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学校办学行为自查报告_学校办学行为自查报告

2020-02-29 自查报告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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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阳镇教委

关于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的自 查 报 告

为贯彻落实滕州市教育局《关于转发的通知》(滕教函字〔2010〕179号)文件精神,龙阳镇教委高度重视此次自查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责任,采取有力措施,严密组织自查,严格按照自查要求,认真组织了中小学办学行为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确保组织到位。镇教委成立了以教委办主任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四个中心负责人、教研室教研员为成员的规范办学行为自查领导小组,以保障自查工作公平、公正、实事、有效地开展。

二、认真学习讨论,确保认识到位,细致认真自查。在自查过程中,总结出许多成功的经验,也查找出了一些不足,为今后的工作提供了可靠的依据。在落实自查工作的过程中,我们本着“自查为改进,自查为提高,自查增信心”的原则。积极开展学校规范办学自查工作,真正把自查的激励作用发挥出来,该规范的规范,该改进的改进,该保留的保留,该提高的提高,通过自查查找不足,通过自查明确学校、教师今后的努力方向。

三、自查具体情况:

(一)严格执行课程计划。通过自查发现,我镇各中小

学都能按照国家、省课程计划的规定安排教育、教学活动,严格做到了“五要五不准”:要坚持按标准课时开课,不准

随意增减课时;要坚持按课程设置开课,不准随意增减科目;要坚持按课程标准要求教学,不准随意提高或降低教学难

度;要坚持按教学计划把握进度,不准随意提前结束课程和

搞突击教学;要坚持按规定的检测要求,不准随意增加检测

次数。

(二)严格控制学生到校和在校时间。各中小学学生每周上课5天。学生每日在校参加教育教学活动的时间,不超

过7小时,每节课上课时间为小学40分钟,中学45分钟。

严格执行市局节假日放假通知,从不占用课余、星期天和节

假日时间安排学生集体补课或上课;教师无有偿家教现象。

1.严格控制学生早晨到校和就寝时间。为了保证学生充

足的睡眠时间,我镇中小学严格执行市局统一下发的农村中

小学作息时间,学生到校时间不早于7:30,中学晚自习时间

不晚于21点。学生不准提前到校,学校通过家长会等形式

告知家长,并做好相关管理工作。

2.严格控制学生中午活动时间。各中小学中午安排值班

教师分片区值班,让学生有充分发展个性时间和空间,组织

学生进行体育活动,保证学生每天1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

中学严禁利用午休时间集体组织学生“午自习”或上课,挤占学生活动、休息时间。

3.严格控制学生放学清校时间。我镇中小学严格按照放学时间放学,放学时间一到学校值班教师督促学生离校回家,所有教师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集体补差活动。

4.严格控制补差时间。各单位的差生补习都安排在课内,在平时。各单位从不在双休日、寒假、暑假及其他法定假日组织学生进行文化课补习。

(三)严格控制学生作业总量。

1.严格控制作业时间。我镇中小学学生书面家庭作业总量都控制在1小时以内。双休日及节假日没有加大作业量的现象。

2.提高作业布置质量。坚决杜绝给学生布置机械性、重复性、难度过大的作业,鼓励教师分层并有针对性的布置作业,不准用增加课业负担的方式惩罚学生。

3.严格作业批改要求。坚持有布置必有批改,有批改必有讲评、有讲评必有反馈的原则,杜绝只布置不批改或只对答案的现象,提高作业批改质量。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要给予指导、帮助,有具体的帮扶措施,不得歧视、排斥。

4.规范作业管理。加强对各科作业布置的协调管理,严格控制每日各学科家庭作业总量,并在学生家长的配合下,按时完成所布置的作业。

(四)遵循教育规律办学,进一步规范办班和检测行为。各单位按照市局要求每学期在期末进行一次学科检测。各校从不按检测成绩给学生排名次。学生学业成绩评定实行等级制。各校均建立、健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不以学科成绩作为唯一标准来判定学生的好差,不按检测成绩或升学率给班级、教师和学生排列名次。学生检测成绩不以任何形式张榜公布。

(五)严格控制竞赛活动。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我镇各校从不组织学生参加各种竞赛活动;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各校从不随意停课放假,从不准组织学生参加商业庆典或其他非教育性社会活动。

(六)严格控制教辅用书征订。我镇各校开设的国家必修课程及地方课程选用教材严格按照市局要求选用,学校从不组织学生统一购买规定之外的学生用书,从不向学生推荐各类教辅材料和专题教育读本等。

(七)强化管理。各校校长作为规范办学行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认真贯彻、严格执行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关于规范办学行为的有关规定,对本校的办学行为认真部署、严格检查、抓好落实。把进一步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时间,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作为落实新《义务教育法》和《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要求,并通过学校、家长、社会等形式,大力宣传有关“减负”的规定,指导家庭教育,帮助广大学生、家长了解“减负”的内容,理解支持“减负”工作,将家长希望子女成才的迫切愿望引导到正确的方向上来,争取家长对“减负”的支持和配合,以健康的思想、良好的言行和正确的方法促进学生健康发展。各校从不组织教师以任何名义在双休日和晚自习期间坐班。

(八)健全学校德育工作机构和德育工作制度,形成全员育人、全程育人的德育工作机制,把德育渗透到学校工作的各个领域和各个环节。各单位利用少先队督促学生自觉远离网吧、游戏厅等不宜学生进出的场所,让学生度过一个健康、文明、安全、愉快的双休日或节假日。

(九)学校教师对学生坚持正面教育,无讽刺挖苦强行压制和体罚或变相体罚现象。

四、存在的问题

通过对全镇各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自查,仍发现以下问题:

1.北部山区小学存在短缺学科教师资源不足的现象。

2.中学存在少数教师未经学校批准擅自调课的现象。

3.中学晚自习不够规范,有把晚自习分到学科的现象。

五、采取措施。

1.镇教委要求各中小学要严格按照《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的要求,自觉规范办学行为,特别是对学校作息时间、课程设置、晚自习安排、考试管理等方

面进行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改正,今后由于客观原因需要调课的,须报请学校教导处批准,由教导处将调课通知加盖公章后于课前张贴到所调课班级(调课通知须一式两份,一份张贴、一份由教导处留存)。

2.镇教委进一步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不定期督查,对在督查中发现或经家长举报后核实的违反以上规定的事件,给予严肃处理,绝不姑息。经督查核实的违规行为,有关单位校长、相关教师要写出书面说明,并全镇通报,年内评先评优、职务晋升实行“一票否决”;情节严重的有上级直管部门处理。

3.镇教委成立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行为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齐抓共管的监督管理机制,各学校教导处负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到校、在校时间的制定,并在门口张贴作息时间表,接受社会监督,教委办将不定期抽查各校作息时间执行情况及办学行为执行情况。

2011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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