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学生党员工作总结(精选7篇)_学生党员发展工作总结

2022-06-06 党员个人工作总结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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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学生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总结

教师教育学院学生第一党支部

2011年发展党员工作总结

时间犹如白驹过隙,告别了2011,我们迎来了崭新的2012。在过去的一年里,我们教师教育学院学生第一党支部在学校党委和教院党总支的关心和领导下,经过严格的培养考察发展了46名新党员,同时有12名预备党员按期转正,现向校党委汇报一下我们一年来发展党员的工作要点:

一、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工作

1.新生入学的入党启蒙教育工作;新生刚入学,学院党总支书记吴志鸿老师对11级三百多名新生开展了入党启蒙教育工作。由于入党启蒙教育工作的及时有效,许多新生在入校后不久就向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并积极地与党组织取得联系。

2.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工作;对于提出申请入党的同学,支部派了党员与其谈话,做进一步的调查让入党积极分子填写了 《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由支部保存支部针对每一个入党积极分子指派了一或两名正式党员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了教育和培养工作,党支部积极组织和带领入党积极分子以各种形式组织党课学习小组,加深他们对党史的学习和理解。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校培训班的学习。经过党课初级班的学习和考核,给学习合格者发给结业证书,并从中发现

优秀积极分子,组织他们参加党课高级班的继续培训。将优秀者确定为重点发展对象。

二、学生党员的发展工作

1.指派联系人 支部通常采取联系人横纵两条线的工作思路。即年级一条线,由本年级的党员负责本年级的培养工作。又纵向分组以老带新,以正式和预备党员带重点培养对象。

2.对重点培养对象的思想教育。吸收他们听党课、参加党的活动。例如,学院开展积极分子培训班、组织积极分子及发展对象参加学雷锋活动和扫墓活动等。

3.建立培养教育制度。要求重点对象经常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党支部定期对他们的表现进行考察,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和努力方向,并及时总结交流经验。通过几个途径全面开展工作,使得对重点对象的培养教育工作做到了制度化、规范化。

4.在学校党组织的领导下拓宽了吸收党员的标准,积极分子若成绩稍差但在学校各方面表现特别优秀,思想积极向上,并强烈要求入党,在系部同意下可以破格吸收小部分党员。在此基础上择优发展,把德才兼备的同学吸收党组织中来,本学年共发展了和46名优秀同学光荣加入中国共产党,对于没有顺利加入党组织的,对他们进行沟通与交流使他们坚定自己的信念。

四、党员转正,认真贯彻落实

根据党章的规定,凡预备期满一年者,在预备期满前一个月应向党组织递交转正申请,预备期满后方可将其列为转正申报对象,在本学年共有12名学生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提交转正申请,并均表现出色,处处以党员的身份要求自己,在工作、生活、学习或思想上都能够做到模范带头作用。

五、学生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

学生党员是学校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骨干力量,是联系广大学生的桥梁。学生党员队伍建设的状况直接影响学校的德育教育和党建工作的效果。因此,为加强学生党员的教育和管理,我支部分别安排本支部学生党员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联系人工作。承担了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工作,对党课学习小组进行指导,负责组织党课学习小组开展学习、讨论、社会实践及公益劳动等活动,并定期以书面形式向党支部汇报,还及时整理入党积极分子的材料。同时,以主题会议的形式对学生党员进行培养教育,例如:学习蓝云同志先进事迹并提交心得体会等。

教师教育学院学生第一党支部

2012年3月1日

第2篇:学生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总结

水建系学生党支部工作总结

水建系学生党支部在上级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全体党员的共同努力下,严格按照上级党委关于党建的工作部署和总体要求,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出色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水建系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学生工作做出了积极的贡献,支部工作取得显著的整体效应。我们的做法和体会是:

一、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慎重发展党员

水建系学生党支部坚持把加强和改进发展党员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工作,作为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予以高度重视,发展党员工作出现了可喜局面。

党支部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支部书记带领支部委员严格制定培养计划,有计划地发展党员。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符合条件的吸收,不符合条件的不吸收,不搞突击,不搞照顾。党支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和“两推一公示”,重视在思想进步、学习优秀、工作突出的学生中发展党员。

党支部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突出工作重点,落实工作措施,做好新形势下的发展党员工作。

党支部与团委协调做好二级党校工作,对入党积极分子和优秀学生进行培养。以党校为主导,采取举办培训班等形式,针对性地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等内容的培训,努力让他们在较短的时间内熟悉理论、坚定信念、牢记宗旨和提高工作能力。为进一步培养打下基础,并提高了学生干部的政治素质。

党支部还对入党积极分子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其思想状况与现实表现,对其中思想成熟、表现突出的入党积极分子,支部要及时将他们列为发展对象。而对那些群众反映较差,或入党动机不纯,经培养教育后仍无改观的,则要及时淘汰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二、发扬民主,明确责任,严格管理党员

党员管理工作是基层党组织建设中的一项基础性、经常性的工作。做好党支部日常性的党员管理工作,是发挥党支部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重要基础。

1、加强班子建设

班子成员从书记到委员都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和责任感。支委会能经常学习党的理论,提高自身理论水平,并将理论应用与实践,在实践中强化理论,总结经验,把成果运用于具体领导工作中。不但做好发展党员、管理党员等基础性工作,还创造性开展工作,组织了许多献爱心、义务服务活动。

2、发扬党内民主

党内民主是执政党的生命线,是党内生活正常化的前提和基础,是维护党内集中统一,增强党的生机和活力的决定性因素,是党的生存和发展之本。水建系学生党支部有着十分浓厚的民主生活气氛。支部定期举行民主生活会。在民主生活会上,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党内民主,投票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党员们能够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初步形成了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的生动活泼的局面。

3、严明党的纪律

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水建系学生党支部严格按照《党章》和校规校纪要求党员,对于违规违纪,行为不符合党员标准的党员坚决给予查处,绝不姑息。严明的纪律保证了党组织的纯洁,保证了党的先进性,稳定了党支部的群众基础,从而促进了党群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保先”为重,重视学习,加强教育党员

党员经常性教育是党的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对于巩固和发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不断提高党员素质,对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谐校园,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水建系学生党支部坚持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并将党员先进性教育作为党员教育的重心。

学习理论,落实思想工作一直是党支部的优良传统。党支部坚持两周一次的集体学习,尤其对十七大会议精神进行了集体学习。同学学习热情十分高涨,学习会后纷纷上交了学习十七大心得体会。党支部还注意将国内外形式发展实际与马克思主义理论学习结合,增强理论的说服力和战斗力。这样的学习风气,保证了党员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强化了党性,保持了党员的先进性,为党建、团建和学生工作提供了智力支持。

四、坚持和完善了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的标准和程序

全面把握和坚持党员标准。通过结合大学生的特点,将党章规定的党员规定具体化。通过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着重看发展对象是否自觉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是否牢固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是否自觉为党的路线和纲领而奋斗,是否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是否在学习工作和社会生活中做出了突出成绩。我系对准备发展入党的大学生进行了综合考察,既要考察其政治素质、学习成绩,也要考察其入党动机、理想信念;既要考察其平时表现、群众基础,更要考察其在关键时刻的表现和在重大政治问题上的态度和立场。

严格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的程序,认真履行入党手续。坚持政治审查、集中培训、发展对象公示、党组织集体讨论表决等程序,切实把好质量关,把符合党员条件的优秀大学生吸收到党的队伍中来,促进发展党员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

确定发展对象,按照党员标准,全面考察,确保质量。我系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才能列为发展对象。确定发展对象的基本方法是: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征求意见、民主测评、公示等途径,广泛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召开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确定发展对象。确定为发展对象后,党组织要采取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等方法进行严格的政治审查,并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我系党总支通过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为5至7天或不少于32个学时,并认真接受组织考核。因客观原因不能参加集中培训的,党组织应安排他们学习指定的文件和材料,并搞好辅导和测验。

接收预备党员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程序办理。发展对象有关材料上报院系党委预审,预审通过后,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对群众无不良反映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党员发展的,要及时召开党支部大会,逐个讨论审查发展对象的入党问题,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形成决议,并报院党委审批。党审批前,要指派专人(党委委员、党总支委员或组织员)对《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并与发展对象进行谈话,加深对他们的了解,帮助他们提高对党的认识。党委或经授权的党总支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必须在三个月内审批。同时审批两个以上的人入党,应逐个审议和表决。

认真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注重考察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的思想政治状况和遵守党的纪律、执行党的决定、履行党员义务、行使党员权利、保守党的秘密、发挥党员作用的情况。我系学生党支部每月要召开一次预备党员思想情况分析会,帮助解决预备党员的思想和实际问题。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党支部要按有关规定进行预审和公示,并按时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形成决议,并报上级党委或经授权的党总支审批。

把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的过程作为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过程。围绕党支部召开会议对发展对象进行讨论、入党宣誓仪式和预备党员转正等入党关键环节,开展特色鲜明、吸引力强、激励作用明显的教育活动,促进大学生党员思想认识和政治觉悟的提高。加强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的制度建设。通过建立健全发展党员联系人工作制度、定期培训制度、预审制度、公示制度、检查指导制度、责任追究等制度,逐步实行发展党员票决制。坚持有组织、有计划地推进发展党员工作,防止和避免突击发展、片面追求数量、发展数量大起大落等不正常现象。对弄虚作假、违反规定入党的,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或将其除名,并视情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着重培养党员在社会生活实践中的模范带头作用

在中国发展的特殊时期,国家面临着很多的问题,物价上涨,藏独事件,家乐福事件,还有震惊国内外的地震事件,这些都给学校生活学习的正常进行带来了很大的不便,学生情绪也极不稳定。这时就需要学生党员挺身而出,给同学树立榜样,引导同学向正确理智积极的方向思考,以国家大局为重,为国家的安全稳定提供良好的保障,在困难和灾害面前,沉着冷静,以一个合格的优秀党员身份及时引导学生,保证同学的人身安全。

总结过去,水建系学生党支部能够很好地完成发展、教育、管理和监督党员的任务,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员党性。组织生活办得有声有色、内容充实。支部的党员在各个方面均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思想上保持较高的思想觉悟;学习上学风考风严谨,成绩优异;生活上服务同学,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学生;工作上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我们重视学生党支部建设,并积极培养优秀的学生党员,使他们能够适应21世纪的要求和挑战,为国家进步和发展做出最大的贡献。

水建系学生党支部 2010年9月27日

党员发展工作是党内建设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是党员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是我们党更好地团结和带领人民群众实现科学发展,扎实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迫切需要。而党员队伍的壮大,对会计系的发展有着重大的实质意义。所以一直以来,我系都非常重视学生党支部党员队伍的建设。

上半年度,在支部委员与各个党员小组的共同努力下,党员发展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绩,共发展了2多名入党积极分子成为新一批的预备党员,现就发展工作做如下总结:

一、严格遵循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严把入党质量关。

水建系学生第一党支部一直以来遵循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与党员发展的“保证质量、改善结构,坚持标准,慎重发展”的方针,在党员发展的过程中严把质量关,从班内党员小组到年级的党员组到支委会,再到书记,到系主任,层层严格审查。对入党积极分子们的学习,工作,生活,群众基础,入党动机等多方面进深入调查了解,也向他们的班内同学,课任老师,辅导员等多方面去了解他们的日常表现,保证了发展对象的质量。在初步确定发展对象名单后,支委会迅速精心地准备了同学的入党志愿书,成绩表,群众意见总结等多份审查材料,并上呈至发展对象们谈心,在谈话中注重引用党建的最新理论成果,考察发展对象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对新党章学习情况,有意识有重点的帮助发展对象提高政治理论水平。

二、党支部党员们高度重视并认真对待党员发展工作。

在主任,书记的正确带领下,党支部的支委,党员小组组长们对党员发展的每一环节的工作都非常谨慎而认真地完成,对在发展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主任,书记请教,对有关问题通过开支委会议、党员小组会议、调研、个别交谈等形式予以解决。党支部把科学发展观作为党章、马列主义学习小组和邓小平理论学习小组的重要教育内容,以党员小组为单位,举办各种形式的学习活动,及时为入党积极分子提供学习资料,不断提高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政治觉悟和理论水平。

上半年度,水建系学生第一党支部的党员发展的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但同时我们也清楚知道工作中存在着不足,为了进一步推进党员发展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不断提高发展党员工作的质量,我党支部以后必定会更加认真做好以下几点:

1、在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方面,要建立健全的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制度,并切实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工作,把党员小组的工作真正地发挥出来;

2、在党员发展工作宏观管理方面,要更加明确党支部对党员发展工作实行计划管理,增强发展党员工作的计划性;

3、在履行发展党员程序方面,要建立健全发展党员票决制。

第3篇:级学生党支部党员发展工作总结

学生党支部2010年党员发展工作总结

经过一年的时间,09级学生党支部已逐步走上了正常的发展轨道,各项工作也在有条不紊的进行着,而这其中的党员发展工作一直是支部的工作重点,因此有必要对其进行总结,提炼工作中做得好的地方,并在以后的工作中继续坚持,同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缺点和不足,在以后的工作中进行改进和提高。

09级学生党支部2010年党员发展人数定为五十名。发展工作由支部组织发展委员总负责,其他三位委员及秘书长协助,并由支部书记张翠历以及两位辅导员老师统筹工作。

本次的发展工作秉承“严肃认真,协调高效”的工作原则,采取了责任分派到人的工作方式,将五十名考察对象分配给二十几名预备党员负责,并由组织发展委员结合支部发展党员工作经验及学院党员发展指导思想对各位负责人进行专门统一的培训,通过培训,各位同志提出了自己的疑问,大家共同交流并最终达成了共识,从而极大地节约了单独提问逐个解答有可能浪费的时间。同时,支部还出台了《2009级学生党支部党员发展手册》,对支部 成员高效正确工作起到了十分有效的指导作用,手册中不仅涉及到了党员发展所需的各类文件的范本,还涉及到了党员发展流程。这些都有助于促成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工作的高质量进行。各位支部委员积极协作,及时回答各位同志提出的疑问,为组织发展委员分担了部分的工作压力,两位辅导员老师也在支部自主发展的基础上适时地给出了一些有用的建议。专业集中的培训,组织发展手册的出台,各支委及支部书记及辅导员老

师的帮助协作使得本次的党员发展工作得以比较顺利的完成。

虽然从总体来说,我们这次的工作进行的还是比较顺利的,但是依然存在着一些不到位的地方,而这些都是我们在以后的工作中应当注意的。

首先,有的负责人没有认识到工作的重要性,导致把自己的考察对象弄错,差点造成了支部工作安排的混乱;有些同志没有充分认识到专业培训的重要性及意义,当时不认真听,事后给组织发展委员和各个支委造成了许多麻烦,也给自己的工作带来了许多的不便,比如材料填写错误,重复多次的电话提问等等都给工作效率的提高造成了负面的影响,有的甚至导致了材料的作废,从而给发展对象造成严重的后果。发展对象中有人没有深刻认识到入党的动机和意义,对自己负责不到位,过分的依赖他人,没有时刻以一个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支部委员们事先没有预估到可能发生的一些情况,造成了工作的滞后和一些不必要的麻烦。总之,工作的不足之处是多方面因素造成的,大家都应承担起自己的责任。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应当做到以下几点:

1、充分强调事情的严肃性,充分考虑到可能出现的情况并制定应急预案。

2、各个支部成员都应树立支部一份子的主人翁意识,主动承担责任,并积极投身工作中。

3、作为待发展对象,考察人要充分了解其入党动机和其对党的认识,充分估计考察对象的入党态度,并及时反馈,不符合要求的对象坚决不予发展。

4、完善支部的工作文件,如发展手册之类,使之更加具有指导意义和实用性,并且易于解读。

5、支部在下阶段的工作中要努力培养支部成员间的协作意识和支部的凝聚力,是大家共同求进,共谋发展。

总的来说,我们这次的工作还是取得了一些成绩的,但我们更应当看到自己身上的不足并在日后的工作中改正提高,使我们的工作做得更加的高质高效。

第4篇: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细则

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细则

根据大学党委的要求,学生预备党员的接收与转正将由学院党总支予以审批,这就对学院发展学生党员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使这项工作保证质量、规范有序的进行,特制定如下工作制度。

1、发展学生党员工作要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和大学党委《关于发展党员工作若干规定》的要求执行。

2、发展党员工作要坚持入党志愿原则、个别吸收原则、择优发展原则、计划与动态掌握原则和团组织推优原则。发展对象由学生党支部支委会根据学生党员标准和条件,在认真分析重点培养对象成长情况的基础上提出并经支部全体党员酝酿后产生。

3、由支委会负责整理、填写发展对象的审报材料,审报材料的要求按大学党委的规定执行。申报材料整理齐备后,由支部书记将材料报送党总支。

4、院党总支书记负责审核并签暑意见后交党委兼职组织员进行考核,考核情况要向党总支书记汇报。对考核通过的发展对象由院党总支通知学生党支部履行入党手续。

5、发展对象的入党手续经组织员审核后提交院党总支委员会,由组织员进行考核情况汇报,党总支委员会进行讨论、审批。

6、专兼职党务工作者要严守党的纪律,公开、公正、公平的对待每一名发展对象,廉洁自律,不徇私情。不允许向发展对象或与其相关人员进行任何形式的允诺或许愿,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2007.9 文学与传媒学院组织纪检部

第5篇:学生党员发展工作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也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为了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量,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凝聚力、创造力,提高战斗力,推进和规范我院学生党员发展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学生党员发展的实际,特制定《南阳师范学院学生党员发展工作条例》。

第二条党支部作为高校党的基层党组织,应把吸收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来抓。发展党员工作要在院党委的领导下,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

第三条为保证学生中发展党员的质量,有利于学生预备党员的培养考察,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应从一年级抓起,在加大党员发展力度时应特别注意发现和培养重点对象,经过考察,对各方面表现突出、条件成熟的应在一年级就发展,发展重点应放在二、三年级,四年级,特别是毕业前夕要防止突击发展。

第四条发展党员要坚持入党自愿、个别吸收、有领导有计划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防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第二章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

第五条党支部要通过入学教育、团组织生活、个别谈话、党章马列学习小组等活动宣传党的基本知识,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激发他们的政治热情,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要注意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

第六条申请入党必须由本人自愿向所在单位的党支部提出书面申请。

第七条在申请人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半月内,党支部应指定1—2名正式党员做其培养联系人,并与申请人谈话,了解申请人的入党动机、目的,对党的认识,对入党的态度等。根据了解的情况,党支部应在半月内做出是否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决议并报党总支同意。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教育应满一年以上,在听取培养联系人、党员和团组织意见的基础上,经党支部讨论,报党总支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第八条党支部每半年要对列入入党积极分子的同志进行一次考察,培养联系人要将考察意见实事求是地填入《申请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

第九条发展党员,必须经过党校的系统培训并考试合格。未经党校培训或未取得《党校结业证》的同志,不能发展入党。

第十条入党积极分子按程序被确定为发展对象后,党支部要就其政治态度、政治表现、入党动机、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进行政治审查,并形成综合政审材料。

审查方法: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必要的函调和外调,形成综合政审材料。

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

第三章预备党员的接收

第十一条接收预备党员必须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章程办理,共青团员吸收入党必须经过团组织的推荐,党支部应把入党积极分子名单及时向团组织通报。团组织应按程序认真准备和组织推荐大会,认真填写《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推荐表》。

第十二条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经研究可列为发展对象。在报党委组织部预审前,党总支应准备下列材料:

(1)入党申请书;

(2)《申请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

(3)本人思想汇报(必须有自我剖析,特别是对自己主要缺点的剖析);

(4)党校结业证书;

(5)有关政审材料;

(6)团组织推优表;

(7)发展预备党员公示表(公示期间群众有意见的发展对象,在问题尚未调查清楚前暂缓发展;对问题已经落实清楚的,党总支应写出书面意见。);

(8)由党总支填写加盖公章的《新发展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

第十三条材料齐备,党支部报院总支审查合格后,把所有材料一并报党委组织部预审。

第十四条材料不完备、不详的,党委组织部不予预审。

第十五条党委组织部预审合格后,发《入党志愿表》,由入党介绍人指导申请人填写。

第十六条申请人应严肃慎重,逐项填写详细、清楚,没有的应填“无”。何时何地加入共青团应填进《入党志愿书》有关栏目。

第十七条党支部要按照党章的规定召开党支部大会。听取申请人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及需要向党说明的问题;入党介绍人(一般由负责培养联系人担任)全面如实地介绍申请人的情况;支部大会进行充分讨论,以无记名或举手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决定是否发展其入党。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参加党员大会而正式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有效票数内。支部大会召开时间、参加人数、表决结果、党支部大会形成的决议,应记载于支部大会决议栏内,并由支部书记签名盖章。党支部大会通过后,材料应及时报党总支审批,然后报党委组织部审查备案。

第十八条党总支审批前,应及时指派专人(组织员)对材料进行审查,与申请人谈话。谈话人应将谈话情况和自己对申请人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并向院总支汇报。

第十九条党总支应召开总支委员会讨论党员发展,党总支委员会讨论党员发展必须有超过半数的委员到会。党总支主要审查申请人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入党手续是否完备。符合条件,手续完备可批准为预备党员。讨论多个发展对象时,应逐个审议和表决。党总支审批意见,由党总支书记在《入党志愿书总支部审查(审

批)》意见栏签署:经总支委员会X年X月X日研究,同意接受XXX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预备期从X年X月X日—X年X月X日(预备期应从支部大会通过的时间算起,党总支书记应签字并盖党总支公章)。总支书记不在时,可授权党总支副书记代签。

党总支审批后,由总支组织委员将《入党志愿表》、《新发展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等材料报校党委组织部审查、备案(加盖相关公章)。

党总支审批预备党员的时间从支部大会通过的时间起不得超过三个月,特殊情况下可延长到六个月。

第二十条直属党支部发展党员由直属党支部准备材料,并在《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后,将材料上报组织部预审,合格后下发《入党志愿书》让申请人填写,并召开直属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发展,通过发展后填写相关材料,报党委审批。

第二十一条对培养教育后在学校没有发展的入党积极分子的有关材料,由党总支负责寄到其新的工作单位党组织,继续考察。

第四章预备党员的审批权限

第二十二条党委已授权的院(系)党总支可以审批发展学生预备党员,但应报党委组织部审查、备案,由组织部下发《预备党员通知书》;直属党支部、各院(系)发展教职工预备党员,未经党委授权的院(系)党总支发展学生预备党员,由党委审批,并下发《预备党员通知书》。

第二十三条审批预备党员,要严格按程序执行集体讨论的审批制度,不得以个人或少数人代替集体讨论审批。

第五章预备党员预备期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第二十四条党支部接到党委或组织部下发的《预备党员通知书》后,应及时通知本人并与之谈话,并在支部大会上宣布,落实继续培养考察人,填写《预备党员培养考察登记表》。预备党员应针对被吸收入党时支部大会的意见制定转正计划。

第二十五在预备期内,预备党员除应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外,每季度应向党支部汇报一次思想、工作、学习情况,重点是入党时支部大会提出的缺点的改正情况。第二十六条党支部应加强对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的考察,至少每季度谈一次话,并召开支部大会对预备党员作一次鉴定,并将鉴定如实填写在《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上。

第二十七条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前,本人应主动向党支部提出转正申请,针对入党时支部大会提出的缺点的改正情况,对自己的学习、工作做全面的总结、评价。党支部及时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支委会审查;支部大会进行审议,将支部大会到会党员人数、表决情况、党支部意见填入《入党志愿表》转正栏目中,报党总支(经党委授权的)审批后,报党委组织部审查备案(加盖相关公章)。未经党委授权的党总支的预备党员转正由党委负责审批。审批结果,应及时通知党支

部。党支部书记要与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谈话,审批结果应在党员大会上宣布。第二十八条预备党员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时,党支部在其到转正期限时召开党员大会作出延长预备期半年或一年的决定(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第二十九条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及时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政审材料、《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等材料按档案管理规定装入本人人事档案。党总支审批预备党员的转正时间应在预备期满后的三个月内进行。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本条例由院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共XXXXX组织部

X年X月X日

第6篇:发展学生党员工作规程

中共江苏畜牧兽医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发展学生党员工作规程

为切实做好学生党员发展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江苏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建立大学生党员质量保障体系的实施意见》和《江苏高校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订本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发展党员工作必须坚持十六字方针,即:“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

第二条发展党员工作必须坚持入党自愿、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

第三条避免片面追求数量(一般不超过学生人数的5%),忽视质量的现象。

第二章入党申请

第四条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必须由要求入党的人自己递交入党申请。

第五条入党申请书必须由本人执笔书写,不能打印。

第三章培养考察

第六条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程序。党小组或院系共青团总支委员会推荐;党支部委员会审议;党总支审批;党支部填写并保管《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第七条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时间。于每年的第二季度初和第四季度末分两次进行。

第八条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人数。收到入党申请书后经3个月考察,支委会将申请人数的30%确定为积极分子,半年后将积极分子的50%确定为重点积极分子。

第九条党支部指定培养联系人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

第十条对入党积极分子定期考察。由培养联系人负责考察,每半年考查一次。要将学习成绩纳入考察范围,要求每门课的总评成绩排在所在班级的前30%以内,或要求每学年至少获得一次奖学金(不包括单项奖)。

第十一条团组织推优。团支部要积极配合党支部工作,对入党积极分子中的优秀者要及时向党组织推荐,以便党支部从中确定发展对象。

第十二条党校培训。

1.培训内容:《中国共产党章程》、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及有关文件。

2.培训时间:一般5~7天(或不少于40学时)。

3.培训主体:入党积极分子由各党总支的分党校负责培训,每学期办1次培训班,办班计划、培训情况要及时报学工部;发展对象由党委学工部(学院党校)负责培训。

4.培训考试:由党委学工部(学院党校)统一组织。

5.培训发证:考试合格者,发给党校培训合格证书。

第四章确定发展对象

第十三条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1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可按程序确定为发展对象。

第十四条确定发展对象程序。

1.培养联系人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查情况,提出可否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2.党支部召开党外群众座谈全,征求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意见。

3.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入党积极分子可否列为发展对象。

4.将确定发展对象的意见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党支部对确定为发展对象的意见一栏。

5.党支部将发展计划上报党总支。

6.党总支审批后1周内将发展计划报党委学工部和组织人事处。

第十五条确定为发展对象的条件

1.信念坚定。入党动机端正,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地学习党章、遵守党章,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

2.品德高尚。团结同学,尊敬师长,乐于助人,热心公益活动。

3.成绩优良。学生以学为主,应做学习的模范,学习成绩在班级处于中上水平,无不及格课程。

4.遵纪模范。无违反国家法律和学院纪律的行为。

第五章组织发展

第十六条确定入党介绍人。

1.人数:申请入党的同志要有2名正式党员做介绍人。

2.要求: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自己邀请,或党支部指定。

第十七条政治审查。

1.政审内容。主要包括:发展对象的政治态度,特别是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发展对象本人的政治历史情况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发展对象的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2.政审方法。主要有:党组织与发展对象谈话,听其汇报;查阅档案等相关材料;听取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向有关人员或单位进行函调或派人外调。

第十八条考核测评。入党积极分子被确定为当年发展对象后,党总支要组织考核,广泛听取班主任、任课老师、同学的意见。还要在一定范围(不少于20人)的党员群众中进行民主测评。

第十九条入党前公示。是指接收预备党员公示。

1.公示时间:在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前由各党总支汇总并公示。

2.公示内容:公示对象的自然情况、简历、党支部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时间、培养教育和考察情况等。

3.公示期限:7天。

第二十条预审。各支部将拟发展人员的材料上报党总支。党总支审查培养、考察和政审材料是否齐全,有无违背党员发展规定的地方。经审查,符合程序、材料要求的,下发《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第二十一条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1.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必须经党总支审查同意,否则党支部不能让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

2.填写《入党志愿书》前,党支部要对发展对象进行忠诚老实的教育,让其如实填写。

3.填写前先打初稿,等党小组或党支部审阅后,方可正式填写。

第二十二条支委会审查。在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后,其入党介绍人应填写入党介绍人意见。党支部委员会要对发展对象进行综合审查,认真审阅《入党志愿书》及有关材料,形成审查意见。经支委会集体讨论确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第二十三条召开接受预备党员支部大会。

第二十四条填写支部决议、上报党总支。

第二十五条党总支组织员与发展对象谈话。

第二十六条召开党总支委员会审批。

对支部上报的发展对象,党总支集体审批(根据党委授权)。党总支要在支部审批后3个月内审批,超过3个月未予审批的,原报批支部要进行复议,超过6个月未批的,退回支部审议。

党总支审批后,要填写“党总支审批意见”并写明被批准为预备党员的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党总支书记签名盖章,并加盖党总支印章。

第二十七条新党员宣誓。由各党总支组织新党员的入党宣誓。

第二十八条填写《预备党员考察表》。

第六章预备党员转正

第二十九条预备党员须在预备期满前一个月提交转正申请。

第三十条预备党员转正程序。

1.党小组提出意见;

2.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3.支委会审查。提出能否转正意见,交支部大会讨论;

4.召开支部大会讨论、表决。

5.党总支审批,经党总支集体讨论,同意其转正,则作出决议,并将决议填入其《入党志愿书》,批准按期转正的,要注明党龄起始时间。延长预备期的,要注明延长期限。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要翔实说明原因。

第七章材料归档

第三十一条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教育的材料交党总支存入本人人事档案。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也应在《入党志愿书》上注明原因并存入本人档案。

第三十二条发展预备党员的上报材料

1.申请书

2.自传书

3.思想汇报

4.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5.业余党校培训(结业)证书

6.政审材料

7.团组织推优登记表

8.发展对象考察表

9.民主评议材料(党内外)

10.发展党员预审表

11.入党志愿书

第三十三条预备党员转正上报材料

1.个人转正申请

2.预备党员考察表

3.思想汇报

4.入党志愿书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责任追究。

1.党委学工部对全校发展学生党员质量负总责。

2.党总支对所在院系(部)发展学生党员质量负总责。

3.党支部对所在支部发展学生党员质量负总责。

4.学工部、纪委、组织人事处负责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的全过程监督检查。第三十五条本规程自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一日起施行。

第三十六条本规程解释权属院党委。

第7篇: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程序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程序

一.递交入党申请书

新生入校后,辅导员要及时教育和引导,(包括入党申请书的写法)在此基础上,学生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

二.确定培养人

党支部接到入党申请书后立即进行登记.一个月内由党支部两名党员(至少有一名正式党员)作为其培养人.并通知入党申请人。

三.确定培养对象(入党积极分子)

自交申请书三个月后,由培养人和党小组提出意见,党支部研究,确定为组织培养对象,并填写《培养对象考察表》。

四.对考察对象的考察培养

对培养对象的考察培养时间至少为一年.培养人要对被培养人接触.谈心.了解.引导和帮助的基础上每三个月填一次”培养意见”.主要内容为三个月内的表现(包括优点和不足).党小组要每半年填一次”培养意见”.党支部每半年要对培养对象的表现进行全面考察,填写党支部的考察意见,组织委员签名。

五.培养对象要向党支部交思想汇报

被培养人要结合自己的学习.生活.实际以及对时势的看法,及时向党支部交思想汇报,一年不少于7份。

六.培养对象要参加党校学习,并经过考试合格结业。

七.外调

在培养考察期间,党支部对被培养人的父母及主要社会关系进行调查。一般采用函调。必要时可派人外调。也可以对学生中学期间表现情况进行调查。

八.推优

在培养考察期间,团支部要对培养对象进行推优。程序是(1)团支部主持召集本支部团员大会(须有2/3以上到会,且辅导员到会)。(2)培养对象向团员大会汇报自己的表现。(3)团支部向团员大会介绍培养对象的获奖情况,评价意见。(4)无记名投票表决,决定培养人是否可以作为党的发展对象。

九.确定发展对象

经过一年以上时间的培养考察,经支委会讨论提出可以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名单,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按少说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发展对象。填写确定发展对象意见。

十.院党委考察

院党委接到党支部上报确定的发展对象材料后应及时指派专人(一般是院党委干事)对党支部确定的发展对象进行考核。一是审核支部培养考察期间材料是否齐全合格。包括:申请书,外调函,党校学习结业登记表,推优登记表。二是向党外同学,任课老师等了解其表现,写出综合考核意见。然后按学校规定公示三天。

十一.院党委批准

在院党委考核基础上召开院党委委员会讨论党支部确定的发展对象。党支部书记到会汇报发展对象的情况。

十二.上报上级党组织

将院党委批准的发展对象的材料上报校党委组织部审批。十三.填写入党志愿书

经校党委组织部审批同意后,即领取志愿书,并指导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

十四.召开支部大会吸收新党员

程序是:

(1)党支部支委会主持召开支部大会(2/3以上正式党员到会)。

(2)申请人向大会介绍自己基本情况,对党的认识及入党动机。

(3)介绍人向大会介绍申请人的表现,对党的认识,外调情况等。

(4)其他党员发表意见

(5)正式党员表决

十五.院党委审批(包括指派专人谈话)。

十六.上报学校党委备案

十七.入党宣誓。

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要向党旗宣誓。

十八.对预备党员的考察

预备党员要坚持向党支部交思想汇报,党支部要对预备党员进行

考察。认真填写《预备党员考察表》。

十九.转正

预备期满一年后,党支部应在三个月以内讨论其能否按期转为中共正式党员。

二十、报院党委委员会审批。

二十一、上报学校党委备案。

二十二、材料入档。

院党委干事负责将转正党员的组织材料送学生处装入个人档案,这些材料包括:申请书,思想汇报,外调函,党校学习结业登记表,推优表,培养考察表,入党志愿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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