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人民医院放射应急预案_县人民医院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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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汉县人民医院放射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目的与依据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射线事故,提高应急处理能力,最大限度地控制事故危害,将放射意外可能造成的损害降到最低限度,以保护患者、工作人员安全和放射设备安全、减少财物损失,结合我院实际,根据国家《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与防护条例》及《放射诊疗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制定放射科放射事故应急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案适用于宣汉县人民医院,开展放射诊疗工作时放射事故的预警和发生放射事故状态下的医学应急处理工作。
(三)、工作方针与原则
放射事故应急工作,应坚持常备不懈,积极兼容,统一指挥,大力协同,保护公众,的方针和贯穿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
二、应急管理组织与职责:
(一)成立宣汉县人民医院放射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织、开展放射事件的应急处理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苏
飞
院长;
副组长:张勇、冉启军、王大云
分管院长;
成 员:肖刚(医教部主任)、赵山(保障部主任)、刘辉(放射科主任)、赵行明、邓锻炼、罗海翔、向映春;
放射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处理,办公室设在医教部,主任肖刚;成员;刘辉、赵行明、邓锻炼、罗海翔、向映春、胡长超,联系电话:0818-5217718
(二)、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定期组织对放射诊疗场所、设备和人员进行放射防护情况进行自检和检测,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至院办并落实整改措施。
2、发生人员受超剂量事故,应启动本预案,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放射事故应急处理。负责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具体方案的确定和组织实施工作。
3、负责向环保及卫生行政部门及时报告事故情况。
4、负责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具体方案的研究确定和组织实施工作。
5、放射事故中人员受照时,要通过个人剂量和其他工具、方法,并及时控制事故影响,防止事故的扩大蔓延。
三、放射事故应急和准备
(一)应急准备原则:主动抢救原则;生命第一的原则;科学施救,控制危险源,防止事故扩大的原则;保护现场,收集证据的原则。
(二)、应急准备
1、技术人才储备
组织由卫生防疫、临床医学、检验检测等专业人员组成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小组和医疗队伍,制定应急计划,落实受照人员的救治措施和医学观察工作
2、应急培训
每月对放射科室相关医疗人员进行放射事故应急知识的普及教育,学习国家放射卫生的法律、法规、应急知识技术。切实提高医疗从业人员在应对突发性放射事故中的应急处理能力。
3、应急物资储备和演习
配备救援防护设施和用品,做好应急药物器械的供应和储备,确保应急处理所需要的的有关物资和设备的充足,不定期的组织放射卫生事故防范演习与应急处理,不断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和水平。
4、制定事故报告制度
发生事故后,应向环保、卫生行政部门、公安机关及时报告事故情况,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
四、放射事故应急处理报告
1、事故发生后,应当立即切断电源,当事人应立即通知现场人员离开,并及时上报卫生行政部门,将受照人员送到相关科室留观治疗,并报告院办公室;
2、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召集专业人员,根据具体情况迅速制定事故处理方案;
3、在应急响应时,发现有人员财物或场所受到放射性物质的污染,应在医护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去污后产生的污水污物,应妥善收集,要做到防止进一步扩大污染;
4、各种事故处理之后,必须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讨论,分析事故发生原因,从中吸取经验教训,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凡严重或重大的事故,应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宣汉县人民医院
201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