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舞弊自查报告(精选7篇)_舞弊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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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反舞弊自查报告
反舞弊自查报告
根据集团“阳光做人、规范做事、诚实守信、廉洁自律”活动的要求,为落实做好生产管理部廉洁自律精神,生产管理部组织部门全员,结合个人与部门的工作情况,通过对照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和疑惑,并及时予以规范、弥补和改正,对照廉洁准则进行自我检查与自我监督,进一步为培养良好的工作作风明确了方向。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一、部门自查情况回顾
2016年6月20日,生产管理部按照公司审计法务部邮件要求,特组织部门全员会议对相关文件进行学习,并对照《廉洁自律行为自查表》开展自查工作,部门全员通过学习文件牢固树立了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明确了廉洁自律,避免只停留在文件上和口头上,要坚持理论与实践相一致。通过本次学习,生产管理部全员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反腐倡廉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决心把开展廉洁自律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任务,切实上心入脑、认真自查,从而培养良好的工作作风。二、学习心得
1、遵守纪律,廉洁自律。
通过学习,生产管理部全员进一步增强了纪律观念,增强了自律意识,自觉遵守各项相关规定,坚决地做到了在思想上、行动上与集团保持高度一致。按照公司行为准则严格要求自己的行为:工作高效热情,不推搪、不拖拉、不马虎;办事清正廉洁,不刁难、不吃请、不谋私。有效地做到了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严格地要求自己进一步树立廉洁奉公的良好形象。2、敬业自律,求真务实。
认真贯彻落实集团“阳光公约”方针政策,依法办事,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公司根本利益作为思考问题和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加强自律建设。积极发扬求真务实作风,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努力做出经得起实践检验的业绩。坚决纠正形式主义、弄虚作假、办事拖拉、推诿扯皮等不正之风。做到科学求实,勤奋敬业。三、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1、理论学习不够细致、不够深入、不够系统,思考认识还不够到位。有时忙于工作事务,忽视学习。在时间少任务重的情况下,学习有所放松。学习是个长期的积累过程,部门全员仍需继续努力,加强学习,总结不足。
2、理论与实践的结合还不紧密,实践不够全面彻底。由于平时工作规律性不够,没有准确把握住事物的本质。从而导致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不足,工作重点不够突出,工作水平有待提高。需要进一步坚持理论与实践保持高度的一致。
四、整改措施及下一步努力方向
1、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自律规定,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从思想上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业务技能,增强学习的自觉性。
2、坚持廉洁自律、自觉接受公司监督。从思想源头上下功夫,做到头脑清醒、立场坚定、业务优良,做到清正廉洁、自重、自省,以身作则。
生产管理部全员通过自查工作,提高了部门整体的思想认识,但是仍还有差距和不足之处,生产管理全员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会严格遵守纪律,强化廉洁自律意识,努力克服自己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集团要求为准绳,更加廉洁自律,更加坚定地和各种不正之风、各种不良现象作坚决的斗争,自觉接受公司的监督。
生产管理部
2016年6月20日
第2篇:反舞弊自查报告
反舞弊自查报告
根据集团“阳光做人、规范做事、诚实守信、廉洁自律”活动的要求,为落实做好生产管理部廉洁自律精神,生产管理部组织部门全员,结合个人与部门的工作情况,通过对照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和疑惑,并及时予以规范、弥补和改正,对照廉洁准则进行自我检查与自我监督,进一步为培养良好的工作作风明确了方向。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自查情况回顾
2016年6月20日,生产管理部按照公司审计法务部邮件要求,特组织部门全员会议对相关文件进行学习,并对照《廉洁自律行为自查表》开展自查工作,部门全员通过学习文件牢固树立了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明确了廉洁自律,避免只停留在文件上和口头上,要坚持理论与实践相一致。通过本次学习,生产管理部全员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反腐倡廉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决心把开展廉洁自律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任务,切实上心入脑、认真自查,从而培养良好的工作作风。
二、学习心得
1、遵守纪律,廉洁自律。
通过学习,生产管理部全员进一步增强了纪律观念,增强了自律意识,自觉遵守各项相关规定,坚决地做到了在思想上、行动上与集团保持高度一致。按照公司行为准则严格要求自己的行为:工作高效热情,不推搪、不拖拉、不马虎;办事清正廉洁,不刁难、不吃请、不谋私。有效地做到了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严格地要求自己进一步树立廉洁奉公的良好形象。
2、敬业自律,求真务实。
认真贯彻落实集团“阳光公约”方针政策,依法办事,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公司根本利益作为思考问题和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加强自律建设。积极发扬求真务实作风,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努力做出经得起实践检验的业绩。坚决纠正形式主义、弄虚作假、办事拖拉、推诿扯皮等不正之风。做到科学求实,勤奋敬业。
三、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1、理论学习不够细致、不够深入、不够系统,思考认识还不够到位。有时忙于工作事务,忽视学习。在时间少任务重的情况下,学习有所放松。学习是个长期的积累过程,部门全员仍需继续努力,加强学习,总结不足。
2、理论与实践的结合还不紧密,实践不够全面彻底。由于平时工作规律性不够,没有准确把握住事物的本质。从而导致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不足,工作重点不够突出,工作水平有待提高。需要进一步坚持理论与实践保持高度的一致。
四、整改措施及下一步努力方向
1、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自律规定,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从思想上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业务技能,增强学习的自觉性。
2、坚持廉洁自律、自觉接受公司监督。从思想源头上下功夫,做到头脑清醒、立场坚定、业务优良,做到清正廉洁、自重、自省,以身作则。
生产管理部全员通过自查工作,提高了部门整体的思想认识,但是仍还有差距和不足之处,生产管理全员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会严格遵守纪律,强化廉洁自律意识,努力克服自己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集团要求为准绳,更加廉洁自律,更加坚定地和各种不正之风、各种不良现象作坚决的斗争,自觉接受公司的监督。
生产管理部
2016年6月20日
第3篇:公司反舞弊协调制度
反舞弊协调制度
第一条 为组织协调公司的反舞弊工作,加强审计、监察等部门在反舞弊工作中的协调与配合,分析舞弊风险,研究防范舞弊行为发生的制度及措施,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框架(试行)》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与监察部在反舞弊工作中加强协调配合的组织形式和工作程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审计处、纪委监察处根据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开展反舞弊工作,并对公司管理层负责。
第三条 建立反舞弊风险数据库。审计、监察部门分别将审计与监察中发现并经查证属实的舞弊问题录入数据库,定期开展舞弊风险分析。
第四条 建立反舞弊情况通报会议制度。审计处与纪委监察处定期召开反舞弊情况通报会议,会议的主要内容有:
1、审计处通报在审计中发现的舞弊问题情况; 2、纪委监察处通报受理舞弊行为的举报及调查处理情况;
3、分析公司当前反舞弊形势和舞弊可能发生的领域,对舞弊风险进行评估,对现有的反舞弊程序及控制措施进行评价;
4、对重要舞弊线索或问题进行研究,提出调查、处理建议;
5、协调对重大舞弊行为的审计与调查工作; 6、研究解决反舞弊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加强反舞弊工作的建议;
7、研究提出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反舞弊情况的内容。会议的具体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第五条 审计处、纪委监察处分别确定一名领导作为召集人,负责组织召开反舞弊情况通报会、协调反舞弊工作。
第六条 反舞弊情况通报会议参加人员:审计、监察部门以及有关人员,必要时可请机关有关部门人员参加。
第七条 反舞弊情况通报会原则上每个半年召开一次,时间一般为每年6月和12月。遇有重要情况或重大问题时,可随时召开。
遇有重要情况或重大问题需要召开反舞弊情况通报会时,由审计或监察部门召集人提议,确定会议召开时间及参加人员,提议部门负责会议的组织筹备工作。
第八条 反舞弊情况通报会结束后,由召集单位根据会议内容形成“反舞弊情况通报会会议纪要”。遇有重要情况,可出“反舞弊情况通报”,报公司管理层,并印发有关单位和部门。
第九条 建立反舞弊情况报告制度。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公司反舞弊情况。遇有重要情况时,随时报告。反舞弊情况报告由审计处与纪委监察处协商起草,经反舞弊情况通报会讨论通过并经审计、监察部门主要领导审阅同意后,向公司管理层报告。
第十条 本规定由公司审计处、纪委监察处负责解释。第十一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宁夏石化公司审计与监察部门在反舞弊工作中加强协调配合的组织形式与工作程序
为加强宁夏石化公司反舞弊工作,遏制舞弊行为的发生,公司审计与监察部门建立联合反舞弊工作机制,加强在反舞弊审计、监察中的协调与配合。现就反舞弊协调与配合的组织形式与工作程序规定如下:
一、审计与监察部门反舞弊的主要内容
舞弊是指以故意的行为获得不公平或非法的利益。审计与监察部门主要对以下行为进行舞弊审计与监察:
1、财务报告欺诈。2、资产的侵占(盗用)。3、不当目的的支出或负债。
4、依靠欺诈获得收入或资产。违规处置资产。5、不当避免成本或费用。
6、其他导致会计信息失真的故意行为。
7、虚假记录、数据,虚假招投标、虚假询比价。7、权钱交易。8、商业贿赂。9、其他舞弊行为。
二、反舞弊工作协调配合的组织形式
审计和监察部门均担负有反舞弊职能,在反舞弊工作中要加强协调与配合,及时沟通情况,分析舞弊发生的特点与趋势,研究反舞弊对策,形成整体合力,减少和遏制舞弊问题的发生。为此,公司成立由审计与纪检监察有关人员组成的反舞弊协调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审计、监察等部门反舞弊工作。协调小组领导由审计部和监察部领导担任。同时,建立反舞弊情况通报制度,定期召开反舞弊情况通报会,由审计、监察等部门通报反舞弊工作情况,分析当前反舞弊形势,评估舞弊风险的可能性和重要性,以及舞弊可能发生的领域,评价现有的反舞弊程序及控制措施,协调反舞弊审计与调查工作,研究防范舞弊行为发生的制度及措施。反舞弊情况通报会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遇有重要情况或重大问题时,可随时召开。
三、反舞弊协调配合工作程序 1、受理舞弊举报工作程序
纪委监察处受理的在会计、财务控制或审计等方面的违规和舞弊行为的举报,首先应进行认真分析,根据不同情况做出相应处理:
(1)属一般性问题,转审计部进行舞弊调查;(2)属重大问题或涉及公司管理人员的,及时与审计部沟通,研究调查处理办法,报主管领导同意后,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反舞弊审计与调查;
(3)对缺乏具体线索和内容的,应分析潜在的违纪或舞弊风险,并提交审计处在反舞弊审计中加以关注。审计处收到的在会计、财务控制或审计等方面的违规和舞弊行为的举报,属一般性问题的,直接进行反舞弊审计;属重大问题或涉及中、高级管理人员的,及时与纪委监察处沟通,研究调查处理办法;对线索不清或没有实质内容的,分析舞弊风险,并在反舞弊审计中加以关注。
2、反舞弊审计调查结果的处理程序
反舞弊审计与调查结束后,对已构成违纪但情节轻微且未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由审计处或纪委监察处对违纪单位和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或给予通报批评,需要组织处理的,由人事部门给予组织处理;对已构成违规违纪且情节较重或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移交纪委监察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纪律责任;对触犯法律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建立宁夏石化公司反舞弊协调小组和舞弊风险评估小组 反舞弊协调小组(一)人员组成组 长:胡天翼 审计处副处长 副组长:韩学强 纪委监察处处长 成 员:李秀花 审计员 田芳明 纪检员
程利军 审计员
曾舫 审计员(二)工作职责
组织协调公司的反舞弊工作;定期召开反舞弊情况通报会,通报反舞弊工作情况,确定向公司管理层汇报反舞弊有关情况,研究反舞弊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部署反舞弊工作;根据舞弊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重要性水平,提出加强和改进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议;指导公司反舞弊工作。
公司舞弊风险评估小组(一)人员组成组 长:韩学强 纪委监察处处长 副组长:胡天翼 审计处副处长 成 员:李秀化 审计处 审计员
田芳明 纪委监察处 纪检员 程利军 审计处 审计员 曾舫 审计处 审计员
(二)工作职责
定期识别、确认、发现和查处的舞弊问题;分析和评估舞弊风险,确定舞弊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重要性水平,并出具评估报告;研究确定舞弊风险数据库更新的内容和时间。
宁夏石化公司舞弊风险评估办法
为加强公司舞弊风险管理与评估,控制和防范舞弊风险,促进内部控制建设,根据公司内部控制管理手册风险评估分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节 舞弊风险评估程序
第一条 公司舞弊风险评估小组是舞弊风险分析评估的组织领导机构,负责识别、确认、发现和查处的舞弊问题,分析和评估公司舞弊风险,确定舞弊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重要性水平,并出具评估报告。
第二条 公司监察部门每年汇总,查证属实的舞弊问题,并提交舞弊问题分析报告。
第三条 舞弊风险评估小组根据舞弊问题实际发生情况和分析报告,结合案例分析,对该舞弊情形进行描述,分析其易发生的领域,评估其发生的可能性和重要性水平,确定相对应的流程和控制,并形成舞弊风险评估报告,提交公司管理层。
第四条 舞弊风险评估报告经公司反舞弊协调小组和管理层同意后,由监察部门根据舞弊风险评估报告的内容,对舞弊风险数据库进行相应调整。
第二节 舞弊风险评估方法
第五条 识别可能存在的舞弊情形。针对公司确定的业务流程,结合历年发生的监察案例和审计发现,参考同行业潜在舞弊风险,对每一流程中可能发生的舞弊情形进行分析、识别和描述。对识别的舞弊情形按照以下十类整理归纳:
1、财务报告舞弊; 2、资产不当使用; 3、不当费用和负债; 4、收入或资产的不当取得; 5、以不当方式避免成本或费用; 6、虚假记录、数据; 7、虚假招投标、询比价; 8、违规处置资产; 9、商业贿赂; 10、高层舞弊。
第六条 舞弊风险分析。对已识别的舞弊情形,按照定性分析的方法,逐一分析可能发生的领域,确定发生的可能性和重要性水平。
(一)分析舞弊情形可能发生的领域。针对每种舞弊情形分析可能发生的领域,领域涉及的专业部门。
(二)确认每种舞弊情形发生的可能性。可能性分为不可能、有可能和很可能三类。具体分析时,按照不可能、有可能、很可能的顺序依次确认。可能性的分类及确认方法如下:
1、不可能:属于国家监管的领域,舞弊动机不高,且未曾发生过,则将该类舞弊情形发生的可能性确定为不可能。
2、有可能:舞弊情形未发生过或发生次数较少,并且只涉及某个特别业务领域或业务单位,没有普遍性,则将该类舞弊情形发生的可能性确定为有可能。
3、很可能:如果风险曾经发生过,而且带有普遍性,则将该类风险确定为很可能。
分析舞弊情形发生的可能性时,还应考虑其他可能导致舞弊发生可能性增加的因素。比如:某领域管理人员的品行或能力存在的问题;内部管理混乱;管理人员遭受异常压力;存在异常交易;以往审计中审计人员难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等。
(三)分析可能发生舞弊情形的重要性水平。重要性水平分为不重要、比较重要和重要三类,具体分类及确认方法如下:
1、不重要:如果舞弊者的职务及所分管业务的重要程度和对财务报告的影响程度较低,舞弊行为给公司造成危害小,舞弊行为发生的频率低,没有出现过群体舞弊,则将该类风险的重要性水平确定为不重要。2、比较重要:如果舞弊者的职务及所分管业务的重要程度和对财务报告的影响程度一般,舞弊行为给公司造成危害不很大,舞弊行为发生的频率适中,则将该类风险的重要性水平确定为比较重要。
3、重要:如果舞弊者的职务及所分管业务的重要程度和对财务报告的影响程度高,舞弊行为给公司造成危害大,舞弊行为发生的频率高,或群体舞弊,则将该类风险的重要性水平确定为重要。
在分析每种可能发生的舞弊情形的重要性水平时,还应综合考虑其发生的普遍性和总体影响。比如,某些费用的舞弊,每一笔单独考虑可能都“不重要”,但是其累积起来影响可能就“比较重要”或是“重要”。
(四)如果某舞弊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重要性水平,连续多年被评估为不可能和不重要,且该舞弊情形从未发生过,经公司舞弊风险评估小组评估确认后,则不再将该舞弊风险确认为公司潜在的舞弊风险,并从舞弊风险数据库中删除。
第七条 评估和改进内部控制。确认舞弊风险对应的控制和流程,判断其有效性;并结合风险评估结论,拟定需要完善的控制内容。
(一)结合现有流程和RCD文档,将识别的舞弊情形与控制活动相对应,并判断其能否避免或减少舞弊风险。判断时考虑的因素:
1、控制是否易被管理人员规避或逾越。
2、谁在执行控制,是否进行了必要的职责分离。3、控制执行人是否具有必要的权利和资质。(二)经判断确认现有控制不能避免或减少舞弊风险的,应提出补救措施或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和业务单位健全和完善必要的控制措施,监察与审计部门负责对内部控制的改进情况进行跟踪,并向舞弊风险评估小组报告。
(三)对于无法对应到有效设计并运行控制的舞弊情形,则分以下两种情况处理:
1、对于发生的可能性大于等于“有可能”或重要性水平大于等于“比较重要”的舞弊情形,则必须完善控制措施。由监察或审计部门提出建议,有关部门和业务单位负责完善相应的控制措施,监察与审计部门负责跟踪检查,并向舞弊风险评估小组报告相关控制措施的完善情况。
2、对于发生的可能性为“不可能”并且重要性水平为“不重要”的舞弊情形,风险评估小组根据成本效益原则考虑是否有必要建立相应控制,并向管理层报告。
第三节 附
则
第八条 本办法由公司纪委监察处负责解释。第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4篇:公司反舞弊暂行规定
公司反舞弊暂行规定
为加强公司内部控制,有效防范和控制公司的舞弊风险,建立反舞弊的控制及监督机制,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保证公司健康、持续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规定,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舞弊的定义和主要表现形式
舞弊是指采用欺骗、欺诈等违法违规手段,损害或谋取公司利益,可能为个人带来不正当利益的行为。主要表现形式:
(一)虚假财务报告,即导致财务报告不实的故意行为。主要包括:
1.故意改变计费出账原则、修改计费数据,多计、少计收入;故意少计或多计成本,多计、少计存货、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等。
2.虚构、隐瞒、删除交易或事项,编造虚假业务合同、虚开发票等。
3.蓄意使用不当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或利用关联方交易调节利润。
4.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告等。
5.违反国家税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故意偷逃税款。6.违反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公司相关规定,严重影响公司会计报表公允表达的其他会计舞弊行为。
(二)收受贿赂、回扣,挪用、侵占资产。主要包括: 1.收受贿赂、回扣,贪污、挪用、侵占、盗窃公司资金资产等。
2.以虚假交易,套取资金。
3.私设“小金库”、设置“账外资产”。4.开办“三产企业”,侵占公司利益。
(三)违反规定或未正确履行职责,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且故意隐瞒损失事实的行为。主要包括:
1.未经批准盲目对外投资,造成资金损失浪费。2.计划外建设或超概算投资,并造成工程项目长期闲置或浪费。
3.擅自对外担保或向金融机构贷款以及对外拆借资金。
4.经济合同不公平、商业交易不规范或廉价出售公司的资产。
5.故意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资产的损毁、丢失,或故意无偿出借、违规捐赠公司资产。
6.泄露公司商业秘密,给公司造成资金、资产损失的其他故意行为。
二、受理处理舞弊行为的机构及职责
(一)公司各级人员对防范、控制和监督舞弊行为负有责任。各级主要领导是反舞弊工作第一责任人,应严格履行职责,以建立有效的反舞弊责任体系。
(二)按照“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内控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舞弊风险识别、评估及有效监控,以最大限度地降低风险。
(三)监察部门是公司反舞弊举报受理中心,负责受理对舞弊行为的举报投诉,以及对举报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记录、汇报、调查和后续跟踪。要建立举报渠道,如:明确举报电话、电子邮箱或通过受理举报信等方式。
(四)审计部门应对会计信息、内部控制、涉嫌舞弊行为的投诉举报事项进行调查,调查结果要向公司管理层汇报,并提出整改和处理建议,协助公司管理层开展补救措施。
(五)各专业部门收到涉嫌舞弊行为的投诉举报时,应按照管理权限,及时上报上一级公司领导。
三、建立举报控制程序
(一)建立对举报信息和记录的保密制度,确保举报信息接收和管理人员的独立性,严格规定举报人员接待、举报信息材料及档案的接触权限。对于负责接收、记录和处理举报的人员以及能够接触举报信息的人员应与其签署保密协议,约定其保密义务。加强对举报信箱、热线电话、电子邮箱的安全管理措施;举报电话及信件可以采用匿名方式;对违规泄漏检举人员信息或对举报人员采取打击报复的人员,将依据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监察部门应通过现场检查和员工访谈、电话调查等方式,定期检查举报渠道是否畅通和正常运行,并履行严格的保密措施。
(三)基层监察部门每年对受理的举报案件进行归类、分析及后续处理。定期向内控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报告处理信访过程中发现的重大舞弊事项及调查处理结果。
四、建立反舞弊信息的沟通渠道
(一)应通过员工手册、公司规章制度或内部网络等方式,及时将反舞弊政策和检举程序进行宣传。定期进行关于职业道德守则的培训与沟通,以保证员工能够理解公司反舞弊政策的所有相关内容,清楚公司对防止舞弊行为的严肃态度,明确在遵守公司反舞弊政策方面的角色和自身的职责。同时应保留培训、沟通的相关文档。
(二)公司与用户、供货商以及其他相关单位的业务往来要建立在诚实公平的基础之上,并应向他们传递公司道德标准和行为规范的相关信息及要求。
(三)有足够的能力对已识别的舞弊风险、反舞弊控制活动、已存在的舞弊行为及补救措施等信息进行收集,并能够实现相关信息的共享。
(四)对重大舞弊事件要及时分析是否具有普遍性,并及时提出预防及控制措施。对重大舞弊事件的处理结果要向全体员工通报,使其认识到违规事件的危害性,起到引以为戒的警示作用。
五、实行责任追究制
(一)舞弊责任追究包括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1.领导责任是指负有相应领导职权的管理人员在其主管或分管工作范围内因失职、失察导致发生舞弊事件,造成会计信息失真、隐瞒损失等应承担的责任。
2.直接责任是指公司管理人员及其相关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直接操作或参与相关决策,或授意、指使、强令、纵容、包庇他人等舞弊以及未履行、未正确履行职责等过失行为,造成会计信息失真、隐瞒损失等应承担的责任。
(二)公司对发生的舞弊行为,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处罚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追究其责任,触犯法律的,将移送司法机关。
第5篇:反舞弊工作条例范本
反舞弊工作条例
1.总则
1.1为了防治舞弊,加强XX房产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降低公司风险,规范经营行为,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确保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和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的法律、法规、证券交易市场和监管机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条例。
1.2本条例主要明确了反舞弊工作的宗旨、舞弊的概念及形式;反舞弊的责任归属;舞弊的预防和控制;舞弊案件的举报、调查和报告;反舞弊工作常设机构及职能;反舞弊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舞弊的补救措施和处罚;适用范围。
1.3反舞弊工作的宗旨是规范本公司董事、高中级管理层职员和普通员工的职业行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业规范和准则、职业道德及公司规章制度,树立廉洁从业和勤勉敬业的良好风气,防止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发生。
2.范围
本条例适用于XX房产有限公司及所有附属公司。3.职责、机构与职任
3.1公司管理层应对舞弊行为的发生承担责任。负责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包括舞弊风险评估和预防舞弊在内的反舞弊程序和控制并进行自我评估。
3.2各职能部门承担本部门的反舞弊工作,并监督本部门员工自觉遵守公司反舞弊条例。
3.3总公司的审计部为公司反舞弊工作常设机构,负责公司内部反舞弊工作的检查和审核,建立和健全反舞弊工作。
3.4审计部的工作职责:
3.4.1负责公司反舞弊工作中的跨部门的、公司范围内的反舞弊补充性工作,包括协助公司管理层牵头组织管理层各部门进行年度舞弊风险评估工作;
3.4.2接受审核委员会、董事会就公司反舞弊工作计划、开展的工作指导; 3.4.3进行公司反舞弊工作的独立评估,协助开展公司反舞弊宣传活动;
3.4.4审核及评估公司为满足《萨奥法案》404条款进行的反舞弊控制机制的建立和实施;
3.4.5受理舞弊举报并进行举报登记、组织舞弊案件的调查、出具处理意见及向管理层和审核委员会、监事会报告等事项;
3.4.6审计部应建立规范的工作流程、书面程序及制度,以保证审计工作的公平性、公正性和合理性。
3.4.7审计部人员应当自觉提高反舞弊的意识和反舞弊技术能力水平,保持应有的职业道德,积极要求并主动接受有关上市证券交易场所和监管机构反舞弊法律法规、行业准则、知识技能的培训,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发展状况及计划,会计政策和其他有关规章制度。
3.4.8审计部应保持与外部审计机构联系和交流,开展协调工作,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4.舞弊的概念及形式
4.1本条例所称舞弊,是指公司内、外人员采用欺骗等违法违规手段,谋取个人不正当利益,损害正当的公司经济利益的行为;或谋取不当的公司经济利益,同时可能为个人带来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4.2损害公司正当经济利益的舞弊,是指公司内、外人员为谋取自身利益,采用欺骗等违法手段使公司、股东正当经济利益遭受损害的不正当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包括不限于)属于此类舞弊行为:
(1)收受贿赂或回扣;
(2)将正常情况下可以使组织获利的交易事项转移给他人;(3)非法使用公司资产,贪污、挪用、盗窃公司资财;(4)使公司为虚假的交易事项支付款项;(5)故意隐瞒、错报交易事项;(6)伪造、变造会计记录或凭证;(7)泄漏公司的商业或技术秘密;(8)其他损害公司经济利益的舞弊行为。
4.3谋取不当的公司经济利益的舞弊,是指公司内部人员为使公司获得不当经济利益而其自身也可能获得相关利益,采用欺骗等违法违规手段,损害国家、其他组织、个人或股东利益的不正当行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包括但不限于)属于此类舞弊:
(1)为不适当的目的而支出,如支付贿赂或回扣;(2)出售不存在或不真实的资产;
(3)故意错报交易事项、记录虚假的交易事项包括虚增收入和低估负债,出具错误的财务报告,从而使财物报表阅读或使用者误解而作出不适当的投融资决策;(4)隐瞒或删除应对外披露的重要信息;(5)从事违法违规的经济活动;(6)伪造、变造会计记录或凭证;(7)偷逃税款;
(8)其他谋取组织不当经济利益的舞弊行为。5.舞弊的预防和控制
5.1公司管理层的反舞弊工作主要包括:倡导诚信正直的企业文化,营造反舞弊的企业文化环境;评估舞弊风险并建立具体的控制程序和机制,以降低舞弊发生的机会;建立反舞弊工作的常设机构,进行舞弊举报的接收、调查、报告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接受来自审核委员会、董事会的监督。
5.2宣传:倡导诚信正直的企业文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多种方式:
5.2.1最高管理层坚持以身作则,并以实际事例带头遵守XX房产有限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及员工手册。
5.2.2公司的反舞弊政策和程序及有关措施应在公司内部以多种形式(通过员工手册、公司规章制度发布、宣传或局域网公布等方式)进行有效沟通或培训,确保员工接受有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的培训,使其明白行为准则涉及的概念;帮助员工识别合法与违法、诚信道德与非诚信道德的行为。所有员工都必须清楚公司对防止舞弊行为的严肃态度和员工自己在反舞弊方面的责任并自觉努力提高反舞弊知识水平和技能。
5.2.3对新员工培训要进行反舞弊培训和法律法规及诚信道德教育。
5.2.4鼓励员工在公司日常工作和交往中遵纪守法和从事遵守诚信道德的行为,帮助员工正确处理工作中发生的利益冲突、不当利益诱惑;并将企业倡导遵纪守法和遵守诚信道德的信息以适当形式告知与企业直接或间接发生关系的社会各方。
5.2.5针对不道德行为和非诚信行为可以通过举报渠道进行实名和匿名举报;公司应制定并实施行之有效的教育和处罚政策。
5.3控制手段:评估舞弊风险并建立具体的控制机制,以减少舞弊发生的机会,主要通过以下手段:
5.3.1管理层在每年年初进行的企业风险评估(含针对为满足《萨奥法案》404条款而进行的风险评估)时,将舞弊风险评估纳入其中。
5.3.2管理层要在公司层面、业务部门层面和主要帐户层面中进行舞弊风险识别和评估,评估包括舞弊风险的重要性和可能性。5.3.3管理层对虚假财务报告、公司资产的盗用和未授权或不恰当的收入或支出,以及对包括高层管理人员或董事会进行舞弊风险的评估。
5.3.4公司对准备聘用或晋升到重要岗位的人员进行背景调查,例如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犯罪记录等。背景调查过程应有正式的文字记录,并保存在档案中。
5.3.5管理层对舞弊的持续监督纳入到日常的控制活动中,包括日常的管理和监督活动,也包括为符合《萨奥法案》404条款而进行的测试活动。
6.舞弊案件的举报、调查、报告
6.1审计部设立舞弊案件的举报热线电话、电子邮件信箱、举报箱等进行公布,接受各级员工和与公司有经济关系的各方实名或匿名投诉或举报;
6.2涉及一般员工的可疑的、被控但未经证实的举报,将视其轻重缓急,会同公司法律、人力资源等部门人员共同进行评估并作出是否调查的决定。
6.3涉到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可以由公司执行董事会、审核委员会批准后,由公司反舞 弊工作常设机构人员和相关部门管理人员共同组成特别调查小组进行联合调查,必要时可以聘用外部专家和审计师共同进行调查。
6.4审计部对接到的举报应分类记录,按投诉和举报性质,进行调查和作出返馈意见,报上一级领导批准,形成处理意见时,听取工会意见和建议,最后由人力资源中心负责处理意见的落实。
6.5对公司内部控制系统和风险管理的建议和方案,可由执行董事会授权或聘用外部咨询公司和专家进行评估和审计。
6.6对举报的调查处理后的舞弊案件报告材料,审计部按归档工作的规定,及时立卷归档。对有关舞弊案件的调查结果及工作报告要依据报告的性质按季度向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分别报告。
7.反舞弊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7.1公司管理层既要把反舞弊工作作为日常管理工作的一部分,也要积极支持审计部的日常工作,并从预算、人员配置、工作条件准备上给与充分保障。
7.2公司董事会至少每年召开一次反舞弊情况通报会,遇有涉及公司执委会成员、总公司中心总监、子公司总经理级别人员舞弊事件,导致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舞弊事件,影响公司财务报告正常出具或发生错报等舞弊事件等重要情况或重大问题时,随时召开。
7.3各部门负责人在通报会上向董事会汇报有关本部门反舞弊工作的开展情况,并听取内控审计的有关意见及指示;并对公司反舞弊工作计划、开展情况等提出评估报告,及就舞弊案件的举报接收情况、调查结果及处理意见提出报告,并听取董事会的有关意见及指示。
7.4管理层应一年至少向审核委员会、监事会和董事会进行一次反舞弊工作汇报。审计部也可以依照审核委员会和董事会的要求进行直接的工作汇报。针对管理层及审计部开展的工作,董事会和审核委员会应进行指导、监督及必要的参与。具体为:
7.4.2审核管理层的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包括管理层对舞弊风险的认定和反舞弊措施的实施;
7.4.3审核管理层每年一次的舞弊风险评估及其工作计划和报告;
7.4.4审核管理层跨越控制的可能性,或者其他对财务报告过程能够施加不适当影响的行为;
7.4.5了解员工举报的机制,并监督其运行和有效性;
7.4.6取得管理层、内部或外部审计师发现的舞弊时间的调查报告和处理意见;并与外部审计师沟通公司反舞弊工作情况;
7.4.7查问管理层就有关已证实的或疑似的舞弊或不法行为的按季度报告的接收和复核,内容包括舞弊行为的性质、状态和最终处理情况;
7.4.8了解管理层对内部审计师和外部审计师提出的关于加强反舞弊控制建议的反馈; 7.4.9深入参与或指派相关人员参与对重大舞弊事件或有关财务人员舞弊事件的调查; 7.4.10审核针对舞弊风险的内部审计计划和听取内控审计部对公司管理层反舞弊工作的汇报
7.4.11复核管理层运用的会计准则、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及管理层进行的重大非寻常交易、关联方交易;
7.5 审核委员会和董事会进行的独立的及一起进行的有关讨论及所作指示,应留有书面记录;并将管理层针对上述机构所作询问、意见、指示的反馈意见、执行结果以书面形式加以记录,并妥善保管备查。
7.6审计部可以在公司审核委员会和董事会授权下进行独立的或与公司业务部门一道进行被举报舞弊案件的调查;也可以接受管理层委托,为管理层进行特别舞弊事项调查,及针对特别事项进行反舞弊制度及流程的专门评估。审计部所作调查报告、处理意见、评估报告应向高级管理层、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分别报告。
8.舞弊的补救措施和处罚
8.1 公司发生舞弊案件后,在补救措施中应有评估和改进内部控制的书面报告,对违规者采取适当的措施,并将结果向内部及必要的外部第三方通报。
8.2所有犯有舞弊行为的员工,无论是否达到刑事犯罪的程度,反舞弊工作常设机构均应建议公司有关管理层按《人事管理制度》及公司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内部经济和行政纪律处罚;行为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9.附则
9.1在执行董事会授权下,本条例由审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9.2本条例经执行董事会批准,报审核委员会、董事会备案执行。
第6篇:建立反舞弊构架舞弊风险八大方法
建立反舞弊构架 舞弊风险八大方法
文/徐世达 莫廉思
在当今的社会经营环境中,所有的社会组织,无论其大小还是所在不同行业,都面临着某种程度的舞弊风险。在过去,企业也许会把这种风险看作是商业经营的一项成本;但是这种看法已经不适应当前的社会形势。企业已经认识到白领犯罪不但会影响公司的法律合规性,还会影响公司整体的良好商业意识。诚信而公正的经营能增强员工的道德感,提高公司声誉和品牌价值,这也应该是企业文化的核心价值观之一。
职务舞弊类型
职务舞弊有很多种形式,但可以大致分为三种类型:资产侵占或挪用,贪污腐败和财务报表舞弊。
资产侵占或挪用是指员工偷盗或者滥用公司资源。比较常见的资产侵占方式包括如下几种:
(1)滥用发票报销虚假费用;
(2)侵占并倒卖公司资产(例如存货或废品);(3)转移所在公司的销售收入到一家隐秘的公司;(4)偷取公司知识产权,比如所有权数据或者客户信 息等。
贪污腐败与企业内部的权力和影响力的滥用有关,而且常常与贿赂和利益冲突连在一起。贪污腐败在法律上是刑事犯罪。公司一旦被发现行贿受贿,销售状况也会受损。而且更重要的一点是,客户不愿意与一个以行贿而闻名的公司做生意而毁坏自己的名声。
财务报表舞弊是指员工在公司的财务报表中故意错报或者漏报重大信息。这样的例子包括:
(1)记录虚假销售以增加收入;(2)夸大费用科目以少缴税;
(3)夸大资产类科目(如银行账户里的现金)以粉饰资 产负债表。
在中国,发票通常被用来实施舞弊或者掩盖贿赂。一种常见的舞弊手段就是用替代发票、固定金额发票,或者假发票来报销虚假的公司费用,比如餐费、招待费或交通费。从报销中获取的现金可能被报销人私吞,也可能被用来行贿。
某些发票舞弊的形式涉及第三方公司。比如,与第三方勾结虚开发票的金额;利用旅行社作为付款中间人,虚开会议的费用;或者为了弄到“合法”发票,公司付钱给一个不提供实质性服务的顾问。部分付给第三方的款项会以回扣的形式返回,这些“回扣”可能被用来行贿,可能进入个人腰包,也可能被用来支付员工的账下工资以逃避个人所得税。
发票还通常被用做粉饰财务报表的工具。例如一个集团中的多个子公司之间销售的流转。子公司A为一笔虚假的销售开具发票给子公司B;子公司B也开具类似的发票给子公司C;C再开具发票给A。在这个过程中没有发生任何实物流转。三家公司的销售都被抬高了,但是却没有任何有实质的销售业务发生。
舞弊风险管理8步法
随着经济全球化、商务电子化和管理信息化的快速发展,近年来暴露出的舞弊案件也呈上升趋势,而一些重大舞弊事件给企业带来的是经济与名誉上的双重损失。为了减少舞弊的损失,企业应该要 “防患于未然”,采取有效的措施来预防舞弊的发生。控制环境不力、风险意识不强、控制活动不当,都是舞弊滋生的温床。反之,一个设计和运行良好的反舞弊管理框架,不仅能够使企业合理配置资源、提高经营效果和效率,而且更能对于企业降低舞弊风险具有积极的作用。
普华永道推出了舞弊风险管理8步法,为企业建立反舞弊管理框架提供了参考。具体来说,这8步法是指:
第一,培养反舞弊意识,营造反舞弊控制环境,包括建立高层管理基调、宣贯职业道德守则,以及将激励约束机制与道德行为挂钩等。除了长期宣贯和培养诚信的企业文化之外,企业还应考虑强化董事会职能及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使权力有所制衡。
第二,实施舞弊风险评估,识别舞弊风险因素。风险评估及识别的方法包括问卷调查、访谈和研讨会,以及对已知舞弊事件的分析等。在中国经营环境下,通过对公共记录及媒体信息的搜索,对业务合作伙伴(如客户、分销商、供应商等)及商业模式进行尽职调查,从根源上评估在现有商业模式下可能存在的舞弊风险。例如在中国很多行业需要通过第三方的分销商来拓展销售渠道,而第三方的分销商又通常会在不同地域和渠道建立下一级的分销网络。因此评估舞弊风险必须有全面完整的流程风险评估,着眼于整个分销网络,包括对各个层级分销商之间的货物和单据流转、IT系统支持、合约中的商业条款和非合约中的商务约定、分销商和终端客户的合约模式(返利、佣金,及各项渠道费用等),以及合规遵循。
第三,识别针对舞弊热点的内部控制,评估内控设计及运行的有效性。最常见的此类控制活动包括:正式的授权审批体系,对不相容职务进行分离,资产安全控制制度(包括对实物资产及保密信息的安全管理),以及敏感岗位的轮岗或强制休假安排等。然而即使存在上述控制,在评估的时候仍需考虑管理层是否通过一些不正当手段来逾越该等控制,比如在中国通常有诸如滥用公章、签订阴阳合同、篡改账本记录、直接修改系统文件等手段逾越控制。
第四,建立持续监督机制,通过自我评估、内部审计及内外部举报等途径,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持续的监控。一个独立的、有效的内部审计职能,作为预防舞弊的桥头堡,可以协助管理层对企业的内控体系进行持续监督,并对潜在的舞弊行为进行震慑。内部审计在舞弊预防中所能发挥的作用与其在企业组织结构中的汇报关系和职责范围密切相关。一般来说,内部审计越独立、职责范围越广,发挥的作用就越大。
第五,建立舞弊事件登记簿,对于已知的舞弊事件以及举报事件,详细记录其经过、影响及解决方案。对于这些事件进行分析及评级,并及时向管理层及董事会报警,以便进一步评估相关控制的有效性及适用性。
第六,定期进行反舞弊培训,包括对董事会及总部和各分支机构管理层的定期培训,新员工入职培训中关于企业文化、职业道德、利益冲突及举报途径等内容的强化,以及对外部业务合作伙伴(如客户、分销商、供应商等)的反舞弊相关培训等,确保内外部人员对企业的反舞弊规定及内控措施的了解。
第七,每年对反舞弊管理框架进行回顾,评估现行的框架是否适应企业经营的内外部环境变化,结合以往发现的舞弊漏洞,识别对反舞弊管理框架的改进机会。
第八,根据上一步骤的评估结果,对反舞弊管理框架进行适当的修正及改进,并就该变化取得董事会及管理层的审批。对框架的改变应该以版本控制的方式进行记录,并及时向企业员工及外部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及沟通。
以上的8步法是一个循环的、动态的管理过程。由于环境的改变及企业的发展,舞弊的风险因素也会不断变化。只有通过持续完善和健全企业的反舞弊管理框架及内部控制,才能及时预防经营管理上的各种漏洞,从而更好地降低舞弊风险。
(徐世达为普华永道中国风险及控制服务合伙人,莫廉思为普华永道中国法务会计服务合伙人)
第7篇:反商业贿赂和反舞弊承诺书
供应商反商业贿赂和反舞弊承诺书
致:
为规范我方在参与贵方(及所有关联方)的采购、招投标项目及合同执行过程中的行为,防止违法违规事件的发生,我方特向贵方作出如下承诺,并保证严格遵照执行。
一、我方向贵方承诺如下:
(一)我方将对双方在采购、招投标及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反商业贿赂和反舞弊情况进行监督,并积极配合贵方就有关违规问题进行调查取证。
(二)我方已了解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贵方在反商业贿赂和反舞弊方面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并承诺主动配合贵方遵守执行。
(三)我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贵方的工作人员提供直接或间接之利益,包括但不限于金钱、馈赠、贷款、费用、报酬、提供工作、合约、服务或其他优待,从而影响贵方采购招标业务的公平公正性。
(四)除贵方正常披露外,我方的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贵方的工作人员了解贵方的商业秘密和保密信息,杜绝串标、制作或配合制作虚假合同等规避法律法规和贵方管理制度的行为。
(五)我方应对本单位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反商业贿赂和反舞弊教育,严格约束工作人员的行为。
(六)若我方发现贵方的工作人员或其他相关方有舞弊的行为,承诺将在48小时内署名或匿名报告贵方的监察人员或有关领导。
我方知悉,举报方式如下:举报邮箱:。若贵方举报方式变化的,我方将按贵方变更后的举报方式进行举报。
二、违约责任
我方违反本承诺书及相应的反商业贿赂和反舞弊责任,经调查属实,则我方愿接受:
(1)贵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要求我方承担不超过主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2)同时,贵方还有权终止合同执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我方承担;(3)贵方将我方列入不合格供应商清单。
三、本承诺书的效力
(一)本承诺书在我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对我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承诺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