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仑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_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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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0年1月31日在宁波市北仑区第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院长 邬凡敏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09年是新世纪以来我区经济发展最为困难的一年,也是法院案件继续大幅增多的一年。在区委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上级法院有力监督、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我院以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认真落实区委六届五次会议和区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精神,着力克服“案多人少”突出矛盾,着重抓好收结案良性循环和重大案件审判执行,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9330件,同比上升11.8%,审结9331件(含旧存,下同),同比上升17.5%,综合结案率达90%。
一、坚持服务大局,保障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一年来,我院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影响,贯彻“能动司法”,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主动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提供服务。
审理好涉企民商事案件。全年共受理民商事案件5040件,审结5133件,同比分别上升10.5%和21.4%,审结诉讼标的10.8亿元。其中审结涉及企业案件3108件,同比上升31%,占全部民商事案件的60.5%。妥善调节合同关系,准确把握合同法的精神,正确认定因价格暴涨暴跌引发的合同违约问题,合理判定违约金调整幅度。共审结合同案件910件,涉及标的2.62亿元。妥善调节融资借贷关系,对于集中起诉的企业融资案件,按照“能挽救的尽量挽救,不能挽救的依法清理”的原则区别处理,审结企业借款案件434件,同比上升24.7%,涉及标的2.16亿元。促进和规范投资、市场资源配置和公司内部治理,审结工程建设、土地转让出让及公司诉讼等类型案件114件,涉及标的6172万元。促进第三产业发展和市场繁荣,审结运输、担保、典当、保险、居间行纪等类型案件113件,涉及标的2208万元。继2008年取得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后,我院去年7月又取得涉外商事案件管辖权,全年共受理知识产权案件10件、涉外商事案件1件,审结该两类案件11件。
办好破产、集中执行案件。2008年以来,我院已经办结和正在办理的企业破产、集中执行案件有16件,其中多件案件为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高度关注。为做好这些案件审判执行工作,我院倾注了很多精力,也取得了较好成效。在宁波华辰君临房地产开发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案中,我院狠抓进度,力求快审,受理审查了650家债权人申报的1007笔债权,债权申报额高达20.27亿元,先后召开大小债权人会议15次,调用警力300余人次。受理后不到5个月时间,即促成“宁波富邦”出资重整,妥善解决了债务问题,使项目重新开工,较好地实现了区委要求。在宁波泰山房地产有限公司破产案中,我院积极组织实施“托盘续建”方案,受到债权人普遍欢迎。在中强、洁贝尔等案件集中执行中,我院联合招商部门,发展出一套“以执行资产进行招商引资”的作法,既促使执行资产整体出让、及早变现,又为招商引资提供了资源增量,迄今已在3个案件中得到实施,变执行资产为招商资本3500万元。去年11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机关报《人民法院报》头版头条以“能动司法:妙手化解棘手案”为题,对我院办理的几起重大案件作了全面报道,产生了较大反响。
大力支持依法行政和项目开工建设。审结行政诉讼案件34件,其中和解、撤诉和判决维持、裁定驳回的30件,占88%。积极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提供咨询指导,作好与行政机关的衔接互动,实行“一案一反馈”,促进监督依法行政。注重作好非诉行政执行工作,审查行政机关非诉执行申请134件,办结非诉执行案件73件。大力做好拆迁类案件的执行,强制执行了大榭“桥头堡”案件,积极支持小港街道开展绕城高速东段拆迁工作,为项目开工建设提供保障。
深入开展“社会治安攻坚年”活动。受理各类刑事案件761件,办结768件,判处被告人1207人。继续对危害社会治安犯罪和其他严重刑事犯罪保持高压态势,严判“两抢一盗”案件,共判处384件626人;严判侵犯企业财产案件,判处职务侵占、挪用企业资金案件25件53人;重判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判处爆炸破坏、涉枪涉弹案件3件3人;严打杀人伤害、猥亵强奸等严重侵犯人身犯罪及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黑恶势力犯罪,判处该几类案件115件164人。参与深入治理赌博、开设赌场、组织介绍容留卖淫、贩卖毒品等违法犯罪活动,铲除危害社会治安的温床土壤,共判处黄赌毒犯罪案件80件122人;参与治理强揽工程案件,对郭巨赵某某等6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一审作出有罪判决,并判处被告人两年至缓刑不等的刑罚。积极发挥职能作用,推进商业贿赂治理和反腐败工作,判处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18件、贪污和挪用公款案2件,追缴没收赃款250.07万元。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对145名被告人判处非监禁刑,积极参与社区矫正。立足“教育、挽救、改造”,审结未成年人犯罪73人,保障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落实社会调查机制,减少社会对抗因素。
二、坚持司法为民,依法维护人民群众权益
“司法为民”是人民法院工作宗旨和永恒主题。一年来,我院十分重视涉及民生案件的审判,不断健全完善司法利民便民机制,切实提升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能力。
办好涉及民生的诉讼执行案件。认真执行劳动合同法,把握保障劳动者权益与保护企业利益的平衡,审结劳动争议案件484件,同比上升38.7%。切实保护公民人身权益,审结涉交通事故、工伤、民间纠纷等人身损害赔偿案件497件。着力化解民间矛盾,理顺民事利益关系,审结房屋买卖、物业管理、宅基地、相邻权属、分割继承及拆迁权益分配等类型案件850件。弘扬道德风尚,促进家庭和睦,审结婚姻家庭、抚养赡养等案件463件。继续在倒闭企业欠薪案件中实施应急启动机制和垫资执行机制,全年共协调有关部门垫资400多万元,解决300余名职工工资问题,有力维护了社会稳定。
高度重视破解执行难问题。全年共新收执行案件3344件,执结3249件,同比分别上升19.9%和19.4%,执结率达89.2%。根据上级部署,全面排查和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共清理出2007年以来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52件及近10年来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3903件,并全部予以执结或按规定报结,清理率达到100%。进一步规范内部流程管理,加快办案节奏,积极运用执行裁决、执行异议、异议之诉等程序,强化和规范内部监督。加大执行力度,用好各种执行新手段,共查询土地房屋车辆2350次,查封冻结执行资产4.73亿元,责令被执行人申报财产2240件,拍卖变卖执行标的3.25亿元,限制出境10人次,对被执行人实施罚款拘留2人次。用好综合治理执行难各种举措,调用执行联络员140人次,通知其他单位协助执行470次,判处拒执被告人8人,对63 名困难申请人实施司法救助,共发放救助金41.54万元,促进了执行信访的缓解解决。
认真开展便民利民工作。积极倡导和谐主义审理模式,强调法官多实地调查、多听取社会意见、多进行释明和诉讼指导,避免主观臆断,实现实质公正。更加重视运用调解协调手段来解决矛盾,减轻群众诉讼负担,促进案结事了,民商事案件调撤率达61%,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调撤结案率达40%,行政诉讼协调解决的为34%,执行和解率为22%。重视作好人民调解与司法诉讼的对接,委托人民调解组织调解案件439件,加强与劳动、交通等专业调解组织的协调互动,推进村、镇、区三级调解网络的构建完善。坚持立案大厅、基层法庭、交通法庭、巡回审判等便民机制,共巡回审判24次,处理案件56件,交通法庭继续派驻交警大队办公,审结案件441件。严格执行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严禁无依据收费,坚持裁判文书生效后及时退费,积极办理困难当事人诉讼费缓减免,建立诉讼费执行机制。全年共办理诉讼费退费1238万元,办理诉讼费缓交67.9万元,批准减免诉讼费5.2万元。积极开展电子法庭建设,推进档案数字化工作。
三、坚持规范管理,不断提升审判质量效率
面对案件持续大幅增多,我们争取区委大力支持,调动各种力量因素,不断加强内部管理,有力保持了审判质效良好态势,在省高院各项审效数据统计中排名靠前。全年法官人均结案146 件,继续位居全市、全省前列。
狠抓审判效率。制定各类案件审判规范,细化各节点用时,强化审效检查。进一步理顺案件流程,把案件送达职能划归业务庭、诉讼保全划归执行局,优化职能配置,减少流转环节。深化繁简分流,坚持和拓展速裁机制,速裁庭全年办案1671件,同比上升17.9%,占全部民商事案件的32.6%,平均结案周期仅6.4天。充分发挥出刑事速裁的功能,实现刑事简易案件的快审快结,刑事速裁案件占全部刑事案件的41%,平均审限为4天。改进委托鉴定评估工作,压缩非审限用时。弘扬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倡导月末加班,组织未结案集中清理。
狠抓审判质量。推进案件决策民主,规范司法裁量权,深化落实合议庭制度,创设法官联席会议议决案件模式,发挥审判委员会的功能,规定1000万元标的额以上的民商事案件判决须提交审委会讨论,加强判后与上诉审的沟通。积极开展量刑规范化改革,吸纳量刑建议机制,以量刑辩论作为法官量刑裁判的基础。在职务犯罪中推行数字化量刑,根据被告人犯罪事实、性质、情节等各项因素,确定基础刑和各因素增减比例,推进量刑的科学化和精细化。正确领会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精神,钻研审判业务,积极应对新情况、新问题。认真实施人民陪审员制度,扩展人民陪审员发挥作用空间,坚持人民陪审员参与执行,吸纳人民陪审员参与送达和调解。共选用人民陪审员3800余人次,参与组成合议庭审理案件725件、参与执行68件、参与送达2615件。严把裁判文书审核签发关,坚持分级签发、三审校稿,减少文书差错。继续实行案件质量互查、庭审评查,补正案件程序性细小问题,促进庭审规范化,提升法官驾驭庭审能力。
四、坚持从严治院,加强法院自身科学发展
加强法院自身建设,确保司法廉洁、充满活力、保障有力,是作好司法审判工作的基础。一年来,我院根据“从严治院、公信立院、科技强院”的要求,始终重视抓好干警廉政建设、队伍素质建设和司法能力建设。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的要求,确定把评估拍卖、大标的案件、执行工作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重点,继续实行鉴定评估机构随机确定、纪检监察人员到场监督,建立评估拍卖评审制度,设置评审委员会。全年共办理委托鉴定评估280件,评估标的4.33亿元,委托拍卖108件,拍卖标的2.98亿元。继续实行大标的案件全程监督,全年共受理4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大标的案件74件,审结48件。加大廉政教育力度,把经常性廉政教育与集中廉政警示活动相结合,开展新进干警廉政谈话、中层干部任前廉政谈话,积极组织新提任副处级干部和区后备干部参加区纪委廉政教育活动。加强廉情预警机制建设,注重从涉诉信访渠道收集廉情信息,认真听取廉政监察员意见反映,掌握干警生活圈、交友圈和业余爱好。强调规范着装,开展司法效能巡查,改进司法作风。
加强队伍素质建设。积极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主题教育。加强班子建设,贯彻民主集中制,完善党组议事程序,加强审委会组织建设,增加委员名额,设置专职委员。开展新一轮中层干部竞争上岗,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原则,改善中层干部队伍结构,增强队伍活力。严把干警进人关,把全日制法律本科以上学历和通过司法资格考试作为招录法官的门槛条件,对新进人员开展传帮带活动。开展法官梯队建设,关心一线法官的成长,落实从优待警。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实施法官实务培训计划,邀请上级法院资深法官讲学,继续开展“青年法官论坛”活动,营造学习氛围。重视调研工作,全年共发表调研文章45篇,其中在国家级专业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15篇,在最高人民法院《人民司法》、省高院《案例指导》上发表示范性案例6个,申报并完成调研课题4个,获得各种调研奖项9个,荣获“全省法院调研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加强法警履职能力建设,强化法警训练教育培训,作好警务物质保障,提高警务工作规范化水平,切实防范各类警务事故。全年共用警3230人次,保障案件848件,无一起警务事故。在省高院三年一轮的法警工作考核中,我院法警工作被评为优秀。
五、坚持接受监督,切实做到“有错必纠”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贯彻实施监督法,切实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上次人代会期间,派出工作小组分头听取各代表团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并认真对照整改;闭会期间,根据安排向主任会议作了关于民商事审判工作的专项报告。及时汇报重大案件、重要工作,将制定的各项制度规定报送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及时办理人大批转的信访件。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沟通,继续向每位代表赠阅一份人民法院报,组织邀请代表委员旁听庭审6次,受邀代表委员150人。
依法接受检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监督。继续实行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7次。严格依法审理抗诉再审案件、申诉再审案件和本院主动启动的再审案件,共受理再审案件23件,审结19 件,再审改判的5件。依法接受上诉审的监督,共移送上诉案件489件,改判及发回重审27件,占全年诉讼结案总数的0.45%。
各位代表,我院工作所取得的新成绩、新进展,是区委正确领导、区人大依法监督、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共同关心支持的结果。各位代表始终关注法院工作,为法院建言献策、排忧解难。在此,我代表区人民法院向各位人大代表及其他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自身工作中还面临不少困难,存在不少问题,与党委要求、群众期待还有不小差距。一是由于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基础尚不稳固,今年法院收案数仍有可能大幅增多,我们可能仍要面临“案多人少”的考验。二是审判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增多,法官司法能力有待增强,特别是调解协调能力需要大力加强。三是司法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改进,司法便民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司法作风需要进一步端正,司法廉洁问题需要时时警惕。对于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将在各方面关心支持下,切实采取措施,坚持不懈地推进解决。
2010年是“十一五”规划实施的最后一年,是继续应对危机冲击,确保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关键之年。区人民法院将紧紧围绕区委六届六次会议提出的目标,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继续实践“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全力服务大局,全面提升审判质效,积极推进司法创新,大力加强法院自身建设,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稳定提供更好的服务和保障。
一是继续贯彻“能动司法”,抓好党委重点关注的重大案件审判执行。继续抓好破产、集中清理债务等重大案件的审判执行,重点抓好“华辰君临”、“泰山房产”案件后续工作,对于新出现的重大案件,在审理过程中要继续加强向党委、人大汇报、与政府协调,继续增强工作的前瞻性、统筹性和实效性。继续抓好非诉行政执行领域重大案件的处理,协调各方力量,加大执行力度,为项目开工建设提供有力保障。继续推进“平安北仑”建设,积极参与为期三年的“社会治安提升年”活动,深入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严打黑恶势力犯罪。
二是继续狠抓规范管理,进一步提升案件质效整体水平。以落实各项规范制度为抓手,狠抓审判节点管理,规定“20号以前开庭案件一般应在当月结案”,建立自然审限5个月以上案件院长督办制度。坚持一线法官与速录员“一对一”配置,用好尚未取得法官资格的新进人员力量,深化完善人民陪审员参与执行和送达机制,加强委托人民调解组织调解案件工作。推广法官联席会议讨论案件制度,进一步加强院庭长对具体案件的指导、加强裁判文书的签发核稿。着眼于实效,继续开展庭审考评和案卷检查互查,研究裁判文书的表述结构,提升裁判文书的规范化水平,为裁判文书上网打好基础。进一步加强案件释明、法律观点开示,加强判前铺垫和判后释疑,加强协调调解,加强听取社会意见,加强与上诉审的沟通,切实提高当事人满意度,降低案件上诉率。
三是着眼于提升办案效果,积极稳妥推进工作机制创新。积极开展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把数字化量刑方法从职务犯罪审判向其他刑事案件推广,初步建立起一套包括常见案件的规范化量刑操作机制,提炼出若干试点经验。大力加强司法调解能力建设,积极参与“大调解格局”构建,成立司法调解能力建设课题组,深入研究调解方法、调解艺术,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司法调解工作机制。加强与区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联系互动,探索委托人民陪审员进行诉前诉中调解,探索成立物业纠纷联合调解机制。全面推进行政审判领域机制创新。进一步形成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机制,探索构建重大行政执行行动分工协作机制,继续加强司法与行政的沟通互动,编制行政审判白皮书。推进执行机制的改革创新,调研完善无财产执行案件“退出”机制,推进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机制的健全完善,研究悬赏执行,设计悬赏执行的可靠实行机制,设立“执行指挥中心”,强化应急执行机制建设。
四是着眼于夯实基础,大力推进队伍建设和软硬实力建设。积极推动中央“11号文件”的深化落实,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加强审委会组织建设。适时优化中层干部岗位配备,建设一支人尽其才、配置合理的中层干部队伍。创造机会、创建平台,想方设法促进干警政治成长和业务成长,积极作好干警“推出去”的工作,继续实施法官实务培训计划,开展“精案审判”活动,保障法警训练教育培训时间。继续强化对调研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考核激励,争取在调研工作中取得更大成绩。扩展柜台式诉讼服务范围,构建诉讼综合服务机制,推进诉讼综合服务大楼建设,争取尽早动工、尽早投入使用,搞好数字档案建设,争取提高数字法庭建设标准,提升其他物质保障水平。
五是继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切实作好大标的案件纪检监察工作,健全完善大标的案件全程纪检监察机制。继续推进对评估拍卖的纪检监察,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和变卖工作的若干规定》,加强评估拍卖的评审。加强司法廉情预警机制建设,拓宽廉情收集渠道,发挥廉政监察员、廉政监督员两支队伍的作用。进一步推进“审务公开”,认真作好省高院外网“案件进展信息查询系统”运行的准备工作,确保案件重要节点信息当天录入。加强规范化建设,特别是进一步强化警务规范化建设,确保不出警务事故。
各位代表,面对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的新变化、服务科学发展的新要求、自身建设的新任务,区人民法院将根据区委工作部署,围绕本次大会确定的各项目标,更加自觉地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和社会各界监督,开拓奋进,扎实工作,为建设富裕和谐的新港城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