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办村干部违纪案件 工作总结(精选7篇)_下派村干部工作总结

2021-12-17 村干部个人总结 下载本文

查办村干部违纪案件 工作总结(精选7篇)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下派村干部工作总结”。

第1篇:案件查办工作总结

竹林桥镇2006年案件查办工作总结

今年来,我镇纪委在市纪委、监察局和镇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省、市反腐倡廉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地执行以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勤政廉政,树立“为民、利民、爱民、护民”为己任,坚持事实求是的工作作风,以反腐败三项工作为关键,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以查办案件为重点,强化工作措施,为推动全镇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现将我镇今年案件查办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领导,认真安排案件查办工作。

今年以来,为了真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镇委、政府把纪委案件查办工作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重点,紧密结合实际,认真制定案件查办工作计划,做到了工作有计划,有目标。同时,进一步加大反腐败工作力度,把“从严治党”的方针落到实处,让每个党员干部认清反腐败斗争的严肃性和危害性,增强反腐败斗争的紧迫感、责任感和时代感。克服那种基层单位无腐败可反,无违纪案件可查的错误认识,把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作为严肃党纪、政纪的中心工作,重点查处贪污受贿、腐化堕落、挥霍浪费、严重以权谋私、违反税费改革有关政策的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

二、方法对路,摸排案件成效显著。

今年来,在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镇纪委把收集、摸排案件作为案件查办工作的着手点,在摸排案件线索上重点从三个方面着手:一是从群众来信来访案件中着手。通过摸底排查立案、结案1件。二是主动出击,通过村级财务清理发现案件。目前已发现一件正在初核阶段。三是在化解农村矛盾纠纷过程中发现案件。我们在搞好案件检查、揭露腐败现象发生的同时,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使我们的工作公开面向人民群众,经得起人民群众的检验。今年共接待信访件8件(次),其中上级转办7件(次)。我们做到了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给上访者和被访者都有一个满意的答复,很好地发挥了党内外监督作用。

三、严肃查处违纪案件,严厉惩治腐败分子。

今年围绕端正党风、严肃纪律这一中心环节,本着“实事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的原则,把查处党员干部违纪案件,作为从严治党、治政、惩治腐败的重要举措来抓。通过抽调业务精干和机构改革中在案件查办上有经验的人员组成案件查办专班,今年共收集案件线索8件,其中已经结案案件1件,惩治腐败分子1人,给予了党内严重警告的处分。

在今年的工作中,虽然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距上级要求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在下一年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努力,力争把案件查办工作做出新成效、更上一层楼,为竹林桥镇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做出积极的贡献。

中共竹林桥镇纪委

2006年12月10日

第2篇:违纪案件查办的难点及对策

违纪案件查办的难点及对策

对违纪案件的查办是《党章》赋予各级纪检监察机构的重要职能之一。党的十六大和中纪委六次全会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案件查办工作也面临着新的形势和任务,分析近几年发生的一些大案要案,违纪案件显现出一些新的规律和特点,研究和掌握这些规律和特点,针对性地提出对策措施,对于我们提高办案水平,加大对腐败现象的打击力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下面根据这次培训班学习了解的一些情况,谈一点粗浅的认识:

我们认为影响当前查办基层案件的难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作案主体多元化。从近几年的办案实践看,一些违法违纪案件由单体向群体发展,窝案、串案、案中案明显增多,且呈现出多发性、交叉性、团伙性和关联性等特点。违纪人员有的熟知政策和法律,在政策和法律的边缘找空子钻;有的身居要害部门,在体制、管理漏洞上做文章;有的披着合法的外衣,却干着腐败的勾当,这些都给案件的调查、取证带来了很大困难。

二是作案手段智能化。随着高科技的发展,腐败分子的作案手段更加隐蔽化、智能化。他们利用信用卡、电脑、网络等科技工具作案,可以说是无孔不入,无洞不钻。现在即使是一些普通案件,其作案的手段也非常高明,更加狡猾和复杂,用老办法查案将难以应付。

三是办案阻力人情化。现在纪检监察干部几乎每查处一起案件,都有人说情干扰。有的是老同学、老朋友、老乡讲情;有的是自己的亲属为别人求情;有的是上级领导打招呼,这些纷至沓来的各种人际关系,往往会使查办的案件“夭折”、“搁浅”、“流产”,严重影响了正常办案。

四是办案专业人员匮乏。一方面,由于机构改革,纪检监察机关整体办案力量相对不足,不能保证办案需要。另一方面,专业办案人员严重匮乏,现在有不少案件涉及金融证券、网络、房地产、期货市场、工程发包等领域,对这些专业性很强的知识,真正懂行的办案人员很少,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办案工作的开展。

针对办案中遇到的这些难点问题,我们认为应采取以下对策:

一要讲究方法策略,提高办案成效。要成功地突破案件,必须加强领导、周密安排,讲究策略。否则,因一个环节上出了问题,就会影响到整个案件查办工作。因此,在案件查办过程中,应重点抓好以下三个环节:一是组织实施上要突出全面性。对于大案要案,纪委书记要做到亲自安排、调度和协调,副书记要亲自带队组织办案,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其他领导配合抓的工作格局。同时,要实行“四定一包责任制”,即定领导、定人员、定时间、定任务,一包到底。二是方案制定上要体现周密性。在掌握了案件的线索之后,如何组织案件的具体查处工作,必须有一个明晰而周密的方案。要针对案件线索中涉及的问题,拟好调查提纲,并要把可能遇到的问题尽量考虑周全,做到有备无患,以适应突发情况的需要。配备办案人员,应根据案件的类型、涉及的专业知识、以及复杂与简单的程序来配备。要找准查办案件的突破口,对需要查清哪些问题、应采取哪些措施、可能遇到哪些问题都要制定一个详细的预案,确保办一个,成一个。三是方法运用上要讲究策略性。一个案件能否最终突破,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查办工作的方法策略。只有方法策略对路,工作才能事半功倍。在具体工作中应做到三个“突出”。一要突出一个“快”字。确定案件线索后,为避免违法违纪者串供、订立攻守同盟、转移赃款赃物,就必须加快办案进度。二要突出一个“巧”字。在具体工作中,要因人因案而异,巧妙选择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突破口,抓住关键人和关键问题,实施重点突破。在取得充分证据的基础上,有的放矢地突审作案人,用确凿的证据摧毁其侥幸心理,最终促使整个案件的有效查办。三要突出一个“用”字。要充分运用《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条例》和《行政监察法》等赋予的权限办案。首先要准确地用好“两规”措施,提高成案率。对一些重要案件的涉案人员,一旦掌握确凿证据,按规定程序报批后,要迅速采取“两规”措施,防止串供、毁证。其次要用好封帐权。对一些比较复杂的案件,采取先封后查的措施,从财务帐目中寻找线索,既可以有效地防止财务人员作弊以及毁账等事情的发生,又为深入调查案件打下基础。再次要用好建议停职检查权。一些担任领导职务和掌握实权的涉案人员,他们利用关系对抗查处的手段很多,致使调查工作难以进行。

二要加强组织协调,形成办案合力。随着改革的发展,反腐败斗争的深入,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工作中涉及的领域越来越宽,空间越来越广,这就需要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的职能优势,加大部门协同办案力度,形成办案合力。一方面,在纪检监察机关内部,办案人员在突破案件的过程中,可以根据案情需要,请审理人员提前介入,将审理行为前移到调查环节,这对于准确认定案件性质、快速审结案件,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另一方面,纪检监察机关在查处明显触犯刑律的案件时,要及时通报司法机关,并在案件基本查清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司法机关要及时地把查办的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及不够追究刑事责任但已构成违法的案件移交过来,追究党纪、政纪处分。在查办一些重大案件时,纪委一定要搞好组织协调,将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经济监督部门的人力、信息、职能、手段等资源组织起来,综合运用,形成整体合力,这样,不仅有利于解决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力量不足的问题,克服在查办案件中存在的“条块分离”倾向,而且有利于一些案件的快查快结。

第3篇:当前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分析

当前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分析

近年来,农村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问题呈高发态势,不仅影响党群、干群关系,制约农村经济的发展,而且直接影响社会稳定。全面深入掌握当前农村干部违法违纪问题,有针对性的采取预防措施显得尤为重要和必要。

一、当前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总体情况

(一)违纪违法案件数量一直居高不下

近年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农村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数量一直居高不下,在执纪办案中占有相当高的比例。五年以来,全市共立案12753件,其中涉及农村党员干部案件8157件,占立案总数的70%左右;查处的农村党员干部有8604人,占涉案总数的62.3%。

(二)违法违纪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

一是滥用职权,以权谋私。一些村干部在处理纠纷、计生指标、专项资金指标、工程承包等工作中优亲厚友,甚至贪污、受贿、侵占挪用公款,获取不正当利益。甚至部分村干部不经集体研究,弄虚作假发展党员,培养自己的势力。二是独断专行,缺乏民主。部分村干部作风不民主,办事不公开、不公正,暗箱操作,剥夺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严重损害了群众利益。例如:某村支部书记许某,将里的果园、砖窑等集体经济项目未经村集体研究,私自发包给别人,被开除党籍。三是挥霍公款,铺张浪费。近年来,尽管上级有关部门三令五申,规定村级财务实行零招待制,但 1

是有些基层农村干部无视群众疾苦,贪图享乐,讲排场、比阔绰,相互攀比,公款吃喝风现象依然存在。

(三)违纪违法案件特点和主要趋势

一是违纪主体以“三个重点人”为主。“三个重点人”指农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报账员。五年来查处的涉及农村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中,“三个重点人”共2004人,占涉案农村党员干部总数的23.3%。二是违反财经纪律的案件比较突出。由于对村干部管理不到位和村干部更换频繁等原因,造成了村集体“家底”不清,账目不全,账物不符,有的甚至无账可查。财务审批制度不严,白条自批自支、公款私存、收费不开收据等现象在村级财务管理中屡有发生,导致部分村干部利欲熏心,继而出现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公款。五年来全市共查处违反财经纪律案件1318起,占农村立案查处总数的23.21%。三是违纪违法案件向多个领域发展。随着国家对民生问题的日益重视,上级拨付涉及民生方面的专项资金越来越多,但监督管理不到位,致使部分农村党员干部利用职权截留、骗取专项资金的违法违纪案件不断出现,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如:今年查处某县民政局低保股股长伙同村干部利用职务之便,采取虚报、重复报低保户等方式虚报冒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共计5万余元;在为基层发放低保款时,侵吞、骗取低保款2万6千余元。

二、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产生的原因及危害

(一)违纪违法案件产生的原因

一是权力过分集中。在农村,由于特权思想严重和法制

意识不强,致使村级的人事权、财务权、事务权集中在村支书、村主任等少数人手中,并起着最终拍板定音的关键作用,且缺乏有效监督,直接导致部分村干部在工作中徇私舞弊。二是综合素质较低。在被查处的村干部当中,大多数已担任领导干部多年,但由于年龄较大,加之平时不注重学习,对有关党纪、法规知之甚少,法纪意识淡薄。少数人员甚至认为担任村干部就是“为了能多捞几个钱”,导致心理失衡,最终违法违纪。三是监督机制不健全。村干部权力过于集中,大小事情自己说了算,在监督上上级、同级和下级都难以发挥有效作用,加之一些村财务管理混乱,公开内容有限,表面东西过多,村务公开和财务监督形同虚设。

(二)违纪违法案件的主要危害

一是影响农村民主建设。农村干部在选举时拉帮结派、致使连续几年不能换届,严重破坏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在村内各种事务上搞“一言堂”,使民主理财流于形式、民主决策停于表面、民主监督走个过场,严重影响了农村民主法制建设。二是影响农村经济发展。农村干部贪污受贿等违法违法行为,扰乱了农村社会正常管理秩序,直接影响党群、干群关系,束缚村级经济的发展。三是影响农村和谐稳定。一些村干部作风粗暴,滥用职权,直接侵害群众的切身利益,群众反映强烈,再加上基层农村家族势力影响等原因,容易激起民愤,引发群体性上访、越级访,严重影响农村的社会稳定。从近年来的信访情况看,有80%属于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查处村干部有违法违纪案件的一些村,都是一些群众上访的重点村。

三、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对策措施

一是加强培训,全面提高农村干部素质。村干部发生违法违纪行为,从根本上说,还是自身素质差、缺乏自控能力造成的。要针对村级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形式,组织政治思想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农村干部的综合素质。二是突出重点,抓实农村“三个三”。农村“三个三”即:“三资”(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三权”(村级人事权、财务权、事务权)和“三人”(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报账员。)“三个三”相辅相成,相互作用。“三人”是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主题,也就是“抓谁”的问题;“三权”是主体履行职权的行为,也就是探索“如何抓”的问题;“三资”是重要客体,也就是“抓什么”的问题。实践证明,这“三个三”是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和要害,抓好“三个三”就能从源头上抓好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也就能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农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发生。三是强化监管,加大查处农村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的力度。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要把查处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行为作为办案的一个重点,形成合力,严肃查处那些以权谋私、贪污受贿的案件,严肃查处与民争利、严重侵犯群众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处弄虚作假、浮报虚夸、失职渎职的案件,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第4篇:大力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促进和谐社会

文章标题:大力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促进和谐社会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指出,“坚持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要适应我国社会的深刻变化,把和谐社会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注重激发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维护社会

安定团结”。纪检监察机关作为上层建筑的组成部分,要紧密结合反腐倡廉工作的实际,切实履行两项职能,大力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政治保障。

一、纪检监察机关要提高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要性的认识

建设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体现了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构建和谐社会,是以为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在社会建设层面的体现,拓展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总体格局的科学内涵,为我们紧紧抓住和用好重要战略机遇、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指明了方向。

人民群众看社会是否和谐,不仅看党的方针政策是否代表他们的根本利益,更直观的是看党员干部的作风是否端正,是否为他们办实事、办好事。和谐社会并不是没有矛盾的社会,改革涉及各方面利益的调整,必然会带来一些矛盾,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和谐社会中的不和谐因素。当前,腐败问题和发生在党员干部中的不正之风,已成为影响我国社会稳定与和谐的重要因素,危及改革的进程。一方面腐败和不正之风所侵害的利益主体归根到底是人民群众,必然引起人民群众的强烈不满。尤其是某些国企领导人腐败导致企业破产倒闭,致使工人下岗,更是直接侵害了职工的利益,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另一方面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严重败坏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不同程度地损害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导致党群、干群的对立和不和谐,诱发大量的社会不稳定因素,激化社会矛盾。要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任务落到实处,就必须高度重视党的自身建设,坚定不移地反对腐败,不断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由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引发的矛盾,就要求纪检监察机关要正确认识和处理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系,充分调动和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要本着亲民、爱民、利民、为民的原则,上上下下一条心,从源头加大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力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坚决纠正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理顺群众情绪,消除社会不和谐因素,更好地为保证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促进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以及社会各方面关系的和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而努力。

二、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为构建和谐社会保驾护航

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是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基本职责,是惩治腐败、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手段,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也是衡量反腐败斗争是否深入、有效的重要标志,在反腐败标本兼治、惩防并举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实践证明,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是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立足抓查处,保持党员干部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为推进和谐社会建设提供重要的组织保障。党员干部违法违纪行为是与建设和谐社会不相容的,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既是树立党员干部廉洁、诚信形象的有效之举,又是维护公平原则,匡扶社会正义,捍卫党纪国法尊严,促进社会和谐的有效之举。为此,在查办案件工作中,必须坚决查处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纪律的行为;必须继续坚持以查处党政领导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经济管理部门和乡科级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必须从群众最不满意的问题入手,认真查处和解决发生在基层的消极腐败问题,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违纪违法案件,努力遏制腐败案件的发生,达到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的效果。同时要以群众利益为最高标准,要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采取依纪依法和思想教育疏导相结合的方法,妥善慎重及时地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基层,维护社会稳定,要立足于维护好、发展好和实现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把群众反映的问题一个一个地分析研究,一项一项地处理,做实、做细、做深、做在心坎上,保障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民主权利,不断提高社会和谐的满意程度。

(二)加大办案力度,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为构建和谐社会进程保驾护航。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指出:“执政基础最容易因腐败而削弱,执政能力最容易因腐败而降低,执政地位最容易因腐败而动摇”。查办案件是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方面,也是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面对当前一些领域腐败案件易发多发的态势,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加大办案力度,认真做到反腐倡廉、拒腐防变,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轻视不

得、放松不得;必须强化惩治意识,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战略高度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做到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惩处腐败的决心不能变,反腐败的力度不能减,查办案件的工作不能松,查处案件这一手不能软。要突出查办案件工作重点,特别是要坚决查处大案要案。越是涉及高层机关和部门的案件和越是涉及高级领导干部的案件,其危害性

就越大,越要作为重点来查办,不管涉及到谁,不论其职务多高,权力多大,都要排除阻力,一查到底,严肃处理,绝不手软,为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保驾护航。

(三)标本兼治,发挥办案工作在惩防体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制度保障。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一项非常重要和迫切的任务。不仅要加大惩治力度,也要高度重视办案工作对于预防腐败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要通过查办案件,运用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帮助党员干部构筑牢固的思想道德防线;通过查办案件,揭示体制机制制度和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加快制度建设和改革进程;通过查办案件,发现党风政风方面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专项治理和制度规范。紧紧围绕办案工作实践,加强理论研究,深入研究新形势下反腐倡廉的特点、规律和发展趋势,以及违纪违法案件尤其是大案要案发生的深层次原因和对策,要剖析典型案件,研究案件发生的特点和规律,总结教训,教育干部,堵塞漏洞,把查办案件与预防、教育结合起来,使查办案件的成果得到巩固,使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的势头得到遏制。

(四)依法执纪、依法办案,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作风保障。民主法治是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也是对纪检监察工作的基本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牢固树立依法执纪、依法办案、依法行政的意识,坚持在法律和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对任何违纪违法行为,都必须依纪依法严肃处理。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使用办案手段和措施,做到严格执纪、公正执纪、文明执纪,努力提高执纪办案水平。正确运用政策和策略,体现宽严相济、区别对待。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增强惩治腐败与保护党员干部权利并重的意识。严格区分不同性质的矛盾,综合运用法律、纪律、经济处罚、组织处理、限制从业资格等方式和手段。注重办案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最大程度地减少妨碍社会和谐稳定的因素。

《大力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促进和谐社会》来源于xiexiebang.com,欢迎阅读大力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促进和谐社会。

第5篇:查办违法违纪案件应讲究方法策略

查办违法违纪案件应讲究方法策略

查处违法违纪案件是开展反腐败斗争的三项格局之一,是遏制目前腐败势头的重要措施,是我们党反腐败斗争能否取信于民的关键所在,也是把反腐败工作逐步引向深入的重要途径,在此,笔者仅就查办违法违纪案件应讲究的方法和策略,略陈己见。

一、突出重点,把握关键

近几年来,中纪委历次全会都曾指出:重点要查办党政领导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经济管理部门以及各级领导干部的违法违纪案件。这正说明查办案件工作的重点所在。

一要充分发挥各类监督的作用。要把党内监督与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结合起来,正确引导,充分发动,及时准确地发现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存在的各种腐败问题和违法违纪案件。

二要搞好执法监察。及时发现和查处行政执法机关存在的腐败问题和现象,从而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坚决打击,以确保这些部门的清正廉洁。

三要积极搞好专项治理。对经济管理部门和行业的垄断部门,特别是金融系统及其公职人员利用职权索贿受贿、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的违法违纪案件进行重点查处。

四要求真务实。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章、党内其他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该定的要坚决定,1

该否的要大胆地否,把案件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做到对党负责、对历史负责。切不可主观臆断,切不可偏听偏信,切不可凭感情用事,以免因证据虚假而影响定案,造成后遗症。发现错了的要按照“有错必纠”的原则坚决纠正。

二、精心谋划,认真组织

1、主动出击扩大案源。要建立健全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和举报制度;要奖励举报有功人员,严厉查处打击报复案件;要深入到群众中去,从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重大事故、严重违反政策、非正常的经营亏损等问题中发现重要案件线索;要从财务、税收、物价大检查中以及纠正部门行业不正之风中发现案件线索;要经常听取人大、政协、民主人士及有关方面人员的意见,从中发现案件线索。

2、要集中领导精力,调动精兵强将,建立办案责任制。实践证明,执法执纪机关只有把查办案件工作作为主要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在保证人力、物力、财力的情况下,对办案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建立办案责任制,定领导、定人员、定时间、定任务,一包到底,并把办案工作同个人的政绩考核结合起来,才能使案查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3、要全面提高办案人员自身素质。办案人员不仅要学习好业务方面的知识,全面掌握政策法规和必要的现代科技知识、经济知识,而且要加强政治学习,不断用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武装头脑,不断改造个人的世界观,拒腐蚀,永不沾。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建设一

支党性好、作风硬、素质高,战斗力强的执法执纪队伍。

4、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和加强执法执纪机关的协调配合。纪检监察机关要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沟通。为了搞好协调配合,可以建立反腐败领导协调组织,遇到重大疑难案件,可以通过反腐败斗争领导协调组织统一协调各有关执法执纪部门,各相关部门形成一个拳头,优势互补,鼎力克坚,那么就一定能够把查办违法违纪案件工作做好,不断将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三、因案施策,突破案件。

为确保客观真实的查清问题,把案件查真、查实、查准,在查办违法违纪案件过程中,要因案施策,突破案件。

1、倒查法。针对一些违法违纪案件没有帐目记载,没有原始凭证,涉案人员拒不交待的情况,根据所掌握的案件线索,实行逆向倒查法。比如说查处一党校违纪案件,采取倒查法,首先从核对招收学员入校人数、交费情况和减免学费数额入手,查清学费总额及支付情况,找出差额,以此为线索顺藤摸瓜,查清问题。

2、外查法。针对一些案件没有明显案件线索、帐目记载比较规范,从帐目和主要涉案人员本身难以突破的情况,注重从外围入手,先从有牵连的人员和其他问题查起,通过突破一人或查证一事,带动全案。

3、连查法。对查办案件中发现的新的案件线索,进行深挖细查,一追到底,力求发现案中案、案外案、达到“查处一案、带出一片”的目的,严肃查处窝案、串案。

4、直查法。对线索明显,涉及问题比较单一的案件,直接核查帐目,查找不规范票据,对大项支出核查真伪,找出查处案件的有力证据。

5、攻心法。针对违纪者存在侥幸、防御、抗拒等心理,注重用事实证据围墙,用组织温暖感动,用宽严政策感化,用人格力量征服,用智谋技巧瓦解,利用政策攻心、法律攻心、案例攻心、证据攻心等各种心理战术,攻破违纪者的心理防线。

四、“活”用技巧,提高成案率

做好案件检查工作,关键是要取足取实证据,只有这样才能把案件办成铁案,同时要“活”用办案技巧,提高成案率。

一是在选择案件突破口上求“准”。具体案件具体分析,不打无准备之仗,既要选择全案的突破口,又要选择每个问题的突破口,有的突破口要放在主要人物、主要问题上,有的则要先从次要人物、次要问题上突破,因此,在制定案查方案时做到“四清”:清楚基本案情,清楚被检查人的基本情况,清楚违纪的基本法规,清楚首先突破的主要问题。从而使调查人员做到心中有数,抓住要害,重点突破,掌握主动权。

二是在办案时效上求“快”,做到快立、快查、快结、快处,以快制胜。运用中,注意严格把握“三点”:决策快,不优柔寡断,不贻误战机;出击快,尽量缩短违纪者的活动时间,防止毁证、串供;集中办案力量分头出击,力争在同一时间,把同一违纪事实的不同当事人分隔在不同地点,各个击破,一气呵成。

三是在办案手段上求“硬”。对重大疑难案件用足用好各种办案措施,做到办一案总结一案。每办完一件大案要案后,都要进行认真总结,完成案件总结材料和案件剖析材料。要把这一要求作为年终考核办案工作的重要内容,以此督促办案人员在办案实践中学习办案,在干中学、在干中提高,增强“实战”能力。

四是在办案策略上求“活”,因人施策,运用灵活机智的方法与技巧突破案件,特别是在谈话中,对顽固不化、拒不交代问题的违纪人员,侧重进行抗拒从严方面的政策教育;对错误思想观念的人,结合具体政策有针对性地进行批评,促其端正态度;对那些思想顾虑重的人,侧重进行从宽的政策教育,打消其顾虑;对存有侥幸心理、企图蒙混过关的人,指出其违纪事实的客观存在,教育他们争取主动。同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迫使涉案人员说出实情。提高成案率,防止化案。

第6篇:案件查办工作发言

科学统筹开拓创新

进一步提升查办案件工作水平

xx市纪委监察局

(2009年5月25日)

2009年,我们按照xx市纪委监察局的总体部署,积极探索查办案件工作的新特点、新规律,不断推动办案理念、思路、措施的创新,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提升查办案件工作水平。

一、2009年1-5月份查办案件情况

今年1-5月份,我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121人(次),发现案件线索70件,初核31件,立案17件(另外,正在履行立案手续的有9件,涉案人员15人),涉案人员29人,结案10件。给予党纪处分14人(其中开除党籍2人,留党察看4人,党内警告处分8人);行政处分8人(其中行政警告1人,行政记过7人);组织处理1人,处分科级干部7人;挽回经济损失63.2万元。

今年查办案件工作呈现三个特点:一是结案率明显提高。2008年1-5月份立案15件,结案3件,结案率为20%。今年1-5月份立案17件,结案10件,结案率为58.8%;二是大要案数量明显增加。2009年1-5月份,立案查处大案要 1

案13件,占案件总数的76.4%,同比增加11件;三是自办案件数量明显增多。2009年1-5月份,市纪委监察局直查案件13件,同比增长116%。

在查办案件工作中重点突出三点:

(一)完善了“三项机制”。一是完善组织协调机制。制定了《xx市查办案件中加强协作的实施意见》,规范了协调小组工作机制,明确规定了协作内容、形式、程序。二是健全办案培训机制。由纪委和检察院办案经验丰富的同志授课,对新任纪检监察干部举办了两期查办案件培训班,传授办案经验和方法,有85人次接受了培训。三是实行奖惩激励机制。积极创造条件,对办案工作给予了全方位的支持,在办案工具、办案经费上给予充分保障,对贡献突出的干部大胆提拔,有5名同志由于办案工作实绩突出得到重用。

(二)强化了“三项措施”。一是继续坚持全员办案。对机关科室、纪工委(监察分局)、乡镇纪委和市直纪检组(纪委)都明确了办案任务,落实了常委、分局长、科室主任领办案件责任制。从纪检监察干部筛选办案丰富的15名同志,组建了办案人才库,对办案人员实行统一指挥、统一调度。二是集中力量查办大要案。对反映重大经济问题和科级领导干部的违法违纪问题,实行主要领导包案,为办案人员撑腰壮胆,在车辆、人员、经费等方面优先保证,确保快查快结。三是严格办案制度。用制度规范办案,用程序制约

行为,完善了“一员、两化、三落实”整套的科学办案制度。(明确一名领办检查员,实现人员配备科学化和办案程序规范化,做到办案手段、处分决定和定期回访三落实)

(三)实现了“三个创新”。一是创新办案理念。由注重案件数量向提高质量转变,由一般性农村案件向重点领域、重点部门的典型大要案转变,实现办案数量、质量和效果的有机结合。二是创新举报形式。由单一的“信访坐等”变为主动搜集,注重从重点工作、专项治理中发现线索。三是创新考核办法。从偏重案件数量单一考核,转变到注重案件质量和办案效果的综合考核,使考核质量更趋全面。

二、今后查办案件的工作思路及举措

今后查办案件的工作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保定市纪委查办案件工作会议的总体要求,拓案源、抓要案、提质量、严处分,切实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努力实现办案数量、案件质量和综合效果“三提高”。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 :

一是多渠道搜集线索,实现案源总量提升。在充分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的同时,广辟案源线索,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纠风、“三乱”、“小金库”专项治理、专项资金检查、治理商业贿赂等工作中发现线索;从审计、物价、计生、税务部门和公检法办案中发现案件线索;从自办案件中注重挖掘“窝案、串案、案中案”,全方位、多层面搜寻

线索,认真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

二是开展“查办案件突击月”活动,实现案件数量提升。首先是将六月份作为查办案件突击月,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查处一批典型的、有震慑力的大案要案,再就是对近年来遗留案件进行认真梳理,线索清晰证据充分案件,要快查快结;对已进行初核,达到立案标准而未立案的案件,继续搜集新线索和证据,尽快立案;对已立案而未结案的遗留案件,要调整办案思路,加大办案力度,增加办案力量,尽快结案。

三是规范办案程序,实现办案质量提升。完善办案制度,加大组织协调力度,坚持“二十四字”方针,积极推行审理助辩机制,并在审理过程中,引进特聘助审员;认真履行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报告制度,规范处分决定送达回证程序;及时督促组织、人事及相关部门落实处分决定,维护党纪政纪处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四是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实现办案综合效果的提升。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政风行风热点问题,坚持查、纠、治相结合,做到查案一次,纠正一批,治理一片;选取一些典型的大案要案,召开警示教育大会、警示教育展览、案例通报等,搞好案件剖析,有针对性的对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教育;对查办案件中发现的制度中客观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漏洞,进行深层次原因分析研究,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治理建议,促使相关单位建立健全制度;充分发挥同级监督的作

用,做到敢抓敢管、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指导到位、监督到位、追究到位。

在查办案件工作中,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是与兄弟县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我们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认真学习借鉴兄弟县市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把我市查办案件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第7篇:查办案件工作(推荐)

查办案件工作,是县级纪检监察机关的主要工作任务,但也是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的薄弱环节,特别是在查办有质量的大要案上,很难取得好的成效。星子县是个小县,近年来在查办案件工作中想了一些办法,也取得了一些效果,一批科级干部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或是被开除党籍,赢得了全县干部群众的好评。

一、抓认识,营造氛围

思想决定行动。只有想办案,敢办案,才能办成案。解决好认识问题,是抓好查办案件工作的前提。一是找准查办案件工作的定位。新一届纪委就查办案件工作在整个纪检监察工作中的定位形成了共识:必须把查办案件作为全委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只有查办了案件,教育才有说服力,监督才有威慑力,纠风才有号召力,治本才有推动力,纪委才能真正做到有威、有为、有位。二是明确办案工作的指导思想。思路决定出路,确定办案工作要做到四个“作为”:作为惩治腐败,从严治党,端正党风的有力武器;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重要手段;作为维护党委政府形象,树立纪检监察机关威信的有效措施;作为服务大局,保障、促进和服务县域经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三是处理好查办案件工作和经济建设的关系。宽松办案工作环境,把办案工作放到全县各项工作的整体中去通盘考虑,为县委政府排忧解难。坚持使查办案件工作服务经济建设,为经济建设清障、排污、挖“蛀虫”、净“环境”。既防止把办案工作与经济建设相脱离,孤立办案,就案办案,又克服把办案工作与经济建设相对立,弱化办案,不敢办案。

二、抓重点,理清思路

围绕中央、省、市部署的办案重点领域及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工作思路,结合实际情况,坚持查办有影响的案件,突出查办大要案的办案工作思路。一是严肃查处重点领域案件。重点查处“三机关一部门”违纪违法案件,特别是公安、司法等强势部门工作人员违纪违法案件;突出查办贪污、受贿等经济案件。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改变广大党员干部对县纪委办案“查软怕硬”、“捡小丢大”的印象。2007年查办“三机关一部门”案件就达19件,其中科级干部15人,仅查处公安、司法系统的案件就达8件。查办贪污受贿等经济案件10件,其中涉及科级干部8人。二是重点查处破坏经济环境案件。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工作服务经济建设的职能,做县委政府的参谋助手,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利益,促进县域经济的快速发展。2007年,严肃查处了县外商协会反映县法院行政庭长滥用职权的问题,对当事人进行停职检查,给予了当事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建议法院免去了其庭长职务。三是突出查办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强化纠风、执法监察、信访工作在查办侵害群众切身利益案件中的职能作用,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问题。2006年,严肃查处了群众反映县农业局能源站挪用沼气池建设专项资金的问题,将该站站长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挽回经常损失近百万元,切实维护了群众的利益。四是全力查办失职渎职案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确保工作责任落实到位,确保县委政府政令畅通,做到令行禁止。仅2007年全年追究有关责任人17人,其中科级干部13人。在“5?23”出租车司机赴省上访事件中,从乡镇维稳信息员到运管所长、交警队副队长、交通局长共8名科级干部受到责任追究。

三、抓方法,掌握策略

办案工作既要有勇,也要有谋。特别是纪检监察机关在复杂的办案环境和现有办案手段的情况下,讲究办案策略和方法显得尤其重要。一是加强沟通。争取县委县政府在政策上的支持和上级纪委在业务、办案力量上的帮助。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汇报拟查办的重要案件线索,争得主要领导的同意和重视。碰到压力大,不容易突破的案件,提请市纪委的指导和帮助。2007年,在查办原水上公安分局局长姜某贪污受贿有关问题时,县纪委及时与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沟通,争得了主要领导的支持。因反映的问题不具体,反映的对象又比较特殊,该案在查办过程中一度陷入僵局,县纪委及时向市纪委汇报,市纪委及时派员进行指导,并直接介入案件的查办,使得该案得以顺利突破,半个月内查清了金额达8万多元的违纪事实,给予了姜某开除党籍处分,并将同案的水利局副局长吴某移送司法机关查办。二是注重协调。争取部门的配合和广大干部群众的支持。特别是发案单位和发案单位服务对象、利益相关人的配合与支持,对突破案件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发挥的好,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2007年,在查办县法院行政庭庭长章某滥用职权案时,经协调,得到了法院的大力支持。法院专门明确一名领导和一名工作人员协助调查组办案,法院主要领导多次表示,一定要严肃查处,给其它干警予以警示,并请调查组帮助其理顺法院标的款管理混乱的局面。在查办原水上公安分局局长姜某贪污受贿案时,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主要领导均表示,请县纪委一定要帮助他们整顿好公安队伍。公安局还召开班子会,落实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做好各违纪对象的思想工作,督促其违纪款及时到位。三是重视初查。强化成案意识,查好每一起案件。对每一起案件线索都进行认真分析,不打无准备之仗。不随随便便上案子,查不下去就丢下一个烂摊子。强化证据意识,把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做在外围,不办“夹生案”。一旦认准了,就坚持不懈,一查到底,绝不姑息迁就,息事宁人。2006年,在查办县文物所所长占某出售、私赠文物藏品一案时,调查组掌握了占某有违纪行为的初步证据,但当事人就是不开口交待问题,并采取装病、耍赖等痞子手段。对此,办案人员并没有被这种情况吓倒,而是采用各种手段,最终从他们内部突破了该案,并将该案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办案过程中,还善于以小带大,深挖线索,拓宽案源,不断扩大查案成果。2007年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县水利局副局长吴某受贿案,就是在查办水上公安分局姜某案时发现的。

四、抓制度,创新机制

要坚持查办好每一个案件,保持反腐败的高压态势,组织、制度是保障。一是完善组织、领导机制。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纪检、监察、公安、检察、法院、审计等机关部门组成的反腐败协调小组,加强对全县查办案件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建立了执纪执法机关联席会议及案件相互移送制度,定期研究部署查办案件工作。整合内部资源,重要案件都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专案组,疑难、复杂案件,审理提前介入。二是实行重点保障机制。做到“三个倾斜”:一是领导精力倾斜。所有班子成员均参与查办案件工作,四名专职常委各分管一个办案室(组)。重要案件书记亲自把关,亲自指挥。落实责任,实行重大案件领导包案制。二是办案力量倾斜。保证办案力量,把年富力强的干部都放到办案一线。实行跟班学习制度,抽调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到委局机关参与办案,着力培养新的办案能手;派员到市纪委跟班办案,提高办案能力。对重大复杂案件,全系统统一调配力量。三是后勤保障倾斜。办案经费、交通工具向办案一线倾斜,为查办案件提供了良好的后勤保障。三是强化基层责任机制。乡(镇)纪委、县直单位纪检组办案工作实行集中联查制度,将全县各乡(镇)纪委、县直单位纪检组分成四大片,四个常委各带一个片,负责定期对片内纪委(纪检组)办案工作进行督促、指导,促进基层办案工作平衡发展。实行乡案县审制度,提高基层的办案质量。实行量化考核,不办案的纪委(纪检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作者系中共星子县纪委副书记)

一是主动汇报。特别是在查处大要案和复杂案件前,主动向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主要领导请示汇报,取得领导支持,确保查案不被干扰;二是主动服务。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为基层排忧解难,化解党群、干群矛盾,推动了软环境建设;三是主动联系。定期和公检法等部门沟通和联系,在虚心请教、联合办案及查找案源中增进友谊;四是主动反馈。对案件中曝露的制度和管理上的漏洞及薄弱环节及时向案发单位反馈,并提出整改建议,收到很好的社会效果。托克逊县纪委监察局在案件检查工作中,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注意总结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通过积极实践和探索,我县案件检查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案件检查工作的做法(一)加强学习,提高素质

为提高业务水平,我委局十分重视纪检监察队伍的自身素质建设,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工作中高标准、严要求,自觉树立“廉洁刚正、执纪严明”的纪检干部良好形象,所查办案件无一上访、申诉,举报人员对处理结果无一提出异议。

(二)顾大局、识大体,促进案件检查工作全面展开 本着强化领导、配强力量、保障到位、利于办案的原则,从领导精力、办案力量到后勤保障都向办案一线倾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坚持深入查案一线,参与分析案情,靠前指挥,协调处理办案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办案扫清障碍;案件取得突破后,及时组织召开案件点评会,总结经验教训,提升查办能力;推行全员办案制,只要办案需要,机关科室和领导之间打破分工界线,统一安排部署,统一调配人员,统一配备车辆,保证办案经费,确保案件查办工作顺利开展。针对新形势下违纪违法案件呈现出的新情况、新特点,在工作中坚持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为改革、发展、稳定服务上,紧紧围绕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立足于实际,确定主攻方向,注重查处党政机关、行政执法机关、经济管理部门和科级干部的违纪案件;注重查处在违反收支两条线、村干部以权谋私、加重农民负担、“三乱”等方面的违纪问题;注重查处贴近群众、反映强烈、带有典型性、倾向性的违纪案件,在工作中想办法、出实招,勤于创新。

(三)突出重点,严肃查处大案要案

一是从严查办涉及设立“小金库”挥霍浪费等违纪问题的信访举报,主要领导始终坚持亲自部署指挥,选派精干力量组织查处,有力地震慑了违纪违法行为,在社会上引起了较大反响。如2007年2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水利局收取更新井有关费用问题,经查水利局水政办收取款项有凿井资料费、凿井管理服务费、凿井押金等费用。在调查中发现,水政监察大队设有帐外帐,收取的款都存在私设“小金库”里,2005-2007年元月小金库共存入现金139310元,其中属无证收费的凿井管理费65510元,凿井押金73800元。小金库是以职工外XX名义存入银行的。水政办在2006年1月份以前所收取的各项款都存在“小金库”,银行没有基本帐户,2006年1月份为迎接地区水政工作达标验收,水利局某领导指示水政办在县工商银行开设以一个对公帐户,但要求这个帐户只存取收费许可的项目,其他未经许可的项目收费的仍然存在“小金库”存折里。水政办财务人员根据领导指示办理业务,在调查期间,“小金库”存折里尚有余额79010元,其余资金已坐收坐支。

二是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把维护群众利益,密切干群关系作为办案工作的重要方面,对涉及反映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坚持有信必查。针对群众关注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超标准购车等热点问题开展明查暗访,对发现的问题区别不同情况,采取个别谈话、责令整改、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等多种形式予以处理,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四)严格管理,着力提高办案质量 坚持把好“三关”,切实提高成案率。一是把好案情分析关,增强办案针对性。要求办案人员认真分析案情,拟定调查方案,经综合评估后组织实施。二是把好调查突破关,提高办案成功率。坚持“先求成案,再谋深入”的办案策略,周密计划,选好突破口,通过外围调查,先查实一至两个能定性处理的问题立案,掌握办案主动权,然后集中力量深挖细查,扩大办案成果。三是把好结案总结关,积累办案经验。结案后,召开案件点评会,从办案思路、手段、技巧、社会效果等方面对案件的成败得失进行综合评价,认真反思查办案件的成功与不足,从中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提高办案水平。

(五)严抓队伍强素质,团结协作,勇于奉献

要办高质量的案件需要一支高素质的纪检办案队伍,县纪委把纪检办案队伍的建设放在办案工作的首位,强化纪检办案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办案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在工作中向他们提出严格的要求,要求纪检办案人员要严于律已自觉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和党的纪律,做到依法依纪办案,在实践中好们也逐渐养成了无私无畏、淡泊名利、甘于清贫、乐于奉献的优秀品格,保持了良好的思想境界和平衡的心态,维护了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

办案工作性质较为特殊,必须同甘共苦,相互信任,保守秘密,协调配合。工作人员能主动去协调部门参与,室与室之间,同志与同志之间,互为支持,互为谅解,他们不计较个人得失,不怕得罪人,在工作中严于律已,注意遵守工作纪律,不跑风不漏气,不违反工作原则,不殉私情。如:托克逊县民宗委主任,民宗委、环保局联合党支部书记(正科)。擅自设立“小金库”,挪用救济款,违反党纪案件,经查实县民宗委2005年3月15日从伊拉湖乡和博斯坦乡统战干事那里收取清真寺捐款2071.31元,根据要求,此款应当用于“送温暖、献爱心”活动上,但是县民宗委主任却将这笔捐款用于单位办公经费支出上。

2005年12月民宗委主任,根据吐地民宗发[2005]33号内部明电的要求,召集各乡镇统战干事安排了捐款一事,各乡镇统战干事于2006年1月13日—18日将捐款全部交到县民宗委,共计8662.20元,但县民宗委主任未将此款交县民政局,而将收取的捐款挪作单位的办公经费使用。

2005-2006年度县民宗委主任向朝觐人员每人预收810元,共向34名朝觐人员收取27540元费用,用于朝觐人员的实际开支10245元,多收17295元。县民宗委主任将多收的17295元作为办公经费支出。在查案期间我们采用晚上时间进行走访谈话,坚持原则,敢于碰硬,顶住说情风,最终查明了县民宗委主任的违纪问题并给予伊明•艾木都拉党内警告处分,建议县直机关工委对民宗委、环保局联合党支部进行改选,没收单位挪用的救济款10733.51元。

(六)讲究方法,不断提高办案水平 一是倡导创新,在开拓办案思路上下功夫。办案中鼓励创新性见解,支持创新性行为,提倡创新性对策,努力建设创新型办案队伍。先后总结归纳了“二人主办,大家协办,主办人收尾”的办案工作责任制,“抓重点事情,快速出击;抓重点人物,快速布防;抓重点环节,快速取证”的案件突破法,“先求立案,再谋深入”的办案策略等一些有益做法和经验,对办案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二是苦练内功,在提高办案人员素质上下功夫。大力倡导“学业务、钻业务、精业务”之风,开展以“看案件查处是否做到周期短效果佳,看涉及的问题是否查深查透查实,看案卷的证据是否确凿充分合法,看查处是否贯彻惩处与保护并重原则,看办案是否服务服从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为内容的“五看”岗位练兵活动,提高实战能力。三是探索规律,在改进办案方法上下功夫。经常召开办案形势分析会和案件点评会,研究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的特点和规律,总结经验教训,理清办案思路,推动办案工作深入开展。

(七)、勤于创新出实招,加强案件检查组织协调作用,不断完善办案工作新机制

首先,强化了办案领导机制,并得到了县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在查办案件中凡涉及重大情况和问题,及时、主动向委局领导及县委、政府报告,积极做好调查研究,为党委、政府的决策提供依据,当好参谋助手,在县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协调有关部门,排除干扰和阻力,有力推动了案件查办工作,为了促进基层办案,还与基层纪委签订了办案目标责任书,将办案工作作为基层党委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明确任务,严格考核,充分调动了基层各方面的力量,提高了基层办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建立和完善办案配合协作机制,制订了纪检监察、法院、检察院、公安、审计机关在办案工作中配合协作的通知,建立了联席办公会制度,成立了反腐败案件查办工作协调小组,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通报情况,交流经验,相互移交案件线索,并针对乡镇纪委查办案件薄弱、接触业务工作不全面的问题,健全协作办案机制,形成了查办案件的合力,提高了办案质量和效率。

案件管理工作是综合性、政治性、政策性、专业性和保密性很强的工作,只有高素质的案件管理队伍,才能完成新形势下案件管理工作任务。实践证明,搞好案件管理工作,最根本、最有效的还是靠制度,所以案件管理工作离不开各项规章制度,近年来结合实际工作,制定了《纪检监察人员办案保密制度》、《案件检查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和《案件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等项制度。由于狠抓了制度建设,使案件检查工作和案件管理工作的一系列规章制度逐步建立起来,有力地推动了案件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近年来案件查办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1、个别单位对预算外资金的管理还存在不少问题。给不法分子造成了可乘之机,滋生了腐败行为,需引起高度重视。

2、必须建立健全办案工作责任制,试行案件主办人制度。

3、具有执收执罚权的行政事业单位的违纪案件时有发生。通过主动下访、执法监察、行政效能监察等手段发现和查处一些具有执收执罚权的行政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中发生的违纪违法问题。

4、在个别行政村村级干部存在违纪违法问题,违纪款的追缴比较困难。

2010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检查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紧紧围绕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的整体部署,按照“加大力度、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提高质量、确保安全”的工作要求,创新办案机制,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确保办案安全,促进市委“一争四推三提升”等重大战略决策的贯彻落实,为我市争当“科学发展示范市”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案件检查工作的政治责任感

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仍然严峻,腐败现象仍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遏制,违纪违法案件仍处于易发、多发期。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最基本的职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一定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牢固树立“查办案件是尽职、有案不查是失职”的观念,把案件工作摆上突出位臵,切实加大办案力度。

二、突出办案重点,改善案件结构

要突出办案重点,下功夫改善案件结构,市、县两级纪委监察局做到“四个上升”,即年度查处率、要案率、重处分率、贪污贿赂案件率要上升。

(一)突出重点人员。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

(二)突出重点问题。

1、严肃查处贪污贿赂、腐化堕落、滥用职权、失职渎职案件,坚决惩处利用人事权、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和司法权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

2、严肃查办侵害群众利益案件、群众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对影响民生改善和社会稳定的违纪违法行为,要坚决予以查处。

3、严肃查办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和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

4、按照市委“执行力提升年”的决策部署,坚决及时查处影响恶劣的消极腐败案件。

(三)突出重点领域。

1、从严查处党政领导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和经济管理部门的违纪违法案件。

2、严肃查办工程建设领域腐败案件和商业贿赂案件,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查处力度。

3、注重查办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等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领域和环节的案件。

三、抓好自办案件,提升办案质量

市、县两级纪委监察局要按照省纪委 “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干给一级看”的要求,突出抓好自办案件,提高自办案件比重,通过自办案件体现对基层办案工作的指导,体现加大办案力度,提升案件检查工作质量。

(一)注重拓宽案源。市、县两级纪委监察局要及时排查筛选举报线索,集中力量查办领导干部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有影响的大案要案。要扩大办案成果,深挖窝案、串案;注重从廉洁自律、纠风等专项治理工作中挖掘案件线索;积极从执法机关获取案件线索。

(二)推行案件主办人制度。推行案件主办人制度,实行主办人竞争制、终身负责制。

(三)讲究办案方法与策略。案件查办人员要在严格使用党纪法规的同时,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查办案件的新办法、新思路。要做好初核工作,提高案件成案率,实现良好的政治、社会和法纪效果。

(四)坚持实体程序并重。

1、坚持“实事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的方针,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

2、要进一步规范办案程序,把依纪依法办案的要求贯穿到案件查办的每一个环节。

3、实行依纪依法办案监督员制度,切实加强对办案全过程的监督。

4、办案人员要增强接受监督的意识,提高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水平。

(五)重视发挥查案的治本功能。坚持重大典型案件“三报告一建议一整改”制度,做到查处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套制度、治理一方风气。

四、完善办案机制,加强基层办案

(一)完善基层办案机制。市纪委监察局要研究制定市直派驻机构协同办案机制,整合办案资源。县(市、区)纪委监察局要进一步完善落实“三位一体”办案机制。

(二)完善协同办案机制。根据领导分工调整情况,调整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定期召开反腐败协调会议,建立健全协同办案制度,进一步形成惩治腐败的合力。

(三)完善办案奖惩机制。市纪委在全市推行“双优”评选,组织开展优质案件和优秀主办人评选和表彰。对办案有功人员,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对出现安全问题和违纪违法问题的,严肃追究责任。

(四)完善基层办案督导机制。市纪委每季度召开一次县(市、区)案件检查工作例会,交流、研讨案件检查工作。市、县两级纪委要对基层办案人员、经费、装备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五、强化安全意识,确保“双零目标”

(一)强化安全意识、责任意识。要从维护党和政府及纪检监察机关形象的政治高度,从加大办案力度与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有机统一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办案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服务大局、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和廉洁办案的理念。

(二)明确安全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负责同志要对办案安全工作亲自过问、重大问题亲自解决、重大事项亲自协调;分管领导要负主要领导责任,切实把办案安全工作作为重要工作牢牢抓在手上;办案部门负责人要负直接领导责任,切实履行查办案件和办案安全的双重职责;调查组组长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全面负责各项办案安全措施的落实;办案人员要对办案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正确使用“两规”等办案措施。使用“两规”措施要按照“坚持使用,慎重使用,确保安全”原则,严格使用权限,严格把握条件,严格报批备案,严格控制“两规”人数和时间。

(四)加强办案场所的监督管理。市纪委监察局要进一步完善办案场所设施,加强办案场所管理。县(市、区)纪委监察局有条件的要设立专门的办案场所,条件暂时达不到的要设立专门的谈话场所,配备必要的监控设备,做到对谈话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并妥善保管现场谈话原始记录、录音录像资料。

(五)严格落实办案安全检查制度。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执行办案安全“分级负责、案案有检查、月月有报告”制度,分管领导对自办案件的办案安全工作要做到每月“案案有检查”。

六、提高自身素质,加强队伍建设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组织办案人员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增强法制观念,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加强业务技能培训,加强对法律法规、党纪政纪等业务知识的学习,使办案人员适应办案工作的需要;强化办案人员纪律意识,增强纪律观念,坚决抵制各种诱惑和不正之风;要加大对案件工作的投入,在人力、物力、财力上向案件工作倾斜,配齐配强办案人员,保持办案队伍相对稳定。

近年来,清新县纪委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严厉惩处违纪违法行为,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2007年1月至今年12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109件,其中涉及科级干部28人,一般干部22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09人,通过查办案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35.92万元,乡镇纪委有案率连续6年达到100%。回顾近几年的案件检查工作情况,我们始终突出查案“主业”地位,全县案件检查工作整体水平不断提高,总结归纳主要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领导重视是做好案件检查工作的重要前提

领导的重视和支持是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特别是突破大案要案的组织保证。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工作,县委书记、县长经常过问查办案件情况,特别是在查办大案要案方面认真听取纪委办案人员汇报,对县纪委申报立案的案件能及时研究审批,保证了突破大案要案的最佳时机,始终做到不干涉办案、不为违纪人员说情,在财力、物力方面给予支持,今年,县财政支持5万元为纪委办案的3个科室购臵了笔记本电脑、录音笔、录像机、便携式打印机等一批办案设备。县纪委监察局始终把查办案件工作作为纪检监察工作重中之重,紧紧抓在手上,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政治责任感,牢固树立“纪检监察机关有案不查就是失职,不查处有影响的大案就是不尽职,有案查不好就是不称职”的观念。县纪委多次召开县纪委常委会,专门研究案件检查工作,纪委书记经常过问办案工作,分管案件检查工作副书记靠前指挥,分管案件检查工作的常委负总责,亲自参与查办案件,近几年来每年都能完成案件任务,并查处一批大案要案,乡镇纪委年年有案,从而使查办案件工作保持了强劲势头。

二、完善机制是落实案件检查工作任务的重要保证

建立良好的办案工作机制,是保证案件检查工作任务落实的关键。近年来我们着力从完善落实制度上下工夫促进案件检查工作,一是继续实行委局领导包片、包案办案责任制。领导包片,主要是把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划分成片,每片由一个纪委常委牵头,负责案件检查工作。负责常委不仅要经常下去监督检查片上的办案工作,帮助解决疑难问题。县纪委年终对各片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对完不成任务的,由负责的常委向常委会说明情况。二是强化目标责任机制。每年年初,县纪委根据上年度查办案件情况,确定全年查办案件的总体目标,对纪检监察室、信访室及镇纪委、县直部门(纪检组)查办案件的质量和数量分别提出了具体的目标任务,明确了各部门各单位主管领导及办案人员的责任规定。每季度对各乡镇纪委、县直纪检组办案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年终对各乡镇纪委、县直纪检组案件完成情况与其他各项工作目标一起进行考核,好的表彰奖励,完不成任务的通报批评。三是严格考核奖惩机制。我们根据本县实际制定了《乡镇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办法》,将乡镇办理案件情况作为重要考核内容,通过对乡镇和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敦促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加强对查办案件工作的领导,为办案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四是继续实行委局全员办案制。在明确领导办案责任的同时,也明确委局机关干部的办案责任、办案任务,做到在办案工作上人人都有任务,人人都有责任,全员参与查办案件。

三、多方挖掘案件线索是做好案件检查工作的重要基础 案件线索在某种程度上直接影响违纪违规案件的查办。为最大限度地获得案件线索,县纪委多管齐下,从多角度、全方位拓展案件线索来源渠道。一是利用信访主渠道搜集案源。多年来我们对群众来信来访的举报材料实行动态管理,通过设立举报电话、网上举报信箱等多种渠道接受群众举报,开展“信访接待日”和“公开接访”活动,每位纪委常委轮流接访,受理群众信访举报。对举报材料进行筛选,把可能构成违纪违法的案件线索,认真研究,从中甄别出问题清晰、可查性强的案件线索,组织力量直接调查处理。如2006年县安监局原副局长赖某某受贿、包养情妇案,我们在收到群众举报后由分管案件的副书记亲自部署指挥,分管案件的常委直接带队开展查办,以群众反映其包养情妇为突破口,通过跟踪发现其与情妇余某某的姘居地点后,会同公安、计生部门对其进行突击审查,成功查实其包养情妇并生有一男孩的违纪事实。又如2009年县公安局浸潭镇派出所原教导员陈某某通奸案、2010年县扶贫办原主任陈某某受贿案等大案要案都是通过信访举报提供线索直接初核并转立案查处的。二是结合专项治理找案源。我们充分借助执法监察、纠风和专项治理等工作发掘案件线索,对被查单位凡涉及到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都要给予严肃处理。如2006年村委会换届选举前镇对村进行经济审计工作时,太和镇审计小组发现该镇白莲村委会一村干部有一张收到镇财政所下拨2万元专项资金的单据未入账,根据这一情况,县纪委与该镇纪委顺藤摸瓜,成功查实该镇副镇长朱某某贪污该2万元下拨款的违纪行为。2008年,县纪委执法室与县国土资源局配合上级国土部门在对我县土地执法监察过程中发现了一批违法征用土地的行为,涉案的镇党委书记、镇长、国土所长、村干部等违纪人员均受到了党纪政纪处理,受到责任追究。三是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联系找案源。2007年,我们利用监察局在参与重大安全事故调查的机会,加强与县安监局的联系,对飞来峡镇一起安全责任事故的调查我们都及时追踪了解,以此为切入点,发现了新的案源,对原飞来峡镇委副书记张某某进行了责任追究。2008年,通过与县审计局的沟通联系,对原县工商联合会会长麦某某经济离任审计中发现麦某某有受贿、在企业兼职收取报酬的违纪行为进行了查处。2009年对禾云镇原党委书记甘某某离任审计时发现甘某某在任期间该镇违规建设办公楼的违纪行为进行责任追究。四是注重从办案中深挖线索。在办案过程中,我们不仅不局限于已掌握的线索,而且注重发现新的线索,深入挖掘,顺藤摸瓜,查出案中案。2006年我们成功查处了县安监局原副局长赖某某受贿、包养情妇案后,对该案所显露的案件线索进行分析研究,从该案牵出了一批大案要案,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违纪人员刑事责任。分别是原县国土资源局矿产资源管理股股长冯某某受贿30多万元案、县人防办副主任朱某某受贿20万元案、县环建局规划报建股原股长朱某某受贿10万元案。五是关注新闻媒体、网络舆情广纳案源。新闻媒体、舆论监督具有实效性强和群众参与性强的优势。2009年6月3日,有网民在凤凰网上附照片公开曝光了清新渔政船上有工作人员打麻将的网贴,我们根据该贴迅速进行调查,查实了我县工商联合会、县经贸局中小型企业局、县渔政大队的工作人员在渔政船上打麻将的违纪事实,对参与打麻将人员进行了党纪政纪处分,对9名相关领导、干部进行了责任追究。

四、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是做好案件检查工作的重要手段

党章对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协调作用做出了明确规定,具有其法定性和强制力。多年的实践证明,有些案件仅仅依靠纪检监察机关本身的力量是不够的,还必须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依靠各级职能部门的全力配合,我们自觉地承担起《党章》赋予的神圣使命,理直气壮地发挥组织协调作用,优化整合各方资源,形成办案合力,服务于办案工作。一是努力征得各级党委、政府对办案工作的支持。在案件检查工作上,我们要经常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情况,当参谋、提建议,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对案件检查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2008年查处的一批违法征地追究领导责任案件中,通过请示县委县政府,得到县委县政府的支持,正确处理好查处案件和服务经济建设的关系,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同时加强与被调查对象所在单位党政领导的联系沟通,进而有效地排除办案工作中的各种阻力,保证了案件的顺利查处。如2009年查处县公安局浸潭镇派出所原教导员陈某某通奸案,经与县公安局、县委组织部、县人民医院的协助,使得该案顺利查结并作出相应的处理。二是切实加强对乡镇纪委查办案件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加大对农村党员干部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起着很大的推动作用,我们在实行责任制考核的基础上,不断加大对乡镇纪委查办案件工作的指导力度,促进乡镇纪委办案。2005年以来乡镇纪委办案共88件,乡镇纪委有案率连续6年达到100%。重视乡镇纪委干部队伍建设,县纪委主要领导加强与各乡镇党政领导的沟通协调,把作风好,能力强的同志充实到镇级纪委队伍,对镇纪委书记、专职副书记人选进行审核把关,完善镇级纪委队伍人员建设。县纪委分管案件的副书记、纪委常委经常深入到各乡镇纪委,加强与镇党政班子的沟通联系,促使镇级领导重视和支持乡镇纪委案件检查工作。与各派驻纪检组和镇纪委办案人员共同分析研究、排查案件线索,对镇级纪委在案件线索排查,初核,立案、调查、移送审理等全过程实行跟踪指导。对工作薄弱的乡镇纪委实行分类指导,通过及时的督促检查,不仅提高案件的数量和质量,保证基层办案工作均衡发展。如2010年5月上旬,分管案件检查工作的县纪委常委、纪检监察室主任苏锐波带领纪检监察室全体人员会同各派驻纪检组分别到各乡镇督促指导乡镇办案工作,通报各镇的办案情况,与镇纪委共同分析研究了当前办案工作形势,排查案件线索。在太和镇排查线索时发现太和镇西河社区一名党员因犯抢劫罪被判刑,镇纪委同志错误地认为被判刑的党员就不用进行党纪处理了,所以导致该案件线索被忽略掉,经指导,太和镇纪委对该党员立案进行党纪处理。三是加强对公、检、法等执法监督部门的组织协调,形成整体办案合力。我们加强与公、检、法等执法部门的组织协调,遇有重大案件需要公、检、法等部门发挥职能作用的就要求提前介入,形成整体合力。如2006年查处县安监局原副局长赖某某受贿、包养情妇案过程中,通过检察院、计生、公安等部门的协调合作,仅用6天时间就成功突破了赖某某受贿、包养情妇的违纪事实。又如2010年查处禾云镇原党委书记甘某某失职一案,通过与县审计局的协调配合,成功查实甘某某在任党委书记期间没有进行招投标和扩大规模建设办公大楼的违纪事实。在调查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原教导员刁某某违纪案时,办案人员对刁某某的行为定性为敲诈勒索还是非法营运存在争议,难以把握,为此我们提请县公安局、县交通局介入,利用他们的职能服务于办案工作,经他们认真对刁某某的行为进行研究讨论,最后由县交通局依法定性为非法营运行为。以上是我们近几年来在开展案件检查工作中的一些体会,做好案件检查工作是新形势下反腐倡廉的重要手段,面对新的形势和当前查办案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我们将始终按照有腐必惩、有乱必治、有案必查的原则,把案件检查工作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重中之重,与时俱进,主动出击,研究探索办案工作的客观规律,善用谋略,讲究方法,始终把握查办案件的主动权。既要加强理论上的思考,又要加强实践中的创新,不断探索和改进案件检查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手段,充分发挥案件检查工作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清新县纪委纪检监察室)

提高基层纪委查办案件的工作能力,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基本要求,也是纪检监察机关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为了进一步加大基层纪委查办案件工作力度,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让群众看到反腐败斗争的效果,在抓好基层案件查办工作中,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措施:

一、注重培养,提高办案能力。基层纪委人员轮岗快,流动大,年年都有新手。因此,要开展经常性的业务培训,请有一定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实践经验的同志讲课,从信访举报的受理、初核到案件调查、审理结案,都要进行系统的培训,使每个纪检监察干部都能掌握查办案件的基本方法、程序以及材料的写作方法,提高办案能力。同时,县级纪委要经常派业务人员深入基层纪委,对案件的初核、立案、调查取证到各类案件材料的形成,实地进行具体指导,帮助基层纪检干部掌握办案的基本要求,拓宽办案思路,提高突破案件的能力。

二、落实责任,督促基层办案。实行办案工作责任制,将办案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考核,明确乡镇和县直党委书记是查办案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纪委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凡对查办案件工作不重视的年终不能评为优秀。对瞒案不报、压案不办,甚至袒护、包庇违纪违法分子以及对上级交办的案件顶着不办的,实行责任追究,给予严肃处理。实行重大案件奖励制度,对办案成绩突出的基层纪委及时总结、表扬,对办大案要案的办案人员予以重奖。对办案无起色的随时进行通报批评。实行县纪委常委、县纪委各科室分片联系基层纪委办案责任制,具体负责所联系的基层纪委信访案件的查办、下转信访案件的督办协查和重大案件的协调指导。

三、讲究方法,增强办案力量。一是可实行交叉办案,即由县纪委牵头,所在基层纪委负责,抽调所辖的其他基层和县直部门纪检监察干部协同办案,这样不仅大大增加办案力量,而且可以避免人情况案。二是加强组织协调,改孤立办案为协调办案。基层纪委要多汇报情况,多做工作,主动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基层党政领导要大力支持纪委查办案件,确保办案的人员经费、交通工具和时间。不定期召开由公、检、法等单位参加的基层办案工作协调会,支持基层纪委的办案工作。遇到重大案件,县纪委主要领导要负责与执法部门协调;涉及到乡镇各站所的案件,县纪委主动与县直部门领导沟通,争取他们的配合支持。

四、广集线索,加大办案力度。一是要通过设立信访接待室,配备专兼职信息联络员等方式加强信访网络建设。二是通过广设举报箱、主动巡回下访等途径发现案件线索。三是从公检法等部门所办的案件中,从财务、物价、税务、审计等部门检查中发现案件线索。四是结合工作实际,在开展农民负担、教育乱收费、医疗医药等纠风专项治理和监督检查中发现案件线索。

五、实行代审,提高审理质量。在抓基层办案的过程中,既要强调有案必查,又要重视案件办理质量。可将基层纪委所办的案件一律由县纪委案件审理代审,对材料证据不全,定性不准,程序不到位的,及时指出,予以完善,帮助基层纪检干部提高案件审理业务水平。

《查办村干部违纪案件 工作总结(精选7篇).docx》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查办村干部违纪案件 工作总结(精选7篇)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下派村干部工作总结 村干部管理的工作总结 下派村干部工作总结 村干部管理的工作总结
[村干部个人总结]相关推荐
    [村干部个人总结]热门文章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