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安全自查报告(精选5篇)_纪检办案安全自查报告
办案安全自查报告(精选5篇)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纪检办案安全自查报告”。
第1篇:纪委办案安全自查报告 纪委办案安全自查自纠
纪委办案安全自查报告 纪委办案安全自查自纠
你感觉“纪委办案安全自查报告 纪委办案安全自查自纠”文章如何?如果您有任何想法或意见,联系生殖健康网站华杨网91Hy.co m编辑反馈吧!
了120余件各地四风问题的具体案例。
根据本报记者梳理,这些案例中既有来自中纪委、国资委、国土部等的通报,也有来自各省纪委的通报,还有来自各省党报和中国纪检监察报等媒体的报道。其中披露的四风问题主要包括:旅游、吃喝、买高档烟酒等公款消费,违规购置或使用公车,吃拿卡要,以及违规发放福利、上班打牌等。
公车特权层出不穷
“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袁某违规购买使用公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车辆予以收缴拍卖……”
打开中纪委官网“曝光台”栏目,公车问题较为普遍,既有违规购车,也包括公车私用,以及酒后驾公车、违规使用特殊标识公车等现象。据本报记者统计,截至目前,公车问题在该栏目的比例占到两成。
配备超标公务用车,是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重点查处的现象,此前就有湖南省委书记带头清退越野车等行动。
在贵州,遵义市红花岗区违规配备超标准公务用车,主要负责人被省纪委约谈,并责成其将车拍卖;在山东,日照市人防办主任违规使用3辆公务用车、公车私用、违规占用民营企业车辆,被予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公车私用同样备受关注。
公款消费成重灾区
记者统计后发现,公款消费在“曝光台”上的比例同样占到两成,是不折不扣的“重灾区”。
首当其冲的是公款吃喝。尽管理由五花八门,如新任领导报道、合作交流、新办公场所搬迁等,但各地对这些问题的处理都很严厉,“党内处分”、“撤职”、“诫勉谈话”等成为对公款吃喝的主要处罚措施。
公款旅游也屡见不鲜。考察学习、休年假、赴外地召开“务虚会”等,都成了公款旅游的“契机”,在辽宁抚顺市,某工商分局局长甚至私设小金库用于单位招待费和部分干部旅游,被查处后,收缴违纪款项近10万元,并予以党内警告处分。
用公款买高档烟酒甚至月饼券也多次曝光。
“吃拿卡要”名目繁多
“回门宴”、“办案费”、“好处费”、“升学宴”、“乔迁宴”、“保护费”、“满月宴”……在“曝光台”上,名目最五花八门、数量最多的当属各地的“吃拿卡要”现象,占比约三成之多。
仔细分析这些名目的来源,不难发现,在理直气壮地索要财物的背后,都是手中的权力在作怪。例如,在“吃拿卡要”中出现较多的为子女摆婚宴大收礼金现象,涉事人员职位一般为某地或某部门的正、副职,握有实权。
除了巧立名目“设局”收钱外,利用职务之便索要财物也颇为严重。
除上述三类主要问题外,在“曝光台”上的还有违规发放福利以及上班打牌、赌博、嫖娼等四风的典型问题。其中所通报的具体案例,各地均已进行处理。
【完整图片】纪委办案安全自查报告 纪委办案安全自查自纠(点击图片进入下一页)张军 中央纪委副书记
【完整图片】纪委办案安全自查报告 纪委办案安全自查自纠(点击图片进入下一页)巡视机构组织架构。
新京报讯(记者王姝)“从首轮巡视看,中央巡视组发现了一批领导干部问题线索。”昨日,中纪委副书记张军在中纪委监察部官网在线访谈透露,目前有关部门正在办理今年首轮巡视发现的“老虎”和“苍蝇”线索,计划2014年元旦前向中央报告。
廖少华案办理耗时1月
张军介绍,按照要求,中央巡视组发现的问题、线索,分类处置: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报告中纪委;选人用人上的问题,移交中组部。移交后,上
前翻 123 4 》
第2篇:办案安全
五个方面完善办案工作区建设和管理
办案工作区是检察机关司法警察部门单独管理,用于自侦案件的讯问、询问及接待相关人员,开展同步录音录像的专门场所。在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办案工作区设置和使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办案区规定》)的过程中,如何做到科学规划、合理设置,如何达到高效管理、规范使用,充分发挥办案工作区的应有功能,需注意以下问题。
一是预留备用空间。对于办案工作区的用房设置,《办案区规定》中明确列出的有讯问室、询问室、接待室、执勤室、待诊室和卫生间等,这基本能满足当前检察机关法警部门所承担的职责需求,然而近年来有些地方的法警部门开始承担起物证保管、自侦追逃等职责,物证保管室、警械存放室等的设置迫在眉睫,同时,为便于侦查人员及时沟通和商讨案情,设置专用的案件讨论室亦不可少。为此,在办案工作区建设过程中,需综合考虑警务种类、案件需求及财政实力等因素,尽量预留一定的备用空间。
二是注意对检察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目前的现状是虽然已在办案工作区内配备了先进的办案智能系统,但没有熟练掌握使用技术的检察干警,而是过分依赖设备经销商的技术支持,造成懂检察业务却不会使用技术,精通技术却不明白检察办案意图的局面。因此,需加强检察官、司法警察和检察技术干部专业技术培训工作。
三是注意紧急救护。在办案工作区内,犯罪嫌疑人、证人等突发疾病或是意外的可能性极大,应由市级院与当地各大医院进行沟通联系,建立紧急情况下医疗救护绿色通道,保障犯罪嫌疑人的人身健康,保障办案安全。
四是明确办案工作区内的检警分工,加强相互监督。纵观近几年的办案安全事故,基本上都存在“司法警察履职不到位”的问题。为此,需进一步明确办案工作区内的检警分工,若办案检察官违反办案程序有关规定,法警部门可以提供现场情况材料报纪检监察部门决定,反之亦然。
五是强化管理,确保办案工作区有序运转。要让办案工作区安全高效有序运转,还必须有一套具体、规范、可操作性强的管理制度。
1.严格审批制度。办案工作区日常管理由法警大队负责,业务部门需要使用办案工作区,除特殊情况外,应提前一天通知司法警察大队,并填写《办案工作区使用审批表》,经业务部门负责人和分管检察长批准后,由司法警察大队负责安排场所和调配司法警察,参与履职的司法警察如实登记办案工作区使用情况,并做好交接登记。
2.出入管理制度。在办案工作区出入口处安装指纹考勤机,详细记录进出办案工作区的人员情况,定期从联机的电脑上将记录打印出来存档,在各个室内安装呼叫系统,当讯(询)问室内人员需进出或是需要法警协助时,按下开关就会产生声、光提示,并显示讯(询)问室编号,以便在执勤室的法警及时前往,同时将指挥监控室门禁另行设置,禁止一切无关人员入内,确保办案过程的信息安全。
3.办案安全制度。犯罪嫌疑人或证人被带入办案工作区后,由值班法警对犯罪嫌疑人或证人进行安全、保密检查及相应的权利、义务告知,并暂时扣押无关物品,填写《暂予保管物品清单表》后,当面存入物品保管柜;办案期间,办案工作区由法警实行24小时不间断值班,同时注意被看管对象的思想动态、情绪变化和健康状况,严格落实《司法警察使用警械暂行规定》及《办案工作区看管工作预案》的有关规定;犯罪嫌疑人或证人签字、书写材料时一律使用法警大队自备软笔,就餐时一律按要求使用塑料餐具。
4.后勤保障、维护制度。办案工作区需定期维护,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内容包括环境卫生、空气质量、设备运行及毁损情况等,定期通知设备经销商派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技术指导和设备检测,同时,作为管理机构的法警部门应始终坚持“服务办案、保障安全”的理念,认真记录执勤过程中办案检察官提出的建议及要求,比如在办案工作区内安装打印机、复印件、碎纸机、饮水机等办公设施设备等,尽量做到主动服务,为办案部门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按照林区检察机关关于开展办案工作区设置和使用管理专项督察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我院认真组织,结合实际开展自检自查。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1、办案工作区用房面积是否按照或参照《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办案工作区用房面积是按照《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标准》执行。但由于检察工作需要,近年来重视办案工作区建设,原先建楼设计的办公室在一楼的办公室有数,反贪和控申部门同时在一楼办公,另外当时也考虑资金等其它原因,现在显得有些紧张。
2、办案工作区是否设置在地上一层或地下室,形成安全、保密的工作区域,并有明显的“办案工作区”的标识。检察院办公楼共四层。办案工作区按要求设置在一楼,办案工作区设有防盗铁门,铁窗。专人管理。安全保密。
3、办案工作区设置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设计、环境、备急照明、无线电信号干扰装置、通风换器扇和房间隔音设施。经过近年来的不断建设和资金投入,办案工作区基本达到投入使用,但办案工作区设置按照要求还缺少备急照明、无线电信号干扰装置、通风换器扇,这项工作需要资金和对原有办公室进行改进,我们积极向林业局汇报,争取资金支持早日达到要求。
4、办案工作区内设置的讯问室、询问室、接待室、执勤室、待诊室和卫生间等用房设施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的标准。符合《规定》要求的标准。由于办公条件所限,执勤室(法警办公室)、待诊室(控申接待室)。
5、办案工作区的管理职责是否明确,是否由警务部门负责日常管理,技术部门负责相关设备的检修和维护,装备部门负责提供保障。办案工作区的管理职责明确,日常管理由警务部门负责,办公室负责设备的检修和维护并提供保障。
6、讯问犯罪嫌疑人时是否实行了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实行全程录音录像是否由技术人员负责,程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实行了全程同步录音录像,2011年立案一件一人。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由办案部门内勤负责,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规定。
7、办案过程中对犯罪嫌疑人的传唤、拘传、提审、押解、看管等工作程序是否规范,措施是否合法、是否严格执行了看、审分离,是否采取了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办案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对犯罪嫌疑人的传唤、拘传、提审、押解、看管等工作程序规范,措施合法、严格执行了看、审分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
8、按照《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装备配备暂行规定》的要求,是否配备了18项必备警用器材。按照《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装备配备暂行规定》的要求,配备了15项必备警用器材。还缺少3项,网枪、囚车、武器。
9、办案工作区内对涉案人员是否配备了安全检查设施。办案工作区内对涉案人员没有配备安全检查设施。但办案人员对涉案人员进入办案工作区内严格进行检查,对其衣物和随身物品进行严正声明检查,防止发生其它情况。
10、办案工作区是否制定了各项规章制度,各种登记是否齐全。办案工作区制定了警务值班制度、法警信息沟通制度、法警执行警务派警制度、司法警察编队管理制度、法警安全办案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各种登记齐全。
11、控申干警是否严格执行高检院、省院有关规定,是否按照《接待群众来访制度》、《检察长接待日制度》等制度严格执行,接待人员在接待时是否着装、挂牌,使用文明用语等。控申干警严格执行高检院、省院有关规定,按照《接待群众来访制度》、《检察长接待日制度》等制度严格执行,接待人员在接待时着装整齐、挂牌,使用接待文明用语。做到热情服务。群众满意。
12、是否严格执行有关对警车的管理规定,是否存在开特权车、霸道车、酒后驾车违规违纪问题材。严格执行有关警车的管理规定,凡事办案用车和公务用车必须经检察长审批同意,工作中对司机人员经常进行警示教育,提高思想认识,不存在开特权车、霸道车、酒后驾车违规违纪问题。
第3篇:办案安全责任状
宁 武 县 人 民 检 察 院
办案安全责任状
为了切实加强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中的安全防范工作,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职务犯罪查办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有关规定和省市两级检察机关关于办案安全的要求,特签定王录贪污案办案安全责任状。
一、全体办案干警都要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始终把安全办案放在办案工作的首要位置,认真履职,相互配合。
二、办案安全工作实行“谁领导谁负责,谁办案谁负责,谁看管谁负责”的原则,将责任细化到每个办案人员身上,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人人防范的制度。检察长对本单位所办理的案件负领导责任,局长对本局的办案安全负主要责任,案件承办人、法警对本局的办案安全负直接责任。
三、全体干警都要严格遵守中纪委的“四个卡死”和最高检的“九条禁令”,严格依法办理案件:
1、讯(询)前,案件承办人要认真了解讯(询)问对
象的健康状况、心理情绪,预估可能发生的风险情况,并制定安全防范预案;办案过程中要设一名法警负责全程观察犯罪嫌疑人、证人的身体、情绪变化,一旦发生突发疾病、逃跑、自杀或自残等情况,第一时间向局长汇报,并做好相应的处置。
2、严禁犯罪嫌疑人或证人携带安全隐患物品进入办案工作区,询问前看管法警要对涉案人员进行身体检查,男士主要检查打火机、钥匙等器具,女士主要检查硬质发卡、饰品等。
3、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持续时间不得超过规定的12个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方式变相据传犯罪嫌疑人。
4、讯问时,办案人员不得少于2人,严禁一人进行讯(询)问;严禁对被调查人(证人)使用暴力逼供、逼证;严禁刑讯逼供、严禁以威胁、引诱、欺骗或其他手段非法获取证据等等
5、讯问时要求2名以上司法警察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看管,不得出现脱节、脱岗或由一人提押、看管等情形。
6、在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到检察机关接受
讯问时,应当在讯问室进行,不得在讯问室以外的地点进行讯问,也不得把讯问室作为羁押室。
四、签订人
检察长:
局长:
案件主要承办人:
看管法警负责人:
宁武县人民检察院
二○一二年三月十二日
第4篇:执法办案质量自查情况
执法办案质量自查情况
根据《关于开展执法办案质量大检查的通知》的要求,市院反渎局认真组织人员对2010年以来所办案件进行自查分析,查找存在问题,研究整改措施,努力提高办案质量和执法水平。
2010年以来,市院反渎局共立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X件X人,侦查终结X件X人,移送审查起诉X件x人,目前尚有x件正在抓紧侦结中。经检查,所立查的案件均符合法律规定,认定的事实和证据确实、充分,案件定性准确,适用法律准确,没有出现立案后撤案、逮捕后不诉和法院作无罪判决的情况。在办案过程中,能严格办案程序,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行“三书一制度”、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及备案审查等制度,没有发生办案安全事故,办案安全防范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下一步,市院反渎局将继续通过提高办案水平和办案效率,确保案件质量和执法规范。
一是提高办案效率。加强侦查一体化建设,强化检查指导,缩短办案周期,做到快侦快结,努力提高办案质量。
二是强化检查指导。对重大案件线索、复杂疑难案件,既注重做好面对面的指导工作,又注重做好日常性的协调、协查、侦查指导工作,保证初查、侦查工作顺利进行。
三是严格办案纪律。在办案中严格执行各项办案纪律和“一案三卡”制度,坚持每办结一宗案件,便及时填写“一案三卡”报本院纪检监察部门,自觉接受监督,确保办案安全无事故,办案人员无违法违纪现象。
XX市人民检察院 反渎职侵权局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一日
第5篇: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办案安全工作报告
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关于
办案安全防范的工作报告
尊敬的市院领导
办案安全问题一直以来被视为是我们反贪工作的重中之重,在办案过程中,我局始终将“办案安全”放在办案过程的首要位置。为了保障办案安全,防止安全事故发生,我局在案件的初查;传唤、拘传、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逮捕、押解犯罪嫌疑人等过程中,严格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与办案流程办案。截止到今我局在办案过程中没有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一、我局主要从如下几个方面来加强办案安全防范保障
(一)案件初查中的安全防范
1.初查阶段严格遵守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关于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中规定的“四不原则”,侦查工作秘密进行,不接触被查对象。
2.条件成熟后报主管检察长批准,由案件承办人拟好《安全防范工作预案》,安排专门的安全监查员,做好相关的安全防范措施后再对案件展开全面侦查。
(二)案件侦查过程中的安全防范
1.强化办案人员办案安全意识
(1)运用各种方式加强办案安全教育,使办案人员深刻认识到办案安全的重要性和安全事故的危害性。我院不定期组织干警学习各地已经发生的安全事故典型案例,组织办案人员以发生的办案安全事故为反面教材,认真总结经验教训,进行案例剖析,在安全案例的学习中注重对照自己在办案中的安全措施和防范手段进行查漏补缺,居安思危。
(2)在我局建立安全教育定期性和不定期性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实行安全教育月活动,局里每年选择一段时间集中进行安全教育活动,在这个月里对安全问题进行集中学习、对照查找,组织整改。通过教育使办案人员对安全问题真正做到深入人心。
2.强化制度建设,构建科学合理的办案安全防范体系(1)做好安全预案为了防止办案安全事故的发生,我局在启动每一个案件之前都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来制定相应的安全预案。在案件启动前由我院检察长吴青山、副检察长陈小兵、刘运章组织召开办案安全工作会议,并拟定《侦查安全预案》与《侦查应急预案》,同时确定具体的安全督查员。(2)加强安全检查力度
我局在办案过程中的安全检查制度主要分为如下包括几个部分
第一,讯问场所的检查。在传唤和拘传每一个调查对象之前都会对讯问室及其延伸场所进行仔细检查,不放过一个死角。包括洗澡房、卫生间、休息室等,同时将洗澡房与卫生间的门锁卸掉,卫生间里不能有塑料牙刷、玻璃杯子等任何尖锐的物品。调查对象上卫生间必须跟随出进,要实行盯人看管,必须把调查对象的一切活动置于侦查人员的视野控制之下,防止自杀、自残现象的发生。第二,对调查对象身体的检查。调查对象到达讯问室后对其随身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将影响办案安全的相关物品予以暂时扣押。如男性调查对象的打火机、钥匙;女性调查对象的发卡、金属首饰等尖锐器件。
第三,在对调查对象进行讯问前,我们会先行了解该对象的身体健康状况。对身体状况不好的对象会安排已经进行过相关保密培训的一至两名医生对其进行一次身体状况的检查,主要侧重于血压和心脏状况,并询问其自我感觉及病史,并将其检查结果和建议如实反映给我们的承办人员。
第四,注重对调查对象心理状态的检查,在讯问现场除了两名讯问人员以外还安排了一名安全督察员,时时刻刻观察调查对象的心理变化和情绪波动,一旦发现被调查人员情绪激动,举止异常我们将马上停止讯问并及时通知司法警察到场。
第五,加强办案保密工作。一方面在案件侦查过程中,我局要求所有办案人员不得向外界(不论是领导还是家人)透露任何与案件相关的信息,更不得私自会见案件当事人的委托人及亲属等。对于案件需要回避的相关人员必须要在案件展开侦查前提出回避。对于违反相关办案纪律的人员将给予记过或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者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处分。另一方面,我局所有案卷相关材料均由具体承办人员保管,纸质案卷由承办人员负责保管,做到卷随人走,同时所有办案电脑均由严格的保密软件,实行指纹验证和面部识别相结合的安保系统,任 2 何没有经过授权的移动存储介质是是无法连接到办案电脑。
第六,加强对办案人员的自身安全保护。在整个讯问过程中,讯问室内始终保持三个工作人员在场,讯问室紧邻法警大队值班室,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司法警察可以迅速来到讯问室保障办案人员安全。
(3)强化与有关部门的配合第一,加强与法警队的协调配合,提高办案安全防控能力,检警相互配合、互相监督,共同提高安保实效,并做到每次用警都必须填写用警审批表,经领导同意后方可出警。每次押解都必须有不少于两名司法警察在场,并由院里的专职司机驾驶警车。
第二,加强与本院技术科的配合,对每个立案的犯罪嫌疑人的讯问都必须采取录音录像,并填写《人民检察院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通知书》交技术部门,共同完成录音录像工作。
第三,加强与院监所部门和看守所的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办案安全防范工作。我院反贪局干警根据案情及时掌握被羁押对象的思想行为动态,与院监所检察部门、看守所沟通协商,督促看守所依法加强监管,清楚办案安全隐患、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4)加强办案硬件建设
我院参照《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标准》并结合办案工作的实际情况,在一楼封闭式结构的办案工作区,工作区内基础设施完善,设有讯问室、询问室、法警执勤室、法警备勤室、待诊室、接待室、休息室、专用卫生间等。讯问室的墙面为软包;电源采用防触摸安装;桌椅进行了无锐角边处理;窗户安装了防护栏;消防器材、应急照明齐全;讯问室等都安装了摄像头和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建立健全了电脑监控系统,对办案工作区及办公周边环境进行随时监控。
(三)押解犯罪嫌疑人过程中的安全防范
在押解犯罪嫌疑人的过程中,我们主要采取如下几点来保障办案安全:
第一,强化警示教育增强法警的安全防范意识,积极做好预防工作,变被动为主动,防患于未然。在每次押解犯罪犯罪嫌疑人之前我局都会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制定相关押解方案,对任务的详细分工、组织领导、预想情况、处置方法、携 3 带的武器械具、着装、车辆保障及要求注意事项等,进行具体的明确。使每个执行押解任务的干警做到心里有数、处置有序。
第二,押解前加强装备的安全检查。押解工作之前对警车、警戒具等装备认真地逐一检查,防止押解过程中被告人脱逃、自残现象等现象的发生。
第三,在押解前对犯罪嫌疑人先进行教育安抚,提高保障效率。犯罪嫌疑人被带往看守所一般都很紧张,容易出现过激行为。法警要利用押解前的准备阶段这一时间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教育安抚,消除他们的紧张心理,帮助犯罪嫌疑人放下思想包袱,积极配合法警工作,确保押解工作顺利的进行。
第四,在押解过程中发现有行凶、自杀、脱逃等可疑症侯,要及时进行疏导或采取有效措施。如果出现的突发性情况和意外情况,如来得及请示报告的,必须先向院领导请示报告,后再按院领导意见处理,处置后结果应及时上报。来不及请示报告的,应边处置边报告或处置后及时报告。对于其它原因,实在来不及请示的情况处置,应遵照依法、安全、文明的原则办理。
二、我局在办案安全保障方面存在的困难
(一)人员配置不足
具体而言体现在如下两个方面:第一,侦查人员不足,我局专职侦查人员截止至现在不足十人。办案人员经常是超负荷工作,办案安全受到一定的影响。第二,我院司法警察人员配置也存在的不足,全院司法警察只有5人,在面对大量的需要司法警察执行的工作时,经常出现司法警察身兼数职既要保障安全又要开车,以检代警的现象时有发生,难以充分发挥司法警察的警务保障作用。
(二)侦查装备配备不足
在我局实际办案过程中,除了在我院自己的警务区可以实现同步录音录像外,在外提审时由于没有相关的设备支持从而导致很多情况下不能实施同步录音录像,这也给犯罪嫌疑人在法庭上诬赖我办案人员刑讯逼供留下了可趁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