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度市卫生局反恐怖袭击医疗救援应急预案_反恐怖专项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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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度市卫生局反恐怖袭击医疗救援应急预案
为加强我市反恐怖袭击医疗救援应急工作,迅速、有效地处置恐怖袭击事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市卫生局决定成立平度市卫生局反恐怖袭击医疗救援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应急领导小组的成员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切实做好恐怖袭击发生后医疗救援应急工作。
一、应急领导小组组成组长:王永佐市卫生局局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贾学胜市卫生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耿瑞芹市卫生局副局长
秦祥文市卫生局副局长
张宇清市卫生局副局长
成员: 市卫生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各镇(处)医院、卫生院院长,局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卫生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暂设在医政科)作为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其成员由市卫生局办公室、医政科、计财科、政工科、爱卫会办公室等科室,以及人民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精神病防治院等单位的负责人组成,日常工作由市卫生局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
二、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研究决定我市反恐怖袭击医疗救援的策略,统一组织协调发生恐怖袭击后医疗救援应急处置;部署及落实各项反恐医疗救援应急措施,组织急救常识公众宣传。
三、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一)负责应急领导小组会议安排和会议纪要,并协调落实应急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
(二)负责反恐怖袭击医疗救援应急处置的统一指挥。
(三)负责反恐怖袭击医疗救援信息的汇总、上报、通报以及与相关应急部门的沟通。
(四)负责修订完善反恐怖袭击的各种卫生应急预案,并组织救援应急模拟演练。
(五)负责市应急专家库和应急队伍的组建、调配、培训和管理。
(六)负责市医疗救援应急物资、设备、装备、药品的采购、储备和管理。
(七)负责组织全市医疗救援应急工作的调查研究、检查指导和考核评估。
四、各成员科室、成员单位职责
(一)局办公室
1、负责应急领导小组会议安排和会议纪要,并协调落实应急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
2、负责与相关应急部门的沟通联络;协助组织对医疗救援应急工作的督查。
3、负责卫生局应急办公设备、办公用品的配备和应急车辆的管理、调配。
4、协助做好反恐怖袭击医疗救援应急处置的组织、指挥、综合、协调、保障等工作。
5、负责卫生系统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和相关事件的应急处置。
6、协助做好反恐怖袭击应急工作的公文和相关信息的编写、印制和上报工作。
(二)医政科
1、依法组织指挥、综合协调反恐怖袭击医疗救援应急工作;负责应急的业务管理工作。
2、组织起草与反恐怖袭击医疗救援应急处理相关的规范性文件;组织拟订有关反恐怖袭击医疗救援应急处理的政策和措施。
3、组织协调医疗救援应急指挥决策信息网络业务建设;对预警和报告的应急事件相关信息进行核实、确认和分级。
4、组织制订、修订各类医疗救援应急预案和处置方案,并组织开展医疗救援应急处置模拟演练。
5、负责反恐怖袭击医疗救援专家咨询委员会和应急队伍的组织、管理和相关知识、技术的培训。
6、组织提出年度医疗应急工作预算建议,拟定应急物资储备、装备、设备和药品的计划和使用管理。
7、负责与相关应急业务部门的沟通联络。
8、负责反恐怖袭击医疗救援应急处置中相关材料的编写、印制、上报工作。
10、负责组织与医疗救援应急处置相关的工作和执法的稽查。
11、负责应急医疗救治临床基地的检查指导和管理考核工作。
12、组织制定、修订应急事件医疗救治方面的预案和技术方案并组织相关模拟演练。
13、负责组建反恐怖袭击应急医疗救治专家组,并协助做好医疗救治应急队伍相关知识和技术的培训。
14、负责应急事件中各医疗机构收治人员动态情况的汇总和报告工作。
(三)政工科
1、负责应急工作专家库建立和应急专业人员的调配。
2、负责对参加反恐怖袭击医疗救援的医疗卫生人员,按规定给予各项补助。
3、负责对在反恐怖袭击应急处置中作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4、负责对在反恐怖袭击应急处置中工作不力、严重失职的相关人员进行组织处理。
(四)计财科
1、负责医疗救援应急经费预算的落实。
2、对我卫生应急物资、装备、交通、通讯工具及药械等进行计划、采购、储备和调配管理。3负责应急临床救治基地的规划建设、设备、药械和应急物资的储备工作。
5、负责应急处置后勤保障以及应急专家和有关人员的财务报销。
6、负责办理有关捐赠事宜。
(五)爱卫办
1、负责在反恐怖袭击事件处理中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2、负责在反恐怖袭击事件处理中开展疫源地的消杀工作。
3、协助开展公众健康教育。
五、卫生应急工作程序和工作制度
1、各医疗单位和公共卫生专业机构,一旦接诊、接报发生恐怖袭击事件相关信息、危害严重的中毒事件、影响公共安全的放射性物质泄露事件、群体性原因不明的疾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事件的信息或就诊者,要立即电话报市卫生局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医政科),工作日值班电话87362846,节假日及夜间值班电话87362415(传真)。
2、市卫生局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接报后,要立即会同相关科室核实情况,及时向局领导汇报。同时组织相关专家,根据核实情况和事件危害大小,提出应对策略、方案以及响应级别,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有权决定是否宣布进入应急状态。
3、一旦宣布进入应急状态,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事件的性质、类别和领导指示,负责通知相关成员处室和单位主要负责人参与应急指挥和应急处置。
4、各有关单位要服从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的统一指挥,对组长(或副组长)授权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的指令,要立即贯彻执行,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当场提出建议,建议未被采纳的,要按下达指令迅速办理。如有推委或拒绝执行的,将按组织纪律严肃处理。
5、市疾控中心接到通知后,要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组织相关科室工作人员进入工作岗位,并确保各项设备和功能正常使用。同时要立即组织开展相关应急调查处置工作,并组织专业人员做好开通咨询电话的准备。专家组的后勤保障工作由计财科负责。
6、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接到通知后,要立即组织开展相关应急调查处置工作,同时要组织后备人员随时待命,一旦需要,立即增援。
7、接到通知的各专家组成员要在30分钟到指定地点集结待命。
8、各成员科室、单位按指令和职责分工对恐怖袭击事件按国家和上级的相关规范及技术要求进行应急处置和救治。应急处置中各科室、各单位要打破作息时间限制,连续工作,专家和工作人员可以轮流休息,但救治工作不能间断和停止,直至原因查明、事件得到有效控制,经请示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方可恢复正常作息时间,继续后续性工作。
9、应急处置中成员科室、单位要注意收集、掌握应急处置过程中的重要信息和动态情况,并及时上报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原则上每天至少一报(每天下午3:00以前),其中原因排查、检测结果、重要措施实施、危重病人(中毒、受伤人员)的救治情况等信息要随时报告,随时报告时可以先电话报告,后补书面材料。每天一报的材料一律用书面形式上报(可通过卫生局局域网、传真或直接送达等形式),涉密材料要专人、专车上报,上报材料要经主要负责人审阅。
10、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一汇总各方面情况后,编写相关信息资料,正式上报、对外通报的书面材料,由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签发。
11、对外新闻宣传工作,由卫生局办公室负责,提供新闻通稿交市政府新闻办或根据需要安排记者采访。参加医疗救治的单位和个人应遵守保密制度和保密纪律,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接受采访和对外发布、泄露应急处置的相关信息和情况,违者将严肃处理。
12、应急办公室在应急处置基本结束后,要组织专家和专业机构对处置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对在应急处置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在应急处置中严重失职、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