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安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_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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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安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05年3月8日在临安市 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临安市人民法院代院长 何敏
各位代表:
我代表临安市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参加会议的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二00四年工作回顾
二00四年以来,我院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按照院党组年初提出的‚实现一个目标、推进二项建设、力争三个突破、完善四个规范、做到五个注重、处理好六个关系‛的工作思路,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牢固树立司法为民宗旨,深化法院改革,注重文明与效果,不断加强审判工作,狠抓队伍建设和三个文明建设,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全市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全面履行审判职责
二00四年我院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的主题,进一步加强审判执行工作,为打造‚平安临安‛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8145件,同比上升6.85%;办结各类案件8141件,比上年同期上升6.74%;结案率、执行率、调解率分别达到了98.65%、97.76%和80.94%,均名列杭州地区首位。
(一)依法惩处各类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我院以维护社会稳定为首任,坚决依法惩处各类刑事犯罪。一年来共审结刑事案件467件,判处犯罪分子667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81人。
按照中央‚严打‛整治工作的部署,继续保持‚严打‛的高压态势,并针对临安的实际确定了我市刑事审判的‚严打‛重点,稳、准、狠地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严厉打击各种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活动,始终把恶势力、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型犯罪案件作为打击的重中之重,依法快审重判,全年共审结寻衅滋事、抢劫等案件45件,判处被告人84名。同时,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开展‚禁赌专项活动‛,共办结此类案件2件,判处被告人6名。
依法惩处各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维护市场经济安全。一年来共审结此类案件4件,判处被告人6名。依法严惩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各类职务犯罪,坚定不移地将反腐败斗争推向深入。全年共审结此类案件10件,判处被告人13名,共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41.7万元。
打防结合,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加强了与镇乡、街道的联系和协作,实行了法院受理案件的逐月通报制度、重大事项通报制度、司法建议制度和建立非诉执行案件联动机制,成立了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小组。一年来共集中召开宣判大会3场次,累计超过1万名群众旁听;为乡镇人民调解员、在校学生授课10次,受教育人数达5000余人。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一年来共依法对87名未成年罪犯从轻减轻判处刑罚。
(二)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促进经济健康发展 进一步加强民商事审判工作,依法调处各类经济和社会纠纷。全年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5195件,同比上升12.64%,解决诉讼标的总金额为2.4亿元。
加强各类民事案件的审理,力争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全力维护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一年来共审结婚姻家庭、继承、权属、侵权等民事案件2047件。并高度重视各类群体性纠纷案件和新类型案件的处理,加强教育与疏导,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加强各类商事案件的审理,规范市场秩序。一年来共审结各类合同纠纷3148件,解决诉讼标的1.6亿元。注重加强审理各类涉及企业改制和破产纠纷案件,制裁各类金融违规违法行为,维护金融市场秩序稳定。同时注重审理各类涉及民营企业的纠纷案件,保障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加强行政审判工作,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加大了行政案件的审理力度,全年共审结各类行政诉讼案件27件,审查各类行政非诉案件167件,执结各类非诉行政案件152件,依法切实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行使诉讼权利,监督和支持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四)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我院以贯彻落实省高院‚加大执行力度,服务‘平安浙江’建设‛会议精神为契机,深入开展了执行工作‚三项清理‛和‚再执行凭证集中清理‛工作,并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集中执行月‛活动。坚决贯彻执行市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决议》,发挥执行工作统一管理新体制的优势,完善和落实各项执行制度,不断探索新的执行方式、方法,讲究执行艺术,提高执行工作效率,逐步建立起了适应当前新形势下切实可行的执行工作良性循环的长效管理机制,努力提高执行案件的标的到位率和实体结案率。全年共执结各类执行案件2280件,结案率达97.76%,其中发放债权凭证案件353件,发放比例为15.48%,执结案件标的达1.1亿元。
(五)加强申诉复查工作,自觉接受法律监督 我院坚持依法纠错的原则,依法加强申诉审查和再审工作,全年共办结各类申诉案件30件,提起再审案件2件,其中依法改判1件。自觉接受法律监督,全年共审结检察机关依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4件,其中维持原判2件,调解1件,撤诉1件。
二、强化审判服务意识,落实司法为民要求 司法为民是执政为民思想在司法工作中的具体化。围绕中心抓审判,不断强化审判服务意识,全面落实司法为民的要求是我院近年来一直坚持的工作目标。
(一)方便群众诉讼
我院在继续落实深化‚三优先‛、‚三延伸‛工作举措的基础上,加强了审判服务,并在实际工作中推行各项便民举措。一是加强诉讼指导,在立案大厅放置诉讼指南对如何起诉、如何举证、如何申请财产保全等作出明确的说明,供当事人取阅。同时在大厅设置各类诉讼文书样本,供当事人参阅;二是推行诉讼风险提示制度,积极引导当事人树立诉讼、保全、执行的风险意识,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三是积极推行服务承诺,在立案、收费、电脑分案、财产保全、简易案件快速审理等方面公开服务承诺,增强工作的透明度。
(二)实施司法救助
我院积极探索保护困难群众、特殊群体合法权益的措施和办法,进一步扩大司法救助的范围,帮助人民群众解决‚打官司‛难问题。一年来共为符合条件的公诉案件被告人指定辩护律师20人次,全年共批准缓、减、免收诉讼费案件90件,金额达20余万元。执行案件不再预收申请执行费。对涉及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劳动报酬等直接影响当事人基本生活保障的案件优先审理、优先执行,有效地保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三)规范调解工作
进一步加强了诉讼调解,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判调结合‛的原则,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努力提高民商事案件的调解结案率。一年来共以调解(含撤诉)方式审结民商案件4191件,占全院民商事案件结案总数的80.94%。继续加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庭的工作,确保了‚绿色通道‛的高效运行。同时,积极支持和指导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各业务庭和法庭经常主动前往辖区各乡镇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后为基层人民调解员授课10余次,并建立了联系网络。同时,通过审判活动依法确认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健全了多途经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的有效机制。
(四)完善各项改革举措
不断巩固、深化和完善法院各项改革成果。进一步落实公开审判制度,方便群众旁听庭审,运用公开审判、示范引导、法制教育等方法,依法妥善处理好人民群众关注的案件。进一步完善了以立案排期为主体、审限跟踪为核心的案件审判流程管理制度,全面实现了案件立审分离、审执分离、审监分离、裁执分离。并继续推行电脑分案制度,从源头上预防人情案、关系案,保障司法的廉洁和公正,同时也增强了审判人员的效率观念,缩短了办案周期,实现了高效办案。进一步扩大了民事案件简易审的范围,继续推广适用刑事普通程序简化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做法,提高了司法效率。一年来,我院速裁组共办结案件1533件,平均结案时间仅12天。
(五)重视解决涉诉上访问题
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开展了集中处理涉诉上访问题专项活动,并针对涉诉上访案件种类多、权利义务关系复杂的特点,树立‚大信访‛观念,强化信访工作联动制,规范信访工作程序,建立了信访工作长效机制。并切实做好常规信访工作,一年来共办理群众来信187件次,接待来访852人次,有效地化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同时我院还顺利完成了省、杭州市主要领导来临下访活动相关工作。
三、完善司法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司法效能 一年来,我院进一步加强了司法管理,提高了司法管理水平,确保了司法效能的充分发挥。
(一)创新法院管理机制
建立了审判流程管理机制,加强对审判和执行各个阶段的管理。建立了审判质量管理机制,对审判和执行工作质量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系统化的监督管理。建立了执行工作良性循环机制,强化执行工作效能。建立了队伍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修订了岗位责任制考核办法,继续实行对部门的考评制度,并出台了《法院管理制度》和《法官职业化建设实施方案》二书,不断探求内部管理机制,一步步从人管人逐步向制度管人转变,以机制激活力,实现了规范化、制度化管理。
(二)强化内部监督和制约机制
以加强机关效能和作风建设为契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省高院“六条禁令”,有效地预防了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生。并完善了对外委托鉴定、拍卖工作,规定在审判、执行程序需要审计、鉴定、评估的,不得由法官、执行员指定中介机构,改由法官主持在鉴定人名册中抽签、摇号确定,强化了监督管理,保障了公平公正,并降低了诉讼成本,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利益。
(三)建立健全案件质量和效率评价体系
我院在前几年建立案件质量保障体系的基础上,不断加以完善,将人均结案数、审限内结案、超审限未结案率、案件调解率、当庭宣判率等14项数据组成一个更为全面的评价体系,更客观真实地反映审判运行态势和审判质量,强化了法官质量意识和效率意识。一年来,我院审理案件质量继续名列杭州地区十三个基层法院前茅。
四、切实提高司法能力,加强法院队伍建设
(一)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着力于领导执政能力的提高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为此我院领导班子结合实际,重视强化司法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司法民主水平、不断提高司法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法官职业化水平、不断提高做群众工作的水平、不断提高基层建设的水平,积极加强自身建设。坚持政治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坚持将廉政教育与监督作为党组会议及民主生活会的定期主题,坚持重大决策征求群众意见制度,增强了决策的透明度和民主性。同时,增强表率意识,以身作则,改进工作作风,增强了班子的凝聚力和创造力。
(二)严格教育管理监督,着力于队伍政治素质的提高
我院结合‚司法公正树形象‛活动和机关效能建设活动,组织干警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努力在深入学习上下功夫,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法院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立足点。开展了多种形式的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宗旨教育,引导广大干警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利益观,增强职业意识和职业道德。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制度,积极探索新形势下队伍管理的有效方法,加强纪检监察工作,注意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现象。全年未发现一起违纪违法事件。
(三)坚持岗位教育培训,着力于队伍业务素质的提高
继续落实各项教育制度,组织法官参加省高院和市中院举办的各种形式的业务培训班,全院参加培训人员达112人次,促进了队伍知识结构的更新,提高了队伍的整体业务素质。现在我院在职法官本科以上学历的有20人,占法官总数的32.26%,有三名硕士生,一名硕士研究生在读,30人本科在读。
一年来,我院自觉接受监督,虚心听取社会各界意见,不断改进和完善各项工作。通过及时向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汇报工作、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审理、征求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每季赠阅《临安法院信息》等形式,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的监督。此外,还聘请了12名廉政监督员,诚恳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广泛听取批评和建议。一年来,我院共邀请人大代表视察工作、旁听案件78人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召开座谈会、调研会143人次。对人大提出监督意见的17件信访件,实行专人督办,并已全部回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许多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转化为改进我院工作的决策和措施。
一年来,我院的各项工作有了一定的发展和进步。我院被省高院荣记集体三等功,被杭州市委、市政府授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称号,被杭州中院评为信息、统计、档案工作先进单位,政治处被省高院授予‚全省法院先进政工集体‛称号,法警大队被省高院授予‚优秀司法警察大队‛称号,执行局被杭州市政府授予‚杭州市模范集体‛称号,并被杭州中院荣记集体三等功,我院综合审判大楼也获得了‚天目杯‛、‚西湖杯‛、‚钱江杯‛和浙江省优秀建筑装饰工程奖。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市委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和支持,离不开市政府及社会各界的重视和关心,离不开上级法院的指导和帮助,在此我谨代表临安市人民法院向重视、关心、支持和理解法院工作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最诚挚的敬意和最由衷的感谢!
各位代表,我院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法院工作与党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差距,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少数法官的司法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极少数案件审判质量不高;审判任务繁重与审判力量不足的矛盾依然突出;执法环境虽逐步得到改善,但因客观原因造成的‚执行难‛问题依然存在;涉诉信访工作还存在着一定的压力,涉诉信访工作长效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实践;建造法院审判大楼所负债务偿还还存在一些困难等等。对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分析研究,采取得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OO五年工作思路
2005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构建和谐社会,推进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一年。我市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各项事业将更加蒸蒸日上,人民法院的工作任务将更加艰巨,责任将更加重大。
2005年我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和市委十一届六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坚持‚公正与效率‛主题,以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为重点,以践行司法为民理念为要求,不断深化机关效能建设,切实抓好审判和执行工作,稳步推进法院改革,不断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以求真务实的精神推动法院工作全面、科学、协调发展,为建设‚平安临安‛、构建和谐社会和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良好的司法服务。
在具体工作中,主要抓好以下五个方面:
一、贯彻全会精神,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要牢牢把握人民法院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切实抓好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将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与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结合起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四中全会精神上来,统一到市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的要求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全会提出的各项工作部署和任务上来。
一是要在注重提高法官队伍的整体素质上下功夫。要在法院中营造浓厚的学习风气,树立学习则强、学习则胜的理念,树立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的理念,树立善于学习、终身学习的理念。要不断提高广大法官的职业道德水平,要按照中央部署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要求,在学、摆、改、立四个环节上抓好落实,推动广大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时刻注意恪守职业道德、崇尚司法诚信、确保司法廉洁、弘扬司法文化。要不断加大廉政建设的力度,加强审判纪律教育,完善审判监督和举报监督制度。要不断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继续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党内监督条例,认真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民主评议、述职述廉等制度。
二是要在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上下功夫。要增强惩罚刑事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能力;增强依法调节经济关系,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能力;增强依法处理矛盾纠纷,保障社会和谐的能力;增强支持和促进依法行政,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能力;增强在司法领域保障人权,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能力;增强正确适用法律、公正高效司法,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正义的能力。通过加强司法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把握大局的能力、公正司法的能力、依法执行的能力、自强素质的能力、固本强基的能力和发展创新的能力,努力实现审判质量、效率、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是要在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上下功夫。要围绕大局,为大局服务,围绕‚强市、名城、胜地‛战略,围绕建设‚平安临安‛大局做好审判工作。同时,工作中要做到注重发挥审判工作在维护政治稳定、社会和谐发展中的作用,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注重审理破产案件、‚三农‛案件、新类型案件、集团诉讼案件和社会关注的重大案件;注重审判工作的社会效果,力求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注重调查研究工作,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四是要在落实各项司法为民举措上下功夫。要继续履行‚三优先‛等服务承诺,落实我院十八项司法为民举措。完善立案大厅配套设施,实行诉讼指引制度,通过立案窗口等渠道,为群众提供诉讼指南、诉讼须知、举证须知等各种诉讼指引服务;实行首访接待责任制,由接待申请立案、来访群众的首位工作人员,跟踪落实反馈办理情况;完善巡回审判制度,深入乡村巡回办案;实行诉讼风险、延长审理(执行)期限等告知制度,增强工作透明度;进一步扩大和完善司法救助的范围、程序,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二、突出工作主题,实现审判工作新突破
公正审判是法院工作的核心,是建设‚平安临安‛的基础性工作。效能体现法院工作的实绩,质量体现法院工作的水平,而服务则是法院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为此,一是要突出公正司法的主题,高度重视案件质量。通过加强教育培训和对案件质量的监督检查,提高法官的整体素质和办案能力,以此来提高案件质量,实现司法公正目标。二是要突出工作重点,继续抓好刑事、民商事和行政审判,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实现结案数、结案率、调解率、一次开庭成功率、案件准确率五个优良,杜绝超审限案件、不归档案件和不规范收费,实现上诉、信访、投诉的三个明显减少。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执行工作,加大执行力度,完善执行制度,创新执行方法,提高执行案件的实体结案率和金钱到位率,构建执行工作良性循环长效机制,确保执行工作良性循环。四是要进一步加强诉讼调解工作,努力提高调解能力,要善于创新和探索诉讼调解的新方法新途径,探索和推动各种诉讼纠纷替代解决方式,进一步健全社会矛盾纠纷的多元化处理机制。五是要继续发挥综治指导小组的作用,加强对人民调解的指导工作,促进人民调解组织调解水平和质量的提高。六是要继续做好涉诉信访工作,健全涉诉信访的长效工作机制。要通过公正高效的审判、执行工作,从源头上减少信访。同时,要进一步增强干警的信访工作意识,提高信访工作水平,努力提高信访的息访率和满意度。以此实现审判质量、审判效能、审判服务的新突破。
三、深化法院改革,推进司法文明建设
要结合我院实际,巩固、完善、提高原有的改革措施,并不断加以深化。一是要扎实开展思想政治建设,发挥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增强政治意识、人大意识、公正意识、效率意识、清廉意识和职业意识,进一步树立公开透明、平等保护、文明司法、重视维权、程序公正等现代司法理念,从根本上提高司法公信力。二是要进一步完善以立案排期为主体,审限跟踪为核心的审判流程管理制度,更好地实现立审分立、审执分立、审监分立、审鉴分离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审判执行工作与对外委托鉴定、评估、拍卖的分立工作。三是要继续全面落实公开审判制度,提高司法透明度。四是要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要求,做好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工作,进一步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弘扬司法民主。
四、完善管理机制,实现司法管理规范
要遵从司法活动的本质和规律,加强司法管理,实现以审判和执行工作为中心,以班子和队伍为保证,以综合协调和后勤保障为支撑的法院各项工作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努力实现‚无枉法裁判案件、无超审限案件、无重大上访案件、无矛盾激化案件、无严重违法违纪事件、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六无‛目标。一是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审判质量效率管理机制,实现审判管理规范。二是要进一步规范执行工作,积极配合最高法院建立执行威慑机制的计划,构建执行工作良性循环长效管理机制,实现执行管理规范。三是要进一步完善队伍管理机制,坚持以人为本,创新思想政治工作的内容和方式,积极探索分类管理模式,强化培训和调研,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实现队伍管理规范。四是要进一步创新司法行政管理机制,建立经济高效的后勤保障运作机制,更好地服务审判工作,实现司法行政管理规范。
五、夯实基础建设,优化改进司法环境
要进一步坚持党委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积极争取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支持。认真落实中央、省、杭州市关于加强人民法院基层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努力将上级精神贯彻到法院的各项工作中。大力加强人民法庭建设,积极争创省级‚模范五好法庭‛。在市委、市府的关心支持下,配备有较先进的安检、记录、视听、监控以及交通、通讯设施和警务装备的现代化审判法庭已经初步形成,我们要充分运用电子技术、网络技术等现代技术和高科技手段,完善法院计算机局域网建设,加快办公自动化进程,实现审判、办公、管理的现代化。
各位代表,成绩只能代表过去,面对党和人民的要求,我们的事业任重而道远。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和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精神,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紧扣市委中心工作,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动力,以加强司法能力建设为重点,以依法、公正、文明、高效为前提,全面推进我院各项审判执行工作的开展,为保持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协调较快发展、扎实推进强市名城胜地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