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处方管理 整改措施(精选7篇)_不规范处方管理规定

2021-04-19 整改措施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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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学校规范管理年度整改措施

学校规范管理年度整改措施范文

为了规范学校管理,提高办学效率,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列出以下整改方案:

一、硬件:

因未重建,部分硬件设施还有待整改。

1、伙食团添置锅炉,解决学生打开水、洗澡,节约用煤。

2、购买一体机,原油印机损坏。

3、排除安全隐患:

①后上石堡、泥土威胁教学楼安全。没到暴雨季节,学校领导、老师彻夜不眠。向上级有关部门申请将该石堡纳入校安工程。

②伙食团统一管理。学校伙食团管理工作,学校领导花费大量时间、精力管理、督促,影响了其它工作开展。

③健全门卫管理。

④饮用水管理。学校水井、水池均在校外,没到夜晚脱离视线,成为管理死角。除了对其定期消毒以外,还有专人对这些地方加盖、加锁,每天早晨要巡视、查看。

⑤教学楼、教师住宿楼、学生住宿楼防漏。学校利用灾后维修资金对这三栋楼进行了维修补漏,时间一长又会渗漏,向上级申请报告从根本上解决漏雨水问题。

⑥教学楼的维修加固。教学楼经受了 地震,但不一定能经受下一次,申报校安工程解决。

⑦安全教育。学校师生安全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特别是个别教职员工,安全意识淡薄,出工不出力。加强安全责任落实、检查、督促、考核。

二、软件:

1、加强校园文化建设,进一步美化、净化、亮化校园,强化人文教育。学校愿景是学校文化建设重要内容,它需要全校师生经过漫长的修炼、修为,形成独特的办学思路,将学校愿景融化于办学思路里。一所学校的文化品位不能只从说教的角度建立。为此,我们需从“建立学校共同愿景”、“导引成员系统思考”、“改善成员心智模式”、“加强成员团队学习”、“激励成员自我超越”五个方面开展学校愿景建设工作。

2、加强教师培训。从学校实际出发,对教师最好的培训是校本课程开发,校本课程的决定,不能也不应该由一个人完成。我们的资源只有共享,其价值才能得到更加充分的实现。共享有形资源固然重要,共享无形资源------经验、智慧等,才更有价值。转变教师对检查的认识,目的不是引起领导与教师的对立,而是学术交流,长此以往形成学校教育管理中的通用软件--------教育理验,让教职员工清楚先进的教学实施并不必然导致先进的教学理验。

3、优化绩效考核方案:

①班主任的聘用与管理:实行竞聘上岗,减少班主任每周考核分值,拉大最终考核差距。改变班级管理松、撒、乱现象,改变班级好坏一个样、前面后面一个样。领导干部不担任班主任。

②中层干部管理。要求意识到位、嘴到位、腿到位、手到位、眼睛到位、责任到位、考核到位;反对只站位子不挑担子、反对作风浮夸不深入实际、反对讨好卖乖怕讲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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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处方书写规范及管理

处方书写规范及管理

——主讲 巴宗文

一、处方的概述

1、概念:处方是医疗和药剂配制的一项重要的书面文件。

2、属性:

(1)法律属性:指开具处方的医师和调配药物的药剂人员负有法律上的责任。

(2)技术属性:处方书写的规范化程度及真确与否反应了医院医生的整体业务素质和医院的管理水平,同时也反映了医师的诊疗水平和责任心。

(3)经济属性:是指处方是统计调剂工作量、药品消耗数量及经济金额的原始资料。可作为报销、预算、采购的依据。

因此,处方的特定属性要求我们每位医师和药剂工作人员在书写和调配处方时都必须严肃认真确保用药安全和有效。

二、处方的类型

1、法定处方:主要指药典、部颁标准收载的处方。它具有法律的约束力,在开具时需遵照法定处方的具体规定。

2、协定处方:通常是由医院药剂科与医师协商制定的处方。优点是便于提高工作效率,方便、快捷的服务于患者。仅适用于最为常用的药剂和通常惯用的剂量。

3、单方、偏方、验方:指民间积累的简单而有效地经验处方。

4、医师处方:指医师对某一病人医疗或预防需要写给药剂科的有关调配和发出药剂的书面文书。

5、制剂处方:指药典、部颁标准收载的法定制剂处方以及地区性制剂手册和医院制剂室报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本单位特有的制剂处方。

三、医师处方的内容和结构

1、医院全称、门诊及住院号、处方编号、年月日、科别、病人姓名、性别、年龄

2、处方所开具的药品名称、规格及数量。

3、要求剂型,用药方法

4、医师签字,配药人员签字

四、常见的不规范处方及内容

1、药品名称:规格及数量不规范

2、剂型、用药方法不规范

3、病人的年龄应写明实足年龄,婴幼儿应写明实足月龄,最好在儿科处方上添加体重一项。

4、医师和药剂人员的签字不全、不完整、不清楚。

五、处方制度

1、医师、医士的处方权经院委会批准有效后登记备案,并将本人签字或印章卡送药剂科备样。

2、医师开具的处方必须由本人亲自签名盖章,不准他人代签盖章。

3、处方当日有效。

4、处方各项目不得涂改,如须修改,须重新由医师本人签字,否则拒绝调配。

5、药剂人员不得修改处方,如有错误或缺药,须经医师同意后更改并重新签字后配发。

6、中西药房应建立处方差错制度。

7、急诊处方一般不超过三日量,一般处方3-7日量慢性病或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

8、一般处方保存一年,有毒及精神药品处方保存两年,麻醉药品处方保存三年。到期经院委会同意批准后方可销毁。

9、调配处方的程序:处方—审方—计价—调配—核对—发药。、

第3篇: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

关于印发《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的通 知

各科室:

为规范医院处方点评工作,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我院制定了《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2016年2月20日

处方点评管理规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医院处方点评工作,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根据《药品管理法》、《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处方点评是根据相关法规、技术规范,对处方书写的规范性及药物临床使用的适宜性(用药适应证、药物选择、给药途径、用法用量、药物相互作用、配伍禁忌等)进行评价,发现存在或潜在的问题,制定并实施干预和改进措施,促进临床药物合理应用的过程。

第三条 处方点评是医院持续医疗质量改进和药品临床应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临床药物治疗学水平的重要手段。各级医院应当按照本规范,建立健全系统化、标准化和持续改进的处方点评制度,开展处方点评工作,并在实践工作中不断完善。

其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处方点评工作,参照本规范执行

第四条 医院应当加强处方质量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医师处方行为,落实处方审核、发药、核对与用药交待等相关规定;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合理用药知识培训与教育;制定并落实持续质量改进措施。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五条 医院处方点评工作在医院药物与治疗学委员会(组)和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由医院医疗管理部门和药学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第六条 医院应当根据本医院的性质、功能、任务、科室设置等情况,在药物与治疗学委员会(组)下建立由医院药学、临床医学、临床微生物学、医疗管理等多学科专家组成的处方点评专家组,为处方点评工作提供专业技术咨询。

第七条 医院药学部门成立处方点评工作小组,负责处方点评的具体工作。

第八条 处方点评工作小组成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临床用药经验和合理用药知识;

(二)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二级及以上医院处方点评工作小组成员应当具有中级以上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其他医院处方点评工作小组成员应当具有药师以上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第三章 处方点评的实施

第九条 医院药学部门应当会同医疗管理部门,根据医院诊疗科目、科室设置、技术水平、诊疗量等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抽样方法和抽样率,其中门急诊处方的抽样率不应少于总处方量的1‰,且每月点评处方绝对数不应少于100张;病房(区)医嘱单的抽样率(按出院病历数计)不应少于1%,且每月点评出院病历绝对数不应少于10份。

第十条 医院处方点评小组应当按照确定的处方抽样方法随机抽取处方,并按照《处方点评工作表》对门急诊处方进行点评;病房(区)用药医嘱的点评应当以患者住院病历为依据,实施综合点评,点评表格由医院根据本院实际情况自行制定。

第十一条 医院应当逐步建立健全专项处方点评制度。专项处方点评是医院根据药事管理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确定点评的范围和内容,对特定的药物或特定疾病的药物(如国家基本药物、中药注射剂、抗菌药物、激素等临床使用及超说明书用药等)使用情况进行的处方点评。

第十二条 处方点评工作应坚持科学、公正、务实的原则,有完整、准确的书面记录,并通报临床科室和当事人。

第十三条 处方点评小组在处方点评工作过程中发现不合理处方,应当及时通知临床部门和药学部门。

第十四条 有条件的医院应当利用信息技术建立处方点评系统,逐步实现与医院信息系统的联网与信息共享。

第四章 处方点评的结果

第十五条 处方点评结果分为合理处方和不合理处方。

第十六条 不合理处方包括不规范处方、用药不适宜处方及超常处方。

第4篇: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

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医院处方点评工作,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根据《药品管理法》、《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处方点评是根据相关法规、技术规范,对处方书写的规范性及药物临床使用的适宜性(用药适应证、药物选择、给药途径、用法用量、药物相互作用、配伍禁忌等)进行评价,发现存在或潜在的问题,制定并实施干预和改进措施,促进临床药物合理应用的过程。

第三条 处方点评是医院持续医疗质量改进和药品临床应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临床药物治疗学水平的重要手段。各级医院应当按照本规范,建立健全系统化、标准化和持续改进的处方点评制度,开展处方点评工作,并在实践工作中不断完善。

其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处方点评工作,参照本规范执行 第四条 医院应当加强处方质量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医师处方行为,落实处方审核、发药、核对与用药交待等相关规定;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合理用药知识培训与教育;制定并落实持续质量改进措施。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五条 医院处方点评工作在医院药物与治疗学委员会(组)和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由医院医疗管理部门和药学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第六条 医院应当根据本医院的性质、功能、任务、科室设置等情况,在药物与治疗学委员会(组)下建立由医院药学、临床医学、临床微生物学、医疗管理等多学科专家组成的处方点评专家组,为处方点评工作提供专业技术咨询。

第七条 医院药学部门成立处方点评工作小组,负责处方点评的具体工作。

第八条 处方点评工作小组成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临床用药经验和合理用药知识;

(二)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二级及以上医院处方点评工作小组成员应当具有中级以上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其他医院处方点评工作小组成员应当具有药师以上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第三章 处方点评的实施

第九条 医院药学部门应当会同医疗管理部门,根据医院诊疗科目、科室设置、技术水平、诊疗量等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抽样方法和抽样率,其中门急诊处方的抽样率不应少于总处方量的1‰,且每月点评处方绝对数不应少于100张;病房(区)医嘱单的抽样率(按出院病历数计)不应少于1%,且每月点评出院病历绝对数不应少于30份。

第十条 医院处方点评小组应当按照确定的处方抽样方法随机抽取处方,并按照《处方点评工作表》(附件)对门急诊处方进行点评;病房(区)用药医嘱的点评应当以患者住院病历为依据,实施综合点评,点评表格由医院根据本院实际情况自行制定。

第十一条 三级以上医院应当逐步建立健全专项处方点评制度。专项处方点评是医院根据药事管理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确定点评的范围和内容,对特定的药物或特定疾病的药物(如国家基本药物、血液制品、中药注射剂、肠外营养制剂、抗菌药物、辅助治疗药物、激素等临床使用及超说明书用药、肿瘤患者和围手术期用药等)使用情况进行的处方点评。

第十二条 处方点评工作应坚持科学、公正、务实的原则,有完整、准确的书面记录,并通报临床科室和当事人。

第十三条 处方点评小组在处方点评工作过程中发现不合理处方,应当及时通知医疗管理部门和药学部门。

第十四条 有条件的医院应当利用信息技术建立处方点评系统,逐步实现与医院信息系统的联网与信息共享。

第四章 处方点评的结果

第十五条 处方点评结果分为合理处方和不合理处方。第十六条 不合理处方包括不规范处方、用药不适宜处方及超常处方。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判定为不规范处方:

(一)处方的前记、正文、后记内容缺项,书写不规范或者字迹难以辨认的;

(二)医师签名、签章不规范或者与签名、签章的留样不一致的;

(三)药师未对处方进行适宜性审核的(处方后记的审核、调配、核对、发药栏目无审核调配药师及核对发药药师签名,或者单人值班调剂未执行双签名规定);

(四)新生儿、婴幼儿处方未写明日、月龄的;

(五)西药、中成药与中药饮片未分别开具处方的;

(六)未使用药品规范名称开具处方的;

(七)药品的剂量、规格、数量、单位等书写不规范或不清楚的;

(八)用法、用量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的;

(九)处方修改未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或药品超剂量使用未注明原因和再次签名的;

(十)开具处方未写临床诊断或临床诊断书写不全的;

(十一)单张门急诊处方超过五种药品的;

(十二)无特殊情况下,门诊处方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超过3日用量,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下需要适当延长处方用量未注明理由的;

(十三)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管理药品处方未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的;

(十四)医师未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定开具抗菌药物处方的;

(十五)中药饮片处方药物未按照“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或未按要求标注药物调剂、煎煮等特殊要求的。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判定为用药不适宜处方:

(一)适应证不适宜的;

(二)遴选的药品不适宜的;

(三)药品剂型或给药途径不适宜的;

(四)无正当理由不首选国家基本药物的;

(五)用法、用量不适宜的;

(六)联合用药不适宜的;

(七)重复给药的;

(八)有配伍禁忌或者不良相互作用的;

(九)其它用药不适宜情况的。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判定为超常处方:

(一)无适应证用药;

(二)无正当理由开具高价药的;

(三)无正当理由超说明书用药的;

(四)无正当理由为同一患者同时开具2种以上药理作用相同药物的。

第五章 点评结果的应用与持续改进

第二十条 医院药学部门应当会同医疗管理部门对处方点评小组提交的点评结果进行审核,定期公布处方点评结果,通报不合理处方;根据处方点评结果,对医院在药事管理、处方管理和临床用药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汇总和综合分析评价,提出质量改进建议,并向医院药物与治疗学委员会(组)和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报告;发现可能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害发生。

第二十一条 医院药物与治疗学委员会(组)和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应当根据药学部门会同医疗管理部门提交的质量改进建议,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临床用药质量管理和药事管理改进措施,并责成相关部门和科室落实质量改进措施,提高合理用药水平,保证患者用药安全。

第二十二条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师定期考核机构,应当将处方点评结果作为重要指标纳入医院评审评价和医师定期考核指标体系。

第二十三条 医院应当将处方点评结果纳入相关科室及其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和年度考核指标,建立健全相关的奖惩制度。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四条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辖区内医院处方点评工作的监督管理,对不按规定开展处方点评工作的医院应当责令改正。

第二十五条 卫生行政部门和医院应当对开具不合理处方的医师,采取教育培训、批评等措施;对于开具超常处方的医师按照《处方管理办法》的规定予以处理;一个考核周期内5次以上开具不合理处方的医师,应当认定为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离岗参加培训;对患者造成严重损害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给予相应处罚。

第二十六条 药师未按规定审核处方、调剂药品、进行用药交待或未对不合理处方进行有效干预的,医院应当采取教育培训、批评等措施;对患者造成严重损害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依法给予相应处罚。

第二十七条 医院因不合理用药对患者造成损害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附:处方存在的常见问题

(1)不规范处方 :

1-1.处方的前记、正文、后记内容缺项,书写不规范或者字迹难以辨认的;

1-2.医师签名、签章不规范或者与签名、签章的留样不一致的; 1-3.药师未对处方进行适宜性审核的(处方后记的审核、调配、核对、发药栏目无审核调配药师及核对发药药师签名,或者单人值班调剂未执行双签名规定);

1-4.新生儿、婴幼儿处方未写明日、月龄的; 1-5.西药、中成药与中药饮片未分别开具处方的;

1-6.未使用药品规范名称开具处方的;

1-7.药品的剂量、规格、数量、单位等书写不规范或不清楚的; 1-8.用法、用量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的; 1-9.处方修改未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或药品超剂量使用未注明原因和再次签名的;

1-10.开具处方未写临床诊断或临床诊断书写不全的; 1-11.单张门急诊处方超过五种药品的;

1-12.无特殊情况下,门诊处方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超过3日用量,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下需要适当延长处方用量未注明理由的;

1-13.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管理药品处方未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的;

1-14.医师未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定开具抗菌药物处方的;1-15中药饮片处方药物未按照“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或未按要求标注药物调剂、煎煮等特殊要求的。

(2)用药不适宜处方: 1-1.适应证不适宜的;

1-2.遴选的药品不适宜的;

1-3.药品剂型或给药途径不适宜的;

1-4.无正当理由不首选国家基本药物的; 1-5.用法、用量不适宜的; 1-6.联合用药不适宜的; 1-7.重复给药的;

1-8.有配伍禁忌或者不良相互作用的; 1-9.其它用药不适宜情况的。

(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处方应当判定为超常处方: 1-1.无适应证用药;

1-2.无正当理由开具高价药的; 1-3.无正当理由超说明书用药的;

1-4.无正当理由为同一患者同时开具2种以上药理作用相同药物的。

第5篇:第二季度处方分析及整改措施

处方点评汇总及整改措施报告

为了了解临床用药趋势,促进合理用药,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合理,根据《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对处方各项完整性和书写正确性、处方用药合理性进行评估,随机抽查4至6月份的处方100张,抽查中发现了以下几个问题:

1、未使用药品规范名称开具处方10张,如氟哌酸、654-2等;

2、医师未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开具处方,如注射用青霉素钠80万u+0.9%NS100ml,sig:640万u ivgtt qd;

3、开具处方漏写处方诊断1张。

根据以上问题,对我院不合理处方提出整改措施:(一)、强化对《处方管理办法》的学习 举办“学习处方管理办法,促进合理用药”学习班,在年度“三基”考试中,增加相应考点。

(二)、培养医务人员真正以病人为中心的观念,加强对不合理用药危害性的认识,提高处方书写质量,纠正用药的不正之风。

(三)、由药剂科每月抽查100张处方按《办法》相关规定对处方进行点评,填写处方评价表。把处方点评内容反馈给本人,并在医院内部公示,以督促其改正。同时医务科定期抽查处方,实行奖惩制度,对抽查不合格处方的医师给予经济上的处罚。对处方质量长期保持较好的医师,在年终评优中优先。

2012年6月30日

药剂科

第6篇:学校规范管理整改方案及措施

杨店学校规范管理整改方案及措施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提高办学效益,特制定如下方案及措施。

一、学校管理存在的问题:

1、各项规章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以往制定的规章制度与现在的需要存在着一定的差距,需要不断修定完善。

2、人事问题。与以往相比,学校教师逐年减少,影响了管理工作的有效运行,同时也给学校管理带来了很大的难度。

3、素质问题。以目前学校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要想大面积提高教育质量比较困难,领导队伍和教师队伍都需要加强学习,树立终身学习观念。学校在这方面还需要多思考,充分调动大家的积极主动性,让他们把学习当作一种乐趣。

4、工作检查与指导力度不够,落实有待进一步加强。

5、学校环境建设需要加大资金投入,进一步改善学校办学条件。

二、整改措施

1、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为了让学校不断进步和发展,学校将各项工作统筹安排,分解任务,层层落实责任,人人职责明确,时时规范管理。校长主抓全面工作,教导处主抓教学管理、教师管理、档案管理,科研管理,总务处主抓后校园管理、勤管理。各部门突出重点,落实工作职责,切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强化督查,力求实效。

积极开展学校管理工作自查活动。进一步明确考核要求,强化检查。学校行政具体分工,加大督导检查的力度,采取综合检查与专项检查、全

面检查与重点检查、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法,开展督导检查,全面了解和掌握真实情况,及时改进和推动教育管理工作,以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3、建章立制,长效管理。

进一步完善师德考核方案、绩效考核方案和岗位设置方案。全面、客观地分析学校管理的现状,找准问题、差距与不足,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坚持用创新的精神研究修订完善本校的各项管理制度,逐步形成配套完善的长效管理机制,学校逐步走上依法管理、自主管理和创新管理的轨道。建立起完善的激励机制,形成正确的导向,推动学校各项工作的前进。

4、加强校本教研学习,使之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总之,要针对自查和征求意见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按照“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及时规范”的原则,查找差距、分析原因,完善措施、规定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切实解决实际问题。

整改方案及整改情况

第7篇:规范办学行为整改措施

规范办学行为自查整改材料

(2016-2017学年度)

为全面贯彻落实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规范办学行为要求,从根本上杜绝学校的违规行为,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结合教育局“规范办学行为”及我校规范办学行为自查等有关精神,特作以下整改:

(一)成立整改领导小组 组 长:陈海琦

副组长:马永兆 孙 辉 王文利

组 员:孙玲娟 邓小正 徐 婷 李引玲 刘丹婷

(二)加强教学研究,减轻学生负担

为了减轻学生课外作业量,我们除采取口头劝阻、书面通知以及制度管理,向课堂40分钟要质量,学生在课内基本完成了本堂课作业,家庭作业大部分是开放性作业,如:预习、阅读等。学校以“诵读美文,传承文明”为宗旨,摘录了中华古代文化的瑰宝——《三字经》儒家的经典片段作为校本课程,让孩子们在享受其语言之美的同时,接受中国蒙学和诗词文化的熏陶,为孩子们人生发展奠定人文根基。(三)加强管理,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开展各种各样的教学活动,努力提高教学质量。一是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将各班级的课程表公布上墙,通过巡课、推门听课等方式进行强力推进课程的正常开设。二是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业务水平。三是坚决杜绝坐讲、无人班等现象。四是严格控制作业量。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书面家庭作业量不超过1小时。双休日及节假日不加大作业量。教师能根据课改的要求,精选作业内容,不布置机械性、重复性、难度过大的作业,学生作业量基本上适中。(四)进一步严格控制教辅用书征订

我校组织广大教师认真学习了咸阳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重申中小学教学用书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并通过家长会告知家长,杜绝了乱订教辅用书现象。

(五)进一步加强考试管理,积极推进评价制度改革

严格控制各学段的考试方式、科目和次数,改革教育评价制度。我校从不按考试成绩给学生排名次。小学生学业成绩评定实行等级制。我校结合课程改革,建立、健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不以学科成绩作为唯一标准来判定学生的好差,不按考试成绩给班级、教师和学生排列名次。学生考试成绩单独通知学生和家长,不以任何形式张榜公布。体现以学生发展为本,改变仅凭考试成绩给教师、学生下结论的做法,注重过程评价,提倡弹性评价。

(六)进一步严格执行课程计划。

为了严格按照国家、省课程计划的规定安排教育、教学活动,我校坚持按标准课时开课,不随意增减课时;坚持按课程设置开课,不随意增减科目;坚持按课程标准要求教学,不随意提高或降低教学难度;坚持按教学计划把握进度,不随意提前结束课程和搞突击教学;坚持按规定的考试要求,不随意增加考试次数。

四、努力方向

学校将以此次学校办学规范化督导检查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好专业教师的培训提高管理工作,做好课程设置、课程实施中的近一步完善提高工作,为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再谱新的篇章。

正阳二学区北舍小学 2016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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