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仁桥学校关于违反规定乱发钱物清理自查及整改报告_乱发钱物自查清理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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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洪县青岗镇里仁桥学校
关于违反规定乱发钱物清理自查及整改报告 对违反规定乱发钱物的清理及整改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完善财务监督,铲除贪污、腐败温床,保护干部的一项重要措施。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射洪县财政局关于转发的通知》(射财发〔2014〕44号)文件精神,现把我校关于违反规定乱发钱物清理自查及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学习,提高思想认识
学校组织了中层以上干部集中学习《射洪县财政局关于转发的通知》文件精神,还集中组织教职工传达会议精神,领会精神实质,把握工作重点,增强治理工作的主动性,确保治理工作取得成效。
二、加强领导,责任分工
为了保障对违反规定乱发钱物的清理及整改工作顺利进行,学校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专项整治工作由学校校长牵头实施,后勤财务等部门具体实施,教务、德育、工会等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学校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喻先胜
副组长:韩清、黄林
成员:何毅、郭小松、谢兴成、杨泽明
三、全面开展清理自查
按照《射洪县财政局关于转发的通知》文件规定的要求,学校开展了全面清理自查,其自查结果如下:
1、我校没有自行提高上级政府批复的地方津贴补贴标准。
2、我校不存在在规范后的津贴补贴项目和标准之外继续发放原有津贴补贴项目。
3、我校不存在超标准或超范围发放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
4、我校不存在违反规定发放各种奖励。
5、我校不存在违规发放差旅费。
6、我校不存在设立“小金库”。
7、我校没有借用重大活动筹备或节日庆祝向职工发放钱物;不存在违反规定使用工会经费、福利费、专项经费及其他经费发放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实物等;不存在违反规定向关联单位(企业)转移好处,再由管理单位(企业)以各种名义发放津贴补贴;不存在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四、建立规范管理长效监督机制
1、公示制
(1)学校已经将《射洪县财政局关于转发的通知》(射财发〔2014〕44号)文件在学校公示栏进行了张贴。
(2)学校已经将学校自查情况在学校公示栏进行了张贴。
2、承诺制与问责制
学校决定在本次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继续完善相关财务制度,严格落实各项工作机制,严格财务纪律,建立长效监督机制,加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力度,对违反规定乱发钱物,违规使用学校教育经费的行为进行严查严控。
射洪县青岗镇里仁桥学校
2014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