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千分制考核工作总结(精选4篇)_驻村干部考核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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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农村工作千分制考核办法
中共孟家岭镇委员会 孟家岭镇人民政府 2016年度农村工作千分制考核办法
(征求意见稿)
2016年是落实十三五开局之年,为进一步激发全镇上下解放思想、跨越发展的积极性,深入开展“两学一做”活动,全面推进村级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快发展、大发展,本着强化发展、注重实效、奖优罚劣、便于考核的原则,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
(一)、农村经济和农业发展工作(400分)
1、林业工作(60分)
⑴、森林防火(30分)
①有森林防火组织表、值班值宿组织表、扑火队组织表并上墙得10分。不全不得分。
②火险扑救及时得10分。每有一次扑救不得力(含通讯不能保证畅通情况)扣5分,此项可出现负分。
③全年不发生火灾得10分。每发生一起(以报案为准)扣2分,此项可出现负分。
(2)、造林工作(30分)
按要求完成植树造林年度任务得30分,每差10%扣3分。
2、水利工作(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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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防汛工作(20分)
⑴有防汛预案、领导组织表、值班值宿组织表、抢险队伍组织表并上墙得5分。不全不得分。
⑵汛期危房户(弱势群体户)底数清,包保责任明确得5分,每差一户扣1分。
⑶汛期村域内废弃沙(石)坑、危险路段等,包保责任明确、有警示标志或防护措施得5分。每漏管一处扣5分。
⑷防汛物资准备、运送及时,保质保量得5分。否则,根据实际情况扣分。
(2)、水利项目建设(20分)
⑴能有效落实水利项目得10分。否则,视情节扣5—10分。
⑵能主动及时修善水毁路段、过水桥涵、堤岸等得10分,否则,视情节扣5—10分。
3、农业工作(40分)
⑴、按要求领取、发放“灭鼠药”、“赤眼蜂”等农技药品,得10分。不能及时取运或不能及时发放到户每次扣5分;不取运或不能发放到户不得分。
(2)、按要求落实试验示范区工作得10分,否则,视情节扣5—10分。
(3)、按要求及时上报各种表格和数据得20分。每发生一次漏报、迟报扣5分。
4、畜牧工作(20分)
——
⑴、及时组建村防疫队伍,按要求开展防疫工作得10分。村防疫队伍组建不力视情节扣5分;不能及时按要求开展防疫工作视情节扣5分。
(2)、按要求确保防疫注射密度得10分。每有一项防疫工作不能达到注射密度要求扣5分。
5、环保工作(60分)
(1)、成立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有具体工作部署,责任落实明确,宣传到位的得10分。
(2)组建巡查队伍,按时组织巡查,发现问题现场制止或及时上报并积极配合公安执法的,得20分。
(3)镇内“第一把火”的村,一次扣30分。之后每发生一例(以镇巡查组、执法组提供数据为准),扣5分。
(4)工作得力,本村范围内全年无秸秆焚烧的,得满分。
6、人居环境整治工作(80分)
⑴、有年度本村、屯环境整治方案和美丽乡村建设规划,记20分,少一项扣10分。
(2)、村容村貌整洁,主要公路沿线两侧无乱堆的柴草垛,村内大街小巷无“三大堆”,记20分。乱堆柴草垛的,1处扣2分,最多扣10分;“三大堆”,一处扣2分,最多扣10分。
(3)、村内建有垃圾池,村外有指定垃圾点,垃圾做到及时清理。记20分。少一项扣10分。
(4)、按要求对村内道路进行养护,在道路两侧栽植树木、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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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花草。记20分。村内年度无新栽树木扣10分,新栽树木低于200棵,扣5分;年度未种植花草或花草养护不好,扣10分。
6、农资管理(100分)
(1)三资管理工作(40分)。正确使用会计科目、结账及时、并打印账簿: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正确使用会计科目(2分);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进行结账(2分);年终及时打印当年账簿(2分);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必须按“四议两公开”程序操作,档案资料装订齐全(10分);村级大额度资金使用,必须履行操作程序(10分);村级服务事项进行全项登记(2分);惠农政策、资金、财务及时公开,信息及时更新(2分);无坐收坐支、小金库、账外账现象。如有发生每1000元扣0.5分(10分)。
(2)村级土地确权信息核实登记工作(10分)。承包地块四至、用途等描述信息是否正确、详尽(2分);调查指导手续和材料是否真实、齐备(2分);土地承包合同是否经过完善,合同是否合规(2分);土地确权信息核实登记工作中有无越级上访,无越级上访(2分),有越级重复上访每次扣0.5分;在土地确权工作中,发生严重干扰破坏正常工作秩序的(2分),每发生一起扣1分。
(3)农民负担管理工作(20分)。增加村级(农民)负担,报销不合理费用等,每增加一项扣2分。
(4)土地承包管理工作(10分)。村的第二轮土地发包资料齐——
备,30年耕地承包合同经管站备案、土地台账完备、登记簿归档健全,每差一项扣2分,没有归档不得分。
(5)农村经济统计工作(10分)。按时、准确、完整、符合逻辑上报各项农村经济统计报表,每缺一项扣2分。
(6)农业保险工作(10分)。按要求完成参保任务,每少完成任务10%扣1分。
(二)、综治平安建设考核(200分)
1、信访工作(140分)
(1)领导重视。(20分)①村“两委”定期进行信访排查工作,做好排查记录;②村主要负责人包案处理信访问题;对上访案件、信件处理及时;③若发生到县以上越级上访的,村负责人必须按时到场,依法及时劝返。
(2)目标考核。(120分)
①赴省进京个体访、非正常上访每次扣40分,造成恶劣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②到市个体访、非正常上访每次扣20分,造成恶劣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③到县个体访、非正常上访每次扣10分、到县集体访的每次扣40分,造成恶劣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④到市级及以上集体访的该项不得分;⑤应该村级受理的信访案件(或民事纠纷)村级未受理造成直接到镇的每次扣10分。
2、综合治理工作(60分)
(1)刑事案件(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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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派出所记录每发生一起治安案件或刑事案件扣2分,最多扣10分。
(2)夜间值班巡逻(20
分)
常年坚持村干部带班义务巡逻治安巡逻值班,值班记录规范,双签记录完善,记录不完整、不详实的扣5分。各项制度、值班表规范上墙,不上墙的扣5分。在检查中,发现无值班巡逻的1次扣10分,连续2次检查无值班巡逻的不得分。
(3)矛盾纠纷排查化解(30分)
村级调委会、治保会组织健全,有人抓、有人管,每周进行矛盾纠纷排查,并及时化解,民间纠纷调解率达到100%,成功率达到95%以上,排查的矛盾纠纷及时上报的村记15分,排查的纠纷不化解,不上报的不得分;刑释解教人员和轻微犯罪青少年安置帮教工作达到100%,帮教措施落实,无重新犯罪的村记5分,村服刑人员管理不到位的、有重新犯罪予以收监执行的扣5分;无“法轮功”等邪教活动记5分。
(三)、社会事业考核(200分)
1、农村医疗卫生工作(20分)
加大村级卫生室投入,服务当地群众,协调卫生院加强乡村医疗管理,按照上级要求,完成辖区群众一村一医、基本公众卫生服务及各项查体工作。
2、新农合工作(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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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参合率达到90%,并按时完成新农合信息核对工作,每降1个百分点扣1分。
3、劳动保障工作(20分)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每年完成80%以上得10分。否则不得分。
每承办一次镇劳动保障所以上单位组织的劳务输出、用工信息发布等活动加5分。
4、民政工作(50分)
(1)低保工作按程序操作、低保档案健全、常年对低保进行公示的,计30分,不按程序办理、档案不健全或不进行公示的扣40分。
(2)完成危房改造的,计10分,无任务未验收的不得分。
5、脱贫攻坚工作(50分)
(1)按要求完成贫困户统计工作,摸底清楚,数据准确,建立贫困户台账(20分)。
(2)认真落实包报责任,因人施策科学制定贫困户脱贫计划,有包报责任书,脱贫计划(项目)书(20分)。
(3)有村级脱贫攻坚方案,方案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相关档案材料规范,齐全(10分)。
6、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考核(30分)
(1)积极开展“好婆婆”、“好媳妇”、“文明家庭”等评选活动,示范带动效果明显。记15分,不开展不予记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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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按标准完成文化大院、农家书屋、文化长廊建设并发挥作用好,共记15分,每完成一项记5分。
(四)、党的建设工作考核(200分)
1、基层组织建设(150分)
(1)五型党组织打造(100分)
评分办法:①打造务实服务型党组织,按时召开两委成员例会、支部党员大会、组织生活会以及民主生活会、按要求开展党建专项述职和讲党课活动,查看组织生活记录本,缺少一次会议扣5分,最多扣10分;2016年村组织活动场所达不到“三规范一整治”的扣10分。(20分)
②打造创业致富型党组织,2016年底,消灭无任何经营性收入的集体经济“空壳村”。年底考核时集体经营性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的得20分,每少20%扣4分,无集体经营性收入的村该项不得分。(20分)
③打造公正清廉型党组织,村级重大事务未按照“六步”工作法开展的扣10分;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民主理财小组理财未按时理财的扣5分;未按时进行村务、财务、党务公开的扣5分。(20分)
④打造社会管理型党组织,着力培养村级党组织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在基层维稳工作上充分发挥其主导作用。未建立农村党员包片联户制度的扣5分;在维稳工作中未发挥支部主导作用的扣5分;未建立村干部坐班制度的扣5分;镇党委督查时村内无人坐班的扣5分。(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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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打造学习创新型党组织,认真组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学习借鉴先进地区成功的工作经验,结合各自实际,大胆创新,勇于探索,打造农村工作“亮点”工程。未按照要求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的扣10分,未按要求填写网络纪实的酌情扣5—10分。(20分)
(2)保障机制(30分)
基层党支部开展活动不能保证运转经费的扣10分;村干部报酬补贴没有按照要求发放的扣10分;党员教育、培训达不到要求的扣10分。
(3)群众反映(10分)
评分要点:①村党支部在群众中的凝聚力和威信;②村里各项工作在群众中的认可程度;③村干部和党员在群众中的形象;④上级考核中的群众评价情况;⑤党员群众民主评议、民主测评情况。
评分办法:根据党员群众测评结果赋予相应分值。(4)档案资料(10分)
对各村党建相关档案资料进行检查,酌情扣分,具体评分办法参考党建标准化考核评分明细表。
2、纪律作风建设(50分)
(1)党委、政府组织的会议或活动(含迎接上级检查、现场会等),无故缺席的每次扣5分,迟到、早退、其他干部代替未经主要领导批准的每次扣3分,累计超过三次以上该项不得分。(30分)
(2)各村党组织书记、村主任应保持通信畅通,如出现2次无法联系的扣5分,3次及以上扣10分。各村党组织书记外出离开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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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岭一天以上必须向包村领导请假,离开一周以上必须向党委书记请假。如出现2次未请假的扣5分,3次及以上扣10分。各部门参照此执行。(20分)
(五)加分项目(100分)
(1)年内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及部门表彰、承办县级以上现场会的予以酌情加分。其中,县级每次加10分,市级每次加20分,省级以上每次加50分。(最高不超过50分)
(2)完成镇党委政府急难险重任务(有工作完成情况排序的),根据单项工作排名加分,排名前三位的分别加30、20、10分。(最高不超过50分)
二、考核奖惩
1、考核办法
考核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采取综合考核与单项考核相结合、年度述职与民主评议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考核小组办对各项成绩汇总后,提交党委会,确定考核得分及名次,并将其作为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
2、考核结果及运用
对考核成绩前三名的村,由镇党委授予“优秀党支部”、“农村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对年底考核成绩后三名的村党组织书记实行诫勉;对考核成绩连续两年为后三名的村,免去党组织书记职务,对村主任责令辞职,对村会计由经管站按程序解聘。
按照鼓励先进,督促后进的原则,根据村干部工资补贴管理相——
关文件精神,考核成绩直接与村党组织书记、两委干部年底各项补贴挂钩。村党组织书记工资补贴实行“基本工资+奖励工资”办法,基本工资按规定工资补贴的60%计算,奖励工资按规定工资补贴的40%计算。考核得分达到1000分的,足额发放工资补贴,每高10分,工资补贴增加1%(最多10%);每低10分,工资补贴减少1%(最多40%)。
三、组织领导
一是成立考核机构。镇里成立由党委书记、镇长任组长,党委副书记、纪检书记、副镇长、党政办为成员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二是明确任务目标。各村要高度重视千分制考核工作,自我加压,以目标管理统揽全局,对照目标认真研究制订落实措施,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是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统筹安排,综合协调,科学指导,认真落实年度各项考核工作,全力推进全镇经济社会事业再上新水平。
中共孟家岭镇委员会
孟家岭镇人民政府 2016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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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司法助理员千分制考核
司法助理员千分制考核细则
司法所 姓名
一、基层基础工作(200分)
(一)乡镇司法所(130分)
1、组织机构(23分)
(1)健全六级六步大调解网络,乡(镇)、村、组、户调解网络及十户纠纷信息员所联户主花名册健全。(查看花名册各4分,共8分)
(2)健全法律服务网络,乡镇设有法律服务工作站。(查看办公场所、门牌,共3分)
(3)在行政村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点,有法律援助联络员。(查看花名册,共2分)
(4)队伍建设 坚持双训双考制度,对调委主任进行培训。(查课程安排、授课内容,共5分)
(5)组织调委主任进行法律知识、业务知识考试(双考缺项要扣分,查看试卷,共5分)
2、报表(19分)
(1)矛盾排查调解报告(月报)(查看报表资料,共3分)(2)矛盾纠纷排查和调解统计报表(月报)(查看报表资料,共3分)(3)重大案件、群体性、苗头性案件领导包案、分督办报表(月报)(查看报表资料,共3分)
(4)小纠纷报表(月报)(查看报表资料,共3分)(5)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报表(月报)(查看报表资料,共3分)
(6)按时报送半年报表、年报表 查看报表(查看报表资料,各2分,共4分)
3、乡镇调委会(37分)(1)簿册(19分)
①纠纷排查登记簿(要坚持半月排查制度,登记齐全)(查看簿册资料,共5分)
②纠纷信息登记簿(查看簿册资料,共3分)
③纠纷调解登记簿(对排查出的纠纷要及时进行调处)(查看簿册资料,共5分)
④纠纷转外登记簿(查看簿册资料,共3分)
⑤小纠纷登记完整、规范(查看簿册资料,共3分)
(2)信息平台 能够使用基层管理平台上报数据(查看软件使用情况,共10分)
(3)案例信息 全年完成2篇信息、2篇案例(查看资料,每篇2分,共8分)
4、三进三联三调:调解公安转来的2起治安案件、2起轻伤害案件和法院转来的2起民事案件。(查看案卷每起3分,共18分)
5、计划总结 按时报送年初工作计划和年终总结。(查看资料,各3分,共6分)
6、刊物征订 按时按量完成《人民调解》刊物的征订工作。(查看杂志,共5分)
7、案卷制作 对涉及权利、义务内容的重大疑难纠纷要规范制作调解案卷(查看案卷,共10分)
8、按时参加县局例会、活动。(查看签到表、会议记录,共12分)
(二)村级调委会(70分)
1、规范化建设(9分)
(1)调委会五有 查看场所、门牌、公章、办公桌椅、档案柜(每项1分,共5分)
(2)调委会、大调解十项基本制度、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板面上墙(查看版面每项1分,共4分)
2、组织机构(4分)
(1)调委会花名册(查看花名册,共1分)(2)调解小组花名册(查看花名册,共1分)(3)纠纷信息员花名册(查看花名册,共1分)(4)纠纷信息员所联十户花名册(查看花名册,共 1分)
3、村调委会簿册(13分)
(1)纠纷排查登记簿(坚持村级每周排查制度)(查看簿册,共3分)
(2)纠纷信息登记簿(查看簿册,共2分)
(3)纠纷调处登记簿(对排查出的纠纷要及时进行调处)(查看簿册,共3分)
(4)纠纷转外登记簿(查看簿册,共2分)(5)小纠纷登记表内容齐全(查看簿册,共3分)
4、每月按时参加乡镇例会(查看签到表、会议笔记,共12分)
5、村调解小组簿册(10分)
(1)纠纷排查登记簿(坚持小组每周排查制度)(查看簿册,共3分)
(2)纠纷信息登记簿(查看簿册,共2分)
(3)纠纷调解登记簿(对排查出的纠纷要及时进行调处)(查看簿册,共3分)
(4)纠纷转外登记簿(查看簿册,共2分)
6、报表(9分)
(1)每月按时向乡镇报送月排查表(实行零报告制度)(查看报表,共3分)
(2)每月按时向乡镇报送月调解表(实行零报告制度)(查看报表,共3分)
(3)每月按时向乡镇报送小纠纷报表,登记要齐全(实行零报告制度)(查看报表,共3分)
7、征订有《人民调解》。(查看杂志,共5分)
8、案卷制作:对涉及权利、义务内容的重大疑难纠纷要规范制作调解案卷(查看案卷,共8分)
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200分)
1.乡(镇)党委、政府批转“六五”普法依法治理规划,召开“五五”普法总结和“六五”普法动员大会(5分)。人大常委会作出决议(5分)。
2.乡(镇)党委、政府将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听取情况汇报。(5分)
3.人大定期对“六五”普法规划、决议的贯彻落实情况,听取汇报,进行审议、视察、检查。(5分)
4.每年制定工作计划或要点(1.5分),年初有部署,年内有检查(2分),年度有总结(1.5分)。
5.健全完善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和办事机构(5分),配备有相应的工作人员(5分)和必要的办公设备(5分)。
6.领导换届后,做好普法依法治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的调整和充实。(5分)
7.领导组和办公室工作职责明确(5分)、工作制度健全。(5分)
8.年初召开领导组会议(5分),听取工作汇报,总结和研究部署年度工作(5分)。
9.突出抓好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法规的宣传,着力提高公民的宪法意识。(5分)
10.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学习宣传,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逐步深入人心。(5分)
11.深入开展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着力提高依法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重点围绕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学习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2分);围绕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学习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3分);围绕健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学习宣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2分);围绕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和安定有序,学习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2分)。
12.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的通知》和我省、我市、我县的实施意见,根据本乡镇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意见,大力推进“法律六进”活动。(5分)
13.制定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意见或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党委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法律知识年度考试等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法制教育培训工作。(5分)
14.贯彻落实《教育部、司法部、中央综治办、共青团中央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和《中小学校法制教育指导纲要》,制定相应的意见或实施方案,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落实中小学校法制教育工作计划、课时、教材、师资,促进法制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做好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的培训工作,培训率要达95%以上,法制副校长配备率要达到80%;进一步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格局,深入中小学校活动要有记载。(5分)
15.有企业的乡镇,要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培训、企业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职工法制教育、法律顾问等制度。(5分)
16.开展 “法律进社区”、“法律进乡村”活动,建立村(居)民法制教育阵地,组织经常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5分)
17.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深化“依法治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5分)
18.利用宣传日、宣传周、纪念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各乡(镇)要在原有基础上新建2个法制文化大院或广场(报创建名单)。(5分)
19.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的意见》,把“法治乡(镇)”创建活动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推进创建活动扎实开展。(5分)
20.乡(镇)党委、政府要建立法律顾问或法律咨询制度,实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5分)
21.努力深化乡村、社区、企业、学校等基层依法治理,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积极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落实民主法治村工作标准(3分);积极探索乡(镇)依法治理新途径,不断提高社区(乡村)法治化管理水平(3分);积极开展企业依法治理,企业依法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实行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3分);积极开展依法治校活动,建立健全依法治校规章制度,实行依法施教、依法育人。对学校周边环境进行专项整治(3分)。
22.针对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配合派出所等职能单位深入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专项整治活动等专项依法治理,促进依法治理全面开展。(3分)
23.全方位开展依法治理创建活动,每个乡镇至少要树立2个依法治理示范典型,总结新经验,以点带面,推动我县各项事业的法治化管理。(6分)
24.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传媒的积极作用,大力开展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整合法制网络资源,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5分)。
25.加强各类法制宣传阵地建设,建立健全社区、农村法制宣传阵地,增加公共场所法制宣传教育设施,特别要在醒目位置和设立相对固定的法制宣传标语。(5分)
26.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普法讲师团队伍、法制文艺队伍、法制宣传员队伍、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定期组织法制宣传骨干和联络员培训,各支队伍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5分)
27.围绕中心工作适时开展法律知识竞赛、咨询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5分)28.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各乡(镇)的目标管理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责任考核。(5分)
29.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奖惩制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与评先树优工作和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挂钩,作为年度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5分)
30.普法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专款专用,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不断调高经费保障标准。(5分)
31.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监督检查制度,围绕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目标及时组织检查,抓好工作落实。(5分)
32.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基本情况清楚,制度完善,档案齐全,管理规范。(5分)
33.办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简报或刊物,每年不少于6期(3分),及时反馈信息、上报各类报表及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总结(2分)。
三、社区矫正工作考核细则(200分)
(一)组织机构(14分)
1、制定县、乡镇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县、乡镇社区矫正工作领导组。(看文件各2分,共 4分)
2、组建由社区矫正工作者和社区矫正志愿者组成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颁发证书,组织培训。(看登记表,共5分,不全扣3分)
3、建立村级社区矫正组织机构,明确专人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看登记表,共5分,不全扣3分)
(二)工作制度(25分)
1、联席会议制度:县、乡社区矫正工作领导组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研究落实上级指示和部署工作,协调处理重大问题。(看会议记录,共 4分)
2、工作例会制度:司法局每月召开一次例会,司法所召开月例会,通报工作进展和存在问题,指导和落实工作。(看会议记录,1月1次0.5分,共6分)
3、请示报告制度:司法所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上报,遇有紧急情况要边处置边报告。(看记录,5分)
4、人员培训制度:司法所每月对社区矫正工作者和社会志愿者加强培训,不断提高其工作能力和水平。(一月一次培训0.5,一年最少考试2次,一次2分。看文件、签到表、试卷,共10分)
(三)规范工作流程(161分)
1、领导组、组织机构、工作制度上墙。(看版面,3分)
2、建立从接收到解矫的一整套管理体制,并针对监管对象逐一分析和制定矫正个案。(违规1次扣1分,扣完为止,看档案,共 5分)
3、接到县局通知后3日内,各乡镇司法所及时到社管股领取社区矫正对象资料、核实资料真实性和确定接收日期。(看档案,共5分)
4、各乡镇司法所接收后7日内及时将矫正对象的登记表、帮教一览表、社区矫正监管书上报社管股。(违规1次扣1分,扣完为止,看县局资料,共5分)
5、乡司法所依法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监管,对不服从管理的人员要及时采取训诫等措施;对脱管的要及时查找;对重新犯罪的要及时报告;确保不脱管、不漏管,必要时协调公安机关介入监管。(违规1次扣1分,扣完为止,看档案、记录,共5分)
6、建立日常考核制度。对有悔改和立功表现的给予加分或表扬;对不服管理的扣分、降级管理;屡教不改的依法进行处罚。表扬或处罚要及时到县局社管股备案、批准。(违规1次扣1分,扣完为止,看档案、记录,共5分)
7、矫正对象如有事需请假离开阳城,司法所必须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督促其遵守相关规定。(违反1次扣1分,以电子监控报警为准,看档案,共5分)
8、矫正对象迁居的,要及时要及时报告社管科,并配合社管科与迁居地的司法机关联系,做好移交登记手续。(违反1次扣1分,看档案,共3分)
9、矫正对象如重新犯罪、收监执行的,要及时报告社管科,并配合社管科将档案移交公安或监狱,做好交接手续。(违反1次扣1分,看档案,共3分)
10、坚持“社区矫正日”每月1号、16号活动不变,如遇节假日顺延要及时告知矫正对象,及时做好资料的记录和整理工作。(1次0.5分,1月1分,缺1次扣0.5分,看档案,共12分)
11、坚持每月7号、23号的电话汇报制度,司法所要做好资料的记录和整理工作。(1次0.5分,1月1分,看档案,共12分)
12、做好矫正对象学习内容的选择、组织协调和记录工作。(1次0.5分,1月1分,缺1次扣0.5分,看档案,共12分)
13、做好矫正对象的公益劳动管理、协调和记录工作。(1次0.5分,1月1分,缺1次扣0.5分,看档案,共12分)
14、每月进行家访,对生活困难的对象在节假日期间要进行送温暖活动。(1月1次1分,缺1次扣1分,看档案,共12分)
15、每月邻访一次。(1月1次1分,缺1次扣1分,看档案,共12分)
16、思想汇报按照管理级别一月1次或一月2次。(1月1分,缺1次扣1分,看档案,共12分)
17、对生活困难的矫正对象,各乡镇司法所要及时和县局社管股、民政部门联系,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有1名得1分,没有不得分,看档案,共3分)
18、社区矫正对象档案一人一档,专人专柜管理,做到保密、防潮等措施。(不规范1次扣1分,扣完为止,看档案,共7分)
19、乡司法所必须与矫正对象、乡派出所、村委会、亲属、志愿者签订“五管一”监管协议,并督促履行监管职责。(缺一方就视为监管不到位,不到位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看监管、协议书,共7分)
20、配合县局及时将辖区的矫正对象纳入电子监控范围,实施电子监控。(漏管一个扣3分,扣完为止,看社管股记录,共12分)
21、严格执行县局的“五不准”纪律,接受县局和检察院的全程监督,保证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开展。(发现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严格执行奖全分,看社管股记录,共5分)
22、及时总结经验材料及案例,努力提高矫正质量和效果。(1份材料2分,看社管股记录。共4分)
四、刑释解教安置帮教工作(100分)
(一)乡镇司法所(60分)
1、组织机构:成立乡镇、村级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组。(查看文字资料、簿册记载,每少一个领导组扣0.5分),共8分)
2、管理系统:乡镇安装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软件,按时进行服刑在教人员信息核查,按时进行安置帮教统计报表(网络版)。(现场看司法助理员是否能够熟练操作释解信息管理系统,不会的为0分,共9分)
3、帮教制度及工作(43分)
(1)制订安置帮教工作制度、职责。(看版面及资料记载,共3分)
(2)开展刑释五年内、解教三年内的人员大摸排活动,做到底清数明并登记造册。(看文件、刑释解教人员调查表,共1 0分)
(3)对刑释解教人员制订六帮一小组。(看资料,共3分)(4)对刑释解教人员制订个人帮教档案(查看释解人员个人帮教档案,每少一名释解档案扣0.5分,共7分)
(5)对释解人员做到六个清楚、八个掌握,对无法管控、下落不明的村委要出具证明材料上报司法局。(看文件、照片、资料记载,共4分)
(6)认真开展释解人员五个三方法。(看文件、照片、资料记载,共3分)
(7)有释解人员通知书并下发村里,并做好登记.(查看通知书,共3分)
(8)做好特困刑释解教人员救助帮扶救助工作。(看文件、照片、资料记载,共4分)
(9)典型的帮教案例(至少1篇,共4分。)
(10)释解人员无重新犯罪(2分)
(二)村调委会(40分)
注:本乡镇或者村没有释解人员的不扣分。
1、组织机构: 村级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组(看簿册记载,共3分)
2、帮教制度及工作(37分)
(1)明确的安置帮教工作制度、职责。(看版面及资料记载,共3分)(2)开展刑释五年内、解教三年内的人员大摸排活动,做到底清数明并登记造册。(看文件、刑释解教人员调查表,共1 0分)
(3)对刑释解教人员制订六帮一小组。(看资料,2分)(4)对刑释解教人员制订个人帮教档案(查看释解人员个人帮教档案,每少一名释解档案扣0.5分,共10分)
(5)对释解人员做到六个清楚、八个掌握,对无法管控、下落不明的村委要出具证明材料上报司法局。(看文件、照片、资料记载,共4分)
(6)认真开展释解人员五个三方法。(看文件、照片、资料记载,共3分)
(7)有乡镇发的释解人员通知书,并做好簿册登记。(查看通知书,共 2分)
(8)释解人员无重新犯罪(3分)
五、出勤(100分)
全年出勤不少于220天(乡镇党委政府办公室出具证明)。
六、乡镇党委政府测评(100分)
年终经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测评分为好、中、差的分别记100分、80分、60分。
七、其他工作(100分)
1、对党忠诚,清正廉洁,开拓创新,努力工作(10)
2、严格执行局里各项制度,参加局里组织的各项活动(10)
3、努力学习政治、业务和文化知识,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10)
4、积极参加“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的主题实践活动(10)
5、抓好自身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抓好自身政风行风评议工作(10)
6、严格遵守换届选举“八个严禁、十七个不准、五个一律”铁的纪律。管好自己的嘴,不该说的不说。管好自己的腿,不该跑的不跑。管好自己的手,不该要的不要。清正廉洁,风清气正(10)
7、积极参加“四督”(督学、督勤、督绩、督廉)、“四治”(治浮、治奢、治庸、治懒)活动(10)
8、狠刹三股歪风:闲话风、吃喝风、玩乐风(10)
9、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对局里安排的工作不拖延、不扯皮,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10)
10、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10)
第3篇:班级千分制考核细则
班级千分制考核细则
一、为加强学生的规范化常规管理,落实《班级工作千分考核办法》,形成良好校风,特制定本细则。
二、具体办法:
1、每月给每班基分1000分。
2、制定加分、扣分细则。
3、成立以学生会、团委会为主体,由学生科负主责的校风校纪巡查队,在不同的时段和地域执勤,并将巡查结果交学生科。
4、学生科对考核情况进行登记、核实、汇总,依据加、扣分细则给予加、扣分,并于次日在黑板上公布情况。
5、在每周星期一的升旗仪式上,由学生科通报各班在上周的加、扣分情况,并依据扣分情况颁发“流动红旗”。
6、全期考核结果,作为班主任的评优和班级评优的重要依据。
三、加分细则:
1、拾金不昧价值0—100元加1—5分,价值在100元以上加5—10分。
2、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尊老爱幼行为有较大影响的加5-10分。
3、抓获盗窃分子者,每人次加30分。
4、勇于检举学生中发生的严重违纪行为者,经查实,给予所在班级加5-10分。
5、检举他人乱泼、乱扔、乱吐,且情况属实者,给举报班级加5分。
6、向学校广播站投稿被采用者,每一篇加2分,黑板报被学校评为优秀等级者,每次加5分。
7、出色完成学校交办的任务,且为学校赢得荣誉的班级,经考察属实,每次加5-10分。
8、学校集会(含升旗仪式),班级按时整队入场者,每次加5分。
9、参加学校或上级部门组织开展的活动或竞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者,给班级分别加5-15分。
10、每学期无公物(含电教设备)损坏的班级,加20分。
11、就教育和管理等方面向学校提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给予学生所在班级加5-20分。
12、全期没有学生受到纪律处分的班级,加20分。
四、扣分细则:
凡有下列表现者,给予其班级扣分,标准如下:
1、标志佩戴:
⑴在校园内不佩戴校徽(校徽一律佩戴在胸前)者,每人次扣5分。
⑵所佩戴的校徽被其它图片覆盖者,每人次扣5分。
⑶借戴、交换校徽者,每人次扣5分。
2、寝室卫生及内务整理:
⑴寄宿生随便调换铺位,每人次扣5分。
⑵盖被折叠不合标准,垫被铺得不平,每床扣5分。
⑶日常用品(桶子、袋子、箱子、鞋子、毛巾等)摆放不合要求,每处扣5分。
⑷地面有垃圾,墙面有污迹,天花板有蛛网,每处扣5分。
⑸不按要求张贴值日表、铺位表、床位条,每项扣5分。
⑹寝室内外墙壁不干净,墙壁上有张贴物或挂有物品,扣5分。
3、教室卫生:
⑴地面有渣滓、杂物、墙壁(含门、窗)有污迹,灰尘;天花板(含日光灯)有蛛网、灰尘;壁柜、电视机有灰尘,每处扣5分。
⑵桌子、板凳、垃圾桶、扫帚、拖把等摆放不齐,每处扣5分。
4、清洁区卫生:
⑴有蛛网、杂草、石块、棍棒、渣滓或有不该堆放的物品每处扣5分。
⑵清洁区范围内的垃圾桶及桶的周围与盖面不干净,清洁区内的墙壁有污迹或乱写乱画,每处扣5分。
⑶每天不按规定进行小扫,每次扣10分,每周不按规定的时间进行卫生大扫除,每次扣20分。
⑷清洁区内有堆放的垃圾,每处扣5分。
5、违规违纪:
⑴校内骑车、滑车,每人次扣5分。
⑵无故不参加三操或迟到者(早操、课间操、眼保健操),每人次扣5分。
⑶早操、课间操班级队伍不整齐,做操质量不高,每次扣10分。
⑷吸烟、酗酒、参与赌博、考试舞弊每人次扣20分。
⑸寻衅滋事、打架斗殴、谈情说爱,每人次扣20分。
⑹学生携带管制刀具、器械进校园者,每人次扣20分。
⑺寄宿生随便外宿或留宿他人,每人次扣10分。
⑻进营业性三室两厅一吧,小偷小摸,每人次扣20分。
⑼故意起哄、聚众闹事、侮辱师长,严重破坏正常秩序,每人次扣20分。
⑽在大操场以外的地方踢足球,在教学区、生活区打篮、排球,每人次扣5分。
⑾乱泼、乱扔、乱吐,每人次扣5分。
⑿损坏公物,除照价赔偿外,每人次扣10—20分。
⒀就寝吵闹或从事其他妨碍他人休息的活动,每人次扣5分。
⒁在寝室或教室内打牌者,每人次扣10分。
⒂不按时就寝或寝室熄灯后讲话,每人次扣5分。
⒃学生在非指定活动时间内,私自进行文体活动者,每人次扣5分。
⒄学生上晚自习后到第二天起床铃响的时间内,在校园内从事文体活动(学校或班级集体组织除外),每人次扣5分。
⒅在校园内生火(含在寝室点蜡烛),每人次扣20分。
⒆将生熟食品(含饭、粉、面、饮料、甘蔗等)带入校园,每人次扣5分。
⒇私自在教室给照明灯充电,每人次扣5分。
(21)学生上机不穿鞋套者,每人次扣5分。
(22)学生携带各类食品进机房者,每人次扣5分。
(23)违规使用电教设备,每次扣5分。
(24)在图书馆借阅书、刊时,打闹、嘻笑、恶语伤人及不服从管理员安排者,每人次扣5分。
(25)在图书馆阅览书、刊后带走书、刊者,每人次扣10分。
(26)在图书馆阅览书、刊时,在书、刊上挖洞、撕毁书、刊者,每人次扣10分。
(27)不按时归还书、刊者,每人次扣5分。
(28)教、寝室无人时,未关窗、关灯、关电教设备或不断电视机、饮水机电源者,每次扣5分。
(29)教、寝室无人时未关门落锁者,每次扣5分。
(30)班级饮水机放在电教单元下(一楼教室除外),每班扣5分。
(31)爬越围墙出校园者,每人次扣20分。
(32)擅闯校门,与执勤人员发生争执者,每人次扣5分。
(33)迟到、早退者每人次扣5分。
(34)旷课者,每人次扣10分。
(35)班级早、晚自习纪律差,每次扣10分。
(36)学校集会,班级队伍不整齐或纪律差,扣5-10分。
(37)学生不按规定缴纳学杂费者,每人次扣10分。
(38)凡学生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每人次扣10分。
(39)凡拾金不昧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除取消加分外,另扣除所加分的两倍分值。
(40)其它没有列举的违纪行为,参照相关规定扣分。
6、日常工作
⑴班、团干部不按时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会议,迟到者每人次扣5分,缺席者每人次扣10分。
⑵班、团干部不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检查工作,迟到者每人次扣5分,缺席者每人次扣10分。
⑶学校布置的各项任务和需收集的有关表册不按时完成或上报者,每次扣10分。
⑷不按学校要求向校园之声投稿者,每少一篇扣1分。
⑸不按要求开展学校布置的活动,每次扣20分。
第4篇:千分制考核实施办法
千分制考核实施办法
为了更好地发挥城管监察组织在城市管理中的职能作用,充分调动各部门及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激发全体监察人员的竞争意识和敬业精神,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作风过硬、纪律严明、执法严格、群众信赖的城管监察队伍,促进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根据《北京市城管监察组织千分制考核办法(试行)》和新增职能以及大队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1、成立大队千分制考核领导小组,由大队领导组成。负责制定千分制考核实施办法,评定考核结果,审批对单位和个人的奖惩。
组长:吴德祥
成员:崔树杰、姜兆春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考核办”,设在监督科),由大队机关各科、室负责人组成。负责千分制考核的日常组织工作,汇总千分制考核情况,进行年终执行情况的总结。
主任:姜兆春(兼)
副主任:梁跃年
成员:魏九红、赵春林、米勃、于庆礼、张蕊
3、各科、队要有一名领导负责本单位的千分制考核工作,审定有关被考单位和本单位及工作人员的工作目标,及时汇总上报考核结果,并做好人员的思想工作。
二、考核方法
1、采取分级考核。
①大队千分制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大队机关各科室、直属队和各分队实施考核。
②大队的考核只对单位不对个人。工作人员的个人考核由各单位自行负责。
2、大队每月组织两次常务队长参加的明查,对全区环境实行不定期的暗查,通过公示教育、社会舆论监督实施考核。
3、为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市城管办列为重点检查的大街给予基础分2分。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班子建设、队伍管理、执法绩效、行政处罚案卷、督办事项、信息工作、宣传报道、调研工作、信访工作、培训工作、公示教育等。
四、考核评分权限、计分办法
1、考核评分权限:
每次考核采取千分制,其中:
①办公室: 85分
②人事、纪检监察科: 180分
③法制科: 120分
④监督科: 485分
⑤行财科: 70分
⑥加分:60分。其中办公室加分15分,法制科加分30分,监督科加分15分。
2、在工作上表现突出的,经考核部门提出意见报领导小组审批后予以加分。
3、考核计分办法
考核的种类分四种:月考核、季考核、半年考核、年终考核。
①月考核成绩由大队机关各科室日常对直属队、各分队的检查成绩组成;
②季度考核成绩由本季度三个月考核成绩总和的平均值组成。
③半年考核成绩由半年内两个季度考核成绩总和的平均值组成。
④年终考核成绩由全年四个季度考核成绩总和的平均值组成。
⑤凡考核内容有重复的,归口记帐不重复扣分。
五、考评奖惩
1、考核等级分为四档,考核总分数在900分(含900分)以上的,为一档(优秀);考核总分数在800分(含800分)以上的为二档(良好);考核总分数在700分(含700分)以上的为三档(达标);考核总分数在700分以下的为四档(未达标)。
2、考核结果与奖励工资挂钩。
①奖励工资指市、区下拨的由大队发放的款项。
②奖励工资的分配以考核结果为依据,以月计算,凡考核未达标的扣除当月奖金的50%,不搞平均主义。
3、设立大队长奖励基金,用于奖励在各项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及科队长职务津贴。奖励基金从发放的奖励工资中按10%扣除和被考单位依据考评结果被扣的奖励工资中产生。
4、奖励工资发放的范围为大队和各分队在编的工作人员及驻队公安、交通干警。
5、奖励工资实行职务津贴制度。
6、执法中因违反各种法律、法规或因渎职行为造成败诉的将本分队当月成绩降一档;
7、如发生重大工作失误或较大事故或所属人员因违法行为被司法机关处以拘留、罚金等以上处罚的,视情节一次扣除该部门1000-5000元奖励工资和科、队长职务津贴。
8、每次考核结果大队于下月10日前通报各单位,同时报送市、区、街有关领导。
六、具体要求
1、各科、队应有一名领导负责千分制考核工作,并建立考核小组。
2、各科、队应根据大队千分制考核办法,制定本单位的考核标准及计分方法。
3、各科、队应建立千分制考核档案,记载考核结果,并在内部公开。
4、各科、队考核应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不搞平均主义,并根据大队“考核办”的考核结果,相应扣除责任人的奖励工资。
5、各科、队应针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反馈给大队考核办。
6、各科室考核、奖惩结果每月汇总一次,并于下月 5日前报大队“考核办”。
七、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大队千分制考核领导小组。
八、本办法自2003年1月1日起试行,2002年1月1日实施的《西城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实施办法》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