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站应急预案_畜牧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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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街道办事处
防治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
动物重大疫情可以直接影响到畜牧业健康发展,为确保在我街办发生动物重大疫情时,能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处理疫情,确保全街办畜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根据省、市、区《防治动物重大疫情应急预案》精神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指挥系统
(一)成立“xxx街道办事处防治动物重大疫情指挥部”。由街办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苏常青任指挥长,指挥部成员由政府办、财政所、畜牧站、派出所、农业办、卫生院、交管所等有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组成。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畜牧站,负责日常工作。
指挥部的职责:
落实省、市、区关于防治动物重大疫情的防治政策;组织协调和部署全街办动物重大疫情的防治工作;在省、市、区指挥部的指导下扑灭疫情;监督村(社区)、养殖场(所)扑灭疫情。
办公室职责:
收集疫情和分析预测发展态势;调配处理疫情所需要的损失补助金和物资;组织、协调、监督有关部门落实本预案;提高启动、停止(解除)疫情控制应急措施建设。
(二)各村(社区)要设立“防治动物重大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和“动物重大疫情防控预备小队”,各村、社区要指定专人负责本村、本社区区域内动物重大疫病的防治工作。
(三)每年定期召开防治动物重大疫病工作会议,研究部署防治工作,解决存在问题,总结表彰在防治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个人。
防止动物重大疫病实行任期目标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层层签定目标管理责任书,将工作任务量化到村(社区)、养殖场(户),做到街不漏村(社区)、村(社区)不漏户、户不漏畜(禽),畜(禽)不漏头(只)。凡因组织不善、措施不得力造成疫情扩散、经济损失严重和重大社会影响的,要通报全街办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街办指挥部每年不定期的对各村(社区)及全街办畜禽养殖场(户)进行监督检查。
二、疫情的确认
(一)疫情的确认
由上级指挥部指定的专家到现场进行诊断,并对疫情进行确认。
(二)启动预案的条件
凡发现疑似或确诊病例时即启动本预案。有一个村(社区)区域内发生疫情即启动街办一级机构的应急预案。
三、应急反应
(一)疫情应急反应的一般程序
1、动物防疫机构接到疫情报告时,必须迅速派出相关专家进行流行病学的调查和现场诊断,判定疑似病例。同时,要对发病场(点)立即采取紧急隔离控制和消毒措施,限制该场(点)相关人员和牲畜及有关动物产品的流动。采病料送山西省动物疫病诊断中心进行实验室检测,并按国家有关规定上报疫情。
2、疫情初步确认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由街办防治动物重大疫情指挥部立即派人到现场,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并向区政府报告,区政府接到报告后立即发布封锁令。
3、街办指挥部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调动突发动物重大疫病预备队,对疫点、疫区、受威胁区实施封锁和消毒,对染病动物、同群动物和疫区内的动物进行扑杀和无害化处理,对受威胁区的动物采取强制性的紧急免疫接种等应急处理措施,迅速控制和扑灭疫情。
在封锁期间,禁止染疫和疑似染疫的动物、动物产品流出疫区,禁止非疫区的动物进入疫区,并根据扑灭动物疫情的需要对出入封锁区的人员、运输工具及有关物品消毒和其他限制性措施。
派出所要协助做好疫区(点)封锁、动物扑杀工作,加强疫区(点)及周围地区的治安保卫工作;财政所要及时将防疫经费列入预算,及时调拔紧急防疫储备物资、拔付紧急防疫储备金和扑杀动物补偿金;交管所做好临时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的封锁消毒措施;卫生院要做好疫区(点)内相关人员的人畜共患病防治工作。
(二)对疫情的应急措施
指挥部可根据疫情启动街办应急预案简易程序,指导和协助发生疫情的村(社区)进行应急处理并提供应急控制技术援助和物资保障。
1、发生地的应急反应
及时向街办防治动物重大疫病指挥部报告,并逐级向区人民政府、市指挥部和省指挥部报告,并采取坚决果断的强制性控制和扑灭措施,迅速扑灭疫情,并通报毗邻地区。指挥部办公室和上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卫生防疫机构及有关人员组织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样品采集与监测,以及疫区(点)的消毒等工作;督促落实应急防疫各项措施。
2、街办指挥部的应急反应
街办指挥部接到村(社区)的报告后,立即向区指挥部进行报告。同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疫情应急处理。待上级相关专家对报告的疫情进行认定,经初步确认后,报区政府批准立即进入应急状态,实行疫情每日报告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并向区政府申请启动应急基金和储备的物资。
3、未发生疫情地区的应急反应
实行24小时值班制;加强疫情监测;实行疫情每日报告制度;加强对村(社区)、养殖场(户)防治动物重大疫情工作的监督检查。
四、部门的具体职责
(一)政府职责
街办对本辖区的动物重大疫病防治应急工作负总责,街办主要负责人是动物重大疫病防治工作第一责任人。
街办落实辖区防治经费及疫情应急控制所需经费;负责组织制定全街办动物重大疫病防治应急预案,做好应急物资储备;负责发布封锁令,实施应急措施,组织有关部门及时控制和扑灭疫情。
(二)部门职责
1、畜牧站
⑴具体协调指挥和指导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疫情的控制和扑灭工作。
⑵对疫情作出全面分析,并制定疫情和扑灭的技术方案。
⑶划定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提出封锁建议并参与组织实施。
⑷监督、指导对疫点内动物的扑杀、动物尸体和动物产品的无害化处理,疫区(点)内的污染等实施消毒和无害化处理,饲养场所及周围环境的消毒等工作。
⑸统一供应、发放国家指定单位生产的免疫疫苗。⑹组织对疫区、受威胁区易感染动物进行紧急免疫接种。
⑺对疫区、受威胁地区易感染动物的饲养和经营,及其动物产品的生产、贮藏、运输、销售等活动进行监测、检疫和监督管理。
⑻建立紧急防疫物资储备库,储备足够的疫苗、药品、诊断试剂、防护用品、交通和通讯工具等。
⑼对封锁、扑杀动物和同群动物、无害化处理病(死)动物和同群动物(包括污染物)消毒,紧急免疫接种等所需费用及补贴所需资金作出评估,并提出资金使用计划。
⑽建立突发疫情处理预备队,培训技术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
2、其他部门
财政所:保证疫病防治所需的疫苗、扑杀、监测、消毒处理、检疫等经费,加强专项经费拨付、管理和监督。
派出所:协助做好疫区封锁和强制扑杀、强制免疫工作,做好疫区安全保卫和社会治安管理。
交管所:经由交通工具运输的动物及其动物产品必须有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出具的检疫证明、运载工具消毒证明等法定证件后,方可承运;运输中发现疑似染疫动物要及时通知区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自理;协助畜牧站在封锁区设立临时性动物检疫消毒站。
卫生院:负责监测相关疫病在人群中的发生情况。
五、保障措施
(一)物资保障
建立街办紧急防疫物资储备库,储备应急物资。重点储备消毒药品、大型消毒设备、防护用品等,储备库应设在交通方便、具备条件,安全保险的区域。
(二)资金保障
动物重大疫病应急防治工作所需经费要纳入财政预算。强制免疫经费政府负担,扑杀给予合理补助。根据省政府要求财政所要储备处理一次疫情的经费。
(三)人员保障
1、设立动物重大疫病诊断专家组。专家级以畜牧兽医行政专业技术人员为主。负责提供现场诊断、提出初步的技术方案和建议,根据省专家组初步结论和省级实验室的检测与诊断结果,按照区指挥部的意见作为街办指挥部进行疫情处理的依据。
2、各村(社区)要组建突发动物重大疫病应急预备队,并确保其正常进行。
(四)建立疫情通报机制和信息交流制度
街办重大疫情病防治指挥部定期向有关部门通报疫情,各村(社区)及有关部门要将掌握的疫情信息及时报告街办指挥部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各村(社区)要从实施情况出发按照本预案,制定本村(社区)动物重大疫病防治应急预案实施细则。
(二)从事动物饲养、经营和动物产品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履行本预案的规定,并执行街办及有关部门为落实本预案所做出的规定。
(三)实施本预案过程中所的各项措施均为强制性措施,涉及到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应当执行。
(四)违反本预案规定,造成重大动物疫情扩散和蔓延,致使养殖业生产遭受重大损失或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乃至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