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工程招投标整改措施和成效(精选5篇)_招投标问题的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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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工程招投标整改措施
工程招投标整改措施
【篇1:浅谈建筑工程招标工作中面临的问题及整改措
施】
浅谈建筑工程招标工作中面临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摘要:对建筑工程而言,招标工作所发挥出的作用影响着整个环节。如果没有控制好招标环节,对之后的建筑工程其余环节工作的开展所带来的影响也是不容忽视的。因此,本文首先分析了在整个建筑工程环节中,招标工作究竟发挥了何等作用,然后找出建筑工程招标工作面临的问题,再提出整改措施。
关键词:建筑工程;招标;作用;问题;措施
在现代社会发展的影响下,建设工程规模也在飞速地扩大,对建设工程而言,招标工作已经成为不可忽视的一大环节。开展有效的招标工作,不仅可以在建筑市场中选择出最符合要求的承包商,也有利于工程发包价格的控制,从而为工程总造价的控制打下基础。
一、建筑工程整体环节中,招标工作发挥的重要作用
(一)加强建筑工程的招标工作,有利于项目质量管理水平的提高,还能减少项目费用的投资,缩短项目施工工期。招标管理工作有效性的提升,能够在施工之前为建筑工程选择最佳的施工队伍,避免在施工队伍选择上受到传统体制随意性的影响;招标管理,也能够在帮助建筑工程实施方进行施工队伍选择时,通过择优录取、多家竞争的方式,让甲方能够对施工队伍有一个全面的了解。
(二)就建筑工程项目本身来说,招标管理的实施有利建筑行业完善自我意识,发展自我意识,致力于各方面素质能力的提升之上。就本质而言,在实施竞标的过程中,就是实施优胜劣汰,引入相应的竞争机制。在如今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之下,如果承包商想要顺利夺取标权,脱颖而出,就需要过硬业务素质、较高的行业素质以及良好的社会信誉度兼顾队伍。就投标方来说,想要赢得竞争的主动权,能够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就需要从自身的诚信度、业务能力建设出发,通过过硬的业务水平和业务技能赢得品牌效应。
二、建筑工程招标工作面临的 问题
(一)存在“权力标”、“关系标”问题
虽然社会制度在时代的冲击下也在不断地完善,但是封建思想、传统对人们社会当中人际交往形式的影响也依然“保留”,很多人都认为只要拥有权力、有关系就能办好一切事情,在建筑工程的招标工作当中也不可避免的会有这样的“权力标”、“关系标”的存在。目前,招标法律条款当中还没有规定招标当中的回避事项,这也使得招标与投标人之间的微妙“关系”影响了招投标工作开展的公平性。甚至是负责采购的人员通过招标的方式,将一些大型的项目放给自己的施工企业,这样不仅对公平性有影响,同时也会影响到工程的整体质量。
(二)主体行为不够规范
【篇2:加强招投标管理的改进措施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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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招投标管理的改进措施及对策
作者:相清 张云霞
摘 要:在我国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中出现了许多问题,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改善招投标市场的环境,有待于我们认真思考和不断探索。
关键词:建筑工程;招投标;问题;措施
工程招标投标是一项依法进行的经济活动,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对控制工程造价,确保工程质量,缩短工程工期,提高投资效益有着积极的作用。工程招标投标同时又是一项严肃而特殊的商品交易活动,在建筑市场内引入竞争机制促使建筑企业在竞争中寻找差距,以便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综合实力。这对于建立统一开放、健康有序的建筑市场、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招投标管理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1.1招投标管理在工程造价管理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是涉及到工程企业内部所有部门的重要活动,其不仅能够决定工程企业的经营活动快速高效与否,而且也能够影响工程企业利润的最大化。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工程企业招投标管理对于工程造价的影响也越来越明显,这更是对招投标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能够对工程企业招投标活动进行有效控制管理也成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主要体现之一。总体而言,工程企业要立于不败之地,必须努力寻求合理的招投标管理工作,减小耗费支出与经济效益的配比,力争以尽可能少的投入获取尽可能多的收益。为此,工程企业必须分析招投标管理对于工程造价的影响,并在此基础上实施有效的招投标管理策略。然而,当前企业的招投标管理与工程造价关系方面存在的诸多问题,直接影响了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完备进行,从而制约工程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因此,探讨招投标管理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并给出有效的招投标管理策略尤为必要,这样方能提高工程造价水平,促进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1.2招投标过程体现了市场定价的价格机制,能够使工程价格更加优化。竞标主要体现在价钱上的竞争,通过良性市场竞争能够使工程造价更具合理化甚至下降,有利于节约企业投资并提高企业投资效益。此外在工程建筑中,每个投标人的个别劳动消耗水平都不完全相同,招投标制的推行可以促使社会平均劳动消耗水平逐步下降,从而实现对整体工程造价进行有效控制的目的。
1.3招投标管理工作是工程预算的重要依据,要根据招投标结果去确定工程施工期间的造价,因此应当重视工程前期的招投标管理工作。只有运用系统的手法、合理的设计、准确的推算,才能有效地提高招投标管理水平,最终提升工程造价管理水平。
【篇3: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整改落实情况】
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整改落实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持续用力解决“四风”突出问题,强力推进专项整治暨重点整改任务落实,坚决叫停违规建设项目以及暗箱操作的行为,根据公司《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与责任分工,结合自身职能,严格规范管理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过程,达到降低工程造价,确保工程质量的目的。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1、领导重视,组织到位
半年来,集团公司党委、领导的十分重视招投标平台各项建设,经常检查指导工作,帮助解决一些实际问题。今年初,我集团公司成立伊始,即成立了城投集团招投标领导小组,由总经理亲自挂帅任组长,纪委书记和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并明确投资发展部负责日常的具体工作,协调有关工作日常开展。同时按规定组建了集团公司小型工程评标专家库,负责小型工程项目的评审工作。2、建章立制,务实基础
2010年1月,城投集团公司就出台了《集团公司小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在实施细则中,遵循招投标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明确了小型工程建设招投标、政府采购、国有集体产权交易的适用范围、组织形式、操作流程、投诉监督办法等,要求各子公司严格执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同时对其实施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等项目发包进行监控与管理。例如对集团公司小型工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必须进集团公司招投标平台: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在五万元以上(含),五十万元以下(不含)的;2)勘察、设计等单项合同估算价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不含二十万元)的;3)监理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不含三十万元)的;4)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1)、2)、3)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一百万元人民币以上的。3、规范管理,严把审核关
(1)严把招标文件审核关。招标文件是整个招标过程所遵循的法律性文件,是投标和评标的依据,而且是构成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规范各子公司的招标文件,今年来,我集团公司以《城投集团小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为依据,加强了招标文件的审核力度,对各子公司从招标、投标、评标、定标、中标公示到发出中标通知书,每个环节都有严格的程序、规定,及时审核及时反馈修改意见。上半年共审核招标文件34份,发出整改意见90条。
(2)严把合同签订审核关。施工合同以工程施工为目的,明确建设工程发包方和承包方在工程施工中的权利和义务,是建设工程实施的法律依据,同时也是工程结算和工程款支付的依据。但我们在审核招标文件和合同中发现经常发现一些问题,如部分项目中履约保证金缴纳时间不规范,没有按规定在合同签订前缴纳;部分项目预付款付款比例偏高,付款方式不合理;部分项目实行指纹考勤处罚金额不统一;个别代理机构工作责任心不强,起草合同时未依照招标文件约定,内容不一致等问题。因此我们严格对照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约定,从严把关,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得到了改正。上半年我们共审核各项合同43份,发出合同文件整改意见58条。
(3)严把邀请招标审批关。公开招标与邀请招标相比,更能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也是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手段和措施。对于我集团公司所
有符合招标的项目,均要求必须进招标平台进行公开招标。特殊项目需要邀请招标的,必须严格按规定申报,经集团公司经营班子会议讨论决定,按程序逐级批准同意后方可实施。
(4)规范程序,部门联动。为确保招标文件和合同审核程序的规范性和有效性,我们与审计评价部联动,要求集团公司各子公司的各类招标文件和合同签发前必须经投资发展部审核同意盖章,否则审计评价部审核工程款支付时不予通过,力争使我集团公司各类招标文件及合同更加规范、合理、统一。4、公开透明,打造“阳光工程”
城投集团公司小型项目招投标平台建立以来,严格落实“规范、高效、廉洁”的目标,逐步规范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1)信息公开:我们指定县招标采购网、城投集团网站为集团公司发布招投标公告的媒介,实行两个网站发布信息,招标公告、预中标公示、政策咨询等信息均在网站上公开发布。
(2)上限价采用明标:我集团公司招标项目凡设上限价的,均要求上限价采取明标,且须在开标前5天书面通知各投标单位。暂定价材料招标的,必需设上限价,上限价一般不得高于暂定价,超过暂定价的必须报集团公司批准。
(3)专家随机抽取:在每次开标前半天,在集团公司纪委监督下,在年初集团公司成立小型招投标专家库中采用电脑随机抽取,以保证评委评标的客观公正性。
(4)强化评标过程监管:如在集团公司某小型工程开标时,发现两家投标单位有明显的串标嫌疑,当即会同评标委员会及业主单位做出了废标并重新组织招标的处理决定。
(5)重视投诉,及时处理:如某小型项目在中标公示期间,有投诉反映该项目第三名预中标人临时资格已经到期问题,经调查该投诉情况属实,后会同集团公司纪委,作出了取消该项目第三名预中标人资格的决定。
第2篇:工程招投标中常见的问题和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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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投标中常见的问题和应对措施
工程招投标中常见的问题和应对措施
摘 要:我们必须加强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的管理和质量的监督,以促进我国建筑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最终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有效”的原则树立起我国招投标制度的良好形象,为我国工程项目市场的良性发展保驾护航。本文分析了工程招投标存在问题,探讨了搞好建筑工程招投标的有效措施。
关键词:工程;招投标;问题;措施
中图分类号:TU723.2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招标是指招标人在发包建设项目之前,公开招标或邀请投标人,根据招标人的意图和要求提出报价,择日当场开标,以便从中择优选定中标人的一种经济活动。由于我国实行工程招投标的时间还不长,国内的招投标工作还处于初级阶段,工程招投标中规范化的操作远远不够,还存在许多腐败现象,工程招投标的管理亟待加强。
一、建筑工程招投标存在问题
1、法制、法规不健全
执法不严,法制观念淡薄,将依法行政与加快经济发展对立起来。有的甚至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直接干预招投标活动,破坏法定建设程序。建筑各方主体利益关系错综复杂,一些违法犯罪行为比较隐蔽,权钱交易时有发生。随着建筑业发展和投资主体日益多元化,法律实施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由建筑企业为主导的市场逐渐转变为建设单位为主导的市场,建设单位行为不规范成为影响建筑市场秩序的重要原因。
行政主管部门监管招、投标工作存在难点。从法规上说,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主要依靠《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及相关部门和地方法规等监督招、投标工作,但在实际工作中缺乏实施细则。此外,《招标投标法》的颁布从法律上对招、投标活动中评标专家委员会的地位进行了界定,减少了建设单位对项目定标的行政直接影响,从理论上体现了项目评标的科学与民主化。但是,在实际操作中评标委员会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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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其预定功能。
2、评标定标缺乏科学性
评标定标是招标工作中最关键的环节,要体现招投标的公平合理,必须要有一个公正合理、科学先进、操作准确的评标办法。目前国内还缺乏这样一套评标方法,致使一些建设单位仍单纯看重报价高低,以取低标为主;评价小组成员中绝大多数是建设单位派出的人员,有失公正性;评标过程中,存在极大的主观随意性;评标中定性因素多,定量因素少,缺乏客观公正;开标后议标现象仍然存在,甚至把公开招标演变为透明度极低的议标招标。建设工程招投标是一个相互制约、相互配套的系统工程,目前招投标本身法律、法规体系尚不健全,改革措施滞后。市场监督和制约机制不够,配套的改革措施还不完善。这样,就给招投标过程带来很大的风险。
3、工程规避招标
《 招投标法》 中明确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但在工程施工中,有些建设单位为了逃避招投标程序,经常把建设工程进行分拆或肢解,从而达到指定施工单位的目的。而招投标管理部门在审核报建单位的工程造价时只根据报建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备案,缺少严格的审核把关,给某些业主提供了钻政策、法规的空子的机会。
4、招标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关系户等现象
根据我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其潜在投标人。招标的目的就是要通过广泛的发布招标信息,争取多家潜在投标者参与竞争,以择优确定中标人。因此,招标中的任何内容不得载有倾向某一特定潜在投标人,而排斥其它潜在投标人的内容,否则将减少投标的竞争程度,对招标质量造成影响。但在企业整体工程招标过程中,因工程开工要涉及到各方面的关系,因此导致的结果是:造成建筑工程的造价高,并且工期和施工质量也很难有保证,为工程埋下了隐患。
二、搞好建筑工程招投标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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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入地学习宣传招标投标法
各级招标投标部门应当将招标投标法纳入普法的重点内容,加强招标投标法的学习和培训 增加依法行政、依法规范招标投标行为的自觉性。要通过各种形式,大力开展贯彻 《实施招标投标法的宣传》 教育活动,不断提高招标投标当事人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2、健全招投标法规,完善市场化运作平台
第一,在健全功能、完善设施和提高有形建筑市场服务水平的同时,要严格规范有形建筑市场的运行,继续健全和完善有形建筑市场。第二,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工程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强化工程招投标监督执法队伍的建设,严格执法程序,严肃执法纪律,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对于监督执法队伍中的腐败分子或徇私枉法的人员要坚决予以清除。第三,利用信息技术,逐步实现全国联网,实现监管信息资源的互享。第四,重点抓好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方式的改革,实现建设、监管、使用相分离和专业化管理、社会化运作。
3、强化职业道德教育,增强从业人员自律意识
对潜在投标人数量多的项目,现场踏勘可在资格预审后安排投标人单独进行,从而保证投标人在资格预审合格而获取招标文件后身份的保密性;对潜在投标人少而无须进行资格预审的工程项目,招标人可直接安排由单个投标人参加的现场踏勘;对答疑工作,可采取现代化的联络方法,用传真或电子邮件解答投标人的疑问;设立评标委员会成员专门通道和等待室,保证开标前评审专家与投标人处于完全隔离状态;加强对招投标中心工作人员的法纪教育。注重利用反面典型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增强其廉洁自律的意识和依法行政的意识;加强对招标代理单位机构的约束。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单位工作人员的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促进其规范从业;加强招投标中心的硬件设施建设和内部管理,修订完善内部规章制度,严格内部人员管理,调整充实专家评委库,改进评标定标办法,严格场内交易活动的程序,使中心成为招标投标活动的有效载体。
4、制订科学并且操作性强的中标准则
借鉴国外做法,行业协会定期发布典型工程的造价分析资料,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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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掌握相关信息;强化对经济类评审专家的素质要求,确保参加评审的专家具备相应的能力;在投标有效期截止时限30日的法定时间内,聘请不少于3个经济类专家对中标人的商务标进行详细的后评审工作,如果专家认为中标人履约风险高,则建议业主要求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提供履约担保,否则业主将选择次低标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单位,并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5、规范招投标方的行为,构筑科学运行机制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投资主体多元化,加之建设规模不断扩大,农民工大量增加,勘察、设计特别是施工单位数量剧增,建筑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建设单位作为建设项目的资金供应方、工程招标方,在市场竞争中处于相对有利的地位。在这种情况下,应规范建筑各方主体的行为,重点应规范建设单位的行为,只有这样,才能保护建筑各方主体利益,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要加强对建设单位行为的规范和监督,严肃查处签订“黑白合同”等违法行为。要充分认识“黑白合同”的严重性和危害性,下决心解决这个问题。政府在投资建设项目时要带头遵守法律,同时要改革政府投资工程管理方式,按照“建管分离、用建分离”和专业化管理的原则,逐步建立权责明确,制约有效、科学规范的建设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
参考文献:
[1] 王霞.工程招标投标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分析[J].西部探矿工程,2006(S1).[2] 刘镇龙.工程招投标潜在问题分析[J].现代商贸工业,2008(07).[3] 肖娟.工程招投标潜在问题分析[J].科技信息,2009(22).------------最新【精品】范文
第3篇:全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全县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落实情况通过评估
2017年2月11日16时30分,鲁甸县江底镇大水井村大龙潭社路段发生一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根据市政府批示,由市安监局、市监察局、市公安交警大队、市总工会成立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调查组在调查报告中明确了要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鲁甸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督促相关部门做好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工作,现已相应完成。根据县人民政府制定的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评估方案,成立了以安委办牵头,县监察局、交运局、交警大队、安监局为成员组成的评估领导小组,于11月27日至29日对全县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评估组通过明察暗访、实地查看、听取汇报等方式进行,评估工作已结束。
通过查看县纪委监察机关处理相关责任人及单位资料显示,事故车辆驾驶员经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予相关责任人党内警告、诫勉谈话,相关责任单位进行书面检查,全面落实责任追究,汲取教训。
事故发生后,在全县各地切实强化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工作落实。一是加强隐患排查整改。事故发生后,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根据事故调查报告批复鲁甸县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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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部门深刻剖析事故原因,总结教训,认真排查和整改道路隐患,根据报告中指出的防范及整改措施,鲁甸县对所有乡村公路,特别是8.03地震后修建的应急村社公路进行全面排查,做到对全县村社串户公路存在的安全隐患心中有数,通过“双百隐患”治理,对报市级挂牌6处隐患,县政府补助整治资金18万元,县交运局投入资金268.45万元,修建警示墩3220米,修筑钢筋混凝土护栏2149米;鲁甸县县级挂牌督办的100处道路安全隐患,县交运局投入资金20.7万元,修建警示墩414米,治理隐患9处,县公路分局投入资金118万元,采取施划减速标线、修筑防护墙、安装提示牌等措施专项治理兰磨线(老国道213)隐患17处;政府划拨资金50万元,采取“五小工程”措施对74处平交路口或事故多发点的隐患进行治理。经过实地查看和听取汇报,鲁甸县江底镇今年切实强化了基础保障,结合脱贫攻坚工作,通过整乡推进、基础设施建设、“一事一论”等项目的开展,硬化各村主干道和串户路共计100余公里,投入资金2700余万元,对临崖临水临边路段和重点路段进行了加固和拓宽,对学校门口、集镇等重点地域设立减速带10条。针对江底镇2.11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路段,鲁甸县交通运输局从有限的资金中拿出29.1万元于2017年7月15日对该路段进行安全整治,共实施C25钢筋混凝土防护拦582米,浆砌下挡墙80M3,—2—
在该事发路段设置警示牌3块,全镇共计增设标识牌169块,并于2017年10月3日进行交工验收。二是强化制度、开展劝导工作。全县各乡镇均设立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站,每个村建立交通安全劝导站,制定方案、制度;明确人员,以各乡镇派出所、安监站为首,各村三委人员及村民小组长参与劝导,切实加强对辖区内非法营运、违法违规、超载等现象进行监督管理,要求群众积极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并制定激励制度,江底镇对如实举报人进行200-500元人民币的奖励。各乡镇均汲取2.11交通事故教训,高位推动此项工作,江底镇今年来更是加强了路检路查工作,对辖区的车辆进行“户籍式”登记管理,一车一档,目前为止,共建档300余辆。在全国十九大召开期间和即将来临的春运重点时段,通过短信、互联网、电子显示屏等多种手段开展交通法律法规宣传,在危险路段、交通路口等地开展交通安全劝导,发挥安全劝导站的作用,提高群众的安全意识。三是强化执法力度。在评估会议上,交警部门强调,今年来,在交通违法打击的查处过程中,毫不含糊的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该罚款的罚款,该拘留的拘留,该扣分吊销驾驶证的绝不姑息,一律从严处理。坚决强化村级道路交通劝导工作的督促,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道路、重点车辆严管严控,分时段分区域加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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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现场查看江底镇2.11较大交通事故现场,对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对各乡镇村社道路的查看,翻阅台账,评估组一致认为整改落实到位,符合通车条件,同意评估通过。
(鲁甸县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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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全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全县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落实情况通过评估
2017年2月11日16时30分,鲁甸县江底镇大水井村大龙潭社路段发生一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根据市政府批示,由市安监局、市监察局、市公安交警大队、市总工会成立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调查组在调查报告中明确了要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鲁甸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督促相关部门做好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工作,现已相应完成。根据县人民政府制定的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评估方案,成立了以安委办牵头,县监察局、交运局、交警大队、安监局为成员组成的评估领导小组,于11月27日至29日对全县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评估组通过明察暗访、实地查看、听取汇报等方式进行,评估工作已结束。
通过查看县纪委监察机关处理相关责任人及单位资料显示,事故车辆驾驶员经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予相关责任人党内警告、诫勉谈话,相关责任单位进行书面检查,全面落实责任追究,汲取教训。
事故发生后,在全县各地切实强化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工作落实。一是加强隐患排查整改。事故发生后,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根据事故调查报告批复鲁甸县相关部门深刻剖析事故原因,总结教训,认真排查和整改道路隐患,根据报告中指出的防范及整改措施,鲁甸县对所有乡村公路,特别是8.03地震后修建的应急村社公路进行全面排查,做到对全县村社串户公路存在的安全隐患心中有数,通过“双百隐患”治理,对报市级挂牌6处隐患,县政府补助整治资金18万元,县交运局投入资金268.45万元,修建警示墩3220米,修筑钢筋混凝土护栏2149米;鲁甸县县级挂牌督办的100处道路安全隐患,县交运局投入资金20.7万元,修建警示墩414米,治理隐患9处,县公路分局投入资金118万元,采取施划减速标线、修筑防护墙、安装提示牌等措施专项治理兰磨线(老国道213)隐患17处;政府划拨资金50万元,采取“五小工程”措施对74处平交路口或事故多发点的隐患进行治理。经过实地查看和听取汇报,鲁甸县江底镇今年切实强化了基础保障,结合脱贫攻坚工作,通过整乡推进、基础设施建设、“一事一论”等项目的开展,硬化各村主干道和串户路共计100余公里,投入资金2700余万元,对临崖临水临边路段和重点路段进行了加固和拓宽,对学校门口、集镇等重点地域设立减速带10条。针对江底镇2.11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路段,鲁甸县交通运输局从有限的资金中拿出29.1万元于2017年7月15日对该路段进行安全整治,共实施C25钢筋混凝土防护拦582米,浆砌下挡墙80M3,在该事发路段设置警示牌3块,全镇共计增设标识牌169块,并于2017年10月3日进行交工验收。二是强化制度、开展劝导工作。全县各乡镇均设立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站,每个村建立交通安全劝导站,制定方案、制度;明确人员,以各乡镇派出所、安监站为首,各村三委人员及村民小组长参与劝导,切实加强对辖区内非法营运、违法违规、超载等现象进行监督管理,要求群众积极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并制定激励制度,江底镇对如实举报人进行200-500元人民币的奖励。各乡镇均汲取2.11交通事故教训,高位推动此项工作,江底镇今年来更是加强了路检路查工作,对辖区的车辆进行“户籍式”登记管理,一车一档,目前为止,共建档300余辆。在全国十九大召开期间和即将来临的春运重点时段,通过短信、互联网、电子显示屏等多种手段开展交通法律法规宣传,在危险路段、交通路口等地开展交通安全劝导,发挥安全劝导站的作用,提高群众的安全意识。三是强化执法力度。在评估会议上,交警部门强调,今年来,在交通违法打击的查处过程中,毫不含糊的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该罚款的罚款,该拘留的拘留,该扣分吊销驾驶证的绝不姑息,一律从严处理。坚决强化村级道路交通劝导工作的督促,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道路、重点车辆严管严控,分时段分区域加强监管。经过现场查看江底镇2.11较大交通事故现场,对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对各乡镇村社道路的查看,翻阅台账,评估组一致认为整改落实到位,符合通车条件,同意评估通过。
(鲁甸县安监局)
第5篇:也论行风评议活动中交通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原因和整改措施
交通民警每天和群众打交道,与群众接触十分频繁,交通管理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公安机关在行风评议活动中的名次,笔者就行风评议活动中交通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原因和整改措施做以下简要的阐述。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对待群众存有冷、横、硬、推、烦的现象。二是宗旨观念不够牢固。表现在:对待群众不能始终保持热情服务的态度,当手头工作多时,性子就有些急躁,态度不够和蔼,如遇到需要重复解释的问题时,噪门就会比平时响,显得没有耐心,没有合理调整自己的情绪,没有切实做到为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三是服务经济的大局意识有待加强,思想狭隘,只满足于做好眼前的工作。四是工作作风不扎实,对业务工作满足于现状,缺乏对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五是少数民警在执勤中还存有执法不规范、警容不整的现象。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一是从主观上讲,缺乏超前预见性,缺乏开拓创新精神,看成绩多了,看问题少了,工作标准不高,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二是为群众服务观念不牢固。未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没有深刻体会“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实质,没有坚持任何时候都要以群众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赞成不赞成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没有拿出百分之百的热情接待每一位群众,工作中对待群众缺乏耐心,没有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三是制度定的不少,墙上本上都有,个别制定了只停留写在纸上,挂在墙上,没有落实到行动上,抓落实不够好,有的民警违犯了只在会上点点说说,不提名不提姓引不起触动。
三、整改措施
(一)要规范勤务管理。要严格执行公安部《交通民警道路执勤执法规范》,交通民警在执勤执法时,要使用规范用语,做到准确恰当,用语文明,执法公正,路面执勤民警在继续保持规范化执勤形象的同时,做到“纠章时主动走到车前,说话时敬礼问好在前”,任何时候不辱骂、训斥群众。交通民警需要检查车辆时,应当根据道路条件和交通情况,选择安全和不妨碍通行的地点进行,避免造成交通堵塞,禁止逢车必查。交通民警在道路上执勤执法时,在无明显违法和突发事件、自然灾害、交通事故等紧急情况下不得随意拦截检查机动车。交通民警在道路上执勤执法时,不得擅自改变处罚种类、幅度,少填罚款额多收钱,故意拖延处理时间,不给违法驾驶员交付处罚决定书和暂扣凭证,使用非标准的处罚决定书和暂扣凭证,不按规定上交或者不归还暂扣的驾驶证、行驶证。交通民警在道路上执勤、执法时,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索要物品或者收受他人财物,不得要求或者接受宴请。
(二)要规范交通事故处理。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要严格执行有关的法律法规,确保依法办案,执法公正。加强对事故处理民警的宗旨教育、廉政教育,坚持依法办案,对待群众做到热情,耐心,坚决杜绝“冷、硬、横、推”和“关系案、人情案”的发生。各中队民警接到事故报警要先期处置,保护现场,抢救伤者,适用简易程序的要当场处理。车辆受损较轻,不影响驾驶的,不得施救或清障。需对事故车辆进行检验鉴定或委托定损时,可告知驾驶员将车辆开至指定地点。报警服务台实行24小时值班备勤,随时接受群众报警求助。接警后,城区5分钟内、市郊10分钟内、农村地区尽快到达现场。
(三)规范车辆及驾驶人管理。要实行“一站式”服务制度。车管服务大厅集中受理、审核、办理车管、驾管业务,凡属受理范围之内且手续齐全的业务,实行一个窗口进,由受理窗口民警全程运作办理,中间环节内部传递衔接,无需群众来回奔跑的“一条龙”服务模式。要坚持延时服务、限时服务、上门服务、业务退办单服务。对办理业务第一次提供手续不全的群众,解释清除原因,并出具签明所缺手续的退办单,保证第二次办结。
(四)始终坚持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为经济发展创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