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党内监督整改措施(精选7篇)_加强党内监督的对策

2021-10-06 整改措施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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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强化党内监督发展党内民主

强化党内监督发展党内民主

着力构建民主开放的党务公开工作新机制

————毕节市七星关区党务公开工作经验交流材料

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中推行党务公开的实施意见精神,毕节市七星关区从本地实际出发,在认真总结近几年来推行党务公开取得的经验和成果的基础上,围绕发展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加强党内监督和党内基层民主建设,对党务公开工作进行了认真的探索和实践。

一、主要做法

(一)理清强化党内监督、发展党内民主的工作导向

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解决了“为什么要开展党务公开”的问题。党务公开是一个新举措,思想广泛统一才能顺利推行。我区及时成立了党务公开领导小组,确定了党务公开的工作重点,召开党务公开工作动员部署会,广泛达成共识。

二是及时出台工作实施方案,解决“党务公开工作怎么做、谁来做”的问题。制定《关于在全区党的基层组织中推行党务公开的实施方案》,明确了服务大局、发扬民主、积极稳妥、统筹兼顾、分类指导五项原则,提出“三级联动、强化重点、整体推进、务求实效”的工作要求,界定了党务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时限等重点环节,为形成“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纪委协调监督,群众积极参与”的整体格局打下了良好基础。

三是确立了衡量工作成效的标准,解决“党务公开要达到什么目标”的问题。一看是否增强了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二看是不是改善和密切了党群和干群关系,三看是不是调动了各方面的积极性。要求各单位努力追求五个转变,即工作态势由任务向要务转变,公开内容由务虚向务实转变,干部廉洁由自律向自律与他律相结合转变,群众由怀疑观望向信任参与转变,决策由经验决策向科学决策转变。

四是把握党务公开的核心,解决“必须公开什么”的问题。加大贯彻力度,按照上级有关精神和要求,明确界定各级党务公开的内容与层次。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宣传中央的要求和部署,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基层党务公开取得的成效、经验和先进典型等,把市西办、海子街镇、八寨镇等6个乡镇办事处和文体广电旅游局、林业局等5个区直部门作为党务公开示范点,树立典型,示范带动。抓住各单位“一把手”这个关键,引导领导干部带头公开、支持公开。加大督查力度,由区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建立督查队伍,做到党务公开延伸到哪里,督查工作就开展到哪里。

(二)积极实施三级联动,形成互动并进的工作局面

我们的工作思路是:“三级联动、强化重点、整体推进、务求实效”。“三级联动”,就是同时开展区、乡镇办事处和行政村(社区)三级党务公开工作;“强化重点”,就是强化一些职能职责部门的党务公开工作;“整体推进”,就是在强化重点单位的基础上,实行整体联动,拓展开展党务公开工作的覆盖面;“务求实效”,就是在公开内容、程序、形式和时限等重点环节上谋实招、求实效、创特色。为落实这一思路,强化了以下举措。

一是在组织领导上形成联动。成立由区委副书记任组长,纪委书记、组织部长任副组长,纪检、组织、宣传等部门协同配合的区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纪委监察局,统一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评议全区党务公开工作。同时,要求各部门单位都建立了由党组织“一把手”为组长的党务公开领导小组,落实工作班子和人员。

二是在分工协作上形成合力。纪委承担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内容的公开任务,协调和督查全区党务公开的序时进度;组织部门负责全区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党员队伍、人才队伍和基层组织建设等方面党务公开的组织实施;区委办公室负责综合指导、督查督办以及区委重大决策、决定、决议等情况公开的组织实施;宣传部门负责加强舆论引导和监督全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方面党务公开的组织实施;各乡镇办事处党委和区直各单位党组织负责本部门党务公开工作以及所辖各村级党组织、部门、企业、学校、医院、社区党务公开的安排、部署、检 1

查、指导与督办工作。

(三)加强健全制度,为党务公开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一是建立督查制度,聘请党务公开监督员,特别是聘请“两代表一委员”、离退休老干部、无职党员代表担任党务公开监督员,对党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等提出合理化建议,及时收集、反馈党员、群众的建议和意见,向党员、群众宣传党务公开的内容,促进党员、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的落实。区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地开展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二是建立责任考评机制。把党务公开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内容,强化检查考核,促进工作落实。

三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不按规定公开或弄虚作假的,批评教育,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四是建立党务公开资料归档制度,认真记录和保存历次党务公开内容、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办理落实情况等党务公开相关资料,并及时归档,以便党员、群众进行监督和查询。

五是建立信息收集处理与反馈机制。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集中反馈”的原则,各级各部门建立了党务公开信息收集制度、处理制度和反馈制度。定期对党务公开意见箱、来信来访来电记录、电子信箱等反馈的信息进行分类梳理,针对不同问题认真加以解决,并将办理结果进行再公开、再反馈。

六是建立成果运用与转化机制。在收集处理信息的基础上,不断加大吸收采纳转化党员群众意见建议的力度,对一些切实可行的做法和经验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以党务公开的制度化促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规范化,以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成果检验党务公开的成效。

(四)突出重点活化形式,确保党务公开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一是全方位搭建平台,多形式进行公开。全区各级党组织统一制作了庄重、大方、实用的公开栏和意见箱,并面向社会公开“热线”电话,一些单位扩展了党务公开的场地,建立起党务公开墙,有条件的单位还购置了电子屏等硬件设施,建立了党务公开网等,构建起全方位的“墙、栏、屏、网”相结合的基层党务公开工作载体。在公开形式上力求鲜活多样,本着简便易行、灵活多样、方便群众、便于操作的原则,根据不同的公开内容灵活确定公开形式。通过设置党务公开栏,召开会议,印发文件、简报,设立网站,新闻媒体播报等方式进行日常公开;通过开通领导热线电话,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实行民情恳谈制度等方式进行互动公开;通过设置“点题栏”、“回音壁”等方式,收集党员群众需要了解的党务情况及意见建议进行点题公开。同时,根据公开内容的不同,实行定期公开与不定期公开相结合。坚持固定内容长期公开,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热点问题及时公开,重点事项适时公开,既要体现时限性和有效性,也要体现经常性和动态性。对于重大或复杂性的工作,根据公开后反馈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必要时再次公开。

二是积极稳妥推进,注重取得实效。坚持自上而下指导和自下而上探索相结合,坚持先党内后党外,循序渐进原则,讲求实效,防止形式主义。党内事务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等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外,都最大限度地予以公开,不回避矛盾和问题,不避重就轻、避实就虚,不做表面文章。公开内容力求真实、具体,公开形式力求多样、便捷,并保证党务公开的时效性和经常性。对比较重大和敏感的决策事项,采取征求意见、网络信息平台互动等形式集思广益,在公开结果的同时,对决策过程进行公开,着力提高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区委领导班子以身作则,将班子成员年初分解的目标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年度工作目标进展完成情况等及时公开,保证了党务公开工作的高起点、高标准。

三是突出公开重点,加强分类指导。各级党组织紧紧围绕全区经济发展的中心工作,以党员和群众关心的问题为重点,结合各自实际,进一步拓展党务公开的内容。结合抓好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十一五”规划完成和“十二五”规划制定情况、新农村建设、“创先争优”、“三个建设年”和“四帮四促”活动等重点工作,深入推行党务公开,促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在公开工作中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加强分类指导,及

时总结实践经验,提高全区党务公开工作的水平和成效。

四是注重党务公开与其他公开统筹兼顾,平衡发展。把党内公开与对外公开相结合,与政务、村务、厂务公开相结合,与构建惩防体系相结合,使党务公开与相关工作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形成既向广度推开,又向深度发展的“大公开”格局。同时,正确处理好党务公开与政务、村务、厂务公开的关系,不以政务、村务、厂务公开代替党务公开,更不使党务公开削弱政务、村务、厂务公开,努力形成互为补充、相互促进、不断完善、共同发展的良好机制。

二、工作成效

去年以来,全区各级各部门共建立统一规范的党务公开栏671个,召开研讨会和征求意见座谈会540余次,共收集、处理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的意见建议1872条,聘请“两代表一委员”、离退休老干部、无职党员代表1370余人为党务公开监督员,建立党务公开示范点93个,对党的基层组织开展党务公开工作评议77次,全区的党务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成效初显。

一是维护了党员民主权力,党员群众参与党内事务积极性得到充分调动。开展党务公开,将党内重要事项向党员和社会公开,增强了党组织工作透明度,进一步扩大了党内民主,维护了广大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充分调动了广大党员群众参与党内事务的积极性。二是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一些热点难点问题得到了较好解决。由于对群众关心的问题实行了公开,群众享有充分的知情权,监督权也得到了有效发挥,群众原来带有的疑虑、容易引发矛盾的一些问题,通过公开得到较好解决。

三是加大了源头治腐力度,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得到显著加强。坚持从实际入手,公开群众关心的重大决策和热点难点问题,公开容易出现以权谋私、滋生腐败的事项,主动接受广大党员和群众监督,使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在公开中自律,加大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力度。

四是提高了党的执政能力,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程度得到了逐步提高。通过党务公开,增强了党务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了党内外的民主和团结,在重大决策、干部选拔任用、后备干部培养、发展党员等重大事项上,避免了凭经验决策、少数人说了算、民主程度不高的现象发生,拓宽了党内民主渠道,提高了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程度。

三、存在的不足与下步打算

从总体上看,我区在党务公开中进行了一些积极探索,也取得了一定实效。但也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工作的认识程度不够高,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强,监督的力度还不够大;二是个别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对党务政务公开的重要性缺乏深刻认识,有应付差事思想;三是有的单位只注重常规性工作的公开,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公开不够及时;四是在推进党务政务公开规范化、科学化、经常化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探索、完善。下一步,将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加强教育,提高思想认识。认识的深度和广度,决定了工作的力度和进度。我们要利用宣传、培训、座谈、理论研讨等形式,加强教育引导,消除思想障碍,增强党员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党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创造良好的思想基础。

2、规范管理,建立长效机制。强化制度建设,严格规范运行,是党务公开长期深入开展的重要保障。我们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纪委协调监督、部门通力协作、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促进党务公开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继续完善党内各项监督制度,积极探索能够充分体现党员对党组织、党组织对党员的双向监督机制,重点是建立党务公开反馈和投诉处理机制,通过设立党务公开意见箱、热线电话,直接受理和解决党员群众的意见、投诉和质询,把党务公开工作办好办实。

3、强化督查,实施责任追究。搞好检查督促,是抓好落实的有效手段。要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党务公开监督体系,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促进党务公开有序、有效地良性开展。同时,我区去年已经把党务公开工作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范围,要进一步加强责任追究,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奖惩的重要依据。

党务公开工作是一项长期、系统的工程,也是一项探索性的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总结经验、积极探索、积聚智慧、创新工作,把党务公开工作做得更好,更有实效,促使我区党务公开工作逐步走上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发展轨道。

第2篇:强化党内廉政制度监督检查

强化党内廉政制度监督检查和反腐倡廉

工作

1、监督检查遵守政治纪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检查党员干部遵守党的方针政策,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情况,监督党员干部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监督检查落实科学发展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引导党员干部正确处理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近期发展和长远发展的关系,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妨碍科学发展、影响社会稳定、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2、监督检查廉政自律情况。检查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准则》执行情况。检查党员干部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情况,纠正和处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以赌博和交易等形式收受财物,清理和检查以多种名目私设的“小金库”,违反规定买卖股票和在住房上以权谋私,以及违反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有关规定等行为,促进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奉公守法、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办事。

3、监督检查落实党内民主和监督制度落实情况。检查落实《党内监督条例》情况,落实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诫勉谈话、函询等制度情况,落实党组议事规则、执行民主决策程序,在重大决策、重要 1

事项安排、重要干部任免和大额资金使用上坚持民主决策情况,以及在干部选拔任用前征求纪检监察机构意见等情况,纠正违反党内民主和监督制度的行为。

4、监督检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检查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和反腐倡廉工作分解和落实情况,督促个股室主要负责同志承担起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加强对落实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对重视不够、敷衍塞责或存在重大问题的单位,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二○一○年三月二十日

第3篇:严明纪律规矩 强化党内监督

严明纪律规矩 强化党内监督

严明纪律规矩 强化党内监督

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靠什么管?凭什么治?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要靠理想信念,靠严明的纪律。在六届州纪委六次全会上,州委书记张政强调,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以更高的标准尊崇党章、敬畏党纪,在守纪律讲规矩上以身作则,发挥表率作用。

严明纪律规矩,首要的是严明政治纪律。党的纪律是多方面的,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全州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增强政治警觉性和鉴别力,时刻绷紧政治纪律这根弦,坚持党的领导不动摇,贯彻党的路线方针不含糊,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向党中央看齐,向习近平总书记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始终忠诚于党,始终对组织坦诚,始终正确对待权力,始终牢记政治责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绝对一致。

严明纪律规矩,要把纪律和规矩刻印在心、力践于行。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下大气力建制度、立规矩,更要下大气力抓落实、抓执行。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从立规矩开始,制定八项规定,陆续出台一系列制度规定,特别是出台执行《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修订实施《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处分条例》,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制度利器。要让利器发挥作用,不能只说在嘴上、写在纸上、贴在墙上、摆在书桌上、锁在抽屉里,这样制度就会成为稻草人、纸老虎。要以“六大纪律”为尺子,以眼里不揉沙子的较真劲,以脚下没有迈不过的坎的拼闯劲,敢于担当、敢于较真、敢于斗争,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坚持高标准和守底线相结合,使管党治党真正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带头学深悟透,转变工作理念,严格按照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的原则、标准和程序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执行到位。对违反制度规定踩“红线”、闯“雷区”的行为,要零容忍,发现一起就坚决查处一起,使纪律规矩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严明纪律规矩,要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党内监督。要强化党委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各级党委要以纪律处分条例为准绳,建立严格规范的权力配置和制约机制,加强领导班子成员的相互监督,提高监督针对性,规范权力运行。广大党员干部要增强党性,出以公心,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自我批评要一日三省,相互批评要随时随地,努力让批评和自我批评成为党内生活的常态,成为每个党员干部的必修课。要发挥巡查监察的监督利器作用。以党的“六大纪律”为标尺,重点检查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着力发现腐败、纪律、作风和选人用人方面的突出问题,更好地发挥震慑、遏制、治本作用。要积极推进派驻监督全覆盖,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重点监督驻在部门单位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履行管党治党责任、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贯彻中央、省委和州委决策部署、廉洁从政等情况,把监督的关口移到最前沿,把执纪触角延伸到最前端,把问责的板子拍打到最前面,力争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防止小错酿成大祸,真正维护纪律的严肃性,体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性,防止党员干部从“好同志”沦为“阶下囚”。

纪律是铁,谁碰谁出血;规矩是钢,谁撞谁受伤。纪律不严,从严治党无从谈起,党内监督更无所遵循。各级党组织要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用铁的纪律和刚性执行,真正把纪律规矩挺起来、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不断激发全面从严治党的正能量。

作者:周继伟

第4篇:强化党内监督的途径、方式及对策措施研究

强化党内监督的途径、方式及对策措施研究

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建设廉洁政治的重大任务,要求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党员干部普遍认为,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发出了建设廉洁政治的动员令,也为实现“三清”目标绘就了路线图。党内监督是我们党始终保持自身先进性的重要武器。党的十八大报告进一步强调:“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加强民主监督〃〃〃〃〃〃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这表明,贯彻落实好党内监督条例是当前和今后加强党内监督的重点工作。探索加强党内监督的有效途径、方式及对策,必须把握监督的基本规律,从监督的有效性、机制、体质和制度等方面统合思考。

一、目前党内监督存在的问题

党内监督在党的自身建设中具有重要的作用,长期以来,我们党十分重视党内监督。但部分领导干部由于认识不到位,治党不严,加上监督制度、体制不够完善,监督指向失衡,监督机构缺乏独立性等等,党内监督还存在不少问题。

(一)监督认识不到位。改革开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一些地方和单位的党组织和领导没有把党内监督放到应有的位臵,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疏于教育、疏于管理、疏于监督。不能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党的建设的关系,党不管党的问题严重存在,致使党内不正之风、腐败现象时有发生。个别领导干部对党内不正之风不闻不问、麻木不仁。有些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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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不讲正气,“好人主义”盛行,因为是“熟人”、“名人”、“亲人”、“有背景的人”,而放弃党性原则。

(二)监督执行困难。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高度重视制度建设,制订了一系列重要规章制度,党内无制度可依的局面已不复存在。但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原有的制度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制度不配套、不系统。二是制度不科学,缺乏操作性。如有些制度过于抽象笼统,缺乏具体的实施细则,执行中比较困难。有些制度只有定性规定,没有定量规定,执行中弹性过大。有些制度只是实体规定,缺乏必要的程序规定,执行中的随意性太大。这些都不易监督。

(三)监督指向失衡。我国是以上级党委为领导中心的权力辐射体制,上级是下级的全权领导者、管理者,同时,也是最具权威的全能监督者。实际中,高度重视自上而下的监督,忽视平衡制约的监督和自下而上的监督,造成了不少监督环节的“空档”和误区。如党内党员对党的组织监督、全委会对常委会的监督、党的下级组织对上级组织的监督、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的监督、纪委对同级党委的监督等等很难到位。但作为一个民主的执政党,其党内监督应形成自上而下、平衡制约和自下而上的立体网络。

(四)监督机构缺乏独立性。党的十二大确立了党内执行机构与监督机构同由党的代表大会产生的方式,但监督机构并不是向产生它的代表大会负责,而是向同级执行机构负责。上 — — 2

级纪委对下级纪委仅是业务指导关系,而同级党委却对同级纪委实施全面领导,从人事任免、人员编制、经费乃至一系列问题,都由同级党委统筹安排。因此,实际上纪委只是同级党委的执行部门。这种组织上的粘连关系和指导与领导强弱不等的运行方式,也决定了纪委很难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大权在握的党委“一把手”实施真正的有效监督。同时,同级党委的主导作用,势必造成来自同级的干预,掣肘太多,事事请求汇报,严重影响执纪的公正性。虽然按规定,上级纪委可以监督下级党委负责人,但由于距离远,弹性大,监督功能趋于弱化,只要不发生重大问题,上级对下级往往形同“虚监”。

二、强化党内监督的有效途径和方法

(一)坚持、完善、落实民主集中制。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指出,“坚持民主集中制是强化党内监督的核心。”当前,党内集中不够和民主不够的问题同时存在,必须坚持、完善、落实民主集中制,把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有机结合起来,把上级对下级、同级之间以及下级对上级的监督充分调动起来。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做到自我批评一日三省,相互批评随时随地,真正让批评和自我批评成为党内生活的常态。

(二)做好监督体系顶层设计。习近平总书记还强调,“要把党内监督同国家监察、群众监督结合起来,同法律监督、民主监督、审计监督、司法监督、舆论监督等协调起来,形成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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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合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此,要廓清党的纪律监督和巡视监督、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政府的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检察院和法院的司法监督、民主党派监督和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等在整个社会监督体系中所处的地位、功能、责任,以及所担负的监督任务内容、方式和程序,完善监督运行工作流程,凝聚全党全社会监督的合力。要调整党和国家专职监督机关的职能定位,建立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做到有权必有责、权责要对等、履责须到位、失责受追究。建成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察、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等各司其职、协调沟通、紧密配合、严谨周密的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监督体系的综合优势和整体效应。

(三)健全监督法规制度体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围绕责任设计制度,围绕制度构建体系,强化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做到责任清晰、主体明确、制度管用、行之有效,并加强同党内其他法规的衔接,把制度框架确立起来。”增强监督法规制度的科学设计和安排,一方面要及时查漏补缺、修订完善,提高适应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另一方面要加强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有机衔接,做到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用纪律管住大多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提高监督制度效能,降低执政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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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提升监督机制的科技含量。积极搭建“互联网+监督”平台,运用数据库、网络编程等,把过程控制理念引入对权力运行实施监督的制度设计、监督信息资源共享、监督工作流程再造之中,实现不同渠道、不同手段、不同方式的衔接配合,在各种监督主体和力量之间形成新的工作形态,加快从传统监督向科学、全程、全面监督转变,切实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真正为监督插上科技的“翅膀”。

三、加强党内监督的对策

加强党内监督,必须提高认识,加强党的领导,把纪律检查工作落到实处;完善适应新形势下的各项党内民主制度和运行机制;建立和健全党内权力监督、相互制衡的制度。

(一)提高对加强党内监督的认识。立党为公,是党的作风建设的根本目的,加强党内监督,纠正党内不正之风,克服消极腐败现象,是党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党的作风关系到党的形象,关系到人心向背,关系到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我们党是执政党,我们必须认识到,党执政时间越长,越要抓自身建设,越要从严要求党员和干部,越要加强党内监督,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我们必须引起高度重视,真正把党内监督放到应有位臵,发挥其积极作用。要通过全党的努力,把党内监督全方位地贯彻于党建各个环节之中,真正做到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对于一个执政党,在执政过程中,虽然把经济搞上去了,但如果党内监督不严、— 5 —

党风不正,自身腐败问题严重而又无力克服,最终必然败坏党风,丧失民心,亡党亡国。同时,加强党内监督也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作为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只有一心为公,才能取胜于民。不加强党内监督,执政党的地位就可能丧失,党就有可能走向自我毁灭。

(二)加强对党内监督的领导,把纪律检查工作落到实处。各级党委要加强对党内监督的领导,增强责任感,自觉担任起党内监督、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的神圣职责。一是各级党委一定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始终把党内监督、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关系全局的大事来抓。要把党内监督纳入党委工作的整体格局中,统一部署,有针对性地提出工作思路、目标和任务,采取有力的措施解决党内监督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深入研究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对外开放条件下党内监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特点和规律,探索和掌握加强和改进党内监督的新办法、新措施。二是要完善党内监督,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领导机制,形成全党动手抓党内监督、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格局。江泽民同志指出:好的体制,可以有效地预防和制止腐败现象的发生,反之,不好的体制则会导致腐败现象的滋生和蔓延。各级党委要发挥好总揽全局,协调各方面作用,把各种力量调动起来,把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发挥出来,使党内监督、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领导机制有效运转起来,形成良好局面。三是加强对纪检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要支持 — — 6

纪委全面履行职责。各级纪律检查机关是党的监督机关,在党内监督、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肩负着重要使命。各级纪委要从整体上把握党章赋予的各项职责和任务,通过协助党委加强党内监督、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纯洁党的组织和队伍,保持党的先进性,真正取信于民。

(三)建立健全党内各项民主制度,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完善党内政治生活,建立和健全各项制度尤为重要,因为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正如小平同志指出的: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要以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为基础,以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和党的委员会制度为重点,从改革体制、机制入手,建立健全充分反映党员和党组织意愿的党内民主制度。当务之急是要建立健全以下党内民主制度:

一是建立健全党员民主权利的保障制度。党员民主权利的实现程度是党内民主发展程度的标志,也是党内监督的基础。如果党员对了解、参与和决定党内事务的权力都徒有虚名,谈何监督呢?因此,一个政党要实现真正民主,充分发挥党员的民主监督作用,必须建立在党员民主权利的充分实现和保障的基础之上。建立健全党员民主权利的保障制度,就是通过党内立法的形式,对党员了解、参与和决定党内事务的权利作更为具体的规定,对侵犯党员民主权利的行为做出具体的惩罚规定,— 7 —

并建立健全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行使的专门机构,以确保党员民主权利的行使。

二是健全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党的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发展党内民主和党内监督的最基本形式和制度。但目前党的代表大会制度还不完善,尽管党章对党的代表大会的职权作了明确的规定,但因缺乏相应的保障制度难以落到实处。建立健全党的代表大会制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党的代表大会职权行使制度,要合理划分党的代表大会与党的全委会、党委常委会、党委书记办公会、党的工作会议和党的扩大会议的职权。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度。我们党在八大党章中规定,从中央到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实行常任制。小平同志曾在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中指出: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的最大好处,是使代表大会可以成为充分有效的最高决策机关和最高监督机关,它的效果是几年开一次会或每次重新选举代表的原来制度所难以达到的。但因种种原因迄今未能实现。从20世纪80年代末开始,中央有关部门先后在11个市、县、区进行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试点工作。实践证明,实行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有利于调动党代表参与党内事务的积极性,有利于加强党内民主监督,推进领导机关、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是实现党内民主和党内监督的有效形式。

三是建立健全党委会工作制度。党内监督反映到党的领导体制上,就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只能实行严格的集体领导的委 — — 8

员会制度。党的各级委员会作为党的各级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执行机构,特别是党的各级常委会,在事实上成为拥有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的高度集权机关。一方面要完善党委内部议事制度,真正做到“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党委会、党委常委会、党委书记办公会的制度和运行机制。

(四)加强党内权力监督和相互制衡,完善党内监督机制。执政党掌握着领导国家和社会的权力,要确保权力正向运行,而不是负向运行,必须实行监督和相互制衡,必须完善党内监督机制。

一是要建立健全党内权力相互制衡的机制。即将党内权力分为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决策权由党的各级代表大会行使,执行权由党的各级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党委会行使,监督权由党的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同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行使。为确保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的相对独立和相互制衡,要建立健全党的代表大会的决策制度、各种决策执行和日常工作制度、决策和执行监督制度、三套机构的工作人员互不兼职制度,等等。

二是要建立健全以权力制约权力的机制。实践证明,有权者常滥用权力,因此,应以权力制约权力。加强党内监督,要赋予行使监督权的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拥有依法治党的更高权力,即中纪委对党的全国代表大会负责,拥有至高无上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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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包括上至总书记、政治局常委,下至普通党员都受监督,并拥有依法独立行使查处的权力。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由中纪委直接领导和管理,与地方党委完全脱钩,实行垂直领导。同时,要将审计、监察、反贪和渎职等职能和权力归为党的纪委,由党的纪委统一行使。

三是加强对监督者实行监督的机制。监督机构拥有至高无上的监督权,同样也有可能滥用监督权。因此,必须加强对监督者的监督。一方面,要赋予全体党员、党的代表监督监督者的权利,并建立健全相应的监督制度和运行机制。另一方面,要赋予全体人民、各个政党、人民团体、新闻媒体监督监督者的权利,并建立健全相应的制度和机制。再者,建立健全党的纪律监督工作向党的代表大会报告、监督人员(主要领导)向党的代表大会负责和述职、全体党员和党的代表罢免监督人监督职务的制度和机制,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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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心得体会:强化党内监督 营造清风正气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心得体会:强化党内监督 营造清风正气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心得体会:强化党内监督营造清风正气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指出,监督是权力正确运行的根本保证,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举措。必须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党内不允许有不受制约的权力,也不允许有不受监督的特殊党员。党的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决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对涉及违纪违法行为的举报,对党员反映的问题,任何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都不准隐瞒不报、拖延不办。涉及所反映问题的领导干部应该回避,不准干预或插手组织调查。

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党内监督工作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和预防腐败的关键措施,《党内监督条例》的颁布实施,为我们加强党内监督提供了依据,指明了方向。在工作中,要抓住工作重点,改进监督方式,力求实际效果。要紧紧抓住制度建设这一重点环节,在制定和落实有关监督制度上下功夫、想办法,走通过制度建设加强规范约束的党内监督之路。要重申和完善严格控制公款外出考察学习、严禁公款相互宴请和收送现金、有价证券以及加强财务管理、深化廉政教育等方面的有关规定。同时要加强对有关制度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搭车旅游、隐瞒不报或少报个人重大生活事项、违规报销费用等行为,切实将有关制度规定落到实处。

重视党内监督问题是我们党一贯的思想,各代党的领导人十分重视这个问题,指出要加强党内思想教育,从国家制度和党的制度上做出适当规定,便于对党组织和党员进行严格的监督。党的十届四中全会做出了加强党的建设的重大问题、提高完善党内监督和制定党内监督条例的决定。监督条例的出台,顺应新时期下党的建设的新形势和新情况,对加强党的建设和执政能力起到不可忽视的作用。

《党内监督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对于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对于提高我们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党员和领导干部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对于保持党的先进性、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我们要通过不断的学习,全面、准确地理解和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思想素质,提升自己的判断能力和思想觉悟,做一名忠诚、干净、担当的党员。

第6篇:严格党内生活强化党内监督心得体会(写写帮整理)

严格党内生活强化党内监督心得体会范文

篇1:严格党内生活强化党内监督心得体会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贯彻落实好这两个条例,对于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发展党内民主、严明党的纪律,进一步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两个条例的颁布施行是新时期我们党的建设理论和实践发展的重要成果。

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展开以来,党内政治生活得到明显加强。但是,随着社会环境和条件的变化,一些消极的东西不断渗透到党内政治生活中来,党内生活不经常、不认真、不严肃的问题依然存在。有的党组织软弱涣散,政治性淡薄、原则性缺失、战斗性减弱,一些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游离于党组织之外。有的好人主义盛行,民主生活会流于形式,批评和自我批评开展不起来,思想交锋“你好我好”,甚至搞变相表扬、相互吹捧那一套;有的自由主义泛滥,把个人凌驾于党组织之上,搞个人说了算,主要领导“一言堂”,班子其他成员“看脸色”,工作决策“一致通过”,出了问题集体负责,破坏了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

两个条例对党内监督和处分问题,作了细致的详尽的规定,尽管尚有不尽如人意之处,但只要认真贯彻,仍能对加强党内监督、发展党内民主,发挥积极的作用。特别是把两条例公之于众,使党内监督和纪律处分能置于人民群众的众目睽睽之下,为贯彻执行提供了一个可靠的保证。

强化监督是维持党的生机和活力的有效保证。一个执政党,特别是像中国共产党这样掌握绝对权力的执政党,如果没有强有力的监督措施和相应的纪律处分,就不可避免地会腐败丛生,最终导致被人民抛弃。一个时期以来,日益腐败的现象已经引起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不满,加强监督、严肃处理违纪党员,已成了刻不容缓的紧急任务,两个条例的制定正是适应了形势的这一需要。《监督条例》规定:“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党内监督要与党外监督相结合。”《监督条例》用了接近一半的篇幅来确立加强党内监督和党内民主的具体制度,如重要情况的通报和报告制度、党委常委和纪委常委的述职述廉制度、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制度等等,为党内监督和党内民主提供了制度保证。《处分条例》则是一个更有针对性的党内法规,它针对十多年来到处滋生的各种各样以权谋私的贪污腐败行为,和近几年来颇为普遍的失职渎职、侵犯人权的现象,做出了处分的具体规定,为惩治贪污、遏止腐败提供了法规的保证。在今后的党内生活中,只要认真贯彻执行这两个条例,就可以改善党的形象,恢复并增强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把党的领导提高到新的水平。

严格党内政治生活,领导干部是关键。上行下效,源清流洁。党员领导干部的行为关系党内生活的质量,具有重要示范和导向作用。领导干部要坚持以上率下,带头贯彻民主集中制,带头强化监督约束,带头执行各项纪律,带头发扬民主作风,生活在“一班人”之中,不凌驾于“一班人”之上;高人一筹,不高人一等;用好一票之权,不搞一人专断,营造健康民主的党内生活氛围。

两个条例都是防范性的党内法规,一个防范于未来,一个处置于事后。而要从根本上保证党的健康和生机,就必须改革党的领导体制,加强党内民主。

篇2:严格党内生活强化党内监督心得体会

党内监督是指党内政治生活中,党员之间、组织之间,党员与组织之间按照党章党纪的有关规定,从思想、纪律等方面,对党组织和党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规党纪情况的监督和督促。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搞好党内监督,才能保证党内民主,从而不断地巩固党的执政地位。

党内监督严格地说来是一种自觉的、主动的过程,是在党内组织内部范围内,依靠党自身的力量实行的自我约束和完善,强调的是通过党自身的力量解决自身的问题。党内监督就其政治含义而言,它是一种预防的机制,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重要手段。

加强党内监督是反腐倡廉的关键环节。我们党是执政党,执政党的党内监督,关系到执政权力的正确行使,人民的根本和人心向背,党的阶段基础和群众基础的不断巩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很重要的是要通过加强党内监督,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的凝集力和战斗力,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

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近几年虽然党内监督的力度不断加大,也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但在党内监督上,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一些领导缺乏党内平等的民主意识,自持位高权重,凌驾于党组织之上,只许自己监督别人,不许别人监督自己。而腐败现象又恰恰发生在这些领导干部的身上。二是监督不了。一些领导干部往往是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集一身,“党的领导”变成“个人领导”,最后的结果必然是“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三是无力监督。现行的纪检监察机关是实行双重领导体制,作为上级监督下级容易,而下级监督上级就很难。就出现人们常说的上级监督下级太远,下级监督上级太难,同级监督太软,法纪监督太晚,舆论监督太泛的现象。极易造成失监、失察、失真的现象,甚至出现所谓的监督“真空区域”。四是监督渠道不畅。如在一些部门办事公开透明度不高,权力运作、重大事项决策、干部选拔等工作公开性不强,公开范围不广泛,干部群众获取信息还存在不对称问题,致使在行使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方面受到限制。

针对上述所存在的问题,应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一是要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党内监督意识,努力营造主动监督、乐于监督、支持保护监督的浓厚氛围。二是突出监督重点,强化监督的综合效果。要突出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领导队伍负责人是党内监督的重点,要通过合理的分权,强化内部制约,变“集权”为民主决策,杜绝少数大包大揽,个人说了算现象。同时要强化对腐败多发部位、环节和重点领域的监督,积极探索、寻求规律,完善制度,防止因垄断等而引发权力滥用问题。要在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的全过程中实施监督,把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有机地结合起来。三是要完善监督体制,提高监督的内在权威。首先积极报开展巡视工作,实现巡视监督与信访监督的相互结合,巡视情况与干部考察的相互勾通,巡视成果与廉政档案的综合利用,推进巡视工作的规范化。其次要积极探索建立以上级纪委监察机关领导为主,同级党委领导为辅的体制,保证纪检监察机关相对独立地实施监督检查权。同时要进一步扩大纪检监察机关的职权范围,改变纪委对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的违纪只有初核权、没有立案权的现状,真正赋予纪检监察机关对违纪案件独立的立案权,检查权和处分权,不断增强纪检监察工作的权威性、独立性。

篇3:严格党内生活强化党内监督心得体会

今年2月,党中央公布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干部严格遵照执行。通过参加市纪委举办的《条例》专题讲座和工委组织的市直机关两个《条例》培训班的学习,使我对两个《条例》有了一定的认识,就学习和领会两个条例精神实质,谈点自己的认识和体会:

一、对两个《条例》的理解和认识

两个《条例》的实施,是我党理论实践发展的重要成果,坚持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体现了党内民主,加强了党内监督,保障了党的权利和先进性。两个《条例》作为党内加强纪律建设的配套措施,内容上是互相补充、互相配合的,总的共同点就是要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加强党的法规和制度建设,又各有特点、各有侧重。党内监督条例侧重于事前监督,监督对象是各级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和各级领导班子的主要负责人。纪律处分条例侧重于事后的处理,适用范围主要是违犯党纪,应该受到纪律追究的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这是一个不同的地方。还有一个不同的就是两个条例的依据和发源有所不同。党内监督条例总章规定是根据中国共产党的党章制定本条例,依据是按照党章。纪律处分条例规定按照党章和宪法法律结合党的建设的实际来制定的。

1、对《党内监督条例》的认识。党内监督不是一个新问题,党内制定一个党内监督的规范性文件,是党的建设的迫切需要,也是党内外强烈的呼声。首先,制定这个条例是全面推进党建工作的需要。十六大精神指出,要把我们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这个条例的制定,表明我们党在制度建设上有了新的进展和新的成果。其次,制定这个条例是我们严肃党的纪律、强化监督制约体制的需要。在我们党的建设中,要提高全党的整体素质,要规范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领导行为,要保持党的先进性,最重要的一条就是要实现党员的自觉性和组织监督制约相统一,要在全党提高自觉性的基础上,依法治党。第三,制定党内监督条例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的迫切需要。目前,我们党内党风建设和廉政建设的形势还很严峻,党风不正和腐败现象的蔓延,原因不外乎体制上的弊端、监督不力和纪律松弛这些方面。这个条例的出台,是我们党风建设的需要,是制度建设的需要,是反腐倡廉的需要。党内监督不是一个新问题,党内监督条例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的建设、领导机制和执政方式有了新的进展的情况下,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效率的历史性和必然性的产物。从党的历史看,特别是执政以后,重视党内监督问题是我们党一贯的思想,三代党的领导人十分重视这个问题,指出要加强党内思想教育,从国家制度和党的制度上做出适当规定,便于对党组织和党员进行严格的监督。党的十届四中全会做出了加强党的建设的重大问题、提高完善党内监督和制定党内监督条例的决定。监督条例的出台,顺应新时期下党的建设的新形势和新情况,对加强党的建设和执政能力起到不可忽视的作用。

2、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认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经过修订以后,内容更加全面和具体,本着落实三个代表思想与时俱进的精神,结合了新的形势,坚决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把我们党以往纪律处分方面的一些规定进一步条例化、规范化、具体化。新的条例经过实践并修改以后,对违纪的界限更加清晰,违纪的定性更加准确。明确指出了作为一个党员,一个党员领导干部,应该知道什么是可做的,什么是不能做的,如果做了不该做的,将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新条例中,很多条款注意了和法律法规的衔接,避免在操作中出现矛盾和抵触。如涉及到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对失职、渎职人员的认定,都考虑到国家法律的规定,并具体明确了违反党纪后接受处分的流程以及纪律处分和法律制裁之间的界限和操作规程,使纪律处分条例在实践中有很强的可操作性。条例坚持了从严治党,党员在党纪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针对社会反应必须严惩的一些违纪行为,如党员从事有偿服务、重婚、包养情妇等行为,从严从重处理。但条例同时注重保护每一个普通党员的权利,强调在定性量纪上对党员的处理要定性准确、证据充实,从事实出发,办成铁案,强调在程序上保护受处分党员的民主权利,不允许任何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和批准,对于扩大党内民主生活具有深远的意义。

二、学习两个《条例》的一些体会

首先通过对两个《条例》的学习,使我深刻的体会到,两个《条例》是我们党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举措。《党内监督条例》的颁布是中国共产党建党82年、执政54 年的第一部党内监督条例,甚至还是国际共运史上的第一部党内监督条例。这是我党反腐制度建党的一件大事,是党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也是开党内制度监督先河的重要里程碑,标志着我党党内监督从此进入规范化、制度化的新阶段。《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依据党章和宪法、法律,结合党的建设的实践,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回答了党的纪律处分方面一系列重大问题,是保证我们党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对维护党的章程、严肃党的纪律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发挥了重要作用。两个条例的颁布和实施一方面体现了我们党以民主监督的形式,保证党的队伍的纯结性,保证党的纪律的严肃性,另一方面通过将法律机制引入到党的队伍建设中,使执政党的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其次通过学习使我们看到,《党内监督条例》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它充分反映了全党意愿,集中了全党智慧,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转化为具体规定。《党内监督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对于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对于提高我们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党员和领导干部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对于保持党的先进性、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我们要通过不断的学习,全面、准确地理解和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思想素质,提升自己的判断能力和思想觉悟,做一名廉洁正直的党员。《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它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党从其诞生之日起,对党的纪律建设一直非常重视,历次党章都对党的纪律作出了明确规定。我们党如果没有严明的纪律作保证,就会失去战斗力,成为一盘散沙;全党纪律严明,朝气蓬勃,就能无往而不胜。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党面临着长期执政和改革开放的双重考验,需要认真解决好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两大历史性课题,在这样的形势下,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显得更为重要。作为一名机关党务工作者,通过学习和讨论,使我对两个《条例》的认识有所提高,因此我要根据两个《条例》的规定和要求,在抓好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的学习、贯彻的同时,注重加强自我约束,自觉遵守两个《条例》,能够正确运用两个《条例》,在监督别人的同时更要约束自己,把自己的言行举止规范到两个《条例》之中,为党、为社会做好自己的工作,贡献自己一份力量。

[严格党内生活强化党内监督心得体会范文]

第7篇:乡镇环卫强化整改措施

乡镇环卫强化整改措施范文

镇在县委县府的坚强领导下,今年以来。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动力,以推进干线公路和重点村街的整治作为突破口,按照“以点带面、以线带片、梯次推进、逐步深入”原则,高起点定位,高标准投入,全力落实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这项“惠民工程”名片工程”近期我工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二是全员发动,打响干线公路环境综合整治的攻坚战。省道和新、老3国道纵横贯穿我镇辖区,干线公路环境综合整治的任务重,压力大。对此,镇党委度重视,专门抽调了执法中队、镇建、工商、派出所等部门的骨干人员,组成了干线公路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小组,专职负责干线公路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从月份至今,累计清除干线公路两侧可视范围内的“五大堆”余处,拆除违章广告牌余处,占道经营、打场晒粮余起,违法搭建余起,涂白树木余株。

三是建章立制,构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长效机制。按照“突击制、长效管”的要求,镇里实行人员、制度、经费和奖惩四个到位,健全了环卫、园林、镇建、城管执法等队伍,提升了城镇建管水平;本着“党委政府指导、工作区督导、村居负责、户户参与”的原则,与各村居签订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书》,把整治任务落实到村,并指派专人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定期通报;出台《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奖惩办法》,将工作开展情况与村干部的工资、奖金挂钩,纳入村街年终千分制考核,激发了村街干部群众的工作热情;督促、帮助村里成立专门的卫生保洁队伍,定期开展集中专项清理整治活动,构建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长效机制。

经过半年多的集中会战,我镇的村容街貌已经有所改观,农民群众们切实分享到了发展的成果。但同一些先进地区相比,我镇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宣传氛围不够,农民群众们自觉参与环境综合整治的积极性不够,自觉维护环境卫生的意识浅薄;二是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资金缺口大,影响了工作的全面展开。

下一步,我镇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标准再提高,措施再强化,全力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农民群众是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主体,镇里将采取悬挂条幅、发放明白纸、入户讲解、广播电视、村街喇叭等老百姓喜闻乐见的形式,进一步宣传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政策和益处,让群众意识到整洁的环境需要大家共同维持,自觉地投入到城乡环境综合工作中来。

二是多方筹资,加大投入。建立多元化投资机制,按照“村里出一部分,镇里贴一部分,上级争取一部分”的原则,千方百计拓宽资金筹集渠道,确保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深入展开。

三是加强督导,强化考核。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各工作区书记任副组长、镇直有关部门共同组成的 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考核小组,定期对各村街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考核,确保人员到位,职能到位,责任到位。通过建立健全奖惩机制,激发各村街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常抓不懈,持之以恒。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在县委县府的坚强领导下,攻坚克难,奋发作为,争取全镇城乡环境面貌在年底大见成效,为创建文明生态新 做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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