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一大整改措施(精选8篇)_三重一大事项整改措施

2022-07-25 整改措施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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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三重一大整改报告

关于对一包两采购、合同管理、成本管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监察建议整改情况汇报

2009年8月24日公司监察检查组对我厂 “三重一大”、合同管理、成本管理等进行了综合检查,我厂根据葛新局监建字【2009】8号文的监察建议书进行了认真整改。现将我厂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汇报如下:

存在问题1:“三重一大”基础资料较凌乱、不规范、未分类编号、无目录表,效能监察在工作总结及基础材料中未记录。

整改措施:对招投标文件、合同、来往函件及签收单据、合同评审记录、财务结算凭证等未整理的文件资料进行了分类整理、编号、并列出目录清单及归档。

存在问题2:部门领导任前未进行廉政谈话。整改措施:厂支部书记于9月19日-9月23日分别对上任的各个部门负责人进行了廉政谈话。

存在问题3:在大额资金的使用方面:现金余额很大,未按公司下发的葛新局【2009】36号文执行。

整改措施: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了公司相关文件,并要求财务人员对库存现金不定期的进行盘点,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符。

存在问题4:合同管理基础工作不够规范。没有建立主合同台帐,合同归档资料不全,合同评审落实不全面。

整改措施: 按照公司质量体系中《文件资料控制程序》的要求,对合同基础资料进行收集、整理、传递、和保存并建立了主合同台帐,按规定落实每个合同必须进行评审工作。

存在问题5:在成本管理控制方面:成本跟踪考核工作不到位,实际成本归集不实。职工借备用金未坚持“前帐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

整改措施:组织相关人员学习葛新局字36号文件,将成本跟踪考核工作落实到位;保证坚持执行“前帐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

葛洲坝新疆工程局(有限公司)预制厂

2009年10月29日

第2篇:三重一大整改报告

×××公司关于“三重一大”整改

落实工作的情况报告

×××分党组纪检组:

自去年9月×××对我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以来,公司党政按照检查组《关于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贯彻落实情况调研检查反馈意见》的要求,着手进行整改落实工作。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

按照主管领导要求,公司领导逐一阅示了《反馈意见》。公司党政联席会对《反馈意见》进行了学习研究和分析,并责成纪检监察审计部牵头,各相关部门围绕‚需要改进和完善‛的要求和建议,实施整改。

二、明确方向,制定措施

纪检监察审计部以通知形式,将《反馈意见》主要精神和要求传达给各部门领导,并针对检查中所掌握的主要问题和不足,和相关部门领导进行了细致沟通,要求各部门制定整改措施,抓好落实。一是各部门结合《反馈意见》,组织再次学习《×××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司党字【2012】20号),对本部门主管的‚三重一大‛事项进行梳理和分析,查漏补缺;二是依据‚三重一大‛内容,查找和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是否匹配,拟定 需补缺的制度及出台计划;三是强化所属单位特别是实体单位的集体决策、民主决策意识,并将其延伸至项目团队,加大项目部纪检员(监察员)监督责任考核,将‚三重一大‛决策监督内容纳入各单位各部门以及项目部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范畴;四是针对《反馈意见》‚民主测评结果统计表‛中弱分项进行分析和调研,查找与之对应的决策程序和执行情况的问题和不足,反馈给相关单位进行制度或程序的完善。

三、认真自查,抓好“回头看”

4月份,接到×××纪检组《关于开展‚三重一大‛整改落实工作的通知》,公司纪委及时下发《关于开展‚三重一大‛整改落实工作自查的通知》(司纪字【2013】67号)。《通知》要求,公司所属各部门针对‚2012年‘三重一大’调研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不足的整改工作‛开展自查和‚回头看‛。对照《×××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司党字【2012】20号)及‚决策事项汇总表‛进行自查,重点查找公司及各部门在落实‚三重一大‛决策事项中,是否坚持集体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依规决策,通过对一年来公司决策事项和相关配套制度以及落实情况的梳理,要查找会议记录(纪要)是否齐全,执行过程是否符合决策纪律要求,并提交自查报告和《决策事项汇总表》、《新增配套制度汇总表》。纪检监察部门按照《×××公司‚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监督实施细则(试行)》(司党字【2012】12号)要 求,查找监督实施的有效性,并规范和完善监督纪实档案和监督报告。

通过各部门的自查,自去年9月以来,公司共产生决策事项23项,制定出台相关配套制度29部。决策事项都符合决策程序,有会议记录(纪要),符合决策纪律要求。新增相关配套制度涉及公司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筹融资管理、领导人员职务消费管理、员工绩效考核、员工相关待遇、干部管理、能源管理、廉洁从业监督追究等多项领域。

四、存在的不足和下一步打算

通过整改,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得到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严格按照制度要求落实和执行,程序合法合规,集体决策、民主决策意识不断增强。但在自查过程中,也发现一些不足,主要是:

一是按照现代企业发展趋势,‚三重一大‛决策配套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三重一大‛制度落实监督体系尚未完善;三是‚三重一大‛决策事项考核评价和后评估制度尚未完善;四是基层单位‚三重一大‛基础资料整理不够及时,不够规范。

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要求,进一步细化公司的实施程序和细则,尝试逐步建立健全决策议题征询制、民主决策公示制、失责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努力做到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

1、广泛宣传,进一步提高‚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执行和落实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形成良好的工作机制和长效机制;

2、进一步严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和程序,完善做好纪检监察部门进行任前廉政鉴定、干部述职述廉监督;

3、建立、健全‚三重一大‛制度执行监督制度,紧密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考核和领导干部民主测评,结合公司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督查,采用多种形式,不定期地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制度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4、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的文件资料整理,完善归档。

中共×××公司纪委

二〇一三年六月十日

第3篇:三重一大

1.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的事项。

2.“三重一大”实行集体讨论决策,主要有三种决策形式,组(党委)会”、“党政联席会”、“总经理(局长)办公会”。

3.4.公司及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是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根据班子分子和具体情况,承担相应责任。(对)

5.干部人事部门要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执行情况作为对“四好”领导班子、领导班子成员的考察、考核重要内容以及任免的重要依据。(对)

6.执行。

7.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监督检查的重点是“三重一大”事项范围是否全面科学、决策程序是否严密、责任追究措施是否有效等。

8.参与决策的个人对集体决策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或者向上级反映,在没有做出新的决策前,可以变更或者拒绝执行。(错)

9.重大决策事项包括本单位改制重组,资产转让(调整)、股权(转让)投资、资产收(并)购等事项。(对)

10.涉及本人及其亲属有关的议题时,参与决策人员应按有关规定主动回避。(对)

第4篇:三重一大

关于规范和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进一步规范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制度,保证企业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国资委实施意见等法律规定,结合企业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三重一大”是指企业的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

第二章 “三重一大”的范围

第三条 企业重大决策的范围: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要决定、指示的主要措施。

2.企业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问题方案:企业的经营、发展方针,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企业财务年度预算和决算;企业的资产重组、改制、兼并、破产等重要方案;企业对外投资方案,股权收购、转让等资本运作方案;企业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及对机构、人员较大规模的调整方案,经营者兼职方案;企业重要管理制度的制定、修改及废除;企业重大技术改造方案以及引进重要技术和设备;重要经济合同审批;企业利润分配方案,经营者持股方案;企业应对重大突发性事件方案。

3.企业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和和谐企业建设中的重要问题。

4.企业领导人员及职工的工资、奖励、住房、公务用车、分流安置、劳动保护和劳动保险等事关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

第四条 企业重要人事任免:企业中层以上经营管理人员和所属企业(部门)领导人员的任免、考核和奖惩。

第五条 企业重要项目安排:包括对外投资项目、经营开发项目和基本建设项目。

1.以现金、实物投资进行合资、合作,组成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项目。

2.涉及房地产、设备等资产的开发、出租、承包、转让、变现等项目。

3.资产重组、结构调整、管理体制改革的项目。4.固定资产购置、基础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第六条

企业大额度资金使用范围:投融资计划,借款、贷款计划,对外担保项目,资本性投资,固定资产投资,大宗材料、设备采购资金和预算外资金。

第三章 “三重一大”决策的原则和程序 第七条

“三重一大”决策的原则:

1.依法决策原则。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必须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循党的方针政策和党的纪律;

2.依权限决策原则。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必须按照职责和权限进行。企业党组会、董事会、经理办公会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权限进行决策;

3.民主决策原则。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必须实行集体讨论,充分发扬民主,不能少数人或者个人决策。要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听取职工的意见。

第八条

确定议题。议决“三重一大”应在会前确定议题,不能搞临时动议。需经党组会集体研究的议题,应提前征集党组成员意见汇总后,由党组书记确定。需经董事会研究的议题,应提前征集各董事的意见汇总后,由董事长确定。需经经理办公会集体研究的议题,应征集班子成员意见汇总后,由经理确定。需采取党组会与经理办公会共同集体研究的议题,视议题内容由相关工作人员提前征集党组成员和班子成员意见汇总后,由党组书记、经理商议确定。

第九条

充分论证。企业重大决策的动议,必须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在客观真实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提出讨论方案,并提前向参会人员提供必要的书面材料。重要项目的安排必须进行科学、审慎的可行性研究和论证,重大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可聘请有资质的机构或有关专家进行咨询或参与评估论证,向会议提出书面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涉及重大决策、重要项目、大额度资金的使用,有合同意向的,应将合同的主要条款提交会议讨论。涉及重要人事任免的建议人选提出后,提交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在决议“三重一大”事项的过程中要注意信息的充分披露,提交议案的部门或主要负责人要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全面性,避免因信息不对称而造成决策失误。

第十条 集体讨论。党组会决策要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党组会议事规则进行。讨论决定问题,要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参加。党组会决策时应当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和表决方式应当形成会议记录。对于重大问题如有较大分歧时,一般应暂缓作出决定,待酝酿成熟后再议,遇紧急情况除外。党组会讨论人事任免事项,应当如实记录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的情况。讨论决定人事任免应采取票决的方式。

董事会决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进行。董事会应当严格履行规定的决策程序,对所议“三重一大”事项的决定形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或形成的决议上签名。

经理办公会决策、党组会与经理办公会共同集体决策按照制定的议事规则进行。

第十一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要求,企业研究经营管理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

第四章 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第十二条 违反“三重一大”制度,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给国家、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其他严重后果的要追究责任:

1、不执行或不正确执行党和国家政策法规进行决策的;

2、未经集体讨论决定而个人独断决策的;

3、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三重一大”制度决策程序,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定的;

4、未向领导集体提供真实情况而造成决策失误的;

5、决策后,发现可能造成损失,能够挽回而不采取措施纠正的。

第十三条 责任追究要依据集体和个人的责任范围,确定集体责任或个人责任;明确直接责任、主要领导责任或重要领导责任。属于集体决策行为,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追究在集体决策中起决定作用的领导的责任。责任追究要依据“三重一大”决策的程序,从议题方案的提出、议题的论证、议题的研究决定,明确直接责任、主要领导责任或重要领导责任。

第十四条 对给国家、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应当根据事实、性质、情节和影响及应承担的责任,分别按以下种类进行追究:

1.本人写出检查; 2.通报批评; 3.经济处罚;

5.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6.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第十五条 责任追究要按照领导人员管理权限和领导人员任免、聘用制度规定的程序办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5篇:三重一大

公司“四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

文/ 来源:易文网

上海世纪出版股份有限公司“四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凡属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不准个人或少数人专断”的要求,根据公司实际,将“涉及出版导向的重大出版工作”纳入集体决策事项范畴,形成“四重一大”集体决策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结合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实施规则。

第二条 集体决策原则

(一)坚持依法决策。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党内规章制度以及公司相关规定,保证决策内容和程序合法合规。

(二)坚持科学决策。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运用科学方法,加强决策的前期调研论证和综合评估,有效防范决策风险,避免决策失误。

(三)坚持集体决策。根据职责、权限和议事规则,对“四重一大”事项进行集体讨论和表决,避免个人或少数人专断。

(四)坚持民主决策。贯彻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民主,发挥每个参与决策人员的作用,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

第二章 决策范围

第三条 重大决策事项,主要指涉及公司改革发展稳定、重大经营管理、关系职工切身利益,具有全局性、方向性和战略性的重大事项。包括以下事项:

(一)公司发展战略、中长期出版和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等;

(二)年度财务收支计划,财务预算、决算的制定和调整,企业资产重组和资本运作; 三)管理机构的设置和调整;

(四)薪酬分配方案及数额较大的物质奖惩方案;

(五)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及废除;

(六)向上级部门推荐先进集体和个人候选名

(七)评选由公司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八)党建;

作、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综合治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九)向上级请示的重要事项;

(十)事关公司全局性的其它

要问题。

第四条 重要干部任免,主要指涉及公司直接管理的干部提拔、职务调整和免除等事项。包括以下事项:

(一)对公司直属下级领导班子成员任免;

(二)局级后备干部的推荐;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的推荐或委派;

(四)其他重要干部任免事项。

第五条 重大项目安排,主要指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资产规模、资本结及对公司发展产生重要影响的项目设立和安排。包括以下事项:

(一)重大项目投资计划和融资项目;

(二)计划外追加投资规模及项目;

(三)重大设备引进和重要物资采购等重大招投标管理项目以及重大技术项;

(四)重大工程发包项目,重大合作项目;

(五)其它重大项目安排。

第六条 涉及出版导向的重大出版工作,具体包括:

(一)公司和下属出版单位的出版定位;

(二)中长期出版规划和年度出版计划;

(三)别重大的出版工程;

与考核制度。

造事,以

(四)涉及出版导向的出版管 第七条 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包括以下事项:

(一)大额度年度资金使用预算;

(二)大额度预算外资金使用;

(三)需经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的大额资金用项,包括对外抵押、担保,向银行贷款和拆借资金等。

第三章 决策准备

第八条 确定决策事项。需要集体决策的事项,由公司领导提出或由职能部门、所属企业单位提出,经分管领导审核,报公司主要领导同意。第九条 决策准备基本流程:

(一)草拟方案。认真组织调查研究,提出决策备选方案。

(二)征求意见。对涉及面广、与职工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事项,应当根据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它形式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必要时,可以采取公示等形式进一步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决策事项涉及相关部门或单位的,应当事先征求意见,充分协商,未沟通或虽经沟通但未达成原则意见的重大事项,不得上会研究。重要人事任免,组织人事部门应当事先向纪检部门了解干部的廉政情况。

(三)论证评估。承办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工作小组或咨询专家,对决策事项进行评估论证;涉及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的决策事项,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可行性研究论证和风险评估。论证评估结论及专家咨询意见应形成论证评估报告。

(四)法律审查。在决策备选方案提交会议决策前,应进行合法性审查。主要审查是否与法律法规相抵触,是否与现行政策规定相协调,是否存在法律风险,是否存在其他不适当等问题。

(五)熟悉材料。参加会议人员应当在会前熟悉材料,认真准备。除重要干部任免材料或不宜印发的保密材料外,议题汇报部门须提前两天将有关材料送交公司办公室,公司办公室至少提前一天将有关材料印发给与会人员。

第十条 对特殊事项的处理。凡涉及专业性、技术性、法律性较强的事项,公司若已有程序规定的,从其规定操作。

第四章 决策规则

第十一条 “四重一大”事项决策主要形式:党委会、总裁办公会议、辑政策委员会会议、股东大会、董事会、职工代表大会等。

第十二条 委会

(一)议题范围

1、研究制订公司党委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有关文件、指示、重要会议精神的意见。

2、研究制定公司领导班子建设、党的建设以及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部署。

3、贯彻党管干部原则,研究决定公司党委

能部门的正、副职,公司纪委副书记、工会副主席、团委正副书记人选;讨论批准或任命公司所属单位党委(总支、直属党部)书记、副书记;讨论审批公司所属单位正、副职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和公司职能部门正、副职人选,提交公司总裁办公会任免。

4、审议向上级党委呈报的重要问题的请示及重要工作计划、总结和专题调研报告。

5、讨论决定公司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方针和重要政策性问题,审定纪检、监察部门提交会议讨论的有关事项,按照程序,决定对违法违纪案件的党纪处理意见。

6、审议公司提交职代会讨论的重要议题。

7、讨论决定公司工青妇、老干部、统战工作的重要事项。

8、讨论公司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和上报上级部门审批表彰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推荐名单。

9、讨论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重大项目投资、重要改革方案和涉及全局性的重大问题,形成党委会意见或建议,为董事会或总裁决策提供参考。

10、根据党章和党内纪律应当提请党委会讨论的其它重要事项。

第6篇:三重一大

学习“三重一大”心得体会

上游小学 :姚新春

12月11日下午塔水处上游小学全体教职工在二楼会议室学习兵团党委贯彻落实 “三重一大” 决策制度会议精神,就如何更好地履行职责,以良好的精神状态抓好工作落实进行讨论。通过学习我受益匪浅,下面谈谈自己的一点体会:

1.作好酝酿准备:(1)决策前应进行广泛深入地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事项,应进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对与职工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应召开职代会,扩大职工群众参与度和知情权。(2)决策前班子成员可通过适当形式对有关议题进行酝酿。对涉及多个机构和部门的,或对议题存在较大分歧意见的,应事先作好沟通协调,待条件成熟时,再提交会议讨论。(3)提请团场党委常委会议审议决定的事项,须报党委书记确定。

2.坚持集体决策:(1)党委常委应对决策建议逐个明确表示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的意见,并说明理由。党委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主持会议的领导应在其他成员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最后发表意见。(2)会议决定多个事项时,应逐项表决,以应到会成员半数以上同意后方可形成决定。(3)讨论决定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到会。有关干部任免的决定需要复议的,应当经党委超过半数成员同意方可进行。(4)讨论和表决情况要作好记录,决策结果应以适当形式通知相关执行单位、部门和人员。(5)根据议题内容,视情况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有关部门人员列席会议。

3.抓好决定实施:(1)“三重一大”事项经集体讨论决定后,由班子成员按分工和职责组织实施。遇有分工和职责交叉的,由领导班子明确一名班子成员牵头。(2)个人对集体决策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保留,但在新的决策未作出前,应无条件执行。同时,可按组织程序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意见。(3)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作出临时处置的,应在事后及时向领导班子报告。

面临许多前所未有的新情况、新任务的挑战,各级领导班子和广大党员干部要站在全局的高度,站在讲政治、懂规矩、守纪律高度,认真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要从思想上进一步重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在制度上

进一步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在实际中进一步支持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切实形成领导重视、部门积极、群众参与、措施有力的工作机制,全面推进“三重一大” 决策制度贯彻落实,不断推动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学习“三重一大”心得体会

上游小学 :刘红梅

塔水处上游小学全体教职工深入学习兵团党委贯彻落实 “三重一大” 决策制度会议精神,就如何更好地履行职责,以良好的精神状态抓好工作落实进行讨论,通过学习和讨论,我对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有了更深的认识。

(一)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是推进兵团科学跨越发展的重要保证。兵团是一个特殊组织,在履行党和国家赋予的屯垦戍边历史使命的同时,更担负着完成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提出的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历史任务。

推动兵团事业走上科学跨越发展轨道,必须改变原有以农业生产和农垦经济为主导的经济方式,坚持“三化”建设的发展方向;必须坚定不移把改善民生作为根本目的,解决好关系兵团发展的拴心留人、稳定壮大队伍的根本问题;必须不断提升维稳戍边能力,既发挥建设大军作用又发挥中流砥柱和铜墙铁壁作用。当前,兵团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团结、确保稳定、提高能力、建设队伍任务艰巨,而推进科学跨越发展离不开正确的决策、科学的领导和制度的保证。因此,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对于促进领导班子决策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有效防止领导决策失误、行为失范;对于调动党员干部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广纳贤言,汇聚才智,破解改革发展难题,促进科学跨越发展;对于增强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发扬民主自觉意识,发挥领导班子的集体智慧,促进班子团结和谐,提高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是坚持民主集中制的重要体现。不断提高贯彻民主集中制的能力和水平,不仅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需要,也是党巩固执政地位的需要。决策民主化是发展党内民主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科学决策的前提。坚持“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是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的根本要求,也是正确集中集体智慧,保证领导干部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正确决策的重要法宝。民主是集中的基础,涉及“三重一大”的事项,只有决策前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让各种意见都表达出来才能进行比较和鉴别,把最好的意见吸收到决策中,集思广益,从而实现正确的集中。集中是民主的指导和归宿,“三重一大”事项只有在集中大家的经验和智慧的基础上,经过集体决策,才能形成贯彻执行的具体意见,才能统一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充分体现了民主和集中相结合的原则,充分体现了群众的利益、要求与党的正确领导的统一。只有认真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党的民主集中制才能得到贯彻落实。因此,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对于强化集体领导观念,加强班子建设,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力,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促进党的事业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保证作用。

(三)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内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是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权力运行的监督机制,是源头预防腐败的重要举措,是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内容。当前,在兵团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大背景下,一方面,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和监督制约机制还不够完善,特别是近几年援建项目资金的大量增加,为权力“寻租”创造了机会,为腐败现象的滋生提供了土壤和条件;另一方面,随着兵团“三化”建设的深入,多元利益主体针对市场的竞争日趋激烈,一些不法分子总是想方设法拉拢腐蚀公职人员,通过商业贿赂攫取非法利益;加之,当前党员干部队伍构成发生很大变化,许多中青年干部缺少严格党内锻炼和重大政治风浪的考难,一些领导干部党性观念不强,理想信念不坚定,廉洁自律意识淡薄。在这种情况下,对“三重一大”事项不严格执行集体决策制度,必然会失去决策过程中的监督,形成决策中的漏洞。因此,要以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为重点,围绕腐败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着力构建监督制约权力运行的长效机制,减少和防范各类腐败现象的发生,推动兵团反腐倡廉建设不断深入。

学习“三重一大”心得体会

上游小学 :范丽

制定《关于进一步推进兵团团场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是兵团党委从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出发,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在深入调研、集思广益、学习借鉴其他省市经验的基础上,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兵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完善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建设、推进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重大举措。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要把“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纳入干部理论学习和反腐倡廉教育的重要内容,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学习教育,使党员干部了解“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内容和程序,提高参与监督和贯彻落实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要加强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宣传,发挥媒体的重要作用,引导全社会重视和监督“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要加强警示教育,及时曝光和深入剖析违纪违法案例,警醒教育党员干部。

(三)完善制度,健全机制。

针对当前一些单位“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配套、不具体、不落实等问题。团场党委要结合单位实际,对“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规定进一步细化、量化、配套化,增强“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针对性和操作性。要通过贯彻落实“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推动形成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机制,完善集体决策酝酿、形成、执行程序,建立分项科学决策程序,规范“ 三重一大”事项的调研提议、通报会商、专家咨询、社会公示听证、决策评估、合法性审查、重大问题票决、跟踪评价、反馈纠偏工作,健全配套保障制度,制定内部监管措施,做到议事有规则、决策有依据、执行有标准,形成环环相扣的廉政风险防范机制。特别是要针对当前查办案件和财务管理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健全完善“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及配套制度,努力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确保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要围绕贯彻落实“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全面加强民主集中制、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团场行政管理、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

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改革,通过改革把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贯穿于干部选拔任用、教育培养、监督管理全过程,使“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各项制度之间,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之间相互配套、协调推进、共同深化,形成贯彻落实“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良好环境,以“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落实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四)心存敬畏,严格自律。只有对党组织有所敬畏,才能做到听党的话、跟党走、永不叛党;只有对人民群众有所敬畏,才能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只有对党和人民的事业有所敬畏,才能在干工作时做到尽心尽力、尽职尽责。作为领导干部必须遵守为官底线,严守法纪红线,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做到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一是要敬畏党纪国法,牢固树立法律至上的意识,严格依照党纪国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严格以法纪规范自己的行为,经得起情与法、钱与法、权与法的考验。二是要敬畏手中的权力。权力是把“双刃剑”,它能成就一个人,也能毁掉一个人。权力越大,职务越高,肩负的责任就越重,应尽的义务就越多。领导干部一定要清醒地认识到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时刻要有一种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危机感,正确处理好权与责的关系。以谨慎之心对待权力,要用手中的权力成就为党和人民建功立业的奋斗人生,而不要让权力在贪婪和罪恶中毁灭自己。三是要敬畏群众。“水能载舟,亦可覆舟”,领导干部要始终牢记宗旨,勿忘人民、勿忘群众,对人民群众始终保持一种敬畏之心、关爱之情,做到忧群众之忧、乐群众之乐,时时处处坚持把维护职工群众的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真心实意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任何时候任何情况都不要做对不起群众的事,用实际行动树立党员领导干部在群众心中的良好形象。

学习“三重一大”心得体会

上游小学 :吴燕

12月11日下午,塔水处上游小学认真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了兵团进一步推进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通过学习,教职工们深刻认识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重要意义。

会议精神并强调,一是要以坚定的态度、坚强的决心、扎实有效的工作方法,各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兵团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会议精神,强化落实“三重一大”的决策制度的意识,深刻学习领会“三重一大”的内容,重点是领会车俊政委的重要讲话。二是要认真执行“三重一大”规章制度,强化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按制度办事,按程序走事,特别是工程项目领域,每个项目都要按程序办理,职能部门要把好关,严格财务管理制度。三是要认真研究制定本单位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并安排由农场纪委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各分管领导把关,制定红旗农场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细则要突出重点,要有科学性、操作性与针对性。四是要进一步推进“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贯彻落实,要进一步加强学习和教育,各级党组要通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等形式,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教育、民主集中制教育和“三重一大”制度教育,切实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党性修养和作风培养,提高廉洁自律意识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我们也要看到在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方面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少数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或出于私心私欲、或把权力看得过重、或不愿接受监督制约,主观思想上不愿意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乐于独断专行,搞“一言堂”。一些单位或部门违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致使在干部选拔任用、项目资金管理中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少数班子以“集体决策”为名行违纪违法之事,“班子集体违纪”成为一些腐败分子逃避党纪国法追究的新手段,这些人正是打着班子“集体决策”的幌子,企图用表面程序的合法来掩盖实质内容的非法。有的单位和部门至今“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健全,有的已制定的制度不切合实际,缺乏可操作性。一些监督检查部门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不到位,不能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以致一些苗头性问题演变成重大违纪违法案件。

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是推进兵团科学跨越发展的重要保证。兵团是一个特殊组织,在履行党和国家赋予的屯垦戍边历史使命的同时,更担负着完成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提出的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历史任务。推动兵团事业走上科学跨越发展轨道,必须改变原有以农业生产和农垦经济为主导的经济方式,坚持“三化”建设的发展方向;必须坚定不移把改善民生作为根本目的,解决好关系兵团发展的拴心留人、稳定壮大队伍的根本问题;必须不断提升维稳戍边能力,既发挥建设大军作用又发挥中流砥柱和铜墙铁壁作用。当前,兵团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团结、确保稳定、提高能力、建设队伍任务艰巨,而推进科学跨越发展离不开正确的决策、科学的领导和制度的保证。因此,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对于促进领导班子决策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有效防止领导决策失误、行为失范;对于调动党员干部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广纳贤言,汇聚才智,破解改革发展难题,促进科学跨越发展;对于增强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发扬民主自觉意识,发挥领导班子的集体智慧,促进班子团结和谐,提高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学习“三重一大”心得体会

上游小学 :王海英

“三重一大”制度是中央在深入总结反腐倡廉经验、科学把握市场经济规律的基础上,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推动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而确立的一项重要决策制度。当前,面对推进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新形势新任务,大家要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充分认识进一步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重要性紧迫性,坚持以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为抓手,进行依法民主科学决策,巩固团结奋进良好局面,完善团场决策管理机制以及对领导的责任追究,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制约,确保实现团场经济社会持续科学健康发展。同时,作为团场党政的主要领导要进一步发挥表率带头作用,强化团场党委的领导核心地位;要严格按党章办事、按法律办事、按政策办事、按制度办事,坚持重大问题党委决策、行政执行,推动“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为推进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通过深入学习兵团党委贯彻落实 “三重一大” 决策制度会议精神,就如何更好地履行职责,我认为: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要努力做到以下几点一是思想上突出一个“正”字,不偏不斜。要始终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更加自觉地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大是大非上头脑清醒,在路线原则上立场坚定。当前尤其要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辨别力,不为杂音所扰,不为传闻谣言所惑,始终做到表里如

一、言行一致。

二是品格上突出一个“净”字,不污不染。一个领导干部干干净净、清清白白才会有凝聚力和号召力。要修身,正确对待是非、利益、荣辱、苦乐,始终保持高尚情操;要戒贪,不贪财,不贪色,不贪杯,不贪玩,做到不为金钱所动,不为色欲所惑;要慎微,从小事、小节、小处做起,防微杜渐,耐得住寂寞。

三是行动上突出一个“ 硬”字,不软不屈。要两袖清风,勇于干事,敢于担当,讲真话,讲原则,带头弘扬正气。四是律己上突出一个“严”字,不宽不松。要怀着对党纪国法的敬畏之心,把纪律作为高压线,带头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群众工作纪律,把各项纪律规定升华为自觉的意识和行动,不越雷池半步。

今后坚决遏制违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规定现象的发生,对违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规定的行为要严厉惩处,做到查办一个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套制度、解决一类问题。要坚持有纪必依、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随意变通和恶意规避等严重破坏制度规定的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只要触犯了制度,都必须依法依纪依规处理,不姑息迁就、不搞“下不为例”。

学习“三重一大”心得体会

上游小学 :朱红亮

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是推进兵团科学跨越发展的重要保证。兵团是一个特殊组织,在履行党和国家赋予的屯垦戍边历史使命的同时,更担负着完成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提出的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历史任务。推动兵团事业走上科学跨越发展轨道,必须改变原有以农业生产和农垦经济为主导的经济方式,坚持“三化”建设的发展方向;必须坚定不移把改善民生作为根本目的,解决好关系兵团发展的拴心留人、稳定壮大队伍的根本问题;必须不断提升维稳戍边能力,既发挥建设大军作用又发挥中流砥柱和铜墙铁壁作用。当前,兵团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团结、确保稳定、提高能力、建设队伍任务艰巨,而推进科学跨越发展离不开正确的决策、科学的领导和制度的保证。因此,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对于促进领导班子决策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有效防止领导决策失误、行为失范;对于调动党员干部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广纳贤言,汇聚才智,破解改革发展难题,促进科学跨越发展;对于增强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发扬民主自觉意识,发挥领导班子的集体智慧,促进班子团结和谐,提高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三重一大”制度是中央在深入总结反腐倡廉经验、科学把握市场经济规律的基础上,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推动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而确立的一项重要决策制度。当前,面对推进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新形势新任务,大家要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充分认识进一步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重要性紧迫性,坚持以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为抓手,进行依法民主科学决策,巩固团结奋进良好局面,完善团场决策管理机制以及对领导的责任追究,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制约,确保实现团场经济社会持续科学健康发展。同时,作为团场党政的主要领导要进一步发挥表率带头作用,强化团场党委的领导核心地位;要严格按党章办事、按法律办事、按政策办事、按制度办事,坚持重大问题党委决策、行政执行,推动“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为推进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第7篇:三重一大

+++++“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为严格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经党委研究制定“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内容

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

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原则

(一)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凡属职责范围内的“三重一大”事项,都应集体讨论决定,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决定得到正确贯彻和执行。

(二)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领导班子成员尤其是主要负责人应正确处理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充分发挥集体领导作用,实行班子成员分工负责,保证权力正确行使。

(三)坚持科学、民主、依纪依法、集体决策的原则。要注重调查研究,尊重和反映客观规律,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切实在法律和党内法规范围内开展决策活动。

三、“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范围

(一)重大决策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内重要法规和国家重要法律法规以及上级重大决策、重要部署、重要会议、重要指示精神等方面的重大事项;

2、涉及全局性的机制、体制、制度改革方面的重大事项;

3、涉及全局性稳定的重大事件处理、重要信访矛盾化解、重大事故处理和重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方面的重大事项;

(二)重要干部任免奖惩

由党委管理的干部的推荐、提名、录用、任免、调动、交流、解聘、表彰、奖励和处分等事项。

(三)重大项目安排应由集体决策的重大项目安排。

(四)大额度资金使用

1、大额资金(5万元以上)的使用原则;

2、单项支出数额较大(2万元以上)的资金安排;

四、“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

凡属“三重一大”事项,除遇到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应由党委领导班子以会议形式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集体决策。

党委集体决策过程应包括以下主要程序:

(一)酝酿决策

1、充分征求意见。“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应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专业性较强的事项,应向专家进行决策评估;社会涉及面广、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应通过举行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听取意见,也可通过新闻、网络等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选拔任用干部要事先征求同级纪检组织意见。

2、适当进行酝酿。“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班子成员可通过适当形式对有关议题进行酝酿,但不作出决定。事项内容涉及多个机构的,应事先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凡应协调而未协调或者存在较大分歧意见的议题,一般不提交会议讨论。

3、按照程序提议。提请党委会议的“三重一大”事项议题,需经党委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党委书记确定。

4、做好相关准备。由分管领导组织有关机构准备规范化的上会材料,包括议案和科学论证材料;办公室应在党委会议前,将会议通知(含议题及有关资料)送达参加人员,保证其有必要时间了解相关情况。

(二)集体决策

1、保证出席人数。审议“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委成员到会方能召开。

2、充分发表意见。在领导班子决策“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上,一般先由分管领导介绍上会材料,然后安排足够的时间进行讨论。对决策建议,由班子成员逐个明确表示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的意见,并说明理由,因故未到会的班子成员可以书面形式表达意见。党委主要负责人应在其他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最后汇总讨论情况,发表意见。

3、逐项做出决策。会议决定多个事项时,应逐项表决。对意见比较一致的议题,形成会议决定;对意见分歧较大或发现有重大问题尚不清楚的,除在紧急情况下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暂缓决策,待进一步调查研究后再作决策;特殊情况下,可将争论情况报告上级组织,请求裁决。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其他方式进行。推荐、提名干部和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应按规定进行表决。对“三重一大”事项,要以党委应到会成员超过半数同意后形成决定。

4、形成会议记录。审议决定“三重一大”事项,应形成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要明确具体讨论事项、班子成员的表决意见和理由、决策形式、决策结果和负责落实的部门、责任人。会议文件、记录等资料存档。

5、组织列席旁听。领导班子可根据议题内容,根据情况组织有关人员列席会议。列席人员可就讨论的议题发表意见,但没有表决权。

(三)执行决策

1、分工组织落实。“三重一大”事项经领导班子决策

后,由班子成员按分工和职责组织实施。

2、严格执行决策。个人对集体决策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保留,但在没有作出新的决策前,应无条件执行。同时,可按照组织程序向上级党委织反映意见。个人不得擅自改变集体决策,确需变更的,应由领导班子重新作出决策;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作出临时处置的,应在事后及时向领导班子报告,未完成事项如需领导班子重新作出决策的,经再次决策后,按新的决策执行。

3、加强督查反馈。办公室负责对领导班子决策的“三重一大”事项督查,向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报告。

五、明确责任 严格责任追究 主要负责人应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切实抓好制度的组织实施;班子成员应根据分工职责及时向领导班子报告“三重一大”事项的执行情况;纪检组和组织人事、财务管理部门应按各自职责,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执行情况的监督,重要情况应及时向党委报告。

(二)严格责任追究 各党委会成员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情况,作为党政“一把手”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作为对党委班子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的重要内容。对拒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策的,集体决策执行不力或错误执行并造成严重损失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领导班子决策失误或涉嫌违纪违法的,将在查明情况、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分别追究班子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其他负责人的相应责任。

第8篇:三重一大

“三重一大”制度的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省分公司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建设,不断推进企业在重大问题、重要干部任免、重要建设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简称“三重一大”)方面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进程,现对省分公司“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修订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三重一大”主要内容

(一)重大问题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决定的主要措施。

2、向上级组织的重要请示、报告。

3、分公司发展规划、经营方针目标及年度计划。主要是:

①经营发展规划安排;

②年度经营收入指标和主要任务;

③年度基本建设计划和投资方案;

④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⑤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⑥年度用人计划和工资计划。

4、分公司经营改革管理中的重要问题:

①干部人事制度、劳动用工制度、分配制度、社会保险等基本制度的建立和修订;

②重要管理、技术规章制度的建立、修改和废除;

③重大技术改造、生产布局调整、多元经营等方面的计划安排和重要方案;

④党群组织机构和经营管理机构设置、定员编制和调整方案;

⑤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政工职称评聘中的有关重要问题;

⑥省分公司工资调整、职工福利费分配使用方案。

5、省分公司政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①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及企业文化建设等重要问题;

②党建工作中的主要问题;

③纪检监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④提请职工代表大会审议的重要事项。

6、分公司重要会议、重要活动文件的审定和安排。

7、其它需要领导班子讨论的重大问题。

(二)重要干部任免

1、所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职务的聘免、调整及奖惩。

2、省分公司机关部门正、副职管理干部的聘免、调整及奖惩。

3、省分公司领导班子后备干部的推荐。

(三)重要建设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

1、需要报请集团公司审批的重大项目。

2、购置固定资产设备及更新改造资金在500万元以下的生产性建设项目的立项。

3、50万元以下的非生产性建设项目的立项。

4、5万元以上的对外联谊和20万元以下的公益赞助。

5、公司福利费、盈余公积金、公益金年度使用安排计划。

6、其它需要领导班子讨论决定的重要建设项目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

二、“三重一大”决策的主要形式和流程

(一)主要形式

1、会议形式。研究决策“三重一大”问题,主要采取党政联席会议的形式,党政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参加。在有特殊规定情况下,召开党委会或总经理办公会议。

2、会议主持。研究决策“三重一大”问题的党政联席会议,党政正职合设的,由总经理兼党委书记主持。党政正职分设的,在研究企业重大问题、重要建设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问题时,由总经理主持;在研究干部问题和政治工作问题时,由党委书记主持。

3、参会人数要求。研究决策“三重一大”问题,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到会人数必须达到五分之四以上。

(二)主要流程

1、议题确定。“三重一大”问题议题的确定,一般情况下,由领导班子成员提出、党政主要领导协商确定,提前通知领导班子成员。

2、加强沟通。会前,党政主要领导要与每位领导班子成员个别沟通,听取意见,初步达成共识,对干部任免人选方案要在初步形成统一意见后再提交会议研究通过。

3、民主决策。召开会议时,主持人要说明会议的内容、程序、决策原则和纪律要求;参加会议人员要围绕议题,充分发表意见。如果一次会议研究2个以上问题,要逐个进行。决议的形成必须建立在充分酝酿、民主讨论的基础之上。表决方式和原则:一般情况下,采取举手表决方式;特殊情况下,可采取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决议形成必须是同意或赞成票超过到会人员的半数以上,列席人员无表决权。

4、明确责任。会议做出决议后,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定牵头抓落实的主管领导和落实期限,并在会议记录上注明。

5、个人签名。会议结束后,参与决策人员要在确认的会议记录上签名。

三、执行与监督

(一)积极组织抓好落实。“三重一大”决议形成后,主管领导要及时组织有关部门、人员抓好落实,落实结果要向党政主要领导或领导班子会议反馈。如果落实过程中出现问题,需要延期或改变决议,必须重新召开党政联席会议,进行复议,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变。

(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一是公司纪委不定期地对省分公司“三重一大”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和检查。二是省分公司纪委每年要对“三重一大”制度内容、流程的执行和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并写出书面报告,上报公司纪委,同时抄报同级党委。三是在“三重一大”决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现违纪问题,要及时核查、严格执纪。

四、纪律与责任追究

(一)纪律要求

1、必须严格执行制度流程。一般情况下,凡属“三重一大”决策的内容,必须上会,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简化内容、规避会议。凡是召开“三重一大”会议,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任何人不得随意简化程序,搞临时动议。凡经集体讨论形成的决议,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或不抓落实。

特殊情况下,如需要紧急决定的重大问题,可召开临时会议决定,但事后必须向党政联席会议通报,并做详细说明。

2、必须对集体决策高度负责。参加会议的领导班子成员,要消除各种顾虑,本着对公司、对组织高度负责的态度,对会议决策的问题,敢于充分发表意见,表明态度。会议主持人和党政主要领导,不得提前表态或定调子,更不能打击报复。会议要在充分讨论、集思广益的基础上进行表决。

3、必须遵守保密纪律。参加会议的人员,对会议内容和讨论决策过程中的不同意见不得向外泄漏。

4、必须坚决执行会议决议。会议决议一旦形成,领导班子成员不得有任何与决定相悖的言论和行动。

(二)责任追究

1、对违反“三重一大”制度流程、违反保密纪律和拒不执行集体决策的行为,要按规定追究责任。

2、对执行不力产生重大偏差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人,要按规定追究责任。

3、对集体决策失误并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不良影响的,要由领导班子集体承担责任,并视情节追究主要领导人的责任。

五、记录的管理与归档

(一)“三重一大”会议记录由综合部或党群部的党员负责人记录。

(二)会议记录要按照公司统一制作的《中国铁通集团公司××分公司会议记录》填写。字迹要清楚,内容要详实。

(三)对于特别重要的决议,除记录外,还要整理出《会议纪要》。

(四)“三重一大”会议记录、纪要及相关资料必须按规定归档管理。

重大决策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

(二)供销事业发展方向、发展规划、管理办法和年度计划;

(三)供销社体制和机制改革等重要改革方案;

(四)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止;

(五)财务年度决决算及资产重组、产权重大变更等资本运作方案;

(六)招投标以及重要项目引进方案;

(七)内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以及对机构、人员的调整方案;

(八)直属企业改制改革,公司设立、重组、兼并、破产、合并、分立、解散;

(九)工资制度、福利制度、住房公积金制度、医疗保险制度、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调整及实施;

(十)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稳定、表彰奖惩等重要问题;

(十一)资产处置、废旧物资处理;

(十二)重大责任事故、突发性事件的处理及涉及单位和职工利益的重要事项;

(十三)需向上级报告、请示的重大事项;

(十四)其他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

重要干部任免与管理

(一)对本单位中层以上干部(包括非领导职务、重大项目负责人和重要管理岗位人员),以及下属单位班子成员的选聘、任免;

(二)后备干部的选拔与管理;

(三)对社属各单位的集体与个人荣誉称号授予的推荐申报、授予和奖惩;

(四)涉及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以及下属单位班子成员的重要奖惩及对违犯党纪政纪干部职工的处理;

(五)其他干部管理的重要事项。重大项目安排

(一)年度投资计划和融资项目;

(二)基本建设项目及重大投资,大型装修项目;

(三)重大、关键性的资产开发等重大招投标管理项目;

(四)车辆、大宗办公设施及其他重大设备的购置;

(五)办公、生活设施的新建及5万元以上的非生产性项目;

(六)其他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的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

(一)10万元及以上的大宗物资采购或工程项目结算、工程资金分配;

(二)集中发放单位员工奖金;

(三)资产的出租、处置方案;

(四)5万元以上的非生产性资金使用,以及重大捐赠、赞助;

(五)其他大额度资金使用。

一、重大事项决策

1、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市委、市政府及上级部门的会议和文件精神的贯彻和落实;

2、发展战略以及规划的制定和调整;

3、重大改革方案和改革措施;

4、党的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大问题;

5、党风廉政建设;

6、党政领导班子自身建设;

7、干部队伍建设;

8、机构的设置及人员编制;

9、培训教育、远程教育、科学研究、产业开发等重大问题;

10、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除;

11、年度工作计划;

12、年度财务决算、预算;

13、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相关政策;

14、单位荣誉称号的授予和向上级推荐的先进个人、先进集体;

15、对机关一般干部、村(社区)干部的奖励及违纪干部的处理决定;

16、镇党政领导班子认为应当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重要问题。

二、重要干部任免

1、后备干部推荐、选拔;

2、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代表、党代会代表候选人的推荐;

3、镇中层干部及村(社区)干部的任免。

三、重要项目安排

年度基本建设计划和重大维修、采购项目。

四、大额度资金的使用

1、未列入预算、单项支出在2000元以上的资金款项的支出。

2、机关行政经费中的专项经费和业务费一次列支超过1万的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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