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工作报告_质量技术监督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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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工作报告
高标准 快发展 全面推动福建质监事业迈上新台阶 ——在2012年全省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同志们:
今天召开全省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省第九次党代会、全国质检工作会议等一系列重要会议精神,回顾总结去年全省质监工作,研究部署今年主要工作任务,动员和组织全省质监系统干部职工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真抓实干,争创一流,全面推进福建质监事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省政府倪岳峰副省长莅临大会并将作重要讲话,希望大家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现在,我先讲两点意见。
一、奋发进取,勇于创新,过去一年质监工作成效显著
2011年,全省质监系统按照省委、省政府、国家质检总局和局党组的工作部署,围绕“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工作方针和福建质监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目标要求,紧扣“高标准快发展”主题,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实现了“十二五”开门红。
(一)质量基础工作更加扎实
1.质量强省有效推动。省政府下发《关于实施质量强省提升产品质量的意见》;新增1个设区市开展质量强(兴)市活动,累计达4个;新增1个县(区)开展“质量强(兴)县”活动,累计达76个,占总数的90.5%;新增28个工业园区开展“质量兴园”活动,累计达103个,其中省级以上新增15个,累计达62个;4家企业获省政府质量奖,累计达7家,9个设区市均设立政府质量奖;2家企业、2名企业家分别被评为全国质量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全系统向各级政府提交275份产品质量分析报告,其中180篇获各级党政领导批示,省局向省政府上报了《2010年福建省产品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品牌提升不断深化,组织修订《福建名牌产品评价通则》,首次实行网上申报,进一步规范《福建名牌产品专家评审评分标准》,名牌产品评价机制不断完善,评选564个2011年度福建名牌产品报省政府审定。
2.质量监督力度加大。以监督抽查为手段,推动工业产品质量提升,国家、省级抽查合格率分别达87.33%、90.50%,同比提高1.11个、3.5个百分点;督促582家质量问题企业进行整改,消除51家问题严重企业的质量隐患;在全国率先编制《福建省工业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抽样通用规范》及17类重点产品专用抽样规范;建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结果研判分析制度,对37种217份不合格报告组织专家研判;健全承检质量考评体系,对26家机构进行省级考评,抽查1600份检验报告,纠正183个问题;服务产业结构调整,注销106家落后产能的水泥生产许可证,责令35家许可证产品问题企业进行整改,对16家电动自行车获证企业进行重新审查;开展农资、电线电缆、汽车轮胎、电机等7个专项整治,对273家问题企业落实整改措施,基本遏制问题产品和问题区域的质量隐患。
3.标准战略深入推进。制定了“海西标准化综合实验区建设方案”,得到国家标准委肯定;有30个项目获“福建省标准贡献奖”,累计达86个;新增6个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累计达37个;批复成立4个省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累计达11个,在全国率先制定了首个标委会考核评分体系;参与制定国际标准10项、国家标准63项、行业标准80项,发布地方标准120项;省计量院为主制订了《振动 冲击传感器校准方法-灵敏度磁场》国际标准,在我省质监系统中尚属首次;完成40个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验收工作,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标准化示范区(马尾)高分通过国家标准委验收;新增14个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4个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3个国家级“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试点;新增地理标志保护产品6个,累计达51个,居全国第四位;在全国率先开展地理标志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组织地理标志保护工作交叉检查,强化了后续监管。
4.计量工作成效显著。新建50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其中5项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制定11个省地方计量检定规程和校准规范;国家计量监督专项抽查平均合格率达96.5%,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4个百分点,米、油等8类重点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抽查平均合格率达93%,同比提高2个百分点;生产领域的电子计价秤、水表、电能表等8种产品监督抽查平均合格率达99%,同比提高5个百分点;获得国家AA级以上测量管理体系证书企业35家,累计达247家,居全国前列;推进年耗能万吨以上标煤企业能源计量数据采集工作,累计有280家企业实现能源计量数据采集和联网,28家企业开展工业锅炉热效率数据采集试点;联合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开展公共机构能源计量数据采集试点工作,完成10家试点单位数据采集和联网;国家城市能源计量中心(福建)数据公共平台与省节能办节能监测平台实现对接,为服务节能减排提供了科学依据。省局分别在全国质检工作会议、全国计量工作会议作经验介绍。
5.认证监管力度加大。组织全省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对实验室采取以市级为单位的划片管理,开展全省实验室能力验证和飞行检查,制定《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实验室资质认定工作进一步规范;加强认证监管,注销实验室7家,暂停1家,检查生产、商贸企业1311家,农产品认证企业527家,查处无强制认证生产销售产品案件76起,货值约94.3万元。
(二)安全监管机制不断健全
1.加工食品安全监管有力有效。严格生产许可,核发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3357张,不予许可887家企业,注销1229张生产许可证,占证书总数14.4%;推广福州市政府把食品安全责任目标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经验做法;推动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全面实施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关键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7780名关键岗位人员通过培训取得证书;大力开展打击违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以及地沟油、塑化剂、瘦肉精等专项行动,查处各类食品违法案件857起,移送公安25起,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13张;突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在全国率先发现违法使用“塑化剂”线索并报总局进行查处;乳制品企业重新审核发证和后续监管工作得到总局督导组充分肯定。全省加工食品质量监督抽查平均合格率达96.4%,同比提高2.4个百分点,未发生系统性、区域性、行业性加工食品安全问题。
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继续加强。强化动态监察,全省24万台(套)特种设备纳入电子监察动态系统;制冷系统特种设备、流动式起重机专项整治和自动扶梯隐患排查、“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电梯施工单位等级评定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编制特种设备使用规范,推动50家重点使用单位达标示范活动;设立重点工程服务项目部82个,排除各类安全隐患800多处,省政府苏树林省长两次作出重要批示给予充分肯定;关注民生安全,全省在用客梯手机信号覆盖率达97.9%;建立完善应急处置预案30个,开展应急演练182场次;在旅游行业全面推行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建成特种设备节能工作六大基础数据库,完成锅炉定型产品能效测试118个型号、工业锅炉能效测试398台;省特检院“特种设备应急救援指挥系统”通过总局验收,填补国内空白。省局连续10年被省政府评为全省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先进或达标单位。
3.行政执法工作有效性明显提高。“双打”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共立案查处案件1540件,查处5万元以上大要案45件,移送涉嫌刑事案件11件,国务院“双打”督查组对我省质监系统狠抓案件查处,开展省际间联合打假行动给予表扬;以农资、建材为主题的17个专项打假行动深入开展,省局作为全国质监系统代表在国务院召开的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上作了典型经验介绍;执法稽查业务系统全面推行,推行网上办案,规范全省执法办案工作。去年全系统共立案查处案件3777件,货值达1.1亿元。
(三)综合能力建设持续加强
1.技术平台建设快步推进。省局综合大楼、省特检院大楼建成投入使用,省特检院连江大型特种设备基地、省质检院马尾检测基地、省计量院闽侯科研基地建设进展顺利,国家质检科技成果推广转化基地落户省计量院。经总局批准,我省新增2个国家质检中心,累计达18个;新增2个省级质检中心,累计达32个。对15个省中心进行现场考核复查,基本达到整改和提升要求;在各设区市质检机构实行等级考核认定和“抽样、受理、检验、出证”四分离制度,进一步规范检验检测行为。
2.科研攻关能力明显提升。争取各级科研经费4192万元,为历年最多;全系统获总局科研立项46项,居全国质监系统首位,获总局“科技兴检奖”7项,居全国质监系统第三位,获省科技进步奖2项,实现了获省部级科技奖数量翻番的目标;我省质监系统首家院士专家工作站落户省纤检局;省计量院《高精度衡器载荷测量仪开发和应用》项目填补国内空白,列入科技部2011年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项目并获专项经费2790万元,实现全国质监系统省级局获国家重大科研项目零的突破;经科技部批准,海西中小型企业产品检验检测服务平台项目落户福州市质检所。
3.法制建设工作不断强化。省政府出台《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办法》,实现特种设备地方立法的突破;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顺利完成,清理规范性文件98件,保留34件,废止64件;积极推进开门审案、全程说理执法工作和模拟听证竞赛活动,所有市、县局都已开展开门审案工作,全系统组织开门审案52场,采用全程说理方式办结的案件152件;随机抽取316个行政处罚案件进行评查,召开案例分析会深入剖析39个典型案件,促进办案质量的提升。省局获评全国质检系统“五五”普法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并在全国质检法制工作会议、省政府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扩大会上作经验交流。
4.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加快。“金质工程”建设不断推进,完成总局主干网及高清视频会议系统升级,实现12365平台与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共建共用;自主研发的质监业务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投入运行,与省级网上行政审批系统实现对接,建成了覆盖省、市、县三级的数据库,数据总量达64万条。省局门户网站建设分别获得全国质监系统和省直部门网站绩效考评的第二名,在全国质检系统信息化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介绍。
5.专项经费投入大幅增加。在省财政厅、发改委的支持下,质监专项经费大幅增加。2011年初专项经费预算1.44亿元,年末预算达到2.59亿元,增加1.15亿元,增长80%;比上年实际数增加0.9亿元,增长53%,首次实现对外争取资金的增量超过全系统总收入增长量;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食品监管等业务工作经费得到保障,技术机构建设投入加大;财政票据改革走在全省前列。
6.闽台质监合作更加密切。去年派出7批40人次赴台考察交流。举办第二届海峡两岸质量论坛、两岸能源计量与产业发展研讨会、海峡两岸LED产业科技成果发布会,发布了《道路照明用功率发光二极管》和《大功率LED路灯》闽台互认标准。省标准化院建成首个“两岸绿色能源产业标准化与认证信息服务平台”;省计量院派出第二批3名技术骨干赴台湾工研院研修,与台湾工研院测量中心开展校准能力比对取得满意结果;省质检院与台湾财团法人电信技术中心签订《检测及认证合作协议书》,完成台湾财团法人电子检验中心9个单元的CCC测试检验业务。在全国质检系统首次对台工作座谈会上,省局作为质监系统代表作典型经验发言。
(四)党建工作水平全面提升
1.党建和文明建设不断加强。省局党组加大力度推进创先争优活动,领导点评覆盖率达100%,组织开展创先争优先进事迹巡回报告会;省局4个直属单位成立基层党委和党总支,全系统有7个单位被评为先进学习型党组织、40个单位被评为党建先进单位;扎实抓好党风廉政、行风效能建设,开展公务用车、“小金库”、在建工程项目专项治理和巡视、内部审计等工作;省局新大楼落成不搞庆典并严禁赠送任何礼品礼物。省纪委肯定了我局党风廉政、纪检监察工作,省局在省政府绩效考评中被评为优秀,名列省直部门第六位。文明创建成效显著,省局机关蝉联省级文明单位,全系统共有16个单位获评省级文明单位;新增“省级青年文明号”2个,“省五一劳动奖章”1人,“省三八红旗集体”2个,“省三八红旗手”3人。
2.班子建设更加有力。按照“政治强、讲团结、有水平、作风硬”要求,省局党组坚持抓班子,带队伍,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在全系统公开选拔3名副处级、9名副科级领导干部,完成省局4个直属单位和3个设区市局的班子调整;坚持对年度工作实施千分制目标考核管理,强化目标激励和导向引领作用,完成全系统88个行政机关、110个事业单位的年度综合考核。省委对省局班子调整后,新班子注重加强作风建设,改进文风会风,进一步规范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建立健全《省局会议议事制度》、《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省局机关财务报销补充规定》等制度。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调整省级以下工商质监行政管理体制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48号)后,省局党组班子成员深入基层一线调查研究,召开多场会议,统一干部职工思想认识,保持了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进一步加强扶贫工作,制定六项举措帮扶挂钩村,得到省委创新农村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充分肯定。
3.队伍素质显著提高。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完成各类培训35期,培训人员2470人次,分别举办全系统处级、科级干部领导能力专题集训班,“金质大讲坛”累计举办93期。先后在全省公务员教育培训工作会议、宣传部长座谈会、人事工作会议上介绍了我局加强人才教育培训的经验,省委孙春兰书记等4位省领导在省局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材料上作出批示,要求省直部门推广学习;新增的147名食品监管事业编制人员基本到位,缓解了基层食品监管工作人手不足的矛盾;在全国质监系统中率先成立省、市两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技术中心,从根本上解决了生产许可没有专业机构和队伍的问题;积极创建高层次人才作用发挥平台,完成省特检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站和2名博士后进站工作,成立教授级高工联谊会,并加强与博士联谊会的交流与合作;在专业技术人员中开展多种形式的岗位练兵、技能竞赛活动;以能力为导向做好专业技术干部职称评审工作,新增教授级高工13名、高级工程师57名、高级技师5名。目前,全系统共有博士75名、硕士652名,各类高级职称人员490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3名,享受教授级高工37名,37人被高校聘为客座教授、兼职教授、硕士生导师。
去年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得益于省委、省政府、国家质检总局和省局党组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全系统干部职工的努力拼搏,得益于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省质监局,向各位领导,向全系统干部职工,向所有关心支持质监工作的同志们、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福建质监事业发展过程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质量工作有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质量管理措施还不够完善,全社会齐抓共管局面尚未形成。二是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有待进一步健全。质量安全形势依然严峻,风险管理有效机制不够完善。三是自身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领导干部思想不够解放,开拓创新的意识和推动科学发展的能力还需增强,基层与基础建设存在薄弱环节。这些问题需要我们采取措施,认真解决。
二、振奋精神,恪尽职守,推动福建质监工作再上新台阶
2012年是省局党组提出“高标准快发展”的第二年,也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关键一年,我们将迎来党的十八大的召开,做好质监工作任重道远、意义重大。今年全省质监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十七届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第九次党代会、全国质检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和《福建省质监系统“十二五”事业发展规划》的部署,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以实施质量强省为抓手,坚持“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工作方针,注重“四力”建设,落实“四新”要求,依法履行职责,全面推进福建质监事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一)增强抓质量的协同力,质量强省活动要有新进展
抓质量是质监部门的首要职责,也是基础性工作。要增强“抓质量”的协同力,动员全社会的力量抓质量,运用各种质监手段抓质量,深入推进质量强省工作,不断提高我省产品质量总体水平。
1.深入推进质量强省活动。认真组织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强省提升产品质量的意见》,扎实推进质量强省各项任务。一要加强组织领导。提请省政府成立质量强省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全省质量强省工作。要发挥质监部门牵头作用,加强对质量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制定年度工作目标,细化分解任务,推动质量强省工作深入开展,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二要强化协同推进。各地要积极推动市(县)政府制定质量建设规划,提高质量工作成效,所有设区市均要开展质量强(兴)市活动,力争开展质量兴(强)市活动的县(市、区)达93%以上,开展“质量兴园”活动的省级以上工业园区达68个以上,占总数的88%。三要实行绩效考核。积极推动建立质量强省目标责任管理制度和考核评价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建立评价指标,争取将完成目标任务情况纳入各级政府绩效评估考核内容,适时向社会通报质量强省工作情况。
2.全面加强质量宏观管理。一要组织做好省市两级政府质量奖评选工作。组织做好第三届福建省政府质量奖评选工作,各设区市要全面开展政府质量奖的评选工作;总结推广政府质量奖获奖企业质量管理先进经验,组织企业开展政府质量奖获奖单位巡回观摩交流学习。二要深入推进品牌战略。加强名牌产品培育,强化名牌企业跟踪服务,健全部门协调机制,发挥行业协会、中介机构作用,营造培育名牌、创建名牌、保护名牌的良好社会氛围;加强福建名牌产品监督管理,对己过有效期仍在使用“福建名牌”标志的行为开展监督检查;开展品牌价值测算和“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工作。三要健全质量分析报告制度。制定出台《福建省产品质量状况分析工作制度》,完成质量分析报告200篇以上,争取有一半以上的报告得到党政领导批示或转化为政府决策;建立健全质量统计工作制度。四要推动企业质量信用建设。加快制定出台《企业质量信用状况分类评估标准》省地方标准和《福建省企业质量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依托质监业务信息系统,建立企业质量信用状况动态评估系统;开展质量宣传和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营造质量第一、安全至上、诚实守信、精益求精的质量文化氛围。
3.不断健全产品质量监督机制。一要积极有效地运用监督抽查结果。把抽查结果的社会公布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抽查不合格企业要挂网曝光,限期整改合格,整改不合格的企业名单要在网上留滞;利用抽查结果,建立涉及民生的消费类产品质量查询平台,为消费者提供质量信息服务;以抽查结果为依据,做好产品质量状况评价和产业发展预测分析,为政府产业政策制定提供决策参考。二要确保抽查结果公正准确。加大承检机构监督力度,突出规范抽样、样品管理、检验判定、出具报告、结果确认、汇总分析等环节,建立承检机构考核体系,完善承检机构承检质量季度考评结果通报制度,把承检质量、检验能力及信用等级与检验任务分配紧密结合;开发运用好《省级监督抽查标准查询及检验结果正误自动判别管理软件系统》。三要开展验配眼镜企业分等定级和质量提升试点工作。探索建立企业分类监管及A级企业评定和发布工作的有效办法,5月份要完成对全省验配眼镜企业的等级评定,确保评出一批A级验配眼镜企业,迎接全国第一次企业分等定级现场会在福建召开。四要合理配置审查资源。根据我省产业特点及企业分布状况,合理设置市级审查专业岗位,统筹利用省、市两级审查机构的审查人员,逐步实现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审查人员的专职化、专业化。五要加大对重点问题产品问题区域的集中整治力度。继续抓好闽东电机、南安水暖等产品的质量提升工作,督促企业、行业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防止出现区域性、行业性、系统性的产品质量问题。
4.持续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一要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建立质量安全控制关键岗位责任制,严格实施企业岗位质量规范与质量考核制度。在对食品企业质量管理员和食品添加剂配料员实行持证上岗的基础上,将食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负责人纳入持证上岗范围,将关键岗位人员持证情况纳入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内容。二要建立健全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实施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强制性产品认证及信息化等手段,引导企业建立质量管理机构,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质量管理,推动大型食品企业加快建设电子数据追溯信息系统,推动重点食品生产企业加强实验室自检能力建设。三要发挥优势企业引领作用。推广现代质量管理理念和先进技术手段,树立一批质量管理典型,推动优秀企业质量管理的成功经验向产业链两端延伸、输出。
(二)提高保安全的战斗力,服务保障民生要有新成效
保安全是质监部门的重要职责,是必须坚守的底线。要着眼于风险防范、从严监管,确保加工食品、特种设备安全,在服务保障民生中取得新成效。
1.进一步创新食品安全监管方式。一要加快提升监管能力。构建网络化食品生产监管软件系统,推动快速检测技术应用,完善食品添加剂使用信息管理系统,实现风险监测关口前移;健全辖区监管等级评定制度,加强检查考核评定体系建设;全面推动各级政府将食品安全责任目标考核纳入政府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建立食品生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机制,制定《福建省质监局食品安全有奖举报管理实施办法》。二要抓好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加强肉制品、乳制品、调味品、腐竹、茶叶等问题多发、风险隐患较大的重点食品的整治力度,深化食品非法添加、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专项治理行动。三要强化食品生产许可工作。建设食品生产许可网上审批工作平台,逐步实行网上申请、受理、审批、出证、公告模式,实现行政审批、技术审查、发证检验数据的实时交换和动态监管;细化重点食品生产许可审查要求,严格生产许可退出机制。四要加强监督抽查与风险监测。强化监督抽查与风险监测的针对性,制定《福建省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后处理工作规范》;完善风险监测工作机制,改革风险监测采样方式,加强风险信息的分析与应用。五要开展食品小作坊治理整顿。完善全省食品小作坊档案,加大对小作坊重点产品的抽查力度,依法依规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取缔关停一批生产条件恶劣、安全隐患严重的小作坊。
2.进一步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一要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机制。建立政府挂牌督促整改特种设备重大安全隐患制度,建立相关部门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和联合执法工作机制,积极推动车用气瓶监察、事故调查处理等重点工作。二要加大特种设备动态监察力度。加强特种设备鉴定评审和证后监督;深入贯彻《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办法》,提高电梯维保单位准入门槛,建立电梯安全运行监察系统和特种设备安全评价体系;实行重点使用单位分级分类监察机制,强化薄弱环节、薄弱企业、薄弱领域的安全监察。三要健全应急处置体系。充实特种设备事故调查专家库,加大特种设备安全预警和风险评估体系建设力度,健全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机制,推进公共场所特种设备责任保险工作。
3.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紧扣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组织专项执法,完善处置机制。一要围绕中心工作,组织开展农资、水泥、建材等重要产品的专项执法打假系列行动,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违法行为。二要围绕扶优扶强,对冒用福建品牌产品的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打假行动,为福建名优企业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三要围绕热点难点,加大对高速公路、省内国道沿线加油站短斤少两和油品质量的专项执法行动;加强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和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抽查,加强机动车安检机构管理;积极会同省交警总队、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开展高速公路及城市道路交通指示标志规范化检查。四要围绕平台建设,建设省、市两级高水准的“12365”举报处置指挥中心,实现应急处置、案件查处、质量申诉、咨询服务高效运转。
(三)强化促发展的推动力,服务转型升级要有新作为
抓质量、保安全,归根到底是为了促发展。必须始终坚持优质服务不放松,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三化”(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并举,“三群”(产业群、港口群、城市群)联动,继续打好“五大战役”的要求,综合运用各项职能,强化促发展的推动力,努力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贡献。
1.在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中主动作为。一要服务产业转型升级。深入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发挥行业协会、科研院所、高校、企业作用,指导重点单位申请成立全国标委会,组建一批省级标委会;指导有关单位参与10项国际标准制定,主导制定一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从严控制地方标准立项,开展地方标准应用和推广绩效考核;加大标准实施监督,对4000家企业标准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探索联盟标准、团体标准、协会标准制定模式;在民政、商贸、旅游等行业开展省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完成16个省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验收工作;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利用行政许可等措施,加强对钢筋、水泥等涉及淘汰落后产能政策产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完善量传体系,加快社会和企业急需的在线检测、快速检测和计量校准方法研究,新增社会公用计量标准55项。二要服务“三农”和县域经济发展。抓好第七批14个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及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推进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开展四大主导产业(畜牧业、水产业、林业、园艺业)和九项重点特色产品(畜禽、笋竹、水产品、蔬菜、水果、食用菌、茶叶、花卉、烤烟)农业标准体系研究;强化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争取受保护产品总数保持全国前列,加大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检查力度;加大资金投入、科技、文化、结对帮扶力度,加强对口挂点扶贫村的扶贫工作。三要服务重点项目建设。以港口、石化基地建设和机械制造产业发展为重点,实施2项以上有较大影响力的“服务带动”项目,实施“靠前服务、靠前保障”,提升泉港炼化一体化、古雷半岛PX项目、核电等重点项目的服务实效。
2.在促进节能减排中主动作为。一要强化节能标准化工作。加强节能减排、绿色能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国家标准的宣贯,指导企业建立节能标准体系;与省经贸委联合开展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建设。二要深化能源计量工作。加强对供(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检定(校准)的监管,督促重点耗能企业强化计量器具配备,深入开展重点排污企业污染源监测设备强检工作;发挥国家城市能源计量中心作用,完善能源计量数据采集、监测和管理制度,推广能源计量数据采集、监测、分析和应用;建立能源计量检测评价体系,参与重大项目节能评估,争取在能效检测、能源合同管理、公共机构节能等方面取得突破;做好全国计量工作会议暨能源计量现场会在我省召开的保障工作。三要推进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管。加强锅炉、换热容器、电梯等耗能特种设备监管,实施锅炉定型产品和在用锅炉定期能效测试,开展锅炉节能情况监督检查,建设锅炉能效测试服务平台,探索建立高耗能特种设备市场准入与退出机制。四要突出节能认证工作。争取在清洁生产审核、节能量审核、能源审计、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节能环保产品认证等领域有新突破。
3.在促进闽台合作中主动作为。在质量监督方面,建立闽台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的交流沟通机制。在计量方面,开展《太阳模拟器均匀度和稳定度校准方法研究和校准装置研制》等重大科研项目研究,加强汽车衡检定装置产品、光电计量检测平台及几何量检测平台等项目合作。在认证检测方面,力争取得电子类产品认证业务新突破;与财团法人台湾电子检验中心开展BSMI认证推广会,为海西企业产品进入台湾市场提供免费技术咨询服务。在标准化方面,推动两岸加快制定互认标准活动,力争再发布2-3项互认标准;召开闽台电子信息互认标准研讨会;完善《台湾标准数据库》、《台湾标准研究》,为台企提供台湾标准信息服务。
(四)提升强质监的保障力,加快事业发展要有新形象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无论怎么发展,无论今后管理体制如何调整,我们都要加强自身建设,增强履职能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持续提升强质监的保障力,在加快质监事业发展中树立新形象。
1.注重自身建设,提升队伍履职能力。一要加强党建和廉政建设。继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大力表彰和宣传先进典型,组织开展“下基层、访民情、强质监”活动,建好质监服务窗口;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完善惩防体系,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和纠风效能建设;严格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加强专项资金使用与管理。二要加强队伍建设。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竞争择优机制,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力;全面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推进基层队伍能力建设;深入实施人才强检战略,提升现有高学历、高层次人才能力素质,调整优化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加快培养具有较高水平的质监业务专家和科技领军人才;加强与福州大学、厦门大学、东华大学、中国计量学院等高校合作,抓好学历提升教育和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培养;持续办好“金质大讲坛”,开展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活动。三要加强制度建设。贯彻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质检系统质量管理体系工作的指导意见》,在省局机关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推进科学决策、科学管理;继续推行领导班子千分制考评,修订完善全系统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领导班子考评体系,进一步增强考评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四要加强文化建设。贯彻落实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以构建“和谐质监”为目标,组织开展“学厦航、打造优质软环境作表率”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努力打造质监文化,推出一批反映福建质监特色的文化成果,不断提升质监部门形象。
2.突出科技创新,增强事业发展后劲。一要注重科研工作实效。抓好科技项目的申报、跟踪和立项落实,争取完成省部级科研项目45项以上、省局项目50项以上,并实现从量的增长向质的提升转变;发挥现有科技平台作用,建好省计量院“国家质检科技成果推广转化基地”,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加强质监软科学项目研究,争取研究成果70%以上达到国内先进或国内领先,获省部级以上科技奖项再创新高,科技成果转化率达50%以上,申请专利20项以上。二要提升检验检测能力。力争新获批1-2个国家质检中心,争取2-3个国家质检中心能力建设达到A级;加快已批准筹建的国家质检中心的建设力度,今年场(厂)内机动车、电子信息、空气污染治理设备、低压开关电器、建筑装饰装修产品5个国家质检中心要通过总局验收;加强技改工作,重点支持省质检院、计量院、特检院、标准化院、纤检局高端仪器装备和设区市质检所食品检测设备配置,使国家质检中心检测项目的覆盖率达到90%以上,省质检中心检测能力覆盖率85%以上。三要加强实验室资质认定管理。开展食品、建材等重点项目的能力验证和比对,完成全省130多家食品检验实验室资质认定工作,加强实验室资质认定许可后的巡查监管。四要推进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完成福州、宁德、莆田市局综合检测大楼建设,加快省质检院、特检院、计量院基地建设进度,筹建龙岩市局技术检测大楼,不断改善全系统检测办公条件。
3.加强法制工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一要强化立法工作。组织起草《福建省商品条码管理办法》;按照省政府法制办的部署,会同相关部门做好《福建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管理办法》的立法工作。二要强化法制监督。贯彻实施《行政强制法》,深化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三要强化法制创新。继续深化“开门审案”工作,逐步推广全程说理执法模式,各设区市局和有条件的县级局要有2个以上行政处罚案件运用说理式执法的方式办理;加强听证工作的实战训练,组织开展模拟听证竞赛活动。四要强化法制宣传。推进“六五”普法,提高普法实效;建立健全与人大等单位的工作联络机制,加强与司法机关工作配合与衔接,严格执行案件移送标准,严防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4.加快信息化建设,推进电子政务工作。一要健全信息化工作机制。把信息化建设当作纲举目张的大事来抓,强化信息化管理,加大投入力度,不断提高信息化技术装备应用与安全水平。二要加强集约化建设。遵循“纵向补齐、横向整合”原则,质监专网和政务外网向市直属分局和技术机构延伸,提高基层网络访问速度;从硬件、软件及数据应用三个层面整合省级技术机构资源,完成最后6个县局视频会议系统建设。三要加大业务系统开发应用。加大综合业务管理信息系统(一期)推广应用力度,新建食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以及特安业务网上审批工作平台,实现行政许可业务全覆盖;启动在线学习和考试测评平台建设,构筑食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考核的网络体系。四要改造升级网站管理与服务平台。规范质监系统网站建设,完善网上预约办事、业务申报与办理渠道,搭建网站群服务框架,进一步提高网站综合服务保障能力,省局网站建设继续保持省直单位与国家质检总局绩效考核前列。五要探索新技术应用。加强对外合作,运用云计算、物联网、移动数字等技术,推进无线门户平台、手机报、移动办公等应用,提高行政监管与公共服务水平。
5.沉着应对改革,做好体制调整准备工作。质监事业是在不断改革中发展壮大的,我们要以积极的姿态对待改革、参与改革、适应改革,以良好的精神面貌、工作状态、工作业绩应对体制调整。当前要重点做好以下准备:一是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人员、资产、财务等情况的调研,做到了然于心,胸中有数。二是要针对体制调整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强沟通协调,多方听取意见,群策群力,实事求是地提出解决措施,尽量减少不稳定因素,做到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监管不软。
同志们,站在新的历史起点,质监系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要在省委、省政府、国家质检总局和局党组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凝心聚力,锐意进取,不断开创福建质监工作新局面,为建设更加优美更加和谐更加幸福的福建而努力奋斗,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