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查监督科书记员工作总结(精选5篇)_侦查监督科工作总结

2022-06-07 员工个人工作总结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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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侦查监督科

和田垦区人民检察院2011年

侦查监督科工作总结

2011年,和田垦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新疆第八次党代会和新疆检察长第十三次会议精神,在两级院领导的正确领导下, 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正确指导下,侦查监督科坚持以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指导,全面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公正”的主题,以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司法公正为重点,严厉打击民族分裂、非法宗教、暴力恐怖犯罪活动和宗教极端势力,全面履行侦查监督工作职责,不断提高审查逮捕案件质量,增强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效果,强化侦查监督队伍建设和能力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围绕社会矛盾化解,全面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和田垦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全年共受理各类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逮捕案件17件30人,经审查,批准、决定逮捕13件23人,不批准逮捕4件7人。

坚持突出重点,打击“三股势力”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一是把严厉打击民族分裂、非法宗教、暴力恐怖犯罪活动始终摆在审查逮捕工作的首位。尤其是对民族分裂势力 的骨干分子、暴力恐怖犯罪分子和宗教极端势力的为首分子,在逮捕环节上组织力量适时介入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从快办理,依法坚决惩处。二是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各种严重危害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活动,采取逮捕强制措施时,突出重点,主要打击在垦区团场企业中发生的盗窃、诈骗企业资源财产犯罪,以及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犯罪,从而保障垦区社会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

在办案中,坚持“全面把握、区别对待、严格执法、注重效果”的原则,将宽严相济政策落实到办案的每个环节、每个案件,准确掌握宽严尺度,做到当宽则宽,该严则严。既有力打击和震慑严重犯罪,又对未成年人犯罪、初犯、从犯、偶犯和轻微犯罪案件,从教育、感化和挽救出发,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健全完善审查逮捕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坚持以证据为核心,全面客观地审查鉴别证据,坚决排除非法证据,严把案件证据关;正确把握逮捕条件,准确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严把适用法律关;牢固树立程序公正观念,防止和纠正省略程序、违反程序等问题,严把程序关。认真执行高法、高检等五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严格按照证据

规则审查、判断、运用证据,依法排除非法证据。结合修改后《国家赔偿法》的新要求,准确把握刑事案件赔偿范围,防止错捕和错不捕案件的发生。全年,对不符合逮捕条件案件,依法作出不批捕决定4件7人。批捕准确率达100%。

加强审查逮捕讯问犯罪嫌疑人工作。认真落实高检院、公安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审查逮捕阶段讯问犯罪嫌疑人的规定(试行)》,加强和规范讯问犯罪嫌疑人和听取律师意见工作,做到兼听则明、公正办案,防止发生错捕或者漏捕现象。

坚持实行案件评查制度,促进办案质量的不断提高。实行案件质量评查制度,将不捕复议改变原决定、捕后撤案、不起诉、判无罪案件“一案一分析、一案一上报”的工作要求,对案件进行详细质量评查,及时进行专题分析,避免错案发生,促进办案质量不断提高。

三、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依法保障司法公正。今年以来,我科坚持“加大力度、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增强实效”的目标要求,全面履行侦查监督职责,依法监督纠正执法活动中存在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司法不公等问题,树立法治权威,保障司法公正,实现公平正义。

根据开展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的要求,以及分院公诉处的督促,我院侦查监督科积极开展青少年维权岗

工作,切实提高青少年维权意识。通过面向中小学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引导师生提高安全意识,加强自我防范,严防侵害案件发生。

四、强化队伍建设,着力提高队伍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今年,侦查监督科刚刚成立,我科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按照“高标准、严要求、强素质”的队伍建设思路,采取切实措施,狠抓队伍建设,积极参与分院组织的各项学习活动,积极参与维语学习,做到向老同志学习、向业务骨干学习,积极投身侦监工作,加强与其它科室的业务联系与协作,搞好团结稳定工作、落实好值班执勤工作、搞好个人卫生和办公室卫生,着力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法律监督能力。

五、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侦查监督工作制度不健全不完整,现有的制度不能够有效执行。

2、侦查监督工作队伍建设急需要加强。

六、明年工作的打算。

1、规范侦查监督工作制度。

2、加强队伍建设,增强履行职能、服务大局的能力。

3、增强“忠诚、公正、清廉、文明”检察道德教育,增强侦监检察人员的检察职业荣誉感和使命感。

和田垦区人民检察院侦监科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二日

第2篇: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工作总结

2014年,我院侦查监督科在上级院的指导下,在县委及院党组的领导下,在全科同志的共同努力下,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努力践行“三严三实”,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XX县域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基本情况

共受理各类提请批准逮捕案件268件353人,与去年同期的263件354人相比,件数上升1.9%,人数下降0.3%。经审查后批准逮捕187件228人,与去年同期的192件244人相比,分别下降2.6%和6.6%;不批准逮捕79件123人,分别占受案总数的29.5%和34.8%。

监督立案22件28人,立案监督后作出有罪判决18人。监督撤案25件。纠正漏捕23人,纠正漏捕后作出有罪判决23人。纠正违法46件次,与去年同期的15件相比,上升206.7%。制发《检察建议书》7份。

办理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4件5人。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公安机关办理案件12件。

二、主要做法

1、严格适用逮捕措施,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

始终坚持以案件质量作为审查逮捕工作的生命线,在依法打击犯罪的同时,注重保障人权。在审查批捕工作中,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坚持少捕、慎捕的精神,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可捕可不捕的因民事纠纷引起的轻伤害案件以及交通肇事等过失犯罪,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已经达成民事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的,在取得受害一方的谅解后,均以无逮捕必要不批准逮捕。2014年,我院共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123人,占受案总数的34.8%。

2、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

对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的公安机关应该立案而不立案的、应当不立案而立案的案件及时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和《要求说明立案理由通知书》,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或撤案。2014年,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2件28人,撤案25件,监督效果显著。针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采取口头纠正与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的形式予以监督,今年共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46份,公安机关全部接受。针对一些经常出现的轻微违法行为及时与公安机关沟通,督促改正,提高办案质量。

3、积极开展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和专题调研

按照省、市院关于破坏环境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实施方案和市院关于开展刑事拘留适用情况专题调研的要求,先后赴XX县公安局各派出所、交警大队、烟草专卖局、环保局、卫生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行政执法单位,开展走访调研活动,监督行政执法单位移送公安机关审查的案件12件。其中,龙某等人非法采矿案件,系我院在审查龙某等人聚众斗殴案件发现后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4、提高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提前介入公安机关侦查的一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2014年,辖区内发生的犯罪嫌疑人陈文妨害公务带尸进京上访案、犯罪嫌疑人韦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案、犯罪嫌疑人林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案等一批有影响力的刑事案件,及时派员提前介入,参与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既能有效监督公安机关的侦查行为,又为维护社会稳定建言献策。

三、存在的问题及工作打算

(一)存在的问题

2014年,在全体办案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我院的侦查监督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审查逮捕案件质量有待提高。尽管我院的不捕率较高,但捕后作出轻缓判决的比例仍然居高不下。今年以来,捕后作出轻缓判决的60人,占批捕总人数的26.3%。

2、立案监督效果不理想。监督立案后,不少案件久拖不决,作出判决的多为轻刑案件,监督质量不高。在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方面,监督渠道较为单一,被动监督的状况没有得到根本转变。

3、侦查监督的力度不够大,有碍于情面和畏难的情况。我院侦查监督工作主要通过向公安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提前介入侦查活动或参与公安机关办理重大案件的讨论的方式开展,监督效果仍有待提高。

(二)工作打算。

1、积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办案水平,在开展审查逮捕、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工作中,对是否存在引发不稳定因素、激化社会矛盾或者发生办案安全事故等风险进行分析研判,有针对性地制定预案。逐步建立健全风险评估责任制,规范侦查监督环节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工作。

2、结合专项活动,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和公安机关的联系,拓宽立案监督线索来源,确保行政执法部门对涉嫌犯罪的案件线索能及时移送给公安机关侦查。同时以此为契机,多渠道、多角度的开展侦查监督工作,努力提高办案质量和监督力度。

第3篇:侦查监督科工作职责

侦查监督科工作职责

一、审查办理同级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二、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依法实施法律监督,对本院自侦部门和侦查活动实行内部监督和制约。

三、刑事立案监督。对公安机关立案活动和本院自侦部门的立案工作实施法律监督,发现存在有案不立、有罪不究的现象,依法通知有关部门立案侦查,对错误立案予以纠正。

四、参与调查在侦查监督工作中发现的侦查人员徇私舞弊、放纵、包庇犯罪、贪赃枉法、刑讯逼供等违法犯罪行为。

五、分析研究批捕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掌握反馈信息。

六、承办上级院和本院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4篇:某年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工作总结

XX年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工作总结

检察院XX年侦查监督科工作总结

今年,在上级检察机关和本院党组的领导下,我科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实践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创新为动力,优化工作模式,着力加强侦查监督自身建设,大力履行检察职能,努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现将XX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XX年,我科共受理各类提请批捕案件XX件XX人,经审查批准逮捕XX件XX人,件数比去年同期上升XX%。其中,涉毒案件XX件XX人。编写调研X篇,信息简报X篇。

二、工作特点

坚持“严打”方针,依法严厉打击各种严重刑事犯罪和职务犯罪。

我科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工作主题,结合开展的“三大主题”活动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依法从重从快打击刑事犯罪和职务犯罪,对办案程序进行规范,注重整改、注重实效,积极发挥检察监督职能作用,做到快捕快诉,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前提下,缩短办案时限,批捕、不捕准确率均达 百分之百,办理的案件无一超时限,无一出差错,确保了我县社会、政治、经济的稳定。

提高逮捕案件质量,依法正确行使审查逮捕权。

我科把办案质量作为审查逮捕工作的生命线,准确掌握逮捕条件,正确理解和全面执行刑事政策,始终坚持惩办与宽大相结合,增强证据意识、人权意识和程序意识,坚持惩办与宽大相结合,认真区分人民内部矛盾和敌我矛盾,对轻微犯罪人员实行轻缓的刑事政策。对符合逮捕条件的,坚决予以批捕;对于初犯、偶犯、过失犯和具有自首、立功等法定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情节的社会危害不大的犯罪分子,以及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没有逮捕必要的或不符合逮捕条件的,依法作出不捕决定,要求每个案件承办人不管办案任务多么繁重,必须坚持讯问犯罪嫌疑人,注意听取犯罪嫌疑人的辩解,发现和排除非法证据。既规范了办案流程,又保障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在审查批捕工作中,依法掌握批捕条件,不盲从,不迁就,把住事实关和证据关,所批捕和不批捕的案件准确率均达到了XX%。

强化对侦查活动的监督,规范执法活动

我科积极探索引导侦查取证的内容、方式、方法和途径,与公安机关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就适时介入、呈捕时限、延押期限、捕后改变强制措施等相关机制进行沟通和通报,就个别案件进行会诊,积极引导公安机关提高取证和固定证 据的能力。进一步完善“介入侦查,引导侦查取证”制度。加强了对侦查活动中严重违反程序、侵犯人权问题的监督,在配合侦查部门共同打击犯罪的同时,发现违法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加强信息采集和报备工作

统一认识,迅速行动,完善和巩固信息网络,确保信息渠道畅通。积极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定期分析社会治安形势,及时、客观、准确地了解社会治安总体情况和犯罪规律、特点,为领导决策服务,切实维护我县的社会稳定和政治安定。

三、下步工作打算

1、依法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继续重点打击毒品犯罪、严重暴力犯罪、两抢一盗犯罪。一方面在保证办案质量的前提下,切实提高办案效率,加快办案进度,加大打击力度。积极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工作。

2、进一步完善工作流程。

一是按照上级院的工作要求,及时做好捕后不起诉、撤销案件、法院判无罪以及不捕案件的自查及复查工作,一旦发现有捕后撤案、不起诉、判无罪的案件在十天内将案件材料报上级院接受审查。

二是坚持对自侦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决定逮捕报上级院 备案审查制度,对职务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的,认真接受人民监督员的监督。使批捕案件的审查工作趋于规范化,确保案件质量和及时打击犯罪。

3、开展立案监督工作在案件类型和质量上取得实效。对所办通知公安机关立案的案件,达到捕、诉、判的程度,对不应立案而立案的案件的监督,做到适用法律准确,经得起考验。加大对经济领域犯罪案件的监督力度,加强对行政执法机关不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不依法立案的案件的监督,进一步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相衔接工作机制的完善。

4、加强调研,提高侦查监督干警钻研业务的能力。

一是要继续深入教育干警珍惜时间,把握机遇,努力学习的学习观念,靠每名同志自身素质提高促进侦查监督部门整体工作上水平,进一步形成钻研业务、努力工作、大胆开拓,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

二是要加强调研的力度,通过调研,大力探索强化法律监督的有效途径和办法,对好的做法和经验进行总结上报。

总之我科全体干警仍将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一如继往的履行侦查监督职能,把明年的工作做得更好,为本院的建设做出积极的贡献。

XX人民检察院侦监科

二0一一年XX月XX日

第5篇:侦查监督工作总结

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关于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上提一级改革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创新工作机制,工作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

进一步完善制度,创新机制。在全省建立了联席会议、重大疑难案件沟通、上下级侦监部门联动、案件质量保障等四个工作机制。采取了严格遵守办案期限、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不捕说理加强上下沟通、市级院审捕案件报省院备案审查等八项工作措施。制定下发了《职务犯罪案件同级审查意见书》、《立案监督案件跟踪卡》、《不予逮捕理由说明书》等六个规范性文件,以确保改革工作的规范运行。

强化监督,增强效果。共受理职务犯罪审查逮捕案件350件401人,决定逮捕358人,不捕36人,不捕率为9.1 %,同比上升了3个百分点。

上级院侦查监督部门积极引导取证,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介入侦查186件次,参与重大案件讨论41件43人,纠正漏捕2件2人,发出检察建议28件32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1件次。

我省职务犯罪审查逮捕改革工作受到了高检院的好评,先后三次向全国检察机关转发了我们的工作经验,《法制日报》就我省职务犯罪审查逮捕改革情况,专访了王建明检察长。

侦查监督工作总结(2):

##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现有干警四人,肩负着辖区内所有刑侦部门的审查逮捕、刑事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三项职责,由于地处市中区,刑事案件多,疑难案件多,我们以全市1/10的侦查监督干警数,承担着全市近1/3的侦查监督工作任务。

新的形势下,如何克服人员少任务重的实际困难,使干警保持坚定的政治方向,顽强拼搏的工作作风,保障侦查监督工作健康深入发展,是我们政治思想工作中的一项严肃课题。

近年来,我们按照 “xxxx”重要思想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既尊重人、信任人,又善于培养人、塑造人;既关心人、帮助人,又积极理解人、支持人;既激励人、鼓舞人,又严格管理人、规范人,进一步增强全科干警的向心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初步形成了以“团结拼搏、奉献向上”为主题的科室精神。

通过增强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创造性地开展政治思想工作,有力地保障了侦查监督工作的健康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

近几年来,我科所办案件的准确率均达到100%,人均办案数量一直位居全市第一位,在市院组织的量化考评中,连续三年荣获第一名,连续三年被市院和本院授予“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被市院记三等功一次,被市委、区政法委授予“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市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等荣誉称号。有2人次受到省级表彰,6人次受到市、区级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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