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债务自查报告(精选7篇)_省政府债务自查报告

2022-07-25 自查报告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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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政府债务调研报告

2019年政府债务调研报告-范文汇编

政府债务是一种特殊的信用方式,本文将介绍2016政府债务调研报告。

2016政府债务调研报告(1)

近年来,各级地方政府因为社会经济、体制等原因,主动或被动地大量举债,政府债务数额逐年增加,政府债务偿还已成为制约本地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为财政带来巨大风险。为此,我县组织人员,对县、乡政府及教育债务成因及偿还能力进行调研。

一、全县政府债务现状

我县辖17个乡镇(11镇6乡),279个行政村,全县人口33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4.2万人。2004年县财政收入 31513万元,其中,乡镇财政收入 2054万元。据不完全统计,截止2004年底,全县政府债务2.4亿元,占当年财政收入76%,占当年可用财力133%.其中:县级政府债务14082万元,乡镇政府债务3723万元,教育部门债务4172万元,县直单位债务预计2000万元。县级政府债务中直接显性债务1885万元包括:基金会贷款821万元,农业综合开发专项借款1019万元,世界银行贷款15万元;或有显性债务12227万元包括粮食企业亏损挂帐9173万元,土地储备借款3054万元。

二、政府债务的主要表现

1、债务余额较大,已经超过财政负担能力。目前政府债务余额为1.4亿元,与2004年决算口径财力相比,政府债务规模过于沉重,已经占当年财力的80%.2、债务逾期较多。从债务逾期情况看,各级政府债务逾期较高,县级政府债务逾期率60%,乡级政府债务逾期率90%,教育债务逾期率80%以上。

3、县本级债务负担沉重,县财政难以负担。县本级债务额为1.4亿元,占全部债务的近60%。主要集中在清理农村合作基金会贷款、农业综合开发借款、粮食企业亏损挂帐、土地储备借款四项,占县级政府债务的99%.乡级债务3723万元,占全部债务的16%,乡级债务集中在周转金、基金会贷款、普九基建债务、办企业旧欠和欠单位个人。欠单位个人部分950万元;占25.5%,欠上级周转金及基金会贷款1036.5万元,占27.8%:普九中小学校修建债务824万元,占22%;办企业旧欠408万元,占11%,仅此四项就占乡级债务的86.3%。

4、乡镇政府债务分布不平衡,最少7万元,最多达1061万元。平均每乡镇近220万元。

5、教育历史欠账多,债务沉重,制约教育的发展。在普九及普九巩固提高过程中,我县投入了大量的资金。1998以来,教育用于普九累计投入资金1.3亿元,部分资金来源于上级补助和乡村投资,主要部分是挖掘教育内部潜力。截止到2002年底,教育系统累计负债4172万元,其中,用书款垫付493.6万元,银行贷款1898.8万元,其他借款1679.6万元。

三、政府债务的影响

我县政府债务形成的时间比较长,尽管这些政府债务在当时经济建设中发挥了较大作用,但由于可行性方案较粗,效益较差,监管力度不够,已经越来越影响到了各级政府财政的正常运转,财政的安全度受到威胁,制约了地方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逾期债务造成上级财政逐年扣款,给本身的吃饭财政雪上加霜。市财政每年通过预算扣取一定额度的周转金及政府贷款,财政扣款造成县级财政资金调度非常紧张,严重影响了县乡的公教人员工资发放和社会公共事业的发展。

2、影响了县乡政府财政预算安排。县级财政基本是吃饭型,但由于财政担保、企业倒闭及债务转移等原因,很多的债务都需要从非常紧张的财力中安排出部分资金来还贷,由此冲击了各级财政预算的安排与执行,造成县乡财政形势恶化。

3、影响了财政部门在社会中的形象。沉重的债务使得财政部门在财力安排、资金调度上困难重重,往往是顾左难以顾右,难免会引起领导、部门、单位的不满,既影响了财政部门工作,又损害了财政部门形象。

4、沉重的政府债务给县乡今后区域经济发展带来负面影响。已经到期和预期的债务需要县财政每年拿出大量资金来偿还,这样就无法保障县乡的基础设施和重点建设以及社会各项事业的稳步发展。

四、我县县乡政府债务偿还的途径和办法 沉重的政府债务已成为制约我县经济发展的障碍。从根本上讲,努力发展经济,增加财政收入是偿还债务的积极手段。但是,发展经济是一个渐进过程,需要时间来体现。所以,要结合本地实际,采取多种办法来化解政府债务形成的风险。

1、财政增收,积极偿还。县乡政府要在增收节支上下功夫,一方面要靠财政收入超收的财力来安排债务偿还。通过加大财政收入征收力度,调动财税部门增收积极性,使财政、税务部门在完成收入任务的基础上,力争实现超收,为政府偿还债务的资金组织提供保障。另一方面努力节支,做好县乡机构改革工作,完成精简机构分流人员的任务,减轻财政支出压力。同时,结合创建效能型机关和节约型机关活动,采取有效措施,压缩部门、单位不合理支出,特别是会议费、招待费、汽车购置及修理费等公用开支,节减财政支出用于偿还政府债务。同时,合理安排财政预算支出,在今后年初预算中安排部分资金作为偿债准备金,努力降低偿债对预算执行的冲击。

2、清理资源,盘活资产,偿付债务。对于政府债务中属于政府举债、转嫁或担保的债务,资源经营权属于当地政府,可以采取直接对外发包经营的方式,发包收入专项用于清偿债务。对于企业转嫁县乡政府的债务,可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对待。一是生产正常经营的企业,要由企业还款;二是生产经营状况不好的企业,由政府确定企业具体还款数额,剩余债务由财政偿还;三是已经倒闭的企业,债务要由财政逐年偿还。四是通过债权债务转换消除债务。由县乡镇政府协调多方债权债务关系,化解三角债。五是以拍卖、租赁等方式盘活变现资产、资源,用所得收入解决部分债务。如拍卖乡村机动田一定时段的使用权;对乡、村闲置的机电设备、厂房等向社会公开拍卖、租赁或承包;对乡村的四荒地、林场、果园等放开经营权等等。比如,土地储备中心贷款,可运作环城路和府前街的土地,通过出让变现偿还土地储备债务。六是对于乡村债务要锁定债权债务,加大清理力度积极组织清收。一要调查核清底数,分类登记,建立档案。分清对内债务和对外债务,用于公益事业和兴办集体企业,村集体借贷和村干部擅自借贷,正常贷款和高息贷款,借贷本金和利息项目,剔除虚假债务和不合理债务,挤干债务水分。清理债务要本着谁经手,谁负责的原则,建立责任制,清收工作与部门和个人年度考评挂钩,提高清收人员积极性。对于农户税费尾欠,除改革前税费尾欠暂缓清收外,改革后新发生的税费尾欠,可按照程序由乡镇和村积极组织清收。凡证据确凿,而当事人不认可的,可作为经济案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尾欠数额较大一次归还有困难的,由农户制定分年度还款计划,逐步进行清收。对村民代表会议确认的特困户、贫困户,根据减免政策,及时予以减免。对少数有还款能力的钉子户经工作无效,可发限期还款通知书,逾期不缴的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给教育提供优惠政策,减少对教育的税费负担,如学校重点建设审批及对办理相关手续收取的各种费用进行减免等,增强学校偿付债务的能力。

4、加大对逾期贷款的清收力度。一是制定偿债计划。县乡两级财政要根据债务构成和偿还协议要求,考虑轻重缓急,结合本地实际,制定长期和短期还款计划,按计划偿还债务。二是要通过行政、法律、经济等手段,对各种债务进行有计划、有步骤地清理,对有能力还款而拒不还款的企业、单位和个人,采用法律手段予以清理,对确有困难无力偿还的企业可以采取减、免、缓办法,逐步清收。贷款的主管部门负责对逾期贷款进行清理、回收和偿还。对正常运营的企业,要按照还款计划,按规定将其有关收入纳入还贷准备金专户,保证到期贷款的偿还;对微利、亏损和停产等无力偿还贷款的企业,可通过企业的兼并、拍卖和资产转让等形式筹集资金用于还贷。对发生债务转移的,要办理债务变更的法律手续,明确新的债务人;对破产企业,在资产清算时要按规定清偿外债。三是对于乡村债务要锁定债权债务,加大清理力度积极组织清收。一要调查核清底数,分类登记,建立档案。分清对内债务和对外债务,用于公益事业和兴办集体企业,村集体借贷和村干部擅自借贷,正常贷款和高息贷款,借贷本金和利息项目,剔除虚假债务和不合理债务,挤干债务水分。二要积极清收。清理债务要本着谁经手,谁负责的原则,建立责任制,清收工作与部门和个人年度考评挂钩,提高清收人员积极性。对于农户税费尾欠,除改革前税费尾欠暂缓清收外,改革后新发生的税费尾欠,可按照程序由乡镇和村积极组织清收。凡证据确凿,而当事人不认可的,可作为经济案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尾欠数额较大一次归还有困难的,由农户制定分年度还款计划,逐步进行清收。对村民代表会议确认的特困户、贫困户,根据减免政策,及时予以减免。对少数有还款能力的钉子户经工作无效,可发限期还款通知书,逾期不缴的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5、强化政府性债务和已有负债的监管。主要是完善债务预警和监测制度,实行政府债务全口径风险管理和报告制度;严格控制举借规模,强化政府管理债务的责任,严格控制基层政府举债,按照谁决策、谁负责、谁受益、谁偿还的原则实行新增债务审批制度,防止出现新增不良债务。县乡政府要加强对政府债务监管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各职能部门要按照分工责任,建立政府债务的防控预警机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齐抓共管,有计划、有步骤地逐步消化基层政府债务,为县域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政府债务的安全平台。

2016政府债务调研报告(2)

引言:

借助融资平台公司筹集建设资金,是地方政府突破原《预算法》约束变相举债的普遍做法,由此形成大量实质性的政府债务。由于这些债务长期以来无法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缺乏有效监管,导致存量债务不清、新债举借无度、资金使用粗放,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引起社会各界的严重担忧。

为督促区政府加强政府性债务管控,镇海区人大常委会于2013年首次将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纳入主任会议审议议题。新《预算法》正式实施后,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财政部部署全国各级财政部门牵头组织对本地区政府存量债务进行了清理甄别,这些都为切实强化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明确了方向、创造了条件,2015年,镇海区人大常委会顺势而为,进一步加大对政府债务的监督力度,将政府债务情况列入常委会审议议题。

为配合常委会做好审议工作,镇海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在常委会分管领导带领下,对镇海区政府债务情况开展了调研。由于2014年底区财政局已按财政部统一部署对截止2014年12月30日的全区政府存量债务进行了清理甄别,甄别结果经上级部门多轮核查,因此,本次调研中,财经工委对政府债务存量情况不再作全面调查,而是直接以清理甄别结果为基础,把调研重点放在全区政府债务风险的分析和风险防范对策的思考上,为常委会准确判断全区政府债务风险、精准督促区政府强化债务风险管控提供参考。

一、政府债务基本情况

在镇海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镇海区财政局按照财政部《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纳入预算管理清理甄别办法》(财预〔2014〕351号)工作部署,牵头组织对全区政府存量债务开展了清理甄别,甄别结果经市财政局、市审计局、财政部驻宁波专员办等上级部门多轮核查后,于2015年4月以区政府名义上报。镇海区政府债务清理甄别的结果为,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全区政府债务即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为107.60亿元,其中:一般债务58.70亿元,专项债务48.90亿元。上述政府债务由12家债务单位(其中7家为国有公司,其余5家为财政局、土地储备中心、人民医院等机关事业单位)通过银行贷款、企业债、国债转贷、融资租赁等方式融资形成,债务资金主要用于道路、水利、医院、学校、保障房等城市基础设施、公益性项目建设和土地储备。

全区政府债务按归属级次统计,区本级债务93.67亿元,占全区的87.05%,两家开发园区债务13.93亿元,占12.95%;按债务资金来源统计,银行贷款67.80亿元,占全部债务的63.01%,发行企业债27.00亿元,占25.09%,其他方式12.80亿元,占11.90%;按债务资金投向统计,公路、市政等基础设施建设37.54亿元,占34.89%,农林水利建设35.67亿元,占全部债务的33.15%,保障性住房建设14.76亿元,占13.72%,土地储备10.69亿元,占9.93%,教育、文化、医疗卫生建设8.94亿元,占8.31%。

此外,镇海区财政局在清理甄别政府债务时,一并对全区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简称二类债务)和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简称三类债务)进行了清理,清理结果为二类债务29.82亿元、三类债务56.41亿元,这两类政府或有债务加上政府债务共同构成镇海区的政府性债务。

二、政府债务风险评价

政府债务风险包括偿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前者是指政府总债务负担过重,超出其偿债能力,后者是指由于短期内缺乏流动性,政府无力对到期债务还本付息。由于地方政府债务虽已完成清理甄别,但尚未完成债券置换,且置换后偿债期限有所延后,因此,近期内地方政府仍无需直接偿还债务,所以,本次调研对镇海区政府债务风险的评价分为两个层次来进行考察,对于偿债风险重点考察全区的政府债务总量,对于流动性风险则主要着眼于具体债务单位的当前债务状况。

(一)全区政府性债务负担较重,政府偿债风险不小

衡量政府偿债风险的指标较多,本次调研参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通知》(浙政发〔2005〕5号)对债务风险监测指标的选用,选择负债率和债务率两项指标来评价镇海区政府的偿债风险。1.镇海区政府性债务的负债率

对于政府或有债务,尽管在正常情况下无需政府承担偿还责任,但在债务人出现偿债困难时,政府仍需根据承担的责任类型和大小代为偿还部分债务,因此,评估政府偿债风险时也应将政府或有债务按一定比例折算到政府总债务中。本次调研采用审计署在2013年全国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公告中反映的政府或有债务折算率[1]。

根据《2014年镇海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反映,当年镇海区全社会实现生产总值(GDP)637.67亿元、区属实现生产总值(GDP)354.03亿元。对于镇海区而言,全社会GDP中很大一部分是由驻镇海的部省属企业实现的,这些企业缴纳的税收并不归属镇海区地方财政,因此,按区属GDP来计算镇海区的政府负债率更具实际意义。

综合上述因素,计算可得镇海区的政府性债务负债率=(107.60+29.8219.13%+56.4114.64%)354.03=121.56354.03=34.34%。

该负债率尽管尚低于《马斯特里赫特条约》规定的政府债务风险控制标准参考值60%,但已远超《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通知》规定的负债率风险预警值10%。

2.镇海区政府性债务的债务率

对于债务率的计算,存在不同的口径,2013年全国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公告中以年末总债务余额当年政府综合财力作为债务率,《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通知》中以年末总债务余额当年可支配财力作为债务率。

按前一种计算公式计算,镇海区政府性债务的债务率=121.5694.3=128.91%[2],尚处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确定的债务率控制标准参考区间90~150%之内,但已超《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通知》规定的债务率风险预警值100%。而按后一种计算公式计算,镇海区政府性债务的债务率=121.5660.54=200.79%。

从上述负债率和债务率数据来看,镇海区的政府性债务负担水平已处于较高水平,政府偿债风险不小。

(二)部分债务单位债务负担重,流动性风险较大

按照国发〔2014〕43号规定,甄别为政府债务的存量债务由地方政府通过发行政府债券进行置换,不再需原债务单位偿还,但除此之外,截止2014年末,镇海区共计86.23亿元的政府性二类、三类债务和80亿元左右[3]不能纳入政府性债务范畴的国有企业非经营性债务,合计166亿元左右债务原则上仍需由各债务单位自行消化,这些债务单位主要为区属二十多家政府性投资公司和各镇街道所属国有公司。由于这些公司几乎都不从事具体经营活动,没有稳定的经营收入,收入依赖土地出让金返还等来源,且绝大部分债务资金都投入于拆迁安置、新农村建设、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等非经营性项目,一旦出现资金链断裂,镇海区各级政府必定牵连其中,所以,必须将这些公司的债务风险纳入政府债务风险的关注范围。

以一家区属融资平台公司为例,截止2014年末债务余额94.5亿元,虽有81.5亿元列入政府债务,但其余13亿元债务需自行偿还,同时公司还需承担81.5亿元债务在债券置换之前应付的利息,公司消化存量债务的负担十分沉重。该公司2015年到期还贷付息额达32.62亿元,扣除预计年内能用债券置换的10.6亿元债务,仍需自行偿还22.02亿元,此外,公司2015年还需新承担25.22亿元政府投资项目的出资,为此年度共需融资近50亿元,而国发〔2014〕43号出台后,银行信贷、债券等各类直接、间接融资渠道都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全面收紧,加上公司自身资产负债率已高达75%,融资资源基本耗尽,公司原来借新债还旧债的运作模式难以为继,同时公司自身缺少稳定收入来源、可变现资产又少,因此,公司年内存在巨大资金缺口,如融资环境近期不发生根本性好转,没有新的资产、资金注入,公司资金流动性可能出现困难。

再以一家开发区管委会为例,其建设资金来源主要依靠地块开发出让收益,原要求自求平衡,但受土地市场持续低迷、地块出让不畅、出让地价偏低、出让金分配政策调整、线性工程安置房结算价低于成本等因素影响,收入严重不足,为此,下属6家政府性投资公司截止2014年末共计负债69亿元,扣除国发〔2014〕43号出台后在2014年底提前筹集形成存量资金的27亿元债务,实际债务规模42亿元左右,其中有7.57亿元列入政府债务,尚有34.43亿元债务需自行偿还,预计至2016年区域开发基本完成时,债务余额至少要达到48.7亿元(已将所有可出让土地收益、可变现资产折价计入收入),偿债来源无处落实。经该管委会测算,2015年资金基本能平衡,但2016年起资金流动性将面临较大困难。

综合整体的政府偿债风险和微观的债务单位流动性风险来看,镇海区的政府债务风险水平已不容小觑,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积极化解。

三、政府债务高风险成因分析

在财权偏弱而事权过重的原财政体制下,地方政府在无法公开、规范举债的情况下,借助融资平台公司举借债务有其不得已的苦衷和实践上的合理性,如能适度负债搞建设,对地方实现跨域性发展十分有益。但镇海区同全国很多地方一样,政府债务风险进入了较高水平区域,财政可持续性受到威胁,其成因除了国家层面未给予地方规范举债渠道、对地方政府性债务监管滞后、公共领域投融资体制改革推进不快等外部因素之外,还存在以下几方面重要的内部因素:

(一)缺乏统筹领导,债务借用还存在脱节现象

镇海区政府性债务的举借主要由融资平台公司实施,但债务资金主要供政府投资计划确定的项目建设单位使用,偿债资金则由财政部门在公共财政预算内或土地出让金收入中视财力可能予以安排。由于整个债务资金的借、用、还业务链条涉及多个部门、周转时间跨度长,而区级层面又未建立起统筹领导机制,因此出现用钱的不管借、借钱的管不了还、还钱的管不了借的现象,给债务过快、过度增长提供了可趁之机。

(二)缺少统一监管,债务底数、风险状况不明

很长一段时间以来,全国范围内都存在地方政府性债务没有部门负责统一监管的问题。尽管后来随着政府性债务规模不断膨胀、风险逐步显现,各级政府都明确了财政部门为监管部门,但就镇海区而言,政府性债务监管职责分散在区财政局和镇海投资公司两家单位,没有形成统一、集中的监管格局,债务统计、风险监控等监管职责落实不到位,导致区领导对本地的政府性债务底数不清,对债务风险产生麻痹。

(三)缺失约束机制,债务增长过快、效益不佳

长期以来,镇海区相关部门在安排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时,对公共财政预算无法保障的项目,只要融资平台公司承诺提供资金就将项目列入计划,缺失对其债务承受能力、偿债资金来源等作必要的分析、把关,有时甚至存在拉郎配、单方面给融资平台公司分配项目的现象,而融资平台公司在财政安排偿债资金不足的情况下,为了借新债还旧债,也需凭借新的项目去开展融资,于是不得不超能力承担融资任务,导致风险越积越高。

四、强化债务管理、防范债务风险的工作建议

为规范政府性债务管理、防范债务风险,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强化统一领导,完善管理体系,实行债务统筹管理

建立由区政府领导挂帅、财政部门牵头、多部门参与的政府债务统筹管理组织体系,强化对新债举借、旧债消化、资金调度、融资资源整合、风险应急处置、融资平台公司转型发展等方面工作的统一领导,管控的债务范围应涵盖各类政府性债务以及国有公司的非经营性债务;尽快组织制定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及推进相关工作的整体方案,明确目标、通盘谋划、细化任务,排出具体的路线图、时间表、责任单,并加强督查和考核,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协调推进。

(二)制定规模限额,落实约束机制,确保债务负担适度 牢牢坚持负债建设也要量力而行的原则,尽快制定镇海区政府性债务限额管理办法,根据GDP规模、政府财力、可变现资产状况等因素,科学制定全区各级政府性债务规模限额,并严格执行举债事前审批制度,落实限额约束机制,不得突破限额批准举债,确保全区各级政府性债务负担适度;同时出台相关制度,加强国有公司债务监管,通过划定债务率上限等方法,严控国有公司非经营性债务规模。

(三)转变投资理念,完善决策评审,控制债务增长源头

切实转变政府投资理念、创新投融资机制,积极引入社会资本投资公共服务、资源环境、生态建设、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减轻政府投资负担,控制债务增长;同时,进一步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决策评审机制,对政府负债建设项目,除要实事求是做好项目投入产出分析,避免重复、低效投资外,更要同步开展举债评审,客观评估出资单位的债务承受能力、偿债资金来源落实情况,坚决防止债务借、用、还脱节。

(四)加强监控预警,制定应急预案,谨防债务违约风险

尽快建立债务监控、预警制度,动态跟踪各债务单位的政府性债务和非经营性债务,分析各单位债务负担水平,判别债务风险等级,相应采取风险提示、风险警告、项目限制等措施;同时,及早制定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以便在债务单位出现流动性严重不足、还本付息困难时,在坚持谁举借谁偿还基本原则不变的前提下,能第一时间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类资源,针对不同情形采取协调金融机构贷款展期、跨单位调度资金等相应措施,以确保债务风险不失控、不扩散,确保政府信用不受损。

第2篇:政府性债务调研报告

2017政府性债务调研报告

政府性债务包含偿还责任、担保责任及其他相关责任的债务。本文将介绍2017政府性债务调研报告。2017政府性债务调研报告(1)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XX]43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实施意见》(皖政[2017]25号),截止2017年我区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效。

基础工作: 1、制度建设。为规范政府性债务管理,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在区财政局设立芜湖市三山区政府债务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债务办),由区财政局副局长任区债务办主任,区债务办负责全区政府性债务及融资平台公司债务管理工作,预警和监控债务风险状况。我区制定了《三山区政府性债务管理暂行办法》、《三山区政府偿债准备金管理暂行办法》、从债务的举借、审批、使用、偿还、监管及偿债准备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全区政府性债务及融资平台公司债务管理工作。颁发了《三山区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政府性债务管理考核办法》、《三山区政府债务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三山区政府债务管理办公室工作纪律》等相关配套文件,经政府批准印发至各单位。

2、信息报送。债务信息月报、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月报按月报送,保证信息全面、准确。根据芜湖市《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管理暂行办法》及《关于建立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月报制度》要求,区债务办每月5日前督促、指导区融资平台公司按时按质上报的债务月报和资产负债表,通过《政府性债务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分析我区债务率、新增债务率、偿债率、逾期债务率以及资产负债率,并测算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指数,对政府性债务的规模、结构和安全性进行动态监测和评估。

3、工作配合。积极配合市财政局开展调研,完成了市债务办临时交办各项工作。严格按照《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发行第1批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有关工作的通知》(财债〔2017〕316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发行第2批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有关工作的通知》(财债〔2017〕977号)中下达本地区的置换债券额度中的一般债券额度,并签订政府债务解除协议.积极配合财政部驻安徽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开展的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与风险防控专题调研,按时上报调研材料。截止目前,发行开展了2017年第一批定向置换债券共8720万元。

4.制度执行。加强债务审批管理,为规范政府性债务管理,我区实行借、用、还一体化的政府债务归口管理模式,由区债务办负责全区政府性债务及融资平台公司债务管理工作,债务的上报审批工作,预警和监控债务风险状况。防止多头举债、权责不清,未经区债务办审核、上报和审批,各单位一律不允许擅自举借债务。

区政府平台公司存在以下问题和困难。

1、区级平台公司在融资过程中面临的最大的难题是抵押物不足、信用担保等级较低,因担保方式不确定,存在提高融资成本的因素。如我们在农发行的贷款,因无抵押物,银行要求提供贷款总额的10%存单质押,该部分质押资金的占用,无形中增加了融资成本。

2、融资成本较高。虽然当前政府融资平台融资环境有所改变,但区级融资平台公司,因自身经济实力比较薄弱,在与银行的贷款谈判中,难以取得像市级融资平台那样的优惠条件,但根据政府性债务考核管理要求,必须控制同一融资成本,造成县区平台公司融资难现象。

3、实际举债规模较大。根据20XX年12月30日确定的政府几种债务类型,我区平台公司纳入一类债务的余额不大,但三类债务余额较大,该类债务虽然只是由政府承担救

助偿还义务,但都是区级经济发展过程中实实在在举借的债务,说到底还是由区级政府兜底偿还。

4、区级政府性债务资金主要用于区内基础道路、保障房等重点项目建设,投资回收期长,但因以前年度举债到期后,为保证按期还贷,存在借新还旧现象。

5、市政府性债务管理部门对具体债务管理办法具有不可操作性,缺少与平台公司的业务对接。因债务管理部门对实际融资过程没有深入了解,导致出台的相关管理办法不符合实际需要。如区级平台公司申请的由市级提拱担保的融资,在资金到帐后实行专户监管,在实际操作中不可行。2017年4月19 2017政府性债务调研报告(2)***县位于塔里木盆地西南部和塔克拉玛干沙漠西南边缘,叶尔羌平原区,总面积15200平方公里,现有耕地92万亩,林地52万亩,草场70万亩,辖九乡一镇四个农林场,辖区内有维吾尔族、汉族、回族、哈萨克等13个民族总人口24万余人,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90%以上,是典型的绿洲农业大县和少数民族聚居区。

***县距首府公路里程1499千米,铁路、航空均远离***县,处于交通死角。境内大部分面积是荒漠,气候条件恶劣。做为农业大县、工业小县、财政穷县,由于地方财政收入较低,造成***县多年来财力短缺,对各项事业发展投入不足,财政负债较重,历史欠帐较多。特别是水利、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位居全地区末位。

一、***县农村基础设施薄弱情况(一)水利基础设施情况

***属于典型的绿洲经济、灌溉农业,水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命脉。然而***县农田水利设施基础薄弱、一是水资源时空分布极不均匀,仅有小型水库两座,地表水受季节性来水影响,春旱、夏涝、秋缺、冬枯情况十分明显,水资源配置和调蓄能力严重不足仍然是制约***县跨越式发展、可持续发展的主要瓶颈。二是农田水利基础配套率低,老化失修,渗漏严重,输水能力底,干支斗三级渠道防渗率不到14.62%,灌溉水利用系数仅为0.39,盐碱化土地高达48.62万亩,亩均毛灌溉定额居高不下,农业用水占总用水量的99%以上,用水效益低下,用水结构不合理,农田水利基础薄弱仍然是影响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业稳定发展的重大因素。三是防洪减灾工程建设严重滞后,防灾减灾能力严重不足,永久性防洪堤坝仅占现有提防的4.7%,绝大多数是临时性防洪工程,根本不能满足目前防洪需要。(二)道路交通基础设施情况

为加快农村公路建设,实施村村通达工程,落实资金是关键。***县多年来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进一步完善国家投一点、地方筹一点、社会捐一点、群众出一点的四点办法,形成在公共财政框架下,政府投入为主导、农民积极筹资投劳、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多元化投资体制,营造千军万马抓农村公路建设的浓厚氛围。***县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多,需求的资金数量大,仅靠国家补助资金来推动农村公路建设,效果十分有限。由于***县财力有限,没有更多的资金投入农村公路建设,造成建设和维修资金短缺。前几年实施的农村公路建设极大地改善了***县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给人民群众带来了直接的经济效益,农村公路建设日益深入人心,各地要求建设农村公路的热情急剧高涨,即便如此,由于受经济条件和路网基础薄弱等因素的制约,当前***县乡农村公路建设能力有限,***县现有9个乡129个行政村,仅有占52%、67个行政村通了沥青路面,其他占48%、62个行政村仍然是土路和部分沙石路面。

二、***县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情况

截止2013年6月30日经审计部门审计认定***县地方政府债务金额为40247.57万元,其中、直接债务余额38438.68万元,担保债务余额1808.89万元。

20XX年12月,按照新债办〔20XX〕1号《自治区政府性存量债务清理甄别工作实施方案》及新财预〔20XX〕125号《自治区政府性存量债务纳入预算管理清理甄别办法》的精神,统计口径与审计保持一致新增加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按此要求,经单位上报、审计部门认定截止20XX年12月31日***县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22347.26万元,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为15601.99万元,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余额为1345.27万元,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5400万元。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地方性政府债务余额为16389.83万元较20XX年12月31日减少5957.43万元,其中、一般债务(即原口径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为15097.48万元,专项债务余额为(即原口径政府偿还责任的担保债务)4.51万元,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余额为1287.84万元。按照新旧统计口径转换,一般债务余额较20XX年12月31日减少500万元,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余额较20XX年12月31日减少57.43万元,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减少5400万元。

三、地方性政府债务的成因分析

1、地方经济落后,财力薄弱,财政预算无力安排偿债资金。***县偿债资金来源单一,甚至无来源。历年来,***县向上级部门的世行贷款、农业综合开发借款以及部分向金融机构借款用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资金,都应由乡镇从提留、农民收益、水费加价中扣回。近年来国家为落实各项减轻农民负担政策,已取消各种收费,而项目执行单位属地方政府机构和单位,资金来源属财政资金,在丧失稳定收入来源后致使无力偿还,而无法清偿;借给辖区内国有企业的项目资金,随着近年来国有企业的改制、转让、破产,导致投入资金无法收回,如世行项目、日协项目的还贷资金都由水利部门从收取的水费中提取一部分用于还贷,致使水利部门不

堪重负;同样的情况使农业行业、农机行业、畜牧行业所制定的还贷方案无法落实,造成还贷资金没有来源,2、公共事业大量贷款,政府承担还款责任。债务资金使用单位多为行政事业单位,其行政运转依赖地方预算拨款,政府用于公用事业的财政性资金远远满足不了城市发展的需要,大部分还款责任自然又推到了地方政府的身上,使得投资所带来的风险不断向地方政府集中。

3、历史债务主要为教育、卫生、农田水利和通路建设工程。是因为近年来中央加大了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资金大部分都是由中央财政予以保证,在申报项目时只是针对主体工程资金进行申报,实际执行过程中的前期费、附属工程、待摊费用又是必须要实施和支付的资金,这样就造成了一块资金的缺口;由于铁路、航空均远离***县,地处偏远,交通不便,没有砖块、沙子和石子,所有的砖块、沙子及石子均需要从喀什等地方运回***县,材料成本较临县每平方米高出200多元,而上级再分配项目资金时未考虑此项,造成项目工程在***县落实难,却又必须实施,特别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通达、通油和水利防渗工程,动用大量农民劳力挖土方垫路基,按照费税改革动用农民劳动力超出义务工以外天数需向农民个人支付劳务费;其次由于市场机制的调控,实际在实施过程时,价格波动的因数造成部分工程在招标过程中已经超出了项目计划批复的资金。

4、落实中央、自治区、地区民生工程心有余而力不足。自2010年***县建设保障性住房工程以来,深受各族人民喜爱,申报政府保障性住房的热情空前高涨。为落实好中央、自治区、地区的决策部署结合当地需求,进一步加大了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使得越来越多的各族群众感受到了中央、自治区、地区的关怀及改革开放所带来的便利。但受地方经济落后,财力薄弱的影响,财政预算无力安排保障性住房配套资金。

综上所述,地方政府举债的原因很多,以致历史形成的欠款,无偿还资金来源,造成拖欠。

四、化解政府债务措施

多年来,***县政府通过举借政府性债务等方面筹措了大量建设资金,利用这些内外债务资源,弥补了建设资金不足,推动了地方经济加速发展。近年来***县政府重视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采取了量力而行和有多少资金办多少事、谁借款,谁使用,谁受益、谁偿还、和年初财政预算安排筹措还贷资金,规范债务管理,化解历史债务,有效防范了政府债务风险。主要做法、一是摸清债务底数,核实主体、理清债务的分布情况。二是建立世界银行和日本协力银行偿债准备金制度,多措并举,逐步消化外债。三是健全地方政府债务的控制机制,防止新增债务的发生。

化解债务最终需要发展来解决,一方面依靠上级的大力支持。另一方面需要自我发展。这些年为做好债务化解工作我们主要有以下几方面认识、1、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地方性政府债务管理的紧迫感和责任感。高度重视地方性政府债务管理工作,在思想上真正树立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可持续发展理念,正确处理眼前发展与长远发展的关系;牢固树立综合平衡观念,正确处理发展需要与财力可能、债务规模与偿债能力之间的关系;牢固树立债务风险意识,正确处理发挥地方性政府债务正面作用与防控债务风险之间的关系,做到举债有度,风险可控,最大程度的降低和化解地方性政府债务风险,促进***县经济和社会事业健康发展。

2、完善监管机制,提高地方性政府债务管理的实效。完善地方性政府债务偿还机制,多渠道充实偿债准备金。加强对地方性政府债务管理的动态监控,健全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在严格控制各单位地方性政府债务规模的同时,重点做好地方性政府债务监控工作。制定具体的地方性政府债务偿债计划,落实奖惩措施。加强负债项目的财务监督,逐步开

展对项目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及债务偿还能力的效绩评价。将地方性政府债务管理作为考评干部政绩的重要指标,并建立相应的问责和追究机制。

3、防范和化解地方性政府债务风险。坚持分类管理、区别对待、堵疏结合、平稳过渡的原则,清理整合资源,努力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的使用绩效。在制止不规范经营和融资行为,控制好地方性政府债务总体风险的同时,妥善处理偿还和在建项目后续融资的问题。引导和鼓励民间投资进入政府性投资领域,积极探索新型投资融资模式,推进政府投资项目融资方式的多样化。***县财政局

二O一六年一月七日

第3篇:政府性债务情况自查报告 莲都教育网

政府性债务情况自查报告

莲都区政府性债务审计组:

经查我单位(包括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公用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国有独资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财务等有关资料,截止2011年底、2012年底和2013年6月底本单位及所属单位负有偿还责任债务的余额分别为、、万元、担保责任债务的余额分别为、、万元、救助责任债务余额分别为、、万元,其中(单位说明):

特此报告

单位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2013年8月

注:

1、各单位是否存在负债都务必在8月5日上午11:30之前将该报告送回莲都区内部审计室(区教育核算中心吕水旺处)。

2、联系人:吕水旺:电话:***(短号558315)

第4篇:政府性债务情况自查报告 莲都教育网

政府性债务情况自查报告

莲都区政府性债务审计组:

经查我单位(包括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公用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国有独资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财务等有关资料,截止2011年底、2012年底和2013年6月底本单位及所属单位负有偿还责任债务的余额分别为、、万元、担保责任债务的余额分别为、、万元、救助责任债务余额分别为、、万元,其中(单位说明):

特此报告

单位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2013年8月

注: 1、各单位是否存在负债都务必在8月5日上午11:30之前将该报告送回莲都区内部审计室(区教育核算中心吕水旺处)。

2、联系人:吕水旺:电话:***(短号558315)

第5篇:政府债务管理办法

政府债务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确保财政经济的健康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债务管理的范围:指镇政府举借、拖欠或担保并且从法律上必须由镇政府最终偿还的款项,包括镇政府及部门向外国政府或国际经济组织借款、申请国债转贷资金、向上级财政借款,或者向金融机构、单位(村居)、个人的借款和其他应付未付款等直接债务,以及通过政府担保、承诺还款等形式而产生的或有债务。

第三条 债务的登记。财政所对各类政府债务进行逐笔统计,列出债务清单,具体内容包括:每笔债务借贷(担保)时间、数额、原因、用途、借款人(担保人)、债权人、债务到期偿付时间;债务总规模,债务到期、逾期未还数额和未到期债务数额。

第四条 债务的备案。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债务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要求,将债务清单报区政府备案,并报区财政局、审计局存档。

镇政府每半年向区政府及财政、审计部门报告债务变动的具体情况。包括:期初债务余额、本期债务偿还数额、本期债务新增数额、期末债务余额。对债务增加要如实详细报告增加原因、数额等情况;对偿还债务的要出具偿还债务的相关文件及原始凭证。

第五条 债务的分类。财政所根据债务清单,将政策性债务、镇自行举借债务、融资担保形成债务等分别登记造册,按具体负债项目逐笔登记入账,详细列明还款期限、还款数额和还款方式。根据债务分类情况,制定还款计划和确定还贷资金来源。

第六条

债务的偿还顺序。债务偿还必须遵循“尽力而为、先急后缓”的原则,按照“先政策性后一般性”、“先个人后集体”的循序进行。优先偿还世行贷款、国债转贷、农业综合开发、解决地方金融风险专项贷款等政策性债务,其次偿还政府向个人的借款、欠个人的应付未付款等,其余债务按照本镇财力情况,分轻重缓急,逐步予以偿还。

第七条

债务的还款方式及偿债责任。按照“谁借款、谁还款”、“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落实偿债责任,根据不同的偿债主体,采取不同的还款方式。

第八条

债权的回收。对本镇职工借欠及占用公款,限期一次性收回,对一次还款有困难的制定还款计划或分期从其工资中扣回;对本镇以外单位和个人借欠及占用公款,要组织专门力量催还;对屡催不还的债务人,要通过司法程序解决;对“走死逃亡”的无效债权要按照有关程序做好账务核销;对外单位和个人无偿占用的资产要采取措施收回。对所属的企业、基地、机构调整出来的闲置资产和资源性资产等,可通过评估,进行拍卖、租赁、承包取得有偿使用收入。

第九条 坚决杜绝新增不良债务。镇政府不以任何名义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弥补收支缺口,不为企业贷款提供担保或抵押,不采取由施工企业垫支等手段上项目,不举债搞招商引资和搞形象工程,不滞留、挪用对村级组织的补助资金,不举债发放津贴、补贴及解决办公经费不足,不铺张浪费或随意增加非生产性支出,不“买税卖税”、虚增或隐瞒财政收入。

第十条 坚决杜绝政府融资担保。除政策性贷款担保之外,镇街道政府及下属部门一律不得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融资担保,切实防止将市场经营主体的债务风险转嫁到街道办事处。按规定确需镇政府担保的必须报区财政局审核、区政府批准。

第十一条 举借新债必须进行严格论证和报批。报批审核程序是:镇政府提出项目申请和可行性报告,经区计划部门和财政部门评审通过后,报区政府批准。

第十二条

完善政府性债务偿还机制。财政所要逐步建立政府偿债准备金,准备金数额一般为年初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的3%-8%,提取后上缴区财政部门,实行专户管理。

第十三条 债务的交接。在政府党政主要负责人离任时,由财政所逐笔拉出任前债务、清偿债务、新增债务清单,经区审计部门逐笔审核确认后,由区财政局、审计局组成监交小组进行现场监交,镇原任党政主要负责人、新任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监交小组成员三方分别现场签字。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6篇:政府债务风险分析

政府债务风险分析最近,我们对全市政府债务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调查,调查结果表明:目前,各级政府负债已经非常沉重,单位负债比较普遍,亟需引起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并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防范和解决。

一、债务现状从调查的情况看,我市政府负债数大面广,形势严峻,突出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负债数额大。截止2004年12月31日止,全市政府债务总额达到121.94亿元。从债务来源看,外债6.90亿元,占5.65%,国内债务115.04亿元,占94.34%;从债务主体看,本级政府负债75.24亿元,占61.70%,行政事业单位负债26.43亿元,占21.67%;公益事业部门(企业)负债20.25亿元,占16.61%;从债务层次看,市本级负债34.51亿元,占28.30%;区县(市)负债87.43亿元,占71.70%。2.逾期债务多。截止2004年12月31日止,全市逾期债务达到86.4亿元,占债务总额的70.85%。从逾期年限看,逾期1年以下的8.65亿元,占7.09%,逾期1-3年的19.87亿元,占16.29%,逾期3-10年的44.64亿元,占36.60%,逾期10年以上的13.24亿元,占10.86%;从债务逾期主体看,政府债务逾期63.37亿元,占51.97%,行政事业单位债务逾期15.79亿元,占12.95%,公益事业部门(企业)债务逾期7.24亿元,占5.94%。

3、债权数额小。从统计数据看,全市政府债权只有9.65亿元,为债务总额的7.91%,债权债务严重不对称,而且,9.65亿元政府债权中,呆帐有3.86亿元,真正有效债权只有5.79亿元。

4、还债压力重。2004年,我市一般预算收入只有21.52亿元,面对高达121.94亿元的政府债务总额,财政承受压力之大可想而知,即使剔除拖欠、挂帐及逾期债务后,当前要偿还的债务仍有27.55亿元,其中2005-2009年须偿还的债务本金分别有6.35亿元、3.42亿元、2.87亿元、2.57亿元、2.05亿元,财政偿债压力非常大。

二、债务成因形成巨额政府债务的原因是错综复杂的,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的成因:

1、财政收支缺口转移。1994年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以来,总的趋势是财力向上不断集中,事权向下不断转移,导致地方财政自给能力不断下滑,收支矛盾愈显突出。在这种情况下,财政支出责任加速呈现三个转移倾向,最后反映为债务的全面发生和不断累积。一是支出责任向下级转移,主要表现为支出上的甩包袱,要求硬配套,“上面开口子,下面拿票子”等形式,超越了基层财政承受能力。二是支出责任向部门转移,一些地方财政由于收不敷出,为了保平衡,往往把该由财政承担的支出责任推给部门,要求部门自行解决支出缺口,一些收费收入足够多的部门尚能勉强维持运转,而那些没有收费职能的部门就难以为续,导致举债行为。我们调查的鼎城区很大一部分单位都有办公支出超支或欠帐。三是支出责任向后期转移,由于收入有限,即期该支的支出不能支,压力后移,日积月累形成恶性循环,欠帐越来越多,目前我市仅是工资欠帐就有11.26亿元。

2、各种政策风险转嫁。随着经济结构调整步伐的加快和改革的深入推进,社会经济运行中存在的一些矛盾不断暴露出来,很多转移成财政的负担。主要有:①粮食企业政策性亏损挂账。从清理反映的数字看,我市粮食企业政策性亏损总额达到31.61亿元,多的鼎城区、桃源县分别高达6.52亿元,5.40亿元,其中1998年以前政策性亏损挂帐16.72亿元,1998年以后新增14.89亿元。②化解金融风险贷款。为了化解地方金融风险,维护社会稳定,1999年至2001年,我们共向上级财政部门申请清理信托投资公司借款16514万元,申请清理城市信用社借款2778万元,申请清理农村合作基金会贷款38300万元,到2004年底,已偿还11110万元,尚欠本金46482万元。③国有企业改制兜底。为了完成国有企业改制任务,这些年来,全市财政先后筹资25亿元支持企业破产、改组、改造和安置下岗职工,其中,形成财政负债有7.3亿元。象临澧县是我市一个只有40多万人口的小县,为安置下岗职工,财政捡帐的企业基本养老金拖欠资金就有8404万元。④义务教育投入负债。1996年至1999年,为了确保义务教育达标验收,我市各乡镇由于财政无力投入资金,普遍采取了负债搞学校建设的做法,但实行农村税费改革后,农村教育集资和农村教育费附加相继取消,使得原定的“三年普九、九年还债”的计划落空,遗留下来的高达7.92亿元的义务教育负债最终成为地方政府的负担。

3、基本建设举债累积。近些年来,在国家加快城镇化建设步伐,加快工业化进程的大背景下,地方各级政府都明显加速了基础设施建设,急促上马了一大批市政、交通等工程项目,在短时间内也确实大大改变了城市面貌和交通条件。但由于这些建设项目过于超前,大大超越了财政承受能力,最后形成大额负债。这些年来,我市累积的城市建设负债达到25.41亿元,交通建设负债达到3.93亿元。教育系统在“两基”达标负债还没有消化的情况下,又大搞高中学校建设工程,仅两年来高中建设就负债7个多亿,其中有3个县一中建设负债超过1个亿。现在这些高中建设负债虽然暂时还不要财政承担,但由于负债很大,很多学校都是制定的10年以上的还款计划,一旦国家教育收费政策调整,这些债务最终还是要不可避免地落到财政头上。

4、财政支出增长过快。在现行体制空间内普遍缺失“收支紧张—支出节减”的良性传导机制,受种种条件的制约,一些地方和部门收支压力并没有转化成减人、减事、减支出的动力,有些支出项目甚至逆势而上,不降反增,进一步诱发和增加了政府负债。以安乡县为例,虽然先后几次精减机构,但由于每年要政策性安排大中专毕业生和转业退伍军人,而且一些企业改制后,有些国家干部由于无法安置也逆向流动到行政事业单位,导致财政供养人员不降反增,2004年末增加到18792人,比1993年末数净增7246人,增长62.8%,加之政策性调资等因素,财政供养人员经费从4991万元剧增到15954万元,净增10963万元,增长3.2倍,财政不堪重负。到2004年底,该县保工资发放借款达到6182万元。另一方面,从该县近几年组织的几次财务大检查看,一些单位财务管理无序,财政支出无度,开支无计划、无标准、无节制,单位欠帐和借款情况比较多。

5、债务控制机制缺失。尽管一些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问题已经到了十分严重的地步,但仍没有引起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足够重

视,缺乏对债务风险的有效防范和管理,政府债务仍在继续膨胀。一是举债主体分散,举债没有整体规划,多头融资,多头举债现象严重。二是举债行为随意,对一些项目的建设缺乏科学严谨的可行性分析,建议超计划、超预算的情况比较多,对项目资金借款没有建立严格的审批制度,借款随意性强。三是逃债制约措施缺位,一部分地方和单位甚至只考虑借钱,根本没有考虑过还债。

三、主要影响巨额的政府债务对我市各级政府、各级部门的工作造成了较大的影响,有的甚至危及到了社会经济的正常发展,危害了社会稳定,损害了政府形象。一是影响了财政正常运转。近几年来,我市因政府和部门负债占用的财政资金高达2亿多元,每年财政承担的偿债支出达到近2亿元,严重影响了财政资金调度,影响了财政收支运行,影响了财政预算平衡。有些县由于政府举债占用财政资金太多,还债压力太大,已到了举步维坚的地步。有一个县为了支持企业改制和发展,到2004年底,企业占用财政资金达1.09亿元,相当于当年一般预算收入的76%,使得政府工资性、维持性支出难以为继,不得不经常举债保运转。二是影响了单位正常运转。一些单位由于债务太多,一方面对单位正常公用经费支出带来了很大冲击;另外一方面,单位主要负责人不得不把主要精力放在在外化缘还债,放在应付债权人上,有些没法还债的单位,单位负债人甚至不敢在单位上班。甘县旅游局在1997年向社会借款办了一家酒店,由于管理不善,酒店只经营两年就倒闭关门了,欠社会个人债务80余万元。这些年来,几乎每天都要面临60多个债主上门或打电话讨债,严重影响了单位正常办公。三是影响了政府机关形象。一些地方由于负债过多过重,到期债务无法偿还,引发了政府偿债危机。个别地方甚至还发生了债权人采取过激行为,辱骂部门负责人,堵塞公共交通,封堵机关单位大门的现象,扰乱了社会秩序,损害了政府形象。

四、对策建议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问题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系统工程,需要综合运用各种政策手段,多管齐下,综合治理。

1、建立健全政府债务控管体系。一是要建立政府债务风险预警机制。结合财政、经济、社会发展相关指标,建立地方政府债务负担率,债务依存度、偿债率等一整套政府债务预警指标体系,便于地方政府及早采取措施进行防范、控制和化解,防止出现债务管理的无政府状态。二是要实行政府债务统一归口管理。将所有政府债务纳入财政部门统一管理,由财政部门统筹负责债务统计,举债审查控制、偿债计划编制,偿债资金筹集,偿债资金调度等工作。三是要建立完善政府偿债渠道。将偿债支出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编制偿债计划。对属政府或财政本身借款的,将每年需偿还的资金编进部门预算,确保按期偿债;对属行政事业单位借款的,视单位财务状况将偿债资金纳入单位的部门预算,并采取预算通知、财政代扣等方式督促其按期偿还;对属经营性建设项目借款的,将经营性收入纳入财政专户储存或监管,确保经营收益用于偿还政府债务。四是要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将政府债务管理工作作为考核政府部门负责人的重要指标,对债务管理混乱无序、超过债务警戒线仍继续举债、债务不断恶性膨胀的地方,坚决追究地方政府负责人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对擅自举债,有能力还债但不积极偿还的单位,坚决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2、严格控制政府债务新增规模。在当前债务居高不下的情况下,当务之急就是要严格控制住政府举债行为,遏制政府债务膨胀势头。具体要做到“三个管死,一个管住”:一是管死财政借钱开支,严禁财政借钱用于非生产性非建设性开支。对预算不能平衡的地方,要主动调整支出结构,压缩支出规模,降低支出标准,不得买车换车,不得组织公款旅游,不得搞楼堂馆所建设,努力自求平衡。二是管死单位擅自举债,取消行政事业单位的举债权,严禁单位欠款借钱开支和负债搞楼堂馆所等基本建设。三是管死形象工程举债,严禁举债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建设。四是管住负债搞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益事业建设。对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益事业建设要量力而行,不能超越财政承受能力。同时,改革政府投资公益事业的方式,推行公益事业市场化,改变过去财政包揽一切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作法,对属于可盈利的项目,可以采取政府规划,招标竞争的方式,由民间资本投资建设;属于可产生部分收入但不能保证盈利的项目,可以采取由财政定额补助的方式,鼓励民间投资建设,以减轻财政压力。

3、积极稳妥化解处理不良债务。对业已形成的不良债务和逾期借款,按照实事求是,分清责任,分类处理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分期分批予以化解。对粮食政策性亏损挂帐,考虑到数额巨大,地方目前切实无力承担,建议先实行停息冻结,待粮食管理体制完全理顺后再视情况予以处理。对国债转贷资金,属公益性建设的,建议上级予以豁免。对地方政府办企业借款,由企业负责偿还,企业无力偿还的按《破产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处理。其他不良债务或逾期债务,为减轻政府偿还压力,建议全部停息,允许和支持地方政府采取盘活闲置资产资源,出让国有企业股份等形式筹资还债。

4、调整完善现行管理制度政策。一是完善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进一步细化和明晰地方政府事权界限,按照权利责任对称,事权财权相符的原则,合理确定各级政府的收入和支出范围,确保地方各级政府履行职能的财力需要。二是实行财政支出的合理化、标准化、显性化、规范化,继续推进政府机构改革,精简地方行政机构,精简财政供养人员,科学合理确定人员支出、公用支出定额标准和办公设施配备标准,规范个人工资外收入和职务消费,削减行政成本。三是改进政绩考核机制,改变一些地方干部考核中存在着的“重视硬件建设,轻视软件建设;重视物质业绩,轻视财务考核;重视资金投入,轻视效益评价”的倾向,科学合理确定干部综合考核指标,克服干部行为短期化。

5、允许地方发行市政建设债券。当前我国正处在城市化和小城镇建设加速推进的过程中,各地公共基础建设和城市环境整治必然需要投入大量资金,不举债,基础设施建设无法快速推进,形成瓶颈制约经济发展。为此,有必要给地方政府留下足够的融资空间,而允许地方政府公开发行市政建设债券,一方面既可以避免地方政府

过度依赖银行融资,分散财务风险;另一方面,由于发行市政建设债券的审批条件严格,可以促进地方政府改善治理,提高政府政务的规范性和财政的透明度,使隐性债务显性化,债务管理规范化;再者,由于债券发行购买是一种纯市场行为,通过公众购买的选择取向,可以提高建设项目的社会公益性和经济效益性。

6、建立地方风险个案拯救制度。在当前存在大面积政府负债的情况下,若中央或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债务风险进行全面援救,将会拖垮上级财政,同时还会增加道德风险。为此,建议对财政状况恶化的地方,由上级政府实行个案拯救,防止危机发生,风险外延。

第7篇:政府债务风险分析

政府债务风险分析最近,我们对全市政府债务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调查,调查结果表明:目前,各级政府负债已经非常沉重,单位负债比较普遍,亟需引起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并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防范和解决。

一、债务现状从调查的情况看,我市政府负债数大面广,形势严峻,突出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负债数额大。截止2004年12月31日止,全市政府债务总额达到121.94亿元。从债务来源看,外债6.90亿元,占5.65%,国内债务115.04亿元,占94.34%;从债务主体看,本级政府负债75.24亿元,占61.70%,行政事业单位负债26.43亿元,占21.67%;公益事业部门(企业)负债20.25亿元,占16.61%;从债务层次看,市本级负债34.51亿元,占28.30%;区县(市)负债87.43亿元,占71.70%。2.逾期债务多。截止2004年12月31日止,全市逾期债务达到86.4亿元,占债务总额的70.85%。从逾期年限看,逾期1年以下的8.65亿元,占7.09%,逾期1-3年的19.87亿元,占16.29%,逾期3-10年的44.64亿元,占36.60%,逾期10年以上的13.24亿元,占10.86%;从债务逾期主体看,政府债务逾期63.37亿元,占51.97%,行政事业单位债务逾期15.79亿元,占12.95%,公益事业部门(企业)债务逾期7.24亿元,占5.94%。

3、债权数额小。从统计数据看,全市政府债权只有9.65亿元,为债务总额的7.91%,债权债务严重不对称,而且,9.65亿元政府债权中,呆帐有3.86亿元,真正有效债权只有5.79亿元。

4、还债压力重。2004年,我市一般预算收入只有21.52亿元,面对高达121.94亿元的政府债务总额,财政承受压力之大可想而知,即使剔除拖欠、挂帐及逾期债务后,当前要偿还的债务仍有27.55亿元,其中2005-2009年须偿还的债务本金分别有6.35亿元、3.42亿元、2.87亿元、2.57亿元、2.05亿元,财政偿债压力非常大。

二、债务成因形成巨额政府债务的原因是错综复杂的,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的成因:

1、财政收支缺口转移。1994年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以来,总的趋势是财力向上不断集中,事权向下不断转移,导致地方财政自给能力不断下滑,收支矛盾愈显突出。在这种情况下,财政支出责任加速呈现三个转移倾向,最后反映为债务的全面发生和不断累积。一是支出责任向下级转移,主要表现为支出上的甩包袱,要求硬配套,“上面开口子,下面拿票子”等形式,超越了基层财政承受能力。二是支出责任向部门转移,一些地方财政由于收不敷出,为了保平衡,往往把该由财政承担的支出责任推给部门,要求部门自行解决支出缺口,一些收费收入足够多的部门尚能勉强维持运转,而那些没有收费职能的部门就难以为续,导致举债行为。我们调查的鼎城区很大一部分单位都有办公支出超支或欠帐。三是支出责任向后期转移,由于收入有限,即期该支的支出不能支,压力后移,日积月累形成恶性循环,欠帐越来越多,目前我市仅是工资欠帐就有11.26亿元。

2、各种政策风险转嫁。随着经济结构调整步伐的加快和改革的深入推进,社会经济运行中存在的一些矛盾不断暴露出来,很多转移成财政的负担。主要有:①粮食企业政策性亏损挂账。从清理反映的数字看,我市粮食企业政策性亏损总额达到31.61亿元,多的鼎城区、桃源县分别高达6.52亿元,5.40亿元,其中1998年以前政策性亏损挂帐16.72亿元,1998年以后新增14.89亿元。②化解金融风险贷款。为了化解地方金融风险,维护社会稳定,1999年至2001年,我们共向上级财政部门申请清理信托投资公司借款16514万元,申请清理城市信用社借款2778万元,申请清理农村合作基金会贷款38300万元,到2004年底,已偿还11110万元,尚欠本金46482万元。③国有企业改制兜底。为了完成国有企业改制任务,这些年来,全市财政先后筹资25亿元支持企业破产、改组、改造和安置下岗职工,其中,形成财政负债有7.3亿元。象临澧县是我市一个只有40多万人口的小县,为安置下岗职工,财政捡帐的企业基本养老金拖欠资金就有8404万元。④义务教育投入负债。1996年至1999年,为了确保义务教育达标验收,我市各乡镇由于财政无力投入资金,普遍采取了负债搞学校建设的做法,但实行农村税费改革后,农村教育集资和农村教育费附加相继取消,使得原定的“三年普九、九年还债”的计划落空,遗留下来的高达7.92亿元的义务教育负债最终成为地方政府的负担。

3、基本建设举债累积。近些年来,在国家加快城镇化建设步伐,加快工业化进程的大背景下,地方各级政府都明显加速了基础设施建设,急促上马了一大批市政、交通等工程项目,在短时间内也确实大大改变了城市面貌和交通条件。但由于这些建设项目过于超前,大大超越了财政承受能力,最后形成大额负债。这些年来,我市累积的城市建设负债达到25.41亿元,交通建设负债达到3.93亿元。教育系统在“两基”达标负债还没有消化的情况下,又大搞高中学校建设工程,仅两年来高中建设就负债7个多亿,其中有3个县一中建设负债超过1个亿。现在这些高中建设负债虽然暂时还不要财政承担,但由于负债很大,很多学校都是制定的10年以上的还款计划,一旦国家教育收费政策调整,这些债务最终还是要不可避免地落到财政头上。

4、财政支出增长过快。在现行体制空间内普遍缺失“收支紧张—支出节减”的良性传导机制,受种种条件的制约,一些地方和部门收支压力并没有转化成减人、减事、减支出的动力,有些支出项目甚至逆势而上,不降反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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