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事故应急预案(精选6篇)_质量事故及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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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质量事故应急预案
质量事故应急预案
工程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主观因素或是客观因素的影响,经常会发生各种质量问题,为了将这种质量事故所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因此需要根据每个工程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本预案制订的目的就是为了对突发的质量事故的处理作出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和汇报制度,以防止质量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及时的对质量事故采取正确的、相应的处置措施,从而避免认为引起由于盲目处置而引起不必要上的二次损失,避免质量事故对整个工程质量造成影响,预案内容如下:
一、质量事故级别的划分;
1、一般质量事故,质量事故损失不大,发生后能够及时采取补救,对后续工序不产生质量方面的影响,对整个工程的质量不产生影响或影响很小,该种质量事故,由施工人员或项目专职质检员上报项目部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由项目部通过对事故发生的情况进行评价,并制定针对性的整改方案,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核,项目经理审批,安排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实施,经自检合格后报项目部验收通过,并留下相应的文字记录。
2、中级质量事故,质量事故损失较大,事故发生后不容易补救,并对后续工序的工期及施工质量产生影响,很有可能对整个工程的施工质量产生影响,该种质量事故发生后,项目经理需立即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赶赴事故现场,根据事故发生发展情况,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质量事故的发生,并及时组织项目部相关的技术人员,根据质量事故的具体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补救方案,上报公司相关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后,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整改,并经公司相关部门检查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以上的整改方案以及事故的过程留公司备案,项目部要针对以上事故发生的具体情况拿出整改报告,对相关人员进行相应的惩罚措施,使其引以为戒,避免再次发生类似的事故。
3、重大质量事故,经济损失巨大,或伴有人员的伤害,对工程造成的质量事故难以补救,并对整个工程的施工质量产生影响,该类事故一旦发生,项目部第一时间上报公司相应的主管部门,并立即组织全部的人力及物资采取措施控制事故的进一步发展,公司相关部门在接到项目部质量事故的报告后,须立即上报公司主管领导,组织相关部门及时赶赴事故现场,进行具体的事故勘察,经过协商、论证后制定出具体的整改补救措施,由公司质量监督部门监督整改措施的实施,待整改全部完成后,由公司总工程师组织技术部、质检部进行最后的验收,如果达到相关规范的要求,则同意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如果仍不能满足相关要求,应继续进行整改补救,直到合格为止,整个质量事故处理完毕后,项目部要针对此次事故作出相应的书面报告,留存公司备案,并进行全公司通报批评。
质量事故预案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在事故发生后,及时的进行补救、整改,制定相应的预案,并安排相应的人员去组织实施,项目经理作为第一责任人,必须从人力物力方面全方面进行热预备,并安排相关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时时刻刻的检查,力争做到及时发生,及时处理,将此类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
第2篇:质量事故应急预案
目录
1.编制依据............0
2.成立项目部质量事故应急小组........13.事故分类............24.事故报告............35.事故调查和经验教训总结............3
6.事故调查............47.事故调查组的主要任务:............4
8.工程处理............4
1.编制依据
1.1主要规范、规程、法规表1-
11.2编制目的为做好本项工程质量事故应急工作,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本项工程施
工质量事故,保证本项工程施工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项工程施工
实际,进一步推动总公司关于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进展,实现总公司提出的“以
质量抗击规模”的企业发展战略,树立江苏省建工集团品牌,依据总公司及分公
司现行的各类有关文件和标准制定本工程质量事故应急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青岛和达中心城A区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质量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1.4工作原则
1.4.1发生质量事故,必须坚持“事故原因不查清楚不放过、主要事故责任
者和职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补救和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调查
事故原因,研究处理措施,查明事故责任,做好事故处理工作。
1.4.2信息准确、运转高效。
1.4.3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
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及完善应急装备和
应急预案演练等工作。
1.5质量事故目标
杜绝一切质量事故,消除一切质量隐患。
2.成立项目部质量事故应急小组
2.1质量事故应急小组组成2.1.1成立以分公司经理朱健为组长,项目经理为副组长,各施工员为组员的质量事故应急小组。
2.2质量事故应急小组职责
2.2.1组长:朱健
负责本项目工程质量事故应急的全面工作,对青岛和达中心城工程项目部的质量事故应急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2.2副组长:瞿畅、负责建立健全青岛和达中心城工程质量事故应急预案,贯彻落实质量管理的政策、规程、规范和标准。具体负责项目部在施工程技术质量管理的组织、管理。
2.2.3组员:孔祥坤、凌雄、蒋泉、丁新建
建立健全项目的组织机构,项目经理是项目质量事故的第一责任人,对项目的质量事故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具体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确定工程的质量目标、指标,将管理目标分解、落实,责任到各个施工队,确保目标实现。组织对现场
作业人员的质量教育;定期组织对施工队质量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要求施工
队整改落实。排查质量隐患,及时上报及时处理。确保所负责项目不发生任何质
量事故。
2.3协调机制及相关部门职责
2.3.1项目部与各施工队建立联络协调机制,在启动本预案时统一行动、密
切配合、提高应急效率。
3.事故分类
3.1总述
3.1.1工程质量事故按直接经济损失的大小,检查、处理事故对工期的影响时间
长短和对工程正常使用的影响,分为一般质量事故、较大质量事故、重大质量事
故。
(1)一般质量事故指对工程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经处理后不影响正常使用并不
影响使用寿命的事故。
(2)较大质量事故是指对工程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延误较短工期,经处理后不
影响正常使用但对工程寿命有一定影响的事故。
(3)重大质量事故是指对工程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较长时间延误工期,经处理
后不影响正常使用但对工程寿命有较大影响的事故。
4.事故报告
4.1工程不同等级质量事故报告制度:
4.1.1一般质量事故工作流程:
(1报告项目部质量事故应急小组
报分公司质量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审批办法落实
(2)施工现场发生施工质量事故,现场人员要及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采
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以防事态的进一步扩大。因抢救人员、疏导交通等
原因需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当作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作出书面记录,妥善保
管现场重要痕迹、物证,并进行拍照或录像。
(3)施工队现场负责人立即将事故实际情况,以口头、电话或书面形式及
时上报现场施工员,现场施工员必须立即到达施工现场,并立即以口头、电话等
形式及时上报项目部质量事故应急小组组长。项目部质量事故应急小组组长接到
通知后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并同时上报分公司质量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4)项目部质量事故应急小组协同事故现场人员对发生事故的原因展开周密、细致的调查,并制定出相应的处理意见上报分公司质量事故应急管理领导小
组,得到批复后立即加以实施。对于隐瞒不报、故意拖延报告期限和破坏现场,无正当理由,拒绝调查或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将进行严肃查处。
5.事故调查和经验教训总结
5.1各级事故应急小组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组织有关的部门进行事故调
查,认真吸取教训,总结经验,及时进行整改。
5.2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5.2.1工程名称、建设规模、建设地点、工期;
5.2.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部位以及相应的参建单位名称;
5.2.3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5.2.4事故发生原因初步分析;
5.2.5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5.3有关单位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按照管理权限向上级部门报告或组织事故调查。
6.事故调查
6.1发生质量事故,要按照管理权限组织调查组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提交事故调查报告。事故调查组成员由主管部门根据需要确定并实行回避制度。
6.2一般事故由项目部组织施工队进行调查,调查结果报项目部核备。
7.事故调查组的主要任务
7.1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财产损失情况和对后续工程的影响;
7.2组织专家进行技术鉴定;
7.3查明事故的责任单位和主要责任者应负的责任;
7.4提出工程处理和采取措施的建议;
7.5提出对责任单位和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7.6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8.工程处理
8.1发生质量事故,必须针对事故原因提出工程处理方案,经有关单位审定后实施。
8.1.1一般事故,由项目部制定处理方案并实施,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8.1.2较大质量事故,由分公司负责组织项目部制定处理方案,经上级主管部门审定后实施并备案。
8.1.3重大质量事故,由总公司负责组织分公司提出处理方案,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实施。
第3篇:产品质量事故应急预案
产品质量事故应急预案
一、目的建立健全应对突发产品重大质量问题的补救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产品质量事故,高效组织应急补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产品安全质量问题事件的危害,保障消费者的权益,降低公司损失,树立公司品牌形象。
二、适用范围
公司产品的生产加工、包装、储存、运输、流通和消费等环节发生意外,导致对产品的质量造成影响或者可能对产品质量构成潜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产品质量事故适用于本预案。
三、职责
3.1综合服务部负责应急预案的编制,并负责应急措施的组织实施; 3.2综合服务部、生产部、销售部负责应急措施的具体执行和实施。
四、名词术语
4.1一般质量问题:批数量较少(50M以下),且不具有普遍性的质量问题。
4.2较大质量事件:指一批数量大于50M的质量问题,但存在明显的质量问题,如变形,破裂等。
4.3重大质量事件:指被技术监督部门、卫生防疫部门通报或查封的产品,以及有缺陷产品数量较大的质量事件,或媒体曝光,或其它可能潜在影响质量的事件。
4.4潜在质量事件:产品的质量危害尚未形成,如不采取相应的措施,将转化成较大、重大质量事件的事件。
五、内容
5.1 设置管理机构
5.1.1 建议建立质量管理机构(质量领导小组),机构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及主要技术人员组成,机构负责人由综合服务部部长担任。
5.1.2 制定严格的产品质量体系,该体系主要包含各种合格管材的所有物理特性及参数(若有国家标准可直接引用)。
5.1.3 定期组织调研学习,学习行业优秀企业管理经验和先进工艺技术,灌输产品质量理念。
5.2 建立质量管理体系 5.2.1对原材料的质量管控
品质检验人员、制造部工艺人员以及其他技术人员负责对采购的原材料进行质量监测,对入库的每一批次原材料均进行严格的质量检查,形成书面资料(验收合格单)并签名留档;对库存原材料定期进行抽检,避免因库存时间较长造成物理或化学性质的变化,形成书面资料并签名留档。
在采购合同中拟定,若由供应商提供的材料存在瑕疵或供货时间较长致使压缩生产周期所导致的产品质量问题,由供应商赔偿全部经济损失(具体金额可商定)。
建立供应商信用管理体系,定期对供应商进行信用评级 5.2.2 对生产过程的管控
工艺人员严格按照生产工序流程进行操作,并设定时间间隔(如1小时)定期对设备运行或工艺工序进行检查,形成书面资料并签名留档;形成巡检制度并上墙。
5.2.3 对成品的管控
品质检验人员、制造部工艺人员以及其他技术人员负责对成品进行终检,形成书面资料并签名留档,对不合格的成品进行质量分析,并上报质量管理委员会,具体责任可由委员会进行划分。
5.2.4 对库存的管控
品质检验人员负责定期对库存成品进行抽检,形成书面资料并签名留档;仓库管理人员负责对库存成品的保管,定期盘点,严格按照公司《仓库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库存成品进行合理摆放,最大限度的减少其物理特性的变化。
5.2.5 对物流出货的管控
销售部负责销售过程中出现的产品质量事件的监测和汇报。物流仓储人员负责成品储存和流通过程中产品质量事件的监测和汇报;
5.2.6 事后管理
建议建立客户回访制度,具体由销售部负责定期对购货方进行电话回访,详细询问公司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缺陷,对存在的缺陷记录并分析,逐步追溯,发现具体原因后,不管对公司是否造成经济损失,均应对具体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罚。
5.3 建立预警系统
综合服务部、生产部、销售部应该按照各自的职责要求,加强对质量事件的监测和分析,提高质量意识和隐患意识,及时分析产品的危害程度、可能的发展趋势,及时作出预警,并保障系统的有效运行。
5.3应急响应
5.3.1重大质量事件的应急响应
(1)质量领导小组迅速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问题的原因进行分析,并根据事件的影响程度制定出相应的应急措施,内容包括产品的处理,消除影响、降低损失等方面的内容。
(2)各部门负责按照应急措施的要求迅速组织相关工作。(3)品质检验人员负责对应急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5.3.3较大质量事件的应急响应
(1)较大质量事件发生后,对口部门负责迅速控制所有问题产品或可能存在问题的产品,防止其继续流通或销售;
(2)品质检验人员组织相关部门对原因进行分析,一定要找出产生质量问题的根本原因,制定出相应的处理措施。
(3)品质检验人员负责对措施的执行效果进行验证。5.3.4一般质量事件的应急响应
(1)品质检验人员负责及时将问题的情况通报生产部;
(2)生产部对问题的原因进行分析,并制定相应的改进预防措施,并具体执行;(3)品质检验人员根据情况对整改效果进行验证。5.3.5潜在质量事件的应急响应
(1)本着预防为主的原则,对于潜在的质量事件必须高度重视,潜在质量事件一旦发生,发现人员必须及时通知品质检验人员,由品质检验人员协助组织相关人员对潜在质量事件的影响和危害程度进行评估;
(2)根据危害评估的结果,制定相应的补救措施,避免质量事故的发生,降低损失。(3)品质检验人员负责对预防措施的效果进行验证,必要的情况下,产品需要定点进行销售,一旦出现问题,便于及时有效的控制扩散。5.4紧急处置
产品处置由问题产品所在部门负责,问题出现后,迅速对产品进行隔离,并正确标识,产品的最终处理措施下达之前,任何人不得对产品进行随意处治。
事态出现急剧恶化的情况时,或者潜在的质量事件向重大甚至恶性事件转化时,责任部门必须及时通报相关情况,并组织相关人员,修改紧急处置措施。
5.5响应终结
质量事件的危害或相关的安全因素等消除后,品质检验人员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分析论证,经具体分析、调查,确认无危害和风险后,提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经讨论通过后实施。
5.6责任追究
对在重大质量事件的预防、通报、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根据质量问题的产生情况确定相关责任人并进行罚款,罚款金额由品质检验人员按公司损失具体金额确认并报总经理审批执行。
5.7总结报告
重大质量事件处理完结后,由责任部门形成书面的总结材料,经讨论通过后发至各部门进行学习,并根据情况需要,可对本响应程序作出修改。
第4篇:产品质量事故应急预案
青冈昌盛豆制品有限公司
产品质量事故应急预案
产品质量事故应急预案
一、目的建立健全应对突发产品安全事故或重大质量问题的补救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产品安全或质量事故,高效组织应急补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质量问题事件的危害,保障消费者的权益,降低公司损失。
二、适用范围
公司产品的生产加工、包装、储存、运输、流通和消费等环节发生意外,导致对产品的安全、质量造成影响或者可能对产品安全、质量构成潜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产品安全、质量事故适用于本预案。
三、职责
1、质管办负责应急预案的编制,并负责应急措施的组织实施;
2、综合管理部、生产部、供应部、销售部负责应急措施的具体执行和实施。
四、名词术语
1、一般质量问题:批数量在10箱以内,不会造成人身伤害,且不具有普遍性的质量问题。
2、较大质量事件:指一批数量大于10箱少于1000箱的质量问题,不会造成人身伤害,但存在明显的质量问题。
3、重大质量事件:指被技术监督部门、卫生防疫部门通报等其他政府职能部门查封的产品,以及有缺陷产品数量超过1000箱的质量事件,或媒体曝光,或其它可能潜在的食品安全危害的事件。
五、内容
1、监测系统
A、质检部检验人员、生产部工艺人员以及与工序检验人员负责生产过程中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监测和汇报工作;
B、销售部人员负责成品储存和流通过程中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监测和汇报;
C、销售部负责销售过程中出现的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监测和汇报。
2、预警系统
各部门应该按照各自的职责要求,加强对安全事件的监测和分析,提高质量意识和隐患意识,及时分析产品对公众健康的危害程度、可能的发展趋势,及时作出预警,并保障系统的有效运行。
3、应急响应
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
一、目的对已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规定出响应措施,认真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工作,使各级领导及时了解掌握相关情况,取得指导和处置的主动权,最大限度地减少可能对食品安全造成的影响,特制定本制度。
二、定义
食品安全事故: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指涉及人数较多的群体性食物中毒或者出现死亡病例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三、职责
1、质管办负责组织对紧急事故造成的食品安全问题进行记录、分析和组织处理。
2、公司质管办负责识别潜在紧急情况和事故,配合制定必要的应急预案。在紧急事故中对食品安全等问题统筹和协调。
3、销售部负责认定为食品安全事故后,产品召回的具体实施工作。
4、各生产车间负责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生产工作,如出现食品安全事故后,配合质量办和食品安全小组进行原因调查和分析,妥善处置涉及不安全产品和原料。
四、工作程序
1、报告
报告原则:公司任何员工有义务在第一时间报告或越级报告涉及公司产品的食品安全事故。
2、报告程序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公司部门、各车间应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对于重大的食品安全事故,要立即向公司领导报告,部门主管领导不在时,可直接向公司领导报告,并由公司统一及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作出书面报告。
任何部门或者个人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A、初次报告
应尽可能报告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危害程度、死亡人数、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如有可能应当报告事故的简要经过。B、阶段报告
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也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等。C、总结报告
包括食品安全事故鉴定结论,对事故的处理工作进行总结,分析事故原因和影响因素,提出今后对类似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3、食品安全事故处置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要封存暂扣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产品及其原料,并立即进行检验、分析、调查;对确认属于被污染的产品及其原料,应立即停止生产、销售并按照召回程序立即予以召回并销毁。
五、责任追究
1、部门负责人、各车间主任及公司领导必须保持每天24小时联络畅通,对无法联络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2、部门主要负责人、各车间主任为本部门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的第一责任人,如事故发生后,要及时上报,不得迟报、漏报和瞒报,不得避重就轻、遮遮掩掩,要实事求是。如因报告不实,影响领导决策,影响事件处理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哪一级发生迟报、漏报、瞒报的问题,由哪一级负责。对因迟报、漏报、瞒报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查处。
六、纠正与完善
如有事故发生,由质管办组织进行原因分析,编制《食品安全事故调查报告》,针对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原因,如异常作业、操作人员缺乏培训等,由责任部门采取纠正措施,交质管办主任确认后予以实施。
质管办将《食品安全事故调查报告》交事故发生部门备案一份,以对其实施效果进行监督验证。
事故发生后,质管办主任组织相关部门对本方案和有关应急预案进行评审与修订,使其不断完善。
七、应急预案
1、应将成品储存在阴凉、干燥的制定位置,且远离电气设备摆放,禁止成品处摆放易燃易爆等物品,防止成品质量受到影响。如发现有成品出现受潮、烟熏等问题,应立即对问题产品进行销毁,同时对该问题产品周边的产品进行检查,看是否存在类似问题,如出现问题应及时销毁,将该储存环境进行整改,直至达到储藏标准。
2、因员工操作不当导致的产品质量问题:
(1)车间负责人应定期对成品进行检查,如发现包装不完好、封口不严、包装内有异物等情况时,应立即对该批次产品进行全面检查,看是否存在其他类似的产品,如有产品已发出,应立即召回并及时更换。且追究相关责任人并予以处罚。
(2)如在生产过程中,发生某工序操作时间超出或少于规定生产时间时,生产员工应立即停止该作业,并如实汇报相关领导,如发现知情不报、延报等现象,将对该员工500元以上罚款并批评教育,屡教不改者直接开除公司。对此次生产的半成品直接销毁处理。如果发现该批次产品由于员工知情不报或延报导致产品已发货时,应立即予以召回并更换该批次产品的同类合格产品。
3、检修班应对车间所有设备进行定期检修,并准备足够的备用设备,如发现作业设备在运转过程中出现过热、漏气、时断时续等不正常现象时,应立即停止该设备,同时运转备用设备。
4、车间内应保持环境卫生,时刻通风,以防止细菌滋生,从而影响产品质量。
5、所有车间入口处应设立洗手消毒设施,如发现有员工在操作过程前没有进行消毒处理,应立即中止该员工作业,且对其加工的产品予以销毁,同时追究该员工的相应责任。
6、如发现车间内操作员工作业时佩戴耳环、手表等杂物或边进食边操作时,应立即制止该员工继续作业,且对该员工加工的产品进行检测,看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如存在质量问题,应及时销毁,且对该员工批评教育并受相应的处罚。
第5篇:产品质量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产品质量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一
总则 1、目的为建立健全对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提高我公司对产品质量处理的能力,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质量事故的危害,促进我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兵团质监局《关于加强重点培育名牌产品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预案。2、工作原则
在公司各级领导、部门的指导下,按照“分级管理、明确职责、落实责任、科学决策、加强监督、及时反映、快速行动”的原则,依法开展工作。3、适用范围
在辽宁神舟农牧发展集团米业有限公司销售环节中发生产品质量事故,对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及可能构成潜在的危害适用本预案。二
处置机构、职责 1、机构
辽宁神舟农牧发展集团米业有限公司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相关公司领导为副组长,运行部、物流中心、检测中心、调度中心、综合管理部、各单位负责人等成员组成产品质量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我公司质量事件处置工作。具体职责是:
(1)组长:统一领导、指挥应急处置机构工作,负责全公司质量事故处置工作,包括作出重大决定、制定临时对策和意见。
(2)副组长:质量事件处置工作的具体组织、落实、协调,对所需的人财物进行总体调度。
(3)成员:服从组长和副组长的指挥,具体落实并执行相应的应急措施。2、分工如下:
(1)检测中心负责组织执法检查和抽样检验工作;负责提供和确定抽样检验所需的产品标准以及落实产品检验所需的检验机构和涉及计量产品事件的组织处理工作。
(2)运行部负责名牌产品企业的相关工作,综合管理部负责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宣传和后勤保障工作。
(3)物流中心负责第一时间传递信息,受理突发事件报告;调度中心负责突发事件发生后的联系协调、事件上报工作。
三
质量事件处置工作制度
1、建立事件应急值班制度,小组成员的通讯工具,要保证24小时开机状态,应急人员随时待命。
2、要为应急工作配备必备车辆,技术、处理人员必须在最短时间内赶到现场,确保应急工作的需要。
3、经常保持与质检局、工商等部门的联系,确保在应急机制启动时,与各有关单位之间的联络畅通和积极配合。第四章
现场应急处理
各组成员到达指定地点后,按照分工立即开展工作。
1、及时传达贯彻领导指示,随时报告事件处理情况,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并进行现场检查。
2、对需抽样检验的应立即抽样送检,检测中心立即安排人员检验,检验结果迅速报告领导小组。
3、现场处理必须做到政令畅通、步调一致、各负其责,任何人都不得因为工作的疏忽导致不应有的损失和对企业的损害。五
后期处理
1、突发事件处理完毕后,领导小组必须对质量事件的处理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原因,提出预防措施。
2、各级处置领导小组要建立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对坚持原则、处置得当、沉着果断的有功人员给予通报表扬和奖励;对迟报、谎报、瞒报和误报事件重要情况以及玩忽职守、推卸责任造成不良后果的相关人员给予通报批评并依法追究责任。六
日常应对措施
1、对突发及重大事件的应急预案及时修订、补充和完善,确保应急预案切实可行。
2、总结经验教训,防止类似事件的重复发生;及时发现质量问题和可能出现的事件,3、各单位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止质量事件发生。
4、加强各单位检测能力的评审,定期检查计量设备的效验情况。
5、加强相关人员的政治、业务理论及专业知识学习,提高事物的观察力、判断力和突发事件快速反映与处置能力。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第6篇:食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宝鸡太白山美源果品有限公司 食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宝鸡太白山美源果品有限公司在食品生产、储运、销售过程中发生食品质量安全事故,达到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危害、社会负面影响和减轻财产损失,根据《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要求,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公司系统内从事食品生产加工、包装、仓储、运输、销售等环节的部门,执行本预案。
第三条 本预案所称“食品质量安全事故”是指在食品生产加工、包装、仓储、运输、分销或零售环节中因存在“问题食品”而发生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事故,分为“一般食品质量安全事故”和“重大食品质量安全事故”。“一般食品质量安全事故”是指:“问题食品”在政府监督抽查中出现不合格,或发生人群范围较大或具有普遍特征的消费者投诉,但食用后一般不会造成明显健康损害后果或造成严重健康损害的可能性较小,也不存在媒体曝光(严重的社会影响)、食品召回、证照被吊销、较大经济损失等可能性后果。
“重大食品质量安全事故”是指:“问题食品”在政府监督抽查中出现不合格,或发生人群范围较大或具有普遍特征的消费者投诉,或发生食源性疾患等质量安全问题,而且已经或可能存在社会公众大量病亡、重大的人体健康危害以及媒体曝光(严重的社会影响)、证件被吊销、食品召回和较大财产损失等后果。第四条 “食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坚持以下原则:在遵循预防为主的前提下,贯彻“统一指挥、分级管理、企业为主”总体方针,加强日常监测,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对可能引发的食品质量安全事故要作出快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控制事故发展,有效开展应急工作,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理及整改督查工作。
第二章 事故的应急管理组织
第五条 坚持“以企业为主体”的原则,建立健全覆盖公司及所属销售点与单元单位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反应迅速、处置有效的事故应急管理网络。
建立公司食品质量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公司食品安全领导小组人员组成是:总经理(任组长)、销售经理与生产厂长(任副组长)以及生产管理办公室、车间、仓库、质检部和销售部等有关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食品安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产管理办公室,作为应急管理的日常办事机构。
第六条 食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管理组织的职责分工: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是公司系统食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管理的最高指挥机构,负责系统内食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管理的组织、协调与指挥。具体职责是:组织应急管理预案的编制,颁布、实施和执行情况检查;贯彻、落实政府有关部门部署的相关工作;负责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必要时请求政府协调援助;妥善开展应急处置和善后工作;在全限范围内组织对媒体发布有关信息。食品安全办公室负责承办公司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关于应急管理日常工作。
第三章 事故应急管理预案的制定修订与启用 第七条 本公司由食品安全办公室具体负责公司应急管理的制修订、管理和实施。第八条 食品质量安全应急管理预案的启用。当事故已经发生,相关部门需立即启动应急领导小组和应急管理预案,切实做到反应迅速、处置有效,将事故控制在最小范围或消灭在萌芽状态,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和负面影响。
第四章 事故的应急处置
第九条 食品召回的级别、实施与监督:
(一)食品召回的级别。根据食品安全危害调查和评估,确认属于生产原因造成不安全食品的,应当确定召回级别,实施召回。根据相关规定,食品召回级别分为三级:
一级召回:已经或可能诱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等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甚至死亡的;或者流通范围广、社会影响大的不安全食品的召回。
二级召回:已经或可能引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危害程度一般;或流通范围较小、社会影响较小的不安全食品的召回。
三级召回:已经或可能引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危害程度轻微;或者属于“含有对特定人群可能引发健康危害的成份而在食品标签和说明书上未予标识,或标识不全、不明确的食品”的不安全食品召回。
食品召回分为主动召回和责令召回。
(二)食品主动召回的实施。自确认食品属于应当主动召回的不安全食品之日起,应根据主动召回级别,在规定时限内有序做好以下工作:
1:通知销售停止销售;
2:在相关范围发布食品召回信息,通知消费者停止消费; 3:制定食品主动召回计划,内容包括:停止生产不安全食品情况;通知销售商停止销售不安全食品的情况;通知消费者停止消费不安全食品的情况;食品安全危害的种类、产生的原因、可能受影响的人群、严重和紧急程度。召回措施的内容,包括实施组织、联系方式以及召回的具体措施、范围和时限等;召回的预期效果;召回食品后的处理措施。食品主动召回计划需通过质检部门提交省级质检部门。
4:做好召回食品的后处理。应急时对召开食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根据有关规定应当销毁食品,须及时销毁。对召回食品的后处理应当有详细的记录,并向质检部门报告并接受监督。
第十条 重大食品质量安全事故的总结和处理。公司应在事故应急处置结束后15日内,形成《事故调查与整改总结报告》上报总公司,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背景陈述、事故原因分析、事故处置经过、预防事故重复发生的整改措施、事故责任分析及处理意见等内容,并将期间上报政府监管部门的《食品安全危害调查与评估报告》、《食品召回计划报告》、《食品召回总结报告》的复印件作为附件上报。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预案自公司班子会议审核通过之日起施行。第十二条 本预案由公司食品安全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