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违法违纪排查工作总结(精选4篇)_下派村干部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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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村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村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明星村党支部书记梁某、东华村村委会主任周某受贿。梁某、周某在协助政府经营和管理国有土地的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白云区纪委对梁某、周某立案调查并移送司法机关。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执法队队长严某受贿。严某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违建业主财物。宝安区纪委对严某立案调查并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南澳县黄花山管委会干部违规购车、用车。黄花山管委会党委书记蔡某主持召开班子会议,决定用公款16.95万元购买广汽传祺2.0越野车一辆,以某职工个人名义入户,逃避了公务用车定编监管。新购车辆日常由管委会党委副书记、主任谢某使用。汕头市纪委对蔡某、谢某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问题进行立案调查。
东莞市黄江镇黄京坑村干部公款“大吃大喝”。黄江镇黄京坑村党支部书记张某、支部委员张某某、陈某等3人在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陆续邀请黄江镇有关部门和企业人员吃年饭,共邀请20批、约950人次参加,共花费21.38万元。东莞市纪委给予张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张某某、陈某党内警告处分,并责成其退赔有关费用。
廉江市营仔镇北堤村党支部委员兼村委会副主任温某大操大办儿子婚礼。温某夫妇为儿子举办婚礼,发帖邀请320人赴宴,收受礼金1.37多万元。廉江市纪委给予温某党内警告处分。
茂名市茂港区高地街道那贞社区干部公款旅游。那贞社区组织6名干部到台湾旅游,费用共计5.38万元,全部由居委会报销。茂港区纪委对该社区党支部书记卢某进行通报批评,责成出游人员全部退赔出游费用。
肇庆市端州区黄岗街道干部公款旅游。黄岗街道部分干部借外出学习之机,公款到景区旅游。端州区纪委监察局分别给予街道原党工委委员姚某、原党工委委员黄某、原办事处副主任邓某党内严重警告、党内警告和行政记过处分,并全部免职,调离原工作岗位;对负有领导责任的街道原党工委书记林某进行诫勉谈话,并调离现职,责成参游人员作深刻检讨并承担旅游费用。
英德市英红镇田江村委会违规修建办公楼。田江村委会在未办理审批手续和不按程序招投标的情况下,擅自利用转让宅基地款340万元新建办公楼。英德市纪委监察局给予田江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宋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英红镇副镇长刘某行政记过处分。揭阳市揭东区锡场镇潭蔡村原村委会主任蔡某等人私分公款。蔡某与潭蔡村原党支部书记蔡某某等5人,私分公款10万元,每人各2万元。揭东区纪委对上述5人作出开除党籍处理,司法机关对5人依法作出处理。
罗定市龙湾镇榕木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邱某截留、骗取危房改造补贴款。邱某先后采取截留、骗取等方式,把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危房改造扶持资金共2.2万元据为己有。罗定市纪委对邱某立案查处,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广州市黄埔区大沙街姬堂社区第六经济合作社原社长周伟立受贿案
经查,周伟立在担任姬堂社区第六经济合作社社长期间,将该社的商铺、厂房、土地低价出租给私人老板,并多次伙同该社其他董事收受私人老板送的“好处费”进行私分,其中周伟立分得12万元。周伟立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并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
二、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街道塘尾社区第五居民小组原组长麦建兴非法接受余泥渣土倾倒毁坏农用地案
经查,2012年12月,麦建兴收受私人老板麦汉文10万元贿赂,违规以塘尾社区第五居民小组的名义与麦汉文签订堆放土方工程合同,至2013年4月,在该居民小组所属农用地非法接受倾倒余泥渣土,致使约4.8万平方米的农用地丧失农用功能。麦建兴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
三、梅州市梅江区城北镇扎上村“两委”干部私分公款案
经查,扎上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李昌基在2010年至2012年期间,伙同该村党支部副书记兼会计黄国庆、村委会妇女主任兼财务邓跃秀、村党支部原副书记兼财务杨开才、村委会原妇女主任兼会计叶金联等4人套取、私分农村劳动力培训费等59480元。李昌基还侵吞村有关信息平台建设经费8642元。李昌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黄国庆、邓跃秀、杨开才、叶金联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其违纪所得。
四、惠东县大岭镇桥星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周永非法转让土地案
经查,周永在担任大岭镇桥星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期间,违规将县政府批准该村37333平方米招商引资工业建设用地低价转让给私人老板陈某,收取陈某送的好处费2万元,并将“惠东县大岭镇桥星村工贸新区筹建处”公章交陈某管理。陈某对上述地块自行进行规划和倒卖,非法获利数百万元。周永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收缴其违纪所得。
五、阳东县东平镇口洋村干部违规发包集体土地案
经查,2010年,东平镇口洋村党支部书记杨汉龙、村委会主任李英红违规将村集体土地发包给他人开采陶瓷土矿,并指使村委会委员兼会计杨国庆将4万元发包款存入个人账户,于2010年至2012年期间用其中部分发包款组织该村党员外出旅游。杨汉龙、李英红、杨国庆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六、廉江市城北街道大塘村委会坡仔村干部挪用公款、贪污案
经查,坡仔村干部李永尚、魏永宏、刘继立、叶春森在协助廉江市有关部门对国有土地征收、征用补偿等工作中,多次合谋挪用征地款合计198万元。另外,上述4人还贪污公共财物444.39万元。李永尚、魏永宏、刘继立、叶春森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各十万元。
七、茂名市茂南区公馆镇大山岭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柯任喜私分集体资金案
经查,柯任喜在2005年至2012年担任大山岭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期间,将村委会的物业发包收入126万元以该村报账员张金娣名义存入银行,并从中巧立名目违规给村干部发放各种福利约20万元。柯任喜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张金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八、四会市东城街道沙头村委会原财务马东生挪用公款案
经查,马东生在2007年至2011年担任东城街道沙头村委会财务期间,通过伪造村委会银行对账单等手段私自从其保管的村委会银行账户资金中提取现金110.9万元,用于其个人营利活动,在街道会计结算中心查账前将挪用资金部分补回,查账后又继续挪用。马东生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九、普宁市下架山镇咸寮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陈镇光职务侵占、违规报销、非法卖地案
经查,陈镇光在2008年至2012年担任咸寮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期间,采用收入不记账、虚报冒领等手段,先后侵占村集体资金140191元,将应由其个人承担的医药费11589元拿到村财务报销。此外,陈镇光还存在用村集体资金送礼、违规出卖村集体土地89.72亩、非法出卖山地造坟、对总投资超过400万元的学校建设工程没有进行公开招投标、对已发包的村集体山林监管不力造成499亩林木被滥伐等违纪违法行为。陈镇光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1、胶东街道办事处和平庄村村主任刘宗政与村文书管风华、村计生主任兼现金保管刘建梅合伙私分虚报套取的小麦和玉米补贴款9000元。市纪委给予管风华、刘建梅开除党籍处分。其中,刘宗政向党组织隐瞒入党前严重错误,相关部门将依据相关规定对其予以党内除名。
2、胶东街道办事处葛家庄村村文书纪业奎以其他村民名义套取小麦和玉米补贴款5307.14元。市纪委给予纪业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铺集镇吴家庄村党支部书记冯泽、邱家屯村党支部书记邱兆玉未经公开招投标,擅自将各自村庄的工程项目承包给他人建设,市纪委分别给予冯泽、邱兆玉两人党内警告处分。
4、胶西镇寺前村党支部书记吕快尧,未经公开招投标,而是经村党员干部群众代表会议研究后,将该村工程指定给他人建设。该村党支部成员兼村文书崔晓明,未经村委研究及召开村民会议,擅自与村民协商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延长承包期限。市纪委给予吕快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崔晓明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5、洋河镇战家村党支部书记王辉兰以“斗地主”方式进行赌博时被公安机关查获。市公安局对王辉兰处以行政拘留10日、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市纪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第2篇:干部违纪违法排查工作方案
For personal use only in study and research;not for commercial use
镇开展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集中排查活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县开展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集中排查活动工作方案》(xx纪发〔2015〕2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农村基层治理,切实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作用,经镇委同意,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
今年,全镇纪检监察部门要按照中央、省、市、县纪委的统一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从严执纪、抓早抓小,集中排查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督促建立健全农村基层治理制度机制,为农村基层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二、时间安排
从5月份开始至年底,集中时间和力量,深入开展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大排查工作。三、排查重点
重点排查五个方面的违纪违法线索:
(一)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线索。重点排查用公款或集体资金吃喝、请客送礼、变相旅游和奢侈浪费,以及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生冷硬推、吃拿卡要等乱作为、慢作为、不作为和庸政、懶政、怠政;与民争利、欺压百姓等“四风”问题线索。(二)征地拆迁和工程建设等领域中的违纪违法线索。重点排查在征地拆迁中违规操作、弄虚作假,或者侵占截留、虚报冒领征地补偿款;在拆除违法建设中徇私枉法、失职渎职;在农林水利、公路交通等农村工程招标投标、工程建设中官商勾结、贪污贿赂等线索。(三)农村“三资”管理使用中的违纪违法线索。重点排查违规处置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损害集体利益,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私利;设立“小金库”,侵吞、截留、挪用、坐支公款或集体收入;滥发奖金、补贴和各种名目的财物等线索。
(四)涉农政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的违纪违法线索。重点排查在城乡基层救灾、抢险、防汛、扶贫、救济、疾病防控、合作医疗、惠农补贴等政府专项资金以及公益捐赠资金的拨付、使用、分配环节中,违规操作、贪污、挪用、侵占,或者假公济私、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线索。(五)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窗口行业和领域的违纪违法线索。重点排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利用农民办证、建房、入学、入保、计生和兴办公益事业等机会搞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收受“红包”礼金、购物卡等 问题线索。四、责任主体
镇纪委是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集中排查活动的责任主体。镇纪委要把开展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集中排查活动作为今年的重点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完善工作机制,认真履行部署协调、督促指导和重大案件排查职责,确保年内
查处一批典型案件、解决一批突出问题。各村(居)委、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并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集中排查工作,充分调动相关部门通力合作、积极参与。五、组织领导
为切实抓好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集中排查活动,成立镇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集中排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xxxx 副组长:xxxx 六、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5月份)。镇纪委负责召开动员会,安排部署线索集中排查工作,广泛开展宣传动员,积极营造转变基层党员、干部作风、解决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良好氛围。第二阶段:排查调查阶段(6月至11月)。采用“边排查、边调查”方式,对排查出来的线索及时按程序进行调查处理。6月至11月期间,每月20日由镇纪委对排查出来的线索问题、调查进度及处理情况等报送县纪委信访室。对反映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不正之风和违法违纪行为的信访举报进行集中梳理排查、分析研判。对线索清晰、问题突出,可查性强,涉及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不正之风和违法违纪行为的案件线索,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核查。通过案件查办,严肃处理一批基层党员、干部不正之风和违法违纪行为的案件,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第三阶段:总结提高阶段(12月份)。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不正之风和违法违纪行为的案件,进行总结分析,通过个案剖析,分析案发的特点规律,梳理出体制机制和管理上薄弱环节以及带有共性的问题,及时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形成解决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不正之风和违法违纪行为的长效机制,防范和减少不正之风及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镇纪委作为集中排查活动主责部门,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握政策界限,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开展工作。要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作用,加强与党委组织、农办和民政、法庭、公安、财政、审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合力。要加强宣传报道,分期分批对典型案件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发挥正面引导和惩戒警示作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加强监督检查。立足于“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紧紧围绕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建、深化农村基层治理、推动农村改革、维护农村基层稳定等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紧盯矛盾比较突出、问题比较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村(居)委和基层站所及其党员、干部。通过组织暗访、函询、约谈、监察建议等方式强化监督检查,织牢织密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监督网络,实现全方位、全覆盖、动态化监督。(三)严格执纪问责。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苗头性问题,要抓早抓小、严查快处,切实做到“纪”在法前,用纪律管住大多数。镇纪委要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线索进行集
中排查,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对应受理未受理、已受理未处理、已处理未解决的要逐一落实办理,努力做到举报线索核查率100%。
(四)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六项机制”:一是建立台账制度。对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群众反映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进行重点排查,建立线索管理台账。二是完善责任追究机制。镇纪委将对瞒案不报、压案不查甚至干扰办案的严肃追究责任。三是健全通报曝光机制。分期分批对典型案件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发挥正面引导和惩戒警示作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四是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村(社区)党组织、农办和法庭、公安、财政、审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整合资源、协同办案,切实增强攻坚力度。
仅供个人用于学习、研究;不得用于商业用途。
For personal use only in study and research;not for commercial use.Nur für den persönlichen für Studien, Forschung, zu kommerziellen Zwecken verwendet werden.Pour l 'étude et la recherche uniquement à des fins personnelles;pas à des fins commerciales.только для людей, которые используются для обучения, исследований и не должны использоваться в коммерческих целях.以下无正文
仅供个人用于学习、研究;不得用于商业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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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干部违纪违法排查工作方案
镇开展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集中排查活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县开展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集中排查活动工作方案》(xx纪发〔2015〕2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农村基层治理,切实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作用,经镇委同意,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今年,全镇纪检监察部门要按照中央、省、市、县纪委的统一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从严执纪、抓早抓小,集中排查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督促建立健全农村基层治理制度机制,为农村基层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二、时间安排
从5月份开始至年底,集中时间和力量,深入开展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大排查工作。
三、排查重点
重点排查五个方面的违纪违法线索:
(一)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线索。重点排查用公款或集体资金吃喝、请客送礼、变相旅游和奢侈浪费,以及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生冷硬推、吃拿卡要等乱作为、慢作为、不作为和庸政、懶政、怠政;与民争利、欺压百姓等“四风”问题线索。
(二)征地拆迁和工程建设等领域中的违纪违法线索。重点排查在征地拆迁中违规操作、弄虚作假,或者侵占截留、虚报冒领征地补偿款;在拆除违法建设中徇私枉法、失职渎职;在农林水利、公路交通等农村工程招标投标、工程建设中官商勾结、贪污贿赂等线索。
(三)农村“三资”管理使用中的违纪违法线索。重点排查违规处置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损害集体利益,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私利;设立“小金库”,侵吞、截留、挪用、坐支公款或集体收入;滥发奖金、补贴和各种名目的财物等线索。
(四)涉农政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的违纪违法线索。重点排查在城乡基层救灾、抢险、防汛、扶贫、救济、疾病防控、合作医疗、惠农补贴等政府专项资金以及公益捐赠资金的拨付、使用、分配环节中,违规操作、贪污、挪用、侵占,或者假公济私、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线索。
(五)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窗口行业和领域的违纪违法线索。重点排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利用农民办证、建房、入学、入保、计生和兴办公益事业等机会搞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收受“红包”礼金、购物卡等 问题线索。
四、责任主体
镇纪委是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集中排查活动的责任主体。镇纪委要把开展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集中排查活动作为今年的重点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完善工作机制,认真履行部署协调、督促指导和重大案件排查职责,确保年内查处一批典型案件、解决一批突出问题。各村(居)委、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并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集中排查工作,充分调动相关部门通力合作、积极参与。
五、组织领导
为切实抓好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集中排查活动,成立镇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集中排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xxxx 副组长:xxxx
六、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5月份)。镇纪委负责召开动员会,安排部署线索集中排查工作,广泛开展宣传动员,积极营造转变基层党员、干部作风、解决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良好氛围。第二阶段:排查调查阶段(6月至11月)。采用“边排查、边调查”方式,对排查出来的线索及时按程序进行调查处理。6月至11月期间,每月20日由镇纪委对排查出来的线索问题、调查进度及处理情况等报送县纪委信访室。对反映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不正之风和违法违纪行为的信访举报进行集中梳理排查、分析研判。对线索清晰、问题突出,可查性强,涉及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不正之风和违法违纪行为的案件线索,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核查。通过案件查办,严肃处理一批基层党员、干部不正之风和违法违纪行为的案件,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阶段(12月份)。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不正之风和违法违纪行为的案件,进行总结分析,通过个案剖析,分析案发的特点规律,梳理出体制机制和管理上薄弱环节以及带有共性的问题,及时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形成解决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不正之风和违法违纪行为的长效机制,防范和减少不正之风及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镇纪委作为集中排查活动主责部门,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握政策界限,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开展工作。要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作用,加强与党委组织、农办和民政、法庭、公安、财政、审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合力。要加强宣传报道,分期分批对典型案件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发挥正面引导和惩戒警示作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加强监督检查。立足于“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紧紧围绕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建、深化农村基层治理、推动农村改革、维护农村基层稳定等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紧盯矛盾比较突出、问题比较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村(居)委和基层站所及其党员、干部。通过组织暗访、函询、约谈、监察建议等方式强化监督检查,织牢织密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监督网络,实现全方位、全覆盖、动态化监督。
(三)严格执纪问责。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苗头性问题,要抓早抓小、严查快处,切实做到“纪”在法前,用纪律管住大多数。镇纪委要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线索进行集中排查,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对应受理未受理、已受理未处理、已处理未解决的要逐一落实办理,努力做到举报线索核查率100%。
(四)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六项机制”:一是建立台账制度。对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群众反映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进行重点排查,建立线索管理台账。二是完善责任追究机制。镇纪委将对瞒案不报、压案不查甚至干扰办案的严肃追究责任。三是健全通报曝光机制。分期分批对典型案件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发挥正面引导和惩戒警示作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四是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村(社区)党组织、农办和法庭、公安、财政、审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整合资源、协同办案,切实增强攻坚力度。
第4篇:当前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分析
当前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分析
近年来,农村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问题呈高发态势,不仅影响党群、干群关系,制约农村经济的发展,而且直接影响社会稳定。全面深入掌握当前农村干部违法违纪问题,有针对性的采取预防措施显得尤为重要和必要。
一、当前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总体情况
(一)违纪违法案件数量一直居高不下
近年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农村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数量一直居高不下,在执纪办案中占有相当高的比例。五年以来,全市共立案12753件,其中涉及农村党员干部案件8157件,占立案总数的70%左右;查处的农村党员干部有8604人,占涉案总数的62.3%。
(二)违法违纪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
一是滥用职权,以权谋私。一些村干部在处理纠纷、计生指标、专项资金指标、工程承包等工作中优亲厚友,甚至贪污、受贿、侵占挪用公款,获取不正当利益。甚至部分村干部不经集体研究,弄虚作假发展党员,培养自己的势力。二是独断专行,缺乏民主。部分村干部作风不民主,办事不公开、不公正,暗箱操作,剥夺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严重损害了群众利益。例如:某村支部书记许某,将里的果园、砖窑等集体经济项目未经村集体研究,私自发包给别人,被开除党籍。三是挥霍公款,铺张浪费。近年来,尽管上级有关部门三令五申,规定村级财务实行零招待制,但 1
是有些基层农村干部无视群众疾苦,贪图享乐,讲排场、比阔绰,相互攀比,公款吃喝风现象依然存在。
(三)违纪违法案件特点和主要趋势
一是违纪主体以“三个重点人”为主。“三个重点人”指农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报账员。五年来查处的涉及农村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中,“三个重点人”共2004人,占涉案农村党员干部总数的23.3%。二是违反财经纪律的案件比较突出。由于对村干部管理不到位和村干部更换频繁等原因,造成了村集体“家底”不清,账目不全,账物不符,有的甚至无账可查。财务审批制度不严,白条自批自支、公款私存、收费不开收据等现象在村级财务管理中屡有发生,导致部分村干部利欲熏心,继而出现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公款。五年来全市共查处违反财经纪律案件1318起,占农村立案查处总数的23.21%。三是违纪违法案件向多个领域发展。随着国家对民生问题的日益重视,上级拨付涉及民生方面的专项资金越来越多,但监督管理不到位,致使部分农村党员干部利用职权截留、骗取专项资金的违法违纪案件不断出现,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如:今年查处某县民政局低保股股长伙同村干部利用职务之便,采取虚报、重复报低保户等方式虚报冒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共计5万余元;在为基层发放低保款时,侵吞、骗取低保款2万6千余元。
二、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产生的原因及危害
(一)违纪违法案件产生的原因
一是权力过分集中。在农村,由于特权思想严重和法制
意识不强,致使村级的人事权、财务权、事务权集中在村支书、村主任等少数人手中,并起着最终拍板定音的关键作用,且缺乏有效监督,直接导致部分村干部在工作中徇私舞弊。二是综合素质较低。在被查处的村干部当中,大多数已担任领导干部多年,但由于年龄较大,加之平时不注重学习,对有关党纪、法规知之甚少,法纪意识淡薄。少数人员甚至认为担任村干部就是“为了能多捞几个钱”,导致心理失衡,最终违法违纪。三是监督机制不健全。村干部权力过于集中,大小事情自己说了算,在监督上上级、同级和下级都难以发挥有效作用,加之一些村财务管理混乱,公开内容有限,表面东西过多,村务公开和财务监督形同虚设。
(二)违纪违法案件的主要危害
一是影响农村民主建设。农村干部在选举时拉帮结派、致使连续几年不能换届,严重破坏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在村内各种事务上搞“一言堂”,使民主理财流于形式、民主决策停于表面、民主监督走个过场,严重影响了农村民主法制建设。二是影响农村经济发展。农村干部贪污受贿等违法违法行为,扰乱了农村社会正常管理秩序,直接影响党群、干群关系,束缚村级经济的发展。三是影响农村和谐稳定。一些村干部作风粗暴,滥用职权,直接侵害群众的切身利益,群众反映强烈,再加上基层农村家族势力影响等原因,容易激起民愤,引发群体性上访、越级访,严重影响农村的社会稳定。从近年来的信访情况看,有80%属于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查处村干部有违法违纪案件的一些村,都是一些群众上访的重点村。
三、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对策措施
一是加强培训,全面提高农村干部素质。村干部发生违法违纪行为,从根本上说,还是自身素质差、缺乏自控能力造成的。要针对村级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形式,组织政治思想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农村干部的综合素质。二是突出重点,抓实农村“三个三”。农村“三个三”即:“三资”(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三权”(村级人事权、财务权、事务权)和“三人”(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报账员。)“三个三”相辅相成,相互作用。“三人”是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主题,也就是“抓谁”的问题;“三权”是主体履行职权的行为,也就是探索“如何抓”的问题;“三资”是重要客体,也就是“抓什么”的问题。实践证明,这“三个三”是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和要害,抓好“三个三”就能从源头上抓好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也就能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农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发生。三是强化监管,加大查处农村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的力度。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要把查处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行为作为办案的一个重点,形成合力,严肃查处那些以权谋私、贪污受贿的案件,严肃查处与民争利、严重侵犯群众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处弄虚作假、浮报虚夸、失职渎职的案件,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