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党员总结_党员发展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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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市局机关委员会
2010年发展党员工作总结
根据市直机关工委《关于报送2010年发展党员工作总结及2011年发展党员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我局机关党委组织局属各单位党组织对2010年发展党员的工作情况开展了认真的自查。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0年发展党员情况
2010年度我局系统共发展党员名,审批预备党员转正名。经查阅各单位有关档案材料、会议记录,发展党员的《入党申请》、《入党志愿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政审材料、转正申请、思想汇报等基本齐全,入党手续符合《党章》以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
二、发展党员的主要做法
(一)我局机关党委高度重视发展党员工作。每年年初在制定全年党建工作计划时就明确提出,要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十六字”方针,把党员的发展工作列入党建工作重要议程。同时制定、下发《关于做好党员发展工作的通知》和《年度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使党员发展工作做到有计划、分步骤地进行。为了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局党委还结合城管局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中共管理局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从申请入党积极分子中加强队伍建设,发展对象的选定、教育、预审,履行接收预备党员手续,预备党员教育、考察和转正等 1
具体步骤和方法,指导局属单位更好的开展发展党员工作。
(二)在考察发展对象过程中,严把“三关”:一是政治思想关,着重看发展对象思想状况、入党动机、对党的认识和在重大问题上的表现及态度;二是工作业绩关,着重看发展对象工作是否积极主动,工作表现是否突出;三是群众关,对发展对象进行公示,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了解群众对发展对象的反映和意见。根据这三个方面来综合评价发展对象的全面素质。
(三)在党员发展工作程序和手续上认真把握重点环节,做到“七个不批准”。一是积极分子培养时间不足一年的不批准;二是没有列入发展计划的不批准;三是没有经过集中培训或成绩不合格的不批准;四是没有经过政审或政历不清楚的不批准;五是工作表现不合格的不批准;六是违反纪律或受处分的不批准;七是共青团员没有经过团组织推荐的不批准。
(四)在预备党员转正工作中,做到“两个坚持”。一是坚持把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不能在他们入党后就放松要求;二是坚持党员的标准,对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出现的问题不迁就,保证预备党员转正工作的严肃性。对那些放松对自己的要求,经教育仍不能改进的预备党员,要延长预备期甚至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五)在“推优育苗”工作方面,注意发挥共青团组织的作用。青年团是党的助手和生力军,为了能使广大青年团员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局党委除了加强对团组织进行领导外还注重以党建带团建。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个别单位的党支部对党员发展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工作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表现在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不够全面,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育教育方式简单,缺乏创新。培养人工作不够积极主动,对培养对象的工作、学习、生活等关心不够,了
解不够全面,定期向党支部汇报培养考察情况不够。
(二)由于工作的特殊性,城市广场管理处、环卫处职工队伍中在编职工少,临时工较多,所以给党员发展工作带来一定困难,特别是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稳定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部分单位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中女职工较少。
四、进一步加强党员发展工作的措施
(一)建立和完善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制度,实行专人负责、正面引导、全程跟踪、重点培养。注重选取党龄较长、责任心较强、各方面表现较好的骨干分子作为培养人,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全程跟踪,进行培养。
(二)对于城市广场管理处、环卫处临时工队伍的党员发展工作,我们计划从逐步提高临时工队伍的待遇,改善临时工队伍的工作生活条件等方面着手,确保临时工队伍的相对稳定性,减少入党积极分子的流动性,使发展党员工作更富有成效。
(三)个别单位如广场管理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中女职工较少和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是广场管理处的女职工多为临时工,而且普遍年龄偏大。她们往往满足于拥有一份工作养家糊口,对政治关心不够,主观上缺乏主动性。针对这种情况,我们计划发挥工会和女工委的作用,大力倡导妇女半边天的作用,鼓励和引导女职工走出家庭,面向社会,争做一名现代女性,把女职工的积极性调动起来,扩大女职工在入党积极分子中的比例,让更多的女同志加入到党组织中来。
(四)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局机关党委的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使发展党员工作有序、正常的开展。
四、2011年发展党员计划
根据今年的及党积极分子情况,2011年我局计划发展党员15名。
中共市管理局机关委员会
2010年12月23日
主题词:党的建设 发展党员 报告抄报:中共南宁市直机关工委、中共南宁市市政局党组 南宁市市政管理局党办2006年11月15日印发(共印1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