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第五次大督查自查报告(州科技局)_国务院大督查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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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州科技局关于国务院大督查
重点任务的自查报告
根据《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开展自查迎接第五次国务院大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承担重点工作自查如下:
一、对承担重大科技攻关任务的科研人员,采取灵活的薪酬制度和奖励措施情况
(一)出台激励政策措施,激发科研人员活力
出台了《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海西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海西州推进青海省贯彻实施方案的若干措施》、《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措施,更好的激发了科研人员的活力。
一是对州内从事自然或社会科学研究工作、上一年度以第一作者身份州内机构名称在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或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发表过专业技术论文的科技工作者,一次性给予基本科研业务费,用于其自主选题开展研究、聘请研发人员等科研活动,其中正高级职称 10 万元,副高级职称 5 万元,中级职称 3万元。
二是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新认定并在我州较好转化的省级科技成果技术,州财政通过年度科技拨款一次性补贴100万元,并给予研发团队奖励20万元;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新认定并在我州较好转化的国家级科技成果技术,一次性补贴200万元,并给予研发团队奖励50万元。
三是设立海西州科技创新奖奖励资金,对新能源、新材料、生物产业,盐湖化工、煤化工、石油天然气、装备制造等领域突破核心技术成果的组织与单位予以奖励。
四是对培养或从州外引进高层次杰出人才、领军人才和拔尖人才,给予特殊经费支持,并给予科技项目资助。除中央、省财政给予引进人才相关补助外,对财政供养单位,州财政按省财政补助标准的50%对相关团队人员进行科研经费补助;对非财政供养单位,州财政按相关团队成员年薪的30%-60%进行资助,最高资助60万元。对培养或从州外引进的其他人才享受特殊支持政策。
五是为鼓励科技成果转化,对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收入免征所得税、增值税。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 500 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 500 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居民企业转让 5 年(含)以上非独占许可使用权取得的技术转让所得,纳入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技术转让所得范围。
六是改进科研项目资金管理,下放科研项目预算调剂权、简化项目任务书和预算书,落实单位和科研人员的经费使用自主权。取消绩效支出比例限制。尊重科研人员智力价值,加大对科研人员的激励力度,取消绩效支出占间接费用比例限制,切实增强科研人员的获得感。项目承担单位可以在核定的间接费用比例范围内,统筹安排绩效支出,并与科研人员在项目工作中的实际贡献挂钩。
七是支持和鼓励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离岗创业期间,继续发给基本工资和冬季取暖费用,其他福利待遇单位和离岗人员协商确定。
(二)深化改革,强化科技工作者服务工作
一是加强了组织机构建设,出台了《海西州科协改革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市、县科协组织建设,并配备领导职数和专职工作人员,确保县以上科协有机构、有人员、有经费,发挥好科技工作者之家的桥梁纽带作用,建立联系科技工作者长效机制。
二是改进服务科技工作者的方式方法,建立“三畅型”科技人才联系服务方式。多渠道、多方式搭建顺畅、通畅、舒畅的联系服务平台,鼓励举办行业性新技术、新成果展示展览活动,促进行业科技成果信息汇聚交流,搭建科技信息服务、企业创新服务、科技洽谈和交易平台。
二、推进双创示范基地建设,发展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情况。推进双创的经验做法和打造双创升级版的探索。
(一)创新创业孵化体系不断完善。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为主线,有效集成创业服务资源,打造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区有机结合的创新创业孵化体系。
(二)重点服务平台项目加快建设。重点推进众创空间和创客平台建设,德令哈工业园综合产业区创业基地、海西创业服务大厦、柴达木绿色产业园生物工程研究中心及产业孵化园、格尔木工业园中小企业创业基地、云之上青年创新创业服务平台等重点项目加快建设。
(三)深入开展“双创”活动。打造德令哈市“青年创业街”,格尔木市创业孵化基地和格尔木市创业园分别获得“青海省级创业孵化基地”和“青海省优秀创业孵化基地”称号,出版发行《海西中小企业期刊》,中小企业海西网正常运营,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在中小企业服务方面的积极作用,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
(四)政策支持力度不断加大。认真落实软件信息、文化创意、电子商务、科技服务、健康养老等现代服务业相关的政策措施,积极与省级相关部门沟通衔接,海西创业孵化基地和海西州公共职业技能实训基地落实中央预算内投资3600万元,为进一步加快我州“双创”工作,提供了有利的产业政策环境。2017年,落实省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5079.6万元,海西州特色农产品检测检疫中心、熔盐传蓄热研发中心、盐湖机电计量检测研发服务平台等7个检验检测、研发设计项目得到重点支持。
三、实施新一轮重大技术改造升级工程
两年来,全州累计实施科技计划项目89项,资助资金1.27亿元。其中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3项,资助资金345万元;省级科技计划项目39项,资助资金9857万元;州级科技计划项目47项,资助资金1000万元。获得省级科技进步奖9项,州级科技进步奖26项。取得省级科技成果58项,州级科技成果25项,授权专利319项。
(一)制订出台创新驱动发展的政策
制订印发了《海西州人民政府 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管委会支持格尔木、德令哈工业园(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政策措施》,《海西州推进青海省贯彻实施方案的若干措施》、《海西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意见》、《关于印发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十二条措施的通知》、《海西州十三五期间高端创新人才百人计划实施方案》、《海西州柔性引才引智实施办法》等一系列相关政策措施,为科技服务业发展提供了政策保障。
(二)着力加快科技创新平台建设
截止目前,我州已建立了12个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其中:创新型产业集群试点、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农业科技园区、科技特派员创业基地、星创天地和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各1个,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家,创新型企业3家。省级科技创新平台65个,其中: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0家、重点实验室4家、企业孵化器 2 个、产业技术创新联盟2个、农业园区4个、高新技术企业12家、科技型企业22家,院士工作站6家,格尔木工业园科技孵化器1家,柴达木青年创业孵化基地、格尔木市昆仑梦工厂众创空间2家,这些机构在企业科技研究、技术创新、新产品开发、科技成果转化中发挥着积极作用。
(三)深入实施重大科技攻关项目
继续聚集国内外科研院所、大学、企业、用户、设计等科技资源,实施国家、青海省以及海西州重大科技攻关项目,攻克高镁锂比盐湖卤水吸附法、萃取法、膜法等多条提锂工艺、水氯镁石制金属镁、水氯镁石氨法制备氢氧化镁、镁水泥制品等资源开发关键技术,形成了以镁、锂产业链为代表的盐湖化工特色循环新材料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加大低品位难开发固体钾盐浸泡式溶解转化技术、深层卤水钾盐开发等钾盐高效利用技术的开发,支撑国家最大的钾肥生产基地和盐湖创新型产业集群持续发展。
(四)发挥高端人才引领作用
截至2017年底,依托青海省“高端创新人才千人计划”,引进人才7名;通过实施海西州“高端创新人才百人计划”,引进各类人才76名,引进团队6个。通过实施省“千人计划”和州“百人计划”等人才工程,共有5名海西高端人才入选青海省“千人计划”培养人才;有51名本地人才和2个团队被确定为海西州“高端创新人才百人计划”培养人选(团队)。这些高端人才的引进与培养,为集群产业发展注入了生机与活力。
(五)积极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 围绕本地区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依托省内外科研院所、高校、院士工作站,实施了一批生态保护重点领域科技项目,在木里煤田江仓矿区通过渣山坡体稳定和高寒矿区植被恢复的土壤基质处理、草种筛选、栽培技术、混播筛选、喷播技术、推广示范等方面集成试验示范研究,共完成6个试验区1公顷和1个试验推广区2公顷,完成示范推广面积130.7公顷,植被恢复区盖度平均达到70%以上。通过柴达木盆地盐湖区盐生植物改良土地盐渍化机理研究,确定柴达木盆地盐湖区及其周边地区内盐渍土类型,评价出盐生植物的降盐能力和幅度平均值,以及盐生植物降盐能力由大至小的变化序列等,为进一步开展采用盐生植物有效防治盐湖区域内土地盐渍化提供了一定的理论基础。实施“柴达木盆地主要生态系统生态耗水规律研究”该项目通过综合运用站点观测、小区监测、遥感监测、数学建模等多种手段解析了柴达木地区(流域)的水文-生态耦合效应,开展了柴达木地区不同植被类型耗水规律的综合研究,测算了柴达木盆地的生态耗水量,定量揭示了柴达木地区“降水→地表水→土壤水→植物需水”的转化关系,构建了区域水资源优化配置方案,为柴达木盆地生态环境保护和区域经济发展奠定了科学基础。
四、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情况
(一)实施激励政策措施,激发自主知识产权创造热情
一是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新认定并在我州较好转化的省级科技成果技术,按照州委、州政府制定并出台的《海西州推进青海省贯彻 实施方案的若干措施》,州财政通过年度科技拨款一次性补贴100万元,并给予研发团队奖励20万元;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新认定并在我州较好转化的国家级科技成果技术,一次性补贴200万元,并给予研发团队奖励50万元。
二是设立海西州科技创新奖奖励资金,对新能源、新材料、生物产业,盐湖化工、煤化工、石油天然气、装备制造等领域突破核心技术成果的组织与单位予以奖励。
三是实施小微企业“小升高”助推计划。在省财政奖励基础上,对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认定的小微企业,州财政给予一次性补贴10万元。对企业首次发明专利给予申请费、代理费全额补贴。
四是对建设重点实验室、研发中心、技术工程中心、科技孵化器、产品检测中心、大宗产品交易中心等,州财政通过年度科技拨款一次性补助不低于100万元;对新认定省级技术研发中心、实验室、科技孵化器、产品检测中心等技术研发、产品检测平台项目,州财政一次性补助500万元;对新晋升为国家级技术研发中心、实验室、科技孵化器、产品检测中心等技术研发、产品检测平台项目,州财政一次性补助1000万元。
五是对培养或从州外引进高层次杰出人才、领军人才和拔尖人才,给予特殊经费支持,并给予科技项目资助。除中央、省财政给予引进人才相关补助外,对财政供养单位,州财政按省财政补助标准的50%对相关团队人员进行科研经费补助;对非财政供养单位,州财政按相关团队成员年薪的30%-60%进行资助,最高资助60万元。对培养或从州外引进的其他人才享受特殊支持政策。
六是为鼓励科技成果转化,对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收入免征所得税、增值税。通过这些政策与措施的激励,提高了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扶持和壮大了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市场前景好的高新技术和科技型企业。
(二)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培训,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2018年以来,海西州把知识产权宣传当作提高民众认知知识产权的重要举措,深入企业、学校、乡镇、社区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
一是通过组织开展“4.26知识产权日”知识产权宣传周、全国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科普之冬等宣传活动,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活动。
二是组织协调省知识产权局、省科技厅成果管理办公室等相关单位的领导和专家在我州开展专题讲座,建立知识产权局专家和企业的联系,帮助企业开发、转化和申请专利,培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人员。截至目前,分别在德令哈、浙江宁波举办国家创新工程师认证、专利挖掘与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与专利转化运用专题培训班三期,为相关单位与企业培训人员170余人。
三是利用我局门户网站,设立成果与专利专栏,宣传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发布专利政策和信息。
五、存在的问题
(一)人才激励方面:
一是政策宣传尚显不足。虽然出台了一系列激励科研人员创新的政策,但是在政策的宣传工作上力度不够,导致广大科技工作者没有真正了解掌握相关政策。近年来,政府部门出台实施许多人才新政,提出人才工作、生活条件、科研经费、住房等方面优惠政策,激发了企业人才创新工作积极性,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远远不能满足需求。
二是高层次科技人才紧缺。海西特殊的地域自然环境,导致企业对高端人才的吸引力不够,尤其是中小企业缺乏正确的人才观,对人才的培养、选拔、使用等方面研究不够成熟,很难吸引、留住科技创新人才,这已成为我州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的重要因素,限制和影响了企业科技创新的发展。对高层次人才培养引进、使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还不够充分,尚未形成浓厚的社会气氛,在具体政策的落实上还不够到位。
(二)双创方面:
一是创新创业意识不足,创新社会氛围不浓。对“双创”重要意义的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不够,缺乏战略思维和长远考虑,引导创业主体进行创新的力度还不够大。创新的社会氛围还不够浓,引领、鼓励创新的举措不多,对中小企业自主创新的扶持力度还不够,缺乏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良好社会环境。
二是财政投入不足,引导作用发挥不够。创新投入不足,尤其在具有开拓性领域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方面,没有发挥出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撬动作用。
三是创新动力不强,创新能力存在差异。近几年企业的科技研发能力与市场竞争力虽然逐步增强,但其自身用于科研的投入仍显不足。企业对科技创新的投资回报率预期不高,简单扩能多,开展综合利用研究和新产品开发的科技创新动力不强。以盐湖深度开发、特色生物、新能源、新材料等为代表的新兴产业领域的科技创新较活跃,与其他领域的科技创新差距逐步加大;科技创新的投入、人员和研发平台等科技资源,相对集中于大型企业,与中、小型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差距加大。
四是创新创业人才不足,领军人才紧缺。我州创新创业人才总量不足、层次低,企业中存在高素质创新人员少,且大多走向政府、企业领导岗位或外流;中层生产管理和技术人员以维持生产为主,生产一线员工,大多缺乏技术职业培训,文化教育程度较低。尤其是各行业高层次领军型科技人才缺乏,导致创新不能持续、系统推进,产业发展技术难题无法得到解决。
五是创新创业平台不足,未能充分发挥作用。海西虽然建设了一些“双创”平台,但其总量不足,领域不广,创新不够活跃,创新创业的管理机制还不完善。诸多平台不能有效发挥作用。
(三)重大技术改造方面:
一是产业结构“偏重、偏粗、偏短”。基于柴达木盆地的资源优势,以盐湖化工、石油化工、金属冶金等传统支柱产业优势逐步弱化,产业结构偏重状况突出,多为原材料加工型,抗风险能力不足,产业价值链低端,科技含量较低,致使经济效益难以提升。
二是产业集群实力不强。部分产业的集聚态势基本形成,但产业集群水平不强。企业间的产业关联、配套企业建设和服务型企业建设都有很大提升空间。由于配套企业实力不足,并在生产周期上表现出一定的不稳定性,企业偏向于在内部延长产业链、构建循环经济系统。由于专业物流、咨询、会展、法律等配套企业数量较少,多数大型企业被迫建立较为完整的配套服务系统,加重了企业的经济负担,降低了资金使用效率,同时缺乏专业性。
(四)知识产权保护方面:
一是科技局作为成果与专利的知识产权的管理部门没有专门机构和人员,成果与专利工作一直以来都是由其他业务科室进行代管,致使知识产权工作协调和管理机制不完善,各项管理工作不到位。
二是各级领导对知识产权在经济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认识不够,公众的知识产权意识不强。
三是在产业培植过程中缺乏有效的知识产权目标导向,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保护的意识淡薄。四是企业和事业单位掌握与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能力较弱,缺乏知识产权管理的专业人才。五是全州缺乏专利代理和服务中介与第三方机构,无法为相关单位与企业提供专利代理与申请服务,没有专利代理人及专业服务团队。
六、对策建议
(一)立足实际,发挥好人才作用
一是结合我州各领域企业普遍存在高端人才严重缺乏,人才流失的现象,向企业宣传我州科技创新政策、人才新政,鼓励企业利用好政策,立足自身实际,在政府政策大环境下,引导企业建立健全人才激励机制,积极推荐申报《青海省高端创新人才千人计划》《海西州高端创新人才百人计划》《青海学者》等人才引进培养项目,一定程度上解决企业人才方面的问题。
二是加强与省科协的联系,继续做好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工作。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发挥好牵线搭桥作用,加强院士工作站之间的联系,鼓励有需求、具备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积极申报建站,争取数量、质量上统筹推进,发挥真正的辐射带动作用,实现产学研深度融合。积极配合州人才管理部门落实好对院士工作站相关支持政策,加强院士工作站的建设力度。
(二)增强创业活力,拓展众创空间
一是落实政策,营造环境。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决策部署,以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服务实体经济转型升级为目标,围绕我州特色优势产业,着力构建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撑平台,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促进人才、技术、资本等各类创新要素高效配置和有效集成,不断提升科技服务创新创业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聚焦重点领域, 优化空间布局。紧紧围绕我州四大传统产业与五大新兴产业,结合产业分布、发展特点及实际需求,合理布局建设“双创”平台。格尔木市、德令哈市、西部三行委重点依托循环经济实验区和工业园区,建设盐湖化工、新能源、特色生物等优势产业的创客空间、创新创业中心和 “双创”示范基地,充分释放产业技术需求,有效对接上下游产业链条。乌兰县、都兰县重点依托农业科技园区、科技特派员服务站、特色旅游等载体,在农村建设星创空间,将众创空间引向农业农村。天峻县重点依托生态环境保护、智慧生态畜牧业、特色文化旅游等特色优势产业建设“双创”平台。
三是发挥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一区四园”集聚效应,结合自身实际与特点,突出差异化、特色化、个性化,在有条件的地区建设创业园、创业街、创业社区、创客空间等多种形式创业创新载体,积极引导企业内部众创,推动各类创业孵化载体与创业服务机构开展合作,发挥互补优势,打造创业者交流平台,推进创业者联盟、创业沙龙等创业者组织建设,加强创业者之间的合作交流、资源共享。有条件的企业成立创新创业团队并为内部员工提供资金、技术和平台,培育内部创客文化,开发创新产品,提升市场适应能力和创新能力。
(三)深化工业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级推进供给侧结构向改革政策措施,加快培育新经济增长点,扎实做好盐湖提锂、金属镁一体化重大产业项目,力促一批新项目投运达产;深入开展调研分析,加大运行监测调度力度,把主要精力、骨干力量向企业发展倾斜,切实为规模企业搞好协调服务;进一步强化对接工作,确保省内、州内上下游企业、产品和原料之间的无缝对接。全面推动百项创新攻坚和百项改造提升工程年度投资任务,促进传统产业改造升级。
二是进一步强化工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全力抓好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设格尔木工业园工业废物处置能力建设工程、柴达木绿色产业园创业基地、格尔木工业园科创中心、乌兰特色生物产业园标准化厂房等基础设施项目,完善工业园“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化基地”孵化模式的配套服务能力。重点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和品牌创建,大力培育和发展配套试验区主导产业发展的生产性服务业,推动主导产业延伸加工和配套生产性服务体系发育,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良好氛围和环境,充分释放稳增长潜力。
三是以拓展延伸产业链为目标,支持企业以市场为导向开展强强联合、兼并重组,促进产业集聚和资源整合,培育发展一批骨干企业,在七大产业领域形成若干个产业链完善、配套齐全、竞争力强的特色产业集聚区。积极争取国家、省、州重点节能低碳专项资金、省级服务业引导资金、技术改造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资源综合利用工程项目专项资金等各级各类专项补助资金支持,鼓励企业建立灵活、规范的企业制度和决策机制,采取政企合作、国有资金参股等多种方式,重点支持企业开展技术市场化引进和应用,形成一批专优特新的中小企业,实现“由专至精、由精至强”,壮大产业基础。
(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营造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氛围
一是建立健全我州知识产权管理机构,配备人员,落实工作经费。
二是继续加大重点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指导企业研制开发转化专利技术,加大对专利成果的立项和资金支持,提高专利的申请量。以创建高新技术企业为载体,加大高新技术专利的研发,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