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故应急预案_各类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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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节 触电事故应急预案…………………………………………………………3
一、事故范围……………………………………………………………………4
二、事故报告……………………………………………………………………4
三、相关人员职责………………………………………………………………4
四、事故控制……………………………………………………………………4
五、事故处理……………………………………………………………………5
六、事故救援保障………………………………………………………………5 第二节 坍塌事故应急预案…………………………………………………………5
一、事故范围……………………………………………………………………5
二、事故报告……………………………………………………………………6
三、相关人员职责………………………………………………………………6
四、保障措施……………………………………………………………………6 第三节 高处坠落、物体打击事故应急预案………………………………………2
一、事故范围…………………………………………………………………7
二、事故报告…………………………………………………………………7
三、相关人员职责……………………………………………………………7
四、保障措施……………………………………………………………………8 第四节 火灾事故应急预案…………………………………………………………8
一、事故范围……………………………………………………………………8
二、事故报告……………………………………………………………………9
三、相关人员职责………………………………………………………………9
四、保障措施……………………………………………………………………9第五节 起重伤害、机械伤害事故应急预案………………………………………10
一、事故范围…………………………………………………………………11
二、事故报告…………………………………………………………………11
三、相关人员职责……………………………………………………………11
四、保障措施…………………………………………………………………12 第六节 中毒和窒息事故应急预案………………………………………………12
一、事故范围…………………………………………………………………12
二、事故报告…………………………………………………………………12
三、相关人员职责……………………………………………………………13
四、事故控制…………………………………………………………………13
五、事故处理…………………………………………………………………14
六、事故救援保障……………………………………………………………14 第七节 灼烫事故应急预案………………………………………………………14
一、事故范围…………………………………………………………………14
二、事故报告…………………………………………………………………15
三、相关人员职责……………………………………………………………15
四、事故控制…………………………………………………………………15
五、事故处理…………………………………………………………………15
六、事故救援保障……………………………………………………………16 第八节 现场施工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6
一、事故范围…………………………………………………………………16
二、事故报告…………………………………………………………………17
三、相关人员职责……………………………………………………………17
四、保障措施…………………………………………………………………17第九节 应急处置电话…………………………………………………18
前 言
本项目工程为重庆瑞桥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厂区工程。项目工程包括生产厂房和综合楼,生产厂房建筑面积为14798.56m2,基础形式为人工挖孔桩,主体为钢结构,层数为1层。综合楼建筑面积为7445.98m2,基础形式为人工挖孔桩形式,主体为框架结构,层数为-1+5层。为了保证施工安全顺利,无安全事故,特制安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第一节 触电事故应急预案
为认真贯彻《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市建委有关规定和集团公司的统一安排,加强施工现场触电事故的处置工作能力,保障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本着预防为主,自救为主和优先保护人,优先保护贵重财产的方针和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项目部施工生产实际,特制定触电应急预案,并成立中触电事故应急救援小组,负责对项目部触电事故进行应急处置。
一、事故范围
触电事故指的是在施工现场范围内发生的一切触电事故(包括雷击伤亡事故)。
二、事故报告
触电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必须立即叫电工切断电源,并报告项目部负责人,项目部必须在1小时内将事故的简要情况报告公司应急中心(工程管理处),在8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快报)报公司工程管理处,并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将结果在事故发生后二十四小时内,以书面报告形式报告集团公司和相关部门。
三、相关人员职责项目部根据工程特点及施工场所地理环境,,制定了触电事故应急预案,按照本项目管理职责,负责本项目触电事故的初期处置、救援工作。
1、江宏:指导和负责本项目事故的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置工作。
2、曹泽清、陈汝均:提出预防和减少触电事故发生的措施;调查了解触电事故发生的原因、情况,并按报告程序逐级上报相关部门。
3、蒋秀丽:负责救援保障工作,及时拨打120报警。
4、杨毓胜:负责现场的电源和机械设备,配合现场应急救援。
5、邓萍林:负责窒息事故现场保护工作。
6、蔡渝:负责现场员工思想稳定及触电人员家属的的接待及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
7、曹勇:负责医疗费及相关的临时开支。
四、事故控制
当触电事故发生后,必须立即报告120急救中心,请求援助。同时应积极冷静组织自救。在自救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对触电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切断电源,就近送入附近医院或急救中心。
五、事故处理
触电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人员应当及时采取自救、救护措施,组织抢救,减少人员伤亡,保护事故现场。
1、发生触电事故后,应立即切断电源,根据事故的实际情况,针对性的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初步救援后,选用速度快、震动小的运输工具送往医院。
2、对事故现场,在事故调查分析未形成结论前,要注意保护事故现场,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不得破坏。对现场进行摄影摄像取证,将可能被破坏、清除的痕迹记录下来。收集事故事实材料,分析事故原因。
六、事故救援保障
1、触电事故发生后,项目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对伤员进行施救及转移。
2、在人、财、物方面给予足够的保证
第二节 坍塌事故应急预案
为认真贯彻《建筑法》、《安全生产法》、《重庆市建筑管理条例》,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市委、市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按照建设部、市建委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要求以及集团公司的统一安排,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现场坍塌事故的处置工作能力,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本着预防为主,自救为主和优先保护人和优先保护大多数人,优先保护贵重财产的方针和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项目部施工生产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事故范围
坍塌建筑安全事故是指建筑工程在施工现场范围内生的坍塌事故,特别是脚手架坍塌。但不包括起重机械、爆破引起的坍塌。
二、事故报告
坍塌事故发生后,必须立即报告项目部负责人,并在1小时内将事故的简要情况报告公司应急处置中心(工程管理处),项目部组成事故调查小组对事故原因进行初步取证分析,为进一步查清事故原因创造条件;在8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快报)报公司应急处置中心,同时报集团公司和相关部门。
三、相关人员职责
为加强对坍塌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根据项目部实际情况和工程特点及施工场所地理环境,制定了坍塌事故的应急预案,按照预案的分工职责,负责本项目坍塌事故的初期处置、救援工作。
1、江宏:指导和负责本项目坍塌事故的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置工作。
2、曹泽清:调查了解坍塌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状况,并按报告程序逐级上报相关部门。
3、陈汝均:组织有关人员,负责安全事故后的救援保障工作,必要时请求120援助。
4、杨毓胜:负责现场的电源和机械设备,配合现场的应急救援工作。
5、蒋秀丽:负责现场员工思想稳定和伤员家属的的接待及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
6、蔡渝:负责事故现场的保护工作。
7、邓萍林:负责医疗费及相关的临时开支。
四、保障措施:
1、坍塌安全事故发生后,项目部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人员对伤员和财产进行施救。
2、在人、财、物方面给予足够的保证。
3、公司应急处置中心对事故处置进行统一指挥和协调。
第三节 高处坠落、物体打击事故应急预案
为认真贯彻《建筑法》、《安全生产法》、《重庆市建筑管理条例》,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市委、市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按照建设部、市建委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要求以及集团公司的统一安排,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高处坠落、物体打击事故的处置工作能力,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本着预防为主,自救为主和优先保护人方针和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项目部施工生产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事故范围
高处坠落、物体打击事故是指施工现场范围内发生的一切的高处坠落、物体打击伤亡事故。
二、事故报告
事故发生后,必须在1小时内将事故的简要情况报告公司应急处置中心(工程管理处),项目部组成事故调查小组对事故原因进行初步取证分析,为进一步查清事故原因创造条件;在8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快报)报公司应急处置中心,同时报集团公司和相关部门。
三、相关人员职责
为加强对高处坠落、物体打击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根据项目部实际情况和工程特点及施工场所地理环境,制定了事故的应急预案,按照预案的分工职责,负责本项目高处坠落、物体打击事故的初期处置、救援工作。
1、江宏:指导和负责本项目高处坠落、物体打击事故的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置工作。
2、曹泽清:调查了解高处坠落、物体打击事故发生的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并按报告程序逐级上报相关部门。
3、陈汝均:组织有关人员,负责事故后的救援保障工作,及时拨打120报警。
4、杨毓胜:负责现场的电源和机械设备,配合现场的应急救援工作。
5、蒋秀丽:负责现场员工思想稳定和伤员家属的的接待及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
6、蔡渝:负责事故现场的保护工作。
7、邓萍林:负责医疗费及相关的临时开支。
四、保障措施:
1、高处坠落、物体打击事故发生后,项目部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人员对伤员进行施救。
2、在人、财、物方面给予足够的保证。
3、公司应急处置中心对事故处置进行统一指挥和协调。
第四节 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为认真贯彻《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市建委有关规定和集团公司的统一安排,加强施工现场防火管理工作和施工现场火灾事故的处置工作能力,保障集体和个人生命财产的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本着预防为主,自救为主和优先保护人,优先保护贵重财产的方针和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项目部施工生产实际,特制定火灾(电器火灾、施工现场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并成立火灾义消小组,负责对项目部所有突发火灾事故进行应急处置。
一、事故范围
火灾事故指的是在施工现场范围内发生的一切火灾事故。
二、事故报告
火灾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必须立即报告项目部负责人和119消防指挥中心,项目部必须在1小时内将事故的简要情况报告公司应急中心(工程管理处),在8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快报)报公司工程管理处,并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将结果在事故发生后二十四小时内,以书面报告形式报告集团公司和相关部门。
三、相关人员职责
项目部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和工程特点及施工场所地理环境制定了火灾事故应急预案,按照本项目管理职责,负责本项目火灾事故的初期处置、救援工作。
1、江宏:指导和负责本项目火灾事故的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置工作。
2、曹泽清:提出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的措施;调查了解火灾事故发生的原因、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状况,并按报告程序逐级上报相关部门。
3、陈汝均:负责组织义消组员使用灭火器材设备,进行灭火及救援工作。
4、杨毓胜:负责现场的电源和机械设备,配合现场的应急救援工作。
5、蔡渝:负责现场伤员的救援工作。
6、蒋秀丽:负责现场员工思想稳定和家属的的接待及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
7、邓萍林:负责医疗费及相关的临时开支。
四、事故控制
当火灾事故发生后,必须立即报告119消防指挥中心,请求援助。因火灾的规模随时间的推移成指数关系扩大,因此应积极冷静组织自救,在火灾初期阶段迅速将火扑灭,以尽量控制火灾造成的损失。
救火程序中,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凡着火点有用电设备或有电路穿过时,必须首先切断该处电源。
2、凡着火物品为油品类、化学品类物质,灭火材料应尽量避免用水,而应该采用泥砂扑救。
3、凡着火物品为有毒、易爆炸物品时,应在控制火灾事态的同时,迅速疏散附近人员,即刻报告消防指挥中心,请求支援。
4、降低反映物浓度,以水、不燃蒸发性液体、氮气、二氧化碳,以及水蒸气等都有稀释降低可燃物浓度的作用,抑制燃烧,防止事故扩大等工作。
五、事故处理 火灾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人员应当及时采取自救、救护措施,组织抢救,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事故现场。
1、发生火灾事故后,应立即使被烧伤的患者脱离烧伤现场,解除呼吸道梗阻,保护创面不受污染或损伤,并尽快清除热源。危重伤员,经过现场急救后应立即安全送往医院。运送应使伤员保持安静;保持伤员呼吸道畅通;必要时做人工呼吸;选用速度快、震动小的运输工具。
2、对事故现场,在事故调查分析未形成结论前,要注意保护事故现场,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不得破坏。对现场进行摄影摄像取证,将可能被破坏、清除的痕迹记录下来。收集事故事实材料,分析事故原因。
六、事故救援保障
1、火灾事故发生后,项目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对伤员和财产进行施救及转移。
2、在人、财、物方面给予足够的保证。
3、公司应急处置中心对火灾事故处置进行统一指挥和协调。
第五节 起重伤害、机械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为认真贯彻《建筑法》、《安全生产法》、《重庆市建筑管理条例》,落实市建委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要求以及集团公司的统一安排,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起重伤害、事故的处置工作能力,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本着预防为主,自救为主和优先保护人和优先保护大多数人,优先保护贵重财产的方针和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项目部施工生产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事故范围
起重伤害、机械伤害事故是指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范围内发生的一切起重伤害、机械伤害事故,不包括车辆引发的伤害。
二、事故报告
事故发生后,必须在1小时内将事故的简要情况报告公司应急处置中心(工程管理处),项目部组成事故调查小组对事故原因进行初步取证分析,为进一步查清事故原因创造条件;在8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快报)报公司应急处置中心,同时报集团公司和相关部门。
三、相关人员职责
为加强对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根据项目部实际情况和工程特点及施工场所地理环境,制定了事故的应急预案,按照预案的分工职责,负责本项目起重伤害、机械伤害事故的初期处置、救援工作。
1、江宏:指导和负责本项目起重伤害、机械伤害事故的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置工作。
2、曹泽清:调查了解起重伤害、机械伤害事故发生的原因、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状况,并按报告程序逐级上报相关部门。
3、陈汝均:组织有关人员,负责生产安全事故后的救援保障工作,时及拨打120报警。
4、杨毓胜:负责现场的电源和机械设备,配合现场的应急救援工作。
5、蒋秀丽:负责现场员工思想稳定和伤员家属的的接待及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
6、蔡渝:负责事故现场的保护工作。
7、邓萍林:负责医疗费及相关的临时开支。
四、保障措施:
1、起重伤害、机械伤害事故发生后,项目部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人员对伤员和财产进行施救。
2、在人、财、物方面给予足够的保证。
3、公司应急处置中心对事故处置进行统一指挥和协调。
第六节 中毒和窒息事故应急预案
为认真贯彻《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市建委有关规定和集团公司的统一安排,加强施工现场中毒和窒息事故的处置工作能力,保障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本着预防为主,自救为主和优先保护人,优先保护贵重财产的方针和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项目部施工生产实际,特制定中毒和窒息应急预案,并成立中毒和窒息事故应急救援小组,负责对项目部中毒和窒息事故进行应急处置。
一、事故范围
中毒和窒息事故指的是在施工现场范围内发生的一切中毒和窒息事故(包括中毒、缺氧窒息、中毒性窒息)。
二、事故报告
中毒和窒息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必须立即报告项目部负责人,项目部必须在1小时内将事故的简要情况报告公司应急中心(工程管理处),在8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快报)报公司工程管理处,并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将结果在事故发生后二十四小时内,以书面报告形式报告集团公司和相关部门。
三、相关人员职责
项目部根据工程地下室特点及施工场所地理环境,特别是职工食堂,制定了中毒和窒息事故应急预案,按照本项目管理职责,负责本项目中毒和窒息事故的初期处置、救援工作。
1、江宏:指导和负责本项目事故的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置工作。
2、曹泽清:提出预防和减少中毒和窒息事故发生的措施;调查了解中毒和事故发生的原因、情况,并按报告程序逐级上报相关部门。
3、陈汝均:负责救援保障工作。
4、杨毓胜:负责窒息事故发生点的机械通风送氧工作,配合现场应急救援。
5、蔡渝:负责窒息事故现场禁区范围工作。
6、蒋秀丽:负责现场员工思想稳定及中毒和窒息人员家属的的接待及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
7、邓萍林:负责医疗费及相关的临时开支。
四、事故控制
当中毒和窒息事故发生后,必须立即报告120急救中心,请求援助。同时限应积极冷静组织自救,防止事故扩大。在自救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2、对窒息事故发生后,必须立即向窒息事故发生点利用机械送氧或将伤员撤离事故范围外,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对窒息事故发生点,立即划出禁区范围,严禁人员入内,防止事故扩大等工作。
3、对中毒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对中毒人员进行简单处理后,就近送入附近医院。
五、事故处理
中毒和窒息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人员应当及时采取自救、救护措施,组织抢救,减少人员伤亡,保护事故现场。
1、发生中毒和窒息事故后,应立即将伤员撤离现场,根据事故的实际情况,针对性的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初步救援后,选用速度快、震动小的运输工具送往医院。
2、对事故现场,在事故调查分析未形成结论前,要注意保护事故现场,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不得破坏。对现场进行摄影摄像取证,将可能被破坏、清除的痕迹记录下来。收集事故事实材料,分析事故原因。
六、事故救援保障
1、中毒和窒息事故发生后,项目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对伤员进行施救及转移。
2、在人、财、物方面给予足够的保证。
3、公司应急处置中心对火灾事故处置进行统一指挥和协调。
第七节 灼烫事故应急预案
为认真贯彻《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市建委有关规定和集团公司的统一安排,加强施工现场灼烫事故的处置工作能力,保障个人生命的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本着预防为主,自救为主的方针和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项目部施工生产实际,特制定(包括焊枪烧伤、开水烫伤等)事故应急预案,负责对项目部所有灼烫事故进行应急处置。
一、事故范围
灼烫事故指的是在施工现场范围内发生的一切灼烫事故,不包括触电灼伤和火灾引起的烧伤。
二、事故报告
灼烫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必须立即报告项目部负责人,项目部必须在1小时内将事故的简要情况报告公司应急中心(工程管理处),在8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快报)报公司工程管理处,并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将结果在事故发生后二十四小时内,以书面报告形式报告集团公司和相关部门。
三、相关人员职责项目部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和工程特点及施工场所地理环境制定了灼烫事故应急预案,按照本项目管理职责,负责本项目灼烫事故的初期处置、救援工作。
1、江宏:指导和负责本项目灼烫事故的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置工作。
2、曹泽清:提出预防和减少灼烫事故发生的措施;调查了解灼烫事故发生的原因、人员伤亡状况,并按报告程序逐级上报相关部门。
3、陈汝均:负责现场伤员的救援工作。
4、杨毓胜:负责现场的电源和机械设备,配合现场的应急救援工作。
5、蔡渝:负责现场保护工作。
6、蒋秀丽:员工思想稳定和家属的的接待及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
7、邓萍林:负责医疗费及相关的临时开支。
四、事故控制
当灼烫事故发生后,必须立即用冷水降温,及时送医院或打120拨请求援助。
五、事故处理
灼烫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人员应当及时采取自救、救护措施,组织抢救,减少人员伤亡,保护事故现场。
1、发生灼烫事故后,应立即使被烧伤的患者脱离烧伤现场,保护创面不受污染或损伤,并尽快清除热源。危重伤员,经过现场急救后应立即安全送往医院。运送应使伤员保持安静;保持伤员呼吸道畅通;必要时做人工呼吸;选用速度快、震动小的运输工具。
2、对事故现场,在事故调查分析未形成结论前,要注意保护事故现场,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不得破坏。对现场进行摄影摄像取证,将可能被破坏、清除的痕迹记录下来。收集事故事实材料,分析事故原因。
六、事故救援保障
1、灼烫事故发生后,项目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对伤员进行施救及转移。
2、在人、财、物方面给予足够的保证。
第八节 现场施工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为认真贯彻《建筑法》、《安全生产法》、《重庆市建筑管理条例》,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市委、市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按照建设部、市建委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要求以及集团公司的统一安排,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重、特大事故的处置工作能力,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本着预防为主,自救为主和优先保护人和优先保护大多数人,优先保护贵重财产的方针和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项目部施工生产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事故范围
重、特大建筑安全事故是指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类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工程质量事故,以及工程建设活动中的高气压瓶/压力容器爆炸、爆破爆炸、油品意外泄露、火灾(电器火灾、施工现场火灾)、重大工伤事故(山体滑坡、塌方、电击伤害、有毒气体中毒、高空坠落和重大机械伤害)、重大地质灾害事故、三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以及死亡一人的工伤事故。
二、事故报告
重大事故发生后,必须在1小时内将事故的简要情况报告公司应急处置中心(工程管理处),项目部组成事故调查小组对事故原因进行初步取证分析,为进一步查清事故原因创造条件;在8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快报)报公司应急处置中心,同时报集团公司和相关部门。
三、相关人员职责
为加强对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根据项目部实际情况和工程特点及施工场所地理环境,制定了重、特大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按照预案的分工职责,负责本项目重、特大事故的初期处置、救援工作。
1、江宏:指导和负责本项目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置工作。
2、曹泽清:调查了解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状况,并按报告程序逐级上报相关部门。
3、陈汝均:组织有关人员,负责生产安全事故后的救援保障工作。
4、杨毓胜:负责现场的电源和机械设备,配合现场的应急救援工作。
5、蒋秀丽:负责现场员工思想稳定和伤员家属的的接待及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
6、蔡渝:负责事故现场的保护工作。
7、邓萍林:负责医疗费及相关的临时开支。
四、保障措施:
1、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项目部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人员对伤员和财产进行施救。
2、在人、财、物方面给予足够的保证。
3、公司应急处置中心对事故处置进行统一指挥和协调。
第九节 应急处置电话
应急电话呼叫号:急救电话:120 火警电话:1192、项目部应急电话:*** 江 宏:*** 曹泽清:*** 陈汝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