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州钻井院税收自查报告(地税)_地税税务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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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利石油管理巴州钻井工艺研究院
税收自查报告
一、企业基本情况
胜利石油管理巴州钻井工艺研究院(以下简称分院),是在2004年3月,经胜利石油管理局(以下简称管理局)批准,由胜利石油管理局钻井工艺研究院(以下简称钻井院)在库尔勒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组建的分支机构。分院新疆办有员工13人,其中管理人员10人,后勤辅助人员3人。分院的主要职能:新疆市场的开拓和管理、日常生产经营管理、调派生产人员、组织协调管理生产,后勤辅助管理以及其他工作。
分院的主要业务是从事各类的钻井技术服务,销售钻井仪器工具配件等。技术服务类型主要包括:定向及仪器测量技术服务、机械测斜技术服务、钻井液、充气制氮技术服务、扩孔技术服务以及其他钻井技术服务。分院根据市场的需要调派相关基层单位从事技术服务的人员来完成各类技术服务工作。分院主要技术服务对象是: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其他油田在新疆市场设立的单位以及其他一些单位。
分院所采用的计算机软件为中国石化会计集中核算系统,分院职能范围内所发生的费用计入“销售费用”科目,各生产单位发生的与生产相关的成本费用计入“劳务成本”和“制造费用”科目。收入按提供技术服务单位和类型分别计入“主营业务收入”或“其它业务收入”科目。
分院注册的是非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主要交纳增值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所得税由胜利石油管理局统一汇算清缴。
2009年度缴纳城建税11.33万元,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4.86万元,房产税2.08万元,土地使用税0.11万元。
2010年度缴纳城建税13.31万元,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5.8万元
2011年度缴纳营业税1万元,城建税10.27万元,教育费附加5.24万元,地方教育费附加1.29万元,房产税0.83万元,土地使用税0.08万元。
二、自查组织落实情况
在接到《关于开展2012年企业发票使用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后,钻井院高度重视本次税收清查工作,及时成立了税收自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税收自查工作办公室负责自查日常工作。按照税务局要求,对分院近三年税收情况进行分析,制定切实有效的实施方案,排出运行计划,明确责任,确保税收自查工作有序进行。
三、自查开展情况
我们按照税务局文件要求,对照自查提纲逐条逐项进行检查,自查结果如下:
(一)不存在未按规定开具发票、开具假发票或虚开发票以及利用不符合税法规定的凭证列支成本费用等行为。
(二)不存在应取得而未取得发票的情况,不存在以不合法票据入账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不存在购买、取得虚假发票或不符合规定的发票违法违规行为。
胜利石油管理巴州钻井工艺研究院
2012-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