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田防火应急预案_防火防震应急预案

2020-02-28 应急预案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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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 郭 镇

苇田、油田、稻田火灾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为了切实贯彻落实“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积极扑救”的防火方针,完善“苇田、油田、稻田”火灾应急处置机制,形成统一指挥、科学处置、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三田”火灾应急处置体系,规范火灾扑救组织指挥调度程序和处置办法,确保扑火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公民人身和财产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维护自然生态平衡和公共利益,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盘锦市消防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辽河口生态经济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并遵照《辽河口生态经济区苇田、油田、稻田火灾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三)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由东郭镇政府统一领导并负责制订和协调组织实施本预案,同时指导各村、居委会实施本辖区内“三田”火灾应急处置工作预案。

“三田”火灾的防范和处置。

二、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一)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东郭镇“三田”防火指挥部负责全镇“三田”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东郭镇“三田”防火指挥部,由镇长魏忠武任总指挥,副镇长路琦、李文忠任副总指挥,人民武装、派出所、民政、办公室、财政等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对镇区域内“三田”火灾应急处置工作负责。

履行下列职责

(1)对本区域火灾应急处置工作负责。

(2)对本区域火灾应急保障资源进行调度,组织各种扑火队伍和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扑火救灾工作。

(3)负责对火灾现场先行处置工作,并及时向镇、经济区防火指挥部报告。

(4)完成镇防火指挥部布置的工作。

(三)应急日常工作机构与职责

由东郭镇“三田”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镇防火办),负责“三田”火灾应急工作的日常事务。具体职责是:监督镇防火指挥部工作部署和有关决定的执行;组织实施火灾应急工作规划,修订应急预案;组织“三田”防火扑火方面的科研、宣传、教育等工作;协调“三田”防火和火灾事故应急工作综合管理系统、通信信息系统、物资保障系统的和市委、市政府、经济区党工委、管委会关于“三田”防火扑火工作的各项工作部署;协助责任区切实做好“三田”火灾的预防工作,及时整改火险隐患;当责任区发生一般、重大火灾时,成员单位责任领导及时赶赴火灾现场协助指导扑救。

三、预测和预警

(一)预警预防信息

1.人工监测。在重点区域和重要防火部位设置瞭望台和监测设施。安排专人24小时监测火情。发现火情,立即报告。

2.群众举报。任何公民一旦发现火灾,可以通过电话等各种形式向各级防火办报警。

3.建立火情报告制度。办公室接到火情报警后,必须立即组织扑救,并向上一级防火办报告。同时必须立即报告镇防火办。

(二)预警预防行动

1.接警。防火办设立接警中心,向社会公布接警电话,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接警。东郭镇“三田”防火办接警电话:0427-5931110。

2.处警。防火办接到火情报警后,必须立即了解起火时间、起火地点、起火原因、火场范围、天气形势及组织扑救等情况,立即向当地政府或者防火指挥部报告,启动相应预

实施后报告。

4.切实维护受灾地区社会治安秩序。

(三)应急指挥原则

1.统一指挥。在火场一线设立的扑火指挥部是扑救火灾现场的最高指挥机构,负责统一指挥扑火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参加扑火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2.逐级指挥。坚持由上到下的逐级指挥体系。下级扑火指挥部必须执行上级扑火指挥部的命令。为避免指挥混乱,上级扑火指挥部无特殊情况不越级下达命令。

3.分区指挥。在火场范围较大且分散的情况下,可将火场划分若干战区,分区、分段落实扑火任务,在扑火现场总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各战区指挥部负责本战区扑火的组织指挥工作。

(四)火灾扑救原则

1.在扑火过程中,要把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扑火人员、重要设施和居民房屋安全放在首位。

2.在扑火战略上,要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保证人员和居民房屋安全,尽量减少损失。

3.在扑火战术上,要采取“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

等方案。

六、监督管理

(一)预案演练

为确保本预案的顺利实施,每年由东郭镇“三田”防火指挥部按照预案内容组织一次综合演习。通过综合演习,评估预案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二)宣传与培训

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防火法律法规、宣传火灾预防、应对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宣传预防和扑救火灾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增强人民群众的防火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提高自觉配合、支持、参与扑火的自觉性。

(三)奖励与责任追究

1.奖励。在突发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1)出色完成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

(2)对事件应急准备与响应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3)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2.责任追究。对火灾救援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公务员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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