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列费用整改措施(精选5篇)_虚列费用整改

2022-01-29 整改措施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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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多预提施工费用,虚列开发成本

终于来到成本了。成本这东西最难写,写浅了自己觉得不好意思,写深了自己还不会。再加上个所得税的条条框框在那里摆着,有的时候真不知道深浅了。

原问题:“

21、多预提施工费用,虚列开发成本。”

学习体会:

一、开发成本项目的设置

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企业在土地、房屋、配套设施和代建工程的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建筑安装工程费、配套设施费和开发间接费用等。

1、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

指因开发房地产而征用土地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土地征用费、土地闲置费、耕地占用税、劳动力安置费及有关地上、地下附着物拆迁补偿的净支出、安置动迁用房支出等,具体科目可设置: ⑴ 取得土地使用权

土地出让金、契税、补交地价、补偿合作方地价、以房换地的价值、印花税等; ⑵ 土地增用费

土地转让费、土地收益金、土地开发费、耕地占用税等; ⑶ 土地补偿费

劳动力安置费、拆迁补偿净支出、安置动迁用房支出、农作物补偿费、危房补偿费、周转房摊销等; ⑷ 其他

拍卖佣金、土地购置(拍卖、招标)费、土地交易费、土地开发权批复费、土地面积丈量测绘费、土地闲置费等。

2、前期工程费

指在取得土地开发权之后,项目开发前期的规划、设计、项目可行性研究和水文、地质、勘察、测绘、“三通一平”等前期费用,具体科目可设置: ⑴ 七通一平费

临时施工道路费、临时施工用水接入费、临时施工污水管接入费、临时施工用电接入费、临时施工用气接入费、临时施工办公电话接入费、临时施工办公网络接入费、场地平整费; ⑵ 临时设施费

临时办公室费、临时厕所费、施工场地围墙及门卫室费、临时场地占用费、临时借用空地租费、其他临时设施费; ⑶ 规划设计费

规划(方案)设计费、管线设计费、施工图设计费、幕墙专项设计费、装饰专项设计费、智能化专项设计费、景观专项设计费、规划设计模型制作费、效果图设计费、制图晒图赶图费、可行性研究费、方案招标费、方案评审费、综合管网设计费、排水方案设计费、其他专项设计费; ⑷ 行政规费及报建费

项目报建费、施工许可证费、规划管理费、拆迁管理费、审图费、价格评估费、渣土费、施工噪音管理费、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工程质量监督费、工程造价管理费、安全监督费、劳动定额测定费、招投标管理费、房屋所有权登记费、综合开发管理费、房屋所有权登记工本费、档案管理费、标底编制费、人防报建费、消防报建费、路口开设费、教师住宅基金、地籍地形图核地、抗震审查费地名费、劳动保险基金; ⑸ 大配套费

基础设施配套费、白蚁预防费、地方教育附加费、墙改专项基金、人防易地建设费、水增容、电增容费、煤气增容费;⑥ 水文地质勘察费

地质勘察费、水文勘察费、文物勘察费、拨地钉桩验线费、地下障碍物探测、环境评测费、施工放线费、水准测量工程测量、日照分析合同、工程波速测试、建设项目日照分析、工程测量交通分析费等;; ⑺ 测绘费

面积测绘、地形地貌测绘等; ⑻ 预算编审费

编制预算费、预算审查费等; ⑼ 其他

挡光费、挡光鉴定费、危房补偿鉴定费、危房补偿鉴定技术咨询费等。

3、建筑安装工程费

指项目开发过程中发生的主体内列入建筑安装预算内的各项费用,具体科目可设置: ⑴ 基础工程

土石方工程、地基加固处理费、桩基础、围护及支撑费等; ⑵ 主体工程

土建(结构)工程、土建(建筑)工程等; ⑶ 安装工程

强电工程、智能化工程(三表远传系统费用家居智能化系统费用)、弱电工程(背景音乐系统、电话系统、网络系统、有线电视系统)、室内电气系统费、给排水工程(自来水/排水/直饮水/热水)、消防安装工程、火灾报警工程、煤气工程综合布线系统、避雷接地工程、空调及通风工程、供暖供热工程(地板热/电热膜/分户燃气炉/管道系统/暖气片)、电梯及自动扶梯、门窗工程(室外门窗、入户门、防火门)、航空灯、室内停车设备、室内停车交通设施、其他安装工程费; ⑷ 装饰工程

室内精装饰施工(主要包括厨房、卫生间、厅房、阳台、露台的精装修费用)、室外精装饰施工(包括大堂、楼梯间、屋面、外立面及雨蓬的精装修费用); ⑸ 甲供设备/材料

消防设备、高低压配电柜、变压器、保温层、外墙涂料、瓷砖、窗、门、取暖设备/材料、电梯及自动扶梯、五金配件、家电、家具、厨卫用品; ⑥ 样板房装修

样板房建筑及装修、样板房内家具、样板房内家电灯; ⑺ 售楼处装修

售楼处建筑及装修、售楼处内家具、售楼处内家电、售楼处景观; ⑻ 建安监理费

建设监理费、安全监理费等 ⑼ 检验检测费

基坑监测、桩基检测费(静载)、桩基检测费(小应变)、桩基检测费(高应变)、工程主体沉降观测费、采购材料检测费、其他检测费; ⑽ 工程造价咨询费

工程施工招标代理费、工程设备招标代理费、工程预算编审咨询费、工程结算编审咨询费等; ⑾ 其他

现场垃圾清运费、工程保险费、工程劳保费、施工合同外奖金(赶工奖、进度奖等)等。

4、基础设施费

指项目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建设安装工程施工预算图以外的费用,具体科目可设置:⑴ 电力基础设施费

红线外工程费、红线外工程占道费、红线内工程费、碰头费、变电所/站建设费、发电机、高压配电柜、低压配电柜、变压器、设备安装及电缆铺设费、电源建设费、电表费; ⑵ 给排水基础设施费

红线外工程费、红线外工程占道费、红线内工程费、二次加压费、水泵房、碰头费、雨(污)水管网建设费、消防给水基础设施费、中水基础设施费、水表费; ⑶ 煤气基础设施费

红线外工程费、红线外工程占道费、红线内工程费、煤气管道铺设费、煤气配套费、碰头费、煤气表费; ⑷ 通讯线路及设备安装费

有线电视入网费、有线电视(闭路电视)的线路铺设、电话配套费、电话增容费、电话电缆集资费、宽带网接入费、智能化系统; ⑸ 供热基础设施费

红线外工程费、红线外工程占道费、红线内工程费、供热管道的铺设费、碰头费、供热表费、热交换站、锅炉房; ⑥ 室外消防系统

消防设备、消防工程、消防控制室等; ⑺ 室外智能化系统

电子巡更系统、小区闭路监控系统、小区停车管理系统、周界红外防越、小区门禁系统、电子公告屏、室外背景音乐 ⑻ 环境系统

环境设计费、绿化建设费、建筑小品、道路建造费、广场建造费、围墙建造费、保安室 ⑼ 室外辅助设施

室外照明、室外背景音乐、室外零星设施、环卫设施等; ⑽ 其他

邮政配套设施、配套监理费、配套预算标底编制费等。

5、公共设施配套费

指房屋开发过程中,根据有关法规,产权及其收益权不属于开发商,开发商不能有偿转让也不能转作自留固定资产的公共配套设施支出,具体科目可设置:

⑴ 不可经营性公共设施

会所、居委会、派出所、消防、公厕、自行车棚、露天停车场或停车设备、钢炉房、水塔、室外游乐设施、车站等;

⑵ 可经营性公共设施

游泳池、幼托、学校、图书馆、阅览室、健身房、医院、邮电通讯、室外停车设备、室外停车交通设施等; ⑶ 特殊公共设施

回租回购的地下人防、补交地价的地下面积; ⑷ 其他

公共设施维修基金、其他公用配套设施费。

6、开发间接费

核算内部核算单位为组织或管理开发产品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及与项目开发直接相关但不能明确属于特定开发环节的成本费用性支出,具体科目可设置: ⑴ 工程管理费

职工薪酬、折旧费、低值易耗品摊销费、无形资产摊销费、办公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差旅费、招待 3 费、修理费、交通费、培训费、其他工程管理间接费等; ⑵ 资本化利息

利息支出、利息收入、汇兑净损益、融资费用等; ⑶ 物业性费用

看护费、取暖费、维修费用、补贴性费用等; ⑷ 移交性费用

移交电设施、移交水设施、移交供暖设施、移交煤气设施、其他移交性费用。

以上明细科目只是一个参考,可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以及开发项目的特点,自行进行调整。

二、从开发成本到开发产品的结转

1、开发成本核算的内容

开发产品是指企业已经完成全部开发过程,并已验收合格合乎设计标准,可以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移交购货单位,或者可以作为商品对外销售的产品。包括土地、房屋、配套设施和代建工程等。

开发产品的成本单位,根据各单位习惯的不同,也有很大的不同。比较普遍的是以单体建筑为成本核算单位,此外还有直接以建筑面积(每平方米)为成本单位,以及以小区、项目分期、建筑类别等作为成本单位的。由于核算的成本单位不同,在结转销售成本时也有所不同。

房地产业开发成本同工业企业的成本核算有一定的相似之处,其“开发成本”科目相当于工业企业的“生产成本”科目,其“开发产品”科目相当于工业企业的“产成品”。同样的,开发企业成本核算的重点也在于成本的归集与分配,此外,还要多一个成本结转的时间。

2、开发成本结转的时间 ⑴ 基本规定

《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规定:

企业开发的产品,应于竣工验收时,按实际成本,借记“开发产品”科目,贷记“开发成本”科目。企业已经开发完成并验收合格的土地、房屋、配套设施和代建工程,应及时进行成本结转。月终结转成本时,按实际成本,借记“开发产品”科目,贷记“开发成本”科目。

但实务中,竣工验收时很难取得实际成本,因此实际操作起来有一定难度。《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三十五条规定:

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等发生的可归属于产品成本、劳务成本等的费用,应当在确认产品销售收入、劳务收入等时,将已销售产品、已提供劳务的成本等计入当期损益。

根据成本核算的程序,在结转销售成本之前,首先要结转开发成本。因此,确认收入是结转成本的最后期限。

⑵ 预售时

商品房预售时,房屋并没有竣工,当然也无法进行交付使用。这时,无需确认收入和成本,只需要按照税法规定缴纳/预缴营业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及各种附加即可。

⑶ 竣工时

房屋竣工时,通常既符合结转成本的条件。但由于实务中,需要一定的时间进行结算,因此可能无法确认实际的成本。此外,当开发项目为多栋楼时,单栋楼的竣工时可能无法确认公共配套等间接费用的实际金额。因此:

3.1竣工时无预售收入时

在竣工验收时,分开发对象及单位的核算方式分小区/楼/部位/户分别将开发成本结转至开发产品中。

3.2 竣工时有预售收入时

同样结转开发成本至开发产品中,同时确认销售收入,以及结转相配比的销售成本、销售税金。

3.3竣工时配套未完成时

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规定:“根据权责发生制和收入与成本费用配比原则,应由商品房等开发产品负担的配套费用等,如竣工时仍未发生或未发生完毕,应在结转商品房等开发产品销售成本时预提,预提数与实际支出数的差额,增加或减少有关开发产品成本。”

同样,财政部1999 年发布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管理若干问题的补充规定》规定:“经有权机关批准建设的公共配套设施,建设规模占开发项目比重大的,经主管财政机关批准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可按建筑面积或投资比例采用预提的办法从开发成本计提公共配套设施费。”

据此,在房屋竣工时仍有公共配套设施未完成的情况,可以采用暂估或预提的方式。注意:这一条符合会计的配比原则,但同所得税法规定不同。

⑷ 竣工后实现收入时

竣工后发生收入时,月份终了按时将开发成本结转至销售成本中。

3、开发成本结转的原则

前面提到了成本核算对象,可以根据企业的特点和项目的具体情况,适当予以确定。例如,通常是以单体建筑作为核算对象,但对于单体建筑面积过大,或者单体包括裙楼、写字间、公寓等特殊情况,也可以考虑按部位或功能确认成本核算对象;当然也可以按户予以确认。不过通常来说,过粗或者过细的确认成本核算对象,对企业来说都不是特别合适。

房地产的成本理论同工业成本有很大的相似性,也可以分为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其中直接成本是可直接计入有关成本计算对象或劳务的经营成本中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等。间接成本是指多个部门为同一成本对象提供服务的共同成本,或者同一种投入可以制造、提供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产品或劳务的联合成本。直接成本可根据有关会计凭证、记录直接计入有关成本计算对象或劳务的经营成本中。间接成本必须根据与成本计算对象之间的因果关系、成本计算对象的产量等,以合理的方法分配计入有关成本计算对象中。对此,《企业会计准则第1 号——存货》也明确了:“在同一生产过程中,同时生产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产品,并且每种产品的加工成本不能直接区分的,其加工成本应当按照合理的方法在各种产品之间进行分配。” 前面说过,开发成本基本由六大项组成。对于以单体建筑为成本核算单位来说,建安成本应当属于直接成本,对于按建筑交纳的各种资源性费用等属于能够分清成本负担对象的间接成本,余下的就应当属于无法分清成本负担对象的间接成本,需要按照合理的方法进行分配。

对于间接成本的分配来说,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⑴ 配比原则

虽然2006版会计准则比较1992版会计准则,去除了配比性原则,但对于具体实务中,配比性原则是一个必须要考虑的重要原则; ⑵ 因果关系原则

对多部门为同一成本对象提供服务的共同成本的分配,一般应以共同成本与成本对象的因果关系为基础。如果共同成本与成本对象之间的关系不止一种,可采用双重或多重基础分配。⑶ 相关性原则

根据财政部会计司的企业会计准则讲解,企业应当根据企业应当根据间接费用的性质,合理选择分配方法。也就是说,企业所选择的间接费用分配方法,必须与间接费用的发生具有较密切的相关性,并且使分配到每种产品上的间接费用金额科学合理,同时还应当适当考虑计算手续的简便。⑷ 一贯性原则

成本分配方法应当前后其基本一致,不能根据企业随意自行调整。

4、间接成本较转的方法 ⑴ 建筑面积分配法

这是普遍采用的间接成本核算的方法,以建筑面积作为分配基数,即: 建筑面积分配率=待分配的间接成本÷总建筑面积

成本对象的间接成本=成本对象的建筑面积×建筑面积分配率

在实务中,根据情况可采用总建筑面积、总可售建筑面积、总可售建筑面积+公共配套建筑面积等各种口径进行核算和分配。

这种分配方法的优点是数据取得容易,方法简单明确,不容易产生歧义;缺点是平均分配,对于实际的成本情况、售价的配比等方面与实际不相符。

建筑面积分配法是所得税2006年31号文中提出的三种分配方法之一。

⑵ 占地面积分配法

这也是经常采用的间接成本核算的方法,以土地面积作为分配基数,即: 占地面积分配率=待分配的间接成本÷总占地面积

成本对象的间接成本=成本对象的占地面积×占地面积分配率

占地面积分配法在分配土地及拆迁成本中,通常会有更符合实际的结果。

在实务中,根据情况可采用单体的投影面积、单体的一楼面积等作为单体的占地面积,进行核算和分配。占地面积分配法也是所得税2006年31号文中提出的三种分配方法之一。

⑶ 工程预(概)算分配法(?)

工程预(概)算分配法及采用工程预(概)算的相关方法进行分配,例如机械使用费可以按照台班分配法、预算分配法、作业量分配法进行分配,建筑工程以直接费为标准,安装工程以人工费为标准,产品(劳务、作业)的分配以直接费或人工费为标准等。

工程预(概)算分配法需要一定的预算、造价方面的知识,同税务方面的沟通也是一定的问题。工程预(概)算分配法也是所得税2006年31号文中提出的三种分配方法之一。

⑷ 成本利润率分配法

成本利润率分配法原理类似于商品零售企业的售价法,即假设所有的商品都有统一的成本利润率: 成本利润率=项目总间接成本÷项目总收入

成本对象的间接成本=成本对象的收入×成本利润率

成本利润率分配法由于遵循了统一的利润率,相对比较合理,但是对于税务局来说恐怕很难认定。同时由于项目总收入很难采用实际收入(时间问题),很多采用计划收入,因此企业容易人为地控制利润。

⑸ 建安成本分配法

建安成本分配法类似于工业企业的原材料分配法,即以各单体的建安成本为分配基础: 建安成本分配率=项目总间接成本÷项目总建安成本 单体的间接成本=单体的建安成本×建安成本分配率

由于建安成本在总成本中所占的比例越来越小,多层、小高层、高层的单位建安成本不一致,以及存在是否装修等差异,因此建安成本分配法使用起来有一定的局限。

5、单体项目的成本结转对于小区项目来说,通常一个单体作为成本核算对象。但对于单体建筑面积多、工期长、功能分区多的项目,成本核算对象需要重新确定。比如,同一项目同时有裙楼、写字楼、公寓等功能,不同的功能导致其层高、结构等有所不同,建筑成本相差很大,这种情况下,如果不单独核算各功能区的成本而将项目整体作为成本核算对象,会导致成本在各功能区上的平均化,造成一定程度的不合理;另一方面,各功能区销售价格相差很大,很容易导致成本和收入的不配比性。

实务中,建议将单体内不同功能区作为成本核算对象,在工程造价、成本利润等方面予以考虑,一个功能区为单价分别核算和结转间接费用。

三、预售时的会计处理 1、预售时基本会计处理 ⑴ 收到预收房款 借:银行存款(等)

贷:预收账款

⑵ 月末计提税金

借:应交税金-预缴税款-营业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各种附加等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各种附加等

⑶ 下月初实际缴纳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各种附加等

贷:银行存款(等)

这里面在应交税金科目下,增设了一个预缴税款的二级明细科目,专门用来核算计提的预缴税金,以及实际缴纳的预缴税金。

2、计提税金的优点

很多房地产企业预售时不计提税金,通常认为在一个总账科目中提来提去没有意义,或者认为过不了几天就要实际缴纳,计提多此一举,但在实务中计提税金有很大的好处: ⑴ 符合真实性原则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企业应当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对于房地产来说,接近当月预收房款10%的各种税金金额也是比较客观的,对于企业的各项会计要素及相关的指标影响也是比较大的。

⑵ 业务流程需要

增加了计提税金的程序,使得相关的业务流程变为:税务会计计提、主管复核、月末稽核、月初请款、报税、支付税金等程序,使得整个流程更完整,避免了由于业务流程不完整,所造成的税款错算、错交的情况。

⑶ 内部审核需要

由于房地产的税金计算比其他行业都要复杂,涉及的税种多(营业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各种附加等)、环节多(预缴、抵扣预缴、正式核算)、时间长(单个项目通常跨年度)、金额大、计算繁琐(预收转正式销售、退房)、特别是同一个税种税率不一致(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纳税基数也不一致,因此从内部审核的角度来说,更需要增加计提的步骤,以确保税金的准确性。

⑷ 资金预算需要房地产企业的资金预算,涉及的金额比较大,因此准确计提预缴税金,可以为资金的预算提供真实的数据。同时,也避免由于资金周转困难暂无力预缴税金的情况,几个月下来恐怕会计自己都不知道欠缴税款的金额了。

3、计提税金的其他做法

对于计提预缴的税金,实务中有很多处理方式,⑴ 计入资产类科目

例如,有的计入待摊费用或长期待摊费用科目,还有的计入递延税款科目

⑵ 计入负债类科目

按上面说的计入应交税金科目。

⑶ 不预提,实际发生时直接入账

注意:不同的处理方式,对于财务比率的影响也不同,具体可以利用自己单位的会计报表进行测算一下,也是很有意思的。

四、结转销售收入的会计处理

1、结转销售收入的时间

《企业会计准则第14 号——收入》第四条规定:

销售商品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⑴ 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⑵ 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⑶ 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⑷ 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⑸ 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房地产企业会计制度》规定:

⑴ 企业取得的各项经营收入应于销售实现时及时入账:

转让,销售土地和商品房,应在土地和商品房已经移交,已将发票结算账单提交买主时,作为销售实现。代建的房屋和工程,应在房屋和工程竣工验收,办妥财产交接手续,并已将代建的房屋和工程的工程价款结算账单提交委托单位时,作为销售实现。

对土地和商品房采取分期收款销售办法的,可按合同规定的收款时间分次转入收入。

出租开发产品,应在出租合同(或协议)规定日期收取租金后作为收入实现;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已到,租用方未付租金的,仍应视为经营收入实现。

2、结转销售收入的范围

《企业会计准则第14 号——收入》对于收入范围作了明确的规定:

第二条 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企业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应当作为负债处理,不应当确认为收入。

第六条 销售商品涉及现金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现金折扣,是指债权人为鼓励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而向债务人提供的债务扣除。第七条 销售商品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商业折扣,是指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而在商品标价上给予的价格扣除。

会计上的收入,同所得税中的收入以及营业税中营业额的范围都不完全一致,因此需要注意。

五、结转销售成本的会计处理

1、结转销售成本的时间

根据配比原则,同结转销售收入的时间保持一致。

2、结转销售成本的方式

销售成本的结转,主要取决于开发成本的成本核算对象。对于以单位建筑面积为成本核算对象的开发产品,可以直接结转至销售成本。但如同前面说过的,大部分开发产品是以单体建筑、整个项目或分功能区域为核算对象的,因此还需要进行一次分摊和结转。

具体的分配方法,可以参照开发成本结转的方法,这里就不详细说了。

需要指出的是,由于已经实际销售,所以成本利润率法还可以分为实际售价成本率结转法和计划售价成本率结转法。

而在实务中,有的企业处于严格管理或其它目的,会要求施工单位出具详细的工程决算报告,几乎将每一层的建安成本都予以划分,并据此作为分配成本的依据。这种方法是否可行,需要同当地的税务部门进行沟通。

3、结转相关税金的方式

在结转税金的同时,需要将前期缴纳的营业税结转至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将预缴的所得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并结转至所得税科目。

但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在确认收入的时候并不能及时确认土地增值税的金额,需要经过一定的时间才能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并取得主管税务部门的审核证明后,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关于印发企业交纳土地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

六、相关的所得税

1、预售时的所得税

预售时的所得税,2008年以前主要执行2006年31号。2008年1月1日起执行《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299号)的规定,按照规定的预计利润率分季(或月)计算出预计利润额,同其它利润总额合计后共同作为税前利润总额。

对于31号文号中提及的期间费用,由于31号文没有禁止在所得税申报表中列支,因此实际上是相同的。但是对于营业税金及附加,由于在预售的时候无法计入损益类科目进行税前抵扣,因此这一点是299号文同31号文的最大区别。

2、确认收入的时间

31号文对于收入,是根据完工和收款两个条件同时实现来确认的。对于只完工未收款的情况,当然不确认为收入;而只收款未完工的情况,只预售所得税,在完工后再确认收入并结转相应的成本。⑴ 完工的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视为开发产品已经完工:

竣工证明已报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的开发产品(成本对象);

已开始投入使用的开发产品(成本对象);

已取得了初始产权证明的开发产品(成本对象)。

⑵ 收款的条件

采取一次性全额收款方式销售开发产品的,应于实际收讫价款或取得索取价款凭据(权利)之日,确认收入的实现。

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开发产品的,应按销售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款和付款日确认收入的实现。付款方提前付款的,在实际付款日确认收入的实现。

采取银行按揭方式销售开发产品的,应按销售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款确定收入额,其首付款应于实际收到日确认收入的实现,余款在银行按揭贷款办理转账之日确认收入的实现。

3、确认成本的方式

31号文中,对于确认成本的方式进行了严格的要求,当然也少不了所得税中特有的界于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之间的成本确认。⑴ 分摊公式

已销开发产品的计税成本。当期准予扣除的已销开发产品的计税成本,按当期已实现销售的可售面积和可售面积单位工程成本确认。可售面积单位工程成本和已销开发产品的计税成本按下列公式计算确定:

可售面积单位工程成本=成本对象总成本÷总可售面积

已销开发产品的计税成本=已实现销售的可售面积×可售面积单位工程成本

这种分摊公式本身是没有错误的,但是不是就只能用这一种分摊公式,值得商榷。31号文对此规定也不是很明确。

⑵ 实际发生原则

开发企业发生的应计入开发产品成本中的费用,应根据实际发生额按以下规定进行分摊:

(1)属于成本对象完工前发生的,应按计税成本结算的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直接计入成本对象。

(2)属于成本对象完工后发生的,应按计税成本结算的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首先在已完工成本对象和未完工成本对象之间进行分摊,然后再将应由已完工成本对象负担的部分,在已销开发产品和未销开发产品之间进行分摊。

31号文好像忽略了一种情况,即由前期已销开发产品负担的成本如何处理,这种情况按照会计处理比较简单,但在税务上是否允许扣除,并没有明确。

⑶ 应付费用

开发企业发生的各项应付费用,可以凭合法凭证计入开发产品计税成本或进行税前扣除,其预提费用除税收另有规定外,不得在税前扣除。

即:应付费用中取得发票的可以扣除,未取得发票的一律不得扣除。除特殊情况外(一直不清楚什么特殊情可可以允许),预提费用不得扣除。

4、实务中的问题

⑴ 未取得合法凭证(发票)

由于开发单位通常会扣减施工方5%左右的质保金,还会有一定情况的拖延付款。在实务中,施工单位是根据实际收款金额开具发票的,因此会造成开发成本总价款同发票金额不相符的情况。

对于这种情况,只能是争取在下年初的所得税汇算清缴期前取得施工方的发票,然后根据与税务部门的沟通,记入到本年度的当期开发成本当中。

⑵ 未能及时决算

31号文规定,开发产品完工后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结算其计税成本,不得提前或滞后。根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规定,由于工程总价款金额的不同,工程决算期分别从20天至60天不等。但在实务中,由于决算业务本身复杂,以及开发单位决算后就明确了付款的义务等原因,决算 10 期大大拖延的情况持有发生,甚至会出现竣工后数年时间仍没有决算完毕的情况。对于这种情况,会计上采用的是暂估成本,所得税上只能采用其他的方法,例如根据现有的资料和发票先行结转,后期决算后再行调整;或根据法院诉讼、中介机构鉴证等方式取得第三方资料,作为成本的间接证据,并寄希望于能够取得税务部门的认可。

第2篇:费用报销整改措施

费用报销整改措施

篇1:费用管理自查报告

费用管理自查报告

为贯彻总行计划财务部《关于开展全行财务规范性检查的通知》精神,进一步规范部门财务管理,不断提升规范化水平,部门对部门费用的管理情况进行全面自查。现将本次自查活动的组织开展情况、自查内容和发现问题以及整改措施等报告如下:

一、自查活动的组织

部门领导高度重视,亲自组织督导自查工作,为将本次工作做实,不走过场,部门指定专人对照《财务规范性检查提纲》中的要求,对部门财务管理工作开展逐项深入自查,同时注意以查促改,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采取针对性措施,切实提高门财务管理水平。

二、自查活动的开展

(一)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个人金融部费用管理始终严格遵守国家、总行的相关规定、细则和操作流程。此外,个人金融部不断建立健全部门费用管理制度,对部门内各机构费用使用额度及费用报销流程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二)费用预算执行情况

个人金融部严格执行总行计财部下发的费用预算,于年初对部门内各机构费用额度进行统筹安排。部门指定专人对

各机构费用支出进度进行监测,及时登记部门费用台账,定期编制费用使用情况通报,报部门领导审阅。坚持做到费用管理事前计划,事中控制,事后分析。

(三)费用管理具体事项

1、我部费用支出按预算用途使用,支出真实合规。无违规以虚假发票报销获取费用。

2、我部费用使用以支持业务开展为前提,严格专项资金管理,对总行统一划拨专项费用做到专款专用,无截留、挤占和挪用的行为。

3、我部费用全部集中统一管理和核算,无“账外账”和“小金库”等违规行为。

4、我部费用使用严格遵守财务授权制度,超授权事项均按规定履行报批程序。

三、自查发现问题及整改措施

1、部分机构票据粘贴未严格按照财务部规定执行,需计财部及部门费用专管员指导后重新粘贴。

整改措施:个人金融部将加大对部门内各机构加强政策宣导,定期组织相关培训,坚持实行规范化管理。

2、部分机构报销不及时,票据积压,导致季度末、年末集中报销的情况。

整改措施:个人金融部将加强部门费用额度监管,对费用支用进度与计划进度差别较大的机构及时通报提醒,确保资源合理配置,强化费用预算管理。

通过此次自查活动的开展,规范了部门的财务运作水平,提升了费用专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整体素质,部门将以此为契机形成促进部门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开展的长效机制。个人金融部

20XX年3月19日

篇2:学校经费管理使用整改方案

学校经费管理使用整改方案

为认真落实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切实加强全镇小学公用经费的使用管理,进一步规范学校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保障我镇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文教费联(20XX)8号《文山州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对收费检查中存在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和马教发(20XX)33 号《马关县教育局关于开展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经费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文件安排,都龙镇中心学校财务稽核小组成员于20XX年1月6、7日和20XX年3月4日对全镇各村中心学校、各完小学校公用经费和贫困学生补助资金的到位及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发现了一些问题,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马关县财政局文件精神,马关县20XX年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400元;20XX年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400元;20XX年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625元;20XX年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750元;20XX年秋季学期县财政局、教育局应拨付给都龙镇中心学校等8所中心学校资金2649675元,实拨2649675万元,其中公用经费741825元、寄宿生补助金1907850元,资金拨付到位率为100%。20XX年春季

学期县财政局、教育局应拨付给都龙镇中心学校等8所中心学校资金1729600元,实拨1729600元,其中公用经费601600元、寄宿生补助金1128000元,资金拨付到位率为100%。20XX年来,都龙镇中心学校在教育经费管理使用中,严格按照《马关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费管理暂行办法》和《马关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各中心学校的预算内外资金实行会计中心集中管理,统一核算,分户记账。经费使用采用提款报帐的方式到核算中心报账。寄宿生生活补助金的使用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核、公示及上报,做到专人负责、程序规范、手续齐全、档案资料完整、查阅方便,有力地保障了我镇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存在的问题

通过这次专项检查发现,大多数中心学校能够认真按照教育系统公用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的要求,建立了经费、实物、固定资产等方面的管理制度,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

(一)公用经费方面:

1、会计基础薄弱,记账不规范。有的中心学校未设置总账,有的中心学校所记账簿该明细的账务不明细,公用经费与转移支付账混在一起,部分中心学校账面数出现赤字,将一些日常开支如购买菜刀、玻璃、水桶等白条无法报账的费用采取另换其他发票的方式在教育局资金中心报账,无形中导致开假发票,并增加换取发票所需的税金及费用。

2、菜单和发票金额不统一,应以菜单金额为准,但有些校点以发票金额为准。如果菜单金额与发票金额不相符,一般应以菜单金额为准或在发票上写明实收金额数。

3、某些校点在入学校维修改造项目帐时金额过大(一张单据超过了500元),无法报销。

4、某些学校在入账时有一些入账项目不够清楚,影响了账目的规范操作。

5、在经费使用方向上,计划性不足,未能全方位兼顾,特别是教育教学经费使用不足,影响了教育教学效果的有效提升。

6、入账时出错在原处涂改。

(二)学生生活费方面:

1、采购单签字人数不足。镇中心学校要求一张采购单

须有5人签字认可,但某些校点签字人数不足。

2、校长在采购单右上角签署意见时应写上:“同意用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支付”,但大部分校点都签署为“情况属实”或“属实”。

3、某些采购单有涂改,比较凌乱。

4、合计金额很多校点未写上大写。

5、入账时出错在原处涂改。

6、某些校点采买人员一学期都为村校长、主任,无变化。

7、大部分中心学校寄宿制学生伙食发票不规范。有些伙食日志未按“一日三餐、一餐一记”的规定要求进行填写,大多数是补记的,无实际意义;有的伙食采购发票与伙食日志出现账账不符的现象。

8、个别学校存在享受贫困学生补助花名与实际学生数不符的问题。

三、整改措施及意见建议

(一)严格按照《会计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全镇各村中心学校、各完小管账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按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杜绝记账不规范及开具虚假发票的现象。镇中心学校报账员要及早落实,认真抓好此项工作。(整改时间:20XX年3月4日,负责人:黄兴政)

(二)根据《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各中心学校的预算外收入要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办法,一律上缴县教育局会计中心专户管理,严禁坐收坐支、挪用、截留。镇中心学校要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监督制度,严格要求,定期检查,加强对预算外资金的有效管理。(整改时间:20XX年3月5日-3月31日,负责人:黄兴政)

(三)针对部分中心学校寄宿制学生食堂伙食发票不规范、发票与伙食日志票账不符的问题,镇中心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生活费补助落实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各中心学校严格按照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范围和标准,认真执行补助政策,防止发生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确保贫困学生的利益不受侵害。(整改时间:20XX年4月19日-4月25日,负责人:学校财务稽核小组成员)

(四)镇中心学校要加强对各中心学校拨付公用经费情况的监管,认真分析在公用经费管理使用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各中心学校要认真贯彻执行《马关县学校公用经费使用管理办法》,不得违规操作。(整改时间:20XX年7月5日-5月8日,负责人:学校财务稽核小组成员)

(五)加强对各村中心学校经费使用的指导,使有限的经费花在刀刃上,发挥出应有的效益。(整改时间:20XX年3月4日,负责人:万大喆、黄兴政)

(六)学生生活费、公用经费入账有涂改时,不能在原

处涂改,应用红笔划掉涂改行,另起一行重新入账。(整改时间:20XX年3月4日-3月15日,负责人:黄兴政)马关县都龙镇中心学校

20XX年4月14日 篇3:财务整改报告

卫生局关于财务检查涉及问题的整改报告 按照区财政局财务工作检查的要求,和提出的整改意见。我单位对检查中涉及到的问题

进行了认真的整改和完善。

一、及时补全原始凭证对检查中发现的个别原始凭证中票据不完整的现象。我们及时做了清理核对,并补全了

凭证。并对所有的原始凭证进行了检查,做了细致的分析,及时纠正了错误。保证了凭证的真实合理有效。

二、建立了严格的单位内部控制制度 针对检查中出现的财务章、名章的保管问题,我单位已经将两章分开保管,专人负责。

还建立健全了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加强了相关票据、财务章的管理。并组织相关财务人员学习《会计法》和财务知识。使记账人员和财务审核审批人员相互制约、权责明确。严防在工

作中出现纰漏。

三、今后财务工作

通过此次财务检查指导,使我单位受益匪浅,及时纠正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今后我们

一定按照《会计法》的要求,不断完善财务工作。做到合理合法、严谨认真、不出差错。并

及时自查,认真审核。明确责任抓好落实,从而保证今后单位财务工作的顺利进行。篇2:

财务整改报告财务部整改报告

集团公司领导:

20XX年,aaaa财务部在工作中发生一些错误,均因工作人员能力有限,导致错误后果,经过集团公司财务部检查及我公司财务部人员自查,有许多内容不符合规定并有重大纰漏,需要立即整改,在集团财务中心的指导和督察下,我部门对发生的问题进行整改,现将整改

情况汇报如下:

一、整改内容1、2、收购期间票据审核不严,发生收款人在付款书上未签字现象。价格或者扣杂有变动,对原始磅单未加变更,而直接在付款环节进行变动,致使地磅室台帐与财务结算吨位及金额

都发生差异。3、4、成品库房入库数量不准确,经过实物盘点发现账实不符。地磅室汇总台帐漏计一车

原料,单据号码为702#。

二、事件发生原因

1、工作态度不够严谨,不能严格认真的执行财务制度,未能仔细谨慎的审核财务票据,加之劳动强度超过负荷,付款业务过程和手续繁琐,金额小,客户多,而工作人员只有出票

人及付款人,没有专职的开发票人员及审核人员,集团和公司都曾经考虑过聘请银行专业人

员付款或者招聘财务人员一名,本部门考虑费用加大原因,决定自己克服困难努力办理,结

果出票人出具错误结算单,而付款人未能认真审核便直接付款,忙乱中出错误,事后又未能

在开具发票和账务处理中复查原始票据,导致未能及时发现 失误而失去最佳纠错时机。

2、价格和扣杂发生变化,由于时间问题未能在第一时间到地磅室修改磅单,但是均由

康大公司领导签字认可,事后修改磅单当事人不在,失去了修改的客观条件及意义。

3、成品库房产成品入库不准原因很复杂,主要因为库管员缺乏工作经验,入库计数管

理流程不明确,而本部门负责人虽然多次指导,但未能对库管员的实际操作进行严格监督、检查和督促,当然也不能排除生产收购期日常具体业务缠身削弱了对下属工作的监督职能的执行。

三、给公司造成的后果

1、因出票人轻率出票及付款人缺乏详细认真的审核致使公司给农户多付款项为8287.47

元。

2、没有及时修改磅单,对账务检查带来诸多不便,给公司没有造成其它实际经济利益影

响,也没实际损失。

3、库管员所报入库数据和实际实物数据相差较大,导致公司会计对存货资产无法正确计

量,失去资产管理及控制的实际意义。为达到资产管理目的,公司不得不多次组织人力、物

力、财力盘点实物,又给公司增加了一定的不该发生的费用。

4、地磅单据没有统计入台帐,是因为司磅员疏忽漏计,而报表报至财务部,当时对磅单的号码的连续性没有及时确认。

四、整改结果

1、未签字票据已经全部找到当事人履行了签字的手续。

2、磅单和付款单据不符部分,已经全部查找出原因,进行备注说明,并另行制作了调

节表,并与其它相关资料装订在一起,以备随时查阅。

3、多付款部分,分别都找到了收款人。目前正在通过法律程序处理。

4、库房盘点已经全部结束,针对该问题,公司制定了产成品出库的补充细则,并已经

开始实施新的补充细则,实行双人出库。目前进展顺利。另根据员工能力及特点,对库管员

进行了调整:由赵青俊接替库管工作,负责存货的计量和收发;原库管马艳萍因熟悉存货分

布状况,以库房协管员身份继续协助赵青俊管理存货。

5、漏计的购入原料,经过查证得到落实,原料已经入库,货款已经支付,并已经改正

原始台帐记录。

6、7、对账实不符部分已经做了据实调整。全厂于20XX年11月25日完成资产复查和补

盘工作,现正在进行资料整理。

五、整改后的反思及建议:

1、部门负责人要尽自己所能对下属员工定期检查、培训和考核,以提高下属的工作能力,及时发现错误,并力争给每个岗位配备适合的工作人员,从而

提高工作质量,降低发错几率。

2、对本部门工作要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自查,发生失误和错误争取在第一时间弥补、挽回和改正。

3、为避免发生失误,减少损失,并利于部门负责人加强对部门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改进,建议在下一个生产收购期考虑以下方案:(1)增加稽核会计一

人,也可以考虑长期录用,费用全年应该约2万元。(2)收购期可以仿效其他单位,聘请银

行付款,安全便捷,但是手续费略微较高,按照付款金额5‰---8‰。

4、完善管理流程和作业指导书,明确产品待检、分级、入库计数、码垛分类等的标准方法。

以上是本财务部对此次财务整改的整体情况汇报,敬请公司领导审查验收。aaa公司财务部篇3:关于财务工作整改情况报告关于财务工作整改情况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关于在深圳辖区上市 公司全面深入开展规范

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的通知》(深证局 发〔20XX〕

109号)的要求,我司开展了此次

专项活动自查工作,制 定了自查方案,已完成了第一阶段的自查工作,现将本次专项活动第二阶段的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活动开展情况

公司根据贵局下发的[20XX]109号《关于在深圳辖区上市公司全 面深入开展规范财务会

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 知》)要求,以及《调查问卷》、《常见问题》中

对相关具体问题的描 述,我司20XX年11月20日前开展了第一阶段的自查工作,认真分 析

了自查中发现的问题,确定了具体整改期限,明确整改责任人。对 深圳证监局走访过程中提

出的问题,我们已严格按照要求整改。在对 相关问题整改中我们咨询了公司外聘会计师事务

所的意见、建议。本 次整改以会议、邮件、现场检查等形式督促、跟进整改进度,落实整 改

情况。

二、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根据《通知》的目标和要求,各公司的财务会计基础工作应达到 以下要求:

(一)各公司应当建立符合规定和适应公司自身发展的财务管理 1组织架构,做到岗位职责清晰,授权明确合理,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相互制约;财务

会计人员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具备会计从 业资格;公司对财务会计人员后续教育

有制度性安排。

(二)各公司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符合公司 自身经营特点的财务管

理和会计核算制度体系并不断予以完善,明确 制度的制定和修订流程以及应当履行的决策程

序。制度中应包含责任 追究条款,对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范围、责任认定的具体标准、处罚

措施以及责任追究机构和程序等做出明确的规定,责任追究应与绩效 考核挂钩。各公司应当建立财务会计相关负责人管理制度,对财务负责人和 会计机构负责人的任职

条件、职责、权限、考核等做出规定。财务会 计相关负责人管理制度应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

准。

(三)各公司应加强财务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管理,保证财务信息 系统的独立性,不得与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共用财务信息系统,也 不得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任何能够查

询、修改公司财务信息 系统的权限;公司的财务信息系统应当符合会计电算化相关规定的要

求,满足公司的实际需要;公司应加强对财务信息系统用户及其权限 的管理。

(四)各公司应当加强会计核算基础工作的规范性,凭证填制符 合要求,会计档案归档

及时、保管安全;应当切实提高会计核算和财 务信息披露水平,能独立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和

报表附注;应当根据《企 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征和自身生产经营

特 2 点,制定明确、恰当的会计政策,并在财务报表附注中详细披露,不 得以《企业会计准

则》中的原则性规定代替公司的会计政策。根据上述通知要求(一),我们在自查中依托财

务管理组织架构,明确了各岗位职责、优化了工作流程,根据各岗位业务变化,及时进 行

了修订更新;对集团内各公司会计人员基本情况进行统计,了解会 计人员是否具备从业资格;

在20XX年12月份公司组织安排了“财务 部门20XX年度教育训练计划”。根据上述通知要求(二),自查中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基 础工作规范》、《会

计电算化管理办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企业 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具体制定了 公司内部相关制度、具体业务实施细则,如:《财务负责人制度》

等。此次整改中又补充完善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制度》、《会计档案 管理办法》等制

度。

根据上述通知要求(三),自查中公司规模急速发展,经营模式的不断创新,流程操作更新加快,在财务信息系统方面已加强建设和 管理,公司erp

系统已升级至用友8.9.0版本,人员操作权限由信息 部严格控制,职责分明。为适应公司发

展需要,公司已增加了费用预 算模块,采用用友软件中的集团预算应用模式,包括深圳、苏

州、南 昌的预算与业务报销都使用了该模式进行管理,从预算管理设定、预 算表的编制、预算的控制与分析,以及日常报销的业务均按照集团模 式统一进行。这种模式有利于集团的集中管控,并能够独立部署预 3 算与报销的it系统,利于进行日常维护和风险的管理。合同管理模 块,主要为设备、工程、维修、租赁等大型资产合同从签订到付款等 全部流程都在erp系统中管理,固定资产

请购单采用系统打印代替 手工单据,极大方便了公司资产合同的管理。网上报销、委外加工、人力资源工资系统、供应商管理平台等模块,这些模块已陆续投入使 用。根据上述通知要求(四),自查中公司进一步强调凭证填制规范要求,摘要简明清晰、科目使用规范、合理。会计档案及时归档、保 管,制定了《会计

档案管理办法》,并已遵照执行。根据《企业会计 准则》及相关规定,制定了具体明确的适

合公司生产经营特点的记账 基础和记量属性、外币业务核算方法、收入确认原则、存货核算

方法 等相关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会计差错更正方法。针对在自查中发现问题及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1.财务人员和机构设置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财务部分人员暂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整改措施:根据《会计法》、《深圳市会计条例》中对会计人员 资格的相关规定,按照《深圳市会计条例》中第十条:“取得会计从 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方可从事会计工作”要求,公司对集团内各公司 会计人员基本情况进行统计,审查各会计人

员的从业资格,通知未取 得会计证人员在最近一个周期考取,人事部门将此作为后续财务人

员 招聘录用条件之一。

整改结果:未取得会计证人员将在20XX年6月份深圳财政局会 4 计证资格考试报名期间内考取,12月参加财会电算化考试,预计年 底可取得会计从业

资格证书。

2.会计核算基础工作规范性情况存在的问题:对合并范围往来定期对账,每月一次明细账核对,只是核对正确,未对结

果签字确认。

整改措施:进一步明确、规范各会计人员岗位职责,完善各往 来对账手续,从此次财务会计基础工作自查之日起销售会计已按月及 时与苏州、南昌子

公司往来对账,在次月10号前完成对账工作,由 双方签章确认,现已遵照执行。整改结果:从20XX年11月起销售会计已对内部往来对账双方 签章确认,后续持续监督

执行。

3.资金管理和控制情况存在问题:

.出纳人员获取部分银行未实施快递派送的银行对帐单;.部分银行存款余额调节

表未复核。

整改措施:

.明确出纳岗位工作职责,加强出纳工作管理,更换由其他会 计人员从银行索取银行

对帐单,做到相互牵制,明确责任;

.监督检查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签批手续完整,并且指定专人 复核,在每一账户银行

存款余额调节表完成后,对银行存款余额调节 表统一填制汇总表,核对银行存款明细科目,以防相关表档遗漏。整改结果:四:关于财务工作整改情况报告20XX 关于财务工作整改情况报告 青羊区交通局内审领导小组:根据《青羊区交通局关于交管所内审整改意见》,通过局财务科室对我所财务工作进行了

指导。具体整改如下:

一、往来款长期挂帐,未及时清理的问题 整改措施:我所对长期的款项进行了催收和清理,保障了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二、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会计核算有待进一步提高的问题 整改措施:交管所20XX

年7-12月,银行存款公积金账户000001127804电脑账余额为540,615.55元,而银行存款日

记账余额为667,804.55元,两者不一致;经查询,出纳帐中漏计一笔20XX年参公人员住房

公积金转出帐务,现已登记在帐。同时存在附件入账凭证附件不全,入账金额与原始附件金

额不一致的情况,我所已根据审计老师指导的要求补齐。会计核算基础工作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加强财务管理,完善内控制度 整改措施:通过这次内审,我所针对存在的一些问题,制订了新的财务内控制度。

四、加强财经法规、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业务能力 整改措施:通过这次审计,我所对财务人员加强了《会 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学习。在专业老师现场指导下,联系实际,对一些不规范的帐务处理进行了调整。青羊区交通运输管理所

20XX年11月16日篇5:财务检查整改意见 关于威宁县教育局对迤那教辅站财务检查的整改 报 告 教育局检查组20XX年5月9日对我站财务工作进行了检查,针对检查情况,现将整改情

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

组织学习教学育局有关财务文件,提高认识。要求财务人员,掌握财务制度,查找问题,认真反思,找差距,寻原因。使财务工作做到精、准、细、严。

二、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1、财务人员没有从业资格证。

2、未完全执行中小学生公用经费使用办法。

3、财务票据不规范。

4、固定资产登记手续不规范。

5、资金管理不规范。

6、存在购置设备30000元以上,未履行向教育局领导审批程序。

7、贫困生补助资料不全。

三、针对实际情况,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严格按照有关会计制度核算收支,认真整改

存在问题。

1、财务人员没有从业资格证。准备参加培训,接受专业知识培训,取得从业资格证。

2、杜绝福利、奖金、津贴、加班等人员费用支出。公用经费不能用作对其教师的任何劳

务费支出。

3、对于寄宿生生活补助费用,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

4、规范固定资产登记手续,随时发生,随时登记,作到不积累,不遗漏任何一笔手续。

5、规范资金管理,对于上级拨款资金,专款专用。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坚决杜绝使用大

额现金支付,收款收据、白条报账等现象发生。首先要知道发票的定义:发票是记录经济业

务,明确经济责任的一种书面证明。①用款计划不规范。对于办公经费和购买实物的报告要报多少拔付多少,对于工程类的报告不能全部支付,要到工程验收完成后才全部拔付,以免造成大量资金流入学校而跨期间

不结帐。(用款计划是在校长的带领下,有财务、总务、教务和教师代表。要经这五类人员的

第3篇:医疗费用控制整改措施

医疗费用控制整改方案

为了有效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切实减轻患者看病就医负担,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根据市计委《关于2017年1-5月医疗费用控制情况的通报》情况和县卫计局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整改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院长为医疗医疗费用控制主要负责人,业务副院长直接管理医疗费用控制情况,临床各科室主任具体负责本科室医疗费用控制,使每一位医务人员掌握医疗费用控制相关政策。

二、主要整改措施

1、加强对医务人员管理。强化“三基三严”训练,提升医务人员基本素质;完善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病历处方质量、诊疗规范等院内检查、评价;加强医务人员医德医风教育。

2、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管理。严格执行医疗收费价格及药品价格公示制度、费用清单制度,严禁自立项目收费、重复收费、分解收费、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等违规行为。

3、要进一步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的原则,能用一线药的不使用二线药,能用一种药的不使用多种药,杜绝药品过多,药量过大的现象。对检查费用进一步控制,实施领导亲自抓实外,严格控制各项检查项目超范围,超次数的重复检查。

4、继续完善住院病人验证、查对记录,严防挂床、门诊转住院的情尖况发生,严格掌握住院指征,严禁分解住院等情况发生。

5、严格医嘱、处方、检查单、病程记录与费用清单一致。

6、将合理诊疗行为作为对医务人员绩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对发现有不合理诊疗的医务人员按照“医院院规”扣除当事人相应绩效,并与当事人年度考核、职称晋升等挂钩。

2017年8月4日

第4篇:关于我院次均费用超标准的整改措施

关于我院次均费用超标准的整改措施

现针对我院次均住院费用超标做出以下措施,请各科室遵照执行:

1、各科室严格按照泸州市医疗价格进行收费,杜绝重复收费、分解收费、多收、少收、漏收等现象,加强医疗收费管理。

2、严格掌握住院患者出、入院指针,对不符合住院的病人不能收治入院;对符合出院的病人不能滞留住院。如发现此类情况,将患者住院费用从主管医生绩效中扣除。

3、杜绝违规行为,各科室医生要根据病人病情合理用药、合理检查,严禁乱用药、扩大检查等现象发生。追究过度用药、治疗及检查等医疗行为人的责任。

4、各科室临床医生要掌握抗生素用药指针,严禁滥用抗生素。

5、严格控制患者住院日,将人均费用控制在3700以内,如有超出部分将从各临床科室绩效中扣除。

6、医保办定期组织学习,全院医务人员应知晓医保相关政策、法律法规。

7、医保办不定期到各临床科室进行督查,如发现有违反医保政策规定的,将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

第5篇:关于我院次均费用超标准的整改措施

关于我院次均费用超标准的整改措施

为有效降低我院新农合住院病人次均费用,更好使用新农合资金,经研究决定,对新农合住院病人采取以下管理措施。

请各科室遵照执行:

1、各科室严格按照安徽省医疗价格进行收费,杜绝重复收费、分解收费、多收、少收、漏收等现象,加强医疗收费管理。

2、严格掌握住院患者出、入院指针,对不符合住院的病人不能收治入院;对符合出院的病人不能滞留住院。如发现此类情况,将患者住院费用从主管医生绩效中扣除。

3、杜绝违规行为,各科室医生要根据病人病情合理用药、合理检查,严禁乱用药、扩大检查等现象发生。追究过度用药、治疗及检查等医疗行为人的责任。约占比控制在35%以内,超出部分从各科室绩效中扣除。

4、严格控制患者住院日,内科、外科将人均费用控制在1800以内,骨科控制在3800以内。如有超出部分将从各临床科室绩效中扣除。

5、执行按病种付费政策。

6、医保办不定期到各临床科室进行督查,如发现有违反医保政策规定的,将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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