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施农业自然灾害应急预案_农业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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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羌县设施农业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为了建立和完善我县设施农业应对自然灾害救助体系,提高设施农业对大风、低温冻害、暴雨雪、洪涝等自然灾害应急反应能力和抗灾救灾工作整体水平,最大限度的减轻灾害性天气对设施农业生产造成的损失,确保全县设施农业生产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若羌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若羌县农业灾害应急预案》,结合我县设施农业生产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设施农业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工作,坚持预防与减灾救灾相结合,依靠群众生产自救、互助互济、辅之以国家必要地救济和扶持原则,采取县政府统一领导、各乡负责,各部门分工协作、属地为主的方法,突出重点,按灾害性天气预报危害程度和灾情轻重缓急,分级响应,重点做好灾前预防和灾后重建工作。
(三)本预案适用于若羌县境内发生的设施农业自然灾害应急。
二、设施农业自然灾害应急工作组织机构及主要职责
(一)设施农业灾害应急办公室
县设施农业应急办公室设在设施农业服务中心。主要职责:
1、加强与各乡和气象部门的联系,及时收集、反映与设施农业有关的大风、低温冻害、暴雨雪、洪涝等自然灾害预测预报信息。
2、通知各部门、乡镇即将发生严重灾害,应急工作组应及早预警,通知有关人员做好相应准备。
3、汇总、核查设施农业自然灾害和应急工作的有关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及时汇报。在应急工作组决定启动应急预案后,牵头组织实施应急预案。
4、研究提出设施农业防灾减灾工作计划,召开应急工作组办公室会议,安排设施农业防灾减灾的具体工作,督促各乡落实设施农业防灾减灾工作措施。
5、指导设施农业抗灾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工作,积极推广应用防灾减灾技术。
6、负责向上级有关部门申请设施农业生产救灾资金,提出救灾资金分配方案,参与资金管理工作。
7、根据工作组安排,负责储备一定数量的农药、种子等抗灾救灾物资。
8、在设施农业自然灾害多发时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收集、核查灾情、并报告灾情动态。
(二)县应急工作组成员的主要职责
1、县政府办:负责设施农业自然灾害应急的协调工作。
2、设施农业服务中心:承担和履行县应急工作组办公室职责,落实设施农业抗灾救灾措施,指导灾前预防、灾后生产自救和恢复生产工作,调查评估设施农业经济损失情况。
3、民政局:负责救灾款物的收集、调运、发放和监督管理工作,安排好受灾群众的生产生活。
4、财政局:负责落实灾害应急处理所需救灾资金的筹集、拨付工作,参与评估设施农业自然灾害损失,监督管理设施农业救灾资金的使用。
5、水利局:负责做好突发洪涝灾害后全县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损毁工程的修复,水量调度和抗洪抢险救灾工作。
6、县公安局、综治委:负责突发设施农业自然灾害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7、县医院院:负责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护工作。组织医护人员积极开展疫病防治、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和流行。
8、统计局:负责受灾情况的统计和数据分析。
9、武装部:负责协调民兵实施抗灾救灾,协助公安局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协助政府转移危险地区的群众和物资。
三、设施农业自然灾害的预防和预警
(一)预警监测
设施农业自然灾害应急工作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原则。各乡要确定灾害监测人员,配备必要的设备,在关键时期对大风、低温冻害、暴风雪、洪涝等灾害性天气进行全天候监测。及时发现和掌握苗头性问题,随时向主管部门汇报。
(二)预警报告
气象站要及时发布大风、低温冻害、暴风雪、洪涝等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设施农业服务中心收到各乡设施农业自然灾害发生情况的报告后,应及时发布设施农业自然灾害预警。
(三)预警响应
1、预案准备。县应急办公室接到大风、低温冻害、暴风雪、洪涝等设施农业重大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后,要进行灾害风险评估,对可能发生的重大设施农业自然灾害及时向县应急工作组报告并做好启动应急预案准备。
2、工程准备。各乡在日常工作中应指导农户做好日光温室的加固和防护,增强抵御大风、低温冻害、暴风雪、洪涝等自然灾害的能力。
3、物资、技术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相关部门储备必要地棚膜、种子、化肥、饲草料等救灾物资。积极组织培训,推广设施农业防灾减灾技术。
4、适时防控。各乡接到大风、低温冻害、暴风雪、洪涝等灾害预报后,及时与有关部门协调,立即组织、指导农民采取熏烟、灌水、覆盖保温材料、增设增温设备、人工导流等相应防范措施,全面做好灾害防范工作。
(四)信息检测和报送
1、灾情信息检测
灾情信息检测内容包括温度、湿度、降水、光照等气候条件;水文、汛情等水文资料;农业灾害灾种、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范围、受灾面积、保险理赔情况、发生流行趋势、疫情监测结果、发生危害面积、损失程度和防治措施;对农业生产、生态环境等方面的造成的影响。
2、灾情信息报送和处理
(1)实行分级上报,归口处理。设施农业自然灾害发生后,各村及时向县应急办公室上报灾情信息。
(2)灾情信息的报送应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要立即上报。
四、设施农业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启动程序
1、县应急办公室接到大风、低温冻害、暴风雪、洪涝等设施农业重大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后,及时做好启动应急预案准备。
2、县应急办公室及时向各乡发布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指导农户做好防灾减灾工作。
3、应急办公室决定启动应急预案后,要立即组织各有关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抗灾救灾工作。
五、灾害分级和应急响应
根据设施农业自然灾害预警级别和发生范围、强度和受灾面积,分四级启动应急响应。
(一)一级(特大)设施农业自然灾害应急响应
1、气象部门发布严重自然灾害(Ⅰ)红色预警,预计发生重大大风、低温冻害、暴风雪、洪涝等自然灾害,一次性受灾程度达到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级响应:
(1)日光温室受灾面积占全县日光温室总面积的30%以上。
(2)养殖暖棚预计因在损失达到1000万元以上。
2、一级设施农业自然灾害应急响应行动
(1)召开县应急工作组成员会议,安排部署救灾工作,向上一级报告灾情,启动县级设施农业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2)县应急办公室派出工作人员深入灾区指导抗灾救灾工作。(3)县政府按照本应急预案,紧急调运农药、种子、化肥、地膜等物资,迅速组织群众开展生产自救,最大程度地减轻灾害损失;收集汇总灾情,在第一时间内向区政府报告。
(4)县应急办公室帮助灾区调剂、调运恢复农业生产所需救灾物资。
(5)县应急办公室监督各村落实救灾应急措施,规范使用救灾资金和物资。
(二)二级(重大)设施农业自然灾害应急响应
1、气象部门发布严重自然灾害(Ⅱ)橙色预警,预计发生重大大风、低温冻害、暴风雪、洪涝等自然灾害,一次性受灾程度达到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二级响应:
(1)日光温室受灾面积占全县日光温室总面积的25%-30%。(2)养殖暖棚预计因在损失达到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
2、二级设施农业自然灾害应急响应行动
(1)召开县应急工作组成员会议,安排部署救灾工作,向上一级报告灾情,启动县级设施农业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2)组织开展查灾救灾工作,及时发放救灾物资,妥善安置群众生活。
(3)根据救灾工作的需要,派出工作人员深入灾区调查了解灾情,指导帮助灾区开展抗灾救灾工作。
(4)分析灾情动态,提出支持灾区恢复农业生产的意见并组织实施。
(5)县应急办公室根据灾区要求,帮助灾区调剂、调运恢复农业生产所需救灾物资。
(6)县应急办公室监督各村落实救灾应急措施,规范使用救灾资金和物资。
(三)三级(较重)设施农业自然灾害应急响应
1、气象部门发布较重自然灾害(Ⅲ)黄色预警,预计发生重大大风、低温冻害、暴风雪、洪涝等自然灾害,一次性受灾程度达到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三级响应:
(1)日光温室受灾面积占全县日光温室总面积的20%-25%。
(2)养殖暖棚预计因在损失达到2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
2、三级设施农业自然灾害应急响应行动
(1)受灾村组迅速了解灾害损失情况,及时作出救灾工作部署,并向县应急办公室报告灾情。
(2)县应急办公室根据救灾工作的需要,派出救灾工作人员调查灾情,提出灾区恢复农业生产的意见,指导灾区开展救灾工作。
(3)县应急办公室根据灾区要求,帮助灾区调剂、调运、恢复农业生产所需救灾物资。
(4)县应急办公室分析灾情动态,安排部署防灾救灾措施,根据防灾救灾工作需要,随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指导受灾较严重的地区尽快恢复农业生产。
(四)四级(一般)设施农业自然灾害应急响应
1、气象部门发布一般自然灾害(Ⅳ)蓝色预警,预计发生大风、低温冻害、暴风雪、洪涝等自然灾害,一次性受灾程度达到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四级响应:
(1)日光温室受灾面积占全县日光温室总面积的20%以下;(2)养殖暖棚预计因在损失达到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
2、四级设施农业自然灾害应急响应行动
(1)受灾村组迅速了解灾害损失情况,及时作出救灾工作部署,并向县应急办公室报告灾情。
(2)县应急办公室根据救灾工作的需要,派出救灾工作人员调查灾情,提出灾区恢复农业生产的意见,指导灾区开展救灾工作。
(3)县应急办公室根据灾区要求,帮助灾区调剂、调运恢复农业生产所需救灾物资。
(4)县应急办公室分析灾情动态,督促各村做好抗灾应急措施落实。
(五)应急解除
当设施农业自然灾害性天气结束,设施农业生产恢复正常时,有县应急办公室宣布应急解除。
六、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设施农业自然灾害应急响应解除后,设施农业服务中心应督促、帮助、指导灾区农民加强受灾日光温室管理,受灾严重的要及时做好抢种、补种和补栏工作,尽快恢复生产。
(二)协调救助
根据灾区需求,县应急办公室及时协调有关部门,按照程序及时
组织种子化肥、地膜、农药、柴油等各种农业资料的调剂、供应。积极与农行、信用联社协商,帮助灾区协调恢复生产所需贷款,协调人保财险公司做好对设施农业的保险理赔等工作。
七、应急保障
(一)资金保障
处置突发设施农业自然灾害所需经费列入财政年度预算,并按照应急相关程序管理使用,以保证应急救灾物资储备、应急队伍和基础设施建设、应急专业技术人员培训、防灾减灾科普知识宣传等等正常开展。
(二)物资保障
县应急办公室根据需要,储备一定数量的农业抗灾救灾物资,用于一级、二级设施农业自然灾害抗灾救灾急需,县财政所安排一定数量的资金,用于村组设施农业抗灾救灾物资储备,满足三级、四级灾害应急响应所需救灾物资的调供。
(三)信息保障
县应急办公室加强设施农业自然灾害信息体系建设,实现上下畅通,达到早预报、早发现、早处置的要求,加强通讯设施建设与维护,保障应急工作中的电话、网络等信息渠道畅通。
(四)职责保障
县应急办公室完善内部责任制,保证应急工作有专人负责,并定期组织对救灾应急工作专业人员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各成员单位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应急工作能力。
(五)宣传保障
县应急办公室组织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种子管理站、农广校及其他相关部门、加强防灾减灾科普知识宣传。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