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执法自查报告(精选7篇)_统计执法工作自查报告

2021-10-23 自查报告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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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统计执法自查报告

汝南县统计执法检查自查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统计局转发国家统计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统计上弄虚作假案件查处工作的若干规定的通知》(豫统文[2014]6号)文件要求,汝南县及时与有关乡镇部门沟通协调,全面安排部署自查清理工作。现把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

市统计局《2014年统计执法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下达后,汝南县统计局高度重视,及时将方案精神向县政府主管领导汇报,积极争取领导支持。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坚守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四条红线”,切实把这次自查工作落实好,实施好,按照市局和县政府的要求,我局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组织各单位、产业集聚区全面开展自查和清理工作。

二、政府要求 县政府提出几点要求:

1.切实提高依法统计观念。统计机构及统计人员要切实增强统计法律意识,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如实搜集报送统计资料,不得以任何理由编造统计数据。2.要坚决守住统计联网直报工作“四条红线”。坚持不在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的单位不得填报数据,坚持由联网直报企业独立报送真实的统计数据,坚持由联网直报企业自己上报联网直报数据,坚持由联网直报企业修改差错或补填不完整报表的原始数据。

3.认真搞好自查和清理。各乡镇及相关单位按通知要求,对是否存在预先编造各项经济指标的数据,以及违反“四条红线”的行为,统计工作站设施知否完备的情况进行认真自查。发现预先编造有关数据的、应付基层统计规范化建设的,给与坚决制止。

三、全县整体自查情况

通过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单位及产业集聚区等部门和单位2012年、2013年年报及2014年上半年各种定期报表和各项调查工作进行认真全面的自查、排查,汝南县在统计工作中不存在下列违法现象和行为:

一是不存在统计违法行为。

1.不存在拒绝提供统计资料或者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统计资料的违法行为;

2.不存在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的行为; 3.不存在拒绝答复或者不如实答复统计检查查询书的行为;

4.不存在拒绝、阻碍统计调查、统计检查的行为; 不存在违背统计法精神、影响统计工作独立性的文件和做法;

5.不存在转移、隐匿、篡改、毁弃或者拒绝提供统计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的行为;

6.不存在单位领导人侵犯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的职权,干扰统计数据正常上报的行为;

7.不存在违反法定程序和统计制度修改统计数据的行为;

二是统计基础工作建设逐步完善。17个乡镇街道全部依法设立了统计工作站,按照统计制度的规定设置了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建立健全了统计工作制度,工作站硬件软件设施完备,统计人员全部持证上岗。

四、产业集聚区自查情况

县产业集聚区自查重点是辖区内各统计数据,固定资产投资月报、季报、年报,工业和商业项目的月报、季报、年报。自查情况如下:

1.集聚区统计人员坚持每月收集统计报表,同时根据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及时联网直报各项统计数据; 2.固定资产投资数据与实际运行情况一致; 3.劳动工资报表数据、财务报表数据及生产能力数据等属实; 4.商业报表数据无误。

汝南县统计局

2014年7月15日

第2篇:统计执法工作自查报告

XXX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自查报告

XXX统计局:

为了促进统计法制化进程,提高全社会依法统计的意识,增强统计调查对象统计法律意识,规范统计工作秩序,保证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根据XXX[***]**号关于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乡的实际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制度执行

1、我乡统计从业人员于2010年经过考试获得了统计从业资格证。

2、作为XXX的统计工作人员,在统计工作上,严格遵守纪律,以统计法为准绳,认真做好我乡的统计工作。2011年以来均依法建立统计原始资料和统计台账,严格按照统计制度收集资料并形成统计报表。

3、在统计工作方面,严格遵守相关工作纪律,不存在未经批准擅自组织实施统计调查或变更统计调查制度内容,虚报、瞒报、篡改、拒报和迟报统计资料,违法公布统计资料,违法泄露统计调查对象资料等问题。

二、统计指标填报

2010年度和2011年1-8月我乡关于农业、工业等相关指标填报均按时按量完成。

三、存在问题

1、由于人事调动、村“两委”换届,导致村级统计人员随之改变,业务生疏,加大了统计工作难度。在工作移交时,存在相关统计资料遗失问题。

2、村向各部门上报的表册数据有不统一的情况。

四、今后打算

1、进一步做好村级统计员的思想工作,尽量稳定统计员队伍。

2、加强业务培训。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需要上级部门积极配合,才能提高其整体素质,强化法律意识,增强业务水平。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乡将加大对统计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政治理论学习。

3、统一思想,提高对统计工作的认识,完善统计工作制度,强化责任感,严禁统计资料遗失,杜绝数出多门。确保统计数据及时、准确、统一、完善。

从总体上看,我乡在执行统计工作时,遵纪守法,认真负责,严格按程序办事,能够按时、按质完成统计相关工作。

XXX统计办公室

二○XX年X月X日

第3篇:统计执法检查自查报告

利津县气象局

统计执法检查自查报告

根据县统计局安排部署,我局及时成立了检查小组,对照《通知》要求,认真展开气象统计工作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健全组织机构,落实统计人员

我局领导十分重视气象统计工作,专门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的统计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对气象统计工作的督促指导。同时落实专人负责气象统计,在保持长期稳定的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调整,保证了工作的连续性和有效性。此次统计执法大检查活动开展以来,局机关又及时成立了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盖世民局长任组长,孟令忠副局长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检查事务,从而为统计执法检查活动的顺利、高效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加强统计普法,严格依法统计

1、加强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坚持把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纳入气象普法重要内容之一,结合“三个一”、“法制宣传月”等活动,积极开展《统计法》等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其中,重点抓领导人员和统计工作人员的法制教育,采取中心组学习会、继续教育等途径,强化《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的宣传,严厉禁止官出数据、乱出数据的行为。通过广泛的宣传,系统上下统计法制意识明显增强,全体干部职工能做到知法懂法,遵章守纪,在统计工作中不说外行话,不做违法事。

2、认真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我局始终坚持依法统计,自觉维护《统计法》的权威。平常工作中,局统计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数据提供的真实性情况、各项气象统计报表上报及时性、准确性情况和统计工作中的行政干预情况进行督查。此次行动,我们对2010年以来的气象统计工作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排查,未发现有单位领导要求统计人员伪造、篡改统计资料、打击报复统计人员、对本单位统计行为失察等问题;未发现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等违法情况;未发现提供不真实或不完整统计资料,拒绝提供部门统计调查所需资料等问题。

三、坚持实事求是,确保统计质量

统计关系国计民生、服务科学决策,数据质量至关重要。为确保气象统计数据的真实性,我局从三个方面着手,努力提高统计质量。一是在观念层面上,强调统计质量是整个统计工作的生命。要求统计干部坚持实事求是,杜绝虚报浮夸、弄虚作假,树立自身的形象和工作的权威;要求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发展观和政绩观,杜绝层层下达高指标的做法,为依法统计创造良好的环境。二是在具体业务上,坚持从基础做起,建立健全统计台帐,报表原始记录,加强统计资料归档工作,从清查摸底、调查登记、数据录入、数据处理、质量验收、开发应用等各个环节层层加强质量控制。三是在制

度约束上,健全和落实统计数据质量责任制和经常性的数据质量督查制度,重要报表由提供相关数据的业务科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签名负责,从而有效避免了数据失真现象。

总之,我县气象统计工作领导重视,执法严格,此次大检查,未发现有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情况。今后,我们将继续坚持依法统计、实事求是的原则,不断探索改进,促进旅游统计工作更上新台阶。

2011年11月14日

第4篇:统计执法检查自查报告

统计执法检查自查报告

为全面贯彻实施统计法律法规,维护统计工作的严肃性,用真实有效的统计信息为我局发展服务,根据嫩统发[2011]8号文件的精神,我局通过开展统计执法自查自纠工作,提升统计工作水平,取得良好阶段性成效,现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保障有力

我局始终把统计工作摆在非常重要的位置,我局制定了完备的《统计工作管理办法》,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统计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召开2次以上的统计工作专题会议,研究和部署全局统计工作;确保了各类统计报表均能及时、准确地报送,各类统计报表、统计数据做到及时整理并归档保存,从未出现虚报、瞒报、伪造、拒报、迟报统计数据的现象,并按规定设置并保存原始统计记录、统计台账、统计调查报表。

二、加强普法宣传,坚持依法办事

统计是实行科学决策和现代化管理的重要依据。加强依法统计,不仅有利于增强我们的统计法制观念,更能准确、及时、全面的掌握统计资料。为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领导宏观决策提供可靠依据,我局以统计执法大检查为契机,深入开展了《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行为的处分规定》的学习与宣传工作。积极开展自查工作,我局针对嫩统发[2011]8号文件提出的要求,对近2年来的统计报表进

行一次全面的回头看,做到“四查”:即查上报数据前后是否一致,查统计口径是否一致,查是否有虚报瞒报现象,查办学条件是否达标。通过回头看,找准在统计工作中的成绩与过失,有效地为我局决策服务。

三、严格立卷归档,重视开发利用

学院认真做好对统计汇总报表、统计分析、文件资料的收集、管理、立卷和归档:一是严格归档立卷。严格的管理促进了统计数据和质量不断提高,2010年以来未发生统计违法违纪的现象。统计工作已经制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为我局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信息服务。

2011年7月8日

第5篇:统计执法自查报告与统计整改通知书

统计执法自查报告与统计整改通知书

统计执法自查报告

汝南县统计执法检查自查报告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统计局转发国家统计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统计上弄虚作假案件查处工作的若干规定的通知》(豫统文[20**]6号)文件要求,汝南县及时与有关乡镇部门沟通协调,全面安排部署自查清理工作。现把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市统计局《20**年统计执法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下达后,汝南县统计局高度重视,及时将方案精神向县政府主管领导汇报,积极争取领导支持。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坚守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四条红线”,切实把这次自查工作落实好,实施好,按照市局和县政府的要求,我局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组织各单位、产业集聚区全面开展自查和清理工作。

二、政府要求县政府提出几点要求:

1.切实提高依法统计观念。统计机构及统计人员要切实增强统计法律意识,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如实搜集报送统计资料,不得以任何理由编造统计数据。

2.要坚决守住统计联网直报工作“四条红线”。坚持不在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的单位不得填报数据,坚持由联网直报企业独立报送真实的统计数据,坚持由联网直报企业自己上报联网直报数据,坚持由联网直报企业修改差错或补填不完整报表的原始数据。

3.认真搞好自查和清理。各乡镇及相关单位按通知要求,对是否存在预先编造各项经济指标的数据,以及违反“四条红线”的行为,统计工作站设施知否完备的情况进行认真自查。发现预先编造有关数据的、应付基层统计规范化建设的,给与坚决制止。三、全县整体自查情况通过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单位及产业集聚区等部门和单位20**年、20**年报及20**年上半年各种定期报表和各项调查工作进行认真全面的自查、排查,汝南县在统计工作中不存在下列违法现象和行为:

一是不存在统计违法行为。

1.不存在拒绝提供统计资料或者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统计资料的违法行为; 2.不存在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的行为; 3.不存在拒绝答复或者不如实答复统计检查查询书的行为;

4.不存在拒绝、阻碍统计调查、统计检查的行为;不存在违背统计法精神、影响统计工作独立性的文件和做法;5.不存在转移、隐匿、篡改、毁弃或者拒绝提供统计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的行为;

6.不存在单位领导人侵犯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的职权,干扰统计数据正常上报的行为;7.不存在违反法定程序和统计制度修改统计数据的行为;二是统计基础工作建设逐步完善。17个乡镇街道全部依法设立了统计工作站,按照统计制度的规定设置了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建立健全了统计工作制度,工作站硬件软件设施完备,统计人员全部持证上岗。

四、产业集聚区自查情况县产业集聚区自查重点是辖区内各统计数据,固定资产投资月报、季报、年报,工业和商业项目的月报、季报、年报。自查情况如下:

1.集聚区统计人员坚持每月收集统计报表,同时根据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及时联网直报各项统计数据;

2.固定资产投资数据与实际运行情况一致;

3.劳动工资报表数据、财务报表数据及生产能力数据等属实;4.商业报表数据无误。汝南县统计局20**年7月15日

篇2:统计执法检查自查报告。利津县气象局统计执法检查自查报告根据县统计局安排部署,我局及时成立了检查小组,对照《通知》要求,认真展开气象统计工作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健全组织机构,落实统计人员我局领导十分重视气象统计工作,专门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的统计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对气象统计工作的督促指导。同时落实专人负责气象统计,在保持长期稳定的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调整,保证了工作的连续性和有效性。此次统计执法大检查活动开展以来,局机关又及时成立了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盖世民局长任组长,孟令忠副局长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检查事务,从而为统计执法检查活动的顺利、高效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加强统计普法,严格依法统计1、加强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坚持把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纳入气象普法重要内容之一,结合“三个一”、“法制宣传月”等活动,积极开展《统计法》等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其中,重点抓领导人员和统计工作人员的法制教育,采取中心组学习会、继续教育等途径,强化《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的宣传,严厉禁止官出数据、乱出数据的行为。通过广泛的宣传,系统上下统计法制意识明显增强,全体干部职工能做到知法懂法,遵章守纪,在统计工作中不说外行话,不做违法事。

2、认真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我局始终坚持依法统计,自觉维护《统计法》的权威。平常工作中,局统计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数据提供的真实性情况、各项气象统计报表上报及时性、准确性情况和统计工作中的行政干预情况进行督查。此次行动,我们对20**年以来的气象统计工作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排查,未发现有单位领导要求统计人员伪造、篡改统计资料、打击报复统计人员、对本单位统计行为失察等问题;未发现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等违法情况;未发现提供不真实或不完整统计资料,拒绝提供部门统计调查所需资料等问题。

三、坚持实事求是,确保统计质量统计关系国计民生、服务科学决策,数据质量至关重要。为确保气象统计数据的真实性,我局从三个方面着手,努力提高统计质量。一是在观念层面上,强调统计质量是整个统计工作的生命。要求统计干部坚持实事求是,杜绝虚报浮夸、弄虚作假,树立自身的形象和工作的权威;要求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发展观和政绩观,杜绝层层下达高指标的做法,为依法统计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是在具体业务上,坚持从基础做起,建立健全统计台帐,报表原始记录,加强统计资料归档工作,从清查摸底、调查登记、数据录入、数据处理、质量验收、开发应用等各个环节层层加强质量控制。

三是在制度约束上,健全和落实统计数据质量责任制和经常性的数据质量督查制度,重要报表由提供相关数据的业务科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签名负责,从而有效避免了数据失真现象。

总之,我县气象统计工作领导重视,执法严格,此次大检查,未发现有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情况。今后,我们将继续坚持依法统计、实事求是的原则,不断探索改进,促进旅游统计工作更上新台阶。20**年11月14日

篇3:统计执法大检查自查报告。

执法大检查自查报告根据21市统计局《关于开展今年统计执法大检查自查的通知》[南统(20**)60号]和县统计局、监督局、司法局《关于联合开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大检查的通知》精神,现将我镇统计执法大检查自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严格组织领导,认真落实保障措施22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统计工作,严格按照规定设立承担统计工作的统计站,设置了2个统计岗位,配备了2名取得了统计从业资格证的统计人员;配置了电脑专门用于统计工作,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地向政府统计机构报送统计所需的行政记录和国民经济、社会统计和政府管理所需的财务资料、财政资料以及其他资料,依法设置和保存统计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按照要求支持统计人员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和统计监督权,特别是为第六次人口普查提供了人力、物力和财力的必要保障。

二、广泛组织学习,大力宣传法律法规根据省政府《意见》要求,认真学习贯彻《统计法》《处分规定》等统计法律法规,进一步宣传统计法,增强干部、统计人员、统计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的统计法制观念,努力营造学习统计法,敬畏统计法,遵守统计法的社会氛围,并将贯彻落实情况列入反腐警示教育的重要内容,为提高统计能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政府统计公信力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三、加强数据的统计与核实、建立健全统计制度1.认真统计并加以核实纠正重要的统计数据。近些年,我镇统计数据没有出现失实现象,统计人员没有伪造纂改统计资料。在认真实施统计执法检查行为的同时,从未出现过打击报复统计人员,阻挠限制和干扰统计执法检查等行为。

2.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监控和评估制度。统计人员努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自觉遵守统计评估制度,不存在未经批准擅自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变更统计调查制度内容,伪造、纂改统计资料,违法公布统计资料,违法泄露统计调查对象资料等行为。

统计整改通知书

单位:二厂项目部编码:030保存部门:各部门、单位保存期限:3年保存部门:各部门、单位保存期限:3年保存部门:各部门、单位保存期限:3年保存部门:各部门、单位保存期限:3年

篇2:安全生产隐患整改通知书及隐患评估统计分析表

隐患评估统计分析表浙江天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整改通知书及隐患评估统计分析表注:整改措施应采取工程技术措施、管理措施、教育措施、防护措施、应急措施

篇3:综合管理检查整改通知书

综合管理检查整改通知书一检查内容描述:4.1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各类规章制度存在问题:

(1)制定制度,但均无发放到工区的记录,没有贯彻执行(未成行文)?(2)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岗位安全职责未上墙?4.2安全基本管理存在问题:

(1)安全总监配备,且有C证苏建安(20**)6010026。按照标段造价应配6名专职安全员,现只有一名,刘伟伟,C证苏建安(20**)020**10,缺5名专职安全员。

(2)未与协作队伍签订安全质量责任书?(3)特殊工序,关键工序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未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如便桥搭设、跨港大桥拆除、道路拓宽、洋场张拉等。

(4)危险源辨识没有结合项目,真正查找,如跨港大桥、龙门吊等。整改要求:4.1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各类规章制度(1)必须以项目部行文发放工区并监督执行。

(2)安全责任制各岗位安全职责上墙。4.2安全基本管理(1)必须按要求配齐。(转载于:.zaIdian.在点网)(2)必须与协作队伍签订安全质量责任书(项目部—→队伍负责人—→班组每位务工人员)。

(3)必须制定完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4)沿线认真检查危险源,制定切合实际的应急预案。二检查内容描述:4.2安全基本管理(5)持证上岗情况较差,洋场龙门吊按白、晚班,共需4人,均无证件;电焊工2人,一人有证;主要设备进场17台次。只有2名挖掘机司机有有效证件。

(6)未制定安全质量培训计划?(7)进场人员岗前培训没有达到100%(进场167人,培训加项目部约90人左右)。

(8)安全检查制度没有针对项目**5.1质量控制体系(1)制度制定,但无发放记录。**贯彻(未正式行文)?(2)无隐蔽工程旁站制度?(3)无创优规划与QC小组建立、活动情况?整改要求:4.2安全基本管理(5)严禁无证上岗,必须认真收集,核查持证,做好统计台帐。

(6)制定安全质量培训计划。(7)岗前培训要达到100%。(8)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检查制度。

5.1质量控制体系(1)以项目部行文发放工区,各部门并督促执行。(2)建立隐蔽工程旁站制度。

(3)建立创优规划与QC小组,并适当开展活动,备有活动记录。三检查内容描述:现场安全及文明施工方面存在的问题:

1、现场便道:均未进行拌灰、压实,道路不平整,扬尘大。

2、现场标识标牌:施工现场仅见几杆彩旗,无公示牌,作业区段牌,工程概况,管理人员等标牌。3、现场机械:无机械管理标识及安全操作规程梁场及搅拌站:(1)生活区与作业区无明显分界。

(2)现场无“五牌一图”,未张贴扰民公示等。(3)无单位工程危险源识别及相关公示牌。(4)机械设备无管理标识,无操作规程。

(5)临时用电设施设备建立不全,二级电箱未建立,现场电箱均无标识,三厢五线制临电系统设置不全。整改要求:

1、加强对施工便道的管理,按照四级公路的施工标准,严格要求便道的施工质量,作好施工形象。

2、梁场、搅拌站及施工现场的标识、标牌,按照综合管理考评办法及文明施工标准化手册的内容,牌式制作安装。

3、施工机械、设备及临电设备的标识、规程等张贴、悬挂到位梁场及搅拌站内的临电设施设备必须尽快安装到位,做好接地系统。严格按“TN-S”系统进行设计、安装、检查、验收和使用。

5、以上2至4项内容于20**年6月20日整改验证。

第6篇:统计执法大检查自查报告

统计执法大检查自查报告

统计执法大检查自查报告

为了认真贯彻依法统计的基本方针,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准确、及时,为党政领导科学决策和宏观调控提供数据。为了全面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的贯彻执行情况,发现和梳理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切实有效的改进措施,大力推进依法统计,推动统计改革和发展;进一步宣传统计法规,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广大统计人员、统计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的统计法制观念,努力营造学习统计法、敬畏统计法、遵守统计法的社会氛围;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理一批顶风作假的责任人,坚决遏制统计弄虚作假现象,为提高统计能力、统计数据质量和政府统计公信力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根据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丽江调查队、丽江市监察局和丽江市司法局《关于联合开展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大检查的通知》文件的通知要求,我县各相关部门统一思想,周密部署,结合我县统计执法工作实际,制定了《县统计局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大检查方案》,并联合下发了《县关于联合开展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行国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大检查的通知》文,明确了各相关责任部门,各企业事业单位的职责范围和检查内容,按要求认真开展了我县执法大检查工作。

一、成立机构

为了切实加强统计执法大检查的组织领导,做好我县的统计执法大检查工作,县统计局、县监察局和县司法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联合开展统计当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

大检查的通知》,要求全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安排,周密组织好本部门及其下属单位的统计执法大检查工作,确保检查工作顺利进行。同时,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抽查方案》,成立了县统计执法大检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县统计局局长陆绍志担任,副组长由县统计局副局长赵军、县监察局副局长和立伟和县司法局副局长齐建业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统计执法大检查的日常事务,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

二、宣传动员

为了这次统计执法大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各部门各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优势,密切配合,充分利用座谈、标语张贴、报刊、互联网等方式,深入宣传《统计法》和《处分规定》,广泛宣传统计执法大检查的基本要求和主要内容,动员社会公众参与和支持统计执法大检查工作。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动员,使

广大统计人员充分认识了在统计数据上弄虚作假的危害性,准确及时地提供统计资料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尽的义务,增强了社会各界的统计法制观念,认真自觉地投入到自查自纠工作中去。

三、开展自查

根据我县统计执法大检查的方案和部署,县乡统计机构、县直各部门和各企业单位严格依照《统计法》、《处分规定》和《通知》精神,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全县共收到来自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的自查报告和自查表格约60多份,这些单位和部门都能依照《统计法》和《云南省统计管理条例》的精神,组织开展好本部门和本单位的统计工作,准确及时地上报统计数字,1、县乡统计机构分别从:一是地方、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情况,检查统计调查项目审批流程和规范性、合理性、合法性;二是国家统计制度和统计调查方案执行情况,检查是否存在未经

批准擅自组织实施统计调查或者变更统计调查制度内容;三是统计数据质量情况,检查是否存在伪造、篡改统计资料,重点对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指标开展自查;四是检查是否存在违法公布统计资料的问题;五是领导人员是否存在打击报告统计人员,对本地方、本部门、本单位发生的严惩统计违法行为失察等问题五个方面逐项进行了认真查对,填写并报送了自查表和自查报告。

2、各企业以自查与统计执法办抽查相结合的方法,认真核查了是否存在伪造、篡改统计资料和是否存在迟报、据报、瞒报统计资料等问题,如实填写了并报送自查表和自查报告。

3、县直各相关部门严格按照要求,重点查对了:一是统计调查项目开展情况,检查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擅自组织实施统计调查的行为;二是统计数据质量情况,检查是否存在伪造、篡改统计资料;三是检查是否违法公布统计资料的问题;四是领导人员是否存在打击报复

统计人员,对本地方、本部门、本单位发生的严重统计违法行为失察等问题,认真核实并填写报送了自查表和自查报告。

四、存在的问题

我县各级统计机构、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通过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调查方法,认真组织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如实查找了在统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加以整改。到目前,我县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是个别单位还存在一定的问题,一是个别企事业单位的领导不重视统计工作,统计人员至今未报本单位的自查表。二是个别企业上报的数字仅凭主观推测,没有原始记录,也不设置统计台帐;三是有的单位统计人员未持证上岗;四是个别单位统计人员素质偏低,迟报统计数字的行为时有发生;五是个别单位的统计人员随意更换,队伍很不稳定。六是对这次统计执法大检查工作不够重视,不当一回事,没有按要求报送自查报告和

表格。

针对自查中发现的种种问题,我局统计执法大检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对个别单位和部门进行了批评教育,对自百不认真细致的,责令其限时整改,并追究相关责任。并在下一阶段的抽查工作中,集中力量,统一行动,扎扎实实查处那些问题比较多的部门和单位。对在检查中查处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本着“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惩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进行处理。努力在全社会形成自觉依法统计、形成维护统计法律权威的良好氛围。

第7篇:某年度统计执法自查报告

XX年度统计执法自查报告

XX年度统计执法自查报告

根据县统计局安排部署,我局及时成立了检查小组,对照《通知》要求,认真展开气象统计工作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健全组织机构,落实统计人员

我局领导十分重视气象统计工作,专门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的统计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对气象统计工作的督促指导。同时落实专人负责气象统计,在保持长期稳定的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调整,保证了工作的连续性和有效性。

此次统计执法大检查活动开展以来,局机关又及时成立了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盖世民局长任组长,孟令忠副局长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检查事务,从而为统计执法检查活动的顺利、高效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加强统计普法,严格依法统计

1、加强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坚持把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纳入气象普法重要内容之一,结合“三个一”、“法制宣传月”等活动,积极开展《统计法》等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其中,重点抓领导人员和统计工作人员的法制教育,采取中心组学习会、继续教育等途径,强化《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的宣传,严厉禁止官出数据、乱出数据的行为。通过广泛的宣传,系统上下统计法制意识明显增强,全体干部职工能做到知法懂法,遵章守纪,在统计工作中不说外行话,不做违法事。

2、认真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我局始终坚持依法统计,自觉维护《统计法》的权威。平常工作中,局统计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数据提供的真实性情况、各项气象统计报表上报及时性、准确性情况和统计工作中的行政干预情况进行督查。此次行动,我们对20PC年以来的气象统计工作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排查,未发现有单位领导要求统计人员伪造、篡改统计资料、打击报复统计人员、对本单位统计行为失察等问题;未发现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等违法情况;未发现提供不真实或不完整统计资料,拒绝提供部门统计调查所需资料等问题。

三、坚持实事求是,确保统计质量

统计关系国计民生、服务科学决策,数据质量至关重要。为确保气象统计数据的真实性,我局从三个方面着手,努力提高统计质量。一是在观念层面上,强调统计质量是整个统计工作的生命。要求统计干部坚持实事求是,杜绝虚报浮夸、弄虚作假,树立自身的形象和工作的权威;要求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发展观和政绩观,杜绝层层下达高指标的做法,为依法统计创造良好的环境。二是在具体业务上,坚持从基础做起,建立健全统计台帐,报表原始记录,加强统计资料归档工作,从清查摸底、调查登记、数据录入、数据处理、质量验收、开发应用等各个环节层层加强质量控制。三是在制度约束上,健全和落实统计数据质量责任制和经常性的数据质量督查制度,重要报表由提供相关数据的业务科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签名负责,从而有效避免了数据失真现象。

总之,我县气象统计工作领导重视,执法严格,此次大检查,未发现有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情况。今后,我们将继续坚持依法统计、实事求是的原则,不断探索改进,促进旅游统计工作更上新台阶。

XX年度统计执法自查报告

根据21市统计局《关于开展今年统计执法大检查自查的通知》和县统计局、监督局、司法局《关于联合开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大检查的通知》精神,现将我镇统计执法大检查自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严格组织领导,认真落实保障措施

22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统计工作,严格按照规定设立承担统计工作的统计站,设置了2个统计岗位,配备了2名取得了统计从业资格证的统计人员;配置了电脑专门用于统计工作,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地向政府统计机构报送统计所需的行政记录和国民经济、社会统计和政府管理所需的财务资料、财政资料以及其他资料,依法设置和保存统计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按照要求支持统计人员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和统计监督权,特别是为第六次人口普查提供了人力、物力和财力的必要保障。

二、广泛组织学习,大力宣传法律法规

根据省政府《意见》要求,认真学习贯彻《统计法》《处分规定》等统计法律法规,进一步宣传统计法,增强干部、统计人员、统计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的统计法制观念,努力营造学习统计法,敬畏统计法,遵守统计法的社会氛围,并将贯彻落实情况列入反腐警示教育的重要内容,为提高统计能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政府统计公信力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三、加强数据的统计与核实、建立健全统计制度

1.认真统计并加以核实纠正重要的统计数据。近些年,我镇统计数据没有出现失实现象,统计人员没有伪造纂改统计资料。在认真实施统计执法检查行为的同时,从未出现过打击报复统计人员,阻挠限制和干扰统计执法检查等行为。

2.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监控和评估制度。统计人员努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自觉遵守统计评估制度,不存在未经批准擅自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变更统计调查制度内容,伪造、纂改统计资料,违法公布统计资料,违法泄露统计调查对象资料等行为。

XX年度统计执法自查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统计局转发国家统计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统计上弄虚作假案件查处工作的若干规定的通知》(豫统文6号)文件要求,汝南县及时与有关乡镇部门沟通协调,全面安排部署自查清理工作。现把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

市统计局《20PC年统计执法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下达后,汝南县统计局高度重视,及时将方案精神向县政府主管领导汇报,积极争取领导支持。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坚守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四条红线”,切实把这次自查工作落实好,实施好,按照市局和县政府的要求,我局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组织各单位、产业集聚区全面开展自查和清理工作。

二、政府要求

县政府提出几点要求:

1.切实提高依法统计观念。统计机构及统计人员要切实增强统计法律意识,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如实搜集报送统计资料,不得以任何理由编造统计数据。

2.要坚决守住统计联网直报工作“四条红线”。坚持不在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的单位不得填报数据,坚持由联网直报企业独立报送真实的统计数据,坚持由联网直报企业自己上报联网直报数据,坚持由联网直报企业修改差错或补填不完整报表的原始数据。

3.认真搞好自查和清理。各乡镇及相关单位按通知要求,对是否存在预先编造各项经济指标的数据,以及违反“四条红线”的行为,统计工作站设施知否完备的情况进行认真自查。发现预先编造有关数据的、应付基层统计规范化建设的,给与坚决制止。

三、全县整体自查情况

通过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单位及产业集聚区等部门和单位20PC年、20PC年年报及20PC年上半年各种定期报表和各项调查工作进行认真全面的自查、排查,汝南县在统计工作中不存在下列违法现象和行为:

一是不存在统计违法行为。

1.不存在拒绝提供统计资料或者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统计资料的违法行为;

2.不存在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的行为;

3.不存在拒绝答复或者不如实答复统计检查查询书的行为;

4.不存在拒绝、阻碍统计调查、统计检查的行为;

不存在违背统计法精神、影响统计工作独立性的文件和做法;

5.不存在转移、隐匿、篡改、毁弃或者拒绝提供统计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的行为;

6.不存在单位领导人侵犯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的职权,干扰统计数据正常上报的行为;

7.不存在违反法定程序和统计制度修改统计数据的行为;

二是统计基础工作建设逐步完善。17个乡镇街道全部依法设立了统计工作站,按照统计制度的规定设置了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建立健全了统计工作制度,工作站硬件软件设施完备,统计人员全部持证上岗。

四、产业集聚区自查情况

县产业集聚区自查重点是辖区内各统计数据,固定资产投资月报、季报、年报,工业和商业项目的月报、季报、年报。自查情况如下:

1.集聚区统计人员坚持每月收集统计报表,同时根据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及时联网直报各项统计数据;

2.固定资产投资数据与实际运行情况一致;

3.劳动工资报表数据、财务报表数据及生产能力数据等属实;

4.商业报表数据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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