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事务总部业务流程自查报告_法律事务自查报告

2020-02-26 自查报告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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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事务总部业务流程自查报告

业务流程重组工作小组:

根据国泰君安司发[2001]524号《关于启动业务流程重组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部对照部门现有业务流程,以提高效率、风险控制、资源共享和权责分明等四个问题为切入点,认真查找并分析了部门存在的问题及与其他部门协调配合中遇到的问题。现将有关问题汇报如下:

一、事前沟通有待加强

我部在日常工作中,发现有的部门或分支机构需要我部出具法律意见或审查合同时,只在需要我部签署意见时报送有关材料,且有时材料只和需审批的内容有关,对事情的来龙去脉或语焉不详或干脆就没有必要的解释说明,这很容易产生以下几种后果:

1、效率降低。我部人员为保证出具意见的质量,不得不和经办人员多次沟通,公文数次往返,降低了办公效率。

2、出具的法律意见有时不能完全适用。

 由于我部人员看到的材料可能只反映了部分情况,我部人员根据这些材料出具的意见就很可能不能完全反映实际状况,对业务的指导性和风险的规避方面也就有待加强。

 由于种种原因使得我部意见不能被完全采纳。如合同审查时,有时经办人员拿来的合同对方已盖章,我部再提意见经办人员会觉得难以和对方协商解决。

3、法律审核走过场。有时经办人员声称项目紧急,没给出合理的时间让我部审核,甚至就坐等催办,再加上缺少必要的事前沟通,容易导致法律审核流于形式。

二、跨部门业务协调有待加强

由于各部门分工和职责限定,一旦发生跨部门业务,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和相互配合很难形成默契,容易导致有利可图的互不相让,无利甚至存在风险的互相推诿。

三、公司内部信息共享有待进一步加强

1、随着公司内部信息共享工作的展开,原本各部门信息“孤岛”现象有了

很大改善。我部为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需要加强与各业务部门的直接联系,因此,希望业务部门的业务讨论(非保密)数据库能对我部开放,使得我部能参加业务部门的相关讨论。

2、我部为明确责任、确保出具意见的质量,对经我部以书面形式出具的各类意见,作为部门档案留存(包括各类原始资料和我部意见)。据我部所知,像我部这样留存资料的部门还有几个。如果能做到一定程度上原始资源共享(即资料都能被妥善保管,但又不至于重复留存),想必能对公司带来更大的利益。

专此报告。

法律事务总部

200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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