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十一五”节能目标考核自查报告_十一五节能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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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全县人民政府
关于2010年及“十一五”节能目标考核
自查报告
2010年是全县继续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十一五”污染防治的攻坚之年。为全面做好节能工作,确保全县节能目标任务的完成,促进资源的节约利用,推动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我县积极安排部署,紧紧抓住节能的关键环节,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全县节能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现将我县2010年节能自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0年及“十一五”节能目标完成情况
(一)2010年单位GDP能耗速度目标及完成情况
按照我县“十一五”规划确定的节能任务,2010年全县单位GDP能耗速度目标为-4.55%。经统计部门对节能数据的核定,2010年实际单位GDP能耗速为-4.57%,已超额完成市下达的节能目标任务。
(二)“十一五”累计单位GDP能耗速度目标及完成情况
根据张节减办[2011]3号的文件精神,我县“十一五”累计单位GDP能耗速度目标为-20%。经统计部门对节能数据的核定,“十一五”累计单位GDP能耗速度为-20.22%,已超额完成市下达的节能目标任务。
二、2010年节能措施落实情况
(一)节能工作组织和领导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节能减排”攻坚要求,我县将节能工作列为政府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首先调整了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李敏任组长,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汪天忠任常务副组长,县发改、水务、环保、建设、国土等部门负责人任成员,负责全县节能工作的组织领导和重大事项的协调,切实建立了协调机制。我县根据市下达的《市政府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实施意见》措施的要求,制定了《万全县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实施意见》,并制定出台了相关节能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县的节能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县政府先后召开三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节能工作,把节能指标完成情况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并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确保了节能工作顺利的开展。同时,我县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上年度节能目标情况进行了考核,圆满完成了各项节能任务,并顺利通过市发改委组织的节能考核。
为保证节能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县政府相关部门在核实企业上年度能源消费量基数的基础上,对我县的四家重点节能企业进行了全面彻底的整顿改造。目前,水泥厂已停产,农药厂已关闭拆迁,麦尔生化和热力公司均已完成了节能任务。同时,对后续年度的节能量指标进行了分解细化,与重点节能企业签订了《节能目标责任书》,定期公布全县重点耗能企业能耗指标,并先后出动节能监察人员30多人次,深入企业进行实地 1 检查与考核,对节能工作开展较好的企业和部门进行了表彰,对任务完成不力的,进行了通报批评。此外,面对严峻的节能形势,建立了“日报告,周调度”工作机制,为节能工作会战的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情况
我县为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原有产业结构较为单一,以农为主,工业基础薄弱。近年来大力发展新兴服务、现代物流、装备制造、农产品加工等主导产业,全县产业结构日趋优化,第三产业增速高于GDP增速,在地区生产总值中的比重稳步提高。2010年,全县第三产业增加值在GDP中所占比重为0.3819,比2009年所占比重提高0.0153个百分点。
在保增长、促发展的同时,我县按照“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总体要求,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相关产业政策,去年对水泥厂、农药厂2家企业进行淘汰关停,顺利完成了2010年年度淘汰计划目标任务。同时,根据省、市节能监测中心的整改要求,责令热力公司按要求进行了全方位的整改,并重新进行了节能评估和审查,经过制定各种节能措施,圆满完成了省、市下达的节能任务。
(三)节能投入和重点工程实施情况
我县高度重视节能重点工程建设,针对节能项目“投入大、效益低、投资回收期较长”的特点,县财政在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建立了节能专项资金,对节能重点工程优先进行支持,专项资金占财政收入的比重逐年提高,由2009年的320万元提 2 高到2010年的415万元,增长30%。
2010年,我县在推广绿色照明工程中共推广各类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27090万支,超额完成市下达的24900万支的目标任务。
(四)重点单位节能管理情况
2010年,我县有年耗能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企业共4家。在关停水泥厂、农药厂的同时,根据对张家口迈尔生化有限公司和万全县丰汇热力公司实现重点耗能企业当年节能目标的有关规定,为保证节能目标任务圆满完成,重点强化了用能企业的能源管理力量和计量工作。县工信局下发了《能耗对标通知书》,发改局转发了《张家口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全市重点耗能企业开展能效对标管理的通知》,在重点企业开展了能耗对标活动,通过与相关企业进行对标,有效地节约了能源,降低了能耗,激发了企业主动采取节能措施,自觉完成任务的热情。
(五)开展节能减排大会战情况
2010年8月底,为贯彻全省节能降耗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制定了《万全县节能降耗大会战实施方案》,定期不定期对重点耗能企业进行了节能督导。同时,建立并实行“日报告、周调度”制度,及时掌握全县节能情况。从八月份起,针对我县部分铸造类企业采取了暂停电措施;从九月份起,对72家非煤矿山企业和河道采砂企业实行暂停电措施;从十月份起,对月用电量5000千瓦时以上的134家企业下达了用电 3 控制指标。于此同时,县政府与万全矿机厂等16家重点用能企业签订了《节能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落实目标责任,确保了年内节能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六)加强用电调控情况
根据《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河北省节能减排工作部署,确保实现我市“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实施意见》政字[2010]116号的文件精神要求,2010年9—10月我县执行用电量控制指标情况:9月市下达指标3000万千瓦时,实际用电2819.32万千瓦时;10月市下达指标3000万千瓦时,实际用电2323.04万千瓦时,实现了市下达的用电量控制指标。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国家电网公司有序用电管理办法》及严格控制“两高”企业建设等法律法规,制定并实施了“两高”企业关停限产预案,对证照不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没有正常履行供电手续的高耗能及非煤矿山企业进行全面整顿,对全县用电大户采取限产、停产措施,确保完成用电调控指标。此外,实施了用电会商和通报制度,定期举办大客户座谈会,调查分析客户的批评、建议、希望和投诉,并在规定期限内对客户相应问题进行答复,定期进行了通报,为节能降耗奠定了坚实基础。
(七)重点领域节能工作落实情况
2010年,我县在建筑节能工程上突破性进展,县政府要求全县新建业务楼、住宅楼及商业用房,必须执行国家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设计中不包括节能设计的,发改部门不得核准,4 建设部门不得核发规划和施工许可证。施工过程中,不按节能设计施工的,有关部门不得组织验收,商品房不得上市销售。2010年全县新建业务、住宅及商业用房全部达到了国家强制性节能标准要求。新建建筑施工阶段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率上升,各建筑部门均上缴了墙改基金,并在一定范围内推广使用节能砖,2010年全年已完成新建建筑施工阶段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目标,年底执行率达到90%以上。我县实施了建筑室内采暖系统供热计量及温度调控改造、热能及管网热平衡改造、建筑维护结构改造集中供热工程,每户安装了节能阀,完成了当年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计划任务。同时,在县城采取集中供热工程,每户安装了节能阀,开展了供热计量收费改革,2010年我县完成民用建筑节能工程面积68.95平方米,全县财政配套建筑节能资金比上年进一步增长。我县还成立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协调各项节能工作,下达了公共机构节能实施方案,并对县政府、县宾馆等20多家单位开展了节能工作考评。同时,完成了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
(八)节能基础工作落实情况
针对能源统计工作的重要性,县政府责成县统计局,进一步完善了能源统计制度,改进了工作流程,实现了重点企业与县统计局信息联网,确保了统计报表的按时准确上报。充实了统计力量,对统计人员和节能管理人员,采取外出学习、集中培训的方式,强化业务水平。2010年,县发改局还派节能管 5 理人员参加了省组织的节能培训工作。同时,利用3.5普法契机,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宣传材料6000多份,并在电视台开辟专版和专栏宣传报道节能工作,形成了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积极实施节能奖励制度,对节能先进企业、个人大张旗鼓地进行奖励,全年减免节能先进企业规费100多万元。积极实施了年度节能监察(测)计划,市节能检测站在2010年对我县水泥厂、麦尔生化公司、农药厂、集中供热公司进行了节能检测,并责令企业进行了整改,圆满完成了节能监察计划。实行《河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办法》的规定,严把项目准入关。2010年,全县审批、核准、备案的项目均由具备资质单位编制了《节能专项报告》或项目单位填报了《节能登记表》,并通过了评估论证和节能审查。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县委、县府对节能工作十分重视,制定和出台了一系列节能政策,认真组织实施节能措施,全县节能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节能降耗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对节能重要性认识不到位。部分企业负责人在思想上不同程度存在重经济轻节能的倾向,把节能工作作为被动的权宜之计,对节能降耗工作还不是十分理解。
二是节能技术开发和推广应用不够。从总体上看,存在着管理体制制约、政策支持不够、经费投入不足和创新能力较弱等问题,不少先进和适用节能技术、工艺和设备的示范、推广应用力度不足。三是企业能源统计力量薄弱,尤其是一些重点耗能企业统计台帐不规范,能源消耗数据不准确,不能有效保证能源统计数字的完整性和及时性。
四、2011年节能目标及措施
在完成2010及“十一五”节能目标的基础上,我们及早对2011年的节能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并采取了相应措施确保2011年节能目标的完成。
一是严格落实目标责任。继续同各乡镇签订节能目标责任书,进行节能任务分解。同重点用能大户签订《节能目标责任书》,并激励企业进行节能技术改造和创新。
二是继续实施县城集中供热二期工程,并进行供热计量改革,部分实施按用热量计价的收费办法。
三是加强建筑节能。对新建建筑推广使用新型墙体材料、外墙保温材料和节水节电设施等节能设备。新建建筑施工阶段确保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率达到90%以上。
四是继续做好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淘汰率达到50%。
五是继续做好公共用能机构节能改造。大力推广节能灯使用,使用率达到80%。在公共用能机构加强节电、节水宣传工作,大力推行节能材料的替换和更新工作。
通过自查我县节能工作累计得分102分。
二○一一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