塘约村先进事迹(精选3篇)_塘约村党总支先进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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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劝君少赞塘约村——读《塘约道路》、走访塘约村的思考
劝君少赞塘约村——读《塘约道路》、走访塘约村的思考
莫太赞誉塘约——读《塘约道路》、走访塘约村的思考秦永利2017年6月5日受《塘约道路》一书的鼓舞,我于5月13日,随某团队以学习塘约、宣传塘约为宗旨,兴致勃勃地来到贵州省中部的大山里,书中的“塘约”就坐落在这里。沿着崎岖的山路,汽车渐行渐近,激动的心情也越来越按捺不住:终于就要见到重新回归集体化道路的塘约村风采,可以耳闻目睹这里的人们经过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致富成果了!我们进村后,村党支部副书记越学成给我们讲述了塘约村灾后重建的经历:2014年贫困村塘约被一场大洪水洗劫后更加贫困,由此他们成立了“社村一体”的合作社,在村党支部,村委会的带领下,在上级党委的支持下,全体村民自愿把承包地确权流转到新成立的合作社里,进而做到“七权同确”,极大地巩固了集体所有制。全村重新组织起来,抱团发展,走合作化道路,得以实现产业结构调整和规模化发展,生产的组织化和产业化焕然一新。越副书记介绍说:“之前村里人靠传统(包产到户)搞农业的方式,只能勉强度日,限制了产业规模发展和农民致富的路子,重新走上集体化道路后,仅一年半的时间,不仅脱贫而且村社的面貌取得前所未有的改善”。是的,在考察中我们看到:崭新的柏油乡村道路,水泥混凝土的山田小道,新修的渠沟,重新加盖和装饰的楼房,村委会办公场所宽敞气派,功能设备齐全,楼宇之间和楼前不时有小车停靠。整个环境春意荡漾,花草茂盛,院落整洁,田园错落有致。对照之前的旧照片,大家齐声赞叹:“变化真是翻天覆地”!然而,随着调查走访的深入,我们了解到一些《塘约道路》书中未提到的,但涉及塘约起步发展性质的重要信息,使我对塘约有了新的认识,对塘约的发展轮廓逐渐清晰起来:塘约村有今天的成果,是大量输血、精准扶贫的个例,不是自力更生走集体化道路的模板。(《塘约道路》书中第123页周建琨总结道“要扶持农民内在的创造力,使他发挥出来。所以我们认为,推广塘约道路,就是最大的扶贫资源”。)作为扶贫典型应该欢呼、祝贺,作为自力更生走集体化道路典型我有不同认识。为什么这么说呢?我们了解到:把承包地确权流转到“村社一体”的合作社确实比包产单干进了一大步,就如同改革初期解散集体所有制而分田到户的私有刺激,短期的效果(物质的,人们的精神方面的)一下显现出来,但不能讲这就叫集体所有制,这种方法更不能“极大的巩固了集体所有制”。土地做为个人资产参与入股的模式,只能算作解放初期初级合作社,是临时抱团发展。与现在全国私有化的分田单干的现状相比是进步了,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系列农业革命——从初级合作社、高级合作社到人民公社相比是一种倒退。这个村庄在2014年的那场大水灾后,有党组织带领群众,艰苦奋斗自救的影子,这是可喜可庆的,但谈到靠自力更生,奇迹般的改变了家乡面貌并做为一种道路进行推广是不可取的,是会误导人的。在走访中,我们了解到一些来自政府扶持的资金数据和人员、技术支持的外因作用。这些来自外部的强大资源不是全国所有村庄能享受到的。下面有一组由塘约村合作社理事长丁振桐给我们提供的数据:
1、有政府提供的5400万元用于修建全村房屋和村内道路的资金,即全村所有的房屋和道路修建100%是政府出资的;
2、由政府出资101万元购买各种蔬菜种子,扶持塘约的农业生产起步;
3、塘约有150亩闲置水塘,政府出资30万元购买莲藕种苗,才发展起水产业。仅以上三项合计,由政府出资扶植资金共5531万元。经核实,丁理事长说,这些款项是全部到位的,没有被挪用或贪污的;
4、为了尽快改变产业结构,提高塘约村继续发展的后劲,由平坝县和青岛市合作出资5000万元给塘约村建设现代化蔬菜基地10000平方米,这是一个正在建设的未完成的重大项目。此外,塘约村还贷款50万元用于发展生产。贷款属于借钱还钱,这部分贷款应该算是自力更生,也可算作扶持借贷,但在现实社会中好多农村是很难贷上50万元的。以上是当时调查数据,是天津曹子文老先生、山东汤道杰、河南赵意焕和我四人在场采访的。所以从调查情况看,“塘约村”是作为国家和贵州地方政府落实“精准扶贫”工作并向全国推广的扶贫“示范村”。所以,塘约既然是贵州省扶植起来的一个作为扶贫的示范典型,那么政府会倾心倾力给予更多的营养补给。但全国有70多万个行政村能不能像塘约村那样享受到如此大量资金、人才、技术的扶持?肯定是打岔号的。塘约是个全力扶植的特例,照这样的特例去复制或推广,国家起码需要拿出74万亿来。如果就像撒胡椒粉似的,蜻蜓点水式的政府扶持(就是《塘约道路》第120页说到的“一般认为,使用扶贫资金,不能是像撒胡椒粉似的”),那诸多村庄,即使有一个得力的党支部领导,也是难以在一年半时间里实现这一目标。如果全国农村不能像塘约那样由政府全方位的扶持,那么,走塘约道路也好,还是复制塘约模式也好,要兑现习近平说的,在2020年像塘约水准的如期脱贫,必然是一句空话。现在再回到集体化道路的话题。毛主席早在1955年7月31日《关于农业合作化的问题》文章中谈到:许多农民因为生产资料不足,仍然处于贫困地位,有些人欠了债,有些人出卖了土地,或者出租土地。这种情况让它发展下去,农村走向两级分化的现象必然一天一天地严重起来。失去土地的农民和继续处于贫困地位的农民将要埋怨我们,他们将说我们见死不救,不去帮助他们解决困难,……。这个问题,只有在新的基础之上才能得到解决,这就是在逐步对农业实现社会主义的改造,即合作化,使全体农村人民共同富裕起来。我认为,毛主席的合作化,不仅意指1953年起步时期的初级合作社,而更是重在之后的高级社和人民公社土地等生产资料公有制的真正意义上的集体化。只有按照这样的道路走下去,农民的土地才不会流转走样。因为土地等生产资料是属于集体所有,不是塘约现在颁发“身份证”确权后的私人归属。按照现行塘约村的做法,那归私人的土地等生产资料,是自由入社,也可自由退出。那么,在一定的气候条件下,村里的农民是有权利自由出让或流转到比塘约合作社里更优越的他人手里的。所以,塘约的所谓“道路”,不是有利于公有制集体经济的发展模式,不是可靠、可行的范例,远不及最早年代的大寨、周庄和改开中重走公有制集体化的南街村、阳山庄等,这些才是集体所有制的成功典范。所以,塘约村只能作为一种适于当今维持生产资料私有制深化改革之范例去推销而已。我们现在最急迫的,最重要的是遵照毛泽东思想和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在提倡土地等生产资料公有化的基础上,来实现农业生产集体化经营。这是经过60多年反复实践,有诸多在毛泽东思想指导下的成熟案例所证明的。这近40年来三农改革,正如网络上诸多学者所认定的是复辟小农经济,是倒退。农村分田到户的小农经济拖延了我们农村的健康发展,浪费了我们的资源,理论指导陷入混乱局面。王宏甲在《塘约道路》中也多次提到毛主席的著作或思想,如“为人民服务”、“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和走集体化道路的思想,宣传毛主席的工作作风——“毛主席没有写作班子,靠脚,靠自己去搞调研,沉下去,把底层的情况搞清楚了,把百姓的愿望搞清楚了,对症下药,才能解决问题”。同时,王宏甲在书中也批判了“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和白猫黑猫”的谬论,那么我们就不要犹抱琵琶半遮面了,应实事求是地、理直气壮地在毛主席思想指导下,用经过长期实践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来批判特色理论,公开宣传、教育农民走公有制的集体化道路,而不要把以“身份证”确权为生产资料私有制的抱团式发展合作社解读为“最理想的道路”。张全景同志在“新形势下意识形态领域阶级斗争的反映”一文中提到:“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和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都是要解决农民的土地问题,我们党早在1933年就制定了土改的两个文件。在延安时期,毛主席更加明确指出:中国革命的根本问题是农民问题,农民的根本问题是土地问题。谁能够满足农民对于土地要求,谁就能在中国取得胜利。事实证明毛主席的论断是正确的,是符合中国国情的。土改的历史进步性毋庸置疑。土改极大地解放了农业、农村、农民的生产力。从初级合作化到高级合作化直至公社化的公有制完善、巩固,使农业的发展又为工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基础性的支持。新中国在前30年能够建立独立完整的工业体系,是由于农业公有制集体化的紧密、完善配合”。中国历史是中国农民向往没有剥削、没有压迫、走共同致富的斗争历史,正是毛主席、共产党彻底完成了这一历史使命——在中国大地上,农村土地等生产资料归全体劳动人民所有,资本和生产方式走合作化管理的道路。建国后近30年的实践,走农村集体化路子,它的实践是成功的,理论是科学的,如大寨、周家庄、南街村等就是佐证。当然以“塘约”来说,走生产资料确权为私有的而经营是合作化的方式,就改开以来的国情,也可以作为一种模式试验的,而且也可能在短暂的时间内实现了利于农民的效应。但“塘约”的路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科学社会主义的道路,所以,我们首先应宣传推广以毛泽东思想为指导下的南街村、周家庄等早已成功的农村公有化道路为妥,不必转很大的弯子刻意地去推广什么“塘约道路”。在《塘约道路》第120页中作者告诉我们说:“在采访中,我已知道,塘约所在的平坝区,2015年年底,经工商部门登记的合作社有210个,……2015年平坝区专业合作社获得财政扶持1349万元”。也就是说,全平坝一个县,政府才投入了1349万元,而塘约一个村子就倾注了政府的那么多资金,是平坝全县的四倍多。所以说,塘约村是在政府全方位扶持下,尤其是在巨额资金等外因推动下,加之有一个确实成功的党支部带领的,能激发村民的内生动力因素,仅一年半获得如此的业绩,确实是精准地落实了扶贫的政策,但它等、靠、要的色彩浓厚,不属于自力更生典范。最后我要说,左翼媒体和学者要首先宣传推广早已成功的、经过历史考验的大寨、周家庄、南街村、阳山庄等真正自力更生的模范,不要一味地去渲染仅一年多就催化起来的“塘约村”,更不要把塘约标榜为全国农村要复制的道路。那个“塘约道路”不是科学社会主义道路,对它不要太过誉了。
第2篇: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先进事迹材料(红柳塘村)
呼图壁县大丰镇红柳塘村党支部申报
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主要事迹
――真抓实干聚民心 合力共建新农村
在呼图壁县大丰镇有一个引领全镇新农村建设新模式的村子——红柳塘村,该村位于大丰镇以东1公里处,312国道北侧,总户数150户,人口707人,耕地面积8900亩,辖两个片区,居住着汉、哈、维三个民族,共有党员27名,其中流动党员2名,团员30名。近几年,大丰镇红柳塘村党支部作为自治区级新农村建设党建示范点,以“五个好”为标准,通过“强班子、抓队伍、增收入”,大力落实新农村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二十字方针,2007年,全村工农业总产值8000万元,村民人均纯收入11380元。
抓班子,强核心,为建设新农村提供组织保障
红柳塘村扭住党建这个关键不放松,在队伍建设、制度建设上做文章,不断扩充新鲜血液。一是狠抓干部责任制。将镇上下达的各项任务,分解到每名班子成员,细化量化考核指标,层层签订责任状,并制定详细的考核办法,年底根据承担的工作量及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工资直接挂钩。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对于工作中出现的推诿、拖延、缺勤等现象及时记录在案,将处理结果与年
底双目标考核相挂钩。二是认真落实干部坐班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坐班无故不到的、值班脱岗的,实行现金处罚,并作为干部年终评议的重要依据,扣除相应的考核分值。结合“为民服务全程代办制”工作,将村干部确定为代办员,使群众办事真正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一次,一个家有急事的干部忘了值班,被扣了50元钱。几年来通过村干部坐班,共接待群众50余人次,办结率达95%,回复率达100%,做到了“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三是深化干部承诺制。召开村民大会,公开承诺事项,并把承诺和兑现作为干部民主评议的重要依据,使承诺事项落到实处。
抓载体,强队伍,为新农村建设打好群众基础
不断深化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活动。建立了根据工作需要定岗、依据特长定职、结合岗位职能定责、按季度进行评岗的“三定一评”机制,制定了党员设岗定责管理制度,将岗位职责履行情况纳入党员评议当中,有效地发挥了无职党员在新农村建设中的模范带头作用。目前,全村党员上岗率达100%。李彦奎、陈加林等4名老党员主动申领环境卫生岗,组建了老年卫生保洁队,负责全村的卫生保洁。同时深入开展“十百千万”富民工程。通过制定优惠政策,确定帮带联系人,开展“一创二带三帮”活动等措施,加大培养力度,进一步增强党员“双带”能力。全村已培养科技致富引路人8名,科技致富带头人15名,科技致富示
范户20名,富裕户达70%。扎实开展“一对一”结对帮扶活动。全村除5名老党员外,20名党员与6户贫困户结成帮扶共建对子,帮助贫困户解决生产生活困难。5名农机户党员自发组成了农机服务队每年为5户困难户义务耕作,为困难户节省机耕费3000多元。
挖潜力,增收入,为新农村建设提供经济保障
利用312国道沿路地理优势以及离集镇较近的优势,积极招商引资,兴建了煤炭交易市场、红柳塘轧花厂,通过土地租赁、参股经营等方式,增加集体收入。进一步规范了土地、机井、林木等资产的发包、租赁程序,确保集体收入稳步增加,解决“无钱办事”问题。积极争取到200万元的地埋式滴灌项目,全村节水灌溉面积达3000亩,占耕地面积的30%以上,人均占有项目田4亩,为“生产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该村党支部充分认识到农民增收关键是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引导农民发展无公害肉鸡养殖业,今年新建高标准鸡舍3栋,使全村规模养殖户达到12户。党员干部带头发展二三产业,6户党员从事货物运输业,月纯收入均在3万元以上,4户党员外出承包土地2000亩,年创收40万元。
抓治理,定规划,彰显新农村建设新成效
充分利用农闲时节,以村民大会的形式,先后请县、镇司法人员来宣传各种法律法规,使村民法制意识明显增强。其次是大力构筑精神文明载体。在村委修建了图书阅
览室,投资10万元,建成了文明一条街,安设了健身器材,修建了篮球场、乒乓球台,设立了读报栏、宣传栏,墙上刷写《村规民约四季歌》、《村民文明公约歌》等宣传标语,使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提高文明修养。开展了“四个和谐”“十星级文明户”、“好婆婆、好儿媳、好妯娌”、“卫生模范户”等创建活动,并实行动态管理,目前该村已有95%以上的户达到创建标准。
红柳塘村作为县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示范点,又紧紧围绕“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对居民点改造进行合理布局、科学规划,按照50年不落后的思路和硬化、绿化、美化、净化的具体要求,对房屋、道路、巷道绿化、桥涵、文化室、卫生设施等实行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目前,全村实现道路柏油化100%,抗震安居房建设率95%。
几多耕耘,几多收获。红柳塘村近几年来先后荣获自治区级“巾帼示范村”称号、“州级党建示范点”称号、县级“五个好”村党支部、“先进基层党组织”、“新农村建设先进村”等称号。
第3篇:田阳县头塘镇头塘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先进事迹
田阳县头塘镇头塘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先进事迹
头塘村9个自然屯,20个村民小组,3651人,在镇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本着“预防为主、调处结合”的方针,充分调动辖区各方面的力量,强化基础工作,着力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切实担负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维护了辖区大局的稳定。
一、狠抓组织建设,健全调解网络
为把人民调解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村调解委建立起多层次的调解组织结构,健全了调解网络。一是加大对本村矛盾纠纷的调处力度,负责协调、处理本村重大的、疑难的、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矛盾纠纷。将一批有调解工作经验、工作责任心强、热心为群众办事和热爱调解工作的同志吸收到调解队伍中来,不断充实了基层调解队伍力量。二是加强自身建设,提高调解工作水平。充分利用学校等载体,采取集中授课、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组织村组干部及村里举办调解人员培训班,对调解人员进行集中培训。使广大调解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得到进一步的提高。继续发扬村组干部艰苦奋斗,甘于奉献精神,利用节假日进行义务劳动,美化村屯环境。为了适应工作要求,结合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开展,村民委制定完善了工作调度制度、信息反馈制度、学习制度、考勤制度和提合理化建议制度。同时每名村组干部都配备了工作日志本、会议记录本、学习笔记本和来电、来信、来访登记表。同时,建立了调解办理制度,认真接待村民的来信、来访、来电。通过各项措施的制定和实施,规范了工作行为,调动了村组干部的积极性,提升了村委整体工作水平,为开展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把握有利时机,及时化解矛盾
为将“预防为主、调处结合”工作方针落到实处,我们及时做好本村矛盾纠纷的排查工作,抓住要害部位、关键环节、主要矛盾,切实把工作做实、做细,不留死角死面。通过排查做到三个“心中有数”,即对过去排查出来的未解决的矛盾纠纷心中有数;对本次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及时解决情况心中有数;对可能影响本村、管区稳定的重大、复杂、疑难纠纷心中有数。在排调中,做到早发现、早控制、快调处,把矛盾纠纷及时消灭在基层,防止和避免排查不及时,调处不及时导致矛盾激化或诱发新问题,严控信访案件的发生和矛盾激化。
在调解村民矛盾时,我们摸索出了一些经验,通常调解邻里纠纷分三个步骤:一是听,在矛盾冲突后当事人双方各说各的理,各执一词,只强调自身的利益,争执不下。这时不妨让他们都说出来,出出气。二是劝,首先要掌握时机,双方都在气头上时,不能劝,要耐心等待消气、理智后进行劝说,同时顺着各自的想法提出假设,推论出坏的结果;然后进行换位思考,从对方的角度分析,劝说双方各退一步;最后从影响彼此关系的角度阐述其厉害关系。三是调,依照法律和人情进行调解,梳理矛盾,分清责任,解决实际问题,彻底化解纠纷。
去年来,在调解委员会的不懈努力下,调解各类矛盾纠纷案件23起,调解率为100%,调解成功率达到98%以上。其中引导群众走司法程序3件,没有一件因民间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上访、群体性械斗或民转刑案件,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调解队伍成为了化解当地社会矛盾、宣传社会主义法制、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
三、调解普法两结合,标本兼治见效果
调处已发生的矛盾和纠纷,只是治“标”,更重要的治“本”工作则要通过抓好公民的普法学习教育来提高公民学法、知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从而更加有效地避免或减少人民内部矛盾和纠纷的发生。
按照这一思路,我们广泛开展了法律进村屯、进学校区活动。组织村民上普法课,学习各类法律知识。去年共举办法制宣传教育课8次,受教育面达2500人次。向居民发放新《信访条例》2000余份,加深了村民对新条例的认识。利用宣传栏不定期刊出了《反对邪教,幸福安康》2期、《信访条例》2期,并开辟了法律知识专栏,开展经常性和针对性的法制教育,把村民群众思想统一到讲稳定、讲大局、讲奉献上来。结合我村的工作特点,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教育。如邀请农民艺术团到本村进行文艺演出,及时宣传党和国家的政策及法律法规。开展小学生交通安全安全教育活动,举办了“交通安全知识竞赛”。通过参加公共设施管护、发放宣传资料、帮孤助残等一系列社会实践活动,倡导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的社会风气。由于宣传到位,教育到位,本村干部群众基本做到了学法、用法、懂法、守法,有效提高了公民遵纪守法、依法办事和诚信待人的意识,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本辖区矛盾纠纷的发生和群众集体上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