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_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0-02-27 工作报告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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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0年1月27日在合肥市包河区

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区人民法院院长李志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09年主要工作回顾

2009年,我院在区委的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区政协、区政府的支持和市中院的指导下,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以“司法公正”为核心,以“又好又快办案、争创一流业绩”为目标,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我区的和谐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5361件,审(执)结5288件,诉讼标的额7.45亿元,结案率达98.64%,受理案件数和结案数继2008年之后再创历史新高。与上年度相比,受理案件数上升18.71%,结案数上升22.78%,结案率上升了3.27个百分点。

(一)坚持“宽严相济”,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继续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全年共受理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371 件594人,并全部审结。一是从严从快惩处严重危害公民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的多发性犯罪,共审结“两抢一盗”案件255件425人,故意伤害、强奸等暴力犯罪案件81件111人。二是加大对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共审结贪污贿赂类案件10件14人。如对原阜阳市颍泉区政协主席赵德才,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八年。三是坚持宽严相济,全年共对283人依法适用缓刑、管制、单处罚金等非监禁刑,有效地减少了社会对立面和不稳定因素。四是积极稳妥地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最大限度地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共审结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40件,其中调解结案28件,调处率达70%。

(二)坚持开拓创新,全面推动未成年人审判工作。

坚持“教育、挽救、感化”的工作方针,以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为目标,全面推动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全年共受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129件188人,并全部审结。一是制定和完善审判流程操作规定。建立未成年人审判信息专报制度,进一步落实绿色通道、亲情陪护、圆桌审判等制度,使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步入规范化管理轨道。扎实、创新的未审工作被团省委等有关部门联合评选为“全省十大新闻事件”之首。二是努力将未审工作向庭外延伸,大力推行谈心帮教和庭后回访等创新举措,了解被判处非监禁刑未成年人的学习、生活、成长情况,帮助他们解决思想上的困惑,走出心理上的误区,使他们真正地感受到司法的“阳光与温暖”。三是逐步尝试涉及未成年人权益

民事案件的集中审理,总结涉未民事案件的新问题、新特点,不断探索涉未民事纠纷解决的新方法,全年共受理涉未民事案件35件,审结34件。四是通过召开题为“为了明天”的未成年缓刑人员帮教考察会,与区政法委、关工委、团委、检察院、司法局及心理咨询师一起,对未成年人及其父母“面对面”进行帮教和心理辅导,使他们的思想得到净化,心灵得到洗礼,这种融情、理、法为一体的“零距离”帮教方式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赞扬。

(三)坚持调判结合,切实保障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继续贯彻“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指导思想,共受理民商事案件3519件,审结3464件,其中调解、撤诉1482件,占结案总数的42.78%。一是针对案多人少的困难和矛盾,及时地调整和充实民商事审判力量,确保全院全年审判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二是慎重审理劳动争议类案件364件,充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三是妥善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517件,依法制裁侵权行为,保护受害方的合法利益。按照便民利民的要求,成立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巡回法庭”,热情、耐心地接受当事人法律咨询,就地审结此类案件25件。四是随着购销、贷款等传统商事案件的减少,以及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等纠纷的大量增多,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对法官进行业务培训,总结此类案件的新问题新特点,摸索审理、调解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共审理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纠纷案件291件。五是树立“服务滨湖”意识,紧密结合“大建设、大发展”客观形势,进一步强化滨湖人民法庭的诉前调解工作,审判法官深入到乡村、社区等最基层,对影响稳定影响发展的纠纷,以“春风化雨”式的思想工作,达到息诉止争、教育一片的实际效果。

(四)坚持“支持与监督”,全力推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坚持“支持与监督”并重,既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又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全年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25件,并全部审结。一是充分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诉权”,凡当事人起诉并符合条件的,依法予以受理。二是加强与公安、房产、环保等行政机关的联系,以授课、走访等形式,通过具体案例指导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三是邀请部分人大代表、安徽行政学院培训班学员旁听庭审,自觉主动地接受监督,扩大行政审判工作的普法效果。

(五)坚持强制与教育,全力破解“执行难”。

正确处理依法执行与服务大局、加大执行力度与确保社会稳定的关系,切实做到依法、规范和文明执行。全年共受理执行案件1317件,结案1299件,结案标的额1.47亿元。一是扎实开展中政委、最高法院部署的 “执行积案集中清理活动”,采取提级执行、交叉执行、共同执行以及实施“执行110”、执行联络员等有效措施,全体执行人员夜以继日地奋战在执行工作第一线,对1252件历年积案全部进行了清理,取得了明显成效。二是在执行过程中,实行执行告知、执行听证制度,充分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三是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执行程序,采取在被执行人住所地张贴公告、实行执行悬赏等方法,适时采取强制措施,切实保护和实现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四是实施“阳光执行”,采取“两公开一选择”措施,强化执行评估、拍卖活动的监督,预防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五是注重执行过程中的和解,以调促执、以执促和,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二、全面落实司法便民、利民措施,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一)提升司法服务质量,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在全体法官及工作人员中,牢固树立“人民法官为人民”的思想和意识,将司法便民、司法利民的各项措施落实到实际工作当中。在立案环节中,畅通“绿色通道”,开展“一站式”服务,推行首问负责制和立案释明制,尽力方便当事人诉讼。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对行动不便的当事人、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利用休息日到当事人的住所进行开庭和调解,对有可能引发影响稳定的群体性纠纷,上门服务,多做工作。如某小区22户居民起诉物业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因双方对立情绪严重,涉及人数众多,一纸判决不可能使纠纷彻底解决,审判法官就利用“国庆”休息时间,到该小区上门调解,拿出切实可行的“双赢”方案邀请双方坐下来商谈,经过耐心细致地思想工作,双方的积怨得以化解,纠纷得到圆满解决。在执行过程中,更是急当事人所急,想方设法查找执行线索,努力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如在“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中,对一起被执行人下落不明、多年未能执结的案件,执行人员不畏艰辛,跑遍了全国10多个城市,利用人民银行查询系统进行执行调查,顺利查封了被执行人30多处银行帐户,迫使被执行人履行了全部付款义务,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利益。

(二)树立全员信访意识,妥善处理信访案件。

在全院工作人员中牢固树立信访工作意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对待并妥善处理当事人的涉诉信访。为此制定《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对当事人的投诉和来访,做到逐案登记、专人填报、件件答复;对不能及时答复和处理的,多做思想工作,按照“院长接待日制度”,确定接访时间和接访院长,切实解决当事人申诉难、信访难问题。对涉诉上访、信访督办案件,实行领导包案、部门督办、责任到人,做到耐心说服,依法处理,件件报告,尽力解决当事人反映的实际问题。一年来,涉诉信访案件与上年度相比大幅度减少,7件信访督办案件已全部办结,涉案当事人对处理结果基本满意。

(三)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提高普法教育实效。

忠实履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成员单位的职责,将纠纷解决在基层,将影响和谐稳定的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对有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大规模集体上访等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以及重大刑事案件,在第一时间内主动、及时地将案件具体情况上报给区有关领导和上级法院,全力预防和消除不稳定因素。在具体审判工作中,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驻地单位人员旁听庭审,既强化了外部监督,又扩大了庭审教育的效果。此外,在辖区街道、社区开展法律咨询、法律宣传活动,印发宣传材料2300余份。以庭室为单位,组织审判法官深入企业、学校、社居委,解惑答疑,为他们提供法律上的帮助。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挖掘具有典型、教育意义的案例,利用报纸、网络等媒体进行法制宣传,编发宣传稿件708篇,扩大了法律宣传的社会效果。

三、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打造政治坚定、公正廉洁的法官队伍

(一)加强思想教育,扎实开展各项学习教育活动。

紧密结合法院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并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人民法官为人民、勤政廉政警示教育活动,并根据我院客观实际情况,专门组织开展了“作风纪律教育”活动,做到不流于形式、不停于表面,严格责任、狠抓落实、务求实效。在集中学习、分头讨论的同时,由分管领导带头,组织审判法官深入农村、企业、学校,开展送法到基层的主题实践活动。通过自我剖析、切实整改,全体法官的工作作风和工作态度得到进一步端正,以又好又快办案服务稳定发展的大局理念得到进一步巩固,融入大建设、大发展的意识进一步增强,“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已深入人心。由于目标明确,措施得力,各项学习教育活动取得了成效。

(二)加强制度建设,实现审判工作规范化管理。

逐步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做到靠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让每一个审判人员的司法行为都在制度的约束和监督之下,实现了“人人有目标,事事有监督,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为树立正确的审判思路,提高办案质量,制定了《审判业务学习小组暂行规定》,成立了劳动争议、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合同法等九个审判业务学习小组,通过对疑难案件的讨论和交流,促进了全院法官司法能力的进一步提高。为落实勤政、廉政的要求,杜绝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制定《关于审判人员出差办案暂行规定》,消除了与当事人的“三同”现象。为维护正常的办公、办案秩序,迅速、正确地处置各种突发事件,制定了《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为进一步提高审判工作质量,还专门制定了《审判委员会议事规则》,对所有改判、发回重审案件逐案分析讨论,并指令原审承办法官列席会议,总结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切实指导审判实践。

(三)加强廉政建设,筑牢防腐拒变坚强防线。

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的规定,教育全体法官及工作人员把“五个严禁”作为最基本的行为规范来遵循,作为最基本的职业习惯来培养,作为最基本的道德修养来提高,不断增强司法为民的自觉性和坚定性。通过院领导上党课、集中组织学习等形式,结合“勤政廉政警示教育活动”,教育全体法官做到清廉自律、防微杜渐。在学习讨论的同时,还组织开展了净化心灵、提升境界的“勤政廉政爱心助残”主题实践活动,全体法官向残疾儿童奉献了爱心。为确保法官的司法廉洁,建立并完善了廉政承诺制、诫勉谈话制、一票否决制等“廉政三制”,确立了“一岗双责”追究制,特别是对新提拔、录用的干部,由院领导亲自进行廉政谈话。为进一步拓宽外部监督渠道,及时增补并提请区人大常委会任命7名人民陪审员,18名人民陪审员共参与834件案件审理,充分体现了司法的民主性。在加强制度建设的同时,大力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利用内部局域网,开辟了廉政文化、格言警句、警示教育专栏,并在电子大屏幕上予以显示,着力营造清廉自律的文化氛围。此外,还组织党员法官到烈士陵园开展党员宣誓活动,重温入党誓词,进一步坚定党员法官的先进性意识和司法为民的理念。

一年来,我院先后荣获“全省法院审判软件管理先进单位”、“合肥市第十一届文明单位”、“合肥市„三八‟红旗先进集体”、“全区人口和计生先进集体”等称号,未审庭荣获“包河区关心下一代先进集体”称号,还有27名干警获得各级表彰。我们深知法院工作中的每一点成绩,都是区委的正确领导,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这里我代表法院全体法官及工作人员向各位代表,并通过你们向全区人民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差距和困难:少数法官积极融入大建设、大发展的意识不强,法官队伍的司法能力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工作思路上的创新还不够,与争创“全省领先、全国一流”尚有差距;案件数量迅猛增长与审判力量不足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法官年龄及知识结构断层现象日趋严重,影响和制约了法院工作的开展,等等。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和总结,并逐步加以解决。

2010年工作目标与重点

2010年,我院将继续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本次人代会精神,围绕稳定和发展大局,以学习型组织建设为抓手,以队伍建设为根本,以制度建设为保障,积极进取,奋力开拓,努力践行司法为民,争创全省一流基层法院。具体来说切实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坚持党的领导,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

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以及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决定,保持和坚定人民法院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从维护稳定的大局出发,进一步完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案件信息专报制度,及时主动地向区委、人大及其常委会汇报工作。面对新形势、新任务,进一步深化司法改革,积极探索诉前和解新机制,不断强化诉讼调解和执行工作,特别是要加强滨湖人民法庭的审判工作,努力将司法服务的触角延伸到街道、社区,最大限度地消除影响稳定的隐患,从而促进我区经济和社会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二)坚持案结事了,努力推动审判工作科学发展。

围绕全区工作中心,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强化并突出服务与保障意识,以公正和高效的审判工作,达到息诉止争、案结事了、促进和谐的社会效果。在民商事审判中,进一步发挥诉讼调解的作用,把调解落实到诉讼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在刑事审判中,继续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将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着力向庭前、判后延伸,不断完善回访、帮教措施,及时总结涉未民事案件的新特点,摸索保护和实现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新方法。在行政审判中,积极探索以协调方式解决行政争议新机制,尽力化解行政机关与行政管理相对人之间的纠纷,切实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在执行过程中,坚持“清理积案、执行新案”两手抓,加大执行力度,穷尽执行手段,保证有可供执行财产的执行案件全部执结,努力使涉执上访、信访大幅度减少,进一步实现执行工作的良性循环。

(三)坚持司法为民,努力实现队伍建设科学发展。

坚持“从严治院、公信立院、科技强院”工作方针,教育全体法官牢固树立“人民法官为人民”的理念,以打造“职业、时尚、团队、拼搏”法官队伍为目标,把队伍建设作为工作重点抓牢、抓实、抓好。在加强法官法律业务培训、提

升司法能力的同时,着重加强法官队伍的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制定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确保司法廉洁,促进司法公正。通过全方位的政治思想教育和法律业务考核,使全院每一位法官不仅具备熟练的审判技能、踏实的工作作风,而且具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廉洁奉公、司法为民的宗旨意识,从而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紧密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大力开展“学习型法院”创建活动,不断提升全体法官的学习力和创造力,展示新时期人民法官爱岗敬业、积极进取、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进一步振奋精神,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忠实、全面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以一流的司法服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以一流的审判业绩,为我区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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