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自查报告(精选3篇)_承接下放事项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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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部长办公会研究部署进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
部长办公会研究部署进一步取消和下放行
政审批事项
5月29日,国土资源部部长、党组书记、国家土地总督察姜大明主持召开第十四次部长办公会,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5月26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五次集体学习时发表的《关于正确发挥市场作用和政府作用,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讲话,听取了关于清理行政审批事项的情况汇报,结合国土资源部实际,研究部署进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
会议指出,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发表的重要讲话,准确定位和把握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两者是有机统一的。为更好地发挥市场和政府的作用,就要切实转变职能,创新管理方式,培育市场,把权利和责任放下去,把服务和监管抓起来,克服职能错位、越位和缺位的现象。
会议强调,国土资源部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共56项,2013年已经决定取消10项,下放1项,其余45项行政审批事项,要按照国务院关于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坚持统一要求、分类处理、分步实施的原则,继续对行政审批事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清理,推进进一步取消和下放审批事项工作,使转变职能、简政放权、提高行政效能、更好地发挥市场和政府两个作用,成为持续改革、加快推进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市场体系的动力。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规范和优化保留行政审批事项的流程,研究制定行政审批标准,严格规范审批的实施主体、条件、程序、期限和收费标准等内容,减少审批过程中的自由裁量权。要高度重视和加强对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后续监管,制定相应工作方案,统筹制定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修改计划,研究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办法。行业协会要按照脱钩、自律的要求,加强自身建设,更好地履行为行业服务的职能。
会议还研究了2014年度稀土矿、钨矿开采总量控制等事项。
部领导汪民、张少农、王寿祥、胡存智出席会议。部有关司局和直属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
第2篇:新版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推进简政放权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自查报告x
最新整理关于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推进简政放权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告
县政府督办室:
6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落实情况
关于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推进简政放权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自查报督查电视电话会召开后,县政务服务中心立即部署,结合近期贯彻落实“两集中三到位一杜绝”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XX县政务服务中心于20XX年7月搬迁进驻新办公场地,新场地总面积xxx14㎡,办公面积12253㎡,设4个服务大厅和1个行政办公区,配套建设了停车场、食堂等便民设施。按照“两集中三到位一杜绝”的要求,进驻部门(单位)42个,设服务窗口39个(含XX镇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1个,进驻人员266人。
二、开展自查自纠情况
1、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精简情况
对20XX年以来入驻政务中心办件数为0的实行打捆冻结,全县行政审批项目合计285项,保留128项,并对设定依据相同、审批内容相互包容或联系紧密的行政审批事项采取合并,合并后保留的审批项目为89项,转服务121项,暂停审批75项。目前下放乡镇的行政审批项目9项,公共服务项目13项。
2、县政府部门内设行政审批机构设置清理情况
经清理,全县28个行政审批部门中,已单设行政审批机构的部门14个、在内设机构挂行政审批机构的部门14个。
3、“两集中三到位”落实情况
经整改,国土局、住建局、发改局、经商局、食药监局、交运局、卫生局等7个县级部门(单位)的15人在5月新进驻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授权充分到位,进驻政务中心的窗口首席代表全部 部门分管领导和行政审批股长担任。1-5月,受理政务服务、公共服务事项284774件,办结285642万件,是20XX年全年办件30345件的9.4倍。
4、信息公开情况
对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能及时向社会公开、并公布办理流程;有关审批事项、依据、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也能逐项分类及时对外公示。
三、存在问题及解决办法
经自查,我中心行政审批事项贯彻执行情况总体是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需要进一步改进的地方,主要是对行政审批项目的清理、精简和进驻监督检查制度还不够完善,在今后的工作中,县政务服务中心将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行政审批事项工作贯彻执行力度,使各项工作进一步走向规范化、法制化。
XX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20XX年6月13日
第3篇: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64号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
山东省人民政府令
第264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已经2013年6月3日省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省长 郭树清2013年7月31日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和《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要求,省政府决定,取消行政审批事项63项,下放行政审批事项56项。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深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及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积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坚定不移地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认真做好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抓好监督检查,既要防止以备案、核准等名义进行变相审批,也要避免出现监管真空。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省政府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63项)
2.省政府决定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56项)
分送:省委书记、副书记、常委,省长、副省长,省政府特邀咨询。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省委各部门,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法院,省检察院,济南军区,省军区。各民主党派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8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