工作新载体、新机制,并打造了南京预防模式,开辟了检察预防的一片新天地。
要认真学习林志梅爱岗敬业的钉子精神、勇于创新预防工作方式方法的进取精神、善于团结干警克服困难的团队精神,转变预防理念,创新预防工作新方法,不断探索预防服务途径,再接再厉,努力争取在检察机关开展的职务犯罪预防部门首届岗位练兵素能比武活动中取得好成绩,使各项预防工作取得新成效。
学习林志梅检察官先进事迹的活动,勉励干警学习她公仆情怀、优秀品格、进取精神、职业情守;要求年青干警要以林志梅为榜样,忠实履行职能,扎实做好本职工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县,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为深入推进学习宣传林志梅同志先进事迹活动,按照方案要求,该院以机关党总支部牵头,联合团支部,组织8个党支部部分党员、团员,在视频会议室,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才远以《小部门承载大志向》为题,为大家上了一堂学习林志梅,岗位添光彩的重点辅导课,检察长从林志梅从检33年,为检察事业奉献青春,特别是她在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岗位上,以积极进取的精神、争当第一的追求,勇于担当的勇气、锲而不舍的态度,在专业化、社会化预防上积极探索创新,使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实现全省领先、全国一流。消除了部分干警,尤其是青年干警认为只有大科室才能干大事等认识上的误区。同时,该院在学习中坚持做好三个结合。一是把学习林志梅同志先进事迹与当前正在开展的争创全市人民满意的十佳检察官评选活动相结合,组织干警远学林志梅,近学身边人,认真组织开展好评选工作。二是把学习林志梅同志先进事迹与开展工作创新相结合,教育检察干警做到爱岗敬业,勇于创新,以优异的成绩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三是把学习林志梅同志先进事迹与争先创优相结合,要求各部门要紧扣工作实际,树立争先创优,勇争一流的意识,为年终各项检察工作上台阶努力奋斗。
林志梅同志的事迹深深地感动着每位干警,干警们纷纷表示,要学习林志梅同志敢于创新、无私奉献、忠于检察事业的品质,并将对照先进人物,认真查找自身在实践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与先进人物之间的差距,自觉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
林志梅同志的事迹生动诠释了预防干警实干创新的精神风貌,是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最直接、最生动的教材。通过学习她对党忠诚、信念坚定的政治品格,公道正派、公正廉明的职业操守和心系群众、真情为民的公仆情怀,进一步激励了全院干警努力踏实工作,使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践行在具体的工作中。
叶志平先进事迹学习心得体会
第3篇:学习林志梅先进事迹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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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林志梅同志是党员干部的一面镜子,以其为镜,可知荣辱、明职责、立言行,激励我们真抓实干,创先争优。作为一名基层检察干警,我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以林志梅同志为榜样,积极响应时代的召唤,去追求,去探索,去创造,去奉献,去完成时代赋予我们的光荣使命,做一名新时期的优秀检察官。
“物必自腐,而后虫生”。理想的淡化、信念的动摇、思想的迷失、道德的堕落,让一个个贪婪的人滑入了犯罪的深渊。这样的故事,我们见到得很多,教训更是十分深刻。因此,如何使用好手中的权力,对于我们检察官来说就显得尤为重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检察官不仅是一种职业,更重要的是代表公平正义、代表使命崇高。作为一名从事预防工作的检察官,林志梅深深认识到,自身正、自身硬是做好预防的前提。有人认为出去宣讲,在人家单位吃顿便饭是人之常情,她说“一路讲,一路吃,这支队伍---凡的事。检察事业是个关系民心的重要工作,没有强烈的事业心的人,没有坚定信念的人,没有工作责任心的人,不可能踏踏实实的在这个岗位上工作下去,也无从谈起取得什么成绩。林志梅同志数十年如一日,几乎坚持每天上午七点上班,晚上七点下班,完成工作任务只有提前没有拖沓,始终踏踏实实、兢兢业业,为检察事业默默奉献,取得了一个有一个的良好业绩,获得了领导和同志们的一致认可。在实际工作中,她更是如此。在南京市院预防处工作的16年内,林志梅同志不断奔波于13个基层院与众多企业之间,她所组建的南京市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团,至今共组织宣讲300多场次,近4万人受教育。她以如此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投入到工作中来,值得我们尊敬,更值得我们学习。
其实,像林志梅同志这样长年耕耘在检察战线上的检察官还有很多、很多,我们应当以他们为榜样,脚踏实地、爱岗敬业,以一颗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
第4篇:学习林志梅先进事迹演讲稿
学习林志梅先进事迹演讲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评委,同事们:
大家下午好,今天我带来的演讲是:向林志梅同志学习!
“我在预防处长这个位子上干一天,南京预防工作全省乃至全国争第一的念头就一天不能放。”同志们,我深深地记得林志梅同志的这一句话,而这一句话无疑应该成为我们司法工作者们的座右铭,它告诉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有自己的目标与梦想,无数中国人的梦便是伟大的中国梦,它告诉我们,我们要证明这世界我没有白来,我们要知道永远都不能放弃奋斗,放弃拼搏,既然来了就要努力奋斗下去,活的精彩,它告诉我们,伟大的成功往往在平凡中孕育,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精彩,让我们在平凡的生活中创造出不平凡的精彩!
向林志梅同志学习,激昂我们的青春,共筑我们伟大的中国梦!身为一个司法工作者,我深知自己充满着挑战!我无法预知未来会遇到怎样的磨难,因为前方可能充满着荆棘,前方可能就是下一个深渊,梦想那么近,路却那么远。但正因为这样,我们才有前进的动力,正因为这样,我们的人生才能因梦想而高飞,正因为这样,我们的人性才能因梦想而伟大。从现在起给自己一个梦想,一个人生的远大的目标,从而让梦想带着自己在人生辽阔的天空自由地飞翔。梦 想就是生命的一双无形的翅膀,惟有梦想的力量才能激励和激发我们的生命,摆脱平庸和低俗,克服人性的弱点,走向优秀和杰出。正值青春年少的我们不应该害怕,我们应该充满昂扬的斗志,我们应该把司法工作当作是自己的战友,要及时的去了解,去关注,去俯察民情,去聆听民意,要向林志梅同志那样,把百姓疾苦当作自己的疾苦,为民做主,替民办事,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做到不论我们的梦想是什么,都能够从自我做起。激昂我们青春,让中国司法界因为我们的存在而充满斗志,让中国司法界因为我们的存在而变得光名,让所有我们认识的朋友都围我们的存在而感到自豪,面对困难,我们要像林志梅同志那样,无所畏惧,勇往直前,只有这样,实现伟大的中国司法梦,才能充满希望!
林志梅同志所做的一切给了我伟大的动力,让我在未来司法工作的路上充满着激情!我不知道当我真正接触到越来越多司法案件的时候我会面临怎样的挑战。但是有挑战就会有机遇,所以作为新时代的我们要时刻准备着。当一名像林志梅一样的司法工作者是我的理想,有理想是必须的,但是能不能实现真的很难说,我不知道我之前的想法是不是没有脚踏实地,是不是好高骛远,但我只是希望这世界我没有白来,实现人生价值的方法有很多,我明白自己一定要把自己该做的事情做好,要时刻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重要的位置,像林志梅同志那样,把一生献给人民,我们必须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的走下去,用我们的努力去实现我们的梦想,我们需要的不仅仅是结果,还需要一个很精彩的过程。未来的风险,具有不可预知性,只是路永远走不绝,活着就要学会居安思危。要看到普通人看不到的,要牢记艰苦奋斗的使命。永远要记住生于忧患,死于安乐。路还很长,理想在远方,我们都还在路上。不要轻言放弃,即使没有圆满的结局也不能放弃。我们都是马拉松运动员,稍微一放松就会被超越,所以要永不止步。不知远方是何路,但我只想说,激昂我们的青春志,共筑我们的司法梦,充满挑战,充满艰辛,同样也充满着激情!
林志梅同志说过这样一句话:“良好队伍的养成要从细节上来规范,因为大道理大家都知道,但小细节未必人人都能做好。” 我只想说,细节是我们行动的根本,我们要想做好,就必须要抓住细节并且统筹兼顾,我无法预知我的明天,但我却可以把握自己的今天,我们要以林志梅同志为榜样,生命不息,奋斗不止,一生为民,别无所求!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