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荣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整改措施_煤矿隐蔽致灾因素调查

2020-02-28 整改措施 下载本文

财荣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整改措施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煤矿隐蔽致灾因素调查”。

财荣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整改措施

财荣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整改措施

一、概述:

根据矿井的生产状况,结合以往矿井生产中揭露的实际情况分析,我矿目前确定隐蔽致灾因素为水、火、瓦斯、顶板。为了确保矿井的安全生产,特制定以下整改措施:

二、具体整改方案

1、水灾:具体分为两种水患:

① 现采煤层上部的流砂层水;② 历史开采形成的老窑积水。1.1 矿井水害事故易发生的地点:

我矿井下易发生水灾事故的地点是矿井正常生产的采煤、掘进工作面。在生产过程中与流砂水层、或老空水沟通时,就会发生水灾事故。

1.2 治理水灾安全技术措施: 1.2.1 矿井水害防治的主要措施:

必须做好水害“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水害防治十六字方针。根据我矿探放水设计、合理布置探视钻孔,必须先疏干流砂层的水和老窑积水,然后进行其它施工。

1.2.2 矿井开拓开采所采取的安全保证措施

1.2.2.1 掘进工作面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工作面配备有探水钻,在掘进过程中必须实施随探随掘。

1.2.2.2 及时密闭废弃的巷道,但在积水巷道密闭墙上留设反流水孔,避免采空区及废弃巷道中积水给安全生产造成隐患。

1.2.2.3 按要求留设了各种安全防水隔离煤柱,回采过程中不得开采设计煤柱。

1.2.2.4 按照设计要求建设井下水仓,其有效容积约672m3,有效容量大于

8h的矿井正常涌水量。水仓定期清理,水泵及时维修,备用泵保持良好状态,以便随时投入使用。

1.2.2.5 为减少矿井水患的威胁,应提前对上部含水层的积水采取有效可靠的疏水、堵水、治水措施。

1.2.3 区域、局部探放水措施 1.2.3.1 探放水原则

采掘工作必须执行“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因而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探水。

(1)接近水淹的井巷、老空、老窑或小窑时。

(2)接近含水层、导水断层、含水裂隙密集带、溶洞和陷落柱时,或通过它们之前。

(3)打开隔离煤柱放水前。

(4)接近可能与河流、湖泊、水库、蓄水池、水井等相通的断层破碎带或裂隙发育带时。

(5)接近可能涌(突)水的钻孔时。(6)接近有水或稀泥的灌浆区时。

(7)采掘工程接近其它可能涌(突)水地段时。

(8)上层采空区有积水,在下层进行采掘工作,或南翼开采急倾斜煤层分段放顶煤开采时,两层间垂直距离小于回采工作面采厚的40倍或小于掘进巷道高度的10倍时;

1.2.3.2 掘进期间探放水方案确定

首采工作面上部有已经形成的采空区,为防止采空区低洼处积水对矿井安全生产造成威胁,在工作面回风巷道掘进时应对采空区积水进行探放。特别是机械化改造后的6-7煤层116-7E11工作面,应在工作面回风巷道掘进时每隔50m布置一个钻场,见水后每隔25m布置一个钻场,边掘边探边放,直到将水放完。

工作面探眼布置5个,1#孔:巷道中心位置与掘进方位相同,水平钻孔,钻孔深80m;2#孔:距1#孔右侧1m处,中心方位右偏21°,仰角5°钻孔,孔深86m;3#孔:距1#孔左侧1m处,中心方位左偏21°,仰角5°钻孔,孔深86m;4#孔:距1#孔顶部0.6m处,中心方位相同,仰角15°钻孔,孔深83m;5#孔:距1#孔下部0.6m处,中心方位相同°,俯角15°钻孔,孔深83m。

1.2.3.3 治理流沙层的探放水方案确定

钻场间距为50m,有淋水地方钻场为25m,分别布置3个钻孔,每个钻孔间距为0.6m左右。1号钻孔垂直巷道中心进行钻进;2号、3号钻孔布置在1号钻孔两侧方位和巷道的水平夹角为±15°、仰角为75°;钻进深度约36m,所有钻孔深度确定进入第三系底板含水层2-3m后予以停钻,并详细测定其涌水情况。

1.2.3.4 排水线路确定

设计选用3台MD155-30×8型水泵(流量155m3/h,扬程240m,功率200kW,电压660V),正常涌水时开1台,备用1台,检修1台,最大涌水时期开2台。

前期排水至+580m水仓,二级排水经+640m水仓排至地面。后期排水管选用Ф219×6无缝钢管两趟,一趟工作,一趟备用。经管子到沿副斜井敷设排往地面,管路内外涂漆进行防腐处理,采用法兰连接。

1.2.3.5 老窑水的防治措施:

(1)要进行认真调查、查明周围矿井及历史老窑积水情况,并绘制图纸和搜集相关的文字资料。

(2)根据查清老窑的图纸和资料。认真分析判断后,制定防治老窑水的方案,并认真实施。

(3)必须认真执行 “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探放水方针,在探放水时,如有透水征兆,不能起钻,要尽快汇报处理险情。

(4)在探放水时要安装水泵和排水管路,清理好水仓,以保证万一探出水之后不会影响生产或导致事故发生。

1.2.3.6 煤矿企业每年雨季前必须对防治水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雨季受水危险的矿井,应当制定雨季防治水措施,建立雨季巡视制度并且组

织抢救队伍,储备足够的防洪抢险物资。当暴雨威胁矿井安全时,必须立即停产撤出井下全部人员,只有在确认暴雨洪水隐患彻底消除后方可恢复生产。

1.2.3.7 清理井下排水沟、储水仓,保障水沟畅通,水仓达到应有容量。1.2.3.8 加强排水设备检修维护,保持完好。

总之搞好矿井防治水工作,主要抓好“防、堵、截、排、疏”五方面,综合治理措施重点是落实“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落实“有疑必停,有险必撤”的措施,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矿井防治水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矿井长治久安和安全生产。

1.2.4 发生突水事故时的应急措施 1.2.4.1 自身安全防护:

井下发生突水事故时,在现场及附近地点的工作人员应首先做好自身安全防护:

(1)在突水迅猛、水流急速的情况下,现场人员应立即避开出水口和泄水流,躲避到硐室内、拐弯巷道或其他安全地点。如果情况紧急时,可抓牢顶梁、立柱或其他固定物体,防止被涌水冲倒或冲走。

(2)如是老空水涌出,使所在地点的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增高时,现场职工应立即佩戴好压缩氧自救器在未确定所在地点的空气成分能否保证人员的生命安全时,禁止任何人随意摘掉自救器的口具和鼻夹。

1.2.4.2 迅速汇报:

突水事故发生后,现场及附近地点工作的人员,在脱离危险后,应在可能的情况下迅速观察和判断突水的地点,涌水的程度,现场被困人员的情况等,并立即向矿井调度室报告,同时,应尽可能利用电话通知其他可能受到威胁区域的人员发出警报,及时通知撤离。

1.2.4.3 积极妥善的组织现场抢救

(1)初期,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应在现场领导和老工人的组织带领下,利用现有的人力和物力,迅速进行抢救工作。如突水地点周围围岩坚硬、涌水量

不大,可组织力量就地取材,加固工作面,尽快堵住出水点。

(2)在水源情况不明,涌水凶猛、顶帮松散的情况下,决不可强行封堵出水口,以免引起工作面大面积突水,造成人员伤亡,扩大灾情。

(3)对于受伤的矿工,应迅速抢救搬运到安全地点,立即进行急救处理。(4)必须注意井下发生突水事故后,决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借口在不佩戴防护器具的情况下冒险进入灾区。

1.2.4.4 现场组织撤离

如因涌水来势凶猛、现场无法抢救或者将危及人员安全时,应迅速组织起来,沿着规定的避灾路线和安全通道撤退道巷道制高点或地面。

在行动中,应注意下列事项:

(1)撤离前:应设法将撤退的行动路线和目的地告知矿井领导人。(2)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迅速撤往突水地点以上的巷道,尽量避免进入突水点附近及下方的独头巷道。

(3)行进中,应靠近巷道一侧,抓牢支架或其他固定物体,尽量避开压力水头和泄水主流,并注意防止被水中滚动的矸石和木料撞伤。

(4)如因突水后破坏了巷道中的照明和指路牌,迷失了行进的方向时,遇险人员朝着有风流通过的上山巷道方向撤退。

(5)在撤退沿途和所经过的巷道交岔口,应留设指示行进方向的明显标志,以提示救援人员的注意。

(6)撤退巷道如果是竖井,人员需要从梯子间上下时,应保持好秩序,不要慌乱和争抢。行动中,手要抓牢,脚要蹬稳,切实注意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7)撤退中,如因冒顶或积水造成巷道堵塞,可寻找其他安全通道撤出。在唯一的出口堵塞无法撤退时,应组织好灾区避灾,等待救援人员的营救,严禁盲目潜水等冒险行为。

1.2.4.5 避灾自救

(1)应迅速进入预先构筑的避难硐室或快速建造的临时避难硐室。必要时,可设置挡墙或防护板,防止涌水、煤矸和有害气体的侵入。

(2)进入避难硐室前,应在硐室外留设文字、衣物、矿灯等明显标志,以便于救援人员及时发现,进行营救。

1.2.5 探水前应注意事项:

1.2.5.1 加强靠近探水工作面的支护,以预防高压水冲垮煤壁及支架; 1.2.5.2 检查排水系统,应根据预计出水量确定是否加大排水能力,清理水沟、水仓使其畅通和起缓冲作用;

1.2.5.3 水压较大时,探水孔要设套管,以便安装水阀控制放水量,特别危险的地区还要选择坚固地点,砌筑水闸墙;

1.2.5.4 探水工作地点要安设电话,以便能及时与调度室和中央泵房、各作业地点联系。

1.2.6 探水时注意事项:

1.2.6.1 探水地点要确保与相邻地区的工作地点的联系,一旦出水,要马上通知水害威胁地区的工作人员撤到安全地点。

1.2.6.2 打钻时,要时刻观察钻孔的情况,发现煤层疏松,钻杆推进突然感到轻松或顺着钻杆流出来的水超过供水量时,都要特别注意,这些都是接近或钻人积水地点的征兆。碰到这种情况,要立即停止钻进,进行检查。如果孔内水很大,喷射较远,必须马上固定钻杆,背紧探水工作面,加固煤壁及顶底板。

1.2.6.3 探水工作面要经常检查瓦斯及其他有害气体,当瓦斯含量达1%时,必须停止钻进;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使其降至1%以下,方可开动机器。

1.2.7 放水时的注意事项:

1.2.7.1 放水前必须估计积水量,并要根据矿井排水能力和水仓容量控制放水数量及放水眼的流量。

1.2.7.2 要经常观测钻孔中水量变化情况,特别放老空积水时,当水量变小或无水时,应反复多次下钻至原孔深度或超过原孔深度,以防钻孔被堵塞,造成放干积水的假象,避免掘进时发生事故。

1.2.7.3 放水过程中,应经常检查孔内放出的瓦斯及其他有害气体的含量,以便采取措施。

2、火灾

2.1 矿井火灾事故易发生的地点:

我矿井下易发生火灾事故的地点是矿井正常生产的采煤、掘进工作面、采空区及硐室。

2.2 安全技术措施: 2.2.1 防灭火管理具体措施

(1)、采煤工作面回采前必须建立健全注氮系统。

(2)、完善束管监测系统,加强对工作面采空区的火情观测与分析,继续实行井下防灭火观测的制度。

(3)、严格掘进工程质量,减少高冒点,严禁大笆瞒顶。凡发现有高冒超过2m或空洞体积超过6m3的高冒区,该区域内的施工单位必须在棚腿上标明高冒范围,并立即用不燃性材料,如水泥背板,黄泥等填实,采取架棚、锚喷双重支护,采用锚梁网支护的巷道出现高冒时,必须将周围及顶板松动的碳块放净,严禁瞒顶,并通知安通队进行验收,安通队要对高冒区域进行挂牌管理,加强各高冒点的气体检查与分析。

(4)、回采工作面结束后,应尽快回收。采煤工作面回采结束后,必须按有关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撤出一切设备、材料,并进行永久封闭。

(5)、每道密闭墙构筑厚度不得小于0.5m,每处防火墙须至少构筑两道,两墙中间填注黄土,砌墙材料全部使用水泥预制块砌筑,以增加墙体抗压强度,墙体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6)、建立健全防灭火管理制度,建立各种防灭火台帐,对采空区防火墙、高冒区,回采面上隅角及其它发火疑点要正常检查,特别要加强对综采放顶煤、掘进煤巷的防火检查。定期抽取气体分析,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7)、采用综合防灭火技术,加强对采煤工作面的防灭火管理,定期分析井下各区域防灭火情况,发现隐患立即采取措施,进一步采取防灭火新材料,防治自燃发火。

(8)、井下各采掘工作面、硐室、变电所、炸药库、充电房、皮带机头处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其具体要求及数量上表,并保持完好。

(9)、井下及井口附近不得从事电焊、气焊等工作,否则必须制定专门安全技术措施,报安通队等部门及矿总工或安全矿长批准后方可施工。

(10)、每季度由矿长组织救护队、安通队及有关部门分别对井上下消防管理系统、防火门、消防材料库及消防器材的设置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11)、机运队要及时清理皮带机道淤炭并正常使用皮带防火保护装置,确保配齐皮带机头、机尾的25m消防软管,严防皮带外因火灾。

(12)、工作面正常回采过程中,两道应及时回料,两道不得滞后于工作面切顶线,以便减少采空区漏风、缩短“三带”距离。工作面回采结束后,及时回料,以便通风部门确保在工作面结束45天内封闭、注浆。

(13)、确定通风系统时,要充分考虑到采区的风压均衡,减少采空区漏风。(14)、建立并正常使用好移动制氮系统,对有自燃发火隐患的采空区进行注氮,并取样分析,防止煤炭自燃事故的发生。

(15)、管理好井下消防材料库。在+646m水平设立消防材料库,库内按规定配齐所需的材料。

(17)、启封火区应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248条规定。

(18)、矿井必须按《规程》要求严格实行明火管制,建立健全明火管理制度,切实做到:

①、严禁带明火下井。

②、工业广场内的进、回风井口20m内严禁烟火。③、井下严禁使用电炉。

④、井下严禁使用灯泡取暖。

⑤、井口和井下电气设备必须有防雷击和防短路的保护装置。⑥、井下电焊、气焊作业必须严格按《规程》规定进行。⑦、严禁使用产生火焰的爆炸器材和爆破工艺。

(19)、矿井必须按《规程》要求严格实行可燃物管制,建立健全井下可燃物管理制度,切实做到:

①、严格限制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下井,确属井下需要者,必须符合规定,并办理手续。

②、严禁向地面裂缝、废弃的井口或其它通向井下的通道口倾倒炉灰、棉纱、布头和油类等可燃物。

③、井下严禁存放汽油、煤油、变压器油。井下使用的棉纱、布头、纸和润滑油等必须存放在盖严的铁桶内,严禁扔、洒在井巷、硐室和采空区内。

④、在井下清洗风动工具必须在专用硐室内进行。⑤、严格限制可燃性支护使用范围。

⑥、井下皮带运输机必须采用阻燃皮带,必须使用阻燃型风筒、电缆。2.2.2 防尘管理具体措施

(1)、防尘供水管路,每隔50m都应设一个三通和阀门,其管路与强度应能满足各区段负载的水压和水量。井下所有防尘管路都必须进行防腐处理,以延长防尘管路的使用寿命。

(2)、实行放炮作业的采掘工作面,坚持湿式打眼,放炮使用水炮泥,放炮前后洒水,防止岩粉、煤尘飞扬。

(3)、采煤工作面两道至少有一趟ф2寸防尘管路。

(4)、井下各运输转载点、装载点都必须安装喷雾洒水装置,并实现自动化和正常使用。落差超过0.5m的转载点必须设置导煤板,皮带运输机转载点增设防灭火三通及超温洒水三通。

(5)、矿井总进、回风巷、采煤工作面两道净化装置必须安装齐全,正常使

用。

(6)、严格按规定执行巷道冲刷制度,定期冲刷巷帮,清扫机电设备上的积尘。

(7)、隔爆设施按标准安装。安装数量、水量、棚队长度符合有关规定。(8)、安通队专职防尘专管小组,要落实专管责任,深入现场,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测尘员要严格测定井下各工序的产尘量,及时向有关领导反映不符合标准的高产尘点,以便及时采取降尘措施,使之符合标准的要求。

(9)、各采掘工作面、皮带运输巷、机电峒室每季进行一次全负荷喷水试验,确保各用水地点水量、水压符合要求。

(10)、各单位要管好、用好本单位管理区域内的防尘设施,落实责任,提高防尘效果。

(11)、严格按规定执行巷道冲刷制度,定期冲刷巷帮,清扫煤机及机电设备上的积尘。

3、瓦斯

3.1 矿井瓦斯事故易发生的地点:

我矿井下易发生瓦斯事故的地点是矿井正常生产的采煤、掘进工作面、采空区及微风、无风地点。

3.2 安全技术措施 3.2.1 瓦斯治理措施:

1)、根据2014年瓦斯鉴定结果,矿井为瓦斯矿井,为此,煤矿认真落实瓦斯治理十六字方针“以风定产、抽采达标、监测监控、管理到位”,树立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理念,成立了以矿长为组长,总工、通防副总为副组长、通防科、瓦检员、通防工、班组长为成员的瓦斯治理小组,配齐人员,完善各种规章制度,明确责任,严格奖罚。

2)、矿井必须有一个完整的独立的通风系统。矿井投产前,必须编制《矿井通风设计》,采掘工作面必须按照《矿井通风设计》配风,严禁无风或微风作业。

改变通风系统时必须报矿总工程师批准。掘进巷道同其它巷道贯通时,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制定安全措施,及时调整好通风系统,防止风流紊乱。

3)、在每一个生产水平和每一个采区,实行分区通风,通风系统中没有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采空区通风。

4)、主要进、回风巷之间的每个联络中,必须砌筑永久性风墙;需要使用的联络巷,必须安设2道连锁的正向风门和2道反向风门。

5)、矿井每季度检查一次反风设施(防爆门、反向风门等),保证反风设施完好。当矿井进风侧发生灾害时能顺利进行反风,能在10min内改变巷道风流方向,反风风量不小于正常风量的的40%。

6)、矿井主扇必须安全可靠运行,保证井下需风要求,备用主扇要求定期检查,保证完好。两台主扇轮换运行,每月一次。

7)、采煤工作面必须有完整独立的通风系统,注意地面塌陷对井下工作面通风系统的影响,及时对塌陷坑进行回填,以减少采空区的漏风。

8)、加强采区内部的通风管理,对一些不使用的巷道必须用密闭封严实,以防风流短路,造成工作面风量不足甚至无风。

9)、测风员每旬进行全矿各测风点的测风,风量不足的工作面、要及时进行调查和调整,以满足用风点的风量要求。

10)、及时封闭尚未形成通风系统的盲巷,在盲巷小于6m处设置栅栏及警标。11)、局扇安装要合理,严禁产生循环风。局扇必须挂牌管理,并有专人负责管理。

12)、掘进工作面与老塘、老巷道贯通时(相距20m),测量人员要提前下发通知书,施工单位要制定安全措施,安通队要做好风量调节和气体排放工作。

13)、当突然停电,主扇停止运转时,要及时启动备用电源或自备发电机进行发电,要求主扇必须在10min之内启动。

14)、加强职工通风安全教育,提高职工通风安全意识,自觉遵守矿通风管理规定并自觉爱护通风设备及设施。

15)、加强采煤工作面的通风管理,保证工作面正常回采所需的风量要求。16)、主井井底车场的排水工作必须及时进行,防止水淹过通风检查井,造成气体积聚超限。特殊情况下排水工作不能正常进行造成水淹过通风检查井时,开启水泵前必须先使用局扇对该区域进行局部通风,排出气体并由矿辅助救护队员进入该区域检查气体,只有在开关附近10m以内瓦斯浓度在0.5%以下时,方可人工开启水泵排水。

17)、加强掘进工作的局部通风管理,严禁随意停开局部通风机。如因特殊原因需停风,必须有停风措施和停风报告,停风时必须断电撤人,严禁无风作业。

3.2.2 具体落实措施

3.2.2.1 2017年防治瓦斯工作重点在+612m水平、+637m水平掘进工作面和+612m水平采煤工作面。

3.2.2.2 瓦斯员必须在当班第一个进入工作面,检查工作面气体正常时,该区域的工作人员方可进入。坚持八小时工作制,严格执行“三对口”制度。严格瓦斯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记录。

3.2.2.3 瓦检员应对本人负责区域内的各种安全隐患及时了解,熟悉情况。3.2.2.4 瓦检员必须认真检查各个地点的气体情况,不得空班漏检。盲巷及临时停风地点及时设栅栏,挂警示牌。对检查区域内的各种通风设施(风门、风墙、密闭、隔爆水袋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当气体超过《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时,瓦检员有权责令现场人员停止工作并撤到安全地点。

3.2.2.5 瓦检员不得提前升井,做到问题不查清不走,隐患不处理不走,作业人员没有撤离到安全地点不走。

3.2.2.6 瓦检员要树立严肃细致的工作作风,检查气体数据要准确无误,向上级汇报要说明检查的详细情况,不得不合实际随意停工撤人。

3.2.2.7 井下严禁使用电焊机、喷灯和氧焊。特殊情况下必须填写动火报告和制定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报安全科、经总工程师审批后,并保证瓦检员在现场跟班作业,随时检查作业地点20m范围内的气体情况,当瓦斯浓度超过0.5%

必须停止作业,并采取措施处理,工作完毕后必须对周围10m范围内洒水并派专人检查;焊接工作完成后,必须要安排专人对施工地点进行至少1h的观察。

3.2.2.8 加强瓦斯的排放管理,瓦斯排放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安全措施必须报有关领导及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实施。

3.2.2.9 加强盲眼管理,对没有贯通的巷道要及时堵死,做好记录标记在通风系统图上。

3.2.2.10 放煤口卡炭处理必须洒水降尘排放气体,瓦检员认真检查卡炭处上、下方的气体浓度。如必须打眼放炮处理的,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三十条的有关规定。

3.2.2.11 加强自救器的日常管理,按规定定期检查,不合格的自救器不得发放。

3.2.2.12 光学瓦斯检定器,安全监控系统的传感器,要定时及时维修、校核。

3.2.2.13 采掘工作面的作业人员要爱护各工作面的传感器(一氧化碳传感器、二氧化碳传感器、瓦斯传感器、温度传感器等),当工作面的气体超过超限,传感发出报警声时,作业人员必须立即撤离到安全地点,严禁人为的将传感器报警声停止。

3.2.2.14 调度室要按要求定期对监控系统进行维护标校,防止传感器发生误报或信号传输错误等现象发生。

3.2.2.15 井下检修电器必须先检查瓦斯,并严禁带电搬迁设备和带电作业。3.2.2.16 节假日期间,安全科安排好瓦检员正常检查,每班检查次数不少于2次,对无人作业的工作面,应至少2人同行,先检查后进人。

3.2.2.17 采煤工作面每班至少配备一名专职瓦斯检查员,重点检查采仓及电气设备附近的气体。

4、动力致灾:顶板

4.1 矿井顶板事故易发生的地点:

我矿井下易发生顶板事故的地点是矿井正常生产的采煤、掘进工作面、老巷道等地点。

4.2 安全技术措施

4.2.1 高度重视顶板管理工作,对顶板管理做到组织落实,责任明确。(1)矿成立顶板管理领导小组,生产副矿长和采掘队长是顶板管理的第一责任者,必须对本单位的顶板管理工作负责。各采掘区队成立顶板管理领导小组,由队长、副队长和技术人员及有关人员组成。

(2)矿总工程师和各队主管技术员要对本单位顶板管理的技术工作负责,及时组织制定顶板管理方案和安全措施,区队跟班干部和安通部门的人员要树立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严格按技术规程和安全措施进行检查。

4.2.2 对采掘工作面的顶板管理,尤其是轻放工作面和巷柱工作面,应相应的采取各种措施,初次放顶一定要主动采取人工强制放顶的顶板管理方法,把顶板控制住,防止突发性顶板事故发生。

4.2.3 对顶板隐患要实行分段空间管理,对整个工作的质量和安全责任,各单位都要落实到个人,做到事事有人管,彻底消灭安全隐患。

4.2.4 配备专门的矿压观测人员,利用矿压观测设备对液压支架、单体支柱进行测压,并做好记录。

4.2.5 轻放工作面的顶板管理要遵循其原则要求,进行轻放工作面的顶板管理方案设计,必须制定轻放工作面顶板管理工程质量标准及相应的验收、检查制度和特殊条件下的顶板管理技术措施,认真组织好轻放工作面顶板事故分析,改进顶板管理。

4.2.6 加强顶板管理基础工作,强化现场管理。

(1)采掘工作面按质量标准化的要求施工,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要坚持执行班组长负责本班工程质量检查验收责任制,月底验收,保证工程质量。

(2)加强顶板的管理。采掘工作面必须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对于采用锚杆、锚网进行支护的巷道,更要严把工程质量关,坚持一次成巷,并收集一

定的顶板管理的依据,提高顶板管理的科学性。

(3)顶板管理的工作重点要放到井下现场,顶板管理小组要深入井下现场细致调查,认真研究,写出细致而切实可行的顶板管理措施,并严格遵照执行。

(4)对井下顶板事故多发地段,如贯通、过老塘、探老空以及过地质破碎带都要有顶板小组成员现场指挥,专人负责检查,使顶板管理的薄弱环节得到加强。

(5)对每次放顶都要有经研究确定的详细而切合实际的会议纪要和放顶方案,有安全措施和避灾路线说明及避灾线路示意图,有各区段、各专业的负责人,有井口总指挥,有明确的起爆地点和起爆时间,有防灾的措施,有灵敏可靠的监测手段,使整个放顶工作有条不紊、安全可靠,及时消除顶板给我们安全生产带来的隐患。

(6)对有地质变化、水文和巷道贯通的区段,都要有地测人员负责提前作出准确的预报,严格执行探放原则,并有经审批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方可作业,并且有跟班干部现场指挥,安全员跟班监督,确保安全可靠,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7)放顶前必须由放顶单位写出放顶规程,明确放顶所需炸药雷管量,现场安排指挥、联络方式等安全技术措施,矿召开放顶专题会讨论研究,修改补充后交有关部门领导审批,在放顶过程中严格按照放顶规程执行。

(8)做好每次放顶的原始记录和整个顶板管理工作的记录,总结经验,以有利于下一步工作。

(9)井下各工作面必须明确规定好如发生放顶事故的避灾路线,各工作面作业人员必须熟悉撤退路线,发生意外放顶事故或发现异常时及时撤退,避免伤亡。

4.2.7 轻放工作面从开切巷到初次来压前要进行初次放顶。根据煤炭部“加强初次放顶管理若干规定”的要求,初次放顶必须由生产副矿长亲临现场指挥,并承担第一责任,生产、安全、调度、通风、机电、采区等部门负责人及这些部门的分管领导都要必须到现场参加指挥,分担责任,处理好每一个初次放顶。技术部门整理好各种资料,为轻放工作面的顶板工作积累第一手数据,使顶板管理逐步走向科学化和现代化。

《财荣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整改措施.docx》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财荣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整改措施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煤矿隐蔽致灾因素调查 整改措施 煤矿 因素 煤矿隐蔽致灾因素调查 整改措施 煤矿 因素
[整改措施]相关推荐
    [整改措施]热门文章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