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输送自查报告(精选8篇)_利益输送问题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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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自查报告
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自查报告
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并三令五申地提出过严厉要求。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自查报告,欢迎大家参考!
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自查报告一:
按照宝委办〔XX〕28号文件精神及县纪委有关通知要求,民政局对本单位开展专项整治的工作情况进行了自查和梳理,现将5月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组织领导
为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市、县各级关于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工作部署,县民政局围绕救灾救助、村务公开和村规民约三方面的工作,结合市民政局工作方案和我县实际,拟定了工作方案《关于开展救灾救助、村务公开专项整治和村规民约回头看工作的通知》(宝民〔XX〕81号),明确了开展整治工作的内容、目标及具体措施和完成时间。为确保活动有序推进,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民政局综合室,负责专项整治具体的组织协调工作,并督促各乡(镇)按时开展自查、互查工作;同时,要求各乡(镇)成立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二)学习培训
5月中旬,县民政局按照市民政局安排,组织民政局及部分乡(镇)人员参加了专项整治工作培训会,对开展救灾救助、村务公开专项整治和村规民约回头看工作的重要性有了进一步认识,对工作安排及目标有了深刻了解,重点要解决好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问题,如:在救灾救助中存在的审批程序是否规范,救助工作是否公开,特殊规定是否到位,分类救助是否落实等问题;在村务公开方面存在的是否制定统一目录、公开是否及时、宣传是否到位等问题;在村规民约回头看中,群众是否广泛参与、村规民约是否具有针对性和约束性等问题。
(三)督查走访
自县民政局下发实施方案起,民政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2次组织下乡走访,对乡(镇)开展工作情况进行督查,5月份重点查看了救灾救助资金的发放情况及部分乡(镇)村务公开栏的完好情况和公开情况,发出问题清单3份,下发情况通报2份,收集整改报告2份。
二、发现问题
(一)共性问题
普遍存在部分乡(镇)对专项整治活动认识不足、重视不够的问题,部分乡(镇)党政领导不够重视,未及时成立领导小组,或未及时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报县民政局;未按照通知要求及时开展自查自纠。
(二)救灾救助
一是陇东镇精减退职职工杨克宏、张中全救济金发放存在误差的问题。
二是大溪乡村民卫光敏重复领取低保金的问题。
(三)村务公开
经过对我县部分乡(镇)个别村的村务公开栏进行检查,部分村的村务公开栏均存在不同程度损坏。
三、整改落实
(一)陇东镇精减退职职工杨克宏、张中全救济金发放存在误差的问题。目前已核实清楚需补发金额,已要求陇东镇人民政府按照相关程序补发资金,确保6月份足额将补发资金发放到位,并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
(二)大溪乡村民卫光敏重复领取低保金的问题。县民政局在雅安市低保信息系统(4月启用)核对二季度低保人员信息时,系统提示卫光敏未审核通过,我局及时向芦山县民政局核实,确存在两县同时将其纳入低保的情况,经协商由芦山县进行发放,目前已责令其将多领的1395元低保金退回大溪乡财政所。
(三)针对村务公开栏不同程度损坏的问题。县民政局及时对已损毁的村务公开栏进行维护和维修,同时要求各乡(镇),各村(社)的村务公开栏必须安排专人维护,放置在合适地点,妥善管理。
四、工作打算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求各乡(镇)进一步明确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一级督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按照方案要求,解决好群众身边的贪腐和执法不公等问题。
(二)开展学习培训。拟定于6月中旬对各乡(镇)党政领导及具体经办人员开展专项整治业务培训会,就开展具体业务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进行强调,并就民政系统专项整治活动进行再安排、再部署。
(三)细化工作举措。就救灾救助中未长期公示、村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公开不规范、村规民约存在群众知晓率不高等问题,将结合学习培训政策,拟定统一的村务公开目录,规范村规民约内容,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升群众知晓率,确保活动有序推进。
(四)坚持督促检查。将督促检查作为常态工作任务来抓,以查找问题为导向,确保通过整治活动使工作更加规范,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
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自查报告二:
根据县委办《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着力解决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泗坪乡于近期集中开展了自查及整治工作,现就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精心安排、健全组织
泗坪乡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召开会议,对自查及整治工作做安排部署:一是制定工作方案。结合乡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乡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实施。二是召开动员部署大会。组织乡村两级干部及党员干部召开会议进行部署。三是开展自查自纠。开展全面排查,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深入剖析、查摆存在的问题,并及时纠正落实整改。
二、突出重点、合理安排
一是明确集中治理活动的主要内容。本次集中整治活动主要针对以下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治理:民生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征用及流转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涉农收费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窗口服务单位服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二是明确集中治理的时间节点。11月28日以前为动员部署阶段;11月中、下旬为自查自纠阶段;12月上旬为落实整治阶段;12月中、下旬总结提高阶段。三是明确集中治理的工作要求。首先必须增强责任意识,扎扎实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确保圆满完成集中治理任务;其次是加强组织和领导,我乡指定专人负责,明确任务分工,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最后是强化监督检查,对在集中治理活动中发现的问题,要快速反应,及时处理,对典型案件予以通报。
三、认真梳理、查摆问题
通过全面调查和征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结合我乡本年度县受理的信访举报件,梳理统计反映基层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6个方面:
1、在落实上级强农惠民政策和文件精神时,存在理解不到位、走样、打折扣现象。
2、在执行法规制度时,不够公开、透明。
3、管理制度不完善、监管力度有限,导致农村资金的规范使用、资产的合理配置、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得不到保障。
4、领导班子主动解决问题办法、措施不够。
5、领导干部学习不够、怕决策失误,不敢大胆拍板,科学决策能力有待加强。
6、一般干部工作标准不高,服务水平有待加强。
四、整治及时、措施得力
1、创新工作体制机制,加快民主法制建设。结合本乡实际对基层一些陈旧过时的体制机制进行改革创新,革除旧体制的弊端和缺陷,完善了符合实际、贴近基层、便于操作、有生命力的新机制;在制定办法、实施决策前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同时,加大基层干部、群众的普法教育力度,让干部群众学法知法、懂法用法和依法办事。
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完善规章制度。一是加强基层党员、干部的先进性、荣辱观、党风党纪和警示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积极营造遵纪守法、崇尚科学、明礼诚信、勤俭节约、廉荣贪耻的社会氛围,强化基层干部的人品、官德、党性修养。二是健全规章制度,不断完善党务、政务、财务、村务和办事公开制度,完善党委支部议事和选人用人、财务管理、民主监督、工程招投标制度。三是在政策法规、村务活动、重要决策等方面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管理权,让群众参与管理事务,真正实现群众自治。
3、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强化干部教育引导。一是充分利用各种会议、搞好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二是通过网络、有线电视、广播、报刊杂志、墙报、板报、宣传栏等形式,向基层群众广泛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规知识。三是加大对强农惠民政策的宣传教育,增强政策、法规的透明度。四是加大对基层干部的培训力度,就如何管理好基层事务、如何开展好基层工作、如何化解基层矛盾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如何当好一名合格基层干部等方面能力进行培养。五是加强对基层干部组织纪律、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教育管理与引导。要求基层干部每月定期向上级党委汇报思想工作、作风纪律和廉政建设等情况,对他们存在的问题及时纠错纠偏。六是教育引导干部群众更好地依法依规履行义务、承担责任、享有权利,更好地依法依规监督基层干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4、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规范干部行政行为。加强对基层干部的从政行为、工作活动、党风廉政建设,以及个人生活圈、娱乐圈等领域的监督。要求基层干部在上级党委的组织与监督下,每半年进行一次述职述廉,并选派党员、村民代表参加,不断健全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措施办法,使之形成一个强有力的行政权力监督体系和健全完善的监督体制。同时,加强对基层干部自身权益的保护,对那些公然抵抗国家政策、侮辱侵犯工作人员正确行使权力的不法分子,要坚决绳之以法。
5、牢固树立宗旨意识,正确行使手中权力。要求基层干部始终牢记宗旨,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为群众办实事的思想意识,切实对人民群众负责,把自己的工作建立在广泛的群众基础上,把长期习惯主要依靠行政手段、行政指示、行政命令管理各项事务的方式,逐步转变为主要依靠法律手段、依照法定程序进行领导实施管理的方式,做到廉洁奉公、勤政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人民群众掌好权、用好权,当一个人民的好公仆。
6、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严肃落实责任追究。一是乡党委注重加强对基层干部队伍的建设,加强他们的自身修养和党性锻炼,帮助他们学习掌握必要的法规知识,熟悉和正确运用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规政策,使他们具备运用法律手段完成行政管理职能的相应能力,认清新时期农村社会基本矛盾,学会有理有节做好群众工作,把完成任务与执行政策统一起来;把对上级负责与对群众负责统一起来。二是加强对干部队伍的作风整顿,贯彻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方针,对那些违犯法纪党纪政纪的干部依法依纪严肃查处。三是对基层干部行政不作为、行政乱作为和以权谋私、损害群众利益,或给国家、集体利益带来重大损失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与后果的要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直接追究当事人和单位负责人的相关责任。四是对反映基层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信访问题和违纪案件要认真调查,一经核实必须严肃处理,决不姑息手软,起到查处一人,教育一片,稳定一方的作用。
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泗坪乡初步形成了班子领导方向正确、干部职责分工明确、主动发现问题整改问题的良好局面,相关人员的思想觉悟进一步提高,为民办实事的能力更加凸显,整治效果明显。整风肃纪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泗坪乡将继续坚持把践行“三严三实”作为搞好基层党建的重点工作,抓实、抓牢,不断提高党委、政府的执政和行政能力,带领全乡干群为泗坪各项事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基础和环境。
第2篇: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自查报告
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自查报告
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并三令五申地提出过严厉要求。下面是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自查报告,欢迎大家参考!
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自查报告一:
按照宝委办〔XX〕28号文件精神及县纪委有关通知要求,民政局对本单位开展专项整治的工作情况进行了自查和梳理,现将5月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组织领导
为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市、县各级关于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工作部署,县民政局围绕救灾救助、村务公开和村规民约三方面的工作,结合市民政局工作方案和我县实际,拟定了工作方案《关于开展救灾救助、村务公开专项整治和村规民约回头看工作的通知》(宝民〔XX〕81号),明确了开展整治工作的内容、目标及具体措施和完成时间。为确保活动有序推进,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民政局综合室,负责专项整治具体的组织协调工作,并督促各乡(镇)按时开展自查、互查工作;同时,要求各乡(镇)成立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二)学习培训
5月中旬,县民政局按照市民政局安排,组织民政局及部分乡(镇)人员参加了专项整治工作培训会,对开展救灾救助、村务公开专项整治和村规民约回头看工作的重要性有了进一步认识,对工作安排及目标有了深刻了解,重点要解决好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问题,如:在救灾救助中存在的审批程序是否规范,救助工作是否公开,特殊规定是否到位,分类救助是否落实等问题;在村务公开方面存在的是否制定统一目录、公开是否及时、宣传是否到位等问题;在村规民约回头看中,群众是否广泛参与、村规民约是否具有针对性和约束性等问题。
(三)督查走访
自县民政局下发实施方案起,民政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2次组织下乡走访,对乡(镇)开展工作情况进行督查,5月份重点查看了救灾救助资金的发放情况及部分乡(镇)村务公开栏的完好情况和公开情况,发出问题清单3份,下发情况通报2份,收集整改报告2份。
二、发现问题
(一)共性问题
普遍存在部分乡(镇)对专项整治活动认识不足、重视不够的问题,部分乡(镇)党政领导不够重视,未及时成立领导小组,或未及时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报县民政局;未按照通知要求及时开展自查自纠。
(二)救灾救助
一是陇东镇精减退职职工杨克宏、张中全救济金发放存在误差的问题。
二是大溪乡村民卫光敏重复领取低保金的问题。
(三)村务公开
经过对我县部分乡(镇)个别村的村务公开栏进行检查,部分村的村务公开栏均存在不同程度损坏。
三、整改落实
(一)陇东镇精减退职职工杨克宏、张中全救济金发放存在误差的问题。目前已核实清楚需补发金额,已要求陇东镇人民政府按照相关程序补发资金,确保6月份足额将补发资金发放到位,并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
(二)大溪乡村民卫光敏重复领取低保金的问题。县民政局在雅安市低保信息系统(4月启用)核对二季度低保人员信息时,系统提示卫光敏未审核通过,我局及时向芦山县民政局核实,确存在两县同时将其纳入低保的情况,经协商由芦山县进行发放,目前已责令其将多领的1395元低保金退回大溪乡财政所。
(三)针对村务公开栏不同程度损坏的问题。县民政局及时对已损毁的村务公开栏进行维护和维修,同时要求各乡(镇),各村(社)的村务公开栏必须安排专人维护,放置在合适地点,妥善管理。
四、工作打算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求各乡(镇)进一步明确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一级督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按照方案要求,解决好群众身边的贪腐和执法不公等问题。
(二)开展学习培训。拟定于6月中旬对各乡(镇)党政领导及具体经办人员开展专项整治业务培训会,就开展具体业务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进行强调,并就民政系统专项整治活动进行再安排、再部署。
(三)细化工作举措。就救灾救助中未长期公示、村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公开不规范、村规民约存在群众知晓率不高等问题,将结合学习培训政策,拟定统一的村务公开目录,规范村规民约内容,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升群众知晓率,确保活动有序推进。
(四)坚持督促检查。将督促检查作为常态工作任务来抓,以查找问题为导向,确保通过整治活动使工作更加规范,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
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自查报告二:
根据县委办《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着力解决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泗坪乡于近期集中开展了自查及整治工作,现就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精心安排、健全组织
泗坪乡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召开会议,对自查及整治工作做安排部署:一是制定工作方案。结合乡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乡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实施。二是召开动员部署大会。组织乡村两级干部及党员干部召开会议进行部署。三是开展自查自纠。开展全面排查,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深入剖析、查摆存在的问题,并及时纠正落实整改。
二、突出重点、合理安排
一是明确集中治理活动的主要内容。本次集中整治活动主要针对以下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治理:民生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征用及流转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涉农收费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窗口服务单位服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二是明确集中治理的时间节点。11月28日以前为动员部署阶段;11月中、下旬为自查自纠阶段;12月上旬为落实整治阶段;12月中、下旬总结提高阶段。三是明确集中治理的工作要求。首先必须增强责任意识,扎扎实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确保圆满完成集中治理任务;其次是加强组织和领导,我乡指定专人负责,明确任务分工,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最后是强化监督检查,对在集中治理活动中发现的问题,要快速反应,及时处理,对典型案件予以通报。
三、认真梳理、查摆问题
通过全面调查和征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结合我乡本年度县受理的信访举报件,梳理统计反映基层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6个方面:
1、在落实上级强农惠民政策和文件精神时,存在理解不到位、走样、打折扣现象。
2、在执行法规制度时,不够公开、透明。
3、管理制度不完善、监管力度有限,导致农村资金的规范使用、资产的合理配置、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得不到保障。
4、领导班子主动解决问题办法、措施不够。
5、领导干部学习不够、怕决策失误,不敢大胆拍板,科学决策能力有待加强。
6、一般干部工作标准不高,服务水平有待加强。
四、整治及时、措施得力
1、创新工作体制机制,加快民主法制建设。结合本乡实际对基层一些陈旧过时的体制机制进行改革创新,革除旧体制的弊端和缺陷,完善了符合实际、贴近基层、便于操作、有生命力的新机制;在制定办法、实施决策前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同时,加大基层干部、群众的普法教育力度,让干部群众学法知法、懂法用法和依法办事。
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完善规章制度。一是加强基层党员、干部的先进性、荣辱观、党风党纪和警示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积极营造遵纪守法、崇尚科学、明礼诚信、勤俭节约、廉荣贪耻的社会氛围,强化基层干部的人品、官德、党性修养。二是健全规章制度,不断完善党务、政务、财务、村务和办事公开制度,完善党委支部议事和选人用人、财务管理、民主监督、工程招投标制度。三是在政策法规、村务活动、重要决策等方面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管理权,让群众参与管理事务,真正实现群众自治。
3、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强化干部教育引导。一是充分利用各种会议、搞好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二是通过网络、有线电视、广播、报刊杂志、墙报、板报、宣传栏等形式,向基层群众广泛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规知识。三是加大对强农惠民政策的宣传教育,增强政策、法规的透明度。四是加大对基层干部的培训力度,就如何管理好基层事务、如何开展好基层工作、如何化解基层矛盾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如何当好一名合格基层干部等方面能力进行培养。五是加强对基层干部组织纪律、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教育管理与引导。要求基层干部每月定期向上级党委汇报思想工作、作风纪律和廉政建设等情况,对他们存在的问题及时纠错纠偏。六是教育引导干部群众更好地依法依规履行义务、承担责任、享有权利,更好地依法依规监督基层干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4、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规范干部行政行为。加强对基层干部的从政行为、工作活动、党风廉政建设,以及个人生活圈、娱乐圈等领域的监督。要求基层干部在上级党委的组织与监督下,每半年进行一次述职述廉,并选派党员、村民代表参加,不断健全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措施办法,使之形成一个强有力的行政权力监督体系和健全完善的监督体制。同时,加强对基层干部自身权益的保护,对那些公然抵抗国家政策、侮辱侵犯工作人员正确行使权力的不法分子,要坚决绳之以法。
5、牢固树立宗旨意识,正确行使手中权力。要求基层干部始终牢记宗旨,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为群众办实事的思想意识,切实对人民群众负责,把自己的工作建立在广泛的群众基础上,把长期习惯主要依靠行政手段、行政指示、行政命令管理各项事务的方式,逐步转变为主要依靠法律手段、依照法定程序进行领导实施管理的方式,做到廉洁奉公、勤政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人民群众掌好权、用好权,当一个人民的好公仆。
6、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严肃落实责任追究。一是乡党委注重加强对基层干部队伍的建设,加强他们的自身修养和党性锻炼,帮助他们学习掌握必要的法规知识,熟悉和正确运用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规政策,使他们具备运用法律手段完成行政管理职能的相应能力,认清新时期农村社会基本矛盾,学会有理有节做好群众工作,把完成任务与执行政策统一起来;把对上级负责与对群众负责统一起来。二是加强对干部队伍的作风整顿,贯彻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方针,对那些违犯法纪党纪政纪的干部依法依纪严肃查处。三是对基层干部行政不作为、行政乱作为和以权谋私、损害群众利益,或给国家、集体利益带来重大损失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与后果的要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直接追究当事人和单位负责人的相关责任。四是对反映基层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信访问题和违纪案件要认真调查,一经核实必须严肃处理,决不姑息手软,起到查处一人,教育一片,稳定一方的作用。
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泗坪乡初步形成了班子领导方向正确、干部职责分工明确、主动发现问题整改问题的良好局面,相关人员的思想觉悟进一步提高,为民办实事的能力更加凸显,整治效果明显。整风肃纪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泗坪乡将继续坚持把践行“三严三实”作为搞好基层党建的重点工作,抓实、抓牢,不断提高党委、政府的执政和行政能力,带领全乡干群为泗坪各项事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基础和环境。
第3篇:损害群众利益自查报告2022121855
损害群众利益自查报告本文是关于整治基层干部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自查报告,聘才网,欢迎阅读。
根据区委组织部关于《绿园区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专项整治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青年路街道党工委高度重视,认真按照要求开展整治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现将自查自纠阶段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取得实效
11月2月,我街召开了《青年路街道“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专项整治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动员大议,学习传达了区委有关文件精神,成立了以党工委书记为组长,班子其他领导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并设办公室在党办,有两名专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同时明确此项工作街道党工委负主体责任,党办承担牵头组织实施责任,各科室及社区承担直接责任,街道纪工委负监管整治责任。会后,全街上下速度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认真查找干部中存在的四类不作为问题:一是对群众办事态度冷漠、对上级布置的任务敷衍应付、工作不在状态、不敢担当等问题;二是整治基层干部乱作为问题,重点是不讲规矩不按程序办事、不善于听取群众意见决策、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问题
;三是整治基层干部贪腐谋私问题,重点是贪占挪用挥霍集体财物、套取骗取国家补贴补助款、截留克扣冒领惠民资金、滥用权力中饱私囊等问题;四是整治基层干部执法不公问题,重点是暴力执法、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办“关系案”钱案”等问题。
二、自查自纠情况(一)查找情况
全街党员干部结合具体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即查即改,边查边纠,重点查找和整治四类突出问题。通过自己查找,别人帮找,征求意见汇总,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不敢担当、不敢负责、推诿扯皮方面。主要表现是:工作中存在畏难情绪,执行力差,有“甩手掌柜、大懒支小懒”,个别科室人员配合不好的现象。
2、廉而不勤、勤而无效、慵懒无为方面。主要表现是:不思进取、工作效率不高,思想上不求上进、精神不振。
3、“中梗阻”、“踢皮球”方面。主要表现是:学习业务少,研究相关政策少,生搬硬套好。
4、漠视群众、冷硬横推方面。主要表现是:个别干部对待群众态度生硬,做表面文章,不求实效,深入基层少,脱离群众,凭经验,想当然办事。
5、律己不严、作风散漫、工作效率不高方面。主要表
;原则性和灵活性把握不
“人情案”“金现是:大局意识不强,工作不主动、办事拖拉,有时工作不在状态,纪律有所松驰,有迟到早退及“星期五”现象,有工作时间手机游戏上网现象,制度执行有时候还只说在嘴上、停在纸上。
6、索拿卡要、贪腐谋私方面。主要表现是:个别工作人员有对办事群众有故意叼难,吃拿卡要现象,有截留克扣冒领惠民资金现象。
(二)整改情况1、改进工作作风
一是加强调研工作。完善调研制度并抓好落实,做到每年有调研计划、保证调研时间、拓展调研方式、丰富调研内容,确保调研成效。切实纠正调研流于形式、走过场、无成果问题。
二是落实“三项制度”。完善《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并抓好落实,做到基层干部群众到机关办事有人处理、有人跟踪服务
;工作限时办结、保证质量;工作过错严格追究、限期整改。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遇事推诿的现象,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三是强化《工作分级负责制度》
。完善《工作分级负责制度》强化班子成员及各科室负责人工作职责。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落实管人、管事、管纪律责任。做到“一把手”负总责,谁分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四是强化机关管理。继续完善考勤制度、车辆管理制度、公务接待制度、财务制度。
2、加强服务群众工作
一是落实信访工作制度。认真排查矛盾纠纷,从源头上化解矛盾。实行来信、来访、电话举报登记办理制度、公开投诉电话、畅通诉求渠道,对来访群众反映的问题做到件件有登记,事事有答复,及时解答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问题。
二是重视解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切身利益问题,要高度关心重视,积极争取政策、努力帮助解决。对能立即解决的问题,要限时办结
;对虽有政策,但受计划限制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做到规划、逐步解决对没有现行政策支持解决的问题,一方面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另一方面要积极向上汇报反映,争取政策资金支持。
3、惩治违纪工作人员
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出现的违纪问题进行严肃处理。一是对情节较轻、影响较小的,如纪律松散、状态不佳等未构成违法违纪的,通过提醒、告诫、谈话等方式进行整改。二是对纪律观念涣散、经常无正当理由不上班,造成一定影响的给予党内纪律处分。三是对截留克扣冒领惠民资金,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给予开除处分。
;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1、集中整治。按照“三对照三查看”态、查工作作风、查工作效果。
2、完善制度。一是制定机关单位办事规范机关干部行为规范理制度规范。
3、强化管理。严格贯彻八项规定,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严格执行单位考勤制度,对违反规定的进行严肃处理。
;二是制定,查干部工作状
;三是加强机关财务、公务接待、公车管
第4篇:我国基金业绩操纵和利益输送问题研究
我国基金业绩操纵和利益输送问题研究
《经济纵横》2010年第5期
摘要:“基金黑幕”现象的披露揭示了我国基金业发展中存在的业绩操纵和利益输送行为。本文对我国基金管理公司基金业绩操纵及利益输送行为进行归纳和总结,提出解决基金业绩操纵和利益输送问题的对策。
关键词: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操纵;利益输送
大力发展证券投资基金是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的大势所趋,证券投资基金的健康发展需要有完善的证券立法。近年来,在我国基金业发展过程中,基金业绩操纵和利益输送现象频发,严重损害了投资者权益,破坏了基金市场交易秩序。本文对操纵基金净值和基金利益输送行为的手段进行分析,对我国基金业的基金黑幕现象进行判断,进而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
一、操纵基金净值行为的手段
(一)通过“对倒”行为操纵股票交易量
“对倒”是指自己购买自己出售的股票,这样做的目的在于操纵股票的交易量,引起虚假繁荣。股票市场的“对倒”行为指由于投资者存在“买涨不买跌”的心理,如果股票的价格下跌,即使低价抛售也未必有其他投资者捧场购买,这时有一个应对该问题的办法就是自己做托。股票价格比较容易操作,但要操纵成交量则较困难,如果没有成交量的配合,这只股票也不会引起交易者的兴趣。但如果股价的变动伴随成交量的同步变动,投资者及投机者则会关注这只股票,他们认为这只股票的流动性好,是不错的投资对象。随着这种自己购买自己出售股票的“对倒”行为的发展,如果出现对倒基金期望的虚假繁荣的情形,市场上普通投资者很难发现。
(二)通过“倒仓”行为提高基金的净值
“倒仓”是甲、乙两只基金根据事先商定的价格、数量和时间,在市场上交易股票的行为。如果从更广义的角度来定义“倒仓”行为,即虽然两只基金在价格、数量和时间上没有事前进行沟通,但由于他们在某只股票的合理价格区间上存在分歧,还可能会出现甲基金将手中持有的大量股票出售给乙基金的现象。由于“倒仓”行为涉及到的甲、乙双方属于同一家基金管理公司旗下的两只不同的基金,因此“倒仓”行为也可被视作在基金管理公司内部的自买自卖。“倒仓”在我国证券市场中经常发生。这样的“倒仓”对甲方是求之不得的事,甲方将股票价格抬至高位后仍需要将股票最终变现才算是获得最终收益。隶属于同一家基金管理公司的两只基金间相互“倒仓”,可在不影响甚至提高净值的基础上解决老基金的流动性。在产品线完善、基金品种比较丰富的基金管理公司,存在新基金向老基金的利益输送,新基金的建仓持有老基金的股票,使老基金的净值上升。在市场上,这种“倒仓”行为更不为普通投资者所理解,“倒仓”使交易量放大,但股价的波动却不明显。基金通过“倒仓”更容易进行仓位调整和净值操纵。如,曾经披露过的南方某基金“倒仓”行为,就是通过对该基金管理公司旗下的两只基金2007年四季报的分析后发现在某只股票上这两只基金之间存在比较明显的“倒仓”行为,通过指南针软件中的赢富数据推测这两只基金之间存在疑似不公平交易。
(三)通过“违规申购新股”提高净值
“违规进行新股申购”是通过放大政府给予的优惠政策赚取更多的初、次级市场价格差。基金利用信用申购违规认购新股,认购新股的价值可能远远大于基金的净资产,或网下申购时新股的申报量远远大于股票的增发量。针对这一问题,2002年3月12日中国证监会下发《关于证券投资基金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基金管理公司运用基金资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单只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得超过该基金的总资产,单只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的股票发售总量。2004年6月24日,中国证监会基金监管部向各基金管理公司和基金托管银行等发出《关于严格执行基金参与新股发行申购等有关投资规定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基金管理公司必须严格按照2002年3月12日下发的基金参与股票申购的通知要求,依法参与新股申购,各基金管理公司对2004年以来各基金参与新股申购的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对发现违反新股申购规定的,要对内部控制规定和业务操作规程进行检讨,提出改进措施并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并将自查报告报送中国证监会基金监管部。该通知同时指出,对自通知发布之日起,顶风违规参与新股申购的基金管理公司及对未尽监督职责、没能在违规行为发生后的一个工作日内及时向中国证监会书面报告的基金托管银行,中国证监会将依照有关规定予以严处。
二、利益输送行为的手段
2008年3月20日,为进一步完善基金管理公司的公平交易制度,保证同一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得到公平对待,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中国证监会发布《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首次将公平交易原则引入研究、决策环节,构建由投资决策、交易分配、监控监查和信息披露四个环节共同组成的完整严密的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对包括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社保组合、企业年金、专户理财等在内的投资组合做出严禁直接或通过与第三方的交易安排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的规定。基金管理公司的利益输送行为主要包括与关联股东之间和与主要合作伙伴之间的利益输送行为。
(一)与关联股东之间的利益输送行为
我国基金的独立性并不很强,存在不同程度地与其发起人之间共同建仓或接仓的行为。由于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发起人主要是证券公司,券商自己也有自营业务,这样,基金的发起人与基金之间就很容易产生相互竞争的关系,当基金没有足够的独立性时,就可能形成基金服务于券商的局面,即券商把股票拉到高位,然后卖给基金,由基金接手。这种基金附属于券商的机制上的非独立性导致基金与其股东和发起人之间的违法行为时有发生。基金与券商之间的另一种利益输送行为的形式是基金管理公司旗下的基金租用券商股东的交易席位。为帮助券商股东增加佣金收益,基金采取频繁交易的手段,这是一种把基金投资人的利益向券商输送的行为,这种方法难免会损害广大购买基金的投资者的利益。
(二)与主要合作伙伴之间的利益输送行为
同一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的公募基金产品与社保基金组合之间存在利益输送的行为。相比较于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产品,社保基金的投资组合总额并不很大,对基金管理公司的利润贡献率也有限,一般来说基金管理公司出于利润最大化的目标向社保基金进行利益输送不太合理。但鉴于社保基金在整个社会生活和资本市场中的重要地位,加上社保基金每年会对每家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的社保组合进行投资绩效的评价,一旦社保组合的业绩表现不佳,不但会对基金管理公司的品牌和声誉产生影响,甚至基金管理公司会被从社保基金委托管理人的队伍中剔除。因此,基金管理公司非常重视社保基金的业绩表现,于是基金管理公司向社保基金提供业绩输送。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的社保专户可能会在其他基金买入股票之前以较低的成本买入,而社保专户也会在其它基金卖出股票前以较高的价格卖出,这一行为通常被称为“低买高卖”。基金管理公司在社保基金产品的人员配置等方面都显示出“类利益输送”的行为。
三、解决基金业绩操纵和利益输送问题的对策
针对基金存在的各种违规和违法现象,结合国外处理基金业绩操纵和利益输送的相关做法,对解决我国基金业绩操纵和利益输送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一)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可操作性
基金黑幕的出现,说明目前相关的法律法规仍有漏洞可钻。尽管监管部门正不断推出配套法律法规,但基金管理公司在利益的驱使下,仍有寻找法律法规盲点追逐超额利润的动力,这一行为很可能损害基金持有者的利益。如,第五十九条规定基金财产不得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但对究竟怎样的操作属于内幕交易,怎样的操作属于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具体含义并未给出详细规定,因此也就缺乏相应的可执行性。再如《证券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按照依法制定的交易规则进行的交易,不得改变其交易结果。对交易中违规交易者应负的民事责任不得免除;在违规交易中所获利益,依照有关规定处理。这一规定旨在维持我国证券市场的交易秩序,但我国基金坐庄现象屡见不鲜,坐庄者并不惧怕监管部门的查处,因为其受处罚成本很低,违法者的违法所得不用退还,这就引发市场参与者进一步违法行为的出现。因此,针对这类事件,应规定撤销交易行为,交易成本由违法者承担,使违法者付出高昂代价。此外,尽管中国证监会一直把基金投资者保护工作作为基金发展过程中着重考虑的问题,但在实践中我国基金投资者保护工作一直较弱,作为基金投资者,即使对基金存在的操纵净值和利益输送行为存在质疑,也无法获取相关的数据支持。因此,在基金投资者保护法律法规制定的过程中,一方面要参考国外制定相关法律法规的经验做法,吸收经验和教训,另一方面必须结合我国基金业发展的实际情况,为我国基金投资者保护自我权益奠定基础。结合目前我国已形成的相关法律法规,在借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基础上,制定专门的《投资者权益保护法》,这一类法律法规的建立健全是我国未来基金市场稳定繁荣发展的基础。
(二)改善基金管理公司发起和治理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十三条规定基金管理公司主要股东应为从事证券经营、证券投资咨询、信托资产管理或者其他金融资产管理的,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和良好的社会信誉的机构。目前,我国基金管理公司最大股东超过半数为国内知名的大券商,如果在所有发起人的范围内考察,则有近2/3的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有券商的背景。而当基金进入运作状态后,他们又向大券商租用席位成为他们的客户。这就为基金与证券公司联手操纵股票价格提供客观基础。基金协助券商发起人坐庄,联手抬价;券商与基金进行关联交易,由基金承接券商卖出被套股票,协助券商转移风险,或者由券商买入基金的获利股票,进行盈利转移;基金将一部分资金借给券商,当所购股票被套时,以股还资,当股票盈利时,售股还账。因此,基金与证券公司联手操纵股票价格与基金的发起和治理机制之间有密不可分的关系。解决证券投资基金与其发起人之间存在的这些问题也是目前证券市场面临的重要课题。
(三)强化证券市场信息披露机制
证券投资基金市场上发生违法违规现象的根本原因在于市场信息的不对称,因此信息公开被认为是防止基金业违法违规行为的重要手段,也是保障投资者利益的重要手段。目前,我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存在信息披露不规范的行为,主要表现在披露的信息不真实、不全面、不及时等,这些不规范的现象既误导投资者,给投资者带了损失,同时也扰乱证券投资基金业甚至是证券市场的秩序。只有通过提高技术手段,降低信息披露成本等手段才能更有利于信息的披露。按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规定,年度报告应由基金管理人在每个基金会计年度结束后90日内编制完成,中期报告在每个会计年度的前6个月结束后60日内编制完成,投资组合公告应在公告截止日后15个工作日内公告,即每季度公布一次。基金要按照规定的要求将与经营活动相关的报表公布于众,以备核查,规范运作的基金市场也应使投资者及时获取尽可能相关的信息,同时也为防范和杜绝基金业绩操纵和利益输送行为提供举证依据。
(四)加强对基金和基金管理公司的监督
广大的投资者在申购基金份额后,对基金公司的相关业务操作、自己财产的运作情况等缺乏必要的信息,同时基金的管理层与投资者之间存在利益冲突。现有的监管要求过于模糊、举证困难,容易滋生利益输送的土壤。因此,有必要加强对基金和基金管理公司的监管,这样能有效维护市场有序、合理的运作,保护投资者的利益。目前,我国对机构投资者的监管分三部分,即国家证券管理机构的管理、行业自律管理和机构投资者内部的自我管理。我国现阶段对基金业监管实行政府集中监管与行业自律相结合的办法,即以政府监管为主导,同时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管理的作用,同时自律组织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会员规章的成员进行相应的处罚,以维护自身和整个行业的秩序。
张婷 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
第5篇:工作报告之侵害群众利益自查报告
侵害群众利益自查报告
【篇1:损害群众利益自纠自查报告】
水磨镇中心小学关于教育领域损害群众利
益专项整治的自纠自查报告
根据《昭通市教育领域损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工作实施办法》(昭市教【2014】13号)、《鲁甸县教育局关于印发鲁甸县教育领域损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教【2014】45号)文件精神要求,结合鲁甸县教育局3月31日会议精神和我校实际情况,于4月2日召开了专题会议,制定了水磨镇中心小学教育领域损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组织机构,由组长崔健同志牵头开展了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现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自纠、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我校对此次专项整治的领导,成立水磨镇中心小学教育领域损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崔 健 中心小学校长
副组长:黄昌庆 中心小学总支书记
成 员:陈正权 中心小学副校长
袁兴云 中心小学副校长
宋云聪 中心小学副校长
李 燚 中心小学副校长 芶兴举 中心小学总务主任
崔正道 中心小学教导主任
丁福端 中心小学政教主任
冯胜骞 中心小学办公室主任
二、整治自查内容
(一)教育乱收费、乱摊派
1.我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落实
到位,不存在挪用、占用、套用义务教育保障经费。2.我校不存在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现象,无择校乱收费。
3.我校教辅材料在征订、管理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实行公示。
4.我校教师不存在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现象。
5.我校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公示栏没有公示的项目,禁止收费。6.我校不存在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二)违规挪用、占用、套用、挤占教育专项经费
1.我校教育工程建设情况:经查,我校自2005年拆乡并镇以来,无论大小建筑工程,在整个建设过程中无违规挪用、占用、套用、挤占专项资金的情况发生。
2.我校公用经费管理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和财经纪律进行管理,在管理过程中无违规挪用、占用、套用、挤占教育专项资金的情况发生。实行公用经费公开公示制度,接受 社会各界及师生的监督。
3.我校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资金,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在执行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进行操作,实行公开公示制度,接受社会各界及师生的监督。在管理过程中无违规挪用、占用、套用、挤占教育专项资金的情况发生。4.我校所有预算外收入全额解入财政专户,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无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或提高收费标准,无乱收费现象。学校各项支出按实际发生数列支,无虚列虚报和白条抵库等现象。学校购置的教学仪器设备、办公用品及图书资料等都实行政府采购。学校财务支出实行校长负责制,已经建立健全民主理财制度,对大额资金的使用由校领导集体讨论决定。学校实行校务公开制度,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营养餐资金、义保资金实行专人专管,职责明确。不存在私设“小金库”、公款私存、账外账、坐收坐支等现象。
(三)学校违规办学行为
我校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加强教育行风建设,努力办人民满意教育,创人民满意学校,树立教育的良好形象。
1.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定课程方案,开齐课程,开足课时,禁止随意调整课程,增减课时。
2.严格执行国家“减负提质”政策,把学生从繁重的学习负担中解脱出来,合理配置学生的课业量,以思想政治教育为灵魂,改变过去那种不管学生喜不喜欢、能不能接受,都采取“一刀切”的“填鸭式”教学方法,而积极提倡一种开放的、启发式的教学,从学生的兴趣入手,充分尊重学生的个性,因材施教,循循善诱,努力培养和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把“要我学”转变为“我要学”。
3.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程序选用、征订教辅材料,对教辅材料的选用、征订不违规操作。4.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收费政策,对各种收费严格把关,无各种乱收费现象。
5.针对违规办学行为这一条,经过认真自查,在我校管辖区内,水磨镇欣星民办幼儿园无证办学,经过4月2日中午13:00---15:00行政专题会议研究决定,令其在15个工作日内整改好,完善相关手续,规范办学行为。
(四)学校食品安全
1.我校具有各种食品安全制度,落实到人,制度上墙,制定各种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演练。
2.我校学生食堂拥有合格的卫生许可证,并按时进行年检,确保卫生许可证的合法性。
3.我校食堂环境卫生条件达标,食堂内部及周围无脏、乱、差现象。4.我校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健康知识培训,要求按时进行体检,健康证到期的及时换证,保证学生生命健康。
5.我校落实好索证索票制度,食堂所有采买食品都要求供应商提供合法有效的证件级票据,对不具备资质的供应商所提供的食品,一律禁止采买。
6.我校对食堂所有厨具及学生餐具进行定期消毒,并做好记录。7.我校对食堂所有食品加工实行严格监管,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严格按照食品加工流程进行加工。
8.我校食堂禁止使用所有食品添加剂,食堂所提供的食品属成品有添加剂外,其余无食品添加剂。
9.我校利用教职工大会、校会、晨会、班会等,对教职工及学生进行食品安全教育,加大宣传力度,我校无食品安全事故。
虽然我校在食品安全上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实际困难,经过此次细致排查,我校在食品安全方面存在以下三点隐患:第一,由鲁甸县海洋蔬菜有限公司统一配送的蔬菜,学校要求的检验报告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提供给学校。第二,我校是一个点多面广的学校,各村完小不集中,垮度大,零星物品、调料等不能统一购买,只能分散下去各自购买,无法索证索票。第三,我校部分村校比较缺水,饮用水是靠水窖藏水,一是给饮水安全带来极
【篇2:纠正不正之风、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自查报告】
纠正不正之风、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自查报告 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决纠正医疗卫生行业不正之风,规范医务人员执业行为,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监管,整顿和净化医疗市场秩序,根据《关于印发南部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化正风肃纪工作切实解决“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委群组发?2014?6号)的有关要求及县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治理的工作安排,结合我院卫生工作实际,在我院开展了树立医疗卫生行业新风,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我院近期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 工作开展情况
1我院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全体人员召开动员会,层层进行动员。
2组织全院人员自查,对照工作自查表,突出对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乱收费、医务人员收受红包、开单提成,开大处方、滥检查、乱用药和医德医风差等严重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问题,进行排查梳理,对发现的问题认真记录,及时整改,个人形成自查自纠报告并签订承诺书,科室做出廉洁从业承诺,医院向社会公开廉洁承诺。3开展廉政谈话,院长与职工一对一谈,对存在的思想
误区,及时进行教育引导,放下思想包袱,认清问题,纠正错误。
二 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未建立收费问题投诉机制,未公示收费物价管理人员名单。
整改措施:立即建立收费问题投诉机制,成立收费物价管理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工作中存在急躁情绪,对病人的咨询回答不够详细,态度不够好。
整改措施:戒骄戒躁,破除骄傲自满情绪,强化忧患意识,近几年来,我院的快速成长是有目共睹的,内部风气很正,外部形象很好,但也有个别同志因此滋长了自满情绪。我们必须看到,我们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我们工作中还有很多不足,因此,我们一定要耐心细致的开展工作,对待群众要热情诚恳。工作不够主动,满足于完成当前的任务,固步自封。整改措施:必须增强忧患意识,克服固步自封、小成即满的思想,积极主动,树立争创一流的精神,提高工作标准。
三 下一步工作
加强学习。开展树立医疗卫生行业新风、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是提升卫生行业形象,推进卫生事业改革发展的重要手段,是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维护人民 群众切身复兴的重要举措,更是体现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重要内容,我们要提高认识,不断学习,全面推动工作开展。
健全完善制度,抓好制度建设,按照《关于印发南部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化正风肃纪工作切实解决“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认真做好贯彻落实,进一步完善学习各项制度,经常开展自查自纠,以制度化保证工作规范化。
牢记宗旨观念,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正确对待权力、金钱和名利,在工作和生活上严格要求自己,敢于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努力做到勤政廉政。注重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工作业务素质,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增强对群众的感情,始终坚守“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诚心诚意为群众解难题、做好事、办实事、办成事。对群众投诉咨询的问题,要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增强对工作的激情,对承担的工作和上级交办的任务,要时不我待,不折不扣地去完成。
积极进取,不断创新,创优争先,强化服务。增强服务本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争创一流业绩;不断增强创优争先意识,努力提升服务发展、服务群众、服务基层的水平。
总之,通过这次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决纠正医疗卫生行业不正之风,规范医务人员执业行为,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监管,整顿和净化医疗市场秩序的专项工作,加强了医德医风建设,树立了良好的医德风尚,行业风气明显好转,强化了依法执业意识,规范了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行为,做到了合理诊断、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理收费,切实减轻了群众医药费用的负担,持续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水平,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使我院服务人民群众的工作态度、工作水平明显提高,下一步我们将会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形成工作的长效机制。
【篇3:损害群众利益专项行动自查自纠工作报告】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方面损害群众利益
行为自查自纠工作报告
山西教场坪集团玉岭煤业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二月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方面损害群众利益
行为自查自纠工作报告 根据《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关于开展全省煤矿安全生产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晋煤安发【2014】16号)、市政府《朔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全生产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朔安办字【2014】6号)等文件精神要求,我矿结合实际情况,于2月12日召开了专题会议,制定了山西教场坪集团玉岭煤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方案,成立了领导组织机构,由组长耿平牵头开展了此次专项整治活动。
一、专项整治内容及自查自纠工作汇报
(一)安全生产防范措施不落实的行为
我矿高度重视党中央国务院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省、市电视电话会议和煤矿安全生产“七条规定”,严格落实岗位责任,落实安全生产防范措施,确保广大群众职工的生命财产得到了保证。
(二)重大隐患不排除的行为
我矿按照《山西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积极开展煤矿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确保了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的“五落实”,未发现在矿井生产过程中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对于一般隐患确保了及时整改和销号。
(三)安全生产事故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的行为
我矿对照专项整治方案内容,在专项整治期间,不存在安全生产 事故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的行为。
(四)在煤矿安全生产方面群众反映强烈、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我矿经过自查自纠,在此方面存在如下问题:
1、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不够,主动性不强,未能做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没有关心群众想什么、盼什么、急什么、要什么,没有真正和群众打成一片,缺乏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2、直接听取基层群众意见不及时不全面,帮助群众职工解决实际困难不多,宗旨观念淡薄,群众意识差。
3、勤政廉政不深,廉洁自律的力度不够,在坚持学习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和自觉用党的纪律约束自己还不够深入,时有存在把关不严的现象。
二、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1、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政治理论修养不到家,没有把理论学习放在重要位置,学习存在片面性,缺乏对理论的系统研究和深刻理解,导致解决问题的能力不足。2、考虑个人的荣辱进退多了,考虑群众利益和全局利益少了。致使工作有时不够深入,满足于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满足于面上不出问题,创新意识淡化,忽视了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3、群众工作经验缺乏,宗旨观念有所淡化。对党的群众路线认识不深,对坚持改造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还没有真正在思想上、行动上树立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在工作上群众观念淡薄,看不到群众的首创精神,指导工作主 观意志成份多,为群众想的少、做的少,服务群众,缺乏真功夫。
三、今后改进措施与努力方向
1、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增强理论功底。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要以解决思想和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为出发点,以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成效为落脚点,特别要在理论联系实际、指导实践上下真功夫,不断提高理论学习的效果,实现理论与实践相统一。
2、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增强宗旨意识,树立无私奉献和艰苦奋斗的精神。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树立为党为人民无私奉献的精神,把个人的追求融入党的事业之中,坚持党的事业第一和人民的利益第一,在生活上艰苦朴素,勤俭节约,不奢侈浪费,不追求享受;在工作作风上,要深入实际,联系群众,倾听群众意见,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忙群众之所需,同群众建立起水乳交融的关系。
3、进一步保持清正廉洁,增强拒腐防变能力。要带头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坚决抵制歪风邪气,始终做到清正廉洁,自觉与各种腐败现象作斗争,带头树立高度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尽心尽力把工作做好。在职工群众的拥护下,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转变工作作风,定期接待群众信访等,确保群众利益不受损害。
第6篇:工作报告之损害群众利益自查报告
损害群众利益自查报告
【篇1: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自查报告】
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自查报告
按照宝委办〔2016〕28号文件精神及县纪委有关通知要求,民政局对本单位开展专项整治的工作情况进行了自查和梳理,现将5月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情况(一)组织领导
为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市、县各级关于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工作部署,县民政局围绕救灾救助、村务公开和村规民约三方面的工作,结合市民政局工作方案和我县实际,拟定了工作方案《关于开展救灾救助、村务公开专项整治和村规民约回头看工作的通知》(宝民〔2016〕81号),明确了开展整治工作的内容、目标及具体措施和完成时间。为确保活动有序推进,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民政局综合室,负责专项整治具体的组织协调工作,并督促各乡(镇)按时开展自查、互查工作;同时,要求各乡(镇)成立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活动有序开展。(二)学习培训
5月中旬,县民政局按照市民政局安排,组织民政局及部分乡(镇)人员参加了专项整治工作培训会,对开展救灾救助、村务公开专项整治和村规民约回头看工作的重要性有了进一步认识,对工作安排及目标有了深刻了解,重点要解决好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问题,如:在救灾救助中存在的审批程序是否规范,救助工作是否公开,特殊规定是否到位,分类救助是否落实等问题;在村务公开方面存在的是否制定统一目录、公开是否及时、宣传是否到位等问题;在村规民约回头看中,群众是否广泛参与、村规民约是否具有针对性和约束性等问题。
(三)督查走访
自县民政局下发实施方案起,民政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2次组织下乡走访,对乡(镇)开展工作情况进行督查,5月份重点查看了救灾救助资金的发放情况及部分乡(镇)村务公开栏的完好情况和公开情况,发出问题清单3份,下
发情况通报2份,收集整改报告2份。二、发现问题(一)共性问题
普遍存在部分乡(镇)对专项整治活动认识不足、重视不够的问题,部分乡(镇)党政领导不够重视,未及时成立领导小组,或未及时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报县民政局;未按照通知要求及时开展自查自纠。(二)救灾救助
一是陇东镇精减退职职工杨克宏、张中全救济金发放存在误差的问题。
二是大溪乡村民卫光敏重复领取低保金的问题。(三)村务公开
经过对我县部分乡(镇)个别村的村务公开栏进行检查,部分村的村务公开栏均存在不同程度损坏。
三、整改落实
(一)陇东镇精减退职职工杨克宏、张中全救济金发放存在误差的问题。目前已核实清楚需补发金额,已要求陇东镇人民政府按照相关程序补发资金,确保6月份足额将补发资金发放到位,并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
(二)大溪乡村民卫光敏重复领取低保金的问题。县民政局在雅安市低保信息系统(4月启用)核对二季度低保人员信息时,系统提示卫光敏未审核通过,我局及时向芦山县民政局核实,确存在两县同时将其纳入低保的情况,经协商由芦山县进行发放,目前已责令其将多领的1395元低保金退回大溪乡财政所。
(三)针对村务公开栏不同程度损坏的问题。县民政局及时对已损毁的村务公开栏进行维护和维修,同时要求各乡(镇),各村(社)的村务公开栏必须安排专人维护,放置在合适地点,妥善管理。四、工作打算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求各乡(镇)进一步明确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一级督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按照方案要求,解决好群众身边的贪腐和执法不公等问题。
(二)开展学习培训。拟定于6月中旬对各乡(镇)党政领导及具体经办人员开展专项整治业务培训会,就开展具体业务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进行强调,并就民政系统专项整治活动进行再安排、再部署。
(三)细化工作举措。就救灾救助中未长期公示、村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公开不规范、村规民约存在群众知晓率不高等问题,将结合学习培训政策,拟定统一的村务公开目录,规范村规民约内容,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升群众知晓率,确保活动有序推进。
(四)坚持督促检查。将督促检查作为常态工作任务来抓,以查找问题为导向,确保通过整治活动使工作更加规范,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
【篇2:损害群众利益专项行动自查自纠工作报告】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方面损害群众利益
行为自查自纠工作报告
山西教场坪集团玉岭煤业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二月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方面损害群众利益
行为自查自纠工作报告
根据《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关于开展全省煤矿安全生产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晋煤安发【2014】16号)、市政府《朔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全生产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朔安办字【2014】6号)等文件精神要求,我矿结合实际情况,于2月12日召开了专题会议,制定了山西教场坪集团玉岭煤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方案,成立了领导组织机构,由组长耿平牵头开展了此次专项整治活动。
一、专项整治内容及自查自纠工作汇报
(一)安全生产防范措施不落实的行为
我矿高度重视党中央国务院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省、市电视电话会议和煤矿安全生产“七条规定”,严格落实岗位责任,落实安全生产防范措施,确保广大群众职工的生命财产得到了保证。
(二)重大隐患不排除的行为
我矿按照《山西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积极开展煤矿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确保了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的“五落实”,未发现在矿井生产过程中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对于一般隐患确保了及时整改和销号。
(三)安全生产事故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的行为
我矿对照专项整治方案内容,在专项整治期间,不存在安全生产 事故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的行为。
(四)在煤矿安全生产方面群众反映强烈、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我矿经过自查自纠,在此方面存在如下问题: 1、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不够,主动性不强,未能做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没有关心群众想什么、盼什么、急什么、要什么,没有真正和群众打成一片,缺乏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2、直接听取基层群众意见不及时不全面,帮助群众职工解决实际困难不多,宗旨观念淡薄,群众意识差。
3、勤政廉政不深,廉洁自律的力度不够,在坚持学习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和自觉用党的纪律约束自己还不够深入,时有存在把关不严的现象。
二、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1、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政治理论修养不到家,没有把理论学习放在重要位置,学习存在片面性,缺乏对理论的系统研究和深刻理解,导致解决问题的能力不足。
2、考虑个人的荣辱进退多了,考虑群众利益和全局利益少了。致使工作有时不够深入,满足于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满足于面上不出问题,创新意识淡化,忽视了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3、群众工作经验缺乏,宗旨观念有所淡化。对党的群众路线认识不深,对坚持改造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还没有真正在思想上、行动上树立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在工作上群众观念淡薄,看不到群众的首创精神,指导工作主 观意志成份多,为群众想的少、做的少,服务群众,缺乏真功夫。
三、今后改进措施与努力方向
1、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增强理论功底。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要以解决思想和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为出发点,以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成效为落脚点,特别要在理论联系实际、指导实践上下真功夫,不断提高理论学习的效果,实现理论与实践相统一。
2、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增强宗旨意识,树立无私奉献和艰苦奋斗的精神。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树立为党为人民无私奉献的精神,把个人的追求融入党的事业之中,坚持党的事业第一和人民的利益第一,在生活上艰苦朴素,勤俭节约,不奢侈浪费,不追求享受;在工作作风上,要深入实际,联系群众,倾听群众意见,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忙群众之所需,同群众建立起水乳交融的关系。
3、进一步保持清正廉洁,增强拒腐防变能力。要带头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坚决抵制歪风邪气,始终做到清正廉洁,自觉与各种腐败现象作斗争,带头树立高度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尽心尽力把工作做好。在职工群众的拥护下,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转变工作作风,定期接待群众信访等,确保群众利益不受损害。
【篇3:损害群众利益行为自检自查报告-2】
某某学校关于损害人民群众利益行为
自检自查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推动教育事业更好的健康发展,加快推进学校办学的改革步伐,努力办好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根据曲靖市教育局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电视电话会议和陆良县教育局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我校迅速、广泛、深入动员,运用多种形式,组织党员、教师了解掌握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要求,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同时组织全体教职员工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使全体教职员工认识到专项整治是践行党的群众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举措。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学生、问卷调查、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在学校内部自我全面检查,找准、认清我校在办学过程中存在的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问题,现就针对此项活动总结如下:
一、总务后勤
1、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收费政策
严格执行上级部署和要求,坚决不参与应由有关部门收取的代收费项目的行为;无强制性收费和从中谋取个人利益的行为;无各种形式的强制服务、强制收费的行为。学校更没有擅自私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尤其是对外部转入本校就读的学生没有收取择校费,一律免费入学。
2、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学校严格执行收费管理,开学初按规定的项目,标准和范围收费,统一使用规范票据,严禁私设小金库现象,执行了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并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进行了公示。并且公示的项目和内容标准已经有关管理部门审核,并实行校务、政务公开,自觉接受教师、学生和社会的监督。
3、严格执行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严格执行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学校收费资金。学校未用事业收入发放奖金、补贴、津贴、实物及组织公费旅游。
4、加强营养餐食堂管理。学校成立营养餐膳食委员会,设专人管理,将定期检查列为日常工作。细化各项管理制度,我们坚持一月一次在师生中做问卷调查,及时将食堂中存在的问题反馈给食堂,督促其及时改正。
对食堂从业人员严格要求,坚持持证上岗(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保证师生放心就餐、安全就餐、及时就餐。每餐实行饭菜留样,严格要求,作好记录。每周对购入食材进行检查,查看供货方的证照是否齐全。
二、教育教学
1、杜绝有偿家教及收受财物
我校积极开展教师有偿家教自查自纠活动,严禁在职教师利用职务之便动员、诱导、暗示或强制所教学生参与课外辅导并向学生收费; 严禁在职教师违规开办补习班;严禁在职教师私自在社会各类短期培训班代课和在其他常设教育机构或社会团体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中兼职兼课并领取报酬。2、家校联动。
通过家校平台向广大家长宣传有偿家教的社会危害性,号召家长自觉抵制盲目为孩子补课行为。通过党员教师社区服务活动,指导学生利用暑假开展读书、实践活动,鼓励学生走进社会,拒绝盲目补课,真正把时间还给孩子,把健康还给孩子。通过家校联手,营造一个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抵制在职教师有偿家教的良好氛围。完善教育行政问责制度,公开举报投诉电话,设立举报投诉箱,全方位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3、加强长效机制建设,防范教师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学校高度重视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防范和杜绝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发生,把此项工作作为创建“平安和谐校园”和“文明学校”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切实加强领导,抓紧抓实抓好。要加强教职员工的职业道德教育,使师德规范成为教职员工普遍认同的行为准则,并自觉按照要求履行教师职责。在校内开展学习先进教师事迹和师德标兵评比等活动,推广典型,激励教师全面提升师德水平,大力培育教师学术魅力和人格魅力,树立教师队伍崭新风貌。要根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结合本校实际,建立和完善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行为的处理制度,使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行为的处理规范化、制度化,用制度约束学校每一位教职员工。4、学生作息时间和作业量安排
(1)、我校重视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重视课堂教学管理,教师备课、听课、课堂教学、作业布置各种制度齐全,学生预习、上课、复习、作业都有细致的要求,没有教师拖堂,挤占学生课间休息时间和午休的现象。
(2)、我校按教育部要求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时间,每周上课5天学生每日在校参加教育教学活动的时间不超过7小时,每节课上课时间为40分钟,并对学生休息时间、在校学习(包括自习)时间、课外体育锻炼时间、在校活动内容和家庭作业等方面都作出了科学合理安排和严格规定。
(3)、我校重视学生的身体健康,认真组织学生开展两操等体育锻炼,学生每天锻炼时间在1小时以上。
(4)、严格控制学生家庭书面作业总量。我校各年级每天书面家庭作业量不超过1小时。双休日及节假日不加大作业量。教师能根据课改的要求,精选作业内容,不布置机械性、重复性、难度过大的作业,学生作业量基本上适中。
某
二0一六年四月一日 某学校
第7篇:新型职务犯罪案件中有关利益输送的思考
新型职务犯罪案件中有关利益输送的思考
随着新型反腐工作的深入开展,“利益输送”作为一个新名词逐渐纳入自侦案件法律学者的视野。“利益输送”通常指上市公司与公司股票的庄家配合或与其他上市公司配合,利用内幕消息或经营手段导致上市公司的股价波动或经营业绩变化,从而使得庄家或其他公司盈利。目前,我国学者大多是从经济、金融领域对其进行研究,但在职务犯罪领域,某些特定人员的以权谋私行为同样牵扯到“利益输送”行为。概括而言,“利益输送”就是指国家工作人员以获取非法利益为目的,将利用职务便利谋取的非法所得通过隐蔽方式漂白转化为“正当利益”的过程。
一、职务犯罪案件中“利益输送”的特点
“利益输送”做为犯罪分子漂白非法所得的新型途径,其犯罪方式也比直接收取财物复杂、隐蔽。
1、“利益输送”行为的隐蔽性和漂白性
随着近年来反腐倡廉工作的日益深入,越来越多的腐败分子并不与非法利益直接接触,而是将这种非法所得采取貌似正当的途径隐藏下来,使其披上合法的外衣来取得利益。如以个人或者其亲属名义与犯罪相对人人合伙办企业;将子女留学、外出旅游等费用报销等方式。这些获利方式行为隐蔽,环节复杂,难以认定。
2、“利益输送”过程的商业化
商业化模式极大地提升了全国的工业化进程,也给了犯罪分子越来越多的犯罪途径。金融机构、融资市场、信托基金等各种各样的资金流转方式不仅方便了人们资金交易,同时也开拓了职务犯罪分子的视野。在这种环境下,新型的洗钱方式应运而生,地下钱庄、赌博、空壳公司等为犯罪分子转换非法所得提供了极大地便利。越来越多的犯罪分子参与到洗钱过程中,将自己的非法所得层层转换,最后转化成合法利益。这些商业化模式的谋利途径超出现有的侦查手段,在查办这类案件时,往往不了了之。
3、“利益输送”行为方式的多样性
2007年,两高颁布的10种新类型受贿行为中,我们不难发现其中“利益输送”的影子。通过买卖交易、收受干股以及特定关系人受贿等多种途径,犯罪嫌疑人成功的将非法所得转换成合法利益。这些行为经过司法解释一方面明确了其行为的违法性;另一方面也让我们明白,随着社会的发展,职务犯罪行为催生的利益输送方式也将会越来越多。
在我国由于法治环境不健全,以至贿赂罪广泛蔓延,纵深扩展,贿赂的内容范围也不断扩大。现有的社会大环境下,升学就业、提升职务、迁移户口、提供女色等行为,也将逐渐成为利益输送的重要途径。在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些腐败犯罪分子并不仅仅满足物质生活的需要,而且越来越追求精神上的享受。如原重庆市北碚区区委书记雷政富、武汉市新洲区原区委书记王世益等均涉嫌性贿赂。
这些无形的、非财产性质的利益由于法律的局限性,导致定性不明、认定困难,增加了我们侦查职务犯罪的难度。
4、“利益输送”过程的长期性
新型的职务犯罪往往存在一个相对较长的犯罪过程,同时伴随的是一个长期的“利益输送”过程。犯罪行为与非法所得往往不能一一对应,具体表现为三点:
一是先获取非法利益后实施具体行为。中国社会关系是所谓的熟人社会关系,具体体现在百姓口头上的就是“政府有人好办事”。在这种情况下,职务犯罪案件中的“利益输送”行为并不是随着一时一事而发生,而是为了和相关部门及具体人员保持稳定、长久的人迹关系,达到“政府有人好办事”的目的,往往在过年过节时来完成量小次多的“利益输送”行为。此类行为具有持续时间长,获利单笔金额小、总额大的特点,使我们在侦查中在认定此类账款金额时提供较大难度。
二是先实施具体行为后获取非法利益。利益输送相对人为了保证获取的利益与所实施的行为之间没有必然联系,即达不到法律通常规定的所谓因果关系,往往采用事后获利的方式来逃避侦查。如行贿案件中,常遇到的具体行为发生一段时间或退休后收取贿赂的情况。这些行为时间跨度大,增加了我们收集证据并形成证据链的难度。三是实施具体行为与获取非法利益之间交叉发生。在侦查职务犯罪案件过程中,发现某些犯罪嫌疑人存在“给钱不办事”的情况。犯罪嫌疑人为了满足自己逐渐扩张的欲望,在多次收取不同种类的利益后才实施具体行为。有的犯罪嫌疑人为了与国家工作人员达到一个长久稳定的关系,存在谋多次利,办多次事,钱权之间多次交易的情况。
二、职务犯罪案件中,有关“利益输送” 问题的几点意见 “利益输送”做为新概念引入职务犯罪时间不久,现行的对“利益输送”的认识还停留在理论阶段,实践中并未形成一个系统的、完整的概念。实践中也并没有完全区分“利益输送”与其他职务犯罪行为之间的区别。如何界定“利益输送”行为,我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思考:
1、“利益输送”中获取利益种类的界定
“利益输送”中获取的利益应当包括能够满足人们物质或精神需求的一切有形或者无形、物质或者非物质、财产或者非财产性的利益。即包括财、物、有价证券等可以用价值衡量的财产性利益,也包括升学就业,提升职务,迁移户口,提供女色等无形的、非财产性质的利益。为了获取不正当利益,输送人往往采用多种手段来达到利益转移目的。如厦门远华特大走私案主犯赖昌星为了顺利达到走私目的,多次用财、物行贿,以女色引诱,成功拉拢腐蚀一大批国家工作人员,为其非法走私提供便利。目前,无形的、非财产性质的利益已越来越多的出现在新型职务犯罪案件中,值得我们用法律来规范。当然如何用证据来认定这种非财产性质的利益也是我们实践中将要面临的难题。
2、“利益输送”输送渠道的界定
2007年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很好的囊括了“利益输送”的相关渠道,包括以交易形式收受贿赂问题;收受干股问题;以开办公司合作等投资名义收受贿赂问题;以特定关系人收受贿赂问题等十种受贿渠道。其中“特定关系人”是指与国家工作人员有近亲属、情妇(夫)以及其他共同利益关系的人。
法律对范围进行合理的界定有利于我们准确地认定证据,有力的打击职务犯罪。但上述通过列举方式提出的输送渠道只能遏制当前的职务犯罪方式,随着经济的发展,利益输送的渠道也越来越多,如地下钱庄、海外投资、博彩获利等等。在新的“利益输送”渠道出现前,如何发挥法律的前瞻性,将新的犯罪模式提前纳入法治规范,是我们当前新型反腐预防要思考的要点。
3、“利益输送”相对人身份思考
“利益输送”就是一个利益流转的过程,在职务犯罪案件中,输出方与输入方至少有一方要具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身份,我们按照提供相关人是否具备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不同,为大家简单概括一下职务犯罪案件中“利益输送”的不同类别:
(1)若“利益输送”输出方为非国家工作人员,而输入方是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主体,那么我们可以看出输出方为了某些目的,而将利益转给输入方。这些利益包含有形的和无形的利益。通过“利益输送”行为,输出方顺利达到自己的目的,在实践中不论相对人代表的是个人还是单位,均可能构成贿赂行为;
(2)若输出方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而输入方为非国家工作人员,这时我们就先要调查输出方与输入方是否存在共同利益,输出方是将单位的利益输出,还是将个人的利益输出,是为了达到什么目的?若存在将国家单位的利益输出,最终受益人为与自己有关系的人员、单位等,则可能构成为亲友谋利的行为,若输出的利益最终自己完全没有受益,则可能构成挪用公款的行为或者渎职行为;
(3)若输出方为与输入方均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即输出方代表自己或者单位,为了某些目的,将利益转入另一国家工作人员身上,则其中仍有可能构成行贿行为;若是输出方与输入方为同一人,既输出方输出利益是代表的是单位,而输入方的最终收益人为自己个人,则其中就可能构成贪污行为或者挪用行为。(4)若输出方与输入方均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则不属于职务犯罪案件范畴,属于经济犯罪案件。
4、“利益输送”的应用途径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新型的职务犯罪可能逐渐与洗钱犯罪、经济犯罪等高智商犯罪有效结合。在职务犯罪中,深入的研究“利益输送”的有关问题,可以提前更新侦查思想,拓展侦查思路,为更好的打击职务犯罪提供对策。
其次,将“利益输送”概念引入刑法中,可以更好地解决有关法律缺失的问题,以利益为主线,查清利益最终受益人,将多重环节的复杂问题简化为原因、目的、收益途径的简单问题,就可以更准确的定性新型的职务犯罪,做到从根本上解决预防职务犯罪产生的目的三、结语
“利益输送”过程复杂多变,形式也是多种多样。但我们只要抓住利益这条主线,顺藤摸瓜,确定利益输出方与利益输入方,便能形成一个完整的脉络,从而更好的打击职务犯罪。
第8篇:损害群众利益自查自纠报告
茨营镇小河小学关于开展办学过程中损害群众利
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自查自纠报告
为切实纠正中小学办学过程中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根据曲教办
【2014】1号、曲区教【2014】17号文件要求及三级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工作方案和工作实际,经过认真反复的自查,形成本自查自纠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为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自查自纠的主动性、自觉性,形成“上下联动,全员参与”的工作格局,我校重点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我校建立了校长亲自抓,部门负责人组织落实的领导机制和工作责任制,细化工作方案,周密部署工作,严格落实责任,对工作不认真、敷衍了事的人,坚决追究其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有效工作机制,使自查自纠工作产生了良好的全面效应,确保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召开两级会议,全面宣传发动。我校及时召开校领导小组会议、教师大会,分两个层次展开动员,做到人人皆知、全员参与。校长强调抓实抓好自查自纠阶段工作,是取得成效的关键;通过自查自纠,我们可以总结经验、发扬优点、查找不足、改进工作,全校上下要积极响应、主动参与,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求真务实的作风、高度
严格的要求,切实查找问题和不足,找出阻碍教育发展,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找出违背教育规律,有损师表形象的师德问题,针对问题不足切实整改,促进和谐校园建设,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三是强化宣传措施,营造良好氛围。为营造内外联动、全员参与的积极氛围,学校开辟了宣传橱窗、校园广播等宣传阵地,广泛宣传,扩大影响,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建议,深入了解学校现状和问题,为有的放矢地开展整改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在这次自查中,我校对照区教育局的工作方案及整治细则,逐项逐条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一是要求学校领导班子、全体教职工自查、互查;二是学校在学生中调查,从教师是否体罚,语言是否文明,是否乱收费等多个方面了解学生对教师的看法;三是向社会和家长调查,从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改革情况,依法办学及收费情况,领导班子工作作风,师德师风情况多个方面征求社会各方的意见,切实找准学校行风建设中的存在的问题。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自检自查,我校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教育经费管理未实行“校财局管”。
2、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从业人员还未体检,无健康证。
3、在执行国家和省定课程方案实施中未开设英语课。
4、民办学校办学行为方面存在海寨幼儿园无证办学。
三、具体整改措施
针对学校自查及家长座谈会上反映的主要问题,学校领导班子召
开专门会议,认真研究了具体的整改措施。
1、建议实行“校财局管”。
2、要求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从业人员及时体检,办理健康证。
3、学校决定自2014年9月三至六年按课程设置要求开设英语课。
4、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取缔无证幼儿园。
自查自纠工作开展以来,我校通过多方面调查摸底,深刻的自我反思,充分认识到学校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推动廉洁从教、勤政为民,提高教育教学管理水平,促进我校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同时增进了学校与家长的沟通,建立了信任感,充分发挥了家长在学校管理方面的民主监督作用,在学生教育方面的配合协调作用。
在下一阶段工作中,我校将继续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在市、区教育局行评督导组领导的指导帮助下,努力工作,高标准完成评议考核、整改建制阶段任务,确保我校党风、政风、校风、教风、学风取得实效,真正做到办人民满意教育。
茨营镇小河小学
201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