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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29 应急预案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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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加河镇联丰奋斗村破坏性地震执行办法

各村民小组:

地震灾害是地球上最严重的自然灾害之一。为了加强破坏性地震应急工作的管理,为使本地高效而有秩序地做好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根据村支两委研究,上报镇党委政府同意,村委执行镇党委、政府制定的《乌加河镇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

附:《乌加河镇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

乌加河镇联丰奋斗村委会

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

地震灾害是地球上最严重的自然灾害之一。为了加强破坏性地震应急工作的管理,使本地人民政府和旗直各部门高效而有秩序地做好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根据国务院《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和《国家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结合我镇的实际,制定本预案。

破坏性地震临震预报发布或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各有关部门应按照本应急预案,组织指挥和实施震区、灾区的地震应急工作。

第一章

破坏性地震的类型与地震应急原则

一、破坏性地震分为:一般破坏性地震;中等破坏性地震;严重破坏性地震;特大破坏性地震四类。

(一)、一般破坏性地震。造成人员伤亡数10人以内,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下的地震,为一般破坏性地震。

(二)、中等破坏性地震。造成人员死亡200人以内,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5亿元以下的地震为中等破坏性地震。

(三)严重破坏性地震。造成人员死亡200—1000人,直接经济损失5亿元以上30亿元以下的地震或大中城市发生6.5至7.0级地震,或在人口稠密地区或旗县及城镇发生7.0至7.5级地震,为严重破坏性地震。

(四)、特大破坏性地震。造成人员死亡数超过1000人,直接经济损失在30亿元以上的地震,或大中城市发生7.0级以上地震,或人口稠密地区,旗县城镇发生7.5级以上地震,为特大破坏性地震。

二、地震应急原则

地震应急是指破坏性地震发生后或震级较高的临震预报发布后,各级人民政府迅速、高效地开展抗震救灾、抢险或紧急防灾行为。

(一)我镇发生一般破坏性地震,由政府组织领导地震应急工作。

(二)我镇发生中等破坏性地震,由旗人民政府组织领导地震应急工作。政府负责实施地震应急工作。

(三)我镇发生严重破坏性地震,特大破坏性地震,由盟行政公署直接组织领导地震应急工作,并请求自治区人民政府给予支持。

第二章

地震应急机构体系与职责

乌加河镇设立“乌加河镇防震减灾领导小组”。破坏性地震发生后或临震地震预报发布后,乌加河镇防震减灾领导小组立即转为“乌加河镇抗震救灾指挥部”,组织领导地震应急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十一个应急专业工作组。

第三章

一般破坏性地震的应急反应

一般破坏性地震发生后,震区所在旗县市人民政府,根据具体情况,迅速成立旗县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按当地应急预案立即组织实施本区域内的抗震救灾工作。

旗县市地震部门,要迅速了解灾情震情,同时将情况上报盟震局和同级抗震救灾指挥部。

盟地震局要在30分钟内测定出地震三要素(时间、地点、震级),快速上报盟行政公署及自治区地震局。并迅速派出地震现场考察队,进行地震现场考察与震害评估。根据需要派出地震流动监测台。在地震发生48小时内,盟地震局要及时提出地震类型和真挚的初步判断意见,向当地抗震救灾指挥部通报震情。

盟行政公署视震情、灾情协调有关部门支持地震应急工作,并对灾区进行慰问。

第四章

中等破坏性地震的应急反应

中等破坏性地震发生后,震区所在的旗、县、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的地震应急预案,迅速成立抗震救灾指挥部,立即开展抗震救灾工作,当地地震部门要立即启动本部门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向盟地震局和当地抗震救灾指挥部提出准确震情信息,加强震情监测,确保观测资料的连续可靠。现场抗震救灾指挥部应及时定期向盟防震减灾指挥部办公室报告震情、灾情和建议。

盟地震局立即启动本部门应急预案,迅速测定地震的震级、发震时间和震中位置。迅速派出地震现场工作队,赴灾区进行地震考察和震害损失调查与评估。组织专家召开紧急会商会,在48小时内提出地震类型和趋势判断意见。

盟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和成员要迅速到位,按各自的职责分工服从统一指挥。指挥部办公室向盟行政公署和自治区地震局速报震情、灾情概况,通知盟防震减灾领导小组成员做好应急准备,并视灾情程度确定是否全面启动指挥系统。根据震害调查情况,汇总灾情,向盟行署和抗震救灾指挥部提出抗震救灾方案,报告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和

有关部门。盟行署视灾情,确定应急工作规模,宣布灾区进入震后应急期,部署抗震救灾工作。

第五章

严重破坏性地震和造成特大损失破坏性地震的应急反应

一、严重破坏性地震发生后,盟行政公署立即启动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盟防震减灾领导小组立即转为盟抗震救灾指挥部,迅速召开指挥部全体成员参加的紧急会议。依据地震部门确定的震情和所掌握的灾情,确定应急规模,宣布灾区进入地震应急状态,同时将所掌握的震情、灾情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请求支持和援助。

盟行政公署向灾区发慰问电,快速派出盟行署领导同志带队的慰问团和抗震救灾应急工作队,赴灾区领导、指挥、协调现场地震应急工作。盟行署盟长和盟抗震救灾指挥部指挥长组织召开指挥部成员会议,通报震情、灾情,部署应急行动,视灾情协调驻军、武警、调集部队参加抢险救灾。并根据灾情和所在地人民政府的请求,确定对灾区进行紧急支援的部门和单位。

二、震区所在的旗县市人民政府迅速设立抗震救灾指挥部,立即启动本地区的应急预案,迅速了解震情、灾情、确定应急工作规模。及时将震区情况报盟行政公署和盟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并抄送盟直各有关部门。同时通报当地驻军领导机关,宣布进入震后应急状态。必要时实行特别管制措施。按本地区大震应急预案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人员抢救和工程抢险工作,组织本行政域内的非灾区对灾区进行援助。做到统一指挥、盟行署领导到达地震现场后,震区地震应急工作统一由盟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领导、指挥、协调。

三、盟地震局应迅速启动内部应急方案,及时向盟行署和内蒙地震局报告震情、灾情。并向盟防震减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通报,提出地震趋势判断意见和应急工作的建议,定时向指挥部汇报震情和灾情发展趋势,并负责全面做好指挥部办公室指定的其它工作。

四、盟抗震救灾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立即启动本单位地震应急预案,迅速投入抗震减灾工作。指挥部各专业组迅速到位,按照各自职责,在盟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确保整个抗震救灾工作有序、高效地运行。

五、各专业应急工作组应急工作

(一)、地震监测工作组。按照大震应急预案,迅速测定地震震

级、发震时间和震中位置,迅速派出地震现场考察队(组)、地震灾害损失评估组和流动监测台。组织专家召开紧急会商会,在48小时内提出地震类型和趋势判断意见。加强监测,做好余震序列的分析和强余震预报。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平息地震谣传,稳定社会秩序。

(二)医疗卫生工作组。组织卫生、防疫等有关部门迅速派出急救队伍抢救伤员,帮助灾区及时检查、监测灾区饮用水源、食品、做好卫生防疫、救治和污染源,传染源的自理工作,并迅速向灾区提供所需药品、医疗器械,必要时组建震区中心医院。

(三)人员抢救与工程抢险、抢修组。调动驻军、武警以及地方力量赶赴灾区,抢救被压埋人员,抢救国家重要财物、机关档案、抢修被毁道路、桥梁、水库及供水、供电、供气等生命线工程设施、协助有关部门负责急救物资运输、存放和看管等工作。完成指挥部部署的其它救灾抢险工作。

(四)、交通运输组。组织交通、铁路部门,调集本系统人员、物资,尽快恢复被毁坏的公路、铁路和有关设施,调集本系统和社会有关部门的交通运输工具,迅速调用抢险、救灾物资,迅速输送救援人员和灾区伤病员。

(五)、通信保障组。组织邮电等有关部门,迅速恢复被破坏的通信设施,保证抗震救灾通信畅通。经批准可调用其他有关部门的通信设备等。其他有关部门要迅速恢复本部门被破坏的通信设施保障抗震救灾通信畅通。

(六)电力保障组。组织电力系统及有关部门,迅速恢复被破坏的发、送、变、配电设施和电力调度通信系统功能等,保证灾区用电供应。

(七)粮食、食品、物资供应组。组织商贸、粮食物资等部门,调运粮食、食品与物资,保证灾区生活必需品及临时抗震设施建材的供应。

(八)、民政工作组。组织民政、红十字会等部门迅速调配救济物品,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做好灾民的转移和安置工作。及时调拔、组织救灾物资,会同交通运输组,迅速安排救灾物资的运输和发放、登记工作。负责安排灾民的转移和死难者及其家属的善后工作。

(九)、次生灾害防御组。组织武警、消防、水利、电力、城建、环保等有关部门,对本系统处在灾区的易于发生次生灾害的地段和设

施采取紧急措施,并加强监视和控制,防止灾害扩展,消除或减轻污染危害。

(十)、治安保卫组。组织公安、武警部门,协助灾区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十一)、宣传工作组。组织新闻部门,按照规定及时向公众发布震情、灾情等有关信息。紧密配合旗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工作,在有利于稳定灾区秩序及争取外援的前提下,对灾区情况及时、准确、实事求是地进行宣传报道。及时宣传地震知识,以稳定社会秩序。及时宣传报道灾区抗震救灾工作中的先进事迹。

(十二)、资金保障组。组织财政、金融等部门,做好应急资金以及应急拔款的准备,及时采取措施,抢救财政、金融系统的物资、设备,做好重要金融部门消防和资金转移工作,做好争取外援和保险理赔、信贷工作。

(十三)、涉外工作组。组织外事办、旅游局及有关部门,做好有关涉外事务工作。负责安排防疫部门做好外援物资的检疫等事宜。

第六章

临震应急反应

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严重破坏性地震临震预报后,即可宣布预报区进入临震应急期,并指明临震应急期的起止时间(临震应急期一般为10日,必要时可延长10日)。

一、乌加河镇应急反应

镇抗震救灾指挥部召开紧急会议,研究部署应急准备工作,对各工作组提出具体要求。指挥部所属各工作组、各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责,积极主动,无条件地做好抢险救灾的各项准备工作,并将有关工作情况及时向旗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

具体应急工作如下:

(一)、震情分析预报与震害预测。由地震工作组负责,地震台要加强震情信息追踪、分析和会商,根据震害预测数据资料,对未来地震损失估计做好准备,力争较准确地预报地震发生的时间、地点、震级,为政府抗震救灾提供可靠依据。

(二)、医疗卫生保障。由医疗卫生组负责,会同卫生部门要备足抢救药品,器械和救护车辆,组织医疗急救队,做好卫生防疫和各项准备工作。

(三)、工程抢修与抢险保障。由抢险与工程抢修组负责,会同水利、公路、电力、城建等部门和重要工程,重大工程主管部门,做好工程抢险的应急准备,对生命线工程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必要时可采取临时加固或停用等措施。

(四)、交通运输保障。由交通运输组负责,会同有交通运输工具的其它部门和单位,抢修、维护好运输工具和设施,无条件地服从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征用或调用。

(五)、通信保障。由通信保障组负责,会同邮电局和其它有通信设施的部门,检查维护好通信设施,保证抢险救灾和震情通信的畅通。

(六)、电力保障。由电力保障组负责,会同农电站,指导、协调震区所在地电力主管部门、电站尽快检查和检修发、送、变、配电设施和电力调度通信系统设备,做好应急电源的启动和抢险方案的准备工作。

(七)、粮食、食品、物资供应。由粮食食品物资供应组负责,会同各有关部门,准备好灾区所需的生活用品、食品及临时防震设施所需的建筑材料,做好各种物资的储备工作。

(八)、灾民疏散安置。由民政工作组负责,会同民政办、城建股,组织安排好震时人口疏散的路线及避难场所。

(九)、大型生命线工程及次生灾害源防御。由次生灾害防御组负责,对镇区基础设施、生命线工程、重要部门进行检查,对可能发生次生灾害的地段和设施采取保护措施。

(十)、安全保卫保障。由治安保卫组负责,会同派出所、备足消防用具和车辆。做好枪支弹药及易燃、有毒物品的存放和保管工作,加强对在押人员的管理,必要时做好转移工作。加强对重要物资仓库、金库、军事等设施的保卫工作。

(十一)、宣传保障。由宣传工作组负责,按照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布、发布震情,做好稳定民心,稳定社会的宣传舆论工作,向社会宣传、报道防震减灾、避震疏散知识。

乌加河镇抗震救灾指挥部

指 挥 长:

乌加河镇党委书记 副指挥长:

乌加河镇镇长

乌加河镇党委副书记

乌加河镇副镇长 成员:

联丰奋斗村支部书记

双荣村支部书记 石兰计村支部书记

宏伟村支部书记

红光胜利村支部书记 兴永胜村支部书记 宏丰村村支部书记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乌加河镇党政办公室)

主任:办公室主任

职责:

1、协调和组织指挥部各专业组的工作,传达指挥部命令。

2、掌握震情和地震动态,及时向旗政府和社会通报灾情和抗震救灾情况。

3、组织慰问团赴灾区慰问。

4、编写抗震救灾简报,宣传报道先进人物和事迹。

5、接待外来人员,接收和调拔援助物资。

6、处理指挥部其它日常工作,当好指挥部参谋。应急专业工作组:

一、地震工作组

长:地震台台长

副组长:乌加河镇城建服务中心主任、水利服务中心主任、农电站站长

成员:办公室主任、地震专家。职

责:

1、确定地震三要素、地震类型,做好余震监测预报,及时向指挥部通报震情动态,提出防范措施。

2、进行地震现场考察、3、组织震害损失评估负责灾情上报。

4、收集前兆异常信息,开展震区地震知识的宣传教育,审查有关地震信息的新闻报道,平息地震谣传和误传,稳定群众情绪,保证社会安定。

5、为指挥部提供其定与地震有关的信息,提出有关工作建议。

二、医疗卫生工作组(设在乌加河镇中心卫生院)总负责人:乌加河镇卫生院院长 成员:各科室负责人 职

责:

1、确定医疗救护工作队的布局和工作区,统一调度医疗力量。

2、迅速组建震区中心医院,及时提供灾区所需药品和器械。

3、做好伤员的救治、转移、登记、护送工作。

4、及时检验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做好卫生防疫、人畜疫病防治和污染源的处理工作。

三、人员抢救与工程抢险抢修组 组

长:人武部部长 副组长:办公室秘书

成员:农电站副站长、地震台副台长 职

责:

1、迅速抢救被压人员。

2、抢救国家重要财物、机要档案、文物等。

3、抢修道路、桥梁、交通运输设施。

4、抢修、恢复供水、供电、等生命线工程设施。

5、负责急救物资的运输、存放、看管工作。

四、交通运输组

组长:乌加河镇分管交通副镇长。职责:

1、优先保证抢险救灾人员、物资的运输工作。

2、保证灾民的疏散和伤残病员的转移、转院。

3、恢复抢修被毁坏的公路。

五、通信保障组

长:乌加河镇邮电局局长

职责:

1、保证抗震救灾指挥部与灾区及各部门的通信联络。

2、及时组织力量恢复被破坏的通信设施,尽快全面恢复通信。

六、电力保障组 组长:农电站站长 职责:

1、恢复被破坏的发、送变配电设备。

2、恢复电力调度通信系统功能。

3、保证灾区用电供应。

七、粮食、食品物资供应组 组长:乌加河镇粮站站长 职责:

1、负责抗震救灾物资和群众生活急需物品的调拔、发送工作。

2、保证灾区粮油食品供应。

3、组织抢修被毁的粮油仓库和粮油加工设施。

八、民政工作组

组长:乌加河镇政府民政办主任 职责:

1、做好灾情调查、统计和上报工作。

2、及时争取下拔救灾款物。

3、制定实施救助方案,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

4、组织救灾物资的发放、登记工作。

5、做好死者及家属的善后工作和灾民的转移工作。

6、负责接收分配旗内外捐助的救灾款物。

7、协助做好灾区重建家园的准备工作。

九、次生灾害防御组(设在乌加河镇联防队)组长:乌加河镇联防队队长 职责:

1、对灾区的易于发生次生灾害的地段和设施,采取紧急措施,加强监视,监控防止灾害扩展。

2、对威胁人民群众的滑坡、崩塌及易燃、易爆、有毒设施进行考察,提出预防措施。

3、根据考察结果与指挥部共同研究决定是否停产以及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十、治安保卫组

组长:乌加河镇派出所所长 职责:

1、加强震区的治安管理和危险、有害有毒物品的管理。

2、严厉打击现行破坏活动,严防哄抢事件的发生,及时制定颁发震区社会治安条例。

3、加强镇区重要部门,重点建设设施和财产的安全保卫工作。

4、防火、防盗,做好消防和抢险工作。

5、交通安全管理和灾区特别管制措施。

十一、宣传工作组(设在乌加河镇妇联)组长:乌加河镇妇联主任 职责:

1、按照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布震情、灾情等有关信息。

2、做好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

3、宣传报道抗震救灾工作的先进人物事迹,报道捐资、捐物消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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