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合作医疗自查报告(精选6篇)_合作医疗自查报告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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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自查报告
2009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自查情况报告
根据县卫生局2011[108]号文件要求,我院迅速组织合管科、财务科对2010年元月份以来的农合补偿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年来,我院严格按照《201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办法》《竹溪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试行)》执行,遵守合作医疗有关制度和规程;把合作医疗工作纳入医院目标管理,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下设医院合管科,有院领导分管、有专人具体负责合作医疗业务,有合作医疗工作方案、制度;设立合作医疗补偿结算窗口、宣传(公示)专栏,按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有关规定认真核实患者身份、核对合作医疗证,确定患者是否参加了合作医疗,严格把关,防止冒名顶替、弄虚作假套取合作医疗基金的事件发生。经过自查没有发现违纪违规、弄虚作假现象发生。截止11月25日共收治农合住院患者4543人次,其中一般住院患者4322人次,住院分娩患者221人次,总费用1150.09万元,补偿484.16万元,例均费用2533.51元,例均补偿费用1065.74元,实际补偿费用比42.07%。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国家惠农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体现党的温暖的具体表现形式,也是竹溪县人民医院的光荣义务。作为新农合定点医疗单位,我们本着全心全意为农村合作医疗患者服 务的宗旨,为切实维护参合农民的利益,我们将一如既往地认真贯彻落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定期公示合作医疗信息,自觉接受县合管办的管理和参合农民的监督,做到公开、公正、透明,坚决杜绝违纪违规、弄虚作假现象发生。我们将严格执行物价收费政策,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收费。控制住院患者例均费用,提高补偿比例,减轻群众负担。我们会持续改进医院管理,积极改善患者就医环境,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技术水平,科学诊断治疗。加强行风建设,端正医德医风,杜绝大处方和不必要的检查,以实际行动争创“全国百姓放心示范医院”。
第2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自查报告
马村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调查报告
近日,接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进行调查的通知后,马村乡人大主席团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专项工作调查组,深入村组农户,广泛听取各层面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总结工作得失,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掌握了基层一手信息,为今后工作扎实开展提供了参考依据。现将近段以来的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加强领导,组织到位。为确保新农合扎实推进,乡政府专门成立了以乡长为组长、主管副职任副组长、职能部门负责人和行政村支部书记为成员的高规格领导小组,层层召开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动员会,并采取以会带训的方式对相关人员进行了业务知识培训。我们把全乡划分为六个工作区,各区明确一名班子成员牵头,各村确定一名包村干部负责,形成领导包区、机关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党员积极动员农户配合联动的工作格局。
二是深层动员,宣传到位。为了充分调动群众参与新农合的积极性,动员会召开后,我们立即组织各村通过召开广播会、群众会,并在各村显要位置张贴合作医疗宣传标语1000多条,发放宣传单10000多份。乡政府还组织机关干部深入村组农户,耐心地把合作医疗相关政策、措施和补助办法向群众详细讲解,消除群众的疑虑。乡政府开通了咨询电话,24小时接受群众咨询,使群众充分了解新农合的各项优惠政策,炒热了群众思想。
三是严格程序,管理到位。我们严格按照上级规定的工作程序,稳步开展,在积极争取群众支持、自愿交纳参合款的基础上,组织乡财政所专业财务人员收取群众参合款项,并出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专用票据,一天一结算,及时向县新农合管理中心上交款项。特别是在参合农户基础信息录入过程中,我们为了加快工作进度,租用了10台电脑,由机关熟悉电脑的同志全天录入,在规定的时间内把这项工作园满完成。另外,我们对“五保户”、“特困户”合作医疗缴费由乡政府负责协调,民政部门予以补助,保障了贫困群众的切身利益。截止目前,全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到73.8%,全乡群众基本实现了一般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乡,得到了及时治疗,群众医疗卫生条件得到了明显改善。
二、存在问题及建议
一要充分调动群众参合积极性,把新农合落实到实处。目前,还有部分群众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认识观念不到位,只计较眼前利益,缺乏长远考虑。建议:县乡政府部门应当积极出面组织引导,加大对宣传力度。合作医疗是农村公益性福利事业,需要县乡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加强宣传教育和组织引导,通过各种渠道公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有关介绍和资料,及时宣传新农合受益典型人员的情况,调动群众积极性,并努力降低医疗成本,使广大农民重新建立起对合作医疗制度的信心,自觉支持、自愿参加,扎实推进。
二要加强对新农合的监管力度,确保新农合规范运作。不少群众反映医院对参合群众医疗收费明显比款参合时高得多,即便是报销后所花费用也与未参合时所花费用对比基本
一样,只是把多收的费用通过参合报销的手续返了回来;村级诊所对群众使用医疗本看病、抓药热情不高;新农合基金管理属于卫生系统内部自我监管,存在监管虚设、不到位的现象。建议:一是建立外部监管体系,严格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专款专用,专户储存,封闭运行,不得挤占。二是健全综合评价机制,适时开展新农合运行效果考核,针对服务数量和质量、医疗费用、乡村卫生资源使用效率、新型合作医疗的群众满意度等开展新农合医疗综合评价,开展部门监管和社会监督,提高新农合运行透明度。
三要着力提高县乡村医疗水平,把新农合办成民心工程。建议:不断提高各级医疗卫生机关的服务水平。加强农村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设,是新农合顺利开展的强有力支撑。有规划地安排财力完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为新农合的推进创造了基础条件,进而实现了新农合与农村基层医疗机构能力建设的良性互动。各地应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机构的建设,加大对医务人员专业技术水平培训的力度,力争尽早实现“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乡、重病不出县”的目标。
2007年8月5日
第3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自查报告
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自查报告
根据《关于转发省纪委办公厅省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上出台的一系列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的通知》(延纪办发〔2013〕29号)文件精神,我单位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确保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落实情况,我单位成立了由吕凤宏任组长,相关业务人员为成员的落实小组,明确了领导责任,有力地促进了自查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各项检查工作的高质量完成。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情况。我单位自2005年成立以来,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为目标,切实解决了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得到了广大农民朋友的普遍赞誉。2013年,我县打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二元格局,推行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一体化制度,建立起了城乡一体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体系。截至2013年8月底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数为98083人,参保率达100%,人均筹资标准350元,共计筹资3482.13万元,基金支出1688.70万元;报销标准为:省级定点医院三级甲等医院起付线为500元,补偿比例均为60%,三级乙等医院起付线为400元,补偿比例为65%,二级医院起付线为300元,补偿比例为80%,一级医院起付线为200元,补偿比例为90%,社区卫生服务站起付线100元,补偿比例为90%;个人缴费及县政府补贴到位率达100%。市内医疗报销均实行异地结算。
**县农村合作医疗经办处
二O一三年九月四日
第4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自查报告(推荐)
化作乡卫生院二00八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等
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自查报告
为了保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等专项资金的专项使用,减轻农民负担,减少农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的发生,我院根据二00八年仅降消项目资金和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的情况,从2008年1月至9月底,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和降消项目资金进行了自我清查。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
(一)建立了新农合资金专用帐户,使新农合专用资金正常运行,坚决杜决挪用资金现象发生。
(二)按照新农合相关政策规定对门诊、住院补偿进行严格审查,坚决杜绝将门诊病人纳入住院病人报销行为发生,对不符合规定的已按规定及时处理。
(三)查无非农户口参合和未以户为单位情况发生。
(四)查无为农民垫资、代交等套取国家资金现象发生。
(五)按时将合作医疗证办好发放到农民手中。
(六)在卫生院住院的参合患者,结帐时如实进行现场补偿。
(七)在县级以上及县外医疗机构住院的参合患者,按时对其住院资料进行审查,在规定期间对其患者进行补偿。
(八)本次农村合作医疗资金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1)村级门诊共3271人次,门诊总费用为92792.00元,实际补偿金额为92792.00元;
(2)乡级门诊共5417人次,门诊总费用为71561.68元,实际
补偿金额为71561.68元;
(3)乡级住院总人次数为2507人次,住院总床日数为7661
日,住院总费用为492624.50元,实际住院补偿金额为340842.70元;
(4)县级以上住院(含外出打工)49人次,住院总床日数为468日,住院总费用为214026.04元,实际住院补偿金额为62429.23元;
二、降消项目资金
今年收到二00七年住院分娩17人,资金5100.00元,核降消项目资金5100.00元。
化 作 乡 卫 生 院
二00八年十月十九日
第5篇:合作医疗自查报告
夹竹园卫生院关于08年、09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工作自查报告
我院在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在上级主管部门和镇委、镇政府的领导下,坚持国家政策不动摇,广泛宣传实行新农合制度,使广大人民群众真正得到实惠。现就将我院08、09年两年开展新农合工作情况汇报下:
一、08年、09年度我镇新农合工作实施情况
我镇08年、09年新农合工作运转顺利,08年参合人数为41658人,参合率达 90.2 %;09年参合人数为43426人,参合率达95.02 %;同期增长4.98个百分点。08年新农合门诊人数为61481人,住院就诊人次为355人,08年门诊补偿金额达391266元,住院补偿金额为349517.50元;09年新农合门诊人数为89064人,住院就诊人数为476人,09年门诊补偿金额为684082.50元,住院补偿金额为477048.20元;门诊人次同比增长27583人次,住院人次同比增长121人次,住院补偿增长127530.70元,我院在门诊、住院患者逐年增长的情况下,无一例套取门诊基金、造假病例出现,申报资料齐全,无多报和少报补偿基金现象发生。
二、存在的问题
1、近几年来,我院参合病人住院补偿以及县外补偿报销手续复杂,患者反响很大,一直没得到解决。
2、财务账目有待规范。
3、村卫生室门诊统筹基金存在门诊、住院公示不及时,药品替换、代签字、分解处方现象发生。
三、自查整改措施我院将进一步规范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工作,减少住院患者补偿
环节,做到出院即补,对县外住院患者补偿多方筹措资金,做到结算即补。
2加强财务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或派往上级有关部门进修学习。3加大村卫生室门诊统筹基金监管力度,对出现的药品替换、分解处方现象绝不姑息迁就,严肃查处,院领导将此项工作纳入我镇2010年农村管理工作重点。
夹竹园镇卫生院
2010-3-25
第6篇:农村合作医疗报告
农村合作医疗调研报告
一、调研背景:
农村合作医制度自2003年开展至今,在全国已经有了多个试点,合作医疗制度正在逐步的发展和完善。我这次调研的内容便围绕合作医疗展开,通过了解农作医疗的实施情况以及村民对合作医疗的满意程度,以求进一步发现问题,提出一些建议。
二﹑调研目地:
为了深刻了解新农村建设给农民带来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上的改变,了解新农村人们的精神面貌,了解新农村建设有没有落到实处,了解新农村建设有没有日新月异,了解新农村合作医疗是不是落实到每家每户,每一个人,是不是让农民受益匪浅。
三﹑调研内容:
我的调研安排在2010年7月18日至7月30日,因为这段时间比较热,农民的农活比较少,因此大部分人都在家,便于我们展开调查,7月18日至25月11日,我挨家挨户的调查,有的时候会在农民辛勤工作的农田里,询问一些关于参加合作医疗亲身经历过合作医疗报销的人,真正了解关于农村合作医疗的报销情况,农民们大都都是热情好客的,对于我提出的问题都能够耐心的回答,而且从和他们的交谈中了解到许多调研课题以外的事情,也让我受益不尽,让我更加了解农民的生活,也更加了解自己的家乡。了解家乡近些年来的变化,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精神文明的丰富。7月26日和29日我们到当地的村政府了解关于农村合作医疗的一些具体情况。主要内容包括:当地所居住的总人口,参加合作医疗的人数,以及村民对合作医疗的反应情况。在调查过程中选择调查对象是很重要的,我按照不同年龄层次,不同性别,居住地方不同的人来展开调查,这样提高了调查的准确性。通过这几天的调查,我了解到我市农村合作医疗的以下情况:
(一)合作医疗的报销标准:
1、省级定点三级医院设置起报点为5000元,省级定点二级医院设置起报点为3500元,统一按40%比例予以报销;
2、省外医院住院报付补偿按照省级定点医院,降低10%的补偿比例予以报销(外出务工人员除外)。
3、纳入可报付范围的费用不满起报点的,参合患者全部自付,合作医疗不予报销;纳入可报付范围的费用达到起报点及以上者,全部纳入报销核算范围,按比例报销。起报点费用为一所定点医院的连续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医院间费用不能累计。
4、小儿科(14周岁及以下)患者,在省级定点医院住院起报点按上述规定的60%执行;
5、市级定点医院设置起付线为800元,按45%予以报销;
6、县级设置起付线为300元,按65%予以报销;
7、乡镇卫生院设置起付线为80元,按75%予以报销。
8、封顶线:每户每年新农合补助不超过20000元。对达到封顶线的家庭,当年新农合不再进行二次补偿,不再设定针对达到封顶线的特殊病例的再补偿规定。确有较重医疗负担的,通过医疗救助政策补偿。
(二)不列入报销范围的一些行为、疾病、药品、检查:
1、工伤、交通事故、自杀、自残、服毒,酗酒、自然灾害、打架斗殴,戒毒发生的医药费用。
2、性病、器官移植、视力短矫正、气功疗法、美容整容、矫形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人工器官、假肢、各种康复器械、保健性营养疗法的费用。
3、各类滋补、营养药品:口服液、丸、人参、三
七、天麻、中草药材泡制的酒制品、除氨基酸以外的高蛋白质药品。
4、CT、核磁共振、彩色B超、激光治疗费、挂号费、病人伙食费、营养费、住院陪护费、出诊费、会诊费、手术陪护费、麻醉保险及体检费。
(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
市级以上医院、中医院,保健院,区内各乡镇卫生院。
四、存在的问题:
在调研过程中可以发现农村合作医疗确实能给农民带来很多的好处,可以 让一部分人摆脱看病贵,看病难的困境,可是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实际的运行过 程中却依然遇到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保障水平低。我了解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主要救助农民的疾病医疗费用,门诊及跌打伤不再保护范围内。同时,农民普遍反映农村患胃病、风湿关节炎、结核、妇科等慢性病的人多,而这些病又没有纳入合疗范围,交了钱也享受不到合疗优惠政策。
(二)宣传不到位。
现有宣传对不参保农民调查了解不够,没有树立起健康意识,年轻与身体健壮的农民认为是在拿钱给别人看病,不参保导致新农合医疗成本提高,补偿水平降低。在调研过程中镇合疗工作人员反映,镇、村两级主要任务是按县上下达的收缴任务筹资,一些具体的合疗政策如报销的病种,报销比例,报销程序他们自己也一知半解,所以他们在农户收钱时也给群众说不清楚。然而实施合疗的主要“窗口”——医院,对合疗政策的宣传更少,只是按照上级有关文件执行有关政策,因此导致了看似都在宣传,可效果并不理想,使老百姓对合疗政策一知半解、含糊不清,给合疗工作的开展带来诸多不利因素。
(三)异地打工及外地医疗补偿困难。
转诊外地与农民外出打工不能实行医院直补,农民对政策理解有限,手续不全,甚至丢弃,需往返数次才能办妥。
(四)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不够。
国家现在高医保,宗旨是为了杜绝因病返贫,让农民朋友看得起病,可是到了有些地方就乱套了,现在医院就一个普通的感冒叫你住院。
五、我的建议:
经过调研,我对发现的以上的问题作了简要总结,并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强宣传,正确引导,提高农民互助共济意识。
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是一项新政策,让农民真正拥护和认可,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不断完善和落实的基础。依靠行政手段,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加办法、参加人的权力和义务以及报销程序、报销标准、管理办法等宣传到千家万户,使广大农民真正认识和体会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义和好处,树立自我保健和互助共济意识,自觉自愿地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顺利推行的基础和保证。为此,在工作中要深入细致地做好农民的宣传和引导工作,尤其各村组要扎实做好宣传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形式,扩大宣传途径,正确引导农民积极参合,要把主要精力和工作重心放在给农户宣讲政策上,公开、公正、公平对待每一个参合患者,让他们相信合疗制度,从而提高他们参合的积极性。
(二)核实人口,消除疑虑,据实征收。
对人口进行一次清理,该登记的要登记、该注销的要注销。要对各村组人口空挂垫资情况进行一次摸底,弄清事实,积极想办法解决问题,以免产生新的债务,同时为下一步合疗基金征收奠定基础。
(三)明确职责,完善制度,提高农民参合积极性。镇政府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完善制度措施,保证这一惠民政策落到实处。一是要明确镇合疗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落实一定的经费,并积极探索创新合疗基金征收新路子。二是扩大报销范围,调动农民参合积极性。农民的风险意识相对较差,更加关注眼前的利益,对大部分农民来说,仅实行住院医疗费用补偿,难以调动他们参合热情。因此可以考虑将报销范围扩大,提高核销比例,并督促医院落实好门诊报销政策,征对农村常见病较多的实际将一些病种纳入合疗补偿范围,增大农户的受惠面。三是及时调整补偿标准,使基金既不沉淀过多,也不出现透支。从调查情况分析,一方面报销比例低是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不满意的主要原因之一。另一方面,确实也出现了基金过多结余现象。在已掌握一定信息资料的基础上,根据县情实际,及时调整补偿标准,以提高农民的受益程度。四是要简化办事程序,让农户少跑路,增加农户对合疗政策的信任度。
(四)整合资源,加强管理,不断改善农村医疗机构基础条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农民是主体、政府是关键、医院是平台。要准确定位,理顺关系,明确责任。一是要调整优化农村卫生资源,加快改革,完善服务功能,提供优质服务。二是要增加农村卫生投入。政府要在政策、资金、和管理方面加大投入,逐步解决医疗设备简陋、技术能力低下的问题。三是解决专业人员短缺的问题。一要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加强人才培养,提高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二要充实队伍,适时招录卫技人员;三要鼓励优秀的医学院校毕业生到卫生院工作;四要经常开展卫生下乡活动,不断提高乡、村卫生机构的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让更多村民能在乡、村就诊医治。四是进一步加强医德医风建设。要严格执行报销直通车,规范用药,减少次生费用,做到热情周到服务。
(五)创新工作,用活政策,确保合疗工作健康运行。
要大胆创新工作方法,用足用活惠民政策,积极向上级争取更多的政策支持,扩大单病种范围,力争将较为普遍的慢性病纳入合疗补偿范围,降低起付线,落实好门诊报销政策,提高住院报销比例,逐步使我镇的合疗政策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更加符合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