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总体应急预案(精选4篇)_国家应急预案

2022-05-26 应急预案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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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总体应急预案

国道111线那尼公路土建工程第七合同段

安 全 事 故 总 体 应 急 预 案

国道111线那尼公路第七合同段项目部

目录

一、概述

(一)工程简介

(二)编制目的(三)编制依据

(四)应急预案体系

(五)应急工作原则

二、适应范围

三、计划考虑的应急预案与响应包括

四、应急组织机构及人员职责、权限、义务

五、事故可能状况

六、应急行动

(一)火灾与爆炸事故

(二)严重坍塌

(三)暴雨事故

(四)重大机械事故

(五)触电事故

(六)物体打击事故

(七)食物中毒事故

(八)煤气中毒事故

七、与外部的联系及与外部专业处理组织的配合八、应急值班人员联系电话

一、概述

项目名称:国道111线那吉屯至尼尔基段一级公路建设项目土建工程第七合同段 业主单位:国道111线那吉屯至尼尔基段一级公路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设计单位:呼伦贝尔公路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总监办:内蒙古华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驻地办:内蒙古华龙公路工程咨询监理公司

施工单位:北京鑫旺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一)工程简介

国道111线那吉屯至尼尔基段一级公路建设项目土建工程第七合同段全长14.486Km(K1607+300-K1621+800), 本项目设计为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时速100Km/h。路基宽度26米。本合同段主要工程量:

主线路基工程:挖土方509388.6 m3、挖石方547672 m3、填方679891 m3;

路面工程:垫层70424 m2、底基层346309m2、基层333786m2、下面层329227 m2、上面层329227 m2;

桥涵工程:中桥5座、小桥1座、涵洞15道(其中钢筋混凝土暗板涵12道,钢筋混凝土圆管涵3道)。质量目标:合格

安全目标:采取有效安全措施,各项事故指标为零。工期要求:36个月

合同开竣工日期:2013年9月15日-2016年9月15日

(二)编制目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有三方面的含义

1、事故预防:通过危险识别、事故后果分析,采用技术和管理手段降低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且使可能发生的事故控制在局部,防止事故蔓延。

2、应急处理:若遇事故发生(或故障)有应急处理程序和方法,能快速反应处理事故或将事故消防在萌芽状态。

3、抢救救援:采用预定现场抢险和抢救的方式,控制或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制定应急救援的目的是快速、有序、高效地控制紧急事故的发展,将事故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经过应急预案的编制,为工程中出现的问题尽早发现并能在最快的时间内得到有效的处理,做到防患未然。

4、采取预防措施使事故控制在局部,消除划算条件,防止突发性重大或连锁事故发生。

5、能在事故发生后有交地控制和处理事故,尽力减轻事故对人和财产的影响。

(三)编制依据

为了保证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实处,依据我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法》和《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和标准,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并结合具体动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此事故预防及应急预案。

(四)应急预案体系: 本应急预案在预定的过程中,考虑到本施工现场的特点,采用如下体系进行构架:对整个工程项目的综合应急预案进行初步的设计,这包括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组织构架、应急救援的措施设计等等;接下来会重点对项目工程施工目标的应急预案及安全生产的措施进行详细的设计。

(五)应急工作原则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由事故的预防及事故发生后损失的控制两个方面构成。

1、从事故预防的角度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事故预防应由技术对策和管理对策共同构成。

2、从事故发生后损失控制的角度看,事先对可能发生事故的状态和后果进行预测并制订救援措施,一旦发生异常情况:(1)能根据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进行救援处理。(2)可最大限度地避免突发性重大事故发生。(3)减轻事故所造成的损失。(4)同时又能及时地恢复生产。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不能停留在纸上,要经常演练,才能在事故发生时做出快速反应,投入救援。“及时进行救援处理”和“减轻事故所造成的损失”是事故损失控制的两个关键点。

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 综上所述,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工作原则“以防为主,防救结合”。

二、适应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种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

三、计划考虑的应急预案与响应包括

1、火灾与爆炸

2、土石方严重坍塌

3、暴雨事故

4、重大机械事故

5、触电事故

6、物体打击事故

7、食物中毒事故

8、煤气中毒事故

四、应急组织机构及人员职责、权限、义务

应急领导小组由项目部项目经理、现场技术负责人、副组长、应急工作组由项目部各施工队相关工作人员组成。

急救电话:120 火警电话:119 报警电话:110 组织机构设置:(见附图)组长: 张卫斌

负责整个工程项目的全面应急工作。副组长:毛鸿雁

王法小 负责工程项目具体的安全应急工作,主管人员、机械及应急资金及物质的调配、处理。

应急小组组员:高强

杨培将

刘军

张桂林

安忠鹤

李晓波 高强

负责人事工作及医疗救护工作;

杨培将 负责交通工具的调配和事故现场交通安全指挥及抢救疏散工作;

刘军、安忠鹤

负责抢险作战工作;

张桂林、李晓波 负责事故现场的安全警戒及照相、录像工作;

应急工作由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实行统一管理和分级负责原则。应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负责组织应急响应,负责事故发生后的信息传递,对外(上级机关、地主政府)通报情况,并组织相关人员对事故开展调查工作。小组成员负责事故的救助、及时通报、现场人员安抚等工作,负责对发生事故或紧急事件现场的照相、录像等工作并对项目部的安全应急工作定期进行检查。

事故发生或发现的班组和个人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同时,应采取可能的抢救措施,并进行自救,若险情严重则应及时撤离危险区。其次,要立即向现场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或拔打应急值班电话报警,汇报发生和发现的情况。

应急值班室工作人员接警后,应立即向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报告情况,并通知相关工地人员紧急集合。

应急工作负责人接警后应立即组织应急人员扩相关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并根据事故性质准确估算所需各类器材和防护用品,调配到现场)。

应急负责人接警后,应立即组织应急人员进行抢救工作。按现场指挥人员要求,各应急分队统一分为4个组:医疗救护组,负责伤员的抢救;安全警戒组,负责现场的警戒;抢险作战组,负责抢险;抢救疏散组,组织人员和物资的疏散工作。

根据现场情况,各级施工及管理人员,都有参加事故抢救的责任和义务。

五、事故可能状况

1、物资具备一定燃烧条件时,火灾就会发生。火灾能够产生高温,并产生烟和有毒气体,能够危及到人的生命。

2、物质在外界因素激发下,发生激烈的体积变化,放出大量的能量和气体,就是爆炸。爆炸产生的冲击波能将燃烧着的可燃物抛到空中,如果落实到其它可燃物上,会形成新的着火点,使火灾扩大。同时,爆炸还能增加空气对流,促使火势发展。

3、加强预防措施不力或外界原因,以及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等,会导致土石方开挖后高临边堆积物坠落和坍塌事故发生。

4、由于当事人责任心不强,各种操作规程和管理规定,以及其它原因,会造成触电事故,能危及到人的生命安全。

5、由于防护设施不全、不正确使用防护设施,以及违反安全操作操作规程等,会导致高空坠落事故,能危及到人的生命安全。

6、由于自然界原因,会出现大风、暴雨及洪涝灾害现象,如果措施不力,可能会导致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

7、食物中毒方面由于不注意饮食卫生和环境卫生,可能导致食物中毒事故。

8、冬季取暖需要预防煤气中毒事件。

六、应急行动

(一)火灾与爆炸事故

1、应急工作负责人接警后,应立即组织现场的应急队员赶赴现场自救,并根据事故现场统一安排进行抢救工作。

2、应急工作负责人根据事故情况,决定将医务人员、救护车辆、音像人员以及有关人员和急需物资设施调运到事故现场。

3、应急工作小组负责了解事故现场上需要的人员数量、地点、被威胁的程度,确定抢救人员的方法、通道、器材、所需力量等,并具体组织抢救。抢救出的伤员,医务人员要立即进行现场救护,并根据人员伤情确定是否需送医院抢救,并派员随车护理。

4、应急工作负责人根据需要划定警戒范围,布置红色警戒线,安排人员警戒,坚决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控制范围,以免发生意外事故或影响抢救工作。

5、专职安全员应掌握事故现场受威胁的物质的性质、数量、形态、存放的方式、威胁程度。确定所需要的力量、器材、道路、方法,并派出专业人员迅速切断事故现场范围内的电源,关闭容易引发加速火灾的爆炸、泄露蔓延的控制开关。

6、发生火险时,应急人员首先要迅速打开事故现场的消防水源,利用消火水源进行灭火,阻止和控制火势的蔓延和扩大。并充分利用现场的灭火器材进行灭火,无消防水源的,集中现场的灭火器材进行灭火。根据火势情况由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向外报警工作。

7、抢救队员要牢记先救人后抢救物资的原则,以免延误时间,抢救物品先从贵重和有危险的物资进行抢救,并转移到安全地带。转移物资人员跟在作战组身后进行,组织好水枪掩护与清理火场障碍的有机配合,互相支援,并注意人员的安全。

8、根据事故现场上的需要,应急负责人提出破拆结构部位、范围、方法、所需人员、注意事项等具体方案,经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同意后组织实施。在情况发生变化,来不及事先请求时,可行紧急处置,事后报告。

9、参加自救人员按配置穿着防护用品,并根据火灾和爆炸的原理合理使用灭火设施的器材,以免造成意外伤害。

(二)严重坍塌

1、发生严重坍塌时应急工作负责人接警后,立即组织现场的应急队员赶赴现场,并根据坍塌事故现场的情况,安排抢救工作。

2、应急工作负责人根据坍塌事故现场的需要,负责将医务人员、救护车辆、音像人员、电工人员,以及有关人员和急需物资调动至事故现场。并与外界联系车辆或救护事宜。

3、应急工作负责人确定坍塌事故现场伤员的抢救方法、通道、器材、所需力量等,并具体组织抢救。

4、应急工作人员根据需要划定警戒范围,布置红色警戒线,并安排队员进行警戒,坚决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坍塌控制范围,以免发生意外事故或影响抢救工作。

5、专职安全员掌握紧急事件性质,确定应设置的安全措施,并安排抢救人员按日常培训和演习方法与步骤实施自救。

(三)、暴雨事故

1、接到暴雨预报后,及时向项目部领导报告,并通过网络、电话向职工发布暴雨信息。

2、项目部领导召开会议进一步部署具体工作,安保部门立即行动起来,进入排泄戒备状态,并采取以下行动:

2.1 检查所有门窗是否齐全有效;

2.2 清理户外松散物品,对露天存放的设备、材料进行遮盖,并采取措施,避免遮盖物被风吹起;

2.3 保证所有屋顶、地面、地下排水系统畅通无阻; 2.4 保证应急设备(如水泵、水带、临时电源、急救车辆等)随时可用。

2.5 检查供电线路、配电箱、变压器等良好,具有一定的防雨能力。

2.6 检查仓库的防洪措施是否完备。

2.7 户外精密仪器、设备尽可能移到室内,不能移到室内的要采取妥善保护措施。

2.8 检查有可能滑坡区域,搬迁可能受影响的设备、材料。2.9 现场所有临时高杆照明全部放下。2.10 应急人员全部值班。2.11 防汛期间,要做好防触电、防雷击、防潮等工作,对临时电源进行检查,采取防范措施,明确在紧急情况下断电的方案和责任单位。

2.12 各生活服务部门要做出周密细致的食品供应计划,要有充足的食品储备,以保证灾情发生时能满足职工生活需要。

(四)重大机械事故

1、机械应急预案与响应包括下列事故:(1)、大风对设备影响预案(2)暴雨及雷电对起重影响预案

2、应急预案与响应计划 2.1 大风对设备影响预案

2.1.1 项目部及时了解当地气候特点及天气预报,在天气预报有6级以上大风时,及时与机械组负责人联系。

2.1.2 机械组针对各机械特点、场地要求、臂杆安装高度等制定大风预防措施。

2.1.3 机械公司每台设备操作人员,按不同的措施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必要时进行演习。

2.2暴雨及雷电对设备影响预案。

2.2.1 项目部及时了解当地气候特点及天气预报,在天气预报有暴雨及雷电时及时与机械组负责人联系。

2.2.2 事故发生或发现的班组及人员,应采取可能的自救措施(切断电源、扑灭),撤离危险区域,立即向现场应急处理小组报警,报告事故简要简要情况。

2.2.3 项目部各主管领导、工程、保卫等部门负责人组成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接警后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根据事故情况组织应急人员赶赴现场自救,组织人员保护事故现场。

2.2.4 应急处理小组领导负责向外部报警、疏散、抢救、保护财产等应急事宜。

(五)高处坠落事故

1、发生高处坠落事故,应马上组织抢救伤者,首先观察伤者的受伤情况、部位、伤害程度,如伤员休克,应先处理休克。遇呼吸、心跳停止者,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挤压。处于休克状态的伤员要让其安静、保暖、少动,并将下肢抬高约20度左右,尽快送医院进行援救治疗。

2、出现颅脑损伤,必须维持呼吸顺畅,以防舌根下坠或分泌物、呕吐物吸入,发生喉阻塞。有骨折者,应初步固定后再搬运。

3、运用最快的交通工具或其他措施,及时把伤者送往邻近医院抢救,运送中应尽量减少颠簸。同时,密切注意伤者的呼吸、脉搏、血压及伤口的情况。

(六)物体打击事故

当物体打击事故发生后,抢救的重点放在对颅脑损伤、出血上进行处理。

1、发生物体打击事故,应马上组织抢救伤者,首先观察伤者的受伤情况、部位、伤害性质,如伤员发生休克,应先处理休克。遇呼吸、心跳停止者,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挤压。处于休克状态的伤员要让其安静、保暖、少动,并将下肢抬高约20度左右,尽快送医院进行援救治疗。

2、出现颅脑损伤,必须维持呼吸顺畅,以防舌根下坠或分泌物、呕吐物吸入,发生喉阻塞。有骨折者,应初步固定后再搬运。

(七)触电事故

1、触电急救的要点是动作要快、救护得法,切不可惊惶失措,要实行“迅速、就地、正确、坚持”的触电抢救八字方针,发现有人触电,首先要尽快使触电者脱离电源,然后根据触电具体症状进行对症施救。

2、脱离电源的基本方法有:

2.1 将附近电源开关拉掉、或将电源插头关闭,以切断电源。2.2 用干燥的绝缘木棒、布带等物将电源线从触电者身上拔离或者将触电者移离电源。

2.3 必要时可用绝缘工具(如带绝缘柄的电工钳、木柄斧以及锄头)切断电源线。

2.4 救护人可戴上绝缘手套或在手上缠干燥的衣服、围巾、帽子等物品拖曳触电者,使之脱离电源。

2.5 如果触电者由于痉挛手指紧握导线缠绕在身上,救护人可先用干燥的木板塞进触电者身下切断入地电源,然后采取其它办法把电源切断。

2.6 如果触电者及断落在地上的高压导线,尚未确证线路无电之前,救护人员不可进入断线落地点8-10米的范围内,以防止跨步电压触电。进入该范围的救护人员应穿绝缘的物品,或临时双脚跳跃接近触电者。触电者脱离带电导线后应迅速将其带至8-10米以外立即进行急救。只有在确证线路已无电,才可在触电者离开触电导线后就地急救。

3、在使触电者脱离电源时应注意的事项:

3.1 未采取绝缘措施前,救护人员不得直接与触电者接触。3.2 严禁救护人员直接用手推、拉和触摸触电者,救护人员不得采用金属或其它绝缘性差的物体(如潮湿木棒、布带等)作为救护工具。

3.3 在拉触电者脱离电源的过程中,救护人员宜用单手操作,这样对救护人比较安全。

3.4 当触电者位于高位时,应采取措施预防触电者在脱离电源后坠落造成二次伤害。

3.5 夜间发生触电事故时,应考虑切断电源后的临时照明问题,以利救护。

4、触电者未失去知觉的救护措施:应让触电者在比较干燥、暖和的地方休息,并派人严密观察,同时请医生前来或送医院诊治。

5、触电者已失去知觉但尚有心跳和呼吸的抢救措施:应使其舒适地平放着,解开衣服以利呼吸,四周不要围人,保持空气流通,冷天应注意保暖,同时立即请医生前来或送往医院诊治。若发现触电者呼吸困难或心跳失常,应立即施行人工呼吸及胸外心脏挤压。

6、对“假死”者的急救措施:触电者呼吸和心跳已经停止时,应立即按心肺复苏法就地抢救。方法如下:

6.1 通畅气道。第一,清除口中异物。使触电者平躺在平硬的地方,迅速解开其领扣、围巾、紧身衣和裤带。如发现触电者口内有食物、假牙、血块等异物,可将其身体及头部同时侧卧,迅速用一只手指或两只手指交叉从口角处插入,从口中取出异物,操作时要注意防止将异物推到咽喉深入。第二,将颊颌向上抬起,两手协同将头部抬高。

6.2 胸外心脏按压。将伤者放在地上或硬板床上,救护人员跪或站于伤者一侧,面对伤者,将右手掌置于伤者胸部,左手置于右手之上,随后将手腕放松,每分钟挤压60-80次。在进行胸外心脏挤压时,宜将伤者放低以利静脉血回流。若伤者同时伴有呼吸停止,在进行胸外心脏按压时,还应进行人工呼吸。一般做四次胸外心脏挤压,做一次人工呼吸。

(八)中毒事故

1、食物中毒者口内有食物、假牙、血块等异物,可将其身体及头部同量侧转,迅速用一只手指或两只手指交叉从口角插入从口中取出异物,操作中注意防止将异物推到咽喉深入。采用畅通气道,操作时,严禁用枕头或其他物品垫在中毒者头下,及时送就近有条件的医院治疗。

2、对于现场不宜实施抢救的(条件设备不足)需立即报119和120,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领导报告。

七、与外部的联系及外部专业处理组织的配合1、应急工作负责人根据事故性质和事故现场的实际情况,做出是否需要向外报警的准确性判断,并负责外部专业处理组织的联系。

2、在事故自救的基础上,一旦外部专业处理组织到达现场,现场安全负责人立即口头汇报事故情况及处置部署。并负责将所需人力、物力落实到实处。

3、保卫负责人组织自救队员与外部专业处理组织协调作战,搞好堵截与保卫、突破与掩护、分割与消灭的密切配合,服从指挥,协同一致。

4、现场应急工作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负责事故和事件的调查和处理,并积极协助社会相关机关的调查与处理,提供所需资料和实况,并协助传唤有关人员。

八、应急值班人员联系电话 王法小 *** 杨培将 *** 刘军 *** 张桂林 ***

国道111线那尼一级公路建设项目土建工程

第七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第2篇:国家突发公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 编制依据

依据宪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预案。

1.3 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⑴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等。

⑵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⑶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⑷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经济安全事件和涉外突发事件等。

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涉及跨省级行政区划的,或超出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处置能力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

本预案指导全国的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

1.5 工作原则

⑴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切实履行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⑵居安思危,预防为主。高度重视公共安全工作,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⑶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在各级党委领导下,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充分发挥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

⑷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加强应急管理,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使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⑸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加强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充分动员和发挥乡镇、社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的作用,依靠公众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⑹依靠科技,提高素质。加强公共安全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采用先进的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避免发生次生、衍生事件;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素质。

l.6 应急预案体系

全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 ⑴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总体应急预案是全国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国务院应对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规范性文件。

⑵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主要是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公共事件而制定的应急预案。

⑶突发公共事件部门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是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制定的预案。

⑷突发公共事件地方应急预案。具体包括:省级人民政府的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及其基层政权组织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上述预案在省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分别制定。

⑸企事业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应急预案。

⑹举办大型会展和文化体育等重大活动,主办单位应当制定应急预案。

各类预案将根据实际情况变化不断补充、完善2 组织体系 2.1 领导机构

国务院是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最高行政领导机构。在国务院总理领导下,由国务院常务会议和国家相关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以下简称相关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必要时,派出国务院工作组指导有关工作。

2.2 办事机构

国务院办公厅设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

2.3 工作机构

国务院有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各自的职责,负责相关类别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具体负责相关类别的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的起草与实施,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决定事项。

2.4 地方机构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

2.5 专家组

国务院和各应急管理机构建立各类专业人才库,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聘请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为应急管理提供决策建议,必要时参加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3 运行机制

3.1 预测与预警

各地区、各部门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建立预测预警系统,开展风险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3.1.1 预警级别和发布

根据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突发公共事件进行预警。预警级别依据突发公共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一般划分为四级: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和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预警信息包括突发公共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警报器、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3.2 应急处置 3.2.1 信息报告

特别重大或者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各地区、各部门要立即报告,最迟不得超过4小时,同时通报有关地区和部门。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3.2.2 先期处置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事发地的省级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在报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同时,要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

在境外发生涉及中国公民和机构的突发事件,我驻外使领馆、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要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3.2.3 应急响应

对于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态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要及时启动相关预案,由国务院相关应急指挥机构或国务院工作组统一指挥或指导有关地区、部门开展处置工作。

现场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

需要多个国务院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由该类突发公共事件的业务主管部门牵头,其他部门予以协助。

3.2.4 应急结束

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现场应急指挥机构予以撤销。

3.3 恢复与重建

3.3.1 善后处置

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对突发公共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并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有关部门要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保险监管机构督促有关保险机构及时做好有关单位和个人损失的理赔工作。

3.3.2 调查与评估

要对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

3.3.3 恢复重建

根据受灾地区恢复重建计划组织实施恢复重建工作。

3.4 信息发布

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要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权发布、散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4 应急保障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同时根据总体预案切实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人力、物力、财力、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和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以及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4.1 人力资源

公安(消防)、医疗卫生、地震救援、海上搜救、矿山救护、森林消防、防洪抢险、核与辐射、环境监控、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铁路事故、民航事故、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事故处置,以及水、电、油、气等工程抢险救援队伍是应急救援的专业队伍和骨干力量。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联动协调机制,提高装备水平;动员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志愿者等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增进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要加强以乡镇和社区为单位的公众应急能力建设,发挥其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中的重要作用。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是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骨干和突击力量,按照有关规定参加应急处置工作。

4.2 财力保障

要保证所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资金。对受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要及时研究提出相应的补偿或救助政策。要对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和效果进行监管和评估。

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包括国际组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捐赠和援助。

4.3 物资保障

要建立健全应急物资监测网络、预警体系和应急物资生产、储备、调拨及紧急配送体系,完善应急工作程序,确保应急所需物资和生活用品的及时供应,并加强对物资储备的监督管理,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的规定,做好物资储备工作。

4.4 基本生活保障

要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确保灾区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

4.5 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部门负责组建医疗卫生应急专业技术队伍,根据需要及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及时为受灾地区提供药品、器械等卫生和医疗设备。必要时,组织动员红十字会等社会卫生力量参与医疗卫生救助工作。

4.6 交通运输保障

要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畅通;要依法建立紧急情况社会交通运输工具的征用程序,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

根据应急处置需要,对现场及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4.7 治安维护

要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和设备的安全保护,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必要时,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态,维护社会秩序。

4.8 人员防护

要指定或建立与人口密度、城市规模相适应的应急避险场所,完善紧急疏散管理办法和程序,明确各级责任人,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公众安全、有序的转移或疏散。

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人员安全。

4.9 通信保障

建立健全应急通信、应急广播电视保障工作体系,完善公用通信网,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基础电信网络与机动通信系统相配套的应急通信系统,确保通信畅通。

4.10 公共设施

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煤、电、油、气、水的供给,以及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等有害物质的监测和处理。

4.11 科技支撑

要积极开展公共安全领域的科学研究;加大公共安全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研发的投入,不断改进技术装备,建立健全公共安全应急技术平台,提高我国公共安全科技水平;注意发挥企业在公共安全领域的研发作用 5 监督管理 5.1 预案演练

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有关部门对相关预案进行演练。

5.2 宣传和培训

宣传、教育、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等有关部门要通过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广播、电视、网络等,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增强公众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各有关方面要有计划地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

5.3 责任与奖惩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

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公共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 附则

6.1 预案管理

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关于开展全县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省、市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和《2010年上饶市应急管理工作要点》部署的工作任务,全面推进我县应急管理进基层,提升我县应急管理工作水平,经县政府同意,2010年在全县开展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高度重视,充分认识示范点建设工作重要意义

当前,我县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时期,各种传统的和非传统的、自然的和社会的风险矛盾交织并存,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工作面临的形势日益严峻,经济和社会不稳定因素在不断增加。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的内在要求和重要举措,是现代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是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利益的重要保障。目前,我县应急管理工作发展态势良好,但基层应急能力与有效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要求相比存有一定差距。各地务必要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把示范点建设工作摆到重要位置,通过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以点带面,推动我县应急管理进基层,提高基层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能力,全面提升我县应急管理工作水平。

二、认真组织、突出重点,确保示范点建设工作顺利实施

全县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工作,采取“统一组织、纵向指导、属地实施、全面推进”的方法,选择一个镇(乡、街道)、一个村委会、一个居委会、一个学校、一个企业,按照示范点建设标准(见附件)开展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主要分三个步骤组织实施,一是确定示范点阶段。镇(乡、街道)、村委会、居委会示范点的确定,先由镇(乡、街道)以书面报告的形式向县应急办申报,再由县应急办确定一个建设基础较好的镇(乡、街道)、一个村委会、一个居委会进行建设,学校示范点由教育局确定,企业示范点由经贸委确定,并于5月中旬报县应急办。二是组织实施阶段。各示范点建设单位要积极投入人力、财力、物力,按照示范点建设标准,结合本地实际,抓好示范点建设各项工作的落实,于8月底完成示范点的建设。三是验收总结阶段。9月初,县应急办将对示范点进行实地检查验收,对通过验收的示范点予以授牌。各示范点要结合基层日常工作特点,突出示范点建设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建设工作,确保示范点建设工作顺利实施。

三、加强领导、切实保障,全面提升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水平

开展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工作是当前全县应急管理工作的重点,时间紧,任务重。各地要加强对示范点建设工作的领导,把示范点建设当作当前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把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切忌图形式、走过场,在人员、经费上给予优先保障,对通过验收的示范点县政府将给予一定的建设经费奖励。要着眼建立基层应急管理工作长效机制,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在总结示范点建设工作经验基础上,积极探索应急管理工作的规律,拓宽工作范围,建立健全工作制度,逐步形成“基层组织完善、预案体系健全、应急队伍实用、应急保障有力、应急工作有序”的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新格局。

县应急办将定期或不定期对示范点的建设进展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查找示范点建设存在的问题,督促及时整改,确保示范点建设工作顺利实施。附:上饶县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标准

二0一0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上饶县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标准

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要有组织体系、有预案体系、有应急队伍、有预警监测信息报告系统、有应急保障、有相关制度、有应急宣传和培训,具体标准为:

一、组织体系

1、成立应急管理领导机构;

2、成立应急管理办事机构;

3、配备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兼信息员)。

二、预案体系

1、结合本辖区存在的风险隐患及发生几率较高的突发公共事件,制订各类应急预案;

2、预案以先期处置、转移安置群众为重点,内容包括应急领导机构及职责、现场应急救援队伍及职责、应急救援工作程序、应急救援物资及装备、善后工作等,预案中明确转移路线、细化处置流程,每个处置流程明确应对措施和责任人;

3、预案操作性强、管用,单个预案适用本辖区所有发生此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所有预案汇总装订成册。

三、应急队伍

1、对现有的灭火、防汛、民兵预备役等应急队伍资源进行整合,成产1支队伍人数20人左右的兼职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统一着装;

2、建立应急队伍人员档案,登记队伍人员的名单、基本情况、联系方式等;

3、每半年定期开展一次应急救援集中训练,熟悉应急预案、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如发现应急队伍人员有流动,及时补充。

四、预警监测、信息报告系统

1、建立隐患的排查台帐,登记危险源的分布情况及影响范围;

2、每个风险危险品处设有风险隐患图标和警示标志;

3、配备锣、广播、高音嗽叭等报警设备;

4、固定一部应急工作电话,向外公布,保持24小时联络畅通。

五、应急保障

1、固定办公地点,配备办公设备,安排场面工作经费;

2、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搞好村镇规划,加强搞御本地易发的突发公共事件的基础设备、设施建设;

3、设立避难场所。安排房屋结构坚固、抗灾避险能力强、交通便利、有卫生设施的学校、敬老院,广场,空旷地等作为避难场所,成难场所设置明显标志;

4、建立应急救援设备和物资储仓库。储备一些必要、实用的应急救援设备和物资,如应急灯、雨衣、雨鞋、铁锹、扫把、沙袋、灭火器材等,应急救援设备数量到少达到配备应急队伍的要求。大宗的应急物资(如砂石等)与相关企业签订应急物资供应合同,大型应急救援设备登记供应使用的数量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5、动态储备应急生活物资。结合全市“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对矿泉水、饼干、方便面、毯子、毛巾、牙刷等食品、生活用品与相关商店签订应急物资供应合同,如遇突发公共事件,在规定时间将所需应急物资送达。

六、相关制度

1、领导机构职责;

2、办事机构职责;

3、应急管理工作相关岗位职责;

4、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制度;

5、应急物资保管和领用制度;

6、应急处置工作流程图;

7、辖区风险隐患分布图;

8、应急队伍组成人员的名单、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

9、以上相关制度上墙,应急管理所有工作有记录、有资料,年终汇总、存档。

七、应急宣传和培训

1、向辖区每个企业、学校、家庭编印发放应急知识宣传单,在公共聚集场所和行政办公场所悬挂横幅、开辟宣传专栏、办黑板报等,向广大群众宣传普及应急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

2、每年定期组织人员走家串户进行1次应急预案等方面应急知识宣讲;

3、每年组织应急管理工作相关人员进行1次应急管理知识培训;

4、每年定期组织应急队伍进行1次应急救援技能培训 田墩镇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互联网 点击数: 470 更新时间:2009-7-3

一、编制目的规范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行为,建立健全统一、高效、科学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保障和防控体系,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我镇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实现田墩又好又快发展创造安全和谐稳定的环境。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上饶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三、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和生物灾害等。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重大刑事案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等。

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序、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II级(重大)、III级(较大)、Ⅳ级(一般)。国家制定的《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试行)》(以下简称《分级标准》见附件7.2),国务院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和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是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和分级处置的依据。

四、适用范围

本总体应急预案适用于全镇范围内可能发生的或者已经发生的,需要由镇政府负责处置的较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以及配合上级指挥机构对发生在本镇区域内的特别重大或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本预案指导全镇的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

第3篇:国家突发公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 编制依据

依据宪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预案。

1.3 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⑴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等。

⑵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⑶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

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⑷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经济安全事件和涉外突发事件等。

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涉及跨省级行政区划的,或超出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处置能力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

本预案指导全国的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

1.5 工作原则

⑴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切实履行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⑵居安思危,预防为主。高度重视公共安全工作,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⑶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

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在各级党委领导下,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充分发挥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

⑷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加强应急管理,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使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⑸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加强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充分动员和发挥乡镇、社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的作用,依靠公众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⑹依靠科技,提高素质。加强公共安全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采用先进的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避免发生次生、衍生事件;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素质。

l.6 应急预案体系

全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

⑴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总体应急预案是全

国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国务院应对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规范性文件。

⑵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主要是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公共事件而制定的应急预案。

⑶突发公共事件部门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是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制定的预案。

⑷突发公共事件地方应急预案。具体包括:省级人民政府的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及其基层政权组织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上述预案在省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分别制定。

⑸企事业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应急预案。

⑹举办大型会展和文化体育等重大活动,主办单位应当制定应急预案。

各类预案将根据实际情况变化不断补充、完善2 组织体系 2.1 领导机构

国务院是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最高行政领导机构。在国务院总理领导下,由国务院常务会议

和国家相关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以下简称相关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必要时,派出国务院工作组指导有关工作。

2.2 办事机构

国务院办公厅设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

2.3 工作机构

国务院有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各自的职责,负责相关类别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具体负责相关类别的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的起草与实施,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决定事项。

2.4 地方机构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

2.5 专家组

国务院和各应急管理机构建立各类专业人才库,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聘请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为应急管理提供决策建议,必要时参加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3 运行机制

3.1 预测与预警

各地区、各部门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建立预测预警系统,开展风险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3.1.1 预警级别和发布

根据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突发公共事件进行预警。预警级别依据突发公共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一般划分为四级: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和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预警信息包括突发公共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警报器、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3.2 应急处置

3.2.1 信息报告

特别重大或者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各地区、各部门要立即报告,最迟不得超过4小时,同时通报

有关地区和部门。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3.2.2 先期处置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事发地的省级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在报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同时,要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

在境外发生涉及中国公民和机构的突发事件,我驻外使领馆、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要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3.2.3 应急响应

对于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态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要及时启动相关预案,由国务院相关应急指挥机构或国务院工作组统一指挥或指导有关地区、部门开展处置工作。

现场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

需要多个国务院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由该类突发公共事件的业务主管部门牵头,其他部门予以协助。

3.2.4 应急结束

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现场应急指挥机构予以撤销。

3.3 恢复与重建

3.3.1 善后处置

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对突发公共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并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有关部门要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保险监管机构督促有关保险机构及时做好有关单位和个人损失的理赔工作。

3.3.2 调查与评估

要对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

3.3.3 恢复重建

根据受灾地区恢复重建计划组织实施恢复重建工作。

3.4 信息发布

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要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权发布、散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

4 应急保障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同时根据总体预案切实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人力、物力、财力、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和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以及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4.1 人力资源

公安(消防)、医疗卫生、地震救援、海上搜救、矿山救护、森林消防、防洪抢险、核与辐射、环境监控、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铁路事故、民航事故、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事故处置,以及水、电、油、气等工程抢险救援队伍是应急救援的专业队伍和骨干力量。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联动协调机制,提高装备水平;动员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志愿者等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增进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要加强以乡镇和社区为单位的公众应急能力建设,发挥其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中的重要作用。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是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骨干和突击力量,按照有关规定参加

应急处置工作。

4.2 财力保障

要保证所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资金。对受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要及时研究提出相应的补偿或救助政策。要对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和效果进行监管和评估。

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包括国际组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捐赠和援助。

4.3 物资保障

要建立健全应急物资监测网络、预警体系和应急物资生产、储备、调拨及紧急配送体系,完善应急工作程序,确保应急所需物资和生活用品的及时供应,并加强对物资储备的监督管理,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的规定,做好物资储备工作。

4.4 基本生活保障

要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确保灾区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

4.5 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部门负责组建医疗卫生应急专业技术队伍,根据需要及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及时为受灾地区提供药品、器械等卫生和医疗设备。必要时,组织动员红十字会等社会卫生力量参与医疗卫生救助工作。

4.6 交通运输保障

要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畅通;要依法建立紧急情况社会交通运输工具的征用程序,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

根据应急处置需要,对现场及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4.7 治安维护

要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和设备的安全保护,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必要时,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态,维护社会秩序。

4.8 人员防护

要指定或建立与人口密度、城市规模相适应的应急避险场所,完善紧急疏散管理办法和程序,明确各级责任人,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公众安全、有序的转移或

疏散。

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人员安全。

4.9 通信保障

建立健全应急通信、应急广播电视保障工作体系,完善公用通信网,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基础电信网络与机动通信系统相配套的应急通信系统,确保通信畅通。

4.10 公共设施

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煤、电、油、气、水的供给,以及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等有害物质的监测和处理。

4.11 科技支撑

要积极开展公共安全领域的科学研究;加大公共安全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研发的投入,不断改进技术装备,建立健全公共安全应急技术平台,提高我国公共安全科技水平;注意发挥企业在公共安全领域的研发作用 5 监督管理 5.1 预案演练

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有关部门对相关预案进行演练。

5.2 宣传和培训

宣传、教育、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等有关部门要通过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广播、电视、网络等,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增强公众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各有关方面要有计划地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

5.3 责任与奖惩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

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公共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 附则 6.1 预案管理

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关于开展全县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省、市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和《2010年上饶市应急管理工作要点》部署的工作任务,全面推进我县应急管理进基层,提升我县应急管理工作水平,经县政府同意,2010年在全县开展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高度重视,充分认识示范点建设工作重要意义

当前,我县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时期,各种传统的和非传统的、自然的和社会的风险矛盾交织并存,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工作面临的形势日益严峻,经济和社会不稳定因素在不断增加。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的内在要求和重要举措,是现代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是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利益的重要保障。目前,我县应急管理工作发展态势良好,但基层应急能力与有效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要求相比存有一定差距。各地务必要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把示范点建设工作摆到重要位置,通过基层

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以点带面,推动我县应急管理进基层,提高基层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能力,全面提升我县应急管理工作水平。

二、认真组织、突出重点,确保示范点建设工作顺利实施

全县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工作,采取“统一组织、纵向指导、属地实施、全面推进”的方法,选择一个镇(乡、街道)、一个村委会、一个居委会、一个学校、一个企业,按照示范点建设标准(见附件)开展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主要分三个步骤组织实施,一是确定示范点阶段。镇(乡、街道)、村委会、居委会示范点的确定,先由镇(乡、街道)以书面报告的形式向县应急办申报,再由县应急办确定一个建设基础较好的镇(乡、街道)、一个村委会、一个居委会进行建设,学校示范点由教育局确定,企业示范点由经贸委确定,并于5月中旬报县应急办。二是组织实施阶段。各示范点建设单位要积极投入人力、财力、物力,按照示范点建设标准,结合本地实际,抓好示范点建设各项工作的落实,于8月底完成示范点的建设。三是验收总结阶段。9月初,县应急办将对示范点进行实地检查验收,对通过验收的示范点予以授牌。各示范点要结合基层日常工作特点,突

出示范点建设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建设工作,确保示范点建设工作顺利实施。

三、加强领导、切实保障,全面提升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水平

开展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工作是当前全县应急管理工作的重点,时间紧,任务重。各地要加强对示范点建设工作的领导,把示范点建设当作当前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把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切忌图形式、走过场,在人员、经费上给予优先保障,对通过验收的示范点县政府将给予一定的建设经费奖励。要着眼建立基层应急管理工作长效机制,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在总结示范点建设工作经验基础上,积极探索应急管理工作的规律,拓宽工作范围,建立健全工作制度,逐步形成“基层组织完善、预案体系健全、应急队伍实用、应急保障有力、应急工作有序”的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新格局。

县应急办将定期或不定期对示范点的建设进展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查找示范点建设存在的问题,督促及时整改,确保示范点建设工作顺利实施。附:上饶县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标准

二0一0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上饶县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标准

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要有组织体系、有预案体系、有应急队伍、有预警监测信息报告系统、有应急保障、有相关制度、有应急宣传和培训,具体标准为:

一、组织体系

1、成立应急管理领导机构;

2、成立应急管理办事机构;

3、配备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兼信息员)。

二、预案体系

1、结合本辖区存在的风险隐患及发生几率较高的突发公共事件,制订各类应急预案;

2、预案以先期处置、转移安置群众为重点,内容包括应急领导机构及职责、现场应急救援队伍及职责、应急救援工作程序、应急救援物资及装备、善后工作等,预案中明确转移路线、细化处置流程,每个处置流程明确应对措施和责任人;

3、预案操作性强、管用,单个预案适用本辖区所有发生此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所有预案汇总装订成册。

三、应急队伍

181、对现有的灭火、防汛、民兵预备役等应急队伍资源进行整合,成产1支队伍人数20人左右的兼职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统一着装;

2、建立应急队伍人员档案,登记队伍人员的名单、基本情况、联系方式等;

3、每半年定期开展一次应急救援集中训练,熟悉应急预案、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如发现应急队伍人员有流动,及时补充。

四、预警监测、信息报告系统

1、建立隐患的排查台帐,登记危险源的分布情况及影响范围;

2、每个风险危险品处设有风险隐患图标和警示标志;

3、配备锣、广播、高音嗽叭等报警设备;

4、固定一部应急工作电话,向外公布,保持24小时联络畅通。

五、应急保障

1、固定办公地点,配备办公设备,安排场面工作经费;

2、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搞好村镇规划,加强搞御本地易发的突发公共事件的基础设备、设施建设;

193、设立避难场所。安排房屋结构坚固、抗灾避险能力强、交通便利、有卫生设施的学校、敬老院,广场,空旷地等作为避难场所,成难场所设置明显标志;

4、建立应急救援设备和物资储仓库。储备一些必要、实用的应急救援设备和物资,如应急灯、雨衣、雨鞋、铁锹、扫把、沙袋、灭火器材等,应急救援设备数量到少达到配备应急队伍的要求。大宗的应急物资(如砂石等)与相关企业签订应急物资供应合同,大型应急救援设备登记供应使用的数量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5、动态储备应急生活物资。结合全市“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对矿泉水、饼干、方便面、毯子、毛巾、牙刷等食品、生活用品与相关商店签订应急物资供应合同,如遇突发公共事件,在规定时间将所需应急物资送达。

六、相关制度

1、领导机构职责;

2、办事机构职责;

3、应急管理工作相关岗位职责;

4、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制度;

5、应急物资保管和领用制度;

206、应急处置工作流程图;

7、辖区风险隐患分布图;

8、应急队伍组成人员的名单、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

9、以上相关制度上墙,应急管理所有工作有记录、有资料,年终汇总、存档。

七、应急宣传和培训

1、向辖区每个企业、学校、家庭编印发放应急知识宣传单,在公共聚集场所和行政办公场所悬挂横幅、开辟宣传专栏、办黑板报等,向广大群众宣传普及应急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

2、每年定期组织人员走家串户进行1次应急预案等方面应急知识宣讲;

3、每年组织应急管理工作相关人员进行1次应急管理知识培训;

4、每年定期组织应急队伍进行1次应急救援技能培训

田墩镇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互联网 点击数: 470 更新时间:2009-7-3 一、编制目的规范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行为,建立健全统一、高

效、科学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保障和防控体系,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我镇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实现田墩又好又快发展创造安全和谐稳定的环境。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上饶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三、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和生物灾害等。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

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重大刑事案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等。

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序、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II级(重大)、III级(较大)、Ⅳ级(一般)。国家制定的《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试行)》(以下简称《分级标准》见附件7.2),国务院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和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是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和分级处置的依据。

四、适用范围

本总体应急预案适用于全镇范围内可能发生的或者已经发生的,需要由镇政府负责处置的较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以及配合上级指挥机构对发生在本镇区域内的特别重大或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本预案指导全镇的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五、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切实履行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

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高度重视公共安全工作,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分级响应、属地管理为主、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实行政府应急指挥机构统一指挥下的各部门相互配合、联动的应急工作责任制。

各村(居)委会、镇属镇办单位主要负责人,分别是应急指挥工作、牵头工作和参与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行政区域内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事后恢复与重建负责。涉及两个以上村(居)的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事后恢复与重建,由镇政府协调。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村(居)不能有效控制或消除其社会危害的,应当依法向镇政府报告。接到报告后,镇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提供人力、物资、资金支持和技术指导。一切单位和个人应当服从所在地人民政府对突发公共事件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事后恢复与重建工作的统一领导和协调。

(4)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加强应急管理,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使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5)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加强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充分动员和发挥村(居)、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的作用,依靠公众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六、领导机构

1、成立田墩镇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作为全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指挥全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总 指 挥: 姜益全(镇党委书记)

常务副总指挥:金富华(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总 指 挥: 周成龙(镇人大主席)

黄振成(镇党委副书记)

杨代联(镇党委副书记)

成 员: 余 遇(镇常委副镇长)

罗贤标(镇党委委员、纪检书记)

王查清(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黄宗春(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周笃录(镇党委委员)

李飞莺(镇党委委员)

林代旺(镇党委委员)

黄秀英(副镇长)

徐剑洪(副镇长)

何志华(镇人大副主席)

廖安洪(维稳信息员)

成员单位:党政办、公安分局、企管站、煤管站、计生办、城管中队、卫生院、事发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各有关村、供电所、国土所、工商分局。

指挥部设在事故现场,指挥部下设四个小组:抢救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事故善后组。

2、职责分工

1)、抢救组

组 长:金富华

副组长:杨代联 王查清

成员单位:事发单位、行业主管部门、事发地村支部、村委、卫生院、公安分局、企管站、煤管站、计生办、供电所。

主要职责:制订抢救方案、实施现场抢救、护送伤员治疗、进行现场处理。2)、安全保卫组

组 长:周成龙

副组长:周笃录 徐剑洪 廖安洪

成员单位:公安分局 综治办 巡防队 事发地村(邻村)支部、村委。

主要职责:维护现场秩序,保护现场安全、控制事态发展、控制事故责任人,做好群众思想工作,避免发生群众事件。

3)、后勤保障组

组 长:黄振成副组长:林代旺、黄秀英、何志华

成员单位:党政办、民政所、财政所、事发地村两委。

主要职责:负责后勤生活保障,资金筹集、医疗救护、联络信息。

4)、善后处理组

组 长:余 遇

成 员:黄宗春、李飞莺

成员单位:事发地所在村两委,行业主管部门公安分局、党政办、民政所、农医所、国土所。

主要职责:负责处理事故善后安置工作。

七、应急处置

1、信息报告制度

当突发公共事件发生之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如实

向县应急管理办公室报告突发事件的相关情况,不得瞒报、迟报、谎报和漏报,同时通报有关地区和部门。信息报告按照突发公共事件的发展分为以下三种:

首次报告是指突发公共事件发生之后,事发地人民政府或先期处置部门应在2个小时之内将一般突发公共事件的情况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报告。对较大、重大或特别重大的突发公共事件要立即报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报告的内容包括:发生的时间、地点、现场的基本情况、发展趋势、负责现场指挥人员的联系方式、请求支援的情况等。后续报告是指在首次报告后,对事故原因态势、人员伤亡与救护、财产损失、现场指挥与处置、需支援等情况由事发地人民政府、先期处置部门或现场指挥部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作进一步报告。报告的内容包括:事故原因、现场情况、发展趋势、人员伤亡与救护情况、财产损失情况、现场指挥与处置情况、需支援的情况等。

总结报告是指突发公共事件已经得到控制或已经结束,由事发地人民政府、先期处置部门或现场指挥部及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如实报告整个突发公共事件的详细情况。总结报告应当包括:事件的基本情况、事件产生的原因、应急处置的过程

(包括各阶段采取的主要措施及其效果)、应急处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今后应采取的防范措施和改进应急处置措施的建议、评估应急预案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中的作用,并针对应急预案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修改意见。

2、先期处置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事发地镇政府和有关单位要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及时向县应急联动中心报告。

3、指挥与协调

对于较大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至少要有一名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必须立即赶赴现场,根据专项预案,统一指挥或指导有关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主要包括:

(1)组织协调有关单位负责人和应急队伍参与应急救援;(2)制定并组织实施抢险救援方案,防止引发次生、衍生事件;

(3)协调有关部门提供应急保障,包括调度各方应急资源等;

(4)部署做好维护现场治安秩序和当地社会稳定工作;

(5)及时向县应急委员会报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

(6)研究处理其他重大事项。

需要县政府多个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由该类突发公共事件的业务主管部门牵头,其他部门予以协助根据需要现场指挥部可以有针对性地设立以下几个职能组:综合协调组、应急处置组(抢险救灾、工程抢险、疫情防治、现场处置)、后勤保障组、安全保卫组和医疗救护组、人员疏散组、通信保障组、新闻报道组、善后处理组、疫情处置组等。这样更有利于分工协作,保障应急抢险紧张有序地进行。4、应急结束

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完成后,由镇应急指挥部组织有关单位、专家进行分析评估,提出结束应急状态的建议,报县应急委员会决定,由县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发布结束应急状态的公告。

宣布应急状态结束后,及时补充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重新回到应急准备状态。

八、善后处置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镇政府应当迅速采取措施,做好以下善后处置工作:(1)民政所等相关单位应迅速设立灾民安置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站,依法做

好灾民安置和救灾款物的接收、发放、使用与管理工作,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并做好灾民的安抚工作。(2)卫生院或农业部门应当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现场消毒与疫病防治的组织、指导工作。环保、环境卫生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现场污染物的收集、清理与处理工作。环保部门应当加强对现场环境质量的监测工作。(3)及时归还紧急调集、征用的物资或者占用的房屋、土地;不能及时归还或者造成损坏的,应当依照国家规定予以补偿。(4)对突发公共事件中的伤亡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与抚恤。(5)镇政府按照规定及时调拨救助资金和物资。

第4篇:国家突发公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郑州威驰外资企业服务中心郑州外资公司注册代理服务商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总则1.1编制目的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1.2编制依据依据宪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预案。1.3分类分级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第1页官网http://.cn郑州威驰外资企业服务中心郑州外资公司注册代理服务商⑴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等。⑵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⑶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⑷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经济安全事件和涉外突发事件等。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1.4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涉及跨省级行政区划的,或超出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处置能力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本预案指导全国的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1.5工作原则第2页官网http://.cn郑州威驰外资企业服务中心郑州外资公司注册代理服务商⑴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切实履行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⑵居安思危,预防为主。高度重视公共安全工作,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⑶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在各级党委领导下,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充分发挥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⑷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加强应急管理,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使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⑸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加强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充分动员和发挥乡镇、社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的作用,依靠公众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⑹依靠科技,提高素质。加强公共安全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采用先进的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第3页官网http://.cn郑州威驰外资企业服务中心郑州外资公司注册代理服务商员的作用,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避免发生次生、衍生事件;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素质。l.6应急预案体系全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⑴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总体应急预案是全国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国务院应对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规范性文件。⑵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主要是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公共事件而制定的应急预案。⑶突发公共事件部门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是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制定的预案。⑷突发公共事件地方应急预案。具体包括:省级人民政府的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及其基层政权组织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上述预案在省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分别制定。第4页官网http://.cn郑州威驰外资企业服务中心郑州外资公司注册代理服务商⑸企事业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应急预案。⑹举办大型会展和文化体育等重大活动,主办单位应当制定应急预案。各类预案将根据实际情况变化不断补充、完善。2组织体系2.1领导机构国务院是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最高行政领导机构。在国务院总理领导下,由国务院常务会议和国家相关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以下简称相关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必要时,派出国务院工作组指导有关工作。2.2办事机构国务院办公厅设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2.3工作机构第5页官网http://.cn郑州威驰外资企业服务中心郑州外资公司注册代理服务商国务院有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各自的职责,负责相关类别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具体负责相关类别的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的起草与实施,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决定事项。2.4地方机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2.5专家组国务院和各应急管理机构建立各类专业人才库,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聘请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为应急管理提供决策建议,必要时参加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3运行机制3.1预测与预警各地区、各部门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建立预测预警系统,开展风险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第6页官网http://.cn郑州威驰外资企业服务中心郑州外资公司注册代理服务商3.1.1预警级别和发布根据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突发公共事件进行预警。预警级别依据突发公共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一般划分为四级: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和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预警信息包括突发公共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警报器、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3.2应急处置3.2.1信息报告特别重大或者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各地区、各部门要立即报告,最迟不得超过4小时,同时通报有关地区和部门。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第7页官网http://.cn郑州威驰外资企业服务中心郑州外资公司注册代理服务商3.2.2先期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事发地的省级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在报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同时,要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在境外发生涉及中国公民和机构的突发事件,我驻外使领馆、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要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3.2.3应急响应对于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态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要及时启动相关预案,由国务院相关应急指挥机构或国务院工作组统一指挥或指导有关地区、部门开展处置工作。现场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多个国务院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由该类突发公共事件的业务主管部门牵头,其他部门予以协助。3.2.4应急结束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现场应急指挥机构予以撤销。3.3恢复与重建第8页官网http://.cn郑州威驰外资企业服务中心郑州外资公司注册代理服务商3.3.1善后处置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对突发公共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并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有关部门要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保险监管机构督促有关保险机构及时做好有关单位和个人损失的理赔工作。3.3.2调查与评估要对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3.3.3恢复重建根据受灾地区恢复重建计划组织实施恢复重建工作。3.4信息发布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要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第9页官网http://.cn郑州威驰外资企业服务中心郑州外资公司注册代理服务商括授权发布、散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4应急保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同时根据总体预案切实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人力、物力、财力、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和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以及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4.1人力资源公安(消防)、医疗卫生、地震救援、海上搜救、矿山救护、森林消防、防洪抢险、核与辐射、环境监控、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铁路事故、民航事故、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事故处置,以及水、电、油、气等工程抢险救援队伍是应急救援的专业队伍和骨干力量。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联动协调机制,提高装备水平;动员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志愿者等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增进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要加强以乡镇和社区为单位的公众应急能力建设,发挥其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中的重要作用。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是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骨干和突击力量,按照有关规定参加应急处置工作。第10页官网http://.cn郑州威驰外资企业服务中心郑州外资公司注册代理服务商4.2财力保障要保证所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资金。对受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要及时研究提出相应的补偿或救助政策。要对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和效果进行监管和评估。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包括国际组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捐赠和援助。4.3物资保障要建立健全应急物资监测网络、预警体系和应急物资生产、储备、调拨及紧急配送体系,完善应急工作程序,确保应急所需物资和生活用品的及时供应,并加强对物资储备的监督管理,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的规定,做好物资储备工作。4.4基本生活保障要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确保灾区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4.5医疗卫生保障第11页官网http://.cn郑州威驰外资企业服务中心郑州外资公司注册代理服务商卫生部门负责组建医疗卫生应急专业技术队伍,根据需要及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及时为受灾地区提供药品、器械等卫生和医疗设备。必要时,组织动员红十字会等社会卫生力量参与医疗卫生救助工作。4.6交通运输保障要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畅通;要依法建立紧急情况社会交通运输工具的征用程序,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根据应急处置需要,对现场及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4.7治安维护要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和设备的安全保护,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必要时,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态,维护社会秩序。4.8人员防护要指定或建立与人口密度、城市规模相适应的应急避险场所,完善紧急疏散第12页官网http://.cn郑州威驰外资企业服务中心郑州外资公司注册代理服务商管理办法和程序,明确各级责任人,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公众安全、有序的转移或疏散。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人员安全。4.9通信保障建立健全应急通信、应急广播电视保障工作体系,完善公用通信网,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基础电信网络与机动通信系统相配套的应急通信系统,确保通信畅通。4.10公共设施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煤、电、油、气、水的供给,以及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等有害物质的监测和处理。4.11科技支撑要积极开展公共安全领域的科学研究;加大公共安全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研发的投入,不断改进技术装备,建立健全公共安全应急技术平台,提高我国公共安全科技水平;注意发挥企业在公共安全领域的研发作用。第13页官网http://.cn郑州威驰外资企业服务中心郑州外资公司注册代理服务商5监督管理5.1预案演练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有关部门对相关预案进行演练。5.2宣传和培训宣传、教育、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等有关部门要通过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广播、电视、网络等,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增强公众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各有关方面要有计划地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5.3责任与奖惩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公共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第14页官网http://.cn郑州威驰外资企业服务中心郑州外资公司注册代理服务商追究刑事责任。6附则6.1预案管理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文地址:http://.cn/第15页官网http://.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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