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_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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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 目 录 编制依据„„„„„„„„„„„„„„„„„„„„„„„„„„„2 2 分级„„„„„„„„„„„„„„„„„„„„„„„„„„„„„2 3 预测与预警„„„„„„„„„„„„„„„„„„„„„„„„„„3 3.1 预防„„„„„„„„„„„„„„„„„„„„„„„„„„„4 3.2 预报„„„„„„„„„„„„„„„„„„„„„„„„„„„4 3.3 预测„„„„„„„„„„„„„„„„„„„„„„„„„„„5 3.4 预警„„„„„„„„„„„„„„„„„„„„„„„„„„„5 3.5 预警解除„„„„„„„„„„„„„„„„„„„„„„„„„6 4 应急报告„„„„„„„„„„„„„„„„„„„„„„„„„„„6 4.1 报告程序„„„„„„„„„„„„„„„„„„„„„„„„„6 4.2 报告内容„„„„„„„„„„„„„„„„„„„„„„„„„7 5 应急准备„„„„„„„„„„„„„„„„„„„„„„„„„„„8 6 应急处置„„„„„„„„„„„„„„„„„„„„„„„„„„„12 6.1 应急上报„„„„„„„„„„„„„„„„„„„„„„„„„12 6.2 应急行动„„„„„„„„„„„„„„„„„„„„„„„„„13 6.3 现场救援应急方案的实施原则„„„„„„„„„„„„„„„„19 6.4 破坏性地震引发次生灾害时的抢险原则„„„„„„„„„„„„19 7 应急终止„„„„„„„„„„„„„„„„„„„„„„„„„„„20 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 1 编制依据
本专项预案编制依据下列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1997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命令第94号,自1998年3月1日实话
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
1995年2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172号令,自1995年4月1日起施行
国家地震应急预案国办发[2000]5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129次总理办公室会议审议并批准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2005年1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7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06年1月8日起施行
中国石化重特大事件应急预案(2008修订)中国石化安[2008]665号 《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中国石化重特大事件应急预案中国石化安[2008]665号,2008年12月26日颁布 2 分级
2.1 中国石化江西石油分公司所属分公司、省公司物流中心、青山石化公司生产经营单位所在区域发生或可能发生超过当地设防标准的地震或一次死亡50人(含50人)及以上的地震为中国石化级事件。
2.2 中国石化江西石油分公司所属分公司、省公司物流中心、青山石化公司生产经营单位所在区域发生或可能发生低于当地设防标准但造成重大破坏性地震或一次死亡10-49人的地震为江西石油级事件。
2.3 中国石化江西石油分公司所属分公司、省公司物流中心青山石化公司生产经营单位所在区域发生或可能发生低于当地设防标准但造成重大破坏性地震或一次死亡3-9人的地震为二级单位级事件。
2.4 由于地震原因引发本预案专项预案规定相应级别事件次生灾害的破坏性地震灾害事件,按照各专项预案启动级别分级。预测与预警
根据地震的预测与预警,中国石化江西石油分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对发生或可能发生的重特大事件开展风险评估,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预防
3.1.1新建工程必须按照国家标准规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
3.1.2 对易产生次生灾害的特殊工程,在工程建设前期阶段必须按照国家法律要求进行地震安全评价,以经审批后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结论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计;
3.1.3 达到国家现有抗震设防标准的现有工程,按国家现行抗震鉴定标准进行抗震性鉴定。需要进行加固的,对易产生次生灾害的特殊工程及时进行抗震加固;对一般工程要结合工程的大修、改造进行抗震加固,使之符合国家现行抗震设防标准;
3.1.4 定期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及应急自救、互救能力的宣传培训; 3.1.5 不断完善地震灾害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应急预案演练。预报
中国石化江西石油分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和机关相关职能部门通过以下途经获取临震预报信息:
a)国家和当地政府通过新闻媒体公开发布的预警信息;
b)二级单位获取并上报的地方政府利用新闻媒体公开发布的预警信息; c)政府主管部门向中国石化江西石油分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告知的预报信息; d)对发生或可能发生的重特大事件,经风险评估得出的事件发展趋势报告。预测
中国石化江西石油分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应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根据事件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事态,以及政府发布的四级预警(红、橙、黄、蓝),结合中国石化江西石油分公司所属分公司、省公司物流中心、青山石化公司生产经营单位的实际情况以及灾情的发展趋势和严重性;地震中心区域或临近中心区域单位可能受到的影响程度,对可能发生的地震次生灾害如易燃物引起的火灾、河库溢决溃坝造成的水灾、油品泄漏所产生的中毒、污染等问题进行评估,制定出地震次生灾害的应急对策和采取的防震避震措施,并做出如下判断: a)请求启动中国石化级应急预案; b)启动江西石油级应急预案;
c)地市分公司、省公司物流中心、青山石化公司启动本企业应急预案; e)地市分公司、省公司物流中心、青山石化公司应采取临震防范措施。3.4 预警
中国石化江西石油分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应根据预测结果,进行以下预警: a)符合中国石化江西石油分公司总体应急预案第1.7条及本预案第2.2条启动条件时,应由分管副总指挥请示总指挥同意后,立即发出启动本专项预案的指令;
b)指令事发单位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并通知中国石化江西石油分公司本部机关职能部门进入临震预警状态;
c)指令事发单位采取临震防范措施,并连续跟踪事态发展。3.5 预警解除
事发单位应急终止,中国石化江西石油分公司应急指挥中心或上级应急管理机构宣布临震预警解除。应急报告
4.1 报告程序
4.1.1 中国石化江西石油分公司所属分公司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二级单位级及以上事件,地市分公司、省公司物流中心、青山石化公司在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的同时,迅速按照中国石化江西石油分公司总体应急预案图00.5(应急报告程序框图)规定的程序向上级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报告,通信正常情况下,最多不超过1小时。如通信瘫痪,应在恢复后,立即报告。4.1.2 中国石化江西石油分公司所属分公司、省公司物流中心、青山石化公司生产经营单位发生江西石油级及以上事件,可直接向中国石化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报告。4.2 报告内容
4.2.1 中国石化江西石油分公司所属分公司、省公司物流中心、青山石化公司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二级单位级及以上事件,应立即报告,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单位名称、地理位置; b)地震发生时间、震级; c)有无人员伤亡;
d)有无重要生产设施破坏; e)有无火灾、爆炸发生; f)有无油品的泄漏; g)现场物资储备情况;
h)周边居民分布情况,道路交通状况,现场气象状况; i)已采取的应急措施; j)救援请求。
4.2.2 在处理过程中,中国石化江西石油分公司所属地市分公司、省公司物流中心、、青山石化公司、经营部应尽快了解事态进展情况,在通讯畅通的情况下要随时用电话、传真等方式,向中国石化江西石油分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报告,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现场状况(破坏性地震区域内状况、余震强度、发生频率); b)已采取的处理措施和处理效果;
c)若发生油品泄漏对人员的损害损伤情况;
d)若发生火灾、爆炸对设施和人员的损害损伤情况; e)人员伤亡情况;
f)现场应急物资剩余和补给情况; g)周边居民疏散情况; h)其它救援要求。应急准备
5.1 中国石化江西石油分公司应急指挥中心接到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报告后,应做好以下工作:
a)组织相关处室、部门审定应急处置方案;
b)确定现场应急指挥部人员名单,并指派现场指挥;
c)随时掌握事发单位的应急处置情况,当符合中国石化江西石油分公司总体应急预案第1.7条及本预案第2.2条启动条件时,立即下令启动本专项预案。5.2 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
5.2.1 经理办公室应做好以下工作:
接到报告后立即向中国石化江西石油分公司应急指挥中心报告,并落实指令; a)按照中国石化江西石油分公司应急指挥中心指令,通知机关职能部门。b)收集现场情况资料 c)根据应急指挥中心指令,通知有关专家;
d)根据应急指挥中心指令,联系江西石油内、外部救援力量做好准备; e)根据应急指挥中心指令,做好对外信闻发布和上报材料的起草工作。5.2.2 安全数质量管理处应做好以下工作:
a)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专家制定应急处置指导方案; b)确定本部门派往现场的人员并待命;
c)做好组织调动和协调消防、医疗救护等救援力量的准备; d)指导现场环境监测;
e)收集地震现场余震及应急处置情况,及时向江西石油分公司应急指挥中心报告; f)根据中国石化江西石油分公司应急指挥中心指令,负责向政府主管部门上报材料的起草。5.2.3 党委办公室(思想政治工作办公室)在接到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的通知后,应做好以下工作: a)跟踪并详细了解地震现场处置情况,及时向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汇报、请示并落实指令; b)负责做好抢险先进事迹宣传报道各项准备; c)确定本部门派往现场的人员并待命。
5.2.4 经营管理处、零售管理中心接到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的通知后,应做好以下工作: a)跟踪并了解地震现场处置情况,及时向应急指挥中心汇报并请示指令; b)参与制定地震应急处置指导方案;
c)制定地震所属区域内成品油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 d)确定本部门派往现场人员的待命。
5.2.5 发展规划处、综合办公室接到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的通知后,应做好以下工作: a)跟踪并详细了解地震现场处置情况,及时向应急指挥中心汇报、请示并落实指令; b)购置或组织和协调救灾物资、抢险工具、通信器材、医疗器械等并待命; c)组织施工机械、车辆及人员并待命; e)确定本部门派往现场的人员并待命。
5.2.6 财务资产处在接到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的通知后,应做好以下工作: a)跟踪并详细了解地震损失及现场处置情况,及时向应急指挥中心汇报、请示并落实指令; b)参与制订中国石化江西石油分公司应急处置指导方案; c)负责制定抢险应急救援资金的核发方案; d)确定本部门派往现场的人员并待命。
5.2.7 信息管理处接到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的通知后,应做好以下工作: a)安排专人负责应急指挥中心与事发单位电话线路畅通保障; d)安排专人负责确保ERP、OA等信息系统网络在灾后及时畅通; c)确定本部门派往现场的人员并待命。
5.2.8 物流中心、润滑油中心、商业客户中心在接到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的通知后,应做好以下工作:
a)跟踪并了解地震现场处置情况,及时向应急指挥中心汇报并请示落指令; b)参与制定应急处置指导方案;
c)负责制定地震后市场油品配送供应应急方案; d)负责制定地震后泄漏油料转移方案; e)确定本部门派往现场的人员并待命。5.2.9 专家组
专家组在应急指挥中心的领导下开展应急工作,职责如下: a)为现场应急工作提出应急救援方案、建议和技术支持; b)参与制定应急救援方案;
c)负责应急指挥中心交办的其它任务。
5.2.10 省公司机关其它职能部门应按照应急指挥中心指令做好应急准备工作。6 应急处置
当符合中国石化江西石油分公司总体应急预案第1.7条及本预案第2.2条启动条件时,中国石化江西石油分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应立即按照中国石化江西石油分公司总体应急预案图00.6(应急指令下达程序框图)规定的程序下达启动本专项预案指令,并进行下列应急处置工作。
6.1 应急上报
6.1.1 当发生中国石化级事件时,中国石化江西石油分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应立即向中国石化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和省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报告。6.1.2 当发生江西石油级事件时,中国石化江西石油分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按照中国石化江西石油分公司应急指挥中心指令,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告。6.2 应急行动
6.2.1 中国石化江西石油分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应做好以下工作: a)迅速派出现场指挥部人员赶往现场;
b)根据现场需求,组织调动、协调各方应急救援力量到达现场;
c)在地震现场应急指挥部人员到达现场之前,指导所属分公司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应急处置工作;
d)向中国石化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报告和求援。6.2.2 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
6.2.2.1 经理办公室应做好以下工作:
a)连续收集地震现场应急处置动态资料,向中国石化江西石油分公司应急指挥中心报告,并及时传达中国石化江西石油分公司应急指挥中心指令;
b)按照中国石化江西石油分公司应急指挥中心指令,通知抗震救援专家到达指定地点; c)负责提供对外信息发布材料的起草工作。
d)做好中国石化江西石油分公司应急指挥中心人员的交通、生活等后勤保障工作。
6.2.2.2 安全数质量管理处应做好以下工作:
a)跟踪并详细了解地震现场处置情况,及时向应急指挥中心汇报、请示并落实指令; b)根据现场需要,组织调动和协调急救、医疗救护等救援力量赶赴现场;c)必要时,按照中国石化江西石油分公司应急指挥中心指令,向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报告和求援;
d)派出现场指挥部的组成人员,参与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6.2.2.3 党委办公室(思想政治工作办公室)应做好以下工作:
a)跟踪并详细了解地震现场处置情况,及时向应急指挥中心汇报、请示并落实指令; b)做好抢险先进事迹宣传报道;
c)开展舆论宣传,做好事件涉及区域员工和群众的思想稳定工作; e)组织心理专家对相关人员进行心理干预;
f)派出现场指挥部组人员,参与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6.2.2.4 物流管理中心、润滑油中心、商业客户中心应做好以下工作:
a)跟踪并详细了解地震现场处置情况,及时向应急指挥中心汇报并请示落指令; b)落实地震发生后泄漏油料转移; c)落实地震发生后市场油品配送供应;
d)派出现场指挥部组人员,参与现场应急处置工作。6.2.2.5 经营管理处、零售管理中心应做好以下工作:
a)跟踪并详细了解地震现场处置情况,及时向应急指挥中心汇报、请示并落实指令; b)派出现场指挥部组人员,参与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c)负责落实地震发生后的成品油调度与市场供应计划; 6.2.2.6 发展规划处、综合办公室应做好以下工作:
a)跟踪并详细了解地震现场处置情况,及时向应急指挥中心汇报、请示并落实指令; b)负责将救灾物资、抢险工具、通信器材、医疗器械等运往现场; c)负责将施工机械、车辆及人员运往现场;
d)派出现场指挥部组人员,参与现场应急处置工作。6.2.2.7 财务资产处应做好以下工作: a)跟踪并详细了解地震损失及现场处置情况,及时向应急指挥中心汇报、请示并落实指令; b)负责下发抢险救援资金;
c)派出现场指挥部组人员,参与现场应急处置工作。6.2.2.8 信息管理处应做好以下工作: a)跟踪并详细了解地震损失及现场处置情况,及时向应急指挥中心汇报、请示并落实指令; b)确保应急指挥中心与事发单位通讯电话畅通; c)确保ERP、OA等信息系统网络在灾后及时畅通; d)派出现场指挥部组人员,参与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6.2.2.9 省公司机关其它职能部门按照应急指挥中心指令,分别做好应急工作。6.2.2.10 现场应急指挥部应做好以下工作:
a)迅速收集现场信息,核实现场情况,组织制定现场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 b)迅速做好现场布控工作,将无关人员及群众撤离到安全地带; c)负责协调现场内、外部应急资源,统一指挥抢险工作;
d)根据现场的变化、地震的发展趋势和可能发生的次生灾害及时修订方案;
e)确定灾害现场的警戒区域和范围,协助地方公安、交通等部门对灾害区域进行警戒; f)指挥医疗救护人员对现场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治; g)指挥分配和发放应急物资;
h)向江西石油分公司应急指挥中心汇报、请示并落实指令; i)根据现场方案需要,请求中国石化江西石油分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协调组织其它应急资源; j)现场应急指挥部按照中国石化江西石油分公司应急指挥中心指令,负责现场的对外信息发布。
6.2.2.11 事发单位应采取的措施:
a)单位接到地震预报后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坚持24小时值班,保持通讯畅通,要尽可能扩大桶装油品数量,以保证做好震期用油供应;
b)尽最大限度转移油料、设备、单据,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c)加固防火堤,堵死放水口;
d)拆断油罐阀门外的管线(金属软管线除外),防止拉裂油罐、阀门、管线;
e)地震发生时在室外的人员要呆在开阔地方,远离高大建筑物、高压线,要远离陡崖,防止滑坡、泥石流的威胁。在办公室内的人员要赶紧藏在办公桌下,震后迅速撤离;正在作业的人员,要立即停止作业、关闭所有阀门,切断电源,然后迅速躲在安全处,抢险人员进入临战状态,密切注视油罐、管道情况。
f)当发生爆炸、火灾和油品泄漏时,应在第一时间内启动相应的《火灾爆炸应急预案》和《油(气)泄漏应急预案》;
g)发生建筑物倒塌时,个人若被埋压,应坚定有生的信心;尽力挣脱手脚,清除压在身上的物件;用毛巾、衣服捂往口鼻,以防烟尘呛闷;用可搬动物品支撑身体上面的重物,以防倒塌;有条件时,尽量朝宽敞、有光亮的地方移动;听到外面有动静时,大声喊叫或敲击物品,若有条件可打开收音机或手电,向外传送信息;无力脱险时,要注意保存体力,等待救援。已经脱险的人员应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抢救其他被困员工;挖掘抢救时,应先救近,再救远;先救轻伤和青壮年,以增加帮手。被埋者不能自行爬出时,不可生拉硬扯,以免造成进一步损伤。脊椎损伤者,搬运转移时,应用门板或硬担架,不可使脊椎弯曲或扭转。
h)打开收音机,收听紧急情况指示及灾情报导,并时刻注意余震的发生,遇到不可抗拒危险时,迅速组织人员撤离现场,防止人身受到伤害;
i)及时统计事故损失和人员伤亡情况,收集相关受损图片资料;
j)灾后立即组织力量进行抢修和重建工作,尽快恢复生产,做好市场供应。6.3 现场救援应急方案的实施原则
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制定的地震现场抢险方案,在实施过程中,坚持“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并符合以下要求:
a)紧急避震,采取自我保护措施,确保人身安全;
b)切断危险源,紧急关闭一切生产设施,拆断油罐阀门外的管线(金属软管线除外),防止拉裂油罐、阀门、管线;
c)设定初始隔离区,组织力量对现场进行隔离、警戒; d)应急人员应佩戴个人防护用品进入隔离区;
e)紧急疏散转移隔离区内所有无关人员到安全场所;
f)应急救援人员必须佩戴个人防护用品迅速进入现场危险区,针对受伤人员要根据受伤情况进行现场急救,并视实际情况迅速将受伤、中毒人员送往医院抢救;
g)发生油品泄漏时,应组织力量控制泄漏源,防止次生灾害发生为处置原则,实施堵漏,回收或处理泄漏物质;
h)确保应急救援人员和被疏散人员的生活后勤保障。6.4 破坏性地震引发次生灾害时的抢险原则
由破坏性地震导致火灾、爆炸时,同时启动《火灾爆炸应急预案》;导致油品泄漏时,同时启动《油(气)泄漏应急预案》。7 应急终止 经应急处置后,现场应急指挥部确认下列条件同时满足时,向中国石化江西石油分公司应急指挥中心报告或向上级应急管理机构报告,中国石化江西石油分公司指挥中心下达应急终止指令或上级应急管理机构下达应急终止指令: a)政府主管部门应急处置已经终止; b)破坏性地震现场已得到有效处置; c)受伤人员得到妥善治疗; d)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e)社会影响减到最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