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许可证自查报告(精选4篇)_烟草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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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工作报告之烟草许可证自查报告
烟草许可证自查报告
【篇1:烟草行业自查自纠报告】
烟草行业自查自纠报告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颁布实施以来,我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对照《廉政准则》涵盖的“八个禁止”“52不准”的规定要求,全面总结《廉政准则》学习贯彻情况,深入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廉政准则》学习贯彻情况
今年以来,我坚持“以学习促提升、以自查促整改、以实践求实效”的原则,深入学习领会精神实质,自觉把“八个禁止”“52个不准”要求融入到具体工作实践,严以律己,忠诚履职,个人执行《廉政准则》总体良好。
一是坚持“知”与“行”结合。逐项逐条学习《廉政准则》,全面、准确、深入领会其精神实质,将形成的理念用于实践,做到知行合一。在学习中对照检查“八个禁止”和“52个不准”执行情况,主动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在工作、生活和社会交往中自觉践行廉洁从政,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真正做一个为民、务实、清廉的党员领导干部。
二是坚持“自律”与“他律”结合。严格按照《廉政准则》要求和规定,进一步规范自身从政行为,时时提醒自己,处处要求自己,严格要求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带动他们自觉遵守《廉政准则》。同时,自觉接受纪检组织、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实施的监督。
三是坚持“尽心”与“尽职”结合。自觉用科学发展观武装自己,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走社会主义道路信念不动摇;坚持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诚心诚意为人民谋利益;坚持清正廉洁,树立良好作风,创新发展思维,在本职岗位上争创一流业绩。勤于思考,从普遍性问题中发现和找到规律性的东西,总结和提炼经验性做法,用以解决发展中的矛盾、前进中的难题、工作中的症结。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通过对照“八个禁止”“52个不准”要求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我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等方面存在以下问题和不 足。1.学习有所欠缺。在实际学习过程中,往往出现因为认识不足疏于学习、事物繁忙难以集中时间学习、学习缺少系统性等问题。
2.对党性修养的锻炼缺乏应有的意识和自觉性。在加强党性锻炼和党性修养方面要求不严,标准不高。
3.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有所淡化。有些基层反映的问题,没能在自身职权、职责范围及时加以解决。4.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够。
上述在思想、工作、作风上暴露的一些问题,有其客观因素,但也存在主观认识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重事务,轻学习。习惯从客观上强调工作忙、任务重,没有处理好工作与学习之间的关系。
2.重指导,轻实践。自身存在作风不够扎实、工作不够深入等问题,认为每一项工作都有专职人员去做,不必每项工作都亲历亲为,缺乏深入实践考察研究。
3.重安排,轻要求。在工作安排上,强调每项工作都要有新的提高、新的发展。但在具体落实上,没有用一流的标准去要求、去衡量自己的工作。
三、整改措施及努力方向
一是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牢固树立宗旨意识。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通过加强理论学习,夯实自身思想政治基础,加强自身党性修养,时刻牢记党的宗旨和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时刻不忘党赋予自
已的使命,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二是进一步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保持艰苦奋斗本色。按照“《廉政准则》中“八个禁止”、“52条不准”的要求,做到头脑清醒,政治坚定,做到清正廉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以身作则,严格按照规定和制度办事。在实际工作中,认真处理好亲情与党性的关系,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公私分明,坚持严以律己,不搞以权谋私。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虚心听取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批评意见,自觉接受全局广大干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三要进一步增强法纪意识,做遵纪守法的模范。认真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以《廉政准则》为镜子,时刻对照、检点自己的工作行为,严格要求自己,带头廉洁自律,稳得住心神,管得住手脚,抗得住诱惑,耐得住寂寞,经得住考验,时刻记住法律与纪律的“高压线”,把握公与私的“警戒线”,以平和之心对“名”,以淡泊之心对“位”,以知足之心对“利”,以敬畏之心对“权”,自觉做到条件变了艰苦奋斗的作风不丢,环境变了吃苦耐劳的精神不减,时代变了甘于奉献的传统不变,成为遵纪守法的模范。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继续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强化廉政自律,努力克服自己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廉政准则》要求为准绳,更加廉洁从政、克己奉公,勤政为民,更加坚定地与各种腐败现象作坚决斗争,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为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贡献力量。
【篇2:烟草公司内部专卖自查报告】
根据公司《内部专卖管理办法》内管办对5月份业务、物流、生产经营数据及专卖管理的自查工作进行了认真检查,主要检查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合同执行情况;(2)原烟收调存情况;(3)生产加工及移库情况;(4)片烟副产品收发存情况;(5)准运证开具情况;
(6)废弃烟叶移交与处置情况;现把自查情况及下一步重点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合同执行情况
原网上反映合同量为561100担。增加202500担(甘肃庆阳分公司15000担、四川凉山公司5000担、甘肃垅南分公司8000担、蚌埠市烟草公司20000担、皖南烟叶公司154500担),本月变更减少。
5947.16担(净重);库存为零。
三、生产加工移库情况
本月生产部加工片烟23127.08担,累计233189.28担。加工副产品8255.6担,累计81974.9担。生产部加工片烟、副产品全部移交物流部,数字移交核实相符,生产部库存为零(见《涡阳烟叶复烤厂08年5月份片烟生产统计日报表》)。
四、片烟、副产品收、发、存情况
物流部上年库存片烟87325.02担,本月收生产部移交23127.08担,累计收233189.28担,本月发出100132.96担,累计发出203836.98担,库存116677.32担(见《华圆公司物流部08年5月份收发存月报表》)。副产品上年库存95562.6担,本月收生产部移交8255.6担,累计收81974.9担,本月发出14556担,累计发出78652.61担,(其中包括1月份移交中烟公司的报废烟梗4898.6担,移交张宇报废仓库 24998.5138担,剩余48755.4962担发烟厂)库存98884.89担(见《华圆公司物流部08年5月份收发存月报表》)。
五、准运证开具情况
本月份发烟厂成品片烟100132.96担,开具片烟有效准运证399份,累计发烟厂成品片烟203836.98担,累计开具片烟有效准运证687份。
本月份发烟厂副产品14555.6担,开具副产品准运证76份,累计发烟厂副产品48755.5担,累计开具副产品准运证171份。
本月发由蚌埠市公司调入本厂进行挑拣后不符合中烟公司要求的原烟退回给蚌埠市公司260.52担.按要求办理了一份退货移库准运证.
经自查核对与物流部和涡阳县烟草专卖局办理准运证数字一致(见《华圆公司业务部08年5月份省内外准运证开具月报表》)。
六、废弃烟叶移交与处置情况
物流部上年库存报废烟1622.386担,本月收7850.33担,累计收43101.2278担,本月移交给亳州市烟草专卖局霉变烟叶986担,移交给蚌埠市烟草公司霉变烟260.52担.累计移交亳州市烟草专卖局霉变烟叶2079.8担,移交给亳州市烟叶经理部、烟叶仓库报废烟梗15507.4担,期末库存报废烟9897.8938担。
【篇3:烟草专卖局2010年季度自查报告1】
县烟草专卖局2010年第三季度
内管工作自查报告
地区分局内部专卖管理监督科:
根据《烟草专卖局关于加强烟草行业内部管理监督的实施意见》和《烟草行业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标准》的具体要求,县局内部专卖管理监督股按照分局制定的《烟草行业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标准》对县营销部2010年季度工作运行进行了严格认真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学习培训和开好内管专题会
七月份以来,我局按照内管培训计划和地区分局下发的各类通知,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全员开展了一系列内管培训。在第三季度的学习培训中,针对当前内管工作的实际,主要围绕《烟草专卖局内部专卖管理监督规范》和《内管课件》中的相关内容组织全员进行了学习,重点是抓规范经营。按照地区分局的通知精神,认真学习了烟专5号文件,并组织大家进行了讨论,并根据本地实际制定了《县烟草专卖局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管理实施方案》。
在内管专题会中,一是根据地区分局下发的一、二级考核指标,组织大家按照考核内容对规范经营、专卖管理、零售
户管理等方面开展认真的自查活动,主要检查有无不完善地方和违规行为发生。二是比照地区分局下发的专卖内管通报对我们工作存在的不足进行了分析,在讨论中,负责人表示内管通报中指出的问题在我县也比较突出,针对这些问题,后两个月我们开展了有针对性的学习。三是正逢“两节”销售旺季,部分卷烟又经常断档,在此情况下极易产生假入网、虚假订单、拆单分摊等不规范经营行为发生,因此负责人和内管员结合自己按照内管工作内容、检查流程抽查或走访调查规范经营的情况进行了通报,从总体情况看,没有发现违反内管现象发生,但十一前后仍然是容易违反内管现象的高发期,所以要求大家一定要保持内管工作的自觉性、坚定性,保证在“十一”前后做到规范经营。
二、营销和配送环节的检查情况
对县营销部卷烟购进、卷烟销售、入网情况、落地入户情况进行了有效的管理和监督,做好卷烟到货核查情况,认真按照卷烟购到货单据进行核对。每周实地抽查卷烟销售情况。每周电访日做好专卖发证零售户与实际入网销售的户数核查,每周跟随送货车走访调查一至两次,主要查看卷烟是否落地销售;是否存在串码、漏码现象。每月底用电话询访的形式核查卷烟到货情况;配送员是否核对卷烟数量、品种、规格并签字确认,每周现金是否及时入帐。经过认真核对清查,季度营销部不存在挂在零售客户名下向无证人员批供或 零售卷烟问题,不存在虚假入网销售问题,不存在卖大户问题,没有虚拟客户的问题,卷烟全部落地落户销售。
三、专卖管理环节的抽查
日常监管从日常执法规范程度、案件查处、移交、罚没卷烟入库管理、证照管理等进行了监管。每月至少两次用随机抽查的方式对专卖管理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是否能文明执法、依法办事进行调查。每月底抽查案件查处、制作情况,主要查看执法程序是否合法、案件制作是否规范、运用法律条款是否合法;查看罚没物品的入库、出库、保管是否按照法律程序进行。是否对市场进行有效监管并及时登记造册。是否严格按照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办理、变更、注销。经过核查,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没有出现违法违规和粗暴执法现象,案件制作、处理符合法定程序,罚款完全按照有关规定收缴分离制度;没有出现罚没物品损坏和丢失的情况。没有出现违规办理、变更、注销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及投诉事件的发生。
四、零售环节的监督和检查
日常监管从入户核查、大户监管、异常数据监控、委托代送(定点取货)等方面开展工作。每月重点对登记在册的大户进行抽查,主要查看是否存在低价销售和向无证户提供卷烟的现象。每月对销量前20名客户进行实地核查,主要目的是调查、了解其卷烟流量、流向,形成书面报告,以便随时掌握其实际情况。每月认真核对委托代送客户的情况,主
要查看是否按协议定点取货并认真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经过核查,对违法违规的零售客户轻微地进行了宣传教育,严重地给予了卷烟限量和处罚。县烟草专卖局
2010年9月30日
第2篇:烟草许可证
北京市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公示事项
一、办理名称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二、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烟草专卖
许可证管理办法》、《北京市卷烟零售点合理布局标准》。
三、审批机关
申办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所在地的区(县)烟草专卖局。
四、申请条件
(一)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二)有与住所相独立的固定经营场所;
(三)符合《北京市卷烟零售点合理布局标准》;
(四)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提交材料目录
(一)新办
1、《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新办申请表》;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或有关申请营业执照材料;
3、负责人身份证和任职证明复印件;
4、经营场地合法使用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或区(县)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同意使用指定场所 从事经营的证明;或集贸市场出具的使用证明;或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经营场所证明);
5、特殊人群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二)变更
1、《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变更申请表》;
2、许可证正本和副本;
3、变更事项的证明文件。
(三)延续
1、《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延续申请表》;
2、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
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4、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5、经营场地合法使用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四)补办
1、《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停业、恢复营业、歇业、补办申请审批表》;
2、北京市内发行报刊上刊登的作废声明原件或毁损的许可证正、副本。
(五)停业或歇业
1、《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停业、恢复营业、歇业、补办申请审批表》;
2、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六)恢复营业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停业、恢复营业、歇业、补办申请审批表》
六、申请方式、途径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委托代
理人提出申请。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请的,应当提供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七、办理程序
(一)填写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相关申请表格。申办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所在地区(县)烟草专卖局领取申请
表格,也可以登陆北京市烟草专卖局网站下载申请表格。
(二)向所在地区(县)烟草专卖局提出办理申请,并提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格及相关材料。
(三)区(县)烟草专卖局依法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受理的,出具《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将《受理通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送达申请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四)对已受理的申请,区(县)烟草专卖局在20个工作日内做出审批决定。20个工作日不能作出决定的,经该行政机关负责
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审批同意的,发证机关作出准予办理的《行政许可决定书》;审批不同意的,区(县)烟草专卖局作
出不予办理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五)发证机关应当自作出准予办理的《行政许可决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八、办公场所 北京市烟草专卖局
地址:
联系电话:
九、其他内容
1、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注意:
(1)需要停业的,应当在停业前七日内向发证机关提出停业申请,停业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停业期满或者提前恢复营
业的,持证人应当向发证机关提出恢复营业的申请;
(2)停止经营业务一年以上不办理停业手续的,经发证机关公告三个月后仍未办理手续的,由发证机关收回烟草专卖许可
证。
(3)领取烟草专卖许可证后满六个月尚未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视同歇业。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收回其烟草专卖许
可证。
2、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持证人因主体、企业类型或者地址发生改变的,应当重新申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企业法人资格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重新申请或者变更烟草专卖许可证。
3、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经营的,应当在该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原发证机关提出
延续申请。
4、申请书示范文本(各单位自行挑选本辖区填写规范清晰的申请表格作为示范)。
第3篇:许可证自查报告
长海支行营业部关于
《金融许可证》管理情况的自查报告
为确保我行所辖网点对外经营的合法性,根据《大连银保监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许可证排查的通知》要求,我部加强对进《金融许可证》的进一步管理。为有效杜绝管理上存在的漏洞,进一步提升金融许可证管理的规范性,我部组织人员于4月8日对辖内2个营业网点的《金融许可证》管理和公示情况进行了一次彻底的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金融许可证管理情况
1.我部所有营业网点均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大连监管局批复成立,不存在未经批准设立分支机构的情况。且所属网点都在本地范围内,无异地现象。
2.经查,各营业网点《金融许可证》不存在丢失、错证、损毁证的情况,均摆放在营业场所的显著、合理的位置上,牌面整洁、干净,没有被损坏的痕迹。不存在伪造、变造、出租、出借、转让金融许可证的现象。
3.各网点均建立了《营业重要证照保管领用登记簿》,详细记载保管事项、领用事项和归还事项,严格执行交接手续,到目前为止,我部各网点的《金融许可证》没有借与他人使用过。
二、网点的公示情况
我部严格按照《金融许可证管理办法》,在两个营业场所营业室内显著位置悬挂金融许可证,并且在营业厅客户区内显著位置悬挂公示本营业网点业务经营范围和在任的主要负责人信息。
大连农商银行长海支行营业部
2019年4月8日
第4篇: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管理事项的自查报告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管理有关事项的自查报告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管理有关事项的自查报告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管理有关事项的自查报告:2013-12-23 19:54:42市烟草专卖局关于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管理有关事项的自查报告省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局、省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管理工作的要求,根据晋烟专[2010]21 号文件精神,2010 年 10 月,我局对全市行业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管理事项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全面自查,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提高,现将自查整改情况报告如下。一、主要工作措施 为切实加强全市行业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管理工作,保证自查和整改工作的效果,我局加强学习宣传,开展自查自评,深入督查指导,制定整改措施,有效促进了全市行业许可证管理水平的进一 县级局办理行政许可的审查,审核的内容包括是否符合县级局规定的合理布局要求,各县级局有无为行政许可增加附加条件,实地核查工作是否到位等。3、加强对无证经营行为的查处力度。全市行业本着政策引导、科学定性、分类管理、疏堵并重的原则,分类处理无证经营问题,对符合办证条件的,按规定及时办理许可证件,纳入专卖管理;对被取消经营资格、利用名烟名酒为幌子销售假冒卷烟,以及无证批发或批量销售卷烟、屡查屡犯的重点户,坚决予以取缔;对不符合办证条件的采取“教育在前、查处在后,疏导规范为主、取缔惩处为辅”的原则,做好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的宣传解释工作,引导其合法经营;同时加强对持证户经营行为的监管,发现违法经营行为,制止持证户向无证户提供货源。并严格规范对卷烟零售大户的货源供应,防止形成二次批发。二、自查情况及整改措施 通过为期一个月的自查,全市行业在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管理工作总体情况良好,基本做到了严格执行审批程序,依法依规办理行政许可,但是在以下工作环节当中还存在一些问题。1、个别县局存在以电话订货为发证条件的问题,并将电话缴费单作为申请材料的其中一项。针对这一问题,市局要求相关县局立即整改,明确要求不得以此为由影响零售许可证的办理和审批。2、部分县局将工商营业执照作为核发零售许可证的前置条件。在办理许可证过程中,要求零售户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的复印件作为申请材料。针对这一问题,市局明确要求将对申请办理许可证的零售户,先予办理许可证。但是,对没有办理营业执照的零售户,暂时不纳入销售网络,不予以供货,零售户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后,方可入网经营。3、个别县局在办理许可证暂停中,存在将不按周期订货作为暂停事由得问题。针对这一问题,市局对存在该问题的县局进行通报,并明确要求对零售户实施暂停供货必须以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同时,市局将通过信息系统和实地走访的形式对此类问题进行督查,今后发现此类问题将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4、个别县局存在行政许可实地核查流于形式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实地核查仅仅局限于地申请材料的初验,并不能真正深入实地调查。针对这一问题,市局对相关县局进行通报批评,并制定了定期督查的工作计划,同时加强对行政许可实地核查工作的考核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