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三会一层自查报告(精选4篇)_银行员工自查报告3篇

2021-06-17 自查报告 下载本文

银行三会一层自查报告(精选4篇)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银行员工自查报告3篇”。

第1篇:三会一层

监事会提名委员会:

研究监事选任标准和程序,建立非职工监事人才储备库,并向监事会提出建议; 对监事会的人数和构成向监事会提出建议; 对监事的任职资格进行初步审查; 监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战略及投资管理委员会:

研究制定本行长期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纲要,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包括但不限于: a)研究拟定本行中长期战略目标;

b)研究本行经营发展模式,拟定本行的发展方向和业务结构;

c)根据发展目标,研究拟定本行资本补充规划,拟定资本补充渠道,包括利润分配政策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d)研究拟定本行内部组织机构设置方案; e)研究拟定本行分支机构发展规划; f)研究拟定本行信息技术的目标及手段。

对战略实施过程进行监督和评估,并提出相关建议; 根据经营环境的变化,提出战略调整建议;

研究制定对外投资的相关制度,对本行重大投资决策(包括固定资产投资和股权投资等)提出建议和方案;

研究实施其他涉及本行战略发展的重大事宜;

为保证对外投资事项有序开展和运转,履行董事会授权的其他职责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

根据本行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人员组成与结构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研究本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程序和标准,建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才储备库; 对本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初步审查;

根据行业管理有关规定制订本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和考核方案; 组织对本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向董事会提交考核评价意见;

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审计委员会:

负责监督本行内部审计基本制度、中长期审计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监督本行内部审计制度建设及实施;

评价本行内部审计部门工作质量和尽职情况;

审议本行年度财务报告、财务预算方案、年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及弥补亏损方案,审核本行的重大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负责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提名,并报董事会任命; 向董事会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负责与外部审计机构就重大事项进行沟通与协调;

定期召开会议,形成会议决议报董事会;按季度向董事会报告审计工作情况,并通报高级管

理层和监事会。

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审议批准联社的风险管理框架,制订全辖的风险战略和风险管理基本政策,监督检查有关执行情况;审议批准全辖年度风险容忍度指标,跟踪落实有关执行情况;审批及检查高级管理层有关风险管理的职责、权限及报告制度,确保全辖风险管理决策体系的有效性,并尽可能地确保将全辖农信社从事的各项业务面临的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

对高级管理层在信用、市场、操作等方面的风险控制情况进行监督,定期审阅全辖风险状况报告,了解全辖风险管理的总体情况及有效性,提出完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意见;督促高级管理层采取必要的措施有效识别、评估、监测和控制/缓释各类风险;根据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地方产业政策调整等方面情况,审议由高级管理层提交的年度信贷投放政策;审核联社资产风险分类标准和损失准备金提取政策,审核呆账核销事项和年度损失准备金提取总额;提议聘请或更换联社常年法律顾问;研究高级管理层对理事会形成的控制风险决议的贯彻落实情况,提出完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建议;确保联社风险管理体系接受内审部门的有效审查与监督

对高级管理层超越理事会授权对外签订合同或协议的签署权的审批以及对高级管理层超越理事会授权的对外授信、贷款业务及贷款定价的审批;对高级管理层超越理事会授权的不良资产处置及损失的审批;对疑难、大额授信业务实施最后决策

确定、审核联社关联方范围和关联性;审核、审议联社重大关联交易

经营层:

经营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审定本行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基本制度项下的各类政策、制度和流程; 审定本行各类经营风险识别、计算、衡量方法,以及各类经营风险限额及向业务条线分配风险资本的方法;

审议审批全辖新业务开发、新服务创新;

审定风险等级为中等以上的风险事件的控制方案及重大纠正及预防措施; 审定本行各类资产核心风险分类标准,审议审批各类资产风险分类结果 审议审批本行不良资产诉讼,抵债资产取得、处置方案; 审议本行全面风险管理报告和经营风险报告等;

监督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政策、制度、流程及决策的落实情况; 授信管理委员会:

负责制定本行授信业务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 授信管理委员会是本行授信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对本行授信工作实行垂直管理,负责审议上报授信管理委员会的授信业务;

负责开展客户信用评级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部署、检查指导等; 负责对有权审批人进行制约以及智力支持;

负责定期分析授信审查部门和授信审批部门提交的全部授信业务的统计报表,结合宏观政策与市场情况,讨论形成分析报告和政策建议,向行长汇报。

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

审议全辖资产负债管理目标、政策和资金运营计划,分析全辖资产负债总量和结构; 审定季度和年度全辖资金管理分析报告及报表,审定对主要计划指标的考核结果;

审定全辖利率政策,对有关资金管理、资产负债的重大事宜提出决策建议,监督、指导全辖资金运行状况;

审议本行年度总体预算和分项预算;审议本行年度决算;

负责全辖固定资产购置、调配、物业租赁、装修的审批,递延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列支的审批;

负责大额资金运作的审批;

对全辖大件(耗材)物品、服务采购,以及单笔金额或同一项目累计金额超20万元(含)以上的费用支出进行审批;

对重大案件或重大差错等造成的资产损失进行审批; 负责不良资产核销或抵债资产处理的财务审批; 负责各种捐赠、救助性支出的审批。采购管理委员会:

审议全辖年度采购计划和实施方案;

按照采购准入条件审议决定供应商准入资格,审批集中采购方式、供应商和采购价格; 对权限范围内(权限范围外的报董事会审批)的采购或购建项目在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审议;

审批或确定其他重大采购与招标事项; 经营层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2篇:三会一课自查报告

三会一课自查报告范文

三会一课自查报告范文一

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痕迹管理”工作,局党组高度重视,切实把研究部署、学习教育、听取汇报、廉政谈话、个别谈话、廉政党课、督导调研、检查考核、专题报告等工作融入到具体行动中、细节处,实时记载、时刻反思。将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工作标准等内容全面细化落实到党组领导班子成员。

专门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包括专题研究反腐倡廉工作、廉政谈话、廉政约谈和工作约谈、廉政党课、督促指导、检查考核、廉政教育、撰写述责述廉报告、听取分管科室(单位)工作情况汇报、报告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在民-主生活会上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等内容。现将我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总结自查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

局党组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总体部署,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健全完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的领导机制。通过党组会、中层干部会、全体党员干部会,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列入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与财政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在全面落实全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意见的基础上,调整充实了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相关人员,及时制定下发了《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局党组书记、局长许先华与各股室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对重点任务和工作责任分解细化、责任到人,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完整、责任落实的责任体系。为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强化“两个责任”落实,提供了坚强的保障。

6月份以来,局工作纪律督查小组先后对5个财政所、7个直属单位党支部的会议记录进行了检查,重点对党风廉政建设各项活动的记载情况、班子成员到所、到支部活动情况进行了抽查,发现了一些问题,党组经研究,提出了具体要求,即领导班子成员要自觉履行“一岗双责”,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活动要做到“四有”:有方案、有记录、有资料、有总结,真正把党风廉政责任制真正落到日常工作之中。

(二)强化第一责任,当好廉洁从政表率。

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于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建立了“一把手”讲评班子成员制度,通过召开班子民-主生活会,党组书记对班子成员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等进行讲评,指出存在问题,要求限期整改。积极参与组织生活,党组书记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局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党组书记通过日常交心谈话、提醒帮助谈话、批评诫勉谈话等方式,同班子成员和一般党员干部开展谈心谈话活动,交流学习、思想、工作情况,掌握思想动态,针对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帮助。“七一”期间与领导班子成员逐一开展廉政谈话,8月20日召开财政系统中层干部党风廉政提醒专题会议,在会上首次提出了财政部门中层干部责任范围。

(三)强化制度创新,选好用好干部。

近年来,局党组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做到科学选人用人。同时,积极探索创新,打破传统选人用人机制,财政所轮岗一次共5人,下派所长1人,上调到局里工作2人,提拔重用正副所长4人,办理招聘录用干部9人,办理退休2人,为财政所干部找回个人档案4份,同时为218名干部办理了相关调资增资。将考核结果作为推荐副科级干部、评选优秀公务员的硬性指标,有效激发了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和热情。近期,局党组正在草拟基层财政所岗位考核实施办法,加大奖励性绩效考核力度,拟与镇街道党委协商后,印发执行。

(四)强化制约监督,规范权力运行。

局党组通过进一步修订完善《市财政局党组议事制度》,进一步规范领导班子决策行为,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水平。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对“三重一大”事项(即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事项、重点审计项目,大额度财务支出)进行集体研究,保证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不断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力度,围绕权力运行是否制衡、防控措施是否有力、制度机制是否健全等方面,进一步确权清权,明确重点环节,逐人评估岗位风险,强化防控措施,规范权力运行。

班子成员经常性开展对分管领域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主动了解掌握分管单位、科室领导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谈心谈话、工作约谈、提醒告诫、责令纠错等方式,督促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对分管单位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强指导,促进责任落实。

三会一课自查报告范文二

县委组织部:

根据旬组发〔2016〕96号文件精神,离退休干部党委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对党委所属3个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自查。所属支部围绕提高党员干部素质,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发挥好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作用,不断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党员教育活动,“三会一课”制度得到全面落实。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认识明确

县委关于“三会一课”制度的文件下发后,我们及时召开了党委会,认真学习县委精神,不断提高思想认识,明确了“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思想,成立了“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具体措施,严格了组织纪律。

明确要求各支部书记为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履行职责,保证“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党员领导干部每人包抓一个支部,带头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全程监督,适时指导,为“三会一课”制度有效落实奠定了基础。各支部都成立了支部书记任组长,支部委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专题研究部署“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工作,制定了操作性强的工作细则,从目标要求、内容、保障措施等几个方面来确保落实工作有计划、按步骤、高质量的开展,真正做到“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工作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见成效。

二、强化措施,规范活动

县离退休干部党委根据自身工作实际,围绕“提高素质,增强党性”的目标,采取三条措施规范“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一是制定了《理论学习计划》,对全体党员自学和参加集体学习作出具体规定。党委成员按月轮流主持理论学习会议,带头撰写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文章。局机关党支部坚持每周集中学习一次,每周自学时间不少于2小时,重点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员人均记笔记2万余字,写心得体会4篇,努力做到思想上行动上与中央基准看齐。两个老干部党支部坚持每月集中学习一次,老干部党员和在职党员一样严格要求自己,每次学习都按时参加,认真记写学习笔记,撰写体会文章。

二是严格党内组织生活。机关党支部和城东老干部党支部召开了换届会议,选举了党支部班子成员,完善了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确保了所有党员按时参加党支部的“三会一课”。各支部按照规定,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党支部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上一次党课。对“三会一课”的内容,各党支部都事先有准备、有安排,做到了重点突出。机关党支部以增强党性、转变作风为目标,广泛征求意见,切实对照检查,认真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学习,提高综合素质,努力适应新形势下老干部工作的发展要求。机关4名党员领导干部分别从党的群众路线沿革、遵守党章、党史知识、学习先进等方面精心准备认真撰写了党课讲义。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结合实际,采取灵活多样的措施,将“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与“老有所学、老有所为”相结合,与活跃晚年生活、文化养老相结合,取得较好效果。

三是健全各项制度,规范党员行为。在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中,我们注重建立和完善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各项制度,坚持用制度来规范党员教育管理的行为。从日常教育管理,组织关系转移、不合格党员和违纪党员的处理、责任追究等各方面进行了规范,所属党支部也结合各自实际,制订了相应的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先后建立健全了党内组织生活、政治理论学习、民-主评议党员、党费收缴等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并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不断完善,从制度上强化了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工作。

[三会一课自查报告范文]

第3篇:三会一课自查报告

2017年三会一课自查报告

引三会一课制度是党基层支部长期坚持的重要制度,也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下面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关于2017年三会一课自查报告范文,欢迎阅读!2017年三会一课自查报告一中共**县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严格按照党章规定和县委组织部有关要求,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现结合单位实际,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1、领导高度重视,坚持常抓不懈。我局领导班子对三会一课制度充分认识,高度重视,分级负责,常抓不懈,把提高三会一课质量作为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抓实抓好,保证了三会一课质量,对于健全党内生活,加强党内监督,严格党员管理教育,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吸引力、战斗力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2、按规认真落实,坚持定期自查。一是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做好会议记录。支部党员大会一般为三个月召开一次。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推迟举行,支部委员会必须向上级党组织报告说明。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也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召开。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党课必须定期进行,一般情况下,每两个月上一次党课。如果有特殊情况,可适当增减上课次数。不过,至少每个季度一次。党员(含预备党员)必须自觉参加党课??,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或缺席。每次召开会议,都有做好会议记录。

3、定期督查,确保三会一课制度有效落实。为确保三会一课制度不走过场,不搞形式化,保证所有党员的经常性教育能够持之有效地进行,我局对社会组织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的情况进行督查。每次督查都采取不事先通知的形式,抽查部分党组织,检查三会一课召开的会议记录,随机抽取党员进行谈话,摸清会议是否如期召开,是否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是否坚持举行。同时制定奖惩措施,对抽查中不合格的村委会进行警告,对其中优秀的村委会进行表扬,确保督查取得实际成效。

4、注重质量,不断改进内容和形式。坚持三会一课制度要注意不断改进内容和形式,注重质量,避免流于形式。它可以使党员经常受到党性教育、党的优良传统作风教育。对于怎样做一个合格党员的教育,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有更好地提高,从而在各项工作中自觉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除了传统的会议模式之外,各基层党组织还应积极探寻更加丰富多彩的、多渠道的形式来开展三会一课,比如座谈会、谈心会、定期培训,不断地提高三会一课的质量。

二、存在问题

1、组织党员对党章、习总书记重要讲话通读学习比较多,但认真细读分析比较少,导致部分党员对党的理论和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的实质内涵掌握不够。

2、党员大会、党小组会讲评问题较多,组织讨论解决问题较少。

三、下一步打算

1、加强组织理论学习。党支部通过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经常组织党员学习党的方针政策、时事政治和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觉悟和工作水平,从而适应新形势,更好地完成党的各项工作任务。

2、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从严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加强党员对党的工作中的一些重大问题,在党的会议上进行民主讨论,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统一思想,做出决议。

3、不继总结经验,提高落实三会一课能力水平。党员定期讨论支部工作,有利于发扬党内民主,总结工作经验,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使党组织和党员更好地接受批评和监督。坚持三会一课制度须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时间、人员、内容、保障和效果五个到位,逐步形成三会一课健康发展的常态机制。2017年三会一课自查报告二接到市直工委关于检查三会一课制度的通知后,我们立即向主管领导及党委书记进行汇报,并在第一时间召开支委会,将工作进行了安排布置,要求各支部严格按照工委文件要求对照检查,开展好自查的基础上,提出整改措施,抓好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

一、高度重视,查找问题,严格三会一课制度。

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是健全党内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通过这次检查,也发现了我们个别支部,个别党小组工作做的不到位现象,为此,我们要求各党总支、各支部提高思想认识,首先支部书记要高度重视,多布置,多过问,真正做到时间、人员、内容三到位,并在具体工作中注意好方式方法。今年以来,机关各总支、各支部多数都能按照机关党委年初制度的学习计划,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把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与落实行政工作同步实施,有的专门召开支委会、党小组会,有的结合召开各类行政会议之机适时召开党员大会与党小组会并上好党课,切实做到了将支部工作与行政工作同时布置、同时落实、同时检查。

二、精心准备,确立主题,丰富三会一课内容。

检查中,我们发现要想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充分发挥三会一课制度的重要作用,党支部就必须精心准备三会一课内容。要针对实际工作分析党员的思想状况,对照科学发展观找准问题症结所在,突出重点确立会议主题,力求解决部门存在的一到二个实际问题,努力让三会一课的作用真正在中心工作中得到体现。如支委会,支部可以围绕如何在完成当前各项工作中充分发挥党员作用、在近期内如何加强党员教育开展支部工作、怎样来培养、发展新党员等方面的内容来确立主题;党员大会一般都是在学习政治理论知识的同时结合最近的工作实际讨论决定支部工作、传达贯彻上级文件精神、讨论如何加强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等方面的内容来确立主题;党小组会一般围绕党员学习内容、根据党员所需汇报支部工作的落实情况来确立主题,并将会议内容事先通知小组成员,让小组成员自行学习、打好基础、做好准备。

三、灵活多样,结合实际,创新三会一课形式。

通过这次检查,我们发现多数党支部三会一课仅仅是单纯的组织党员读读报纸、学学文件,没有很好的吸引力。今后,我们要注重质量,创新形式,充分调动党员参与三会一课的积极性。多组织专题党课辅导,交流谈心、书面答题、党员干部轮流主讲、与开展党日主题活动结合起来等党员活动。如支部的党小组会,党小组长能够结合部门的实际工作认真掌握主题,善于启发引导、组织党员围绕主题深入思考,联系自己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又如七月份的党员活动与参观遵义会议遗址及李大钊纪念馆结合起来。今年以来,我们聘请市委党校教授讲党课2次,聘请省旅游公司主任讲礼仪,请师专教授讲心理学,丰富了党员生活。另外请支部书记主讲的同时也可以请没有担任党内职务的优秀党员就某一方面的内容谈谈自己的认识和体会,有时也可以围绕当前的工作,请党员谈谈如何带动身边的干部做好部门工作开展交心活动。每次三会一课活动结束,支部都认真总结,及时记录,注意保存。

总之,只有紧紧围绕税收工作实际与党员的思想状况,努力做到把学习工作化,把工作学习化,做到学习之中有工作,工作之中有学习,以学习促进工作,以工作促进学习,才能坚持落实好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才能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成果,将工作成果转化为学习成果,最终发挥好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第4篇:公司三会一层权力配置

股东会

1.经营方针投资计划决定权 2.董监人选报酬报告决定权

3.年度预算决算方案、利润分配弥补亏损方案决定权

4.增减资、修章程、发债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决定权 5.章程规定 法律检索

第三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第三十七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第九十九条 本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决定权 高管人选报酬决定权

年度预算决算方案、利润分配弥补亏损方案制定权

增减资、发债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方案、基本 管理制度制订权 股东会召集权 内部管理机构决定权 7.章程规定 法律检索

第四十六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一百零八条 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

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本法第四十六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任期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本法第四十七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财务检查权 董高监督纠正权 董高罢免建议诉讼权 股东会提议召集主持提案权 董事会决议事项质询建议权 6.章程规定 法律检索

第五十三条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五十四条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第一百一十八条 本法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监事会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经理

1.生产经营管理权 2.高管人选报酬决定权 3.具体规章制定权

4.内部管理机构、基本管理制度拟定权 5.普通管理人员人选报酬决定权 6.董事会授权 7.章程规定 法律检索

第四十九条 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八)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章程对经理职权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一百一十三条 股份有限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本法第五十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经理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经理。

《银行三会一层自查报告(精选4篇).docx》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银行三会一层自查报告(精选4篇)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银行员工自查报告3篇 银行三违反自查报告 银行员工自查报告3篇 银行三违反自查报告
[自查报告]相关推荐
    [自查报告]热门文章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