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卷评查整改措施(精选3篇)_纪委案卷评查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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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案卷评查整改报告(材料)
案卷评查整改报告
根据你办《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工作通知》精神,11月8日至28日,由我办牵头,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法律专家组成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组,采取重点抽查的方式,按照《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对区公安分局、卫生局、交通局、物价局等12个部门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了严格认真的评查。现将评查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今年以来至11月28日止,我区各行政执法部门共受理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等八大类行政执法事项28562件,办结28531件,办结率99.8%。其中行政许可事项1532件,行政处罚案件5626起,行政征收事项21372件,行政确认事项22件,行政强制3件,无行政裁决、行政给付事项,另有其它事项6件。在以上行政执法活动中发生行政复议3起,其中办结3起,维持3起;未发生行政诉讼案件。
二、评查方式及过程
一是统一评查标准。根据市政府法制办明确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细化评查指标、量化评查标准,统一案件评查的原则、内容、方法、标准和程序,达到较为客观、准确地评价对行政执法的质量和水平基本要求。
二是实行自查与抽查相结合。要求全区有行政执法任务的35个部门(含1个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对照评查标准结合今年来本单位的行政执法情况进行自查自评,并报送自查总结。在自查工作完成的后,区政府法制办牵头,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专家和区监察局、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有关人员组成评查组,采取听取主管领导汇报,抽查案卷逐项打分的方式进行评查。
三是坚持实事求是,评查结合的原则。全区各单位的自查结果表明,今年以来行政执法的总体质量和水平有较大的提高。在抽查的过程中,重点检查了各部门贯彻执行《行政处罚法》和《行政许可法》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对实施行政许可及行政处罚过程中主体是否合法、事实是否清楚、处理是否适当、程序是否规范进行综合审查。对行政处罚案卷分立案、取证、决定、送达、执行、归档6大项进行了量化评分;对行政许可案卷分申请、受理、审查、听证、决定、送达、归档、检查8大项进行了量化评分。在行政执法案卷的评查过程中,集中抽查行政处罚案卷60卷,行政许可案卷30卷,行政确认案卷5卷,行政征收案卷24卷,填写《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表》95份。按照百分制考核标准,30%案卷,综合得分90分以上,40%案卷综合得分80—90分,20%案卷综合得分70—80分,70分以下的案卷约10%。
四是评查与督促整改工作同步进行。对存在的如归档案卷的整理、文书的制作等方面的问题提出具体要求,限期整改。
三、评查效果
通过行政执法案卷的评查做到了摸清基本情况、总结行政执法成绩、查出了待整改的问题、明确了今后工作的重点。
(一)行政执法的主要经验和取得的成绩
1、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得到加强。评查结果显示各行政执法部门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视程度普遍提高,依法行政责任意识明显加强。在贯彻《国务院全面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过程中,各单位积极探索建立了与本部门、本单位特点相适应的《行政执法责任制》,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如区公安分局针对本单位执法主体多、执法人员多,办案人员执法水平参差不齐、办案标准难统一的特点,要求各相关办案单位确定兼职法制员,建立行政执法案件“三审三签”和“月评季查”制度,不仅保证执法案卷的相对统一,而且还促进了办案人员的经验交流,提高办案水平。
2、案件质量明显提高。今年以来各行政执法单位在调查取证、办案程序、适用法律方面进一步规范和提高,坚持持证上岗。从检查结果看,区物价局、公安分局等单位的行政执法案卷情况较好,办案的主体、事实、处理较清楚,程序较完备,在立案、取证、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等方面达到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的要求。区卫生局等单位的行政处罚案和行政许可案卷,在案件的受理、调查、决定、处理方面有较完备的审查和审批制度。
3、办案自信心得到了提高。与过去行政执法不能应诉、不敢应诉的情况相比有了较明显的改变,大部分被评查单位都做到了每一个案卷“避免发生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但不怕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按有可能引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要求和标准办案。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个别部门的行政执法文书不够规范。由于个别部门本系统的执法文书更新不及时,已不符合《行政处罚法》和《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影响了执法质量的提高。
2、案件综合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个别案卷中“询问笔录”的制作针对性不强、格式不够规范;执法人员的执法资格“告知”不够清楚等。
3、在案卷归档上有待进一步加强。个别部门未能按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规范,未能做到“一案一卷,一卷一归”,及时归档。
(三)整改措施
1、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区人事局、司法局、法制办拟结合工作实际,于明年初组织全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并组织考试。
2、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切实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结合依法行政考核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执法人员的资格认定和审验工作;继续开展好案卷评查工作,完善评查办法。
3、建立“行政执法情况季报制度”,及时准确掌握全区行政执法的动态,加强指导,完善重大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报备制度。
4、加强对行政执法过程中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总结推广各部门行政执法的好经验,及时发现各部门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充分利用省、市、区三级政府法制办的网站平台加强信息和经验交流,推动全区行政执法水平的总体提高。
5、结合效能建设,加大对《行政许可法》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清理规范全区的行政许可事项。
第2篇:案卷评查发言稿
2014年度案卷评查会议发言材料
按照会议议程安排,今天下午,各分局负责运政执法工作的副局长和局相关科室人员对今年的执法案卷进行评查,这项工作是今年上半年目标责任考核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局领导非常重视,考核组所了解到的情况在上午的通报中大致反馈给大家,但从实际查看的情况来看,全市各级运政执法部门在执法办案和案卷制作的水平上还存在一定差距,不平衡。为了进一步提升和规范运政执法案卷的制作填写,促进运政执法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对抽取的案卷进行量化评查,
第3篇:案卷评查通知
庆政办发〔2011〕146号
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
县直各行政执法部门,中央、省、市驻庆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提高各行政执法部门的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根据《甘肃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有关规定,按照市政府法制办《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和《2011年全县依法行政工作要点》要求,县政府决定在全县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查对象
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对象为县直各行政执法部门及其所属单位,中央、省、市驻庆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及其所属单位。
二、评查范围
评查的范围为2010年7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期间,各行政执法部门形成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含一般程序和简易程序)和行政复议三类案卷。
三、评查内容
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主要内容是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复议的实体是否合法,程序是否正当、案卷的装订是否规范、文书制作及记录是否规范和完整。各行政执法部门在评查过程中
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评查内容和标准,制定详尽具体的评查办法,设置科学合理的评分方法,对评查的案卷要评出优
秀、合格和不合格3个等次。具体按以下内容进行评查:
(一)行政许可案卷评查内容:许可主体是否有合法资格,许可是否有法定依据,事实依据是否充分合法,许可条件是否完
全具备,许可收费是否有合法依据,告知权利是否准确,是否依
法组织听证,许可内容、时限是否合法、适当,对被许可活动的监督检查是否到位等。
(二)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内容:处罚主体是否有合法资格,违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处罚依据是否合法充分、适
用是否准确,处罚内容、结果是否适当,告知权利、交代的救济
途径和期限是否准确,是否实行罚缴分离,是否使用法定罚款、没收财物单据,扣押、没收的财物处置是否适当,是否存在以罚
代刑、不及时移交司法机关的问题,送达和执行是否合法、到位
等。
(三)行政复议案卷评查内容:认定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
否确凿,适用依据是否正确,程序是否合法,内容是否适当,有
无应受理而不受理,是否按照规定转送复议申请,是否在法定期
限内作出复议决定,有无不履行或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复议
决定等。
(四)卷宗归档评查内容:案卷装订是否整齐,是否一案一
卷,是否使用统一规范封面,卷内目录填写是否规范、工整,卷
内材料是否按执法文书目录顺序排列,有无序号,卷内纸张有无
破损,大小规格是否统一,卷内文字是否使用蓝黑色、黑色墨水
钢笔或签字笔书写,当事人提供的材料使用圆珠笔书写的入卷是
否予以复印等。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不合格案卷:
1、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为经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被撤销的;
2、实施行政许可的主体、权限、依据、条件不符合法定要求的;
3、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不合法、违法事实和行为认定不准确、证据不充分、法律依据适用错误,存在以罚代刑、不及时移交司
法机关的;
4、凡行政复议机关对被申请人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决定维持的,当事人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判决撤销、变更具体
行政行为或确认违法的;
5、行政复议机关对被申请人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决定撤销、变更或确认违法的,当事人不服,以行政复议机关为被告向人民
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判决撤销行政复议决定的。
四、评查步骤和方法
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分为四个阶段实施:
(一)准备阶段(8月1日—8月10日)。各行政执法部门要
按照工作要求迅速成立案卷评查机构,确定分管领导负责,指定
专人具体组织实施。结合各自工作实际,研究制定评查方案、具
体评查办法和标准,并将本部门2010年7月至2011年6月30日
期间办理结案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复议案件的卷宗全部
装订归档。务于8月10日前将本部门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负责人、承办人名单以及联系方式报送县政府法制办。
(二)自评阶段(8月11日至9月10日)。各行政执法部门
按照各自制定的工作方案和评查标准,对本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的行政执法案卷开展自评,要采取一卷一表(见附表1)的方式逐卷
进行评查,评查面不得低于80%。各行政执法部门在自评工作结
束后,要对本部门案卷评查工作进行总结,并于9月10日前将案
卷目录(见附表2)、案卷评查工作表、案卷评查统计表(见附表
4)及评查工作总结报送县政府法制办公室。没有某类执法权或虽
有执法权但未实施执法行为而无案卷的部门,要在案卷目录备注
栏内作出说明。
(三)抽查阶段(9月11日至9月30日)。县政府法制办从
行政执法部门上报的案卷目录中指定案卷进行抽查,并准备迎接
市政府法制办的再次抽查,相关部门要报送指定抽查的案卷和案
卷交接清单(见附表3)。
(四)整改阶段(10月1日至10月20日)。各行政执法部门
对于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进行归纳梳理,认真查找
原因,制定整改方案,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整改。县政府法制办就
市、县抽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责令相关部门进行限期整改。
五、评查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充分认识开
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将此项工作列
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靠实工作责任,确保案卷评查工作不走过场,按期完成工作任务。
(二)严格标准,认真评查。各行政执法部门要高度重视行
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机构,选择有
经验、懂法律、负责任的人员具体负责行政执法案卷的整理及评
查工作。要按照要求制定详细的评查内容和标准,逐卷严格进行
评查,认真查找问题,确保评查的案卷经得起市、县抽查的检验。
(三)认真总结,整改提高。评查工作结束后,各行政执法
部门要对行政执法案卷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总结,并对市、县
抽查中发现的问题采取得力措施予以整改。县政府法制办将对各
行政执法部门的评查工作做出综合评价,及时进行反馈和通报,并将其作为年度依法行政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的依据。
附
1、案卷评查工作表;
2、案卷目录;
3、案卷交接清单;
4、案卷评查统计表。
二○一一年八月一日
主题词: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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