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稽核自查报告(精选4篇)_社保自查情况报告

2021-09-20 自查报告 下载本文

社保稽核自查报告(精选4篇)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社保自查情况报告”。

第1篇:社保稽核

合肥:2012年社保稽核知识常见问答

信息来源:时间:2012-04-17 16:28:57点击:43

近日,有很多缴费单位咨询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如何申报稽核,现选择其中有代表性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本次社会保险申报稽核的范围是哪些单位?

答:2012年度社会保险基数申报稽核范围是:截止到2011年12月31日,全市所有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缴费单位。

如果贵单位系2012年1月1日后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缴费,则不在2012年度社会保险基数申报稽核范围之内。

二、社会保险申报稽核资料在互联网上如何下载?

答:

(一)申报稽核程序及相关文件下载步骤如下:

1、登陆合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

2、进入 “办事大厅”的 “下载中心”栏目;

3、进入 “下载中心”点击左侧的“社保征缴”;

4、点击下载“2012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稽核程序及相关文件下载”下载相关资料;

5、“2012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稽核程序及相关文件下载”下载完毕后双击下载程序,点击“安装”按钮,会生成一个名称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稽核程序及相关文件”的文件夹;

(二)个人缴费基数申报表下载步骤如下:

1、登陆合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

2、进入网站首页中下部位置 “办事大厅”的 “社保网上办事”栏目;

3、进入 “合肥市社会保险网上办事大厅”点击左下方的“单位业务办理”;

4、在“单位用户登录”界面中正确输入单位编码和密码;

5、进入 “单位业务办理”的 “相关资料下载”项目;

6、点击下载“××××参保人员核定.DBF”下载个人缴费基数申报表。

三、社会保险申报稽核计算机程序如何操作?

答:

1、在“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稽核”文件夹中找到dwryhd.exe文件并双击打开,打开后点击“个人缴费基数申报”菜单,然后点击“查找文件”按钮,找到从征缴中心或网上下载的“××参保人员核定.dbf”,将其打开,输入参保职工新的缴费基数。表填好后点击“保存”按钮,将其报存,程序会自动在“缴费基数申报”目录下形成一个新的“××参保人员核定.dbf”,请用A3纸打印两份,再单击“退出”,完成填表工作。将打印出的《单位缴费基数申报表》由职工本人签字并公示确认后,随电子文档报送。

2、在“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稽核”文件夹中找到dwryhd.exe文件并双击打开,打开后点击“单位申报稽核汇总”菜单,打开后,首先录入六位数的社会保险单位编码!然后按要求输入有关内容后点击“打印”按钮,并A4纸打印两份。点击“保存”后退出,程序会自动在“缴费基数申报”目录下形成一个新的“××缴费基数申报汇总表.dbf”。打印出的《缴费基数申报汇总表》应经缴费单位法定代表人及工会(职代会)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行政印章后,连同新生成的电子文档报送。

四、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花名册如何填报?

答:《年度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花名册》(也就是单位缴费基数申报表)中的缴费基数申报额一栏请填报该职工本人2011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职工工资收入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津贴和补贴等组成)。对于申报时已办理社保缴费减少的参保职工和工作状态栏为离、退休的职工可以零申报。

五、缴费基数申报汇总表如何填报?

答: 汇总表中的申报人数栏请各单位按已申报缴费的各险种实际人数填报,并以拷贝(或下载)的单位申报花名册为准(注意:农民工医疗保险为社会保险中的独立险种,请各单位注意不要将其和已参加医疗保险的农民工混淆)。对于申报时已办理社保缴费减少的参保职工可以零申报,并在汇总表的备注栏加以说明。

汇总表中的申报基数栏应填报为单位本次申报的缴费基数,而非缴费费率或者缴费金额。其中,单位部分以缴费单位2011年度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月平均数作为2012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期间的社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单位月缴费基数。单位缴费基数不得低于全部参保职工同期个人缴费基数之和;个人部分是《年度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花名册》(也就是单位缴费基数申报表)的合计数。

六、“全部参保职工同期个人缴费基数之和”是什么意思?

答:“单位缴费基数不得低于全部参保职工同期个人缴费基数之和”中的“全部参保职工同期个人缴费基数之和”是指在某个社会保险费缴费期间(如:2012年7月或8月)在缴费单位帐户中所有的参保缴费职工的个人缴费基数的合计数。

七、“农民工医疗保险”一栏该如何填报?

答:农民工医疗保险是我市政府为保障农民工在本市务工期间的基本医疗而量身定制的、特殊的一个险种(已于2011年7月取消),与正常参加社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农民工是不同的两个概念。

如果各单位办理了农民工医疗保险,请按照此次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稽核的有关规定,在农民工医疗保险栏目填报缴费人数和基数,如果没有就不填。特别提醒各单位请勿将正常参加社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农民工误填农民工医疗保险栏目。

八、单位聘用的街道劳务公司人员和协保人员是否计入缴费基数?

答:为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我市各街道成立了劳务公司,通过劳务派遣等方式组织困难人员就业。就业困难人员由劳服公司安排在用人单位工作。劳务公司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用人单位每月将劳务派遣费用转账给街道劳务公司,由街道劳务公司发放派遣人员工资。

对于已在街道劳务公司参保缴费的就业困难人员以及和原单位协议保留社会保险关系的职工,缴费单位在申报稽核201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时可以不申报。在扣除上述人员的工资总额时,请提供上述人员在缴费单位的工资收入证明以及街道劳务公司的参保缴费证明与协议保留社会保险关系手册。

九、单位聘用的离退休、外籍、其他从业人员是否计入缴费基数?

答:根据《合肥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规定》第六条的规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分为单位缴费基数和个人缴费基数两个部分。其中:缴费单位以本单位2011年度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作为2012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期间的社会保险单位缴费基数。缴费个人以职工本人2011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作为2012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期间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根据《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的规定。职工工资总额(劳动报酬总额)包括:在岗职工工资总额;不在岗职工生活费;聘用、留用的离退休人员的劳动报酬;外籍及港澳台方人员劳动报酬以及聘用其他从业人员的劳动报酬。

综上所述,各单位聘用的外籍及港澳台方人员、其他从业人员的劳动报酬将计入单位部分的缴费基数,也

就是缴费单位的单位缴费基数将大于个人缴费基数。

十、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必须公示、职工必须签字吗?

答:是的!请据实填报《201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一式两份)。填报的缴费基数花名册须打印成纸质,由职工本人亲笔签名,并须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公示资料需保存备查。《201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汇总表》应经缴费单位法定代表人及工会(职代会)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行政印章。

十一、《缴费基数申报表》中的有关信息有错误可以直接在表中修改吗?

答:不可以!《201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中姓名、身份证号、性别、出生年月、工作状态、个人身份、用工性质、参加险种等项有错误的,请参保单位记录下来,持相关有效资料到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有关科室修改。

十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稽核时间是如何安排的?

答:为更好地服务缴费单位,保证申报稽核工作顺利有序的开展,请各缴费单位按照下列时间安排申报201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含节假日)。单位编码尾数为0的缴费单位4月2日—4月6日;尾数为1的单位4月9日—4月13日;尾数为2的单位4月16日—4月20日;尾数为3的单位4月23日—4月27日;尾数为4的单位4月30日—5月4日;尾数为5的单位5月7日—5月11日;尾数为6的单位5月14日—5月18日;尾数为7的单位5月21日—5月25日;尾数为8的单位5月28日—6月1日;尾数为9的单位6月4日—6月8日;其中:在职人数为500人以上的参保单位,申报稽核时间集中在5月21日—6月20日。

十三、单位申报、稽核时需携带哪些资料?

答:申报稽核需携带下列资料:

1、《2012年度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花名册》;

2、《201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汇总表》;

3、201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承诺书(见文件附件);

4、2011年度财务决算年报或者与缴费基数有关的企业年度所得税申报表、会计总帐、明细账等财务资料。

十四、年度财务决算报表就是《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吗?

答:依据会计法,《财务决算报表》是各单位的财务部门根据国家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的有关强制性规定,填报的能够系统、真实、全面反映单位经营状况、收入支出情况的财务类决算报表。《财务决算报表》是由一系列的报表组成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均是《财务决算报表》的一个组成部分,所反映的内容只是其中的一个部分,不能够替代《财务决算报表》。

十五、我单位无法提供财务决算报表该如何办理?

答:如果缴费单位无法提供财务决算报表,应提供与缴费基数有关的补充资料。如:企业年度所得税申报表、会计总帐、明细账等财务资料。便于核实参保单位参保、缴费人数及工资总额、缴费基数。

十六、个体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没有以上资料怎么办?

答:对于无法提供前项资料的个体参保单位(个体工商户)请携带经职工本人签字的2011年3、6、9、12四个月的工资发放表,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与工资表一致的,可以审核通过。实在无法确定的,以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

十七、缴费基数申报稽核需要的资料为什么这么复杂?

答:因为缴费基数关系到劳动者的切身利益,直接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所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稽核所需要的资料必须是能够真实,全面反映单位工资总额、个人收入情况的相关资料。另外,由于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类型复杂(各类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所有制不同,执行的会计制度也不同,因此申报、稽核需要提供的资料也就不同了。

十八、以上各项材料携带原件还是复印件?

答:以上各项材料请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当即退还参保单位,复印件加盖单位行政印章后留存备查。

十九、为何不能在网上开展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稽核工作?

答:因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关系到劳动者的切身利益,直接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依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6号)等法律、法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依法开展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申报稽核工作(书面申报稽核)。

网上开展社保稽核,首先无法保证用人单位所提供的单位人力资源及财务数据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其次也无法确认缴费个人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否经过职工本人亲笔签名确认;再加上现有的计算机系统也无法支持网上开展社保稽核,所以网上开展社保稽核工作暂不具备可行性。

二十、未按时申报缴费基数的缴费单位如何处理?

答:

一、未按时申报缴费基数的缴费单位,根据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安徽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规定》,本期缴费基数暂按该单位上期缴费基数的110%确定。

二、对未按时申报稽核的缴费单位,将在下半年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地方税务局、市审计局、市统计局和市总工会联合组成检查组,上门进行实地稽核。

对检查中发现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的,依照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瞒报工资总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二十一、咨询电话打不通,还有什么渠道了解申报稽核政策吗?

答:因为我市参保单位户数多、咨询量巨大,工作人员人力有限,当咨询量较多时会出现电话打不通的情况,还请各单位谅解。关于此次申报稽核相关政策,已经在“合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合肥晚报》周六的人力资源保障专版”、合肥论坛“劳动监察和谐号”版块等媒体作出了详细的说明,在各单位拷贝或下载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稽核业务指南》中也有具体、明确的表述。(来源:合肥论坛劳动和谐号)

第2篇:社保稽核方案

社会保险稽核工作

实施方案

目录

一、项目概况

为了规范社会保险稽核工作,确保社会保险费应收尽收,维护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劳动保障部《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等规定

1、查证被审计稽核单位全部职工总人数,包括:稽核时间段内总的及每个月份的应参保人次、已参保人次及未参保人次;

2、查证被审计稽核单位全部职工的应申报工资总额情况,包括:稽核时间段内总的及每个月份实际工资额、应参保工资额、已参保工资额及未参保工资额。

3、确定被审计稽核单位参保人数和申报缴费工资基数的真实性。

三、工作要求

1、委托方总体要求

(1)对社保业务政策熟悉,除年度总体稽核报告外,能提出完善的日常稽核报告方案,结合合理的监审措施,减少报告中的误差分歧;

(2)对内部人员有良好的培训措施和成熟的管理工作条例;

(3)建立良好的被稽核单位意见反馈制度,及时向招标人反馈被稽核单位对社保稽核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4)主动对被稽核单位进行社保知识宣传。

2、我公司拟派出人员素质要求

(1)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公正廉洁;

(2)具备财会、审计专业知识和相关资格证书;

(3)熟悉社会保险业务及相关法律、法规。

3、工作程序及要求

(1)我公司依照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被审计稽核单位名单按期完成审计稽核工作;

(2)我公司在审计稽核业务结束后,及时向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社会保险审计稽核报告》;

(3)我公司对《社会保险审计稽核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4)办理稽核事务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得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

(5)我公司对审计稽核过程中知悉被审计稽核单位的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保密。

4、回避原则

我公司拟派出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

(1)与被稽核单位负责人或者被稽核个人之间有亲属关系的;

(2)与被稽核单位或稽核事项有经济利益关系的;

(3)与被稽核单位或稽核事项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稽核公正实施的。

四、稽核目的通过稽核用人单位应参保人数和缴费基数,遏制偷漏社会保险费行为,促进社会保险基金征缴;通过稽核缴费单位和个人的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保证社会保险费按时足额征收、按规定支付,提高社会保险管理质量;在稽核过程中,通过宣传社会保险法规政策,提高社会各界对社会保险的认同;通过规范参保企业缴费行为,营造公平参保的外部竞争环境,促进参保企业公平竞争。

五、稽核内容

1、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申报的社会保险缴费人数、缴费基数是否符合国家规定;

2、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是否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3、欠缴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和个人的补缴情况;

4、国家规定的或者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稽核事项。

六、稽核依据

1、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2、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3、劳动保障部《社会保险稽核办法》;

4、《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5、其他相关规定。

七、稽核的具体程序和方法

可以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与缴纳社会保险费有关的资料,对被稽核对象的参保情况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调查、询问。

1、稽核前培训

在本次稽核工作开展进行现场稽核前,我公司除对参加本次稽核人员进行常规的例行业务培训外,还针对本次稽核需要配合的环节、配合的具体内容、小组间信息沟通特殊处理等内容进行培训。并要求所有稽核人员严格遵守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

2、进场前通知及调查

在对企业进行社保稽核前,根据招标单位提供的信息,我们至少会提前2天与被稽核单位取得联系后送达稽核通知书及准备提供与缴纳社会保险费有关资料,并询问对方人员、工资、财务状况,以便初步了解参保单位基本情况。

稽核人员将同时收集有关政策规定、统计数据和年检信息等相关资料;了解被稽核单位的单位性质、行业分类、从业人数、单位申报工资基数等基本情况

3、编制稽核计划

根据了解的具体情况,编制稽核审计计划。计划内容包括委托目的及审计的期间,描述初步了解的客户基本情况、本次审计的重点,编制从审计计划阶段到出具正式报告的时间计划表,并列明审计项目人员分工情况。该计划需总

质量负责人审核后执行。

4、现场阶段

实施稽核时,有两名及以上稽核人员共同进行,出示稽核通知送达签收表或通知书原件,向被稽核对象表明身份。

根据确定的稽核内容,对被稽核单位的劳动用工、工资收入、财务报表、统计报表、缴费数据和相关帐册、会计凭证等与参保、缴费有关的情况、资料或待遇领取人员的出生年月、退休时间、待遇领取情况等进行核查。稽核时做好稽核工作记录,认真做好笔录。对摘抄、复印的资料或数据,应由被稽核单位有关人员的签字确认及单位盖章。

5、现场跟踪

在计划实施开始,各审计组长将根据事先拟定的审计计划进行执行过程跟踪,现场人员在现场工作过程中出现与影响计划进度及与计划偏离情况,将及时与项目负责人汇报,以便修正计划及制定新的方案。

现场结束前项目组长到现场检查工作人员是否按照招标方要求进行稽核,是否完成了招标方要求稽核的所有内容。

6、撰写报告

通过现场稽核取得有关材料后,稽核人员时进行整理分析,形成稽核报告初稿,经审计组长复核后转招标单位对口业务负责人审核,收到反馈意见后形成报告定稿,经公司三级复核后正式递交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八、稽核重点

稽核重点是存在上下限缴费人数比例失调、人均基数水平明显偏低、正常经营单位缴费基数负增长或多数人按缴费基数下限缴费等情况。

第3篇:社保稽核附件3__社保稽核自查情况表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

《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稽核自查情况表》

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

为了保证稽核工作的顺利开展,方便缴费单位填报《企业社会保险稽核审核表》,特编制《企业社会保险稽核审核表》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请各单位仔细阅读,如实填报。以下按审核表中的序号为序:

1.指填报单位上年度12月份发放工资及发生活费的总人数,包括季节工、农民工、实习学生、未解除劳动关系的待岗人员和劳动派遣人员在内的单位所有在岗职工;

2.该指标是根据政策规定不纳入参保范围人员,为3、4、5、6、7五项指标之和,各项人员需出具相关证明;

8.指本单位不负责发放工资,但在本单位参保缴费的职工。如停薪留职人员、挂靠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人员等;

9.上年度参保单位年工资总额高于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职工人数(最高缴费基数)

10.上年度参保单位年工资总额低于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职工人数(最低缴费基数);

11.该指标口径为上年度全年本单位减少人数,包括已参保减少的人数和未参保减少人数;

12、13.此两栏指标口径指参保单位本年度在社保经办机构已办理了减少或增加手续的职工人数;

14.指到填表之月本单位申报的参保缴费人数;

15.该指标为上年度参保单位所有职工全年发放工资总额;

16.该指标为全年不属于参保范围人员的年工资总额,为17、18、19、20、21五项指标之和;

22.该指标填报口径同8栏相对应;

23、24.两栏指标填报口径同9、10栏相对应;

25.该指标填报口径同11栏对应,包括已参保减少和未参保减少;

26、27.两栏指标填报口径同12、13栏相对应;

28.指参保单位本年度至填报之月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的月缴费基数;

注:各参保单位应保证审核表中所填列的数据客观真实,如有需要请另附说明书。

第4篇:社保稽核工作总结

2014年社保稽核审计工作总结

一年来,我股室社会保险稽核工作在局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在市稽核科的具体指导下,按照年初制定目标,结合我局实际,认真履行稽核职能,积极面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在大家的努力下,稽核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本年度稽核工作总结如下:

一、企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数申报审核情况

在基数核定工作中,我们以书面稽核为手段,以实地稽核数据为依据,对全县所有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逐一进行了缴费基数核定。为确保缴费基数核定工作的真实、准确,我们对每个单位上报的资料都与实际稽核的数据资料进行核对,对申报缴费基数与实地稽核数据不符的,要求申报单位认真查找原因。确因职工离职、退休、在外地参保、不符合参保条件等原因,造成职工人数和年度工资与实地稽核数据不符的,要求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在外地参保证明、身份证等资料。通过这些措施,有效的减少了企业少报漏缴,保证了社会保险基金应收尽收。本年度共受理申报养老缴费基数单位192户,核定养老保险缴费人数19368人;受理申报工伤缴费基数单位155户,核定工伤保险缴费人数11469人。

二、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与监督 我局建立健全了相关工作制度,在加强制度建设控制的同时,狠抓了业务经办控制,各业务岗位严格划分了工作权限,按照规定的工作程序和业务规程办理相关业务,看似分散和独立的表面下,其实已经形成了一张互为联系、互相制约的网格。经过充分的前期准备,我局于2014年10正式上线运行了全区统一的社会保险信息管理系统。在系统上进行参保人的信息管理和参保单位的信息管理,同时在系统上操作保险费用的核定和征集、保险到账和实收划账、保险待遇计算及发放等业务,使我局各项保险业务的操作简便化、规范化、程序化。系统上线操作对于我局的内部控制和监督有一定的促进和推动作用,杜绝了许多的人为化操作,可实时掌握全县参保人员情况、基金收支情况,确保基金安全运行。

三、对参保单位欠费的清理情况

我局对系统上线操作之前的所有单位的社会保险欠费情况进行了全面、仔细的统计与核实,并对欠费企业送达了社会保险费催缴通知书,规定其在限期前如数补缴完毕,逾期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责令加收滞纳金和进行处罚。经过一段时间的催缴工作,清欠效果显著,几个欠费大户都按照规定补缴了全部和大部分社会保险费。比如天一矿业、冷山糖厂、富邦铜业、公路段、自来水公司等。

四、稽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许多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意识增强,缴费行为进一步规范。但是同时也发现用人单位逃避缴费义务的手段也有所提高,一些问题突出。

(二)系统上线操作之后,各股室之间缺乏进一步的沟通和协调,有些业务责任不是很明确,有些业务重复操作。当然,我局刚刚上线运行系统,正处于熟悉和摸索的阶段,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在所难免,随着对系统软件操作熟练之后,各种问题都会迎刃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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