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学行为自查报告_学校办学行为自查报告

2020-02-28 自查报告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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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学行为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落实《迪庆州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各类教育机构办学行为管理的通知》和根据德钦县教育局转发“德政办发【2014】120号”文件精神,规范办学行为的有关要求,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办学、依法治教,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推进素质教育,根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等有关条例,我校就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实际做如下几方面的自查汇报材料:

一、落实《迪庆州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各类教育机构办学行为管理的通知》规范学校教育教学管理

(一)、规范教学常规管理

1、落实课程计划。学校按照《云南省义务教育阶段新课程计划》(云教发【2014】9号)编排学期课程表,开齐开足所有课程。小学一年级施行“零起点”教学,不增加教学内容,不提高教学要求,不加快教学进度。学校课程表在家委会、学校各段办公室进行公开,接受了社会监督。

2、规范教学时间。每学年上课时间35周,复习考试时间2周,考试及校机动时间2周,保证每学年教学时间,没有随意增减教学时间。

3、控制学生在校作息时间。我校为走读学校,走读生每天在校学习时间小学不超过6小时的要求,早上到校时间冬季不早于7:50,夏季不早于7:30。上课不提前,下课不拖堂。严格按照国家法定节假日放假。学校作息时间表在家委会和学校公示栏进行公开,接受了社会监督。

4、控制学生课外作业量。保证了绝大多数学生能够在规定时间内独立完成作业。小学一、二年级各学科和其他年级当天没有教学任务的学科不留置书面课外作业。根据教学需要确须留置的课外作业,每天的单科书面课外作业时间,小学三、四年级不超过30分钟,小学五、六年级不超过45分钟。提倡布置探究性、实践性的家庭作业。严禁布置惩罚性作业。

5、学校要组织开展文化体育等课外活动,按照规定保证学生体育活动时间;健全了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制度,定期组织学生进行体检和体质健康测试,并公告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开展了日常的课间操、眼保健操、大课间等体育活动,1-2年级每周体育2节、体育综合活动1节,游戏课1节,3-5年级每周体育2节、综合体育活动1节,开足、开齐、开好了体育课,保证学生每天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

(二)、规范考试招生制度

6、规范考试次数。1至6年级每学期期末考试一次,全学年2次考试。期中为各班自行检查,1-2年级考语文、数学、藏文;3-5年级考语文、数学、科学、品德、英语、藏文等。

7、控制各类竞赛。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擅自组织学生参加各类竞赛。本年度没有1次竞赛。

8、执行招生计划。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格控制招生规模,不擅自更改招生计划、提前招生、跨区域招生。

9、规范招生工作。我校根据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坚持单校划片的原则,依据学生户籍所在地,户口与实际居住地相统一,学生户口随父母的原则;坚持“相对就近”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以街道、社区、居民委、村民委为学区划分的划分学区,没有以学生获奖、竞赛、各类考级成绩作为录取依据。

10、规范招生宣传工作。8月份整个月为招生宣传月,宣传城区6周岁为学龄儿童,家长可根据户口或实际居住地就近入学的原则进行一年级新生招录工作。

11、规范学籍管理。严格执行《教育部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云南省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细则》。建立科学的学生学籍管理制度,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注册学籍,并及时核对注册信息。严禁为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办理转学、借读手续和擅自接收未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

(三)、规范教育教学秩序

12、规范编班行为。学校一律实行“阳光分班”。为保证编班工作的公开与透明,分班时要邀请各班科任代表、教研组长及教导处共同参加监督和编班工作。按规定各班控制在 45人以内,从不举办“快慢班”、“强化班”、“特优班”、“实验班”及其它变相的重点班。不以学生获奖、竞 赛、各类考级成绩作为编班依据。学校以教师年龄特征、学历特征、教龄特征、性别特征等综合均衡配置了任课教师。

13、规范学生用书。严格落实云南省教育厅教学用书管理要求。严格执行“一科一辅”和教辅材料学生和家长自愿购买原则。严格按照云南省教辅征订标准范围内督促家长购买教辅用书。

14、学校没有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现象。

(四)、规范教师职业行为

15、规范了教师教学行为。没有在职教师进行有偿补课、家教、辅导等活动。在职教师不接受学生及家长馈赠的现金、有价证券、有价礼品等,不暗示家长或利用家长委员会索要或变相索要礼品、礼金等;不替培训机构进行招生宣传及组织生源或到校外兼职兼课。

16、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建立平等、民主、和谐的师生关系。经常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出现轻微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通过学校、教师、家长核实沟通后,对该教师予以批评教育,并当面向家长、学生道歉赔礼,做到及时发现,及时解决。

(五)、规范了检查评估方式

17、规范了评价标准。不下达升学指标,不按学生成绩给学校、教师、学生排队,不以升学率作为评价、奖惩教师的标 准,对优秀率、合格率突出的任课教师予以奖励。

418、加大了督查力度。学校有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逐级分工督查工作纪律和职责。

二、学校教育机构合法

1、单位详细地址:云南省德钦县示范小学

2、组织机构代码:G9142353-03、机构类型:事业单位

4、单位地址:云南省迪庆州德钦县升平镇南坪街59号

5、邮政编码:6745006、学校编号为***2

三、学校办学条件达到规定标准

1、鲁追校长任职资格:20***8 阿华副校长任职资格:20***9 阿玛主副校长任职资格:20***02、学校编制数为50人,在职教职员工47人,教师45人,会计1人,后勤1人。45位教师都有教师任职资格证书。

3、办学经费来源:财政全额拨款

4、办学场地面积为11358.84㎡,校舍面积为4008㎡。

5、学校办学规模达到云南省义务教育阶段完全小学1-6年级的办学标准。有13个教学班级,在校生457人。

6、课程设置符合云南省《课程设置与课时分配》标准。从1-6年级顺序语文13、12、10、10、10、9;数学10、10、10、10、10、9;品德2、2、2、2、2、3;3-6年级科学2、2、2、3;3-6年级英语3、3、3、1;体育与活动6、6、5、5、5、5;音乐1、1、1、1、1、1;美术1、1、1、1、1、1;舞蹈1、1、1、1、1;劳动与信息技术1、1、2、2、2、2;地方课程(藏文)2、2、2、2、2、2。

四、执行各项法规与上级政策。

1、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云南省义务教育学籍管理办法》等。

2、执行地方法规,严格按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法规规范办学行为。

五、学校排查安全隐患及时、措施有力,方案可行。

1、学校每年度初有安全防范与排查计划。

2、建立家校联系制,通过校讯通、家委会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家长意见、上级指示等多方汇集安全防范措施,形成可行的校园安全防范网络体系。

3、签订安全协议,明确了校内、校外的安全责任。

4、建立安全汇报制。每天由分管安全副校长向教育局分管安全负责人汇报学校安全工作情况。做到校内年度安全零事故。

德钦县示范小学 2015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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