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公务用车管理自查情况汇报_公司公务用车自查报告

2020-02-28 自查报告 下载本文

局公务用车管理自查情况汇报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公司公务用车自查报告”。

***局公务用车管理自查情况汇报

根据省纪委《关于重申领导干部严格遵守驾驶公务用车规定的紧急通知》精神,我局再次组织领导干部进行了相关的学习,并根据自查情况进一步加强了对公务车的规范管理,以保证落实省纪委关于公务

车管理的相关要求。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教育

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规范领导干部用车行为,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的需要,也是维护党和政府形象和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迫切要求。我局按照通知要求,在组织领导干部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和有关廉洁自律要求的基础上,对照通知重申的有关规定,逐一排查在公车管理、执行公务用车规定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要求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加强公车管理、执行公务用车规定的重要性,在切实抓好我办公车管理的同时,带头执行好领导干部公务用车的有关规定,以自己的模范行动,为干部职工做好榜样。

二、加强管理,严格纪律

我局现有公车17台,其中小车9台,面包车7台,中巴车1台。按编委的核定,有专职司机11名。由于我局的公务活动和接待任务较重,11名专职司机一直处于满负荷工作状态。为了管理到位,我局进一步完善了“用车审批制度”和“公车管理制度”;设立了汽车队长一职,以加强对司机和车辆的管理。根据工作和实际的特殊性,经报请省纪委同意,我局领导一般都自己架车。为了保证安全、严格纪律,我局要求领导干部做到“四禁止两定期”。“四禁止”为禁止用公款和单位车辆学习驾驶技术、禁止公车私用、禁止酒后驾车、禁止跑长途和载运来宾。对违反规定的,除补交相关费用外,视情节轻重,还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和

外事纪律处分;“两定期”为车辆要定期维护、要定期参加驾驶技术的再学习和再培训。

我局的公务用车管理工作由于领导重视、制度完善、管理到位,至目前为止未发生任何纰漏。今后,我们将按照有关规定,继续加强对公务用车管理。

禄丰县从四个方面规范公务用车管理

为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促进廉政和节约型社会建设,禄丰县委于2007年4月制定出台了《禄丰县公

务用车管理暂行办法》,从四个方面规范公务用车管理。

一是规范公务用车编制管理。全县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编制由州公务用车管理办公室下达核定,县、乡(镇)公务用车编制只核定到科级单位,非常设机构、县、乡(镇)股所级单位、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不核定公务用车编制。公务用车编制实行动态管理,核定后不得随意调整,需要增减公务用车编制的,必须按程序报批。

二是规范公务用车购置管理。所有单位购买公务用车必须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实行统一招标采购,审批购置公务用车以空编为前提,但车辆空编不作为财政安排购车资金的依据,各单位配备公务用车只能视财力情况和工作需要在公务用车编制内逐步配备,全县实行定编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严禁超编配

车,公务用车编制核定后现有车辆超编的,由县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调配到空编急需配车的单位使用,不核定公务用车编制的行政事业单位确需配备工作用车的,按程序报经批准,适当配备单价在6万元及以下的非标准车。同时,规定县、乡(镇)科级及以上行政事业单位配备轿车的,只能配备排气量不超过2.0

升及价格不超过25万元的国产轿车;购买越野车的,价格必须控制在35万元以内。

三是规范公务用车配备和使用管理。全县各级配置的公务用车一律由单位统一管理和使用,不准将公务用车分配到内设机构管理使用。公务用车购买保险和维护必须实行政府统一招标集中保险、定点维修,由县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制定具体办法。行政事业单位原有公务用车超编和因上级直接购置配发、赠送造成超编及用车超编或单位认为车辆过多的,不得善自处理车辆,一律由县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处理。公务用车报废必须达到国家规定条件或经公安车管部门检测认定不能再使用

要作报废处理的车辆即作报废处理。

四是规范公务用车管理纪律及责任追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禄丰县公务用车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县公务用车管理部门、公安车管部门、交通规费征稽部门、财政部门、审计部门协同做好《暂行办法》的监督落实工作。对违规购置的车辆一律由县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没收处理。对违反《暂行办

法》之规定的由纪检监察部门和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严肃处理。

《局公务用车管理自查情况汇报.docx》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局公务用车管理自查情况汇报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公司公务用车自查报告 公务用车 情况汇报 公司公务用车自查报告 公务用车 情况汇报
[自查报告]相关推荐
    [自查报告]热门文章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